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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施工電焊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十二篇)

    發布時間:2025-07-05 11:06:02 查看人數:61

    建筑施工電焊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1篇 建筑施工電焊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建筑施工電焊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必須經過有關部門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后發給操作證,方可獨立操作上崗。

    2、電焊機外殼,必須接地良好,其電源的裝拆應由電工進行。

    3、電焊機要設單獨的開關箱,開關箱應由防雨措施,拉合閘時應戴手套側向操作。

    4、焊鉗與把線必須絕緣良好、連接牢固,更換焊條應戴手套。在潮濕地點工作,應站在絕緣膠板或木板上。

    5、嚴禁在帶壓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帶電的設備必須先切斷電源。

    6、焊接貯存過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易或管道,必須清除干凈,并將所有孔蓋打開。

    7、在密閉金屬容器內施焊時,容器必須可靠接地,通風良好,并應有人監護,嚴禁向容器內輸入氧氣。

    8、焊接預熱工件時,應有石棉或擋板等隔熱措施。

    9、把線、地線禁止與鋼絲繩接觸,更不得用鋼絲繩或機電設備代替零線;所有地線接頭,必須連接牢固。

    10、更換場地移動把線時,應切斷電源,不得手持把線爬梯登高。

    11、清除焊渣時,應帶防護眼鏡或面罩,防止鐵渣飛濺傷人。

    12、多臺焊機在一起集中施焊時,焊機平臺或焊件必須接地,并應由隔光板。

    13、二氧化碳氣體預熱器的外殼應絕緣,兩端電壓不大于36伏。

    14、雷電時,應停止露天焊接作業。

    15、施焊場地周圍應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進行覆蓋、隔離,特別是在外架上進行電焊作業時必須有隔離措施,以防熔珠飛濺引起火災。

    16、必須在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施焊時,應經過有關部門檢驗許可后,方可施焊。

    17、嚴禁與廠房的金屬結構、管道、軌道或其他金屬搭接起來作為導線使用。

    18、每次明火作業有審批手續,工作結束,應切斷焊機電源,并檢查操作地點,確認無起火危險后,方可離開。

    第2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鋼絲繩報廢標準摘自起重機械用鋼絲繩檢驗和報廢實用規范gb5972—86

    2.5 報 廢 標 準

    2.5.1 斷絲的性質和數量

    起重機械的總體設計不允許鋼絲繩具有無限長的壽命。

    對于6股和8股的鋼絲繩,斷絲主要發生在外表。而對于多層繩股的鋼絲繩(典型的多股結構)就不同,這種鋼絲繩斷絲大多數發生在內部,因而是“不可見的”斷裂。

    下表考慮了這些因素,因此,當與2.5.2~2.5.11款中的因素結合起來考慮時,它適用于各種結構的鋼絲繩。

    斷絲數

    外層繩 股承載 鋼絲數 n鋼絲繩結構 的典型例子 (gb1102—72)起重機械中鋼絲繩必須報廢 時與疲勞有關的可見斷絲數
    機構工作級別機構工作級別
    m1及m2m3,m4,m5, m6,m7,m8,
    交捻順捻交捻順捻
    長度范圍長度范圍
    6d30d6d30d6d30d6d30d
    ≤506×7、7×724124824
    51~756×12362361236
    76~10018×7(12外股)482481548
    101~1206×19、7×19 6x(19)6w(19)34×7(17外股)510251019510
    121~140611361122611
    141~1606×24、6x(24)、6w(24)8×19、8x(19)、8w(19)613361326613
    161~1806×30714471429714
    181~2006x(31)、8t(25)816481632816
    201~2206w(35)、6w(36)6xw(36)818491838918
    221~2406×37101951019381019
    241~260102151021421021
    261~280112261122451122
    281~300122461224481224
    >3006×310.04n0.08n0.02n0.04n0.08n0.16n0.04n0.08n

    注:1.d--鋼絲繩直徑。

    2.填充鋼絲不能看做承載鋼絲,因此要從檢驗數中扣除。多層股鋼絲繩僅考慮可見的外層繩股。帶鋼芯的鋼絲繩,其繩芯看做內部繩股而不予考慮。

    當吊運熔化或赤熱金屬、酸溶液、爆炸物、易燃物及有毒物品時,上表斷絲數應相應減少一半。

    2.5.2 繩端斷絲

    當繩端或其附近出現斷絲時,即使數量很少也表明該部位應力很高,可能是由于繩端安裝不正確造成的,應查明損壞原因。如果繩長允許,應將斷絲的部位切去重新合理安裝。

    2.5.3 斷絲的局部聚集

    如果斷絲緊靠一起形成局部聚集,則鋼絲繩應報廢。如這種斷線聚集在小于6d的繩長范圍內,或者集中在任一支繩股里,那么,即使斷絲數比表列的數值少,鋼絲繩也應予報廢。

    2.5.4 斷絲的增加率

    在某些使用場合,疲勞是引起鋼絲繩損壞的主要原因,斷絲則是在使用一個時期以后才開始出現,但斷絲數逐漸增加,其時間間隔越來越短。在此情況下,為了判定斷絲的增加率,應仔細檢驗并記錄斷絲增加情況。判明這個“規律”可用來確定鋼絲繩未來報廢的日期。

    2.5.5 繩股斷裂

    如果出現整根繩股的斷裂,則鋼絲繩應報廢。

    2.5.6 由于繩芯損壞而引起的繩徑減小

    當鋼絲繩的纖維芯損壞或鋼芯(或多層結構中的內部繩股)斷裂而造成繩徑顯著減小時,鋼絲繩應報廢。

    微小的損壞,特別是當所有各繩股中應力處于良好平衡時,用通常的檢驗方法可能是不明顯的。然而這種情況會引起鋼絲繩的強度大大降低。所以,有任何內部細微損壞的跡象時,均應對鋼絲繩內部進行檢驗予以查明。一經證實損壞,則該鋼絲繩就應報廢。

    2.5.7 彈性減小

    在某些情況下(通常與工作環境有關),鋼絲繩的彈性會顯著減小,若繼續使用則是不安全的。

    鋼絲繩的彈性減小是較難發覺的,如檢驗人員有任何懷疑,則應征詢鋼絲繩專家的意見。然而,彈性減小通常伴隨下述現象:

    a. 繩徑減小;

    b. 鋼絲繩捻距伸長;

    c. 由于各部分相互壓緊,鋼絲之間和繩股之間缺少空隙;

    d. 繩股凹處出現細微的褐色粉末;

    e. 雖未發現斷絲,但鋼絲繩明顯的不易彎曲和直徑減小比起單純是由于鋼絲磨損而引起的也要快得多。這種情況會導致在動載作用下突然斷裂,故應立即報廢。

    2.5.8 外部及內部磨損

    產生磨損的兩種情況:

    a. 內部磨損及壓坑

    這種情況是由于繩內各個繩股和鋼絲之間的摩擦引起的,特別是當鋼絲繩經受彎曲時更是如此。

    b. 外部磨損

    鋼絲繩外層繩股的鋼絲表面的磨損,是由于它在壓力作用下與滑輪和卷筒的繩槽接觸摩擦造成的。這種現象在吊載加速和減速運動時,鋼絲繩與滑輪接觸的部位特別明顯,并表現為外部鋼絲磨成平面狀。

    潤滑不足,或不正確的潤滑以及還存在灰塵和砂粒都會加劇磨損。

    磨損使鋼絲繩的斷面積減小因而強度降低。當外層鋼絲磨損達到其直徑的40%時,鋼絲繩應報廢。

    當鋼絲繩直徑相對于公稱直徑減小7%或更多時,即使未發現斷絲,該鋼絲繩也應報廢。

    2.5.9 外部及內部腐蝕

    腐蝕在海洋或工業污染的大氣中特別容易發生。它不僅減少了鋼絲繩的金屬面積從而降低了破斷強度,而且還將引起表面粗糙并從中開始發展裂紋以至加速疲勞。嚴重的腐蝕還會引起鋼絲繩彈性的降低。

    2.5.9.1 外部腐蝕

    外部鋼絲的腐蝕可用肉眼觀察。當表面出現深坑,鋼絲相當松弛時應報廢。

    2.5.9.2 內部腐蝕

    內部腐蝕比經常伴隨它出現的外部腐蝕較難發現。但下列現象可供識別:

    a. 鋼絲繩直徑的變化。鋼絲繩在繞過滑輪的彎曲部位直徑通常變小。但對靜止段的鋼絲繩則常由于外層繩股出現銹積而引起鋼絲繩直徑的增加。

    b. 鋼絲繩外層繩股間的空隙減小,還經常伴隨出現外層繩股之間斷絲。

    如果有任何內部腐蝕的跡象,則應由主管人員對鋼絲繩進行內部檢驗。若確認有嚴重的內部腐蝕,則鋼絲繩應立即報廢。

    2.5.10 變形

    鋼絲繩失去正常形狀產生可見的畸形稱為“變形”。這種變形部位(或畸形部位)可能引起變化,它會導致鋼絲繩內部應力分布不均勻。

    鋼絲繩的變形從外觀上區分,主要可分下述幾種:

    2.5.10.1 波浪形(見圖)

    波浪形的變形是:鋼絲繩的縱向軸線成螺旋線形狀。這種變形不一定導致任何強度上的損失,但如變形嚴重即會產生跳動造成不規則的傳動。時間長了會引起磨損及斷絲。

    出現波浪形時,在鋼絲繩長度不超過25d的范圍內,若,則鋼絲繩應報廢。

    式中d為鋼絲繩的公稱直徑;d1是鋼絲繩變形后包絡的直徑。

    2.5.10.2 籠狀畸變

    這種變形出現在具有鋼芯的鋼絲繩上。當外層繩股發生脫節或者變得比內部繩股長的時候就會發生這種變形。籠狀畸變的鋼絲繩應立即報廢。

    2.5.10.3 繩股擠出

    這種狀況通常伴隨籠狀畸變一起產生。繩股被擠出說明鋼絲繩不平衡。繩股擠出的鋼絲繩應立即報廢。

    2.5.10.4 鋼絲擠出

    此種變形是一部分鋼絲或鋼絲束在鋼絲繩背著滑輪槽的一側拱起形成環狀。這種變形常因沖擊載荷而引起。若此種變形嚴重時,則鋼絲繩應報廢。

    2.5.10.5 繩徑局部增大

    鋼絲繩直徑有可能發生局部增大,并能波及相當長的一段鋼絲繩。繩徑增大通常與繩芯畸變有關(如在特殊環境中,纖維芯因受潮而膨脹),其必然結果是外層繩股產生不平衡,而造成定位不正確。

    繩徑局部嚴重增大的鋼絲繩應報廢。

    2.5.10.6 扭結

    扭結是由于鋼絲繩成環狀在不可能繞其軸線轉動的情況下被拉緊而造成的一種變形。其結果是出現捻距不均而引起格外的磨損,嚴重時鋼絲繩將產生扭曲,以致只留下極小一部分鋼絲繩強度。

    嚴重扭結的鋼絲繩應立即報廢。

    2.5.10.7 繩徑局部減小

    鋼絲繩直徑的局部減小常常與繩芯的斷裂有關。應特別仔細檢驗靠繩端部位有無此種變形。

    繩徑局部嚴重減小的鋼絲繩應報廢。

    2.5.10.8 部分被壓扁

    鋼絲繩部分被壓扁是由于機械事故造成的。嚴重時,則鋼絲繩應報廢。

    2.5.10.9 彎折

    彎折是鋼絲繩在外界影響下引起的角度變形。

    這種變形的鋼絲繩應立即報廢。

    2.5.11 由于熱或電弧的作用而引起的損壞

    鋼絲繩經受了特殊熱力的作用其外表出現可資識別的顏色時,該鋼絲繩應予報廢。

    第3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司爐工

    1.鍋爐司爐必須經專業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作業。

    2.作業時必須佩戴防護用品。嚴禁擅離工作崗位,接班人員未到位前不得離崗。嚴禁酒后作業。

    3.安全閥應符合下列規定:

    (1) 鍋爐運行期間必須按規程要求調試定壓。

    (2) 鍋爐運行期間必須每月進行一次升壓試驗,安全閥必須靈敏有效。

    (3) 必須每周進行一次手動試驗。

    4.壓力表應符合下列規定:

    (1) 鍋爐運行前,將鍋爐工作壓力值用紅線標注在壓力表的盤面上。嚴禁標注在玻璃表面。鍋爐運行中應隨時觀察壓力表,壓力表的指針不得超過盤面上的紅線。如安全閥在排氣而壓力表尚未達到工作壓力時應立即查明原因,進行處理。

    (2) 鍋爐運行時,每班必須沖洗一次壓力表連通管,保證連通管暢通,并做回零試驗,確保壓力表靈敏有效。

    (3) 鍋爐運行中發現鍋爐本體兩閥壓力表指示值相差0.05mpa時,應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

    5.水位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 鍋爐運行前,必須標明最高和最低水位線。

    (2) 鍋爐運行時,必須嚴密觀察水位計的水面,應經常保持在正常水位線之間并有輕微變動,如水位計中的水面呆滯不動時應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

    (3) 鍋爐運行時,水位計不得有泄漏現象,每班必須沖洗水位計連通管,保持連通管暢通。

    6.鍋爐自動報警裝置在運行中發現報警信號時,應立即進行處理。

    7.鍋爐運行中啟閉閥門時,嚴禁身體正對著閥門操作。

    8.鍋爐如使用提升式上煤裝置,在作業前應檢查鋼絲繩及連接,確認完好牢固。在料斗下方清掃作業前,必須將料斗固定。

    9.排污作業應在鍋爐低負荷、高水位時進行。

    10.停爐后進入爐膛清除積渣瘤時,應先清除上部積渣瘤。

    11.運行中如發現鍋筒變形,必須停爐處理。

    12.燃油、燃氣鍋爐作業應遵守下列規定:

    (1) 必須按設備使用說明書規定的程序操作。

    (2) 運行中程序系統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切斷燃料源,并及時處理。

    (3) 運行中發生自鎖,必須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嚴禁用手動開關強行啟動。

    (4) 鍋爐房內嚴禁煙火。

    13.運行中嚴禁敲擊鍋爐受壓元件。

    14.嚴禁常壓鍋爐帶壓運行。

    第4篇 建筑安裝工人操作規程滑模施工

    第1條 滑升機具和操作平臺應嚴格按照施工設計安裝,平臺四周要有防護欄桿和安全網,平臺板鋪設不得留空隙。施工區域下面必須設圍欄,經常出入的通道要搭設防護頂棚。

    第2條 上人上料兩用罐籠(外用電梯),應安裝柔性安全卡、限位開關等安全裝置,并且規定上下聯絡信號。

    第3條 滑升過程中,要經常調整水平、垂直偏差,防止平臺扭轉和水平位移。

    第4條 夜間施工應準備手電筒,預防停電。

    第5條 操作平臺上,不得多人聚集一處,下班時應清掃和整理好料具。

    第6條 模板拆除應均衡對稱,拆下的模板、設備應用繩索吊下,不得投扔。

    第5篇 建筑工沉井施工操作規程

    1 沉井下沉四周影響區域內,不宜有高壓電線桿、地下管道、固定式機具設備和永久性建筑物。必須設置時,應采取安全措施。

    2 空壓機的貯氣罐應設有安全閥,輸氣管應編號,供氣控制應由專人負責。在有潛水員工作時,并應有濾清器,進氣口應設置在能取得潔凈空氣處。

    3 沉井的制作高度不宜使重心離地太高,以不超過沉井短邊或直徑的長度為宜,一般不應超過12m。特殊情況允許加高但應有可靠的計算數據,并采取必要的技術措施。

    4 沉井的內外腳手,如不能隨同沉井下沉時,應和沉井的模板、鋼筋分開。井字架、扶梯等設施均不得固定在井壁上,防止沉井突然下沉時披拉倒。

    5 沉井井頂周圍應設防護欄桿。井內的水泵、水力機械管道等施工設施,均應架設牢固,以防止墜落。

    6 沉井下沉前應把井壁上拉桿螺栓和圓釘切割掉。特別在不排水下沉時,應清除井內障礙和插筋,以防止割破潛水員的潛水服。

    7 抽承墊木時,應有專人統一指揮,分區域,按次序進行。

    8 抽承墊木及下沉時,嚴禁人員從刃腳、底梁和隔墻下通過。

    9 當沉并面積較大,不排水下沉時,井內隔墻上應設有潛水員通過的預留孔。

    10 浮運沉井的防水圍壁露出水面的高度,在任何時候均不得小于lm。

    11 采用抓斗抓土時,井孔內人員和設備應事先撤出,停止其它作業。如不能撤出時,應采取安全措施。

    12 采用機吊人挖時,土斗裝滿后,待井下人員躲開,并發出訊號,方可起吊。

    13 采用水力機械時,井內作業面與水泵站應建立電話或訊號聯系。

    14 水力機械的水槍和吸泥機,應進行試運轉,各連接處應嚴密不漏水。

    15 沉井在淤泥質粘土或亞粘土中下沉時,井內的工作平臺應用活動平臺,禁止固定在井壁、隔墻或底梁上。沉井發生突然下沉,平臺應能隨井內涌土頂升。

    16 不排水沉井,井內應搭設專供潛水員使用的浮動操作平臺。潛水員的增、減壓規定及有關職業病的防治,應按照有關規定進行。

    17 采用井內抽水強制下沉時,井上人員應離開沉井,不能離開時應采取安全措施。

    18 沉井如由不排水轉換為排水下沉時,抽水后應經過觀測,確認沉井已經穩定,方可下井作業。

    19 采用套井與觸變泥漿法施工時,套井四周應設置防護設施。

    20 沉井下沉采用加載助沉時,加載平臺應經過計算,加載或卸荷范圍內,應停止其它作業。

    21 沉井水下混凝土封底時,工作平臺應搭設牢固,導管周圍應有欄桿。平臺的荷載除考慮人員和機具重量外,還應考慮漏斗和導管堵塞后,裝滿混凝土時的懸吊重量。

    第6篇 建筑施工電梯安全作業操作規程

    建筑施工電梯安全操作規程

    1 .電梯司機必須經專門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嚴禁酒后作業。

    2 .電梯司機應身體健康,兩眼視力均不得低于1 . 0 ,無色盲、聽力障礙、高血壓、心臟病、癲痛病、眩暈、突發性昏厥及其他影響起重吊裝作業的疾病與生理缺陷。

    3 .司機必須熟悉所操作電梯的性能、構造、保養、維修知識,按規定及時填寫機械履歷書和規定的報表。

    4 .施工電梯周圍sm 以內,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雜物,不得在此范圍內挖溝、坑、槽。電梯地面進料口應搭設防護棚。

    5 .梯籠維修時,若拆下零部件后,梯籠的重量低于配重時,必須將梯籠鎖在導軌架上。

    6 .嚴禁利用施工電梯的井架、橫豎支撐牽拉纜繩、標語和其他與電梯無關的物品。

    7 .同一現場施工的塔式起重機或其他起重機械應距施工電梯sm 以上,并應有可靠的防撞措施。

    8 .施工電梯安裝完畢后必須經有關人員檢查驗收合格方可投人使用。

    9 .梯籠乘人、載物時必須使載荷均勻分布,嚴禁超載作業。

    10 .電梯運行至最上層和最下層時仍應操縱按鈕,嚴禁以行程限位開關自動碰撞的方法停機。

    11 .施工電梯啟動前必須先鳴笛示警,夜間操作應有足夠照明。

    12 .雙籠電梯當一只梯籠在進行籠外保養或檢修時,另一只梯籠不得運行。

    13 .電梯運行中,司機不準做有妨礙電梯運行的動作,不得離開操作崗位,應隨時觀察電梯各部音響、溫度、氣味和外來障礙物等現象,發現反常應及時停機檢查處理,故障未排除嚴禁運行。

    14 .施工電梯停止運行后應遵守以下規定:

    ( l )電梯未切斷總電源開關前,司機不得離開操作崗位;

    ( 2 )作業后,將梯籠降到底層,各控制開關扳至零位,切斷電源,鎖好閘箱和梯門;

    ( 3 )班后按規定進行清掃、保養,并作好當班記錄。

    15.凡遇有下列情況時應停止運行:

    ( l )天氣惡劣:大雨、大風(六級以上)、大霧、導軌結冰等;

    ( 2 )燈光不明、信號不清;

    ( 3 )機械發生故障未排除。

    ( 4 )鋼絲繩斷絲磨損超過報廢標準。

    第7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筑爐工

    1. 一 般 規 定

    1. 1筑爐使用的腳手架,由專業架子工負責按施工圖搭設和拆除。非架子工不得搭、拆和改動。

    1. 2施工區域內井、坑和孔洞等必須設牢固安全防護蓋板。跨越溝或爐體洞口時,應搭設寬不小于80cm的過橋,橋的兩側邊必須設兩道牢固的護身欄桿和18cm高的擋腳板。

    1. 3采用垂直運輸運送物料時,應裝在小車或容器內,嚴禁上下投擲物料。

    1. 4爐體內操作使用的照明電壓不得大于36v。金屬容器內的照明不得大于12v。

    1. 5施工區域內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材料和設備堆放場地應平整,并應有排水措施。

    1. 6操作人員使用的工具應裝入工具袋或其他容器內。小型工具可用繩索系在身上或腳手架等牢固地方。

    1. 7高處作業上下不得攀登腳手架和垂直運輸設備,必須走專用梯道。

    1. 8 2m以上高處作業無可靠安全防護設施時,操作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并應上掛在牢固地方。

    2. 磨磚機、切磚機

    2. 1使用磨磚機應遵守下列規定:

    (1) 磨磚機應穩裝在操作棚內;穩裝時地面要堅實、平整,不得傾斜。

    (2) 磨磚機必須由經過安全培訓熟悉磨磚機性能,并懂得該機基本知識的人員操作。

    (3) 磨磚機應裝設吸塵設備;不允許粉塵散放在周圍空氣中。

    (4) 使用前,應先檢查機械設備及部件是否正常,磨磚操作臺升降是否靈活,操作輪盤、八字輪等有無松動,主軸是否彎曲,經檢查確認合格后方可起動。起動時將補償器的手柄先搬向“起動”指示位置,起動正常后再轉向“運轉”位置。

    (5) 操作臺上的磨磚小車運行必須靈活,小車軌距必須一致,符合規定。

    (6) 磨磚砂輪要用夾板與螺絲牢固地固定在磨磚機的主軸上。夾板與砂輪之間必須墊以不小于3mm厚的雞毛紙墊。砂輪必須安裝防護罩;新安裝的砂輪應空轉5min,確認合格方可正式磨磚。

    (7) 砂輪應為正圓,不得出現橢圓。砂輪兩面的直徑必須相等,嚴禁使用一面大、一面小的砂輪磨磚。

    (8) 磨磚機的機架和電機外殼必須接保護零,電機應加罩。

    (9) 往磨磚機上放磚時,必須將磚頂在小車的擋板上,預防磨磚時走動;小車上的擋板高度不得超過被磨磚的厚度。

    (10) 磨磚砂輪的轉動方向應順時針,嚴禁反轉;被磨的耐火磚的進行方向必須與砂輪的旋轉方向逆行,嚴禁順砂輪旋轉方向進行。

    (11) 磨磚升降操作平臺,應隨著耐火磚的被磨減薄而上升;上升的速度應緩慢均勻,不得一下升起過高、受力過大、擠彎磨磚機的主軸或被磨磚連同磨磚小車突然滑脫傷人。

    (12) 嚴禁使用受潮的砂輪。受潮的砂輪片,必須烘干后方可使用。

    (13) 磨磚操作過程中,機械發生故障應立即拉閘斷電,嚴禁在機械運轉中檢修或注油。

    (14) 磨磚操作人員應戴防護眼鏡和個人防護用品。操作過程中禁止其他人員站在操作平臺的對面。

    (15) 被磨的磚小于砂輪寬度時,必須隨時將磚左右移動,以防砂輪磨偏。

    2. 2使用切磚機應遵守下列規定:

    (1) 切磚機的砂輪片,必須安裝防護罩。砌磚應用碳化硅的砂輪片,必須有出廠合格證。安裝時應檢查砂輪片是否有裂紋或潮濕,確認合格方可使用。

    (2) 不得用力壓擠調整踏板而使切磚砂輪片受負荷過大;壓力大時,砂輪片易破碎。切磚開始時,踏板亦不能壓的過重。

    (3) 切磚時,被切除部分的寬度不得小于10mm,切磚過程中,不得改變磚塊的方向和位置,防止扭裂打碎砂輪片。

    (4) 切磚操作人員應戴防護眼鏡、口罩和手套。

    (5) 切磚過程中機械發生故障,應立即切斷電源,嚴禁在機械運轉中維修部件。

    3. 爐 體 砌 筑

    3. 1一般爐體砌筑應遵守下列規定:

    (1) 往深坑或設備內吊運物料時,敞口上部應設操作平臺,臨邊應設護身欄桿。向下送料的位置應固定。上下操作人員應互相聯系,密切配合。

    (2) 高處作業時,各種工具應放穩,嚴禁從上向下投擲工具和磚,所有料具必須從垂直運輸井字架、龍門架傳遞。掛線的線墜(墜磚)必須綁扎牢固。

    (3) 在架子上用刨錛打磚時,刨錛柄必須安裝牢固,操作人員要面向墻把磚打在架子上。嚴禁將磚打落在架子外側。

    (4) 在金屬罐上、煙道或爐膛內操作時,應通風良好,同時至少應兩個人配合方可進行操作。

    (1) 懸掛式爐頂或拱,在砌筑之前必須將懸掛磚的鋼梁、吊管、掛磚等按交底要求,檢查合格后方可操作。

    (2) 掛磚前,應清除操作場地上部的雜物。

    (3) 掛磚時,不得采用磚撐、塞管等辦法調整管距。

    (4) 拱掛磚時,應按需要供磚,不得堆積過多,供磚必須采用傳遞方法,嚴禁投扔。

    (5) 砍鑿異型磚的懸掛部位時,不得削弱磚心的堅固性,同時吊孔直徑不應大于支吊架物件直徑5mm。

    3. 3拱券砌筑應遵守下列規定:

    (1) 拱胎必須支設正確牢固,經檢查合格方可砌筑。

    (2) 砌筑拱頂前,拱腳梁與骨架立柱必須緊靠;砌筑可調節骨架的拱頂前,骨架和立柱必須調整固定,并檢查合格。

    (3) 拱腳磚應緊靠拱腳梁砌筑;拱腳磚后面有砌體時,應在該砌體筑完畢后,方可砌筑拱頂或拱。不得在拱腳磚的后面砌筑輕質磚。

    (4) 砌筑沒有混凝土的地下煙道的拱頂時,應在墻外回填土完成后方可砌筑。

    (5) 拆除拱頂的拱胎時,必須在鎖磚全部打緊,拱腳處的凹溝砌筑完畢,以及骨架拉桿的螺母最后擰緊之后進行。用普通粘土磚砌筑拱頂,須待砂漿強度達到60%以上,方可拆除拱胎及其他支撐。

    第8篇 建筑機械施工安全技術規程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1.1.1條? 凡從事基礎處理工程施工人員,必須受過安全生產教育,熟悉本規程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嚴格遵守。??? 第 1.0.2條? 鉆場、機房一律不準單人開機操作,每班工作,必須有明確分工。??? 第1.0.3條? 對現場運行的施工機械臨時進行修理時,必須與運轉操作人員取得聯系。??? 第1.0.4條? 在得到臺風或六級以上的大風報告后,必須迅速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1.卸下鉆架布并妥善放置,檢查鉆架,做好加固。??? 2.在不能進行工作時,必須切斷電源,蓋好設備,報表工具應裝箱保管,嚴密封蓋孔口。

    3.熄滅一切火源,妥善處理。

    第1.0.5條? 受洪水威脅的施工場地,應加強警戒,并隨時掌握水文及氣象資料,做好應急措施。

    第1.0.6條? 經常檢查及修補設備的防水設施,確保安全運行。

    第1.0.7條? 對特殊處理的工程施工,開工前必須根據實際情況作出相應的補充安全規定,否則禁止施工。

    第二章? 鉆孔灌漿第一節? 設備安裝及拆除

    第2.1.1條? 鉆機平臺必須平整堅實牢固,滿足最大負荷1.3~1.5倍的承載安全系數,鉆架腳周邊一般情況要保證有50~1oocm的安全距離,臨空面必須設置安全欄桿。

    第2.1.2條? 基臺設置機具及工作之用,其大小應依鉆機設備而定,一般淺孔鉆探的鉆機,枕木不小于15cm×15cm×400cm,臺板不小于5cm×25cm×400cm,其鋪置的間距不能超過1.5m。

    第2.1.3條? 安裝、拆卸鉆架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立、拆鉆架工作必須在機長或指定的有關人員統一指揮下進行,參加工作人員必須全神貫注。聽從指揮信號動作,不得擅動。腿架起落范圍內不得有人,嚴格按照起重架設的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有秩序地進行。

    2.必須嚴格遵守先立鉆架后裝機,先拆機后拆鉆架,立架應從下而上,拆架從上而下的原則。

    3.立、放架的準備工作就緒后,指揮人員必須檢查確認各崗位人員就位、責任明確、設施完善牢固后,才能發出訊號按計劃順序進行。

    第二節? 鉆? 進

    第2.2.1條? 開機前必須進行下列檢查工作,確認完善后,方能開鉆:??? 1.各部位螺絲、水接頭絲扣緊固、機身平穩、水平移動剎車裝置楔合。

    2.將各操縱手把放在不同位置,油壓調到最大限度檢查油路系統是否正常,并按規定對各部位加注潤滑油脂。

    3.各操作手把、離合、剎車、安全閥靈活可靠。

    4.傳動機構正常,轉向正確,防護設施齊備牢固。

    5.動力系統正常,線路絕緣良好。

    6.清除機身,機旁異物,運轉無阻。

    7.卡盤在松開狀態,機上鉆桿能滑動自然,有異常,必須進行修整。

    8.鉆機安裝好后,滑車、立軸、鉆孔三者的中心應在同一條直線上,鉆桿應卡在卡盤的中心位置。

    第2.2.2條? 未達沖洗液前,應保持鉆具離孔底50cm以上,待確認沖洗液已送到孔底后,方能開鉆。

    第2.2.3條? 水接頭要系好保護繩,開車時要互相關照,防止過大擺動纏繞,以防發生危險事故。

    第2.2.4條? 開孔、擴孔、掃孔、掃脫落巖心,或鉆進不正常時,必須由班長或熟練的技工操作。手把式鉆機要設專人掌握小卡。

    第2.2.5條? 操縱手把式鉆機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運轉進行中,給進把回轉范圍內不得有人。同時操作人員身體要避開和防止鉆具突然落下傷人。

    2.松緊卡盤頂絲、接合簧、立輪箱時,必須脫開離合器使工作輪停止轉動后進行,緊項絲必須對稱均勻頂緊,開車前必須互相呼應一致。

    3.使用升降機剎車時,嚴禁使用手把結合腳剎。

    第 2.2.6條? 見鉆桿直徑單邊磨損達 2mm或均勻磨損達 3mm、每米彎曲超過 3mm、巖心管磨損超過壁厚1/3、每米彎曲超過2mm,以及各種鉆具有微小裂隙、絲扣嚴重磨損、曠動或明顯變形時,均不得下入孔內。

    1.新舊程度和材質不同的鉆桿,要分孔、分組使用,避免或減少鉆具折斷事故。

    2.掃孔或鉆進中遇阻力過大時,不得強行開車。

    第三節? 升降鉆具(灌具)

    第2.3.1條? 嚴格執行崗位分工,各負其責,操作、孔口、扶擺管三崗聽從孔口口號,動作一致,緊密配合。??? 第2.3.2條? 認真檢查塔架腿腳、回轉、給進機構安全穩固。確認卷揚提引系統符合起重工作規定,方可開始升降工作。??? 第2.3.3條? 升降鉆具過程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升降鉆具進行中,不得兼負現職以外的其他工作。??? 2.提升最大高度,提引器距天車不得小于1m,遇特殊情況超出規定,必須采取可靠安全措施。

    3.操作升降機,不得猛剎猛放,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準用手或腳直接觸動鋼絲繩,如纏繞不規則時,可用木棒撥動。

    4.孔口操作人員,必須站在鉆具起落范圍以外,摘掛提引器時要注意回繩碰打,提引器未升過橫軸箱(手把式鉆機)以前,必須扶導正直提升,防止碰撞翻機。

    5.使用普通提引器,倒放或拉起鉆具時,開口必須朝下,鉆具下面不得站人。

    6起放粗徑鉆具,手指不得伸入管內去提拉,不得用手去試探巖心,或用眼去看管內巖心,應用一根有足夠拉力的麻繩將鉆具拉開。

    7.跑鉆時,禁止搶插墊叉,抽插墊叉必須提持手把,無手把的墊叉禁止使用。

    8.升降鉆具時,若中途發生鉆具脫落,不準用手去抓。

    9.鉆具取出孔口后,要蓋好孔口蓋,以防工具或其它物件掉入孔內。

    第2.3.4條? 使用擰管機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機座必須用螺栓牢固、周正,安在地梁上,找正轉盤與井口,天車三點的同心。

    2.擰管時禁止絲扣未對正前開機強扭,擰管機未停止轉動前,不準提升鉆具。

    3.上下墊又要插牢,上墊叉要有安全構,手未離開墊又前,不得開機。

    4.松脫過緊的鉆桿時,經沖擊3~5次仍擰卸不脫,不得強行擰卸,而應用管子鉗人工擰卸,并找出原因排除故障。

    第四節? 水泥灌漿

    第2.4. 1條? 灌漿工作,每段確保連續灌注,不得中途停頓,因此灌漿前除對機械、管路系統進行認真的檢查,還必須進行10~20min該灌注段最大灌漿壓力的耐壓試驗。對高壓調節間應設置防護設施。??? 第2.4. 2條? 必須積極做好防塵設施和正確穿帶防塵保護用品。??? 第 2.4. 3條? 壓力表的使用范圍在最大刻度的 1/4~2/3之間,并應經常核對,超出誤差允許范圍的不準使用。

    第2.4.4條? 攪漿時,必須先加水,等正常開動后再加水泥。中途處理故障,傳動皮帶必須卸下。

    第 2.4. 5條? 灌漿中需有專人全神貫注的看壓力表,防止壓力突升或突降。

    第2.4. 6條? 灌漿栓塞下孔,遇有阻滯現象,必須起出后進行掃孔,不得強下。

    第2.4. 7條? 在運轉中,安全閥必須確保額定負荷動作,經校正后,不得隨意轉動。安全壓力應以指針最大擺動值為準。

    第2.4.8條? 調節高壓閥門和檢查各缸閥蓋閥門時,必須減壓進行,并須帶眼鏡。

    第2.4. 9條? 對曲軸箱和缸體進行檢修時,不得一手伸進試探,一手搬工作輪同時進行,更不準兩人同時進行此動作。

    第五節? 孔內事故處理

    第2.5.1? 事故發生后,必須把發生事故時的孔深和鉆具的位置,鉆具的規格、種類、數量弄清楚,以及所用的打撈工具與處理情況詳細填入當班報表。

    第2.5.2條? 事故發生后,班長應判明情況積極處理,性質復雜的事故由機長主持處理,短期不能排除的重大事故,應組織專門會議研究處理。

    第2.5.3條? 處理卡、埋鉆(塞)事故應遵守下列規定:

    1.發現鉆具(塞)剛剛被卡時應立即活動鉆具(提塞),嚴禁無故停泵。

    2.鉆具(塞)在提起中途被卡時,應用管子鉛搬扭,或設法將鉆具(塞)放下一段,同時開泵送水沖洗,上下活動慢速提升,嚴禁猛提硬拉,嚴禁用升降機與給進把同時起拔事故鉆具。

    3.在需要油壓系統和升降機同時頂拔事故鉆具時,事先應對整個系統的有關機件進行可靠的全面檢查,操作中先用油缸上頂至最高額定負荷,再用升降機繼續提拉,卸載時應先松升降機。后回油,不得用升降機承受全部荷載。

    4.在孔壁不穩定的情況下,應先護孔,然后再處理。

    5.處理卡鉆事故用的護孔鉆具,必須帶有內導向。導向器要接牢固。

    第2.5.4? 處理鉆具打斷與脫落(塞)應遵守下列規定:

    1.鉆桿如是多頭脫斷,應先探明情況,先撈話頭,后撈死頭。

    2.采用掏心方法處理巖。動管事故時,一般應使用比事故鉆具小一至二級的鉆具。

    3.鉆進中發生鉆具斷、脫事故,用絲錐對上后,要立即提鉆進行檢查。

    第2.5.5條??? 使用打吊錘處理事故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專人統一指揮,先檢查鉆架,天車的繃繩是否安全牢固。

    2.吊錘處于懸掛狀況打吊錘時,錘下不得有人。

    3不得在鉆機立軸上打吊錘,必要時。必須對立軸作好防護措施。

    第2.5.6條? 使用千斤頂處理事故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操作時,千斤頂必須放在平整堅實的地方安放平穩,并將卡瓦及千斤頂綁在機架上,以免頂斷鉆具時卡瓦飛出傷人。

    2.絲桿、螺母如有裂紋,禁止使用。

    3.使用油壓千斤頂,禁止站在保險塞對面。

    4.裝緊卡瓦,不得用鐵錘直接打擊,必須用鐵錘承墊,同時卡瓦塞要纏綁牢固,在受力的情況下,禁止面對頂部進行檢查。

    5.撥動螺桿,用力要一致,手握撥棒末端,做好防滑措施。

    6.使用管錐或鏈鉗扳事故鉆具時,禁止在錯把回轉范圍內站人,也不準用兩把鉗子進行前后反轉。掌握限制鉗者,必須站在安全位置。

    第三章?? 化 學 灌 漿

    第一節?? 備 料 要 求

    第3.1.1條? 操作人員務必掌握化灌材料的基本性能,熟悉灌漿工藝。在化學灌漿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對易燃易爆、有毒和易腐蝕的化學材料要采取各種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盡量避免化學材料毒性對人體的影響。

    第3. 1. 2條? 化學材料的搬運應派專人負責,運輸時必須將材料嚴格封存包裝,妥善搬運存放,嚴禁碰撞沖擊,避免曝曬,以免發生燃燒和爆炸,防止破箱遇水受潮,一般應對運輸工具進行嚴格檢查安全運輸。

    第3.1.3條? 材料存放應視其各自性能要求分別堆放專人保管。放置在低溫、干燥、避光、通風良好,遠離火源的專用庫房內。貼明標簽,對易燃、易爆的過氧化苯、醚、過硫酸銨等氧化劑應與其它化工材料隔離存放。

    第二節? 化學灌漿材料配制

    第3.2.1條? 各種化學灌漿,事先均須在通風、干燥,水電方便與化學材料存放庫房隔開的有足夠消防器材的試驗室進行配制試驗,以了解材料的性能,確定正確的配方。

    第3.2.2條? 試驗人員必須穿戴防護用具(如工作服,防毒面具,眼鏡等),方能進行試驗,試驗室內嚴禁吸煙,一般不得使用明火。試驗完畢應及時用肥皂,清水洗手洗臉。如洗不干凈,應用醫用酒精擦洗,嚴禁用丙酮擦洗。非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試驗室內。

    第3.2.3條? 試驗時,各種玻璃儀器要小心輕放,用清水洗凈擦干(或用丙酮試劑清洗)才能使用。各種儀器、設備,必須按各有關程序進行安裝,經反復檢查并試運轉后,才能正式運轉,進行試驗。

    第3.2.4條? 使用各種化學藥品時,操作人員應站在風向的上方,防止口鼻直接吸入。不準將藥物或盛過藥物的器皿亂扔亂甩。廢液及報廢器皿應倒入廢液缸(桶)中,統一倒入遠? 離飲用水源的土坑中加以深埋。

    第三節? 灌漿施工

    第3.3.1? 現場施工(包括建筑物廊道)要有良好的通風照明和充足的水源。嚴禁易? 燃物與漿液接觸,嚴禁用明火加溫漿液,應用水浴加溫,并配有相應的消防器材。????? 第3.3.2條? 灌漿用各種設備,必須密閉性能好。并盡量采用自動化操作。

    第3.3.3條? 參加施工人員,必須穿戴防護用具、防毒面具、安全帽、眼鏡、乳膠頭套、鞋? 蓋,方能進行工作。施工人員在施工現場工作時嚴禁飲食、吸煙。工作前后都應用肥皂、清水? 洗手洗臉.避免毒素侵入體內。

    第3.3.4條? 施工用漿液要嚴格按試驗配方,并在密封的條件下定量配制,妥善存放,嚴防傾倒使漿液進水和混入雜物,以免造成污染和浪費。

    第3.3.5條? 對于基礎處理化學灌漿,應根據地下水的活動情況,選擇相應的配方,確定固化時間,以防止未固化的漿液被水帶走,污染下游水質。

    第3.3.6條? 灌漿前必須先行試壓,以便檢查各種設備儀表及其安裝是否符合要求,止漿塞隔離效果是否良好;管路是否通暢;有無滲漏現象等,只有在整個灌漿系統暢通無漏的情況下,才能開始化學灌漿。

    第3.3. 7條? 灌漿時嚴禁漿管對準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堅守工作崗位;嚴密注視開關、管接頭、油泵的密封住情況,注意進漿數量與壓力值的變化,以防突然事故發生;注意觀測灌漿孔口附近有無返漿、跑漿、串漏等異常現象,否則,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時處理。

    第3.3.8條? 灌漿結束后,止漿塞應保持封閉不動,或用乳膠管封口,以免漿液流失和揮發,施工現場要及時清理,用過的灌漿設備和器皿要用清水或丙酮及時清洗,灌漿管路拆卸時,應同時檢查其腐蝕堵塞情況并予處理。

    第3.3.9條? 清理灌漿時落棄的漿液,要使用專用小提桶盛裝,妥善處理。嚴禁廢液流入水源,污染水質。

    第四節? 事故處理

    第 3.4. 1條? 運輸中若出現盛器破損,應立即更換包裝、封好,液體藥品用塑料盛器為宜,粉狀藥物和易溶藥品應分開包裝。??? 第 3.4. 2條? 當出現溶液藥品粘度增大,應首先使用,不宜再繼續存放。

    第3.4. 3條? 當玻璃儀器破損、致人體受傷,應立即進行消毒包扎。

    第3.4. 4條? 當試驗設備儀器發生故障(如攪拌器運轉不正常,攪拌棒斷裂、系統漏氣等),應立即停止運轉,關掉電源,進行修復處理。

    第3.4. 5條? 當發生材料燃燒或爆炸時,應立即拉掉電源,熄滅掉火源,搶救受傷人員,搬走余下藥品。

    第3. 4. 6條? 酸、堿粘落在皮膚和衣服上時,應立即用清水和肥皂沖洗,再用氨水洗,洗凈后皮膚上抹上油脂膏。

    第3.4. 7條? 洞內(室內)灌漿,當吸入藥品(或蒸氣)。咽喉發癢、頭昏,應立即出洞(室),呼吸新鮮空氣,用鹽水嗽口,嚴重中毒者,要及時送醫院搶救。

    第四章?? 混凝土防滲墻( ykc造孔)

    第一節?? 沖擊鉆機安裝及拆除

    第4. 1.1條? 鉆機的安裝與拆除均應在機長的指導下進行。

    第4.1.2條?? 安裝鉆機的專用底車架,在拖運時輪子應向上,卸架翻轉應做到輕放。

    第4. 1.3條? 人工安裝鉆機,可采用人力拉牽、倒鏈絞磨、手搖絞車等,具體要求如下:

    1.先將已安裝好的底車架的輪子用三角木前后墊緊,并在其兩側鋪設略高于底車架面和具有足夠寬度的車道板,車道板應平坦牢固,坡度應小于12.5%。

    2.在鉆機前梁中心,用直徑25mm的優質麻繩綁車,作前進方向拉牽;另在桅桿中點加綁保險繩,分兩側同時著力,穩住鉆機,以防鉆機向任何一側傾倒。

    3.拉運必須統一號令、專人指揮、精力集中、緩慢、準確地拉動鉆機,嚴禁猛拉猛拖。隨鉆機移動,須有專人負責移動車輪的三角木塞墊工作。

    第4. 1.4條? 當鉆機拉運至底車架位置后,應用相同規格的千斤頂將鉆機兩邊底梁頂住,再緩慢下降千斤頂,使鉆機平穩就位。千斤頂與鉆機底梁之間必須加墊木板,以防受力打滑,千斤頂一次下降高度不應大于5cm。

    第4. 1.5條? 機械吊裝鉆機,要求是:

    1.吊裝鉆機的吊車,一般應選用起用能力10t以上的型號,嚴禁超負荷吊裝。

    2.套控用的鋼絲繩必須完好,直徑不小于16mm。

    3.套吊栓掛必須穩固,并經檢查認為可靠后方能試吊。

    4.吊裝鉆機必須先行試吊,試吊高度一般為離地1o~20cm,同時檢查鉆機套掛是否平穩,吊車的制動裝置以及套掛的鋼絲繩是否可靠,只有在確認無誤的情況下,方可正式起吊。下降必須緩慢,裝入底車架必須輕放就位。

    第 4. 1.6條? 鉆機就位后,應用水平尺找平后才能安裝。

    第4. 1.7條? 鉆機桅桿升降注意事項:

    1.檢查離合器,閘帶是否靈活可靠。

    2.檢查鋼絲繩、蝸輪、銷蝕是否完好。

    3.警告周圍人員離開鉆機,嚴禁有人在桅桿下面停留和走動。

    4.隨著桅桿的升起或落放,應用桅桿兩邊的繃繩,或在桅桿中點綁一保險繩,兩邊配以同等人力拉住,以防桅桿傾斜。立好桅桿后,要掛好繃繩。

    開機前的準備工作

    第 4. 2.1條? 檢查地錨,埋深不能少于 1.2m,引出的繩頭應用鋼絲繩,不宜用脆性? 材料。????? 第4. 2.2條?? 穩好鉆機,塞墊好三角木,收緊繃繩,緊固所有聯接螺絲。檢查鉆具重量是否與鉆機性能相符,要求所有鉆頭和抽筒均應焊有易拉、易掛、易撈裝置。??? 第4. 2.3條? 檢查并調整各操縱系統,使之靈活可靠,具體要求:??? 1.離合器應調到適當位置,不能過緊或太松,緊圈上的三個扒爪要均勻壓緊,在壓力盤上,使壓力盤與摩擦帶受力均勻。

    2.檢查制動閘,調整摩擦帶間隙(一般保持1.5~2mm),使閘帶在松開情況下不與制動輪輪緣接觸。

    第4.2.4條? 按鉆機潤滑制度檢查各潤滑部位的加油情況。

    第4. 2.5條? 鉆機上應有的安全防護裝置必須齊備、適用、可靠。

    第 4. 2.6條? 檢查沖擊臂緩沖彈簧,其壓緊程度要求兩邊應一致,否則應進行調整。

    第4.2.7條? 按電氣操作規程檢查電氣部分。三相按扭開關必須安裝在操縱手把附近便于操作。

    第三節? 沖擊鉆進

    第4. 3.1條? 開機前應拉開所有離合器,嚴禁帶負荷啟動。

    第4. 3.2條? 開孔必須采用間斷沖擊,直至鉆具全部進入孔內時視沖擊平穩后,方可連續沖擊。

    第4.3.3條? 鉆進中應經常注意和檢查機器運行情況,如發現軸瓦、鋼絲繩、皮帶等有損壞或機件操作不靈等情況,應及時停機檢查修理,嚴禁帶“病”作業。

    第4. 3. 4條? 下鉆速度不能過快,應用閑把控制下落速度,以免翻轉、卡鉆。

    第4.3. 5條? 每次取下鉆具,抽筒必須有三人操作,并檢查鉆角、提梁、鋼絲繩、繩卡、保護鐵、抽簡活門、活環螺絲等處的完好程度,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具體要求如下:

    1.鉆角磨損2cm,應補焊至原來直徑。

    2.鉆具提梁直徑磨損超過1/3者應補焊至原來直徑。

    3.主繩繩卡不得少于三個,付繩繩卡不得少于兩個,提渣斗繩卡不少于三個,繩卡螺絲必須緊固。

    4.如保護鐵磨損至鋼絲繩與提梁直接接觸。應更換保護鐵。

    5.抽筒活門必須靈活,活環螺絲必須緊固。

    6.當鋼絲繩斷絲超過1o%或一股的1/2以上者,應將破壞部分割去,否則禁止繼續使用。破壞部分較多時,應更換新的。

    第4. 3.6條? 鉆機突然發生故障,應立即拉開離合器,如離合器操作失靈,應立即停機。

    第4.3.7? 操作離合器手把時,用力必須平穩,不得猛拉猛推,以免造成鉆機振動過大或拉斷鋼絲繩。

    第4.3.8條? 為杜絕翻車事故的發生,凡屬下列情況時嚴禁開車:

    1.鉆頭距離鉆機中心線2m以上時。

    2.鉆頭埋緊在相鄰的槽孔內或在深孔內提起有障礙時。

    3.鉆機未掛好,收緊綁繩時。

    4.孔口有塌陷痕跡時。

    第4. 3.9條? 在暴風、雷電時,禁止開車,并切斷電源。

    第4.3.10條? 基巖鉆進的開孔鉆頭和更換的鉆頭均應采用同一規格,不同地層鉆進,一定深度須起鉆放下抽筒清理孔底鉆渣,以免卡鉆。

    第4.3.11條? 鉆進中突然發現有塌孔跡象或成槽以后突然大量漏漿都應立即采取一定的安全技術措施進行處理。

    第4.3.12條? 新形式的鉆具,應經過有關技術部門研究擬訂出安全操作規程和相應技術措施,并經領導批準后才能采用。

    第4.3.13條? 鉆機配用的鋼絲繩應符合:大繩直徑22~25mm,小繩直徑15~16mm,少于此規定者,禁止使用。

    第4.3.14條? 改變電動機轉向,必須在電機停穩后方可進行。

    第4.3.15條? 運行中,如遇鋼絲繩纏絞,應立即停機撥開,在鉆機未停穩前,嚴禁撥弄。

    第4.3.16條? 鉆機移動前必須將車架輪的三角木取掉,松開繃繩,摘掉掛鉤,鉆頭、抽簡應提出孔口,經檢查確認無障礙時,方可移車。

    第4.3.17條? 電動機停止運行前,禁止檢查鉆機和加注黃油,嚴禁在桅桿上工作。

    第4.3.18條? 工作必須時(如鉆具升降……等),除鉆頭部位槽板面外,其余槽板蓋嚴禁敞開,防止人或物掉入槽內。

    第4.3.19條? 當鉆具提升到槽口時,應立即打開大鏈離合器,同時將卷筒閘住,鉆頭應放置在鉆頭承放板上,放時要慢速、輕松,以免承放板斷裂傷人。

    第4. 3.20條? 鉆進中使用的各種鉆具,用完后應及時放回適當位置,不能放在槽孔邊緣,以免掉入槽孔內。

    第4. 3.21條? 上桅桿進行高處作業時,必須配戴安全帶;動力閘刀,必須設專人看管。嚴禁高處作業人員與地面人員閑談、說笑。

    第4.3.22條? 鉆機后面的電線,必須架空,以免妨礙工作及造成可能的觸電事故。

    第4.3.23條? 鉆機桅桿必須裝置避雷針。

    第4. 3.24條? 突然停止或其它原因停機,短時間內不能送電,開機,必須采取措施將鉆具提離孔底5m以上,以免鉆具埋死,若采用人工轉動時,應先拉掉電源。

    第4.3.25條? 孔內發生卡銳掉鉆、埋鉆等事故,必須摸清情況,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后,方能進行處理。不得盲目行事。

    第四節? 制漿及輸送

    第4.4. 1條? 泥漿攪拌機開機前,必須按電機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檢查電氣部分,按操作規程和技術要求緊固所有聯接螺絲,加注潤滑油。

    第4.4.2條? 泥漿攪拌前,應先往桶內加水至規定數量,然后才開動攪拌機,待運轉正常后,方可徐徐按配制量加入粘土。

    第4. 4. 3條? 攪拌機進料口及皮帶,齒輪傳動部分必須有安全設施及防護罩。否則,嚴禁開機運行。

    第4.4.4條? 攪拌機內泥渣.每臺應清除一次,當人進入攪拌槽內之前,必須切斷電源,閘刀開關箱應加鎖,并掛上“有人操作,嚴禁合閘”的標示牌,嚴防誤傷人,攪拌槽內照明燈電壓以12v為宜。

    第4.4.5 條? 采用自流式輸送泥漿,其管路架設必須牢固可靠。滿足管路縱坡大于5%的要求,嚴禁出現反坡,以避免泥漿沉淀,淤積增管,造成事故。

    第4. 4. 6條? 使用泥漿泵輸送泥漿時應遵守下列各項規定:

    1.啟動前應檢查并擰緊所有應當緊固的另件。檢查連桿襯瓦同,十字頭銷間,曲柄軸軸徑間等各部間隙是否符合要求,齒輪箱內及各磨擦部分潤滑油是否足量和清潔。

    2.檢查壓力表是否指示正確和安全閥是否開啟靈活,必要時,應測試壓力在大于 3okpa時,安全閥能否起作用。

    3.檢查泥漿泵皮帶位置是否正確,皮帶松緊程度是否適當,皮帶防護罩是否完好。

    4.蓋好泵蓋,注意嚴密。

    5.進出漿皮管接頭應綁扎牢固。

    6.開機前用手拉動皮帶輪,使活塞轉動1~2行程檢查是否靈活。

    7.啟動時應警告周圍人員離開機械及其轉動部分。

    8.按電氣操作規程啟動,待轉速正常后再拉上離合器(2o0/3o)或把皮帶撥至工作輪(100/30)。使泵打漿至槽。

    9.啟動后,要傾聽機械各部聲響,察看排漿情況,認為正常后,才能把排漿三通閥轉至工作位置,并將壓力調整至施工規定的數值范圍以內,嚴禁超過規定壓力運轉。

    10.嚴禁在運轉中修理機器及調整零件,水泵須按額定轉數運行,且泵內不能有撞擊聲。

    11.應經常保持管路暢通,不可將皮管隨便扭結,當管路堵塞時,應先把三通閥門關閉,然后用小錘平打皮管再進泥漿,不可用手彎折皮管。

    第五節? 導管安裝及拆卸

    第4. 5.1條? 導管安裝與拆卸必須遵守:

    1.安裝前認真檢查導管是否完好、牢固。吊裝的繩索掛鉤必須牢固、可靠。

    2.導管安裝必須垂直干槽孔中心線上,不得與糟壁相接觸。

    3.起用導管時,要注意天輪出槽,要有專人拉繩,孔口工作人員不得站在危險位置,鉆機操作要慢、穩,下放導管時,人的頭、身必須離開導管,且不能靠得太近,以防導管晃動傷人。??? 4.導管拆卸后,要立即用水沖洗清潔,并按指定的地點堆放整齊,以便隨時查對孔內導管的長度,以免發生意外事故。

    第五章? 打 樁

    第5.0. 1條? 作業前必須檢查機電設備,機械的運轉,制動滑車,吊索拉繩,防護裝置,必須齊全良好,有效。

    第5.0.2條? 打樁人員必須熟悉機械構造、性能、保養、安全操作知識,方能獨立操作。

    第5.0. 3條? 打樁時要統一指揮,統一信號,并規定出安全作業禁區。

    第5.0.4條? 禁止任何人在起吊的機錘或重物下穿行和站立。??? 第5.0. 5條? 樁帽與鉗墊必須與樁型、樁架、樁錘相適應。發現損壞應及時修整或更換。

    第5.0. 6條? 往卷揚機滾筒上纏鋼絲繩時,排列要整齊,不能用手引導扶繞。

    第5.0. 7條? 打混凝土樁,鋼板樁時應遵守下列規定:??? 1.樁身附著物要清除干凈,起吊后人員不得在樁下通過。

    2.樁身應綁扎牢固,系好穩繩,起吊時速度應均勻,保持樁身平穩。

    3.鋼絲繩應捆扎在規定的吊點上,在棱角處勢以麻袋和草袋。

    4.用樁前應將樁錘提起并固定牢靠,防止吊樁時樁錘墜落。

    5.不得偏吊和遠距離起吊極身。

    6.改樁時應用撬杠或其它工具進行校正,校正歪樁時不宜用力過猛,注意樁錘起落。

    第5. 0. 8條? 打樁停歇時間較長,必須將錘放下墊牢,若時間較短,可用銷子固定在機架上。

    第 5.0.9條? 移動樁架時應緩慢進行統一指揮,移位后立即緊固纜繩,并將樁架四角固定,防止走動。

    第5.0. 10條? 打樁設備應經常檢查維修,嚴禁在懸吊狀態下進行檢查維修樁繩。

    第六章? 振沖加固

    第6.0.1條? 施工人員必須了解本機構造和機械性能,熟知本機安全操作規程。

    第6.0. 2條? 施工時必須按設計規定及施工說明書進行。

    第6.0. 3條? 組裝振沖器:

    1.組裝振沖器須專人負責指揮,振沖器各連接螺絲要擰緊不得松動。

    2.射水管插入膠管的接頭不得小于10cm,必須卡牢不得漏水,并應達到與膠管同等的承拉力。

    3.在組裝好的振沖器頂端,應綁一根長1.2m,直徑10cm的圓木,把電纜和水管綁在圓木上,以防電纜和水管與吊管頂口摩擦漏電漏水而發生事故。

    4.起吊振沖器時,各振動節點處要設保護設施,以防節點折彎損壞。??? 第6.0.4條? 供水系統安裝:

    1.水壓、流量必須滿足振沖加固的要求。

    2.管路接頭要牢固,配水管所用鐵管直徑必須大于射水管直徑。

    第6.0. 5條? 電源:

    1.電工必須遵守電氣操作規程。

    2.供電必須滿足振沖器啟動和運轉所需最大負荷。

    3.振沖器潛水電機尾線與橡皮電纜接頭處必須用防水膠帶包扎,包扎好后用膠管加以保護,以防止漏電。

    第6.0.6條? 場內交通道路要平坦無障礙,以便用車進出。

    第6.0. 7條? 開機前的檢查:

    1.孔口排水溝要保證返水流暢,不得隨地漫流。

    2.各繩索連接處要牢固,各部件連接螺絲要緊固,振沖器外部螺絲要加有彈簧墊圈。

    3.配電箱及電器操作箱的各儀表要靈敏、可靠。

    4.所用工具要齊備。吊車就位地點要堅實牢靠。

    第 6.0. 8條? 吊車運行期間行人不得在桅桿下通過、停留以防撞傷人。在有高壓線路或帶電體附近運行時,應按本規程第二篇有關要求保持一定安全距離。

    第6.0.9條? 造孔:

    1.電動機啟動前,應有專人將振沖器防扭繩索拉緊并固定。

    2.要嚴格按工藝要求進行操作。

    3.造孔過程中不得停水停電,水壓要保持穩定。

    4.造孔過程中如發生停水停電,應立即停止貫入,并盡快將振沖器提出孔口,待恢復正常時再貫人。

    5.振沖器進行工作時,操作人員要密切注視電器操作箱儀表情況,如發生異常情況要立即停止貫入。并應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

    6.貫入時如聽到振沖器在孔底有沖擊聲,同時水壓、電流不穩,說明孔底可能有障礙物,應立即將振沖器提出孔口,并報告技術負責人研究處理。

    7.若地質原因發生孔內大量漏水而水面不能自行返出孔口時,應采用付水管補水,使水面與孔口齊平,以防塌孔。

    第6.0.10條? 填料加密:

    1.造孔已達到設計孔深后將振沖器拉離孔底2o~3ocm并適當降低水壓力,聽從指揮開始下料。

    2.填料應從振沖器護筒周圍徐徐入孔,不得從孔口一側下料,以免造成樁歪斜或下料通道阻塞。

    3.填料開始后不得中斷直至全孔填滿,但填料不宜高出孔口,以免影響孔口排水。

    4.填料達予定方量和時間時,要注意觀察電器儀表指數,待加密程度達到設計要求時要及時提升振沖器,其提升高度視振沖器性能而定。一般以30~50cm為宜,不要提升過高。

    5.填料加密過程中如發現下料通道填塞,可將振沖器提至孔口一米左右,再慢慢下降到需加密深度,如此往復數次直至下料正常。

    第6.0.11條按振沖器保養規定,做好檢查保養工作。

    第6.0.12條? 施工中要特別注意的事項:

    1.振沖器嚴禁倒放啟動。

    2.振沖器在無冷卻水情況下,運轉時間不得超過1~2分鐘。

    3.振沖加密過程中電機提出孔口外后,應使電機冷卻至孔內水溫。

    4。在造孔或加密過程中,振沖器導管上部拉繩必須拉緊,防止振沖器轉動。

    5.振沖器工作時工作人員應密切觀察返水情況,發現返水中有蘭色油花,黑油塊或黑油條,可能是振沖器內部發生故障,應立即提出振沖器進行檢修。

    6.遇有六級以上大風或暴雨、雷電、大霧時應停止作業。

    第9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架子工

    1.一 般 規 定

    1.1建筑登高作業(架子工),必須經專業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作業。架子工的徒工必須辦理學習證,在技工帶領、指導下操作,非架子工未經同意不得單獨進行作業。

    1.2架子工必須經過體檢,凡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暈高或視力不夠以及不適合于登高作業的,不得從事登高架設作業。

    1.3正確使用個人安全防護用品,必須著裝靈便(緊身緊袖),在高處(2m以上)作業時,必須佩戴安全帶與已搭好的立、橫桿掛牢,穿防滑鞋。作業時精神要集中,團結協作、互相呼應、統一指揮、不得“走過檔”和跳躍架子,嚴禁打鬧玩笑、酒后上班。

    1.4班組(隊)接受任務后,必須組織全體人員,認真領會腳手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研討搭設方法,明確分工,并派1名技術好、有經驗的人員負責搭設技術指導和監護。

    1.5風力六級以上(含六級)強風和高溫、大雨、大雪、大霧等惡劣天氣,應停止高處露天作業。風、雨、雪過后要進行檢查,發現傾斜下沉、松扣、崩扣要及時修復,合格后方可使用。

    1.6腳手架要結合工程進度搭設,搭設未完的腳手架,在離開作業崗位時,不得留有未固定構件和不安全隱患,確定架子穩定。

    1.7在帶電設備附近搭、拆腳手架時,宜停電作業。在外電架空線路附近作業時,腳手架外側邊緣與外電架空線路的邊線之間的最小安全操作距離不得小于表1.7的數值。

    表1.7 在建筑工程(含腳手架具)的外側邊緣與外電架空線路的邊緣之間的最小安全操作距離

    外電線路電壓1kv以下1~10 kv35~110 kv154~220 kv330~500 kv
    最小安全操作距離(m)4681012

    注:上、下腳手架斜道嚴禁搭設在有外電線路的一側。

    1.8各種非標準的腳手架,跨度過大、負載超重等特殊架子或其他新型腳手架,按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批準的意見進行作業。

    1.9腳手架搭設到高于在建建筑物頂部時,里排立桿要低于沿口40~50mm,外排立桿高出沿口1~1.5m,搭設兩道護身欄,并掛密目安全網。

    1.10腳手架搭設、拆除、維修和升降必須由架子工負責,非架子工不準從事腳手架操作。

    2. 材 料

    2.1鋼管:鋼管采用外徑48~51mm,壁厚3~3.5mm的管材。鋼管應平直光滑,無裂縫、結疤、分層、錯位、硬彎、毛刺、壓痕和深的劃道。鋼管應有產品質量合格證,鋼管必須涂有防銹漆并嚴禁打孔。

    腳手架鋼管的尺寸應按表2.1采用,每根鋼管的最大重量不應大于25kg。

    表2.1 腳手架鋼管尺寸(mm)

    截面尺寸最大長度
    外徑φ壁厚t橫向水平桿其他桿
    48 513.5 322006500

    2.2扣件:采用可鍛造鑄鐵制作的扣件,其材質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鋼管腳手架扣件》(gb15831—1995)的規定。新扣件必須有產品合格證。

    舊扣件使用前應進行質量檢查,有裂縫、變形的嚴禁使用,出現滑絲的螺栓必須更換。

    2.3腳手板:腳手板可采用鋼、木材料兩種,每塊重量不宜大于30kg。

    沖壓新鋼腳手板,必須有產品質量合格證。板長度為1.5~3.6m,厚2~3mm,肋高5cm,寬23~25cm,其表面銹蝕班點直徑不大于5mm,并沿橫截面方向不得多于3處。腳手板一端應壓連接卡口,以便鋪設時扣住另一塊的端部,板面應沖有防滑圓孔。

    木腳手板應采用杉木或松木制作,其長度為2~6m,厚度不小于5cm,寬23~25cm,不得使用有腐朽、裂縫、斜紋及大橫透節的板材。兩端應設直徑為4mm的鍍鋅鋼絲箍兩道。

    2.4安全網:寬度不得小于3m,長度不得大于6m,網眼不得大于10cm,必須使用維綸、錦綸、尼龍等材料,嚴禁使用損壞或腐朽的安全網和丙綸網。密目安全網只準做立網使用。

    3.扣件式鋼管腳手架

    3.1扣件式鋼管腳手架:按其搭設位置分為外腳手架、里腳手架;按立桿排數分為單排、雙排腳手架;按高度分為一般、高層腳手架,以及分為結構、裝修腳手架,具體搭設的操作規定,其基本要求如下:

    (1) 腳手架應由立桿(沖天)、縱向水平桿(大橫桿、順水桿)、橫向水平桿(小橫桿)、剪刀撐(十字蓋)、拋撐(壓欄子)縱、橫掃地桿和拉接點等組成,腳手架必須有足夠的強度、剛度和穩定性,在允許施工荷載作用下,確保不變形、不傾斜、不搖晃。

    (2) 腳手架搭設前應清除障礙物、平整場地、夯實基土、作好排水,根據腳手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的要求,基礎驗收合格后,放線定位。

    (3) 墊板宜采用長度不少于2跨,厚度不小于5cm的木板,也可采用槽鋼,底座應準確放在定位位置上。

    3.2結構承重的單、雙排腳手架:

    (1) 搭設高度不超過20m的腳手架,構造主要參數見表3.2。

    表3.2 扣件鋼管腳手架構造參數

    結構 形式用途寬度 (m)立桿間距 (m)步距 (m)橫向水平桿間距
    單排架承重1~1.21.51.21m,一端伸入墻體不少于240mm
    裝修1~1.21.51.21m,同上
    雙排架承重2~2.51.51.21m
    裝修2~2.51.51.21m

    (2) 立桿應縱成線、橫成方,垂直偏差不得大于架高1/200。立桿接長應使用對接扣件連接,相鄰的兩根立桿接頭應錯開500mm,不得在同一步架內。立桿下腳應設縱、橫向掃地桿。

    (3) 縱向水平桿在同一步架內縱向水平高差不得超過全長的1/300,局部高差不得超過50mm。縱向水平桿應使用對接扣件連接,相鄰的兩根縱向水平桿接頭錯開500mm,不得在同一跨內。

    (4) 橫向水平桿應設在縱向水平桿與立桿的交點處,與縱向水平桿垂直。橫向水平桿端頭伸出外立桿應大于100mm,伸出里立桿為450mm。

    (5) 架高20m以上時,從兩端每7根立桿(一組)從下到上設連續式的剪刀撐,架高20m以下可設間斷式剪刀撐(斜支撐),即從架子兩端轉角處開始(每7根立桿為一組)從下到上連續設置。剪刀撐鋼管接長應用兩只旋轉扣件搭接,接頭長度不小于500mm,剪刀撐與地面夾角為45°~60°。剪刀撐每節兩端應用旋轉扣件與立桿或橫向水平桿扣牢。

    (6) 腳手架與在建建筑物拉結點必須用雙股8號鉛絲或φ6.1級鋼筋與結構拉頂牢固,拉結點之間水平距離不大于6m,垂直距離不大于4m。高度超過20m的腳手架不得使用柔性材料進行拉結,在拉結點設可靠支頂。

    (7) 高層施工腳手架(高20m以上)在搭設過程中,必須以15~18m為一段,根據實際情況,采取撐、挑、吊等分階段將荷載卸到建筑物的技術措施。

    (8) 鋪、翻腳手板:腳手板鋪設于架子的作業層上。腳手板有木、鋼兩種,不得使用竹編腳手板。腳手板必須滿鋪、鋪嚴、鋪穩,不得有探頭板和飛跳板。鋪腳手板可對頭或搭接鋪設,對頭鋪腳手板,搭接處必須是雙橫向水平桿,且兩根間隙200~250mm,有門窗口的地方應設吊桿和支柱,吊桿間距超過1.5m時,必須增加支柱。

    搭接鋪腳手板時,兩塊板端頭的搭接長度應不小于200mm,如有不平之處要用木塊墊在縱、橫水平桿相交處,不得用碎磚塊塞墊。

    翻腳手板應二人操作,配合要協調,要按每檔由里逐塊向外翻,到最外一塊時,站到鄰近的腳手板把外邊一塊翻上去。翻、鋪腳手板時必須系好安全帶。腳手板翻板后,下層必須留一層腳手板或兜一層水平安全網,作為防護層。不鋪板時,橫向水平桿間距不得大于3m。

    4.工具式腳手架

    4.1 插口式腳手架(簡稱插口架):分為甲、乙、丙3種,甲型插口架適用于外墻板上有窗口部位的施工;乙型插口架適用無外墻板部位施工;丙型插口架(也叫掛腳手架)適用于無窗口部位施工。插口架的安全操作要點:

    (1) 插口架允許負荷最大不得超過1176n/m2,腳手架上嚴禁堆放物料,人員不得集中停留。

    (2) 插口架提升或降落,應使用塔式起重機等起重機械,必須用卡環吊運,嚴禁任何人站在架子上隨架子升降。

    (3) 插口架不得超過建筑物兩個開間,最長不得超過8m,寬度不得超過1m。鋼管組裝的插口架,其立桿間距不得大于2m,大、小面均須設斜支撐;焊接的插口架,定型邊框為立桿的,其立桿間距不得大于2.5m,大面要設剪刀撐。

    (4) 插口架上下兩步腳手板,必須鋪滿、鋪平、固定牢固。下步不鋪板時要滿掛水平安全網。上下兩步都要設兩道護身欄,立掛密目安全網,橫向水平桿間距以0.5~1m為宜。

    (5) 插口架外側要接高掛網,其高度應高出施工作業層1m,要設剪刀撐,并用密目安全網從上至下封嚴,安全網下腳要封死扎牢。相鄰插口架應在同一平面,接口處應封閉嚴密。

    (6) 甲型插口架別杠應大于10cm×10cm優質木方。別杠要別于窗口的上下口,每邊長度要長出窗口200mm,上下別杠的立桿與橫桿連接處應用雙扣件;丙型插口架(掛架子)穿墻螺栓端部的螺紋應采用梯形螺紋扣,用雙螺母鎖牢。

    (7) 插口架安裝操作順序:甲型插口架應“先別后摘”,“先掛后拆”(即在安裝時,應先別好別杠,后摘去卡環;在拆除時,應先掛好卡環,后拆掉別杠)。丙型插口架應在安裝時先鎖緊螺母,后摘去卡環;在拆除時,應先掛好卡環,后拆掉螺母。

    (8) 結構外墻是現澆鋼筋混凝土的,其強度應達到70%以上,才能安裝插口架。

    (9) 插口架安裝后必須經過檢查驗收,合格簽字,才能使用。

    4.2吊籃式腳手架:分為手動和電動兩種。吊籃腳手架是在建筑物層面通過特設的支撐點,利用挑梁或挑架的吊索具懸吊吊籃,進行外裝飾工程操作的一種腳手架,其主要組成分為吊籃、支撐挑梁(挑架)、吊索具(包括鋼絲繩或鏈桿或鏈條)及升降裝置、保險繩和安全鎖組成。搭設使用吊籃式腳手架的安全操作規定:

    (1) 吊籃搭設構造必須遵照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規定,組裝或拆除時,應3人配合操作,嚴格按搭設程序作業,任何人不允許改變方案。

    (2) 吊籃的負載不得超過1176n/m2(120kg/m2),吊籃上的作業人員和材料要對稱分布,不得集中在一頭,保持吊籃負載平衡。

    (3) 升降吊籃的手扳葫蘆應用3t以上的專用配套的鋼絲繩。使用倒鏈應用2t以上的,承重的鋼絲繩直徑不小于12.5mm,吊籃兩端應設保險繩,其直徑與承重鋼絲繩同。繩卡不得少于3個,嚴禁使用有接頭鋼繩。

    (4) 承重鋼絲繩與挑梁連接必須牢靠,并應有預鋼絲繩受剪的保護措施。

    (5) 吊籃的位置和挑梁的設置應根據建筑物實際情況而定。挑梁挑出的長度與吊籃的吊點必須保持垂直,安裝挑梁時,應使挑梁探出建筑物一端稍高于另一端。挑梁在建筑物內外的兩端應用杉槁或鋼管連接牢固,成為整體。陽臺部位的挑梁在挑出部分的頂端要加斜撐抱樁,斜撐下要加墊板,并且將受力的陽臺板和以下的兩層陽臺板設立柱加固。

    (6) 吊籃可根據工程的需要組裝單層或雙層吊籃,雙層吊籃要設爬梯,留出活動蓋板,以便人員上下。

    (7) 吊籃長度一般不得超過8m,寬度以0.8m至1m為宜。單層吊籃高度以2m,雙層吊籃高度以3.8m為宜。用鋼管為立桿的吊籃,立桿間距不得超過2.5m,單層吊籃至少設三道橫桿,雙層吊籃至少設五道橫桿。

    (8) 以鋼管組裝的吊籃大、小面均需設戧,以焊接預制框架組裝的吊籃,長度超過3m的大面要設戧。

    (9) 吊籃的腳手板必須鋪平、鋪嚴,并與橫向水平桿固定牢,橫向水平桿的間距可根據腳手板厚度而定,一般以0.5~1m為宜。吊籃作業層外排和兩端小面均應設兩道護身欄,并掛密目安全網封嚴,索死下角;里側應設護身欄。

    (10) 以手扳葫蘆為吊具的吊籃,鋼絲繩穿好后,必須將保險板把卸掉,系牢保險繩或安全鎖,并將吊籃與建筑物拉牢。

    (11) 吊籃里側距建筑物100mm為宜,兩吊籃之間間距不得大于200mm。不得將兩個或幾個吊籃連在一起同時升降,兩個吊籃接頭處應與窗口、陽臺作業面錯開。

    (12) 升降吊籃時,必須同時搖動所有手扳葫蘆或拉動倒鏈,各吊點必須同時升降,保持吊籃平衡。吊籃升降時不要碰撞建筑物,特別是陽臺、窗戶等部位,應有專人負責推動吊籃,防止吊籃掛碰建筑物。

    (13) 吊籃使用期間,應經常檢查吊籃防護、保險、挑梁、手扳葫蘆、倒鏈和吊索等,發現隱患,立即解決。

    (14) 吊籃組裝、升降、拆除、維修必須由專業架子工進行。

    4.4門式腳手架:

    (1) 腳手架搭設前必須對門架、配件、加固件應按規范進行檢查驗收,不合格的嚴禁使用。

    (2) 腳手架搭設場地應進行清理、平整夯實,并做好排水。

    (3) 地基基礎施工應按門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進行。基礎上應先彈出門架立桿位置線,墊板、底座安放位置應準確。

    (4) 不配套的門架與配件不得混合使用于同一腳手架。門架安裝應自一端向另一端延伸,不得相對進行。搭完一步后,應檢查、調整其水平度與垂直度。

    (5) 交叉支撐、水平架和腳手板應緊隨門架的安裝及時設置。連接門架與配件的鎖臂、搭鉤必須鎖住、鎖牢。水平架和腳手板應在同一步內連續設置,腳手板必須鋪滿、鋪嚴,不準有空隙。

    (6) 底層鋼梯的底部應加設鋼管并用扣件扣緊在門架的立桿上,鋼梯的兩側均應設置扶手,每段梯可跨越兩步或三步門架再行轉折。

    (7) 護身欄桿、立掛密目安全網應設置在腳手架作業層外側,門架立桿的內側。

    (8) 加固桿、剪刀撐必須與腳手架同步搭設。水平加固桿應設于門架立桿內側,剪刀撐應設于門架立桿外側,并扣接牢固。

    (9) 連墻件的搭設必須隨手架設同步進行,嚴禁滯后設置或搭設完畢后補做。當腳手架作業層高出相鄰連墻件已兩步的,應采取確保穩定的臨時拉接措施,直到連墻搭設完畢后,方可拆除。

    (10) 加固件、連墻件等與門架采用扣件連接,扣件規格必須與所連鋼管外徑相匹配,扣件螺栓擰緊,扭力矩宜為50~60n·m,并不得小于40n·m。

    (11) 腳手架搭設完畢或分段搭設完畢必須進行驗收檢查,合格簽字后,交付使用。

    (12) 腳手架拆除必須按拆除方案和拆除安全技術措施交底規定進行。拆除前應清除架子上材料、工具和雜物,拆除時應設置警戒區和掛警戒標志,并派專人負責監護。

    (13) 拆除的順序,應從一端向另一端,自上而下逐層地進行,同一層的構配件和加固件應按先上后下,先外后里的順序進行,最后拆除連墻件。連墻件、通長水平桿和剪刀撐等必須在腳手架拆除到相關門架時,方可拆除。

    (14) 拆除的工人必須站在臨時設置的腳手板上進行拆卸作業。拆除工作中,嚴禁使用榔頭等硬物擊打、撬挖。拆卸連接部件時,應先將鎖座上的鎖板與卡鉤上的鎖片旋轉至開啟位置,然后拆除,不得硬拉、敲擊。

    (15) 拆下的門架、鋼管與配件,應成捆用機械吊運或由井架傳送至地面,防止碰撞,嚴禁拋擲。

    4.4附著升降腳手架:

    (1) 安裝、使用和拆卸附著升降腳手架的工人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未經培訓任何人(含架子工)嚴禁從事此操作。

    (2) 附著升降腳手架安裝前必須認真組織學習“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研究安裝方法,明確崗位責任。控制中心必須設專人負責操作,嚴禁未經同意人員操作。

    (3) 組裝附著升降腳手架的水平梁及豎向主框架,在兩相鄰附著支撐結構處的高差應不大于20mm;豎向主框架和防傾導向裝置的垂直偏差應不大于5‰和60mm;預留穿墻螺栓孔和預埋件應垂直于工程結構外表面,其中心誤差小于15mm。

    (4) 附著升降腳手架組裝完畢,必須經技術負責人組織進行檢查驗收,合格后簽字,方準投入使用。

    (5) 升降操作必須嚴格遵守升降作業程序;嚴格控制并確保架子的荷載;所有妨礙架體升降的障礙物必須拆除;嚴禁任何人(含操作人員)停留在架體上,特殊情況必須經領導批準,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實施。

    (6) 升降腳手架過程中,架體下方嚴禁有人進入,設置安全警戒區,并派人負責監護。

    (7) 嚴格按設計規定控制各提升點的同步性,相鄰提升點間的高差不得大于30mm,整體架最大升降差不得大于80mm;升降過程中必須實行統一指揮,規范指令。升降指令只允許由總指揮一人下達。但當有異常情況出現時,任何人均可立即發出停止指令。

    (8) 架體升降到位后,必須及時按使用狀況進行附著固定。在架體沒有完成固定前,作業人員不得擅離崗位或下班。在未辦理交付使用手續前,必須逐項進行點檢,合格后,方準交付使用。

    (9) 嚴禁利用架體吊運物料和拉接吊裝纜繩(索);不準在架體上推車,不準任意拆卸結構件或松動連接件、移動架體上的安全防護設施。

    (10) 架體螺栓連接件、升降動力設備、防傾裝置、防墜裝置、電控設備等應定期(至少半月)檢查維修保養1次和不定期的抽檢,發現異常,立即解決,嚴禁帶病使用。

    (11) 六級以上強風停止升降或作業,復工時必須逐項檢查后,方準復工。

    (12) 附著升降腳手架的拆卸工作,必須按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規定要求執行,拆卸時必須按順序先搭后拆、先上后下,先拆附件、后拆架體,必須有預防人員、物體墜落等措施,嚴禁向下拋扔物料。

    5. 里 腳 手 架

    5.1滿堂紅腳手架(不含支模滿堂紅腳手架):

    (1) 承重的滿堂紅腳手架,立桿的縱、橫向間距不得大于1.5m。縱向水平桿(順水桿)每步間距不得大于1.4m。檁桿間距不得超過750mm。腳手板應鋪嚴、鋪齊。立桿底部必須夯實,墊通板。

    (2) 裝修用的滿堂紅腳手架,立桿縱、橫向間距不得超過2m。靠墻的立桿應距墻面500~600mm,縱向水平桿每步間隔不得大于1.7m,檁桿間距不得大于1m。搭設高度在6m以內的,可花鋪腳手板,兩塊板之間間距應小于200mm,板頭必須用12號鐵絲綁牢。搭設高度超過6m時,必須滿鋪腳手板。

    (3) 滿堂紅腳手架四角必須設抱角戧,戧桿與地面夾角應為45°~60°。中間每4排立桿應搭設1個剪刀撐,一直到頂。每隔兩步,橫向相隔4根立桿必須設一道拉桿。

    (4) 封頂架子立桿,封頂處應設雙扣件,不得露出桿頭。運料應預留井口,井口四周應設兩道護身欄桿,并加固定蓋板,下方搭設防護棚,上人孔洞處應設爬梯。爬梯步距不得大于300mm。

    5.2砌磚用金屬平臺架:

    (1) 金屬平臺架用直徑50mm鋼管作支柱,用直徑20mm以上鋼筋焊成桁架。使用前必須逐個檢查焊縫的牢固和完整狀況,合格后方可拼裝。

    (2) 安放金屬平臺架地面與架腳接觸部分必須墊50mm厚的腳手板。樓層上安放金屬平臺架,下層樓板底必須在跨中加頂支柱。

    (3) 平臺架上腳手板應鋪嚴,離墻空隙部分用腳手板鋪齊。

    (4) 每個平臺架使用荷載不得超過2000kg(600塊磚、兩桶砂漿)。

    (5) 幾個平臺架合并使用時,必須連接綁扎牢固。

    3.3升降式金屬套管架:

    (1) 金屬套管架使用前,必須檢查架子焊縫的牢固和插鐵零件的齊全。套管焊縫開裂或銹蝕損壞不得使用。

    (2) 套管架應放平、墊穩。在土地上安主套管架,應墊50mm厚的木板。

    (3) 套管架間距,應根據各工種操作荷載的要求合理放置,一般以1.5m為宜,最大間距不得大于2m。

    (4) 需要升高一級時,必須將插鐵銷牢。插鐵銷釘直徑不得小于10mm。如需升高到2m時 ,必須在兩架之間綁一道斜撐拉牢,并加拋撐壓穩。

    6. 挑腳手架(又稱探海架子)

    6.1挑腳手架的挑出部分最寬不得超過1.5m,斜立桿間距不得超過1.5m,挑出部分超過1.5m時,應嚴格按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規定進行支搭。

    6.2挑腳手架的斜支桿可支在下層窗臺上并墊木板,斜桿上部與上層窗口的內側應有橫、豎別杠。別杠兩端必須長于所別窗口250mm以上,每窗口至少兩根。

    6.3 縱向水平桿至少搭設三道,橫向水平桿間距不得大于1m。腳手板鋪嚴、鋪平。

    6.4挑腳手架縱向必須設剪刀撐或正反斜支撐。施工層搭設兩道護身欄,立掛密目安全網,下角鎖牢,護身欄必須高出檐口1.5m。

    6.5挑腳手架只能用于裝修,嚴格控制施工荷載不得超過1kn/m2。操作面下方按規定搭設水平安全網。

    7. 電梯安裝井架

    7.1電梯井架只準使用鋼管搭設,搭設標準必須按安裝單位提出的使用要求,遵照扣件式鋼管腳手架有關規定搭設。

    7.2電梯共架搭設完后,必須經搭設、使用單位的施工技術、安全負責人共同驗收,合格后簽字,方準交付使用。

    7.3架子交付使用后任何人不得擅自拆改,因安裝需要局部拆改時,必須經主管工長同意,由架子工負責拆改。

    7.4電梯井架每步至少鋪2/3的腳手板,所留的上人孔道要相互錯開,留孔一側要搭設一道護身欄桿。腳手板鋪好后,必須固定,不準任意移動。

    7.5采用電梯自升安裝方法施工時,所需搭設的上下臨時操作平臺,必須符合腳手架有關規定。在上層操作平臺的下面要滿鋪腳手板或滿掛安全網。下層操作平臺做到不傾斜、不搖晃。

    8. 澆灌混凝土腳手架

    8.1立桿間距不得超過1.5m,土質松軟的地面應夯實或墊板,并加設掃地桿。

    8.2縱向水平桿不得少于兩道,高度超過4m的架子,縱向水平桿不得大于1.7m。架子寬度超過2m時,應在跨中加吊1根縱向水平桿,每隔兩根立桿在下面加設1根托桿,使其與兩旁縱向水平桿互相連接,托桿中部搭設八字斜撐。

    8.3橫向水平桿間距不得大于1m。腳手板鋪對頭板,板端底下設雙橫向水平桿,板鋪嚴、鋪牢。腳手板搭接鋪設時,端頭必須壓過橫向水平桿150mm。

    8.4架子大面必須設剪刀撐或八字戧,小面每隔兩根立桿和縱向水平桿搭接部位必須打剪刀戧。

    8.5架子高度超過2m時,臨邊必須搭設兩道護身欄桿。

    9. 外電架空線路安全防護腳手架

    9.1外電架空線路安全防護腳手架應使用剝皮杉木、落葉松等作為桿件,腐朽、折裂、枯節等易折木桿和易導電材料不得使用。

    9.2外電架空線路安全防護腳手架應高于架空線1.5m。

    9.3立桿應先挖桿坑,深度不小于500mm,遇有土質松軟,應設掃地桿。立桿時必須2~3人配合操作。

    9.4縱向水平桿應搭設在立桿里側,搭設第一步縱向水平桿時,必須檢查立桿是否立正,搭設至四步時,必須搭設臨時拋撐和臨時剪刀撐。搭設縱向水平桿時,必須2~3人配合操作,由中間1人接桿、放平,由大頭至小頭順序綁扎。

    9.5剪刀撐桿子不得蹩綁,應貼在立桿上,剪刀撐下樁桿應選用粗壯較大杉槁,由下方人員找好角度再由上方人員依次綁扎。剪刀撐上樁(封頂)椽子應大頭朝上,頂著立桿綁在縱向水平桿上。

    9.6兩桿連接,其有效搭接長度不得小于1.5m,兩桿搭接處綁扎不少于三道。杉搞大頭必須綁在十字交叉點上。相鄰兩桿的搭接點必須相互錯開,水平及斜向接桿,小頭應壓在大頭上邊。

    9.7遞桿(拔桿)上下、左右操作人員應協調配合,拔桿人員應注意不碰撞上方人員和已綁好的桿子,下方遞桿人員應在上方人員中接住桿子呼應后,方可松手。

    9.8遇到兩根交叉必須綁扣,綁扎材料,可用扎綁繩。如使用鉛絲嚴禁碰觸外電架空線。鉛絲扣不得過松、過緊,應使4根鉛絲敷實均勻受力,擰扣以一扣半為宜,并將鉛絲末端彎貼在杉槁外皮,不得外翹。

    10. 坡道(斜道)

    10.1腳手架運料坡道寬度不得小于1.5m,坡度以1:6(高:長)為宜。人行坡道,寬度不得小于1m,坡度不得大于1:3.5。

    10.2立桿、縱向水平桿間距應與結構腳手架相適應,單獨坡道的立桿、縱向水平桿間距不得超過1.5m。橫向水平桿間距不得大于1m,坡道寬度大于2m時,橫向水平桿中間應加吊桿,并每隔1根立桿在吊桿下加綁托桿和八字戧。

    10.3腳手板應鋪嚴、鋪牢。對頭搭接時板端部分應用雙橫向水平桿。搭接板的板端應搭過橫向水平桿200mm,并用三角木填順板頭凸棱。斜坡道的腳手板應釘防滑條,防滑條厚度30mm,間距不得大于300mm。

    10.4之字坡道的轉彎處應搭設平臺,平臺面積應根據施工需要,但寬度不得小于1.5m。平臺應綁剪刀撐或八字戧。

    10.5坡道及平臺必須綁兩道護身欄桿和180mm高度的擋腳板。

    11. 安 全 網

    11.1各類建筑施工中必須按規定搭設安全網。安全網分為平支網和立掛網兩種。安全網搭設要搭接嚴密、牢固、外觀整齊,網內不得存留雜物。

    11.2安全網繩不得損壞和腐朽,搭設好的水平安全網在承受100kg重、表面積2800kg/cm2的砂袋假人,從10m高處的沖擊后,網繩、系繩、邊繩不斷。搭設安全網支撐桿間距不得大于4m。

    11.3無外腳手架或采用單排外腳手架和工具式腳手架時,凡高度在4m以上的建筑物,首層四周必須支固定3m寬的水平安全網(20m以上的建筑物搭設6m寬雙層安全網),網底距下方物體表面不得小于3m(20m以上的建筑物不得小于5m)。安全網下方不得堆物品。

    11.4在施工程20m以上的建筑每隔4層(10m)要固定一道3m寬的水平安全網。安全網的外邊沿要明顯高于內邊沿50~60cm。

    11.5扣件式鋼管外腳手架,必須立掛密目安全網沿外架子內側進行封閉,安全網之間必須連接牢固,并架體固定。

    11..6工具式腳手架必須立掛密目安全網沿外排架子內側進行封閉,并按標準搭設水平安全網防護。

    11.7.20m以上建筑施工的安全網一律用組合鋼管角架挑支,用鋼絲繩繃拉,其外沿要高于內口,并盡量繃直,內口要與建筑鎖牢。

    11.8在施工程的電梯井、采光井、螺旋式樓梯口,除必須設金屬可開啟式安全防護門外,還應在井口內首層并每隔4層固定一道水平安全網。

    11.9無法搭設水平安全網的,必須逐層立掛密目安全網全封閉。搭設的水平安全網,直至沒有高處作業時方可拆除。

    12. 龍門架及井架

    12.1龍門架及井架的搭設和使用必須符合行業標準《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范》規定要求。

    12.2扣件式鋼管井架搭設的材料規格與3.2.1條相同。

    12.3立桿和縱向水平桿的間距均不得大于1m,立桿底端應安放鐵板墩,夯實后墊板。

    12.4井架四周外側均應搭設剪刀撐一直到頂,剪刀撐斜桿與地面夾角為60°。

    12.5平臺的橫向水平桿的間距不得大于1m,腳手板必須鋪平、鋪嚴,對頭搭接時應用雙橫向水平桿,搭接時板端應超過橫向水平桿15cm,每層平臺均應設護身欄和擋腳板。

    12.6兩桿應用對接扣件連接,交叉點必須用扣件,不得綁扎。

    12.7天輪架必須搭設雙根天輪木,并加頂樁鋼管或八字桿,用扣件卡牢。

    12.8組裝三角柱式龍門架,每節立桿兩端焊法蘭盤。拼裝三角柱架時,必須檢查各部件焊口牢固,各節點螺栓必須擰緊。

    12.9兩根三角立柱應連接在地梁上,地梁底部要有錨鐵并埋入地下防止滑動,埋地梁時地基要平并應夯實。

    12.10各樓層進口處,應搭設卸料過橋平臺,過橋平臺兩側應搭設兩道護身欄桿,并立掛密目安全網,過橋平臺下口落空處應搭設八字戧。

    12.11井架和三角柱式龍門架,嚴禁與電氣設備接觸,并應有可靠的絕緣防護措施。高度在15m以上時應有防雷設施。

    12.12井架、龍門架必須設置超高限位、斷繩保險,機械、手動或連鎖定位托杠等安全防護裝置。

    12.13架高在10~15m應設1組纜風繩,每增高10m加設1組,每組4根,纜風繩應用直徑不小于12.5mm鋼絲繩,按規定埋設地錨,纜風繩嚴禁捆綁在樹木、電線桿、構件等物體上。并禁止使用別杠調節鋼絲繩長度。

    12.14龍門架、井架首層進料口一側應搭設長度不小于2m安全防護棚,另三側必須采取封閉措施。每層卸料平臺和吊籠(盤)出入口必須安裝安全門,吊籠(盤)運行中不準乘人。

    12.15龍門架、井架的導向滑輪必須單獨設置牢固地錨,導向滑輪至卷揚機卷筒的鋼絲繩,凡經通道處均應予以遮護。

    12.16天輪與最高一層上料平臺的垂直距離應不小于6m,使吊籠(盤)上升最高位置與天輪間的垂直距離不小于2m。

    13. 拆 除 腳 手 架

    13.1腳手架拆除程序,應由上而下按層按步的拆除,先拆護身欄、腳手板和橫向水平桿,再依次拆剪刀撐的上部扣件和接桿。拆除全部剪刀撐、拋撐以前,必須搭設臨時加固斜支撐,預防架傾倒。

    13.2拆腳手架桿件,必須由2~3人協同操作拆縱向水平桿時,應由站在中間的人向下傳遞,嚴禁向下拋擲。

    13.3拆除作業區的周圍及進出口處,必須派專人了望,嚴禁非作業區人員進入危險區域,拆除大片架子應加臨時圍欄。作業區內電線及其他設備有防礙時,應事先與有關部門聯系拆除、轉移和加防護。

    13.4拆除全部過程中,應指派1名責任心強、技術水平高的工人擔任指揮和監護,并負責任拆除撤料和監護操作人員的作業。

    13.5已拆下的材料必須及時清理,運至指定地點碼放。

    13.6拆至底部時,應先加臨時固定措施后,再拆除。

    第10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混凝土工

    1. 材 料 運 輸

    1.1搬運袋裝水泥時,必須逐層從上往下階梯式搬運,嚴禁從下抽拿。存放水泥時,必須壓碴碼放,并不得碼放過高(一般不超過10袋為宜)。水泥袋碼放不得靠近墻壁。

    1.2使用手推車運料,向攪拌機料斗內倒砂石時,應設擋掩,不得撒把倒料;運送混凝土時,裝運混凝土量應低于車廂5~10cm。不得搶跑,空車應讓重車;并及時清掃遺撒落地材料,保持現場環境整潔。

    1.3垂直運輸使用井架、龍門架、外用電梯運送混凝土時,車把不得超出吊盤(籠)以外,車輪擋掩,穩起穩落;用塔吊運送混凝土時,小車必須焊有牢固吊環,吊點不得少于4個,并保持車身平衡;使用專用吊斗時吊環應牢固可靠,吊索具應符合起重機械安全規程要求。

    2.混 凝 土 澆 灌

    2.1澆灌混凝土使用的溜槽節間必須連接牢靠,操作部位應設護身欄桿,不得直接站在溜放槽幫上操作。

    2.2澆灌高度2m以上的框架梁、柱混凝土應搭設操作平臺,不得站在模板或支撐上操作。不得直接在鋼筋上踩踏、行走。

    2.3澆灌拱形結構,應自兩邊拱腳對稱同時進行;澆灌圈梁、雨篷、陽臺應設置安全防護設施。

    2.4使用輸送泵輸送混凝土時,應由2人以上人員牽引布料桿。管道接頭、安全閥、管架等必須安裝牢固,輸送前應試送,檢修時必須卸壓。

    2.5預應力灌漿應嚴格按照規定壓力進行,輸漿管道應暢通,閥門接頭應嚴密牢固。

    2.6混凝土振搗器使用前必須經電工檢驗確認合格后方可使用。開關箱內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插座插頭應完好無損,電源線不得破皮漏電;操作者必須穿絕緣鞋(膠鞋),戴絕緣手套。

    3.混 凝 土 養 護

    3.1使用覆蓋物養護混凝土時,預留孔洞必須按規定設牢固蓋板或圍欄,并設安全標志。

    3.2使用電熱法養護應設警示牌、圍欄,無關人員不得進入養護區域。

    3.3用軟管澆水養護時,應將水管接頭連接牢固,移動皮管不得猛拽,不得倒行拉移皮管。

    3.4蒸汽養護、操作和冬施測溫人員,不得在混凝土養護坑(池)邊沿站立和行走。應注意腳下孔洞與磕絆物等。

    3.5覆蓋物養護材料使用完畢后,必須及時清理并存放到指定地點,碼放整齊。

    第11篇 建筑施工安全網操作要點規程

    建筑施工安全網操作要點

    1、各類建筑施工中必須按規定搭設安全網。安全網分為平支網和立掛網兩種。安全網搭設要搭接嚴密、牢固、外觀整齊,網內不得存留雜物。

    2、安全網繩不得損壞和腐朽,搭設好的水平安全網在承受100kg重、表面積2800kg/cm2的砂袋假人,從10m高處的沖擊后,網繩、系繩、邊繩不斷。搭設安全網支撐桿間距不得大于4m。

    3、無外腳手架或采用單排外腳手架和工具式腳手架時,凡高度在4m以上的建筑物,首層四周必須支固定3m寬的水平安全網(20m以上的建筑物搭設6m寬雙層安全網),網底距下方物體表面不得小于3m(20m以上的建筑物不得小于5m)。安全網下方不得堆物品。

    4、在施工程20m以上的建筑每隔4層(10m)要固定一道3m寬的水平安全網。安全網的外邊沿要明顯高于內邊沿50~60cm。

    5、扣件式鋼管外腳手架,必須立掛密目安全網沿外架子內側進行封閉,安全網之間必須連接牢固,并與架體固定。

    6、工具式腳手架必須立掛密目安全網沿外排架子內側進行封閉,并按標準搭設水平安全網防護。

    7、20m以上建筑施工的安全網一律用組合鋼管角架挑支,用鋼絲繩繃拉,其外沿要高于內口,并盡量繃直,內口要與建筑鎖牢。

    8、在施工程的電梯井、采光井、螺旋式樓梯口,除必須設金屬可開啟式安全防護門外,還應在井口內首層并每隔4層固定一道水平安全網。

    9、無法搭設水平安全網的,必須逐層立掛密目安全網全封閉。搭設的水平安全網,直至沒有高處作業時方可拆除。

    第12篇 建筑施工企業現場應急措施規程

    一、現場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及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

    a:坍塌事故(基坑作業、模板安裝拆除作業)

    b:傾覆事故(腳手架搭拆、塔吊裝拆作業)

    c:物體打擊事故

    d:機械傷害

    e:觸電事故

    f:環境污染事件

    g:高空墜落事故

    h:火災

    i:施工中挖斷水、電、通信光纜、煤氣管道

    j:食物中毒、傳染疾病

    二、應急準備和響應組織準備

    1、目的:

    為了保護本企業從業人員在經營活動中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證本企業在出現生產安全事故時,能夠及時進行應急救援,從而最大限度地降低生產安全事故給本企業及本企業員工所造成的損失,成立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小組。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項目及個人。

    3、責 任:

    3.1本項目建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

    部門及職務 工作職責 備 注

    項目經理 主持全面工作 領導小組組長

    技術負責人 應急救援協調指揮工作 領導小組副組長

    主管工長 參與應急救援實施工作 領導小組組員

    安全工長 參與應急救援實施工作 領導小組組員

    施工員 參與應急救援實施工作 領導小組組員

    施工員 參與應急救援實施工作 領導小組組員

    施工員 安全生產及救援資金保障 領導小組組員

    4、施工現場生產安全應急救援小組

    負責人 工作職責 備注

    項目經理 主持施工現場全面工作 組 長

    現場技術負責人或主辦工長 負責組織應急救援協調指揮工作 副組長

    安全員 負責應急救援實施工作 組 員

    施工員、質檢員、材料員等 參與應急救援實施工作 組員

    5、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成員經培訓,掌握并且具備現場救援救護的基本技能,施工現場生產安全應急救援小組必須配備相應的急救器材和設備。小組每年進行1-2次應急救援演習和對急救器材設備的日常維修、保養,從而保證應急救援時正常運轉。

    6、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程序:

    公司及工地建立安全值班制度,設值班電話并保證24小時輪流值班。

    如發生產安全事故立即上報,具體上報程序如下:

    現場第一發現人——現場值班人員——現場應急救援小組組長——公司值班人員——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小組——向上級部門報告。

    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應急救援組織立即啟動如下應急救援程序:

    現場發現人:向現場值班人員報告。

    現場值班人員:控制事態保護現場組織搶救,疏導人員。

    現場應急救援小組組長:組織組員進行現場急救,組織車輛保證道路暢通,送往最近醫院。

    公司值班人員 :了解事故及傷亡人員情況。

    公司生產安全應急救援小組:了解事故及傷亡人員簡況及采取的措施,成立生產安全事故臨時指揮小組,進行善后處理,開展事故調查,預防事故發生措施的落實,并上報上級部門。

    7、應急救援小組職責:

    (1)組織檢查各施工現場及其它生產部門的安全隱患,落實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貫徹執行各項安全防范措施及各種安全管理制度。

    (2)進行教育培訓,使小組成員掌握應急救援的基本常識,同時具備安全生產管理相應的素質水平,小組成員定期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提高職工安全生產技能和安全生產素質。

    (3)制定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預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并組織實施,確定企業和現場的安全防范和應急救援重點,有針對性的進行檢查、驗收、監控和危險預測。

    三、施工現場的應急處理設備和設施管理

    (一)應急電話

    1.應急電話的安裝要求

    工地應安裝電話,無條件安裝電話的工地應配置移動電話。電話可安裝于辦公室、值班室、警衛室內。在室外附近張貼119電話的安全提示標志,以便現場人員都了解,在應急時能快捷地找到電話撥打報警求救。電話一般應放在室內臨現場通道的窗扇附近,電話機旁應張貼常用緊急查詢電話和工地主要負責人和上級單位的聯絡電話,以便在節假日、夜間等情況下使用。有緊急情況無法開鎖時,可擊碎窗玻璃,便可以向有關部門、單位、人員撥打電話報警求救。

    2.應急電話的正確使用

    為合理安排施工,事先撥打氣象專用電話,了解氣候情況撥打電話121,掌握近期和中長期氣候,以便采取針對性措施組織施工,既有利于生產又有利于工程的質量和安全。工傷事故現場重病人搶救應撥打120救護電話,請醫療單位急救。火警、火災事故應撥打119火警電話,請消防部門急救。發生搶劫、偷盜、斗毆等情況應撥打報警電話110,向公安部門報警。煤氣管道設備急修,自來水報修、供電報修,以及向上級單位匯報情況爭取支持,都可以通過應急電話達到方便快捷的目的。在施工過程中保證通訊的暢通,以及正確利用好電話通訊工具,可以為現場事故應急處理發揮很大作用。

    3.電話報救須知

    火警:119 醫療急救:120 匪警:110

    3.1撥打電話時要盡量說清楚以下幾件事:

    (1)說明傷情(病情、火情、案情)和已經采取了些什么措施,以便讓救護人員事先做好急救的準備。

    (2)講清楚傷者(事故)發生在什么地方,什么路幾號、靠近什么路口、附近有什么特征。

    (3)說明報救者單位、姓名(或事故地)的電話或傳呼機或傳呼電話號碼以便救護車(消防車、警車)找不到所報地方時,隨時通過電話通訊聯系。基本打完報救電話后,應問接報人員還有什么問題不清楚,如無問題才能掛斷電話。通完電話后,應派人在現場外等候接應救護車,同時把救護車進工地現場的路上障礙及時予以清除,以利救護車到達后,能及時進行搶救。

    3.2急救箱

    3.2.1急救箱的配備

    急救箱的配備應以簡單和適用為原則,保證現場急救的基本需要,并可根據不同情況予以增減,定期檢查補充,確保隨時可供急救使用。

    (1)器械敷料類

    消毒注射器(或一次性針筒)、靜脈輔液器、心內注射針頭兩個、血壓計、聽診器、體溫計、氣管切開用具(包括大、小銀制氣管套管)張口器及舌鉗、針灸針、止血帶、止血鉗、(大、小)剪刀、手術刀、氧氣瓶(便攜式)及流量計、無菌橡皮手套、無菌敷料、棉球、棉簽、三角巾、繃帶、膠布、夾板、別針、手電筒(電池)、保險刀、繃帶、鑷子、病史記錄、處方。

    (2)藥物

    腎上腺素、異丙基腎上素、阿托品、毒毛旋花子苷水、慢心律、異搏定、硝酸甘油、亞硝酸戊烷、西地蘭、氨茶堿、洛貝林回蘇靈*、尼可剎米、安定、異戊巴比妥鈉、苯妥英鈉、碳酸氫鈉、乳酸鈉、10%葡萄糖酸鈣、維生素、止血敏、安洛血、10%葡萄糖、25%葡萄糖、生理鹽水、氨水、乙醚、酒精、碘酒、0.1%新吉爾滅酊、高錳酸鉀等。

    3.2.2急救箱使用注意事項

    (1)有專人保管,但不要上鎖。

    (2)定期更換超過消毒期的敷料和過期藥品,每次急救后要及時補充。

    (3)放置在合適的位置,使現場人員都知道。

    (三)其他應急設備和設施

    由于在現場經常會出現一些不安全情況,甚至發生事故,或因采光和照明情況不好,在應急處理時就需配備應急照明,如可充電工作燈、電筒、油燈等設備。

    由于現場有危險情況,在應急處理時就需有用于危險區域隔離的警戒帶、各類安全禁止、警告、指令、提示標志牌。

    有時為了安全逃生、救生需要,還必須配置安全帶、安全繩、擔架等專用應急設備和設施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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