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制度管理規范
管 理 制 度
天津市國家稅務局門戶網站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天津市國家稅務局門戶網站(以下簡稱市局網站)管理,明確職責分工,規范管理流程,建立網站管理工作的長效機制,促進網站健康有序發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按照天津市國家稅務局稅收信息化領導小組制定的總體規劃和實施方案,結合稅收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市局網站包括市局主網站及基層單位子網站,是天津市國稅局建立在互聯網上面,向納稅人和社會公眾提供綜合涉稅服務的官方的網站群。
第三條 市局網站以“網上國稅局”為建設目標,以納稅人和社會公眾需求為導向,是天津市國稅局推行政府信息公開的第一平臺、提供辦稅服務的重要窗口、開展稅收宣傳的重要載體、展示國稅形象的重要渠道。
第二章 職責分工
第四條 天津市國稅局成立以分管辦公室的局領導任組長,相關處室負責人為成員的網站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部署、協調網站建設與管理的重要事項。領導小組下設網站管理辦公室,具體負責網站的建設、管理和維護工作。
(一)市局辦公室是網站的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協調市局網站建設、日常管理維護及資源整合。具體負責以下工作:
1.牽頭制定市局網站的各項管理制度,并協調、督促網站各項制度的落實。
2.根據市局網站的發展要求適時提出網站業務發展規劃,對涉及網站建設和管理的有關事項提出意見和建議。
3.指導網站欄目規劃、版面設計和功能設置;指導基層單位子網站規劃建設。
4.負責網站信息的日常維護和監控,協調、組織和督促相關責任部門做好信息收集和更新發布;檢查網站各信息公開欄目更新維護情況。
5.負責與網站相關的考評工作。
(二)市局各處室根據職責劃分管理相應欄目,負責向欄目主管處室提供涉及本處室的信息,負責回復納稅咨詢等互動欄目涉及本處室業務的問題,提出相關欄目設置和修改需求。重點責任分工如下:
1.納稅服務處負責納稅咨詢欄目的管理維護工作,負責“辦稅指南、12366知識庫、納稅人學校”等欄目內容;根據納稅服務業務發展變化,提出涉及納稅服務相關欄目設置、建設和維護的意見及建議。
2.征管和科技發展處負責網上辦稅功能總體規劃和相關管理維護工作。
3.信息中心負責網站的技術設計和安全保障,包括網站硬件和軟件的技術運維、網站數據備份、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響應和演練方案等工作。
第五條 市局網站下設各基層單位子網站,子網站的界面和欄目按照市局規定規范統一。各單位如需增減欄目須報市局網站管理辦公室審批。
各單位具體負責以下工作:
(一)及時更新維護本單位網站各欄目信息。
(二)及時答復市局或總局網站分辦的納稅咨詢及其它互動類欄目分辦問題。
(三)根據工作需要提出相關欄目設置的意見和改進建議。
第六條 實行網站管理員制度
(一)網站管理員承擔與網站主管部門、業務支持部門間的日常聯絡工作,具體負責相關欄目的更新維護、信息提供和業務需求編寫等工作。
(二)系統各單位辦公室和市局機關各處室要指定至少一名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和綜合能力,較強的責任心和創新意識的人員作為網站管理員。
(三)網站管理員實行備案制,因換崗、調動等原因調整網站管理員時,須在 15個工作日內向市局網站管理辦公室報告備案,并及時、妥善移交相關檔案資料。
(四)市局辦公室要采取一定形式,對網站管理員進行相關的業務和技術培訓。
第三章 運行管理
第七條 市局網站遵循以下域名規范:
(一)市局網站主站地址為。
(二)各子網站按照市局域名管理規定,確定網址為: 其中“***”為稅務機關代碼。
第八條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網站管理有關規定,市局網站按照省級集中方式建設。
各單位、各處室不得自行開發或者以其它方式開設網站。不得與其它商業網站合作發布涉及國稅機關職能的功能應用或信息,確有需要的,必須向市局網站管理辦公室提出申請并備案。
第四章 信息發布
第九條 市局網站的信息發布由辦公室負責,各處室負責提供本部門主管業務的相關信息和網站相關欄目的內容保障工作。各單位辦公室負責子網站的信息發布工作。
第十條 信息發布的內容
市局網站內容主要包括:信息公開、辦稅服務、公眾參與、稅收宣傳幾類信息。具體內容根據各部門工作職責和網站欄目設置情況進行劃分,參見《市局門戶網站欄目維護任務分解表》。
網站信息要根據實際情況及時更新,互動類信息應確保工作質量和效率,做到及時受理和回復。
第十一條 網站內容嚴格遵循“先審批,后發布”的原則,未經審批的內容一律不準上網發布。要加強對發布信息的審核把關,不得發布違反國家法律、不利于稅收工作開展和有損國稅機關形象的信息。
第十二條 信息發布審批程序參照《天津市國家稅務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工作運行辦法》規定流程執行。
第十三條 各單位、各處室對市局網站、子網站如有新的業務需求或需調整現有欄目,應填制《市局門戶網站業務需求單》,提出欄目設置的詳細業務需求,按審批程序,經相關領導簽批同意后提交網站管理辦公室。涉及網上辦稅業務的,由征管和科技發展處牽頭提交。
第十四條 市局辦公室應加強網站信息采集、發布的管理工作,定期對各單位子網站信息更新情況和信息被市局網站采用情況進行統計通報。
第五章 網絡和信息安全
第十五條 各級網站管理部門要切實增強網絡安全意識,建立健全網絡信息安全領導機構和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的應急措施和入侵防范措施。市局辦公室要協調信息中心等有關部門建立網站系統備份及故障快速恢復機制,確保突發情況發生后網站能夠在短時間內恢復運行。
第十六條 發布信息要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的公開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凡涉及國家秘密的相關資料及文件、內部辦公信息或暫不宜向公眾公開的事項一律不得公開。
第十七條 各級網站要注意做好網站注冊用戶的隱私保密工作,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網站管理維護人員不得對外透露任何個人資料。
第十八條 網站管理員和維護人員必須保管好用戶密碼,嚴禁擅自將本人賬號和密碼交由他人使用,每三個月至少更改一次密碼。
第十九條 網站在轉載各種信息資料時,要嚴格遵守著作權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做好免責聲明,嚴禁出現侵害他人版權的法律糾紛事件。同時,各單位要增強自身版權的保護意識。
第六章 考核評估
第二十條 市局網站管理辦公室對各子網站按年度進行考評。考評以日常監測與集中評估相結合,綜合運用公眾評價、專家評審和第三方機構評測等方式進行。考評成績納入各單位年度工作目標管理考核。
第二十一條 網站日常維護主要包括網站信息更新情況;納稅咨詢答復情況;局長信箱、投訴舉報的受理情況。
網站年度集中評估主要是市局根據網站年度工作重點,每年年初制定本年度評估指標體系,年終組織對各網站的管理維護情況進行綜合評估。評估的重點是:網站制度建設和落實情況;網站內容維護情況;納稅咨詢、局長信箱、投訴舉報等互動服務的受理答復情況;依托網站開展在線訪談、網上調查、意見征集以及其它擴大網站影響力的活動情況;向納稅人提供的特色服務情況;配合市局網站開展工作情況。
第二十二條 對在網站建設和管理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市局將采取適當措施表彰獎勵;對出現重大錯誤、造成不良影響且嚴重后果的單位和個人,將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市國稅系統各單位比照本辦法制定本單位網站管理辦法。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由天津市國家稅務局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原《天津市國家稅務局網站管理辦法(試行)》(津國稅辦〔2005〕28號)同時廢止。
天津市國家稅務局門戶網站安全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天津市國稅局門戶網站的安全管理,確保網站群的整體安全,根據《稅務系統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基本要求》的有關規定和《天津市國家稅務局門戶網站管理辦法》的要求,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網站安全,是指與網站相關的硬件資源、軟件資源、信息資源以及人員管理的安全。硬件資源是指承載網站運行的服務器、網絡設備和安全設備;軟件資源是指各操作系統、應用程序以及數據庫;信息資源是指各級網站發布的各類政務信息;人員管理是指對網站運維人員和信息維護人員的管理。
第三條 市局網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安全管理整體規劃;辦公室負責市局主網站的信息和人員的安全管理,信息中心負責網站群的硬件、軟件安全管理;系統各單位辦公室負責本單位子網站的信息和人員的安全管理。
第四條 硬件資源安全實行定期巡檢制度,對各種設備(包括主機和網絡的在用設備和備份、冗余設備)的管理和維護責任到人,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檢查和維護。對服務器、網絡設備和安全設備要隨時監控,做好設備的健康檢查工作,保證網站正常運轉。
第五條 軟件資源安全按操作權限進行管理,包括對操作系統、數據庫進行安全機制配置、安全運行控制、軟件升級、漏洞修補等。對系統漏洞進行持續監控,每月至少進行一次漏洞掃描,對發現的漏洞,在應對措施經過充分論證后方可進行修補。漏洞修補前應對可能出現的風險進行評估和充分準備,并做好數據備份和回退方案。漏洞修補后應進行驗證測試,保證系統的正常運行。
第六條 信息資源安全按照《天津市國家稅務局門戶網站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 辦公室聯合信息中心定期(至少每半年一次)或根據需要組織對市局門戶網站的安全進行審核和檢查,包括系統日常運行安全、系統漏洞、備份與恢復、應急響應等情況;定期(至少每半年一次)或根據需要對現有安全技術和管理措施的有效性,安全配置與安全策略的一致性,安全管理制度及執行情況等進行審核和檢查。
第八條 網站部署的應用程序、數據庫及重要文件,按照本機備份和異機備份相結合的方式每日做好備份。定期檢查自動備份策略的執行情況,做好備份的監控工作。
第九條 對網站所有的操作系統、應用系統以及數據庫系統的口令做好保密和存檔工作。禁止將個人登錄賬號和密碼泄露給他人。
第十條 網站管理人員、技術開發人員和信息采編人員所用計算機必須加強病毒、黑客入侵的安全防范措施,必須有安全軟件實施保護,確保計算機內的資料、賬號和密碼的安全、可靠。
第十一條 系統開發人員、系統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應崗位分離。對關鍵崗位的人員,應簽署保密協議,并有備崗人員。
對離崗人員,終止其對門戶網站系統的所有訪問權限,回收各種崗位證件、徽章、標識、鑰匙及其他相關物件及與門戶網站安全工作相關的軟硬件設備,并經辦公室批準,辦理完離崗手續,方可離開原工作崗位。
第十二條 加強網站管理業務培訓和安全教育,努力提高相關人員的業務素質,增強安全意識。
第十三條 信息中心要針對各種網絡安全突發事件,制定應急響應和演練預案,并與崗位責任制度相結合,保證應急方案的落實。
第十四條 按照《稅務系統網絡與信息安全事件應急響應工作指南》的要求,組織實施應急響應工作。發生安全事件時,根據事件的具體情況,啟動執行應急響應預案,按預案規定的處理流程、系統恢復流程、事后教育培訓等開展應急響應工作,并從人力、設備、技術和財力等方面,確保應急響應預案的執行。至少半年進行一次應急響應預案的演練,提高參演人員的預案執行能力,至少每年進行一次門戶網站專項應急響應預案的全面演練。
第十五條 建立健全門戶網站安全事件報告機制。發生安全突發事件后,按《稅務系統網絡與信息安全事件分級分類指南》的規定進行分級和分類。除第一時間進行處理外,要及時向市局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網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市局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網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視安全突發事件的嚴重程度及時向稅務總局報告;對發生的重大信息安全事件,按照有關規定向公安、安全、保密等部門報告。
第十六條 本辦法由天津市國家稅務局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2篇 零用金管理制度規范
1.有關零用金之設置劃分如下:
(1)公司本部由財務部負責各單位之零星支付。
(2)工地總務組負責設置零用金管理人員,盡可能由原有辦理總務人員兼辦,必要時再行研討設置專人辦理。
2.零用金額暫定,工地每月經常保持5萬元,將來視實際狀況或減或增,再行研辦。
3.零用金借支程序如下:
(1)各單位零星費用開支,如需預備現金,應填具零用金借(還)款通知單,交零用金管理人員,即憑單支給現金。
(2)零用金之暫支,不得超過1 000元,特別事故者應由企業部經理核準。
(3)零用金之借支,經手人應予一星期內取得正式發票或收據加蓋經手人與主管之費用章后,交零用金管理人沖轉借支,如超過一星期尚未辦理沖轉手續時得將該款轉入經手人私人借支戶,并于當月發薪時一次扣還。
4.零用金保管及作業程序如下:
(1)零用金之收支應設立零用金賬戶,并編制收支日報表送呈經理核閱。
(2)零用金每星期應將收到之發票或收據,編制零用支出傳票結報一次,送交財務部。
(3)財務部收到零用金支出傳票后,應于當天即行付款,以期保持零用金總額與周轉。
(4)財務部收到零用金支付傳票,補足零用金后,如發現所附單據有疑問,可直接通知各部經手人辦理補正手續,如經手人延擱不辦得照有關規定辦理。
(5)零用金賬戶應逐月結清。
5.零用金應由保管人出具保管收據,存財務部,如有短少概由保管人員負責賠償。
6.本細則經批準后實施。
第3篇 關于規范干渣、鍋底鐵的管理制度
為確保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干渣、鍋底鐵等固廢安全有序運輸,杜絕進廠裝車、運輸過程中的各種漏洞和損失,特做以下規定:
一、規定:
1、高爐干渣:高爐車間指定一名爐長及當班專人回收渣鐵并管理拉運,爐前班長監裝簽字。在處理大壕、撇渣器渣溝、鐵溝過程中,必須將高爐干渣、渣鐵分別存放。并有專用容器,標識清楚。高爐干渣中不準混有渣鐵塊,回收的渣鐵中不準有干渣,符合回收要求。
2、鍋底鐵:鑄鐵車間指定當班工段長及當班專人回收鍋底鐵并分類存放和管理拉運,工段長負責監裝簽字。
3、高爐溝鐵:由高爐車間回收利用。
二、具體拉運程序:
1、高爐干渣:要求干渣直徑小于500mm,拉運單位進廠后必須在調度開具小票,拉運單位司機持小票到高爐車間找指定爐長,白班正副爐長在證明上簽字,中班當班工長簽字后交爐前班長監裝簽字,由當班爐前班長指揮天車工進行裝車,裝車后,由司機及時將證明交到調度室方可將高爐干渣拉走。
2、鍋底鐵:①由監裝人和司機到調度開據非銷售出門證(第二聯入門證),并由監裝人和司機簽字,把入門證交到門衛,到磅房回皮過磅。②拉運單位和鑄鐵監裝人到指定地點裝車,裝車全過程由監裝人監督,并工段長參與管理、簽字確認,方可過磅。③過磅后將磅單交到調度室,當班調度根據磅單開據非銷售出門證(第三聯出門證),并標明拉運噸數,然后由調度值班長簽字確認,方可拉走。
3、調度主任和調度值班長隨時可對拉運貨物進行抽查,必要時倒下重裝,發現問題根據本規定有權對相關人員進行處罰,搞好物料運輸的監督管理工作。
三、獎罰辦法:
1、若發現高爐干渣中混有渣鐵,根據情節對相關責任人按照生鐵成本比例罰款,情節嚴重移交司法機關。
2、各相關車間嚴格執行本規定,若發現不按規定執行的根據情節處以100---1000元罰款。
3、為提高高爐和鑄鐵車間回收渣鐵的積極性,廠部對高爐車間回收渣鐵每噸獎勵50元,鑄鐵車間回收渣鐵每噸獎勵25元。(回收直徑小于800mm)
第4篇 西餐廳管理制度規范
(一)、歐尙西餐咖啡館管理的基本原則
1、統一指揮原則公司各個部門均須服從公司最高管理層的統一領導,公司實行垂直管理制度,統一執行公司最高管理層的決策原則。
2、層次管理服從命令原則 各級員工在日常工作及日常事務中直接歸隸屬上司管理,絕對服從隸屬上司的命令,各級管理人員只對直接下屬擁有指揮管理體權。
3、目標管理原則 各部門員工均須以完成例行工作和既定工作為基本工作準則。各個部門與部門之間緊密合作,互相協助、良好協調、溝通,以最快、最有效的速度與方式來完成所制定的短期,長期目標。
4、有章必循、違規必究原則 各部門員工均須嚴格遵守“歐尙咖啡管理”所制定的行政管理手冊及規章制度,工作職責等。如有違反必將根據條款或規定給予當事責任人相應的處罰。
5、量力而用、競爭上崗原則 “歐尙餐飲管理”將根據每位員工的德、績、能、勤選拔相應優秀并努力工作的人才。公司將永遠堅持以競爭上崗的方式選拔管理人員的基礎原則。
6、獎、懲原則 獎:以事實績效為依據,以最終效果、效率為準繩,力求公正合理。 懲:任何部門或員工,無論何種職級,均須為臫的工作失誤或做錯的事情,承擔相應的責任和后果。
7、時效制原則 各項工作或由最高管理層擬定的目標任務同仁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完成,發揚公司提倡的團隊精神,講究時效。
8、飽和工作量原則 部門和崗位的設置均以飽和工作量為原則,從而精簡機構人員,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勞動生產率。
(二)、歐尙餐飲管理員工基本守則
1、學習《員工手冊》條例和歐尙西餐咖啡館的規章制度,爭當一名好職員,合格的職員。
2、樹立與歐尙西餐咖啡館榮辱與共的思想,關心公司伯經營管理和效益,學習管理知識,提高工作能力,多提合理化建議,牢固樹立“團隊、協助、責任”的歐尙西餐咖啡館精神。
3、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在高效優質完成本職工作的基礎上完成上司交辦的一切任務。
4、嚴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出滿勤。工作時間不竄崗,不辦私事,不飲酒,不吸煙,不私拿或損壞公物,不做有損公司形象,聲譽之事。
5、重儀表 保持衣冠,頭發整潔。男員工不留長發、胡須,女員工淡妝上崗,打扮適度。
6、講禮貌 時時刻刻記住使用“您好,歡迎您”“不客氣,請稍等”“謝謝,請”等禮貌用語。與客人相遇,要主動相讓,與客人同行時應問候、致意。
第5篇 職業病危害前期預防管理制度規范
1、建設項目在可行性論證階段,單位應將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提交給衛生行政部門進行審核。
2、建設項目在設計階段,單位應落實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中提出的有關建議和措施,建設單位應建立相應的職業病危害評價檔案。
3、單位應加強新建及改、擴建工程建設項目的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管理報批程序,并按程序向衛生行政部門上報,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查通過后,方可施工。
4、建設項目在竣工驗收前,應由有認證資質的機構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并按國家有關規定經衛生行政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產和使用。
5、制定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應急救援演練,同時進行講評,發現不足項及時完善改進。
6、做好職業衛生防護設施的管理、使用、維護和檢查,確保其處于完好狀態,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應建立職業衛生防護設施管理臺賬。
7、單位不得將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作業轉移給不具備職業衛生防護條件的單位和個人。不具備職業衛生防護條件的單位和個人亦不得接受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作業。
8、對可能造成職業病或職業中毒的作業環境、導致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生或擴大的職業衛生隱患,應納入單位職業衛生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按有關規定嚴格執行,并由單位職業衛生管理部門(或者職業衛生管理人員)牽頭負責整改。
9、按照規定在投入生產或使用的30日內如實向區安監局進行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
第6篇 防塵防毒管理制度規范
為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做好防塵防毒工作,保證公司作業場所安全使用有毒物品,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保護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及其相關權益,根據職業病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搞好防塵防毒工作,應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的方針,應在公司領導下,由生產副總經理和總工程師主管,職業健康安全部負責日常管理工作。
二、公司應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關心員工的安全、健康,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時,應同時計、布置、檢查、總結、評比防塵防毒工作。
三、每年在安排生產時,應完成防塵防毒規劃和采取技術措施所需的經費、設備、器材等同生產計劃一同安排,把防塵防毒措施計劃列入技術措施計劃和財務、物資計劃中去,切實予以保證。
四、公司應對上崗前的員工進行防塵防毒培訓和在崗期間的定期培訓,普及有關防塵防毒知識,督促員工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操作規程,指導員工正確使用職業病危害防護設備和個人防護用品。員工應經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五、在改建、新建、擴建可能產生有毒有害作業的項目時,防塵防毒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施工、投產。建設項目開工前應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和職業中毒防護設施設計,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查同意后方可施工,竣工時應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并經衛生行政部門竣工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凡生產和加工過程中,產生有毒有害物質的單位,都應采取降低塵毒危害的有效措施,如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以及設備機械化、自動化、連續化、密閉化或采用隔離操作等措施。
七、各單位應當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有毒物品,不在作業場所使用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有毒物品,在生產過程中盡可能的使用無毒物品,需要使用有毒物品的應當優先選擇使用低毒物品。
八、各單位對于散發有毒氣體的工藝設備,應當密閉生產設備,改革工藝和原料路線,縮短工藝流程,減少工藝設備。
九、有毒有害作業場所與生活場所應分開,作業場所不得住人。有害作業與無害作業分開,高毒作業場所應與其他作業場所隔離。
十、 各單位應在有毒有害作業場所設置有效的通風裝置,對突然泄漏大量有毒物品或者易造成急性中毒的作業場所,應設置自動報警裝置和事故通風設備設施,高毒作業場所應設置應急撤離通道和必應的泄險區。
十一、各單位應在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應當設置黃色區域警示線、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高毒物品場所應設置高毒物品作業崗位職業病危害告知卡。
十二、對有粉塵和毒物的車間應有沖洗地面和墻壁的設施,車間地面應平整,易于沖洗,經常有液體的地面應不透水,并有適當的坡度和地面排水口或排水溝,對有劇毒的物質及酸堿等腐蝕性介質的廢水,應經過水處理系統處理合格后在進行排放。
十三、各單位在維護、檢修存在高毒物品的生產裝置、設備、管道、容器、受限空間、密閉空間時必須嚴格按照維護、檢修方案和操作規程進行。維護檢修現場應進行毒物濃度(強度)檢測并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保持通風良好,配備防護用品,設專人監護,并設置警示標志。
十四、各單位對具有有毒有害性物質的原料、產品、應做到嚴密的包裝,包裝的用具、容器、器材應堅固應符合運輸安全的應求,防止破損外漏和擴散。公司檢驗部門應嚴格監管,不合格的包裝品不準出廠。
十五、各單位對從事使用高毒物品作業的員工設置淋浴間和更衣室,并設置清洗、存放或處理從事使用高毒物品作業員工的工作服、工作鞋帽等物品的專用間;員工在結束作業時,其使用的工作服、工作鞋帽等物品必須存放在高毒作業區域內,不得穿戴到非高毒作業的區域。
十六、職業健康安全部對從事高毒物品作業的用人單位應當至少每一個月對高毒作業場所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法定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及控制效果評價。
十七、各單位對高毒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應求時,須立即停止高毒作業,并采取相應的治理措施經治理職業病危害因素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時方可重新作業。
十八、職業健康安全部應配備有毒有害物質的監測人員,定期進行崗位的監測和化驗分析,每月至少一次并將檢驗結果通知生產單位同時報送主管生產的廠長,如發生急性中毒事故,相關單位及時報告職業健康安全部氣體防護站搶救,并通知120共同搶救,共同配合消除事故隱患。
十九、各單位對應加強對劇毒物品的保管,使用應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應放置在專用櫥柜內設雙人保管。使用時必須經本單位領導批準,負責專管的人員應登記建帳,認真做好收發手續,嚴禁亂發亂用或私自送人。
二十、嚴禁有職業禁忌證的人員從事有毒有害崗位工作,對接觸毒物、粉塵的作業人員,職業健康安全部應安排定期體檢,對毒物嚴重的崗位實行6小時工作或采用定期輪換制,對患有職業中毒病者,應給予治療和妥善安排,不使用未成年人和孕期哺乳期的女員工從事有毒有害物品的作業。
二十一、各單位須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必應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變化對應急救援預案適時修訂,定期組織演練,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演練記錄應當報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公安部備案。
二十二、與員工簽訂合同時,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中毒防護設施等如實告知員工,并在勞動合同中注明。
二十三、凡接觸有毒有害物質的生產,長期達不到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嚴重危害員工健康、嚴重污染環境的應限期整改,否則停止作業。
二十四、各單位應建立防塵防毒職業衛生健康檔案,包括:員工的職業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相應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結果、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處理情況、測塵資料檔案、職業病診療等員工健康資料。
二十五、本規定解釋權歸公司職業健康安全部。每年按公司流程對其合規性進行評估修訂。
二十六、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有關防塵防毒的其他規定按照國家現行法律、法規、職業衛生標準和公司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執行。
第7篇 規范化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了降低辦公用品消耗,減少損失和浪費,使辦公用品管理規范化,特制訂本制度。
二、辦公用品范圍
2.1文具、紙張等文案用品;
2.1.1文案用品分為個人領用與部門領用兩種。個人領用系個人使用保管的用品,如筆、筆芯、筆記本、膠棒等。部門領用系本部門共同使用的用品,如訂書機、計算器、剪刀等。
2.2辦公桌、椅、檔案柜等用品;
2.3電腦、投影儀、打印機、復印機等辦公設備以及公司集團手機卡。
三、辦公用品的申購及發放
3.1各部門每月25日向行政部提出采購申請,經行政部核對并申報同意后由行政部統一采購、管理及發放。
3.2購入的辦公用品須按類別,品種清點,驗收,統一入庫管理。
3.3辦公常備用品每月10日、20日兩天進行發放,領用時秉承以舊換新原則,由領用人簽字,說明物品名稱、數量等,以控制文具消耗。
3.4辦公設備及桌椅等由財務部負責核實,行政部根據需要采買發放。
四、辦公用品的管理
4.1各部門應本著節約的原則使用辦公用品。
4.2任何人未經過允許不得擅自領取辦公用品,不得挪用辦公用品及其他物資。
4.3電腦、投影儀、打印機、復印機等辦公設備及公司集團手機卡均由專人管理,如有遺失或損壞,應由管理人全權負責。
4.3.1電腦管理
4.3.1.1保證機器的正常開關機;
4.3.1.2嚴禁使用過程中冷關機,對硬盤造成損傷、縮短固件的使用壽命;
4.3.1.3嚴禁玩電腦游戲、上網聊天;
4.3.1.4嚴禁登陸不良網站及非法網站。
4.3.1.5定期對電腦進行殺毒;
4.3.1.6使用完畢后請按照正常關機順序關閉主機及顯示器。
4.3.2打印機、復印機:
4.3.2.1保證機器的正常開關機;
4.3.2.2定期對設備進行維護;
4.3.2.3復印機連續工作正反面20張時,請待機8分鐘;
4.3.2.4各部門應保證機器所需耗材、紙張充足,及時向行政部領用;
4.3.3投影儀
4.3.3.1保證機器正常開關機;
4.3.3.2關機后靜待風扇停止后方可切斷電源;
4.3.3.3使用過程中保持良好的通風環境,不要堵塞通風口;
4.3.3.4禁止傾斜90°角以上播放文件;
4.3.3.5使用時間超過兩小時需斷電休息10分鐘。
4.3.4集團手機卡
4.3.4.1公司凡試用期滿的員工,必須統一使用公司的集團手機卡,否則不享受公司的話費補貼(特殊情況經經理批準后除外)。
4.3.4.2集團手機卡領用者必須嚴格遵守使用制度,如有損壞、丟失,及時報行政部予以補辦、處理。
4.3.4.3集團手機卡僅供領用者在公司任職期間使用,離職時必須到行政部辦理相關退還手續。
4.4辦公設備管理者具有保管與維護責任,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保管。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時收回時,需指定專人負責保管。
4.5辦公設備要注意維護保養,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當設備出現損壞時,須報直屬上級領導決定后方可修理。
4.6經檢查確認破損辦公器具、設備已沒有修理必要時,辦公用品管理員向直屬上級領導請示,予以報廢處理。
4.7嚴禁把辦公用品帶回家私用。
4.8凡純屬人為原因致使辦公器具、設備損壞或有意破壞者,追究其責任并照價賠償。
第8篇 初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積分管理制度
初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積分管理制度
為了進一步加強本班班風和學風,培養同學們的班級榮譽感,提高班級凝聚力,促進全班學生思想、行為、紀律等方面全面發展。根據《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礎分
每個學生的基礎分為100分,在此基礎之上加減分。每周一小結,每月一總結。每周結果班干部在班會進行通報,每月結果與文明學生評選掛鉤,記錄學生檔案并于家長會時通報家長。學期末考核總成績為每星期考核成績總和。
二、積分規定
(一)學習及活動
1、出勤
遲到:遲到一次扣1分;遲到超過10分鐘按曠課記。(由班長負責統計遲到情況)
曠課:每曠課一節扣2分,不按學校要求參加學校或年級組織的會議、勞動一律按曠課處理。(由班長負責曠課情況)
請假:學生請假正課扣1分,自習扣0.5分;學生請假必須經班主任和年級主任批準簽字,私自外出一次扣6分;如查出外出上網一次扣8分;如查出不經批準夜不歸宿一次扣10分,并同時給予相應的校紀校規處分。(由班長負責統計)
一周之內沒有遲到、曠課和請假現象的加5分
2、學習
課前準備:預備鈴響要抓緊就座,準備好課本和文具,安靜等待老師上課,否則扣2分每次。(由學習委員、課代表負責,進行統計)
課上:遵守課堂紀律,認真做好筆記,特別是自習紀律,嚴禁喧嘩、打鬧、傳紙條、看小說、聽音樂等不良行為,否則扣5分每次。(由學習委員負責,進行統計)上課時不能認真聽講,坐姿不端正,(老師點名批評) -2分/次,上課發言積極,認真聽講,坐姿端正(被老師當堂表揚者)+1分/次
作業: (由課代表、學習委員負責,若作假-5分)); 遲交、不交及交了沒寫作業的,或者寫錯作業頁數的 -1分,抄作業的-2分,讓別人抄作業-3分。作業字跡潦草,極不認真的(被老師點名批評者)-1分/次。周末或假日作業或走讀生作業,丟在家里的-2分/次
被老師評為作業優秀的2分/次(課代表負責統計)
走讀生作業經家長審核并批閱的,加5分。
考試:考試作弊者-2分,協同作弊者-4分。月考、期中、期末考試,與上一次成績相比較,每下降一個名次扣2分。月考、期中、期末考試期間,因病不能參加考試,必須經包級領導批準,并按規定參加補考,凡不能參加補考或無故缺考,每缺考一科次扣除10分(由學習委員負責)。考試期間,不認真檢查,玩耍 -2分。單科測驗不及格的-1分考試中,被老師發現抄襲者,每發現一次扣5分。考試進步明顯(上升一個名次)+2分/次,各單科測驗滿分+5分,第一名的+3分,第二名的 +2分,第三名的+1分
課下:說臟話者,每發現一次扣2分,由紀律委員負責登記。對班干部執行任務或授課教師有意見而進行謾罵、侮辱、挖苦、打擊報復者視情節輕重扣5-10分,由班長負責登記,并進行全班通報批評。不接受老師批評及其它不尊重老師的行為造成不良影響的扣5-10分(情節特別嚴重的視情況由老師處理)在教室內打架斗毆或追逐打鬧者,扣5分。
自習課:大聲講話,下位,換位,吵鬧者,每發現一次扣2分,一星期累計超過3次者,罰上加罰(扣15分),由班長和紀律委員負責登記。自習課未能先認真完成作業,再看課外書的。寫作業時三心二意的,被點名批評的-3分/1次
晨誦:寫作業或講話(未認真讀書)的-2分/1次
競賽:參加學校及上級單位組織的各種學習競賽+1分,獲獎者+3分
幫扶:在班級“一對一”互幫活動中,幫助同學進步明顯,+2分(以老師評價為主)
一周之內在學習中無扣分現象的加10分。
3、三操:
早操:要按時按量跑操,缺操者扣2分每次。早操一學期曠操達10次者,或遲到15次,體育達標成績按不合格處理。
課間操:按時到達指定位置,動作統一,隊伍整齊,否則該生扣2分每次,不做操或講話者、無故缺勤扣3分每次。
眼睛保健操:秩序井然、動作到位,否則扣該生1分每次。(由體育委員負責檢查統計)
一周之內在三操中無扣分現象的加5分。
(二)衛生
教室衛生:
1.值日生忘記值日或不值日-1分
2.教室和包干區值日馬虎、不合格,值日生-1分,組長-2分,勞衛委員-2分,垃圾未倒-0.5分/次。
3.放學后教室窗戶、電扇、門窗等未關造成的不合格,相關負責人-1分,勞衛委員-1分
4.桌面整潔:未做到的-1分/次
5.桌洞整理不及時,亂臟差的,-1分/次
6.桌子下面的地面有垃圾的,-1分/次
7.桌椅擺放不齊,-0.5分/次,負責組長-1分/次
8.直接往衛生角中倒水或垃圾者,每次扣5分
9.不服從組長安排,扣2分
一周之內教室衛生良好,沒有出現扣分現象的加5分
宿舍衛生:
1.宿舍內地面、墻壁、門窗干凈,不亂倒垃圾,否則扣該班值日生3分每次。
2.宿舍公共區域衛生應及時、徹底打掃,經常保持干凈衛生狀態,樓梯樓道地面無臟漬。每發現一處打掃不及時、不徹底者扣該班值日生3分。
3.不得向窗外倒水、扔果皮垃圾等,否則扣該生2分每次。凡找不出責任人的,扣相近區域上下樓層宿舍學生每人2分。
4.被褥整潔整齊,鞋、盆、毛巾等物品按規定位置擺放整齊,否則扣該生3分每次。
5.嚴禁室內亂貼亂掛,否則扣該生1分每次。
6.文明入廁,手紙入簍,及時沖凈大小便,每發現一例不按要求文明如廁者扣5分,并處罰值日一周。
一周之內宿舍衛生良好,沒有出現扣分現象的加5分
(三)宿舍紀律
1.按時晚休和起床。熄燈前5分鐘,還沒到宿舍的學生每次扣5分;熄燈后宿舍內大聲喧嘩者扣8分每次,宿舍長找不出責任人的,扣宿舍內所有學生8分,宿舍長再連帶加罰扣2分。不按時起床,早上跑操還在樓內的學生每次扣5分。
2.破壞公物照價賠償并扣該生5分每次(宿舍長連帶扣2分)。
3.不亂拿或偷盜別人的東西,不能留宿其他班級生或校外人員,嚴禁男生進女生宿舍,否則扣該生10分每次。
4.按時熄燈,節約用水、用電,嚴禁在宿舍內點蠟燭,私拉電線,插座用電。否則扣該生5分每次。
5.不能隨意挪動床鋪,否則扣該生2分每次。
6.有意損壞學校公共設施者,除責令其賠償外,視損壞程度扣5-10分,由舍長負責登記。
一周之內紀律良好,沒有出現扣分現象的加5分。
(四)餐廳紀律
(由桌長負責檢查記錄,舍長、勞衛委員每周進行統計匯總)
1.排隊。每發現一例不排隊者扣該生3分。
2.節約用餐。每發現一例浪費者扣該生3分。
3.文明用餐。應在指定餐位就餐,不得搶、奪,不得將食品帶出餐廳,在校園內走動用餐。每發現一例不文明用餐者扣該生4分。
4.保持餐位衛生。(包括桌面和地面)。每發現一例桌面或地面不衛生者扣 2分 。
5.安全用餐。不得購買校外食品。每發現一例購買校外食品者扣該生5分。
一周之內餐廳就餐文明禮儀,沒有扣分現象的加5分。
三 、加減分項目:
1.在年級組織的各種集體活動中,積極參與,表現突出,由班主任提出加分方案,由包年級領導審查并作出決定,最高可加10分。
2.班級獲得文明班級的教室+3分/人,所有班干部+5分。
3.值日生打掃衛生認真、積極主動。班級環境衛生在校檢查中未被扣分的,值日生+1分/人
4.能夠積極參加學校、班級臨時勞動+1分/次。
5.參加學校運動會+1,獲得名次的+3
6.參加學校組織的文娛活動(如元旦聯歡、藝術節等)+1分,獲得榮譽的+3分。
7.自覺維護班級榮譽,主動檢舉班級同學惡劣行為的+1分/次
8.在校內或集體戶外活動時主動撿拾垃圾+1分
9.在校拾金不昧的,主動將撿到物品送到老師的+1分/次
10.在社會上做好人好事并產生影響為我校爭光的+3分
11.一周內學校、年級班級檢查,沒有出現扣分者,每人加五分。
12.月考、期中考試、期末考試成績(與上次相比)班內進步5個名次者加5分,進步十名者加10分。
13.收到學校通報表揚者,加5分,由班長負責登記。
14.在校期間凡有下列違規現象者實行一票否決,積分一律清零。
a.學生吸煙、喝酒。
b.校內外打架斗毆,攜帶兇器(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c.學生上網,打撲克,賭博等。
d.學生攜帶手機。
e.學生無故外出(白天和晚上),或翻墻或爬樓外出,并給予該學生停課、留校察看等處分。(由包級領導根據日常檢查情況予以評價)
四、 罰則
1.凡出現積分為零外情況的,該生必須寫《思過書》,并在班內作說明。
2.隨意吃零食、隨意扔垃圾者,除扣5分每次外,并負責室內外所有垃圾的撿拾。
五、 與積分掛鉤的有關處分規定
1.積分低于90分的同學,期末不得被評為三好學生、優秀班干部、優秀團員。
2.積分低于80分的同學,月末不得被評為文明學生稱號,已經取得文明學生稱號的予以取消。
3.積分低于70分的同學,通知該生家長,共同教育,并處以記大過處分,處分決定年級組存檔備案。
4.積分低于60分的同學,通知該生家長,共同教育,同時對該生處以留校察看處分,處分決定存檔備案。
5.積分低于50分的同學,通知該生家長,對該生作勸退處理;如該生確有改過的誠意,家長同時能夠積極配合共同教育,對該生可處以降為試讀生處分,處分決定存檔備案。
6.積分低于40分,通知其家長,對該生給予勸其退學處理。
7.對學生處分以后,學生的積分在原來基礎上繼續執行。
六、小組考核
1.小組分為5組,各組總積分最高為“文明優秀小組”,每人加5分。
2.期中、期末考試各組成績總分之和、及格率、優秀率第一為“學習優秀小組”,每人加5分。
3.積分登記由班委會成員輪流登記并接受全班同學監督,登記時告知當事人。每周星期一交班主任審核。
4.登分過程中若登分者弄虛作假扣登分者當月積分10分,若其他同學無理干擾登分人行使權力,經班主任和班委會調查屬實者扣干擾者當月積分10分。
5.每個人都有權利和義務向班主任和登分人及班委成員匯報除本人意外的其他同學的情況,經調查情況屬實者加3分。
6.希望每位同學都本著對自己和他人負責的態度,共同營造和諧進步充滿活力的班集體。
備注
1.各種違紀行為被學校處分者,扣分50分,取消評優資格,寫出相應的書面檢討(不低于800字)。
2.凡違反本規定者(或違紀嚴重者),一律交由班主任進行處理,嚴重者進行家教或勒令退學。
3.凡是違反學校和班級紀律者,除扣分外,還要報班主任處,由班主任進行相關教育。
4.值周班委持值班記錄并詳細記錄班內發生的上述各種情況。
5.《班級監護記錄》只能由值班人員或班主任保存,其他同學不得翻看。
6.最終解釋權歸班主任。
7.本條例由班主任簽字后生效、執行。
班主任蓋章:
2013年9月
第9篇 管理制度與規范(一)
文件管理制度標準版
1.目的
為規范本公司文件分類、編號、擬定、審批、用印、收發處理、整理存檔等工作,特制定本制度,適用于正龍物業有限公司及下屬管理中心各部門的文件管理工作。
2.職責
2.1總經理負責公司所有對外發文審批。
2.2管理中心經理負責管理中心文件的審批。物業部負責管理中心文件的打印及文號的管理工作。
2.3部門主管負責本部門文件的擬制與審核,及負責本部門對公司內部發文的審批,并負責定期將已處理完畢的文件移交行政人事部。
2.4行政人事部負責公司文件格式、文號及內容的審核,用印管理、歸檔管理工作。
3.文件種類
3.1上行文:請示,報告,計劃,總結;
3.2下行文:批復,決定,通知,通告,通報,制度,規定;
3.3平行文:信函,會議紀要。
4.文件格式
4.1發文統一使用以上文件類別之一。
4.2秘密等級和緊急程度,用來確定文件發送方式及辦理速度,統一在文件的左上角位置加注。
4.3收文單位。是指用來處理或答復文件中有關問題和有關事項的單位。
4.4正文。是文件的主體部分。文件制發的目的和根據,講述什么事情,解決什么問題以及辦法和要求,都要在正文中闡述清楚:
4.5標題統一使用二號或三號黑體字,放在居中位置;
4.6正文統一使用四號或小四宋體字,與主送單位等保持一致。每段開頭空兩個字;要合理地劃分段落、正確使用標點符號,行間距為1.5倍,以清晰、美觀為原則;
4.7附件。通常指隨正文發出的補充說明材料:如果該文件有附件的,應在正文之下、發文單位落款的左上側,專行空兩格注明'附件:***'字樣;如果附件較多,還須編上序號;文件無附件的,無須注明;
4.8落款。指發文單位全稱或規范化的簡稱。以總經理的名義發出的,要用負責人姓名(前面冠以職務身分)署名:落款一般放在正文(或附件標記)的右下角,相關于書信中具名的位置;如果正文恰好占滿全頁,落款必須放在另頁空白紙上時,并在其上面加注一行'(此頁無正文)'字樣;落款字體與正文相同。
4.9日期:
4.9.1一般應寫發文日期;
4.9.2制度或會議通過的文件應寫通過的日期;
4.9.3重要的文件寫簽發的日期;
5.文號
5.1根據文件類別、發文日期、發文單位及發文順序對文件進行統一編號;具體文號編制規則見附件。
5.2公司文號由行政人事部統一管理,管理中心文號由物業部統一管理;
5.3發文部門需到以上部門登記領取文號后,方可發文。
6.用印
6.1用印是發文單位對文件負責的標志,是文件合法生效的標志,對外發文或內部重要文件都應加蓋印章。
6.2文件打印校對完之后,由管理印章的人員用印并進行登記;
6.3印章應蓋在落款和年月日中間,即'騎年蓋月'位置。
7.文件管理
7.1包括撰寫、審核、簽發、蓋印、發放、歸檔、整理等一系列工作:
7.2正規文件應盡量打印,并由擬文人仔細校對審核。
7.3簽發。簽發人對簽發的文件負有完全責任,應本著負責精神,仔細閱讀文稿,實事求是地擬寫批語。同意簽發的,注明'同意發文'字樣后按正常手續辦理;不同意的寫出具體意見返還擬文人重新撰寫;
7.4用印。印章管理人員依據規定加印,并作好登記。對一頁以上的重要文件還須加蓋騎縫印。
7.5發放。由發文部門填寫《文件發放登記表》,并做好發文簽收登記工作。需要回復辦理的文件,還要填寫《文件處理單》,夾在文件前面,一并送有關人員或部門辦理。
7.6收文。文件管理人員(一般為行政人事部或管理中心物業部相關人員)將所收到的文件登記在《收文登記表》內,內容包括:流水號、收文日期、發文單位、收文標題、文件編號、發文日期、份數、處理情況、備注等。
7.7傳閱。傳閱工作一般由行政人事部或管理中心物業部辦理。閱讀人在閱讀后應簽署姓名、日期。
7.8保存。文件辦理完畢后,由最后處理部門人員進行保管。
7.9歸檔。各部門定期將本部門已處理完畢的文件匯兌交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進行整理存檔工作。
8.相關文檔
8.1文號編碼規則
8.2《文件編號使用登記表》
8.3《對外發文登記表》
8.4《對內發文登記表》
8.5《收文登記表》
8.6《文件處理單》
8.7《傳閱單》
8.8《用印登記表》
8.9對外發文格式
8.10對內發文格式
8.11報告總結格式
8.12會議紀要格式
8.13會議記錄格式
9.修訂及實施
9.1本規定由全公司各部門實施,行政人事部進行監督。
9.2本規定修訂權在公司。
9.3本規定從二零零四年五月一日實行。
第10篇 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確定公司生產經營或業務活動中適用的安全標準化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建立識別、獲取這些法律法規及要求的渠道。確保所使用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為最新版本,提高員工和相關方的法律意識,規范安全生產行為,制定本制度。
二、 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生產經營活動相關的國家、行業、地方的安全標準化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的控制。
三、內容與要求
3.1.識別和獲取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范圍:
1. 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標準;
2. 市政府制定的法規、標準及規定;
3. 國內行業有關標準和規定。
3.2.收集途徑
1. 公司各部門可通過與政府主管部門、行業協會、社會組織等部門保持聯系,通過走訪、電話、傳真、信件、會議等方式獲取有關安全生產法律,主動獲取相關的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
2. 公司各部門可通過政府機構、報紙雜志、互聯網等渠道獲取國家、地方對安全生產有關的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
3. 運營部也可以通過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技術監督部門、以及公安、消防、社會和勞動保障、衛生等部門獲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及其它要求。
3.3 程序
1. 公司各部門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識別和獲取本部門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與其他要求,并將涉及到的法律、法規等專業技術規范、規定等名單上報運營部匯總。
2. 運營部按匯總明細將收集到的最新版本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匯總,并上交至總經理批準后下發相關部門執行。
3. 各職能部門負責將公司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相關技術標準、規范要求傳達和培訓員工,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4. 運營部應每年至少一次對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進行符合性評價,使企業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規范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其它要求。
3.4.更新
1. 運營部要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和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修訂安全管理制度,各部門及相關方根據以下條件確認獲得的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的適用性:
(1)是否與公司職業健康安全、消防有關。
(2)是否為最新的版本。
2. 各部門負責保存與本部門有關的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
3. 當上述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更新時,應及時修正清單,將新的內容補發到相關部門,并對舊的文件做相應的處理。
四、附件
《適用性法律法規清單》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評審記錄表》
第11篇 書屋規范管理制度
1、管理人員要熱情服務,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做好保管和借閱工作。
2、建立健全圖書賬冊。新購進的圖書都要及時分類、編號、登記、上架,并定期清點核對,做到賬物相符。損壞的圖書要履行注銷手續。
3、圖書室要保持清潔、干燥、通風、避光,做好防火、防塵、防霉、防蛀工作;室內應保持肅靜和環境衛生,不大聲喧嘩,不亂拋果皮和紙屑,不隨地吐痰。
4、借閱圖書要憑借書證辦理手續,一次不得超過2本,按時歸還。借閱者不準亂寫亂畫,不準剪貼或撕下。
5、做好檢查和修補工作,還書時要認真檢查圖書是否完好,管理人員要及時修補損壞的書籍、雜志。
6、愛護圖書,損壞賠償。讀者要愛護借閱的圖書,如有遺失損壞應視其情節照價賠償。乒乓球室管理制度
7、愛護活動室公物,不亂涂亂畫。
8、愛護球桌、球拍、乒乓球,使用完畢放置妥當。
9、不準高聲喧嘩、保持良好秩序。
10、不準隨地吐痰、果皮、紙屑等廢物要放入垃圾袋內,保持室內清潔。
11、講文明,講禮貌,自覺遵守公共場所秩序。
12、活動時請大家文明活動,注意安全。春泥計劃輔導員職責
13、做好調查研究、充分了解本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行為習慣等問題與現狀,有針對性備好課。
14、認真上課,積極參與活動,在活動中引導教育孩子。
15、加強安全管理,牢固樹立安全意識。
16、處理活動中的偶發事項,有情況及時向村領導溝通匯報。
17、做好學生學習的考核評價工作,努力做到客觀、公正、實事求是。
18、搞好階段性的成果展示活動。
19、做好其他有關工作。“春泥計劃”學員守則
20、每次按時到活動點,路上注意安全,不準帶危險物品,如有發現責令退出。
21、認真上課,仔細聽講,做好筆記,完成輔導員布置的各項活動、課業任務。
22、愛護公共場所的花草樹木,保持公共場地的清潔衛生。
23、因事因病必須提前向輔導員請假,三次以上無故缺席者責令退出.
第12篇 安全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確定公司在生產經營或服務中適用的安全標準化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建立識別、獲取這些法律法規及要求的渠道,確保所使用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為最新版本,提高員工的法律意識,規范安全生產行為,特制定本制度。
二、使用范圍
適用于對與公司生產經營活動相關的國家、行業、地方的安全質量標準、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的控制。
三、職責與分工
主管部門:安保部負責安全標準化法律、法規和其它要求的確認、培訓、傳達和監督執行。總經辦負責及時宣傳、遵守與本部門有關的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并將有關要求傳達給員工和相關方。
四、內容與要求
1、與公司相關的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
(1)、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條例、規范;
(2)、地方法規和國務院主管部門的規章、規程;
(3)、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
(4)、上級機關、執法機關的通報、公報等其它要求。
2、獲取方法
(1)、上級發文、轉文;
(2)、報刊、雜志登載;
(3)、會議獲取;
(4)、法律、法規、標準及其它要求發行處獲取;
(5)、通過政府機構、行業協會等獲取;
(6)、網絡查詢;
(7)、其它渠道。
3、識別和確認
(1)、安保部、總經辦根據安全標準化管理體系要求在熟讀部門、單位收集到的信息,編制清單,作為酒店各部門識別和執行的基本依據。
(2)、各部門要結合自己的職責和工作內容進行識別,確認適用本部門的法律法規和其它要求的目錄、內容。編制清單。
4、貫徹執行
(1)、安保部、總經辦將確認的法律法規和其它要求向相關部門進行培訓、傳達、分解。
(2)、各部門將本部門適用的法律法規和其它要求,采取會議、宣傳、培訓等多種形式,落實到相應的崗位,并傳達到相關方。
(3)、各部門要按照法律、法規和其它要求,進行安全標準化管理的各項活動,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公司通過管理評審、內核或日常監督檢查等形式對各部門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確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