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機電設備定期檢修制度
1.設備的檢修必須貫徹預防為主,實行計劃檢修。
2.本所電氣設備的檢修由機電科負責,檢修周期不得超過6個月,必須保證檢修質量,完善檢修記錄。
3.對危及個人安全,影響生產的機電設備及時處理。
4.每年應不少于一次過流試驗和設備性能的檢查、修理。
5.檢修必須有安全措施,報礦領導審批后,方可進行工作。
第2篇 機械科機電設備安全檢查制度
(一)、每班檢查
1.項目機操班組每天上班前由機長負責檢查試驗設備的安全保護裝置和常規情況,發現問題及時通知機電維修人員予以修復。
2.項目機電班每天對設備電氣裝置、機械結構、傳動制動以及各種安全保護裝置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主管工長或技術領導后立刻予以解決。
(二)、不定期檢查
1.機械科領導、項目工長經常深入現場巡視、詢問、檢查設備的運行情況和安全狀態,發現隱患和不合規范的地方及時安排解決。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予以制止、糾正和處理。
2.按照上級文件通知和要求,組織相關人員對機電設備進行專項檢查。
3.雨季和臺風到來之前,項目機電工長召集相關機電人員對機械設備進行檢查和防護,確保機械不受影響。風雨過后,由機修電工對設備的電氣線路及安全裝置進行檢查,確認沒問題后才可投入使用。
(三)、定期檢查
1.項目機電工長和安全員每周一次對使用的機電設備進行檢查,對存在的問題及時安排解決。
2.機械科匯同質安部人員在每月25~30日對各項目使用的塔吊、施工電梯、井架以及小型施工機具及施工用電進行檢查評分,對檢查出來的問題制定措施予以整改消除。
第3篇 機電科設備檢修制度
一、主提升機和架空人車執行日旬月檢查檢修計劃:
維修工每天、每旬、每月對提升機和架空人車進行檢查檢修,提升機司機和架空人車司機每班對提升機和架空人車進行巡視檢查,發現問題立即匯報值班室。
二、壓風機檢查檢修計劃:
1、司機日巡檢項目:(要求司機每班進行一次巡回檢查)
(1)檢查油位是否在刻度線以上;
(2)檢查水泵工作是否正常,冷卻水是否良好;
(3)檢查溫控柜是否正常;
(4)檢查電控柜顯示是否良好;
(5)檢查排氣管道是否有漏氣現象,是否與風包相通;
(6)檢查油、水、氣各路節門是否在工作位置。
2、維修工周檢項目:(要求維修工至少每周進行一次檢查檢修)
(1)檢查油氣分離器中的潤滑油是否清潔,有無雜質;
(2)檢查水池的貯水情況,水質是否清潔;
(3)檢查各部機械螺栓是否松動,各路節門是否有效;
(4)檢查電動機風扇是否良好,軸承是否需要注油;
(5)檢查機油慮清器情況,確定是否更換;
(6)檢查電控柜內各電氣接點連接是否可靠,有無松動異常,是否需要清掃;
(7)檢查電機運行狀況;
(8)檢查水泵是否需要檢修。
二、主扇風機檢查檢修計劃:
1、司機日巡檢項目:(要求司機每班進行一次巡回檢查)
(1)檢查在線監測是否正常;
(2)檢查變頻柜、降壓柜、電源柜等各種儀表指示;
(3)檢查風機運轉情況是否正常;
(4)檢查風門情況是否正常;
(5)檢查防爆門是否完好。
2、維修工周檢項目:(要求維修工至少每周進行一次檢查檢修)
(1)檢查風機連接部位是否活動;
(2)檢查風機潤滑油脂是否需要增加;
(3)檢查風門開合情況是否正常;
(4)檢查備用電控柜電氣連接部件是否松動,清掃衛生;
(5)檢查風機監測接線盒是否正常;
(6)檢查各種儀表是否正常。
三、檢修標準:
附表:2提升機電氣部分日檢查檢修標準:
附表:3提升機機械部分日檢查檢修標準:
附表:4提升機旬、月檢查檢修標準:
附表:5架空人車日旬月檢查檢修標準:
日檢查檢修標準:
旬、月檢查檢修標準:
附表:6壓風機檢查檢修標準:
附表:7主扇風機檢查檢修標準:
四、檢修要求:
1、要求各崗點司機和維修工嚴格按照此制度規定的時限實行巡檢和檢修。
2、當班司機為當班設備的主要監護人,發現問題立即回報值班室,由值班室進行調度處理。
3、每臺架空人車、壓風機、主扇風機規定包機責任人,分別為司機、機修工、電修工。誰包機,誰負責。
4、檢查檢修工作完畢后,必須如實準確的填寫記錄。
第4篇 機電設備檢修、維護、保養制度
一、對機電設備的管理要實行分片包干、責任到人。
二、對在用的機電設備要定期進行巡查,巡查內容包括:設備運行情況、連接部位牢固程度、操作機構的靈活可靠程度、各種儀表的指示準確程度、各種設施的負載情況等。
三、出現下列情況時應增加巡檢次數:
1、設備負荷有明顯增加或接近滿負荷。
2、新裝設備、剛檢修的設備、長期停用的設備投入運行時。
3、設備有缺陷,但由于特殊原因未能處理的。
四、對巡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
五、對在用的機電設備要定期做好維修、保養工作,以防出現帶病運行現象。
六、對設備進行巡查、檢修、保養工作時,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七、做好對設備的巡查、檢修記錄,包括:時間、地點、故障情況、檢修處理情況、檢修負責人等。
第5篇 某水電站機電設備檢修管理制度
1 目的
規范和加強青銅峽水電站機電設備的檢修管理,提高機電設備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延長機電設備的使用壽命,確保電站機電設備安全、穩定運行。
2 適用范圍
青銅峽水電站機電設備的檢修管理
3 職責
3.1 寧電分公司
3.1.1 貫徹黃河水電公司設備檢修管理的規劃和要求,執行本制度。
3.1.2 組織編制機組檢修需要的各項管理制度,負責設備檢修的全過程組織管理及協調工作。
3.1.3 嚴格執行黃河水電公司招投標及資產管理控制程序。
3.1.4 接受黃河水電公司的業務指導及監督檢查。
3.1.5 向黃河水電公司提出設備檢修管理的改進建議。
3.2 專業分公司
3.2.1 落實黃河水電公司設備檢修管理要求,執行本制度,實現寧電分公司提出的檢修管理責任目標。
3.2.2 對設備檢修的安全、質量、工期、現場文明施工負責。
3.2.3 嚴格執行寧電分公司物資管理控制程序及相關規定。
3.2.4 負責組織有關檢修的技術資料、文件、技術記錄等整理歸檔工作,并移交寧電分公司。
3.2.5 接受寧電分公司的業務指導及監督檢查。
3.2.6 配合寧電分公司完成檢修后的總結及有關統計報表。
4 規則
4.1 檢修間隔及停用時間
按照《發電設備檢修導則》(dl/t 838-2003)的規定,青銅峽水電站發電機組各級檢修間隔和組合方式如下:
4.1.1 檢修間隔和組合方式
4.1.1.1 a級檢修
每6年一次;a級檢修間隔內的各級檢修組合方式為:a-c(d) –c(d)-b-c(d) –a (d級檢修可根據實際情況改為c級檢修);
4.1.1.2 b級檢修
安排在a級檢修第3年進行;
4.1.1.3 主變檢修
主變壓器根據運行情況和試驗結果確定,一般10年一次a級檢修, c級檢修每年一次;
4.1.1.4 輔助設備檢修
隨機組檢修進行,應根據設備的實際運行情況和制造廠家的技術規定確定檢修計劃;
4.1.2 停用時間
常規性檢修原則上規定停用時間如下:a級檢修:91天-105天;b級檢修:不超過55天;c級檢修:11天-13天;d級檢修時間約為c級檢修時間的一半。
4.2 檢修管理
4.2.1 機電設備檢修前應制定h點檢修驗收標準,并在檢修的全過程監督執行檢修文件包情況;
4.2.2 規定的檢修停用時間內,按照檢修計劃,完成既定的全部檢修作業并達到規定的質量目標和標準;
4.2.3 機電設備檢修管理實行全過程管理,引入“五步循環”的管理模式,pdca循環(p-計劃、d-實施、c-檢查、a-總結)的質量管理方法;
4.2.4 質量驗收實行質檢點(h點、w點)驗收方式。對a/b級檢修逐步推行監理制;
4.2.5 制定完善的檢修措施,做到文明施工,愛護設備、設施以及施工機具,保持檢修現場清潔、整齊。
4.2.6寧電分公司根據設備狀況,延長或縮短檢修間隔,須組織專家進行技術鑒定,并報黃河水電公司備案。
4.2.7檢修過程中,因處理發現的重大設備缺陷需變更檢修工期、檢修級別時,應在計劃工期過半之前向電力調度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后實施。
5 程序
5.1 檢修工程規劃和計劃的編制與實施
寧電分公司安生部編制三年檢修工程滾動規劃,根據滾動規劃制訂年度檢修工程計劃,并于每年8月15日前報送黃河水電公司。規劃和計劃的具體編制及申報、實施程序詳見dl/t838-2003 《發電設備檢修導則》及《黃河上游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機電設備檢修控制程序》規定。
5.2 發電設備檢修全過程管理
5.2.1 實行檢修全過程管理,使檢修計劃、備品、材料、技術文件、施工、驗收以及檢修總結等環節均處于受控狀態,達到預期的檢修效果和質量目標;
5.2.2 檢修開工前準備階段
5.2.2.1 根據設備運行狀況、技術監督數據和歷次檢修情況,對機組進行全面地狀態評估,并根據評估結果和年度檢修工期計劃要求,確定重點檢修項目,制訂符合實際的對策和技術措施;
5.2.2.2 完成所有工程合同的簽訂和準備工作;
5.2.2.3 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質檢標準、檢修文件包、檢修“三措”、檢修進度網絡圖、進度表及檢修現場定置管理圖等工作;
5.2.2.4 編制質量驗收計劃,形成檢修質量管理等有關文件資料。
5.2.3 檢修施工階段
5.2.3.1 檢修期間寧電分公司安生部定期在工作現場組織各專業公司檢修人員召開檢修例會;對檢修情況和進度進行通報,及時調整檢修重點項目和關鍵進度。會議須有記錄,重要會議須有紀要;
5.2.3.2 按照檢修項目的要求需分解的設備,相關專業人員應對分解設備的工序、工藝、使用工具、儀器、材料進行認真地核查,對不符合要求的部分及時改進。
5.2.3.3 設備檢查
1) 設備分解檢查應做到查早、查深、查全、查細。對檢修工作量大、工藝復雜的檢修作業應及早檢查,使問題盡早發現解決;
2) 設備分解后,應及時核查各項技術數據,復查發現的設備缺陷,掌握設備技術狀況,鑒定以往重要檢修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的效果。對已掌握的設備缺陷應進行重點檢查,分析原因;
3) 根據設備的檢查情況及所測的技術數據,對照設備現狀、歷史數據、運行狀況,對設備檢修狀況全面掌握,及時調整檢修項目、進度。
5.2.3.4 修理和復裝
1) 設備的修理和復裝,應堅持“質量第一”的方針,嚴格按照工藝要求、質量標準、技術措施進行;
2) 設備經過修理,符合工藝要求和質量標準,缺陷已消除,經驗收合格,才可進行復裝。
5.2.3.5 設備分解、檢查、修理和復裝的整個過程中,須有詳盡的技術檢驗和技術記錄,字跡清晰,數據真實,測量分析準確,所有記錄應做到完整、正確、簡明、實用;
5.2.3.6 質量管理和驗收
1) 應根據檢修項目和工序管理的重要程度,制定質量管理、質量驗收等管理制度,明確檢修單位和檢驗部門職責;
2) 有計劃地對直接影響質量的檢修和安裝工序進行控制,在關鍵工序上設置h點、w點,確保這些工序處于受控狀態。對關鍵工序或對質量有重要影響的特殊工藝(如焊接、熱處理和無損探傷等),質檢人員應對其過程進行跟蹤監督,并保存工序、設備和人員的鑒定記錄;
3) 所有項目的檢修和質量驗收應實行簽字責任制和質量追溯制。
5.2.3.7 安全管理
1) 設備檢修過程中應加強安全管理,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加強安全教育,確保人身與設備安全;
2) 定期組織安監人員對檢修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對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指出,限時更正;
3) 對重大特殊項目的安全措施,須檢查各項安全措施已落實,才可允許進行工作。
5.2.4 試運行及報復役
5.2.4.1 分部試運行須在分段試驗合格,檢修項目完成、質量合格,技術記錄和有關資料齊全,有關異動報告已向運行項目部書面提交,并向運行人員進行交底,檢修現場清理完畢,安全設施恢復后,由寧電分公司安生部組織各專業公司相關人員進行;
5.2.4.2 機組檢修后的冷態驗收應在分部試運行全部結束、試運情況良好后,由寧電分公司主管領導主持進行。重點對檢修項目完成情況和質量狀況以及分段試驗、分部試運行和檢修技術資料進行核查,并進行現場檢查;
5.2.4.3 整體試運行的條件是:各項冷態驗收合格,保護校驗合格可全部投運,防火檢查已完成,設備標識正確齊全,設備異動報告已全部交給運行部門,運行人員并已組織學習,檢修單位已將本次檢修概況、設備變更、需運行注意的事項用書面形式向運行人員交底,運行人員做好運行準備;
5.2.4.4 整體試運行應在寧電分公司主管領導的主持下進行,內容包括各項冷、熱態試驗以及帶負荷試驗。
1) 在試運行期間,檢修人員和運行人員應共同檢查設備的技術狀況和運行情況;
2) a/b級檢修后帶負荷試驗連續運行時間不超過24h,其中滿負荷試驗應有6-8h。
5.2.4.5 機組經過整體試運行,并經現場全面檢查,確認正常后,通知運行項目部向電網調度報復役。
5.2.5 檢修評價和總結
5.2.5.1 機組復役后,寧電分公司安生部應對檢修中的安全、質量、項目、工時、材料、技術監督以及機組試運行情況等進行總結,對檢修做出技術評價;
5.2.5.2 機組復役后15天內寫出檢修總結報告并報黃河水電公司;
5.2.5.3 機組復役后其他工作按照《黃河上游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機電設備檢修控制程序》要求執行。
6 附則
本制度由寧電分公司安生部負責解釋。
第6篇 機電設備檢查、維修、保養制度
為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法規,管好用好機電設備,促進礦井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1、為保證礦井安全生產和工作人員生命安全及身體健康,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對礦井機電設備檢查、維修、保養分為月度停產檢修和日常檢查、維修、保養兩種形式。
2、機電科是全礦機電設備管理的業務主管部門,對全礦機電設備檢查、維修、保養負有組織、協調、考核、獎懲職責。
3、機電科負責編制全礦每月機電設備停產檢修計劃,參加檢修單位每月20號前或按機電科通知的時間將本月檢修計劃報機電科。日常檢修、保養由各單位按規定的周期、時間和生產需要進行。
4、檢修主要項目必須由施工單位技術人員編寫安全施工措施,經批準同意,嚴格按措施施工。
5、機電設備的檢查、維修、保養,按《國有重點煤礦質量標準化機電標準》要求進行,施工單位和工作人員對檢查、維修、保養質量負責。
6、機電科定期組織對各單位進行設備檢查,檢查設備每次每單位不少于六臺,其完好率應達90%以上,對存在的問題及時考核獎罰。
7、定期對機電設備性能進行試驗,及時更換不合格的零部件和整機。
8、因檢查、維修和保養質量而問題造成事故,要分析原因、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第7篇 機電設備選型購置制度
一、凡構成本礦固定資產的機電設備專用儀器、儀表、起重運輸車輛、醫療生活設備均由機電科設備組歸口管理。
二、調入設備、租賃設備由本礦編制計劃,申請調入或租入,經集團公司有關部門審核批準后辦理調入或租入設備手續,并根據有關規定計提折舊費及交納租賃費用。
三、礦每年根據集團公司核定的設備更新資金,編制設備更新計劃,報集團公司,由集團公司統一購置。如有特殊情況需在更新計劃之外,更新某種設備時,須報集團公司有關部門批準,并在調整計劃中明確列出。
四、礦設備更新時,由各使用單位根據生產需要列出初步計劃報設備組。設備組根據同類設備的裝備、使用情況及國家有關政策考慮其經濟,技術效益,列出全礦更新計劃;經生產技術、機電設備、計劃財務,基建后勤各有關單位負責人及工程技術人員進行技術經濟可行性分析后,報礦辦公會研究通過。
五、設備更新計劃編排序列:
1、井下生產設備。
2、地面大型設備、篩選設備。
3、水暖供熱設備、基建設備。
4、超重運輸備。
5、生活后勤、環保設備。
6、新技術推廣應用項目所需設備。
六、設備選型,特別是耗能量大、容量大的設備,要害設備,必須由機電專業人員,設備管理人員進行可行性分析,然后提出規格型號,詳細說明其技術,經濟性能,編寫設備選型說明書報機電副總,審批后交由設備組辦理。
七、基本建設或改擴建工程設備選型由集團公司以上設計部門根據工程概算及工程設計提出,由集團公司組織供貨,其它任何部門都不得擅自修改,不得用低于原定技術經濟性能的設備代替。
八、設備選型應根據國家及主管部門規定的精神,選用其技術性能先進的優質高效設備,凡屬國家規定的淘汰產品,一律不得選用。
第8篇 某煤礦機電設備管理檢修制度
一、全礦的設備由機電科統一調配使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外借、亂拆、亂卸、亂調設備。否則限期整改或交回并處每日罰款50元,直至整改合格或交回為止。
二、所有使用設備的單位必須確定一名工作認真、業務熟練的設備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設備領取、記帳、管理和回收等工作,發現帳本與實際不符時,經分析核實后,對責任單位罰款300元,隊長罰款30元,對設備管理員按每臺50元處罰。
三、各單位領用設備、配件時必須將本單位設備、配件記入登記本,領用時持本單位登記本到機電科辦理領用單,持領用單到設備庫領取。節假日期間的設備領用要由領用單位值班隊長寫出書面借條,由機電科值班科長簽字后,憑借條到設備庫領取,但必須在節假日后24小時內補辦領用手續。否則超一天對責任人罰50元。
四、各單位需新增一般設備時,必須提前10天(特殊設備提前一個月)提出設備使用申請,經機電科設備組或運輸組審核后,需要調整負荷的單位到機電科電管組辦理“供電負荷整定審批單”,憑“審批單”辦理領用手續,否則不予辦理領用手續。
五、各單位更換新設備或配件時,必須先將舊設備或配件入庫,由設備庫保管員開據設備回收單,憑此單到機電科辦理更換手續。如特殊情況無法回收時管理員必須在領用單上注明回收日期,領用單位舊設備必須在規定日期內回收,憑回收票到機電科辦消帳手續,否則每超過一天罰款50元。
六、一切出入庫的機電設備,必須作到出有憑,入有據,有設備編號、檢修(防爆)合格證(防爆設備必須加蓋防爆驗收合格章),并保持庫內衛生清潔,聽從設備庫管理人員指揮,否則對責任人罰款20元/人、次。
七、各單位使用的皮帶機、刮板機等機電設備,其隨機配套的附件不經機電科批準一律不準用作其它用途。已經發現對使用單位罰款100元/件。
八、回收入庫的機電設備,設備庫管理人員必須全面認真檢查并填好設備回收單,造成設備損壞和配件丟失的要進行處罰,個別無法確定的設備,應封存,通知有關單位現場拆開分析,根據分析結果對責任單位進行處罰(處罰標準:按設備拆舊后的殘值或分析結果確定)。
九、回收的設備要在當日內及時入庫,對將回收的設備私自放到庫外者給予該單位100元/車的罰款。如回收不及時,由機電科指定其他單位回收,回收單位憑回收單,機電科給予同等獎勵,因回收的設備不及時入庫而丟失,對回收責任單位按設備的原值進行罰款。
十、回收的設備要將其配套的附件也一并回收,否則按原值進行處罰。
十一、對于新安裝和井下移交的機電設備在未移交給接受單位之前,由原單位維護看管。如發生設備及零部件損壞、丟失,由原單位賠償;移交給使用單位后,設備發生損壞及丟失,由使用單位賠償。移交時機電科管理人員到現場交清接明,當日內辦理簽字手續,每遲一天罰款50元。
十二、設備移交時,除達到基本完好標準和正常運行外,對設備運行環境一并驗收移交,溜子巷的浮煤要清凈(與溜子底槽平為準),皮帶巷無積煤(以露出h架底角為準),或達到現場確定的標準。否則按巷道長度處以20元/米罰款,并限期由移交單位處理。
十三、對于更換下的壞設備、配件正常情況下,2天內升井回收,檢查時,發現工作場所存放有壞的設備、配件,在規定時間內未回收的對使用單位處以100元/件。如發現備用設備丟失者,由使用單位按原價進行賠償。
十四、每月機電科根據生產需要,編排設備檢修及自制件加工計劃,修理加工單位必須按計劃完成,每少一項罰款100元,因設備配件檢修、加工不及時影響生產時,對修理加工單位按影響時間處罰。日常零星檢修、加工件按任務書要求工期完成,否則,每遲一天對修理、加工單位罰款100元,影響生產的罰款同上。在平地設備檢修完成后,由機電科組織檢修單位和使用單位共同驗收,驗收中發現的問題,每項罰款50元,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掛上驗收合格證,合格證上要有驗收者簽名,否則,每臺罰責任人20元。
十五、設備檢修完成后,檢修單位必須按設備種類進行編號、標志、銘牌齊全,否則對責任人罰款20元/臺。
十六、設備、配件丟失、損壞按下列規定罰款:
1、電動機燒毀:10kw以下電機每臺賠償200元;10kw-75kw電機每臺賠償500元;75kw以上電機每臺賠償1000元。
2對下井使用時間不超過24小時毀壞的電機經分析處罰,但必須在24小時之內送回機修隊。超過24小時不再分析,直接罰使用單位。
3、電機安裝使用后,三天之內電機斷軸、切銷等屬安裝責任,對安裝單位罰款200元/次,對責任人罰款50元/次。
4、設備安裝以后不能使用或在試運期內(移交前)損壞,該設備必須在24小時內升井、組織分析。經分析屬運輸中碰傷、進水等原因者,由運輸單位負責,并承擔罰款。屬安裝造成的由安裝單位負責,并承擔罰款。非以上原因者,由修理單位或采購部門承擔罰款,并由機電科、調度室共同分析決定。不按時升井者,由安裝單位負責處理。
5、對設備易損件的消耗按下列規定進行考核:
皮帶機托輥月損耗率0.5%,刮板月損耗率為2%,鏈環月損耗率4%,鏈環螺栓月損耗率10%。機電科每月考核一次,消耗指標超過者,按原值的50%罰款;消耗在指標以內者,按原值的50%給予獎勵,每月兌現一次。掘進設備易損件消耗指標減半。
6、機電設備及附件、配件丟失按原價賠償(易損件除外),損壞的有舊物按原價賠償50%。損壞的零部件要以舊換新,但不得缺小件,否則按缺小件的價值給予罰款。
7、各單位所使用開關、電機、減速機、機尾架等大型部件以及托輥、縱梁、刮板等易損件,每月20-24日由機電科組織在當月設備例會上通報。清查設備有關隊無人參加時,一次罰責任人50元。清點發現帳物不符的,經核實后,對設備管理員罰款30元。
十七、每月設備例會,各單位設備管理網員必須參加,無故缺會對設備管理員罰款50元;發現替會,對替會者罰款30元/次,遲到對設備管理員罰款20元。各使用單位必須建立本單位設備分臺帳,每月與總臺帳對帳。無分臺帳,對設備管理員罰款50元/次。每月不及時核對設備臺帳,對設備管理員罰款20元/次。各隊設備臺帳每月評比一次,根據評定分數,第一名獎勵300元,最后一名罰款300元(最后一名評定分數超過95分者不再罰款)。
十八、不準用圓木及鋼管等物件在邊緣擋皮帶跑偏,發現一次對責任單位罰款100元/根;皮帶跑偏以皮帶邊緣超出托輥為標準,每處以30元為基數,發現跑偏一根托輥加罰2元;在用皮帶的托輥發出尖叫聲者,每個罰款30元;托輥不轉或軸承已壞,仍在使用,每個罰款20元。
十九、大碴(大于或等于φ300mm)等雜物不準拉入溜煤眼。設備運行過程中,發現大碴塊的,司機必須停機搬下,每搬一次獎司機5元(包括篩選系統),調度室裁定,并對責任隊給以相應處罰。
二十、在用的刮板機必須完好 ,要保持平、直、穩、牢不能有兩處彎曲,搭接高度不得小于300mm,發現一處不合要求罰款100元;發現有跳鏈、飄鏈、跳槽現象每處罰款50元。
二十一、移動皮帶機、刮板機機頭、機尾部必須各用兩根點桿固定,點桿必須固定牢固(園拱巷道采取防止點桿受力松脫措施),點桿直徑在φ180mm以上,否則每根罰款200元;各段邊雙鏈必須等數,不得錯環、刮板機底槽煤必須及時清理,除機頭、機尾各挖一個底槽坑外,中間部每隔30m挖-個底槽坑,經常保持坑內積煤不高于下槽幫、刮板機鏈條松緊一致,刮板不跑斜,保持刮板與鏈輪中心線平行,否則每發現一次罰50元;及時補充刮板,保證刮板缺少量不大于整機刮板數量的5%,且不得連續缺少,不允許有彎曲變形損壞刮板,否則,每塊罰款10元。鏈環必須全部配備螺栓并上緊,否則每發現缺少或松動一條罰10元。
二十二、每一部皮帶機頭、機尾個不得少于二處濾煤器,每增加一個出煤點增加一個濾煤器,濾煤器必須是鋼板中間夾膠皮,禁止使用圓木及其它代替,發現缺少或不合格罰款50元/處。受煤皮帶機在受煤點加裝統-擋煤板,長度不小于2.5m,下部安裝密集輥,密集區長度應于擋煤板長度-致,轉載皮帶與皮帶機搭接處安裝統一擋煤板長度不小于1.4m ,以上問題不合格罰款100元/處。
二十三、井下各采掘面的皮帶機、刮板機不準拉水煤。否則,對使用單位罰款200元/次。
二十四、井上下備用設備及電源線路的管理規定:
1、井下凡有一備一用或多用多備的設備峒室(如主排水泵),不能一直運行某一臺設備,必須每七天倒換一次,逐臺投入運行。
2、各工作面備用設備(如乳化液泵站)必須每七天倒換一次。井下各工作面未接線的備用開關、電動機等電氣設備必須每半月接電試運行一次。地面部分的備用電氣設備每月試轉一次,每次試轉時間不少于2小時,以防潮濕。
3、井上、下高、低壓備用電源線路,兩回路每月倒換一次,防止線路故障,損壞設備。
4、井上大型固定設備,主扇、壓風機等必須每月倒換一次,井上各水泵房備用水泵和提升機備用油泵等必須每半月倒換一次。大型備用電機必須每兩年倒換一次。
5、每次倒換和試運都必須有記錄可查,不進行或無記錄罰款200元/次。
6、備用設備或大型配件必須上臺上架,備用材料、配件必須分類上架擺放,備用設備、配件軸頭、接頭,必須涂油包扎,備用設備、配件、材料必須掛牌管理,注明品名、責任人等。否則,每處或每臺罰款100元。
二十五、設備轉動部位,應保持潤滑良好。減速器及齒輪箱的傳動齒輪保持油量適當,發現一處缺油、漏油各罰款50元;發現一處無油干磨,應立即停止使用并罰款500元。
二十六、用膠帶聯接的聯軸節應保持間隔20--60mm,高低差不超過3mm。其它硬質聯軸節、銷子齊全,間隙、錯差符合標準規定。否則,缺銷罰款20元/根,間隙或錯差超限,每處罰款200元,并限期整改。
二十七、設備轉動裝置周圍積煤較多,影響散熱或摩擦轉動部位的,罰款300元/處。
二十八、液力聯軸器必須添加適當的傳動液,正常使用合格的易熔點塞和防爆片,磨擦式聯軸節外殼涂飾變色時,必須更換升井檢修,發現一臺不符合要求的罰款50元。檢修后的磨擦聯軸器清除涂層重新噴漆,達不到要求罰檢修單位30元/臺。
二十九、聯軸器應轉動靈活,對輪膠圈或彈性盤必須完好齊全。沒有使用膠圈、彈性盤(包括磨損嚴重的)或聯軸器轉動不靈活,每發現一處、一臺罰款100元。
三十、機電設備各部件連接固定螺栓及轉動部位護罩螺栓,必須保證緊固齊全、完好,每發現缺少一條或松動者罰款20元。每臺設備司機必須佩帶相應工具,經常檢查緊固。否則,對司機罰款50元/次。
三十一、機電設備的高速旋轉部位或涉及人身安全的部件,必須加裝護罩或防護欄。否則,對使用單位罰款300元/處。
三十二、機電設備必須嚴格執行包機制,包檢查、包使用、包維護、包達標、包獎懲。檢查中發現包機制不完善的,罰款200元/次。
1、各包機組及包機人員必須明確規定職責范圍,各崗位必須掛牌留名,責任到人。
2、必須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維護,保證設備經常處于完好狀態,不得帶病運行。各種保護裝置按規定進行試驗,檢查試驗后要認真填寫記錄。
3、必須嚴格執行各崗位操作規程,按規定對設備進行全面檢修、保養,保證各制動系統靈活可靠,各部位潤滑良好,確保設備安全運行。
4、各崗位包機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隨時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5、各包機組長要對管轄范圍內的人員分工明確,要做到工作任務有檢查、有布置、有落實、責任到人。
6、嚴格按照質量標準化要求,對分管范圍內存在問題進行整改,搞好質量標準化工作。
7、如發生機電設備事故時,要查明原因,及時處理。事后認真組織分析,追究責任。
三十三、機電設備必須嚴格執行定期檢查制,做到有布置、有監督、責任到人。
1、各單位要對本單位所使用的機電設備按要求進行定期檢查,搞好日常檢修和保養工作,做好定期檢查、檢修、測試、試驗工作。否則,每少一次罰款200元。
2、各單位要充分利用每天檢修時間,做好日常檢查、維護,處理設備存在問題。若存在較大事故隱患時,使用單位向機電科匯報共同研究,確定處理方案后,安排時間處理。
3、設備的檢查由崗位操作維護人員和包機負責人執行。檢查轉動部位及電器設備時,必須停電掛牌,并做好相應的安全措施后,方可進行。
4、備用設備的定期檢查,嚴格按照有關制度執行。所有設備檢查檢修后,檢查人員要認真填寫記錄。
5、凡屬于檢查不及時,隱患沒有排除而造成設備損壞的,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分析,追究責任。
6、機電設備日常檢修必須認真填寫檢修記錄,機電科每月至少檢查一次,發現不及時填寫或填寫不規范的,對設備包機人罰款30元/項。
三十四、礦井停產檢修后,三日內各隊必須將本次檢修內容、更換零部件、油脂情況、參與檢修人員、發現設備缺陷情況等記入本隊設備檔案,并書面報送機電科,由機電科負責整理存入設備技術檔案。否則,對檢修單位罰款100元/次,對檢修單位負責人罰款30元。各使用單位對所管轄主要生產設備必須做到一臺一檔,內容齊全,專人管理,設備履歷簿記錄編號應與設備編號一致。否則,對管理員罰款30元/次。
三十五、井上、下各種皮帶機、刮板機、給煤機、轉載機及井下在用各種絞車(大型絞車除外)、臨時水泵、噴漿機、扒碴機等各種設備運行時司機必須站立或在上方操作,時刻觀察設備運行狀態。否則,按違章處理。
三十六、各單位不準自購設備,需用設備由各單位提出計劃,經機電科選型、設計及負荷驗算后,由本系統礦長、機電礦長、經營礦長審批,并經主要領導批準后,采購單位按計劃采購,需招標時由機電科組織簽訂技術協議和購置合同。否則,機電科不予辦理登記手續。
三十七、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由機電科、安質科、調度室監督執行。
第9篇 機電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機電設備由機動部門統一管理,由經專門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合格證的運轉工操作。
一、機械設備安全管理
1、各種機械設備規定定期檢修、保養,提高設備作業率和完好率,保證設備安全運轉。
2、設備發生故障時,必須停機處理。
3、設備防護裝置要完善:
⑴機械設備中的轉動齒輪,傳動皮帶,傳動鏈條,砂輪及接近地面的聯節軸、轉軸,皮帶輪、滑輪等,必須裝有牢固的防護罩;經常開啟的防護罩應與機械設備起動的電器開關構成聯鎖,即開啟防護罩時,設備不能開動。
⑵機械設備的制動器、離合器、限位器及互鎖裝置等,應靈敏可靠。
⑶每臺機床應有單獨的電氣開關,以便隨時切斷電源。
⑷機床工作燈和鉗工臺照明燈的電壓不得高于36伏。
⑸干磨和削鑄等產生粉塵的工作應有吸塵裝置;用油冷卻和電火花機床應有吸霧裝置。
4、有裂紋,裂痕或強度不夠的砂輪,禁止使用,安裝或更換砂輪時,不能用錘敲,以免砂輪發生裂紋,安裝時砂輪夾緊法蘭盤不能小于直徑的1/2或大于1/2,法蘭盤與砂輪間要墊一毫米的厚紙皮。
5、起重設備:
⑴起重設備必須建立齊全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⑵作業前和作業時,必須做到“四檢查”和“二不準”。
“四檢查”即:
⑴檢查行車、葫蘆剎車的可靠性。
⑵檢查行車各部件或三腳架是否牢靠。
⑶檢查鋼絲繩有否損壞,鋼繩卡具是否緊固。
⑷檢查起重物件綁掛是否牢靠。
作業“二不準”即:
⑴起重物不準跨越人和設備上空。
⑵起重物不準超過葫蘆和行車的設備噸位。
二、電機設備安全管理
1、各種電機設備必須裝有完整的防雷、接地設施,并靈敏可靠。
2、電氣的防爆性能,繼電保護裝置,必須定期檢查、調整。
3、各種電機設備不得超負荷運行,并要按期檢修、保養。
第10篇 機電設備科一崗雙責制度
一、機電設備科“一崗雙責”職責
1、負責全礦機電設備的維護、保養及安裝工作。
2、負責全礦機電設備的安全檢查工作。
3、負責全礦設備的統計,并建立設備臺帳。
4、負責全礦對外用電的管理、統計、造表。
5、負責全礦設備的對外檢修及加工。
6、負責全礦廢舊設備的保管工作。
7、負責機電設備事故分析及處理工作。
8、依據煤礦安全規章制度要求,檢查各區隊的物資、機械設備、試驗儀器的安全管理情況。
9、對煤礦購置的安全設備、器材等規范管理,嚴格執行入礦檢驗程序和入井試驗制度,并認真建檔。
10、協作安全科搞好特殊工種的培訓工作。
11、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任務。
二、機電設備科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科長是本部門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對科室工作負直接管理責任。
2、負責落實黨的安全生產方針、煤礦“三大規程”及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負責抓好機電設備的安全管理、杜絕電氣設備失爆。
4、負責管好用好管轄范圍內的安全設備及大型固定設備的各種保護裝置,確保安全正常運行,搞好安全供電。
5、負責抓好鍋爐及壓力容器的管理,確保安全運行。
6、負責抓好管轄范圍內機電設備質量標準化工作和管轄區域內的文明生產。
7、負責對管轄區域內的事故隱患進行排查,落實整改措施,及時消除隱患。
8、負責組織本區安全事故的追查分析,找出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制定防范措施。
9、負責管好用好所轄范圍內的提升、運輸設備及安全防護,確保運行安全。
10、加強電氣設備管理,杜絕電氣設備的失爆。
11、參加每周一次的安全檢查和每月一次的安全辦公會,按要求對查出的安全隱患負責整改。
12、負責科室成員的安全思想教育,定期開展安全學習和安全教育活動,提高員工安全意識和自保互保能力。
13、每月按時完成下井次數及防范“三違”工作。
14、機電設備科長在生產和安全上對機電副礦長負責。
三、崗位目標考核
1、協助機電副礦長完成全年安全目標;全年重大設備事故控制在2起以內;一般設備事故控制在5起以內,
2、協助機電副礦長確保煤礦全年正常生產;若因機械設備事故而造成全礦井停產的,每停產一天處以600元,當月處罰。單工作面因設備事故而造成停產的,每停產一天處以300元處罰。
3、積極配合安全、生產部門完成煤礦下達的各項經濟指標,并逐月考核。
4、根據崗位職責要求,逐條落實。發生職責失誤,根據情節進行經濟處罰。
第11篇 公司礦井機電運輸設備計劃性檢修管理制度
煤礦機電、運輸設備是礦井生產工藝的重要組成部分,設備運行狀態的優劣,直接影響到礦井的安全生產與高產高效。為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規范礦井機電運輸設備的計劃性檢修工作,保證機電設備高效、安全運行,特制定《**公司機電運輸設備計劃性檢修管理制度》。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職責
1、機電副總經理是礦井停產檢修工作的第一責任者,負責檢修工作的總體安排和組織、制定實施方案,掌握總體進度和監督安全措施的落實。
2、總工程師負責組織制定檢修安全技術措施,分管副總工程師具體負責組織分管范圍內檢修項目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和審核。
3、分管副總經理是所轄范圍內檢修工作的直接責任者,負責檢修項目安全技術措施的具體落實。
4、機電運輸部負責編制礦井檢修計劃、停產檢修總體措施,組織會審單項檢修項目的安全技術措施。機電運輸部對機電、運輸范圍內的計劃和措施負責。工程技術部對采掘工程范圍內的計劃和措施負責;通防部對一通三防范圍內的計劃和措施負責。
5、調度室是檢修工作的指揮部門,負責檢修工作的調度、協調、指揮。
6、安監部負責監督各檢修項目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重大檢修項目必須派人現場盯班。
7、承擔檢修項目的單位,區(隊)長對本項目的檢修質量和安全施工負直接責任,區隊技術員負責編制項目施工安全技術措施,項目施工負責人負責安全技術措施的學習、貫徹和落實,對項目施工全過程的措施落實和檢修質量負責。項目安全負責人對項目的施工安全負責。
二、礦井機電、運輸設備的計劃檢修管理規定
1、機電運輸設備的檢修按日檢、月檢、年檢方式進行。
2、日檢:全礦每日計劃停產檢修時間:(按每礦實際確定,如規定12:00-14:00)進行;檢修范圍包括主、副井提升系統,井上、下供電系統、煤流運輸系統、采掘生產設備及輔助生產設備、設施的檢修等等。上述檢修時間包括檢修前的準備和檢修后試運轉所占用時間。
3、月檢:全礦每月有計劃停產檢修一天,時間限制在22小時以內;延長檢修時間或增加檢修班次等特殊情況由機電運輸部提出計劃,報機電副總同意、經礦委會研究確定并上報鑫龍公司機電運輸部審批。
4、年檢:礦井每年年底進行一次年度停產檢修,檢修天數不少于2天,檢修日期定在春節期間。特殊情況提請礦委會根據實際生產需要研究確定。
5、礦井停產檢修范圍,包括:采、掘、機、運、通各主要系統受檢修影響的區域以及壓風、清水、通訊等輔助系統的停產檢修。
三、計劃檢修項目的申報
1、日檢項目由各單位根據設備檢修需求自行確定實施,不再上報。
2、月份、年度計劃檢修項目必須申報,各單位申報的檢修項目應突出重點,主要申報因日常檢修時間短無法完成的檢修項目或施工影響安全生產時間較長的項目。
3、能在日常檢修時施工的項目,原則上不得列入月份、年度停產檢修計劃。
4、檢修申報的項目,按照下發的檢修計劃模板,將項目的名稱、施工地點、檢修項目的主要內容、計劃時間、施工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參加施工的班組、人數等填寫齊全,經主管隊長簽字后上報機電運輸部。
6、各單位每月15日前上報檢修計劃。機電運輸部于18日前組織有關部室對礦井停產檢修計劃項目預審,審查內容包括各單位檢修項目的時間安排,檢修內容及人員組織是否妥當,并安排、落實各單位上報檢修用的各種材料或備件計劃。
7、各單位10月下旬上報年度檢修計劃的項目,機電運輸部于11月上旬組織有關部室對年底停產檢修計劃項目預審,中旬確定檢修項目并報礦審批,11月下旬報鑫龍公司審核批準。
四、檢修計劃的審定:每月20日前, 機電運輸部組織相關單位召開月份停產檢修預備會。機電副總工程師、機電副總經理、礦總工程師參加,主持審定礦井計劃停產檢修項目并材料、備件采購計劃。
五、停產檢修計劃的變更:凡列入計劃的檢修項目,必須按計劃完成施工。因生產原因需要調整檢修項目時,由變更單位提出書面申請上報,填寫項目變更原因,時間等相關內容,機電運輸部根據變更項目內容,協調各有關單位,并報礦領導批準后方可變更。
六、檢修計劃的報送:機電運輸部在礦審定項目后,應立即編制正式計劃,于當月22日前完成審批下發,同步上報鑫龍機電運輸部。
七、檢修項目安全技術措施的管理
1、檢修項目必須“一工一措施”,由承擔檢修任務的單位工程技術人員編寫,經會審、簽批后貫徹執行。嚴禁多個項目一份措施,嚴禁無安全技術措施施工。
2、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必須符合實際,用詞規范、語句簡練、表達準確,頁面清晰整潔。
3、安全技術措施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1).施工時間安排;2).施工勞動組織,確定施工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及參加施工人員;3).施工方法及程序,重大項目應繪制施工網絡圖;4).施工工具及準備;5).工程設備、備件及材料;6).檢修質量要求;7).施工安全措施;8).有關安全系數計算;9).有關施工圖紙。
4、安全技術措施內容還應包括:施工用的主要材料及備件的型號、規格、數量;凡項目施工影響供壓風、供水、供電、排水及其它系統的,必須編制停風、水、電申請表,經各生產部室及分管領導簽批同意后執行。
5、安全技術措施的審報:措施最少一式四份(分別報送礦調度室、安檢部、主管部室及區隊自用),由機電運輸部、生產部、通防部、調度室、安檢部、機電副總工程師、機電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審批,于每月26日前會審結束。上報公司的措施還要經總經理審批。
6、安全技術措施的宣貫、落實:施工單位至少提前一天組織學習、貫徹項目安全技術措施,所有參加施工人員必須認真聽取措施傳達,熟悉施工方法及安全注意事項,并簽字備查;兩個以上單位共同施工的項目,相關單位也必須學習措施;未學習措施者不準參加施工。因此造成影響檢修的,對責任人追究責任并給予經濟處罰。
八、檢修項目的施工管理
1、日常檢修項目,檢修負責人要認真填寫日常檢修記錄(或報表等),檢修結束并進行試運轉,無問題后由設備司機(或操作人員)簽字驗收認可,檢修不合格的設備司機(或操作人員)不得簽字驗收。
2、較長時間的檢修項目因故中斷時,所有物件都必須恢復到穩定靜止位置,電氣設備停電閉鎖,經項目負責人做全面檢查后方可離開。重新開工時必須由項目負責人做全面檢查,無問題后方可開工。倒班作業的必須在靜止狀態下交接班,必須把現場的安全狀況交接清楚。
3、重大檢修項目由機電運輸部和安監部分別派人現場盯班監督實施。嚴禁兩個互相影響的項目同時檢修。
4、多個單位共同完成一項檢修任務時,由機電運輸部統一指揮,或者由機電礦長指定現場負責人組織檢修工作。
5、各級管理人員對檢修工作的安全、質量都具有監督權,但嚴禁越級指揮。
6、本礦的檢修項目由外單位承擔時,必須簽訂施工合同,并由承擔檢修項目的施工單位編制安全技術措施,經審批后貫徹執行。
7、檢修結束后,所檢修設備或系統按規定進行試運轉,恢復生產必須明確責任人按措施進行,特別是恢復通風的安全技術措施必須嚴格落實措施的安全規定。
九、檢修項目的驗收、總結
1、日檢項目由施工單位自行組織驗收,及時填寫設備檢修記錄、驗收報告存隊備查。
2、月份、年度檢修項目由機電運輸部組織有關單位驗收,并填寫驗收報告,一式兩份,施工單位一份,機電運輸部一份。
3、對檢修項目未按計劃完成施工的單位,機電運輸部組織追查、分析原因,對責任單位、相關人員責任追究并給予經濟處罰。
4、檢修總結:各單位在月份檢修結束三日內,寫出項目檢修總結,一式兩份,機電運輸部、施工單位各一份。總結要認真,應包括以下內容:1)、檢修項目的名稱、時間、地點,設備檢修的主要部位;2)、設備檢修的主要內容;3)、檢修中發現、處理的問題;4)、檢修質量及有關技術數據;5)、檢修更換的各種配件。6)、本次檢修獲得的經驗或需改進的不足之處。
5、礦井的檢修總結由機電運輸部在五日內完成,并存檔備查。
6、檢修涉及礦井大型固定設備的,設備的檢修技術報告和數據資料要記錄齊全,及時歸檔;并應及時更新設備檔案中的設備履歷薄及檢修記錄。
十、本管理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第12篇 機電運輸設備管理制度
第1條 全礦機電運輸設備實行建帳、建檔的微機管理制度。
第2條 各使用單位必須設一名熟悉業務,責任心強的設備管理員,負責本設備的領用、交接、驗收等,確保設備狀態明,完好率高。
第3條 設備的交接、領用,必須由領用或交接單位的設備管理員到機運部辦理相關手續,投入運行的設備,必須有設備完好和防爆檢查合格證。
第4條 設備轉移或互相調配時,有關單位要及時辦理調撥移交手續。
第5條 機電設備要實行計劃檢修制度,設備使用單位,要認真按照設備檢修周期,對所有設備進行定檢或替換檢修。
第6條 各單位工作面或工作地點的備用設備,必須保持完好狀態,并放于安全地點擺放整齊。
第7條 設備由于使用不當,維護不好或其它原因造成損壞,應由機運部組織進行事故追查分析,并根據設備價值和損壞情況,給予責任單位考核。
第8條 對機電事故造成設備損壞時,要認真分析找出原因,并制定出防范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