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建筑施工木工間防火制度
木工間是工地重點防火場所,為此特制定以下制度:
1.木工間制作職工對安全防火知識必須有深刻的認識,木工間的落手清工作必須做好,下班前要隨手把鋸末、刨花、木頭片等清理出去,保持木工間整潔。
2.木工間應盡量不堆或少堆木頭,放在露天的木頭應遮蓋,四周清理干凈,堆放木制品的房間要打掃干凈。
3.凡木工場地,嚴禁吸煙,冬季嚴禁用電爐或火爐取暖,違者罰款50元。
4.刨花、木屑要隨時清理,并做到活完場清。
建筑工程職工宿舍防火管理制度:
1. 為了更好地做好職工宿舍安全防火工作,從而保障施工能順利開展,特制定以下職工宿舍防火管理制度:
2. 突擊人必須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每25平方米為一只;
3. 職工宿舍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 .職工宿舍嚴禁私自亂接、亂拉電線,嚴禁職工燒電爐、電炒鍋、煤油爐等;
5.職工宿舍嚴禁私自亂扔煙蒂,以免發生火災;
6.職工宿舍每天必須把地面清理干凈。
第2篇 新工廠業主方建筑施工及設備安裝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目的:為加強對施工方、監理方、施工人員在施工期間的管理,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定義:新建項目、擴建項目、改建項目。
第三條 適用范圍:適用于公司新建項目、擴建項目的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及施工人員。
第二章 施工手續辦理
第四條 施工單位必須具備建筑施工安全資質,辦理施工手續需提供安全資質、營業執照、施工作業時采取安全措施。
第五條 施工前需簽訂施工安全合約書,施工安全合約書由施工單位法人代表簽名或法人受權人員簽名。
第六條 施工單位施工前按工程合同金額的5%比例交施工安全保證金,作為施工期間發生突發事件時的應急支付金。
第七條 施工單位需辦理臨時用電、高空作業、臨時動申請,取得批準證后,才能進行相對應的施工作業。
第八條 施工單位人員施工前需接受廣州日美達安全管理部門安全培訓,經培訓考核合格后,取得施工作業資格證,才能進入施工現場作業,未經培訓考核合格的,一律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作業。
第九條 施工單位需提供有效的特種設備年檢證件及特殊操作人員操作證,設備符合國家相關的安全標準。
第三章 管理職責
第十條 公司項目所在部門負責審查承包方(施工單位)的合法性、技術水平、安全保障條件進行確認,并簽訂施工項目承包合同。
第十一條 總務科負責審核施工單位提交辦理施工手續的相關資料,并與施工單位簽訂施工安全合約書。
第十二條 總務科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對施工現場違章行為進行糾正和按公司安全制度對施工單位及人員進行處罰,并責令施工單位進行整改。
第十三條 總務科負責施工單位設備設施進行安全確認,設備設施經總務科確認合格后才能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總務科確認的設備不得進行施工作業。
第十四條 公司項目部門對本部門施工現場安全負監督管理責任,并指定專人負責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監管,及時對違章行為進行糾正和監督整改。
第十五條 施工監理單位對施工單位有安全監督管理責任,每天需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確認,對施工單位及人員的違章行為及時糾正,并要求施工單位立即整改的權利,施工單位必須無條件配合施工監理單位工作。
第十六條 施工單位對施工現場安全工作負主體責任,施工單位必須履行國家安全生產相關規定,依法依規開展好施工期間安全的全過程,指定現場施工安全員,安全員對施工現場進行全方位安全監督管理,每天必少于兩次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填寫檢查記錄表,對存在安全問題制定整改計劃,及時進行整改,并在班前班后召開施工作業安全會議。
第十七條 施工單位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取得由政府部門認可的相應安全管理資格證。
第十八條 施工單位對施工人員必須配備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勞動保護用品無損壞,及在有效期內,施工單位對施工人員勞動保護用品穿戴負責。
第四章 施工現場的管理
第十九條 施工臨時電源管理:
1、臨時電源控制柜、配線、發電機等,應使用電氣試驗無問題、無劣化和破損的產品,產品有合格證;
2、施工現場必須配置專職的電工,電工必須持有效的電工操作證,電工負責施工現場通電、斷電、接線等,及對配電柜(箱)實施上鎖管理;
3、電柜內必須配置單線接線圖(配電系統),電箱、電柜必須裝漏電保護裝置,每一分路應安裝與負荷相一致的熔斷器;
4、為了防范觸電,要有提示[注意高壓電]、[用電危險]等標志,明確管理責任人及聯絡方法;
5、臨時線須架空安裝或沿地面敷設應有防止線路受外力損壞的保護措施,電源線連接可靠,電源線無駁接或絕緣無破損;
6、電源線嚴禁在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場所架設臨時線。
第二十條 臨時動火管理(取得動火作業許可證證):
1、動火作業時需帶好防護遮光眼鏡,皮手套等保護用具;
2、動火作業時必須配備好滅火器材等滅火工具;
3、動火作業區附近不可放置易燃物、可燃物、爆炸物品等;
4、高空作業時,必須采取防止向下燃燒的措施;
5、焊接、切割裝入易燃性的液體和氣體的容器和配管時要事完全清除內部雜物;
6、未取得動火作業許可證,禁止動火作業。
第二十一條 高空作業(取得高空作業許可證):
1、2米以上的作業為高空作業,高空作業要正確佩戴帶安全頭盔(在安全有效期內)和安全帶,安全帶扣必須在高處穩固位置或設有固定的安全生產命線,禁止扣在梯子或不固定的位置;
2、在高空作業時原則設置安全可靠的作業面,當不能設置作業面時,要設安全網;
3、不得在高處放置材料、工具等,及禁止向上或向下拋物品;
4、高空作業時禁止在強風下作業(10分鐘的平均風速在每秒10米以上時);
5、作業人員必須取得高空作業許可證才能進行高空作業,未取得高空作業許可證禁止高空作業;作業時必須穿軟底鞋,禁止穿硬底鞋;
6、腳手架安全可靠,輪子必須帶有效剎車裝置及腳手架必須有1.05m高防護欄;
7、作業人員禁止站在高空作業下面,及禁止站在腳手架上移動腳手架;
8、使用金屬梯或其它梯完好無損,及梯子有防滑包腳;
9、禁止在天花板上作業時仰頭向上作業及二人同時登高作業;
10、禁止在不平坦、不堅實的地方、腳手架上和高空等有墜落危險的地方端部使用高凳;
11、施工使用的吊機和升降機要符合國家安全使用規定。
第3篇 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防護管理制度
1.進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并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具。
2.懸空作業處應有牢靠的立足處,并必須視具體情況,配置防護網、欄桿或其他安全設施。
3.懸空作業所用的索具、腳手板、吊籃、吊籠、平臺等設備,均需經過技術鑒定或檢證方可使用。
4.建筑施工進行高處作業之前,應進行安全防護設施的逐項檢查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高處作業。驗收也可分層進行,或分階段進行。
5.安全防護設施,應由單位工程負責人驗收,并組織有關人員參加。
6.安全防護設施的驗收,應具備下列資料:
1)施工組織設計及有關驗算數據;
2)安全防護設施驗收記錄;
3)安全防護設施變更記錄及簽證。
7.安全防護設施的驗收,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所有臨邊、洞口等各類技術措施的設置狀況;
2)技術措施所用的配件、材料和工具的規格和材質;
3)技術措施的節點構造及其與建筑物的固定情況;
4)扣件和連接件的緊固程序;
5)安全防護設施的用品及設備的性能與質量是否合格的驗證。
8.安全防護設施的驗收應按類別逐項查驗,并作出驗收記錄。凡不符合規定者,必須修整合格后再行查驗。施工工期內還應定期進行抽查。
第4篇 建筑施工冬季防火管理制度
為了防止冬季火災事故的發生,保證工地與全體職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結合本項目部的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冬季防火管理制度:
一、項目部應經常對干部、職工加強思想教育,不斷進行宣傳,教育學習,增強每個干部、職工的安全、消防意識。
二、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嚴格衽崗位責任制,處處有人管,件件能落實。
三、加強管理,及時檢查,實行定期與不定期制度,嚴防失控,每周五項目部組織人員進行大檢查,查出問題及時落實“三定”措施,并進行復查。
四、項目部對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全部集中于危險品倉庫實行專人管理,并墻上附有“禁止吸煙、防火管理制度、責任人“等標示牌。
五、加強對重點防火部位的管理如“木工間、倉庫、食堂、宿舍”等。
六、加強對動火審批制度管理,嚴格實行當日動火證當日有效,動火地點變換必須重新審批,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效的動火證及操作證上崗,動火前必須做好防火措施,必須配備看火人員。
七、工地宿舍嚴禁私拉亂接,嚴禁私自用電爐、太陽燈等進行烤火,在宿舍內嚴禁臥床吸煙,本工地所有宿舍冬季通暖氣管。
八、嚴禁私自挪用、損壞各部位滅火器材。
第5篇 d建筑施工企業施工現場料具管理制度
一、施工現場材料管理規定
(1)根據國家和上級頒發的有關政策、規定、辦法,制定物資管理制度與實施細則
(2)根據施工組織設計,做好材料的供應計劃,保證施工需要與生產正常運行。
(3)減少周轉層次,簡化供需手續,隨時調整庫存,提高流動資金的周轉次數。
(4)負責填報材料、設備統計報表,貫徹執行材料消耗定額和儲備定額。
(5)根據施工預算,材料部門要編制單位工程材料計劃,報材料主管負責人審批后,作為物料器材加工、采購、供應的依據。
(6)月度材料計劃,根據工程進度,現場條件要求,由各工長參加,材料員匯總出用料計劃,交有關部門負責人審批后執行。
二、材料入庫驗收制度
(1)物資入庫,保管員要親自同交貨人辦理交接手續,核對清點物資名稱、數量是否一致。
(2)物資入庫,應先入待驗區,未經檢驗合格不準進入貨位,更不準投入使用。
(3)核對證件:入庫物在進行驗收前,首先要將供貨單位提供的質量證明書或合格證、裝箱單、發貨明細表等進行核對,看是否同合同相符。
(4)數量驗收:數量驗收要在物資入庫時一次進行,應當采取與供貨單位統一后的計量方法進行驗收,以實際驗收的數量為實收數。
(5)質量檢驗:一般只做外觀形狀和外觀質量檢驗的物資,可由保管員或驗收員自行檢查,驗收后做好記錄。
(6)對驗收中發現的問題,如證件不齊全,數量、規格不符,質量不合格,包裝不符合要求等,應及時報有關部門,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處理,保管員不得自作主張。
(7)物資經過驗收合格后,應及時辦理入庫手續,進行登賬、建檔工作,以便準確的反應庫存物資動態。在保管賬上要列出金額,保管員要隨時掌握儲存金額狀況。
(8)物資經過復核后,如果是用自提,即將物資和證件全部向提貨人當面點交,物資點交手續辦完后,該項物資的保管階段基本完成,保管員即應做好清理善后工作。
三、施工現場材料發放制度
(1)領取或借用材料器具必須經過出料登記并履行簽字手續后,方可領取。
(2)倉管員負責及時發放勞保防護用品,領取數量需經安全員簽字核實后,方可發放。
(3)器材收回后必須經過驗收,若發現有損壞現象,根據損壞程度的輕重和器材單價,給予適當的賠償。
(4)倉管員必須堅守崗位,設置防火防盜設施,禁止在倉庫內吸煙、聚會娛樂,同時搞好倉庫衛生,勤清掃,保持貨架及材料的清潔。
四、施工現場領料制度
(1)各施工隊領料時必須有計劃領取,按計劃分期、分批領取。
(2)各施工隊隊長親自到辦公室經主管同意簽字后領取。
(3)施工隊長可委派一名材料保管員負責領取本隊計劃內料具,并報辦公室審批后方可執行。
(4)領料具時必須填寫領料單據、簽字,多余材料填寫退料單,經保管員簽字后退回。
五、施工現場材料使用制度
(1)施工材料的發放應嚴格按照材料消耗定額管理,采取分步、分項包干等管理手段降低材料消耗。
(a)項目經理部材料部門以技術部門根據工程計劃和工程質量要求,提出的工程需用物資計劃為基礎,編制工程材料需用量,在工程施工過程中遇有設計變更或特殊要求情況下,要以技術部門和經營管理部門書面通知為準,作為調整用量的依據。
(b)物資部對用料單位提供的用量不得超過申報的計劃數。
(c)物資部根據工程量用量分項、分部把材料供應到作業隊。
(d)分項、分部工程完工后由項目經理部生產、質量、材料部門共同驗收并在材料承包協議書上簽字。
(e)材料定額員根據對施工隊材料使用情況和分項、分部工程完成情況,對節超進行核算。
(2)水泥庫內外散落灰及時清理。攪拌機四周、拌料處及施工現場內無廢棄砂漿、混凝土,運輸道路和操作面落地灰及時清運。做到活完腳下清。砂漿、混凝土倒運時要采取放灑落措施。(
3)磚、砂、石和其他材料應隨用隨清,不留底料。
(4)施工現場要有用料計劃,按計劃用料,使現場材料不積壓,對剩余材料及時書面報告公司物資部予以調劑,以減少積壓浪費,減少資金占用,加速資金周轉。鋼材、木材等原材料下料要合理,做到優材優用。
(5)施工現場施工垃圾分揀站標識明顯,及時分揀、回收、利用、清運。垃圾清運手續齊全,按指定地點消納。
(6)施工現場必須節約用水用電,杜絕長明燈和長流水。
六、施工現場材料節約制度
(1)水泥庫內外,散落地灰要及時清理。攪拌機四周、攪拌處和現場內外無廢棄砂漿和混凝土,運輸道路和工作面等落地材料及時及時清理。砂漿、混泥土倒運時應用容器或鋪墊木板,澆筑混凝土時應采取放散落措施。
(2)磚、砂石和其他散料應隨時清理,不留底料。
(3)要按計劃用料、進料,使材料不積壓,減少退料現象,鋼材、木材等料具要合理使用,長料不能短用,優料不能劣用。
(4)施工現場要有固定的垃圾站,對散落垃圾及時分揀回收利用。
(5)現場的剩余料及包裝材料要及時回收,堆放整齊,及時清退。
(6)各班組要認證負責,做到計劃用料,活完腳下清。
七、施工現場周轉材料管理制度
(1)周轉材料進場后,現場材料保管員要與工程勞務分包單位共同按進料單進行點驗。
(2)周轉材料的使用一律實行指標承包管理,項目經理部應與使用單位簽訂指標承包合同,明確責任,實行節約獎勵,丟失按原價賠償,損失按損失價值賠償,并負責使用后的清理和現場保養,賠償費用從勞務費中扣除。
(3)項目經理部設專人負責現場周轉材料的使用和管理,對使用過程進行監督。
(4)嚴禁在模板上任意打孔;嚴禁任意切割架子管;嚴禁在周轉材料上焊接其他材料;嚴禁從高處向下拋物;嚴禁將周轉材料墊路和挪作他用。
(5)周轉材料停止使用時,立即組織退場,清點數量;對損壞、丟失的周轉材料應與租賃公司共同核對確認。
(6)負責現場管理的材料人員應監督施工人員對施工垃圾的分揀,對外運的施工垃圾應進行檢查。避免材料丟失。
(7)存放堆放要規范,各種周轉材料都要分類按規范堆碼整齊,符合現場管理要求。
(8)維護保養要得當,應隨拆、隨整、隨保養,大模板、支撐料具、組合模板及配件要及時清理、整修、刷油。組合鋼模板現場只負責板面水泥清理和整平,不得隨意焊接。
八、施工現場危險品保管制度
(1)對于貴州物品、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如油漆、稀料、殺菌藥品、氧氣瓶等,應根據材料性能采取必要的防雨、防潮、防爆措施,采取及時入庫,專人管理,加設明顯標志,嚴格執行領退料手續。
(2)危險品的領取應由工長親自簽字領取,用多少領多少,用不完的及時歸還庫房。
(3)使用危險物品必須注意安全,采取必要的防護安全措施。
(4)使用者必須具有一定的使用操作知識,安全生產知識。
九、施工現場成品、半成品保護制度
(1)進場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必須嚴加保護,不得損壞。
(2)樓板、過梁、混凝土構件必須按規定碼放整齊,嚴禁亂堆亂放。
(3)過梁、陽臺板、等小型構件要分規格碼放整齊,嚴禁亂堆亂放。
(4)鋼筋要分型號、分規格隔潮、防雨碼放。
(5)木材分類、分規格碼放整齊,加工好的成品應有專人保管。
(6)各種電器器件繼續數好,保護存放,不得損壞。
(7)水泥必須入庫保存,要有防潮、防雨措施。
(8)鋼門窗各種成品鐵件,應做好防雨、防撞、防擠壓保護。
(9)鋁合金成品應進行特殊保護處理。
第6篇 建筑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審批制度
建筑公司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審批制度
(八) 建筑工程施工是一項復雜的生產過程,其產品是固定的,而在同一個施工現場需要組織多工種,甚至多單位協同施工,為理順、協調各方面的關系,使其緊密配合,保證正常施工、安全施工,就需要進行嚴密的組織計劃,因此必須編制指令性的施工技術文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及相應的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現公司根據'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中對建筑施工中必須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及安全技術措施方面的規定與具體要求,特制訂本公司的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審批制度,希認真貫徹執行。
一、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的編制與審批
1.項目施工單位必須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其內容必須包括安全技術措施,及特殊部位必須編制的專項施工方案等),實行總分包的項目,分包單位負責編制分包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
2. 編制工作由項目技術負責人具體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實施,必須由企業技術負責人進行審批,審批時應對施工組織設計(方案)認真審核,提出明確意見后由審批人簽字,職能部門蓋章。
3.經過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不準隨意變更,確因客觀原因需修改時,應按原審核、審批的程序進行。
4. 對達到一定施工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需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應有安全驗收結果,由公司技術部門組織實施審批,審批程序應按施工組織設計審批程序進行,并經公司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實施。如涉及深基礎、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等危險性較大的專項施工方案等,應組織專家及有關單位論證、審查。
二、 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編制
1.公司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應當在編制企業的生產財務計劃的同時進行編制,并列入生產財務計劃文件。
2. 編制程序:由主管生產的經理、總工(技術負責人)向各(工程處)項目部等下屬單位負責人布置編制計劃的具體要求。各項目部(工程處)技術負責人(項目工程師)組織施工、技術、安全等職能部門人員具體進行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編制,經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審批后上報公司。
3.由公司安全部門負責將各上報計劃匯總初審后報送公司主管經理,由公司主管經理會同安全、設備、生產、技術、財務等部門論證確定后組織實施。
4. 編制技術措施計劃應抓住安全生產的關鍵問題,著重解決對職工安全健康威脅最大的、職工迫切要求解決的問題。在選擇措施方案時,應盡量采用現代先進技術、推廣無毒、無害化工藝、自動化控制、機械化技術等。
三、 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
1.項目部要在工程施工前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編制好安全技術措施,并經過企業技術負責人及有關人員審批簽字后實施。
2. 編制的技術文件要有針對性。參加編制的技術人員必須掌握工程概況、施工方法、場地環境等第一手資料,并熟悉安全法律法規、標準、規程等才能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①針對不同工程的特點可能造成施工的危害,從技術上采取措施,消除危險,保證施工安全。②針對不同的施工方法,如立體交叉作業、滑模、網架整體提升吊裝、大模板施工等,可能給施工帶來不安全因素,從技術上采取措施,保證安全施工。③針對使用的各種機械設備、變配電設施給施工人員可能帶來哪些危險因素,從安全保險裝置等方面采取技術措施。④針對施工中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作業,可能給施工人員造成的危害,從技術上采取防護措施,防止傷害事故。⑤針對施工場地及周圍環境、給施工人員或周圍居民帶來危害,以及材料、設備運輸帶來的困難和不安全因素,從技術上采取措施,給以保護。
3.要考慮全面、具體。安全技術措施均應貫徹于全部施工工序之中,力求細致全面、具體。如,施工平面布置不當,造成暫設工程多次遷移,建筑材料多次轉運,不僅影響施工進度,造成浪費,有的還留下隱患。再如,易燃易爆臨時倉庫及明火作業區、工地宿舍、廚房等定位及間距不當,可能釀成事故。只有把多種因素和各種不利條件考慮周全,有對策有措施,才能真正做到預防事故。
4. 對大型群體工程或一些面積大、結構復雜的重點工程除必須在施工組織總設計中編制施工安全技術總體措施外,還應編制單位工程或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對爆破、吊裝、水下、深坑、支模、拆除等大型特殊工程,都要編制單項安全技術方案。此外,還應編制季節性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四、 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的主要內容工程大致分為兩種:一是結構共性較多的稱為一般工程;二是結構比較復雜、施工特點較多的稱為特殊工程。應根據工程特點,將不同危險因素,遵照有關規程的規定,結合以往的施工經驗與教訓,來認真編制安全技術措施。
1.一般工程安全技術措施的主要內容①土方工程。根據基坑、基槽、地下室等挖土方深度和土的種類,選擇開挖方法,確定邊坡的坡度或采取哪種護坡支撐和護地樁,以防止塌方。②腳手架、吊籃、工具式腳手架等選用及設計搭設方案和安全防護措施。③高處作業的上下通道及防護措施。④安全網(平網、立網)的架設要求、范圍(保護區域)、架設層次、段落。⑤對施工用的電梯、塔吊、井架(龍門架)等垂直運輸設備,位置及搭設要求,穩定性、安全裝置等的要求和措施。⑥施工洞口及臨時的防護方法和立體交叉施工作業區的隔離措施。⑦場內運輸道路及行人通路的布置。⑧編制施工臨時用電的組織設計和繪制臨時用電圖紙。在建工程(包括腳手架具)的外側邊緣與外電架空線路的距離沒有達到最小安全距離而采取的防護措施。⑨中小型機具的使用安全。⑩模板的安裝與拆除安全。○11防火、防毒、防爆、防雷等安全措施。○12在建工程與周圍人行通道及民房的防護隔離設置。
2. 特殊工程安全技術措施對于結構復雜,危險性大,特性較多的特殊工程,應編制單項的安全措施。如,爆破、大型吊裝、沉箱、沉井、煙囪、水塔、大跨度結構、高支撐模板體系、各種特殊架設作業、高層腳手架、井架和拆除工程等,必須編制單項的安全技術措施,并要有設計依據、有計算、有詳圖、有文字要求。
3.季節性施工安全措施季節施工安全措施,就是考慮不同季節的氣候,對施工生產帶來的不安全因素,可能造成各種突發性事故,而從防護上、技術上、管理上采取措施。一般建筑工程可在施工設計或施工方案的安全技術措施中編制季節性施工安全措施;危險性大、高溫作業多的建筑工程,應編制季節性的施工安全措施。季節性主要指夏季、雨季和冬季。①夏季施工安全措施。夏季氣候炎熱,高溫時間持續較長,主要是做好防暑降溫工作。②雨季施工安全措施。雨季進行作業,主要做好防觸電、防雷、防坍塌、防臺風工作。③冬季施工安全措施。冬季進行作業,主要應做好防風、防火、防滑、防煤氣中毒、防亞硝酸鈉中毒的工作。由工程技術人員負責編制的安全技術措施,必須報經上一級技術負責人審查批準后執行。
五、 認真貫徹執行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經過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具有技術法規的作用,必須認真貫徹執行。遇到因條件變化或考慮不周必須變更安全技術措施內容時,應經由原編制、審批人員辦理變更手續,否則不能擅自變更。
1.要認真進行安全技術措施的交底。工程開工前,總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要將工程概況、施工方法和技術措施,向參加施工的工地負責人、工長和職工進行安全技術變底。每個單項工程開始前,應重復進行單項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對安全技術措施中具體內容和施工要求,應向工地負責人、工長進行詳細交底和討論,使執行者了解其道理,為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打下基礎,安全交底應有書面材料,有雙方的簽字和交底日期。
2. 安全技術措施中的各種安全設施、防護裝置的實施應列入施工任務單,責任落實到班組或個人,并實行驗收制度。
3.加強安全技術措施實施情況的檢查,技術負責人、編制者和安全技術人員,要經常深入工地檢查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情況,及時糾正違反安全技術措施的行為,要對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及時補充和修改,使之更加完善、有效。各級安全部門要以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為依據,以安全法規和安全規章制度為準則,經常性地對各工地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并監督各項安全措施的落實。
4. 對安全技術措施的執行情況,除認真監督檢查外,還應建立必要的與經濟掛勾的獎罰制度。
第7篇 建筑施工企業計劃管理制度
1.?總則
(1)?為了更好地為公司的發展方向、發展規模和發展速度提供依據,使公司各項生產經營活動和各項工作在統一的計劃下協調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各級領導的主要精力,應放在各種計劃的編制、執行、檢查和考核上。
(3)?公司的計劃管理根據“統一領導,歸口管理”的原則,由集團分公司、項目部、班組進行管理。經營部是整個公司計劃工作的綜合管理部門,各個職能部門,都分別是各種專業計劃的歸口部門。
(4)?為保證公司計劃工作的正常開展,應加強綜合計劃,提高其在公司中應有的地位和作用。各級計劃部門和歸口部門也必須根據計劃工作的要求配備專職(兼職)的計劃人員。
(5)?公司計劃必須認真進行綜合平衡,堅持“積極平衡,留有余地”的原則,不留缺口,不“打埋伏”。
(6)?公司的各項計劃是公司生產經營活動的依據,計劃一經下達,各級部門都必須發動員工,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保證計劃的實現。
2.?長遠規劃
(1)?長遠規劃是確定公司未來發展方向和奮斗目標的戰略計劃,它通過年度計劃的安排逐步實現,其主要內容包括下列幾個方面:
①?公司產品的發展方向。
②?公司生產的發展規模。
③?公司技術改造方向。
④?公司技術經濟指標將要達到的水平。
⑤?公司組織、管理水平的提高和安全環保等生產條件的改造。
⑥?職工教育培訓及文化設施建議。
⑦?職工生活福利設施的改造和提高。
⑧?能源及原材料的節約。
(2)?長遠規劃的編輯工作由分管計劃工作的副總經理主持,經營部負責匯總、綜合平衡,提出總體方案和上報。各歸口部門按規劃要求負責搜集、整理資料,提出專業規劃(草案)。長遠規劃經上級主管機關及總經理批準后分年組織實施。
3.?年度綜合計劃
(1)?年度綜合計劃是公司全體職工在計劃年度內的行動綱領,又是安排季度、月計劃的重要依據。因此,公司各個生產環節和各個方面的生產經營活動,都必須嚴格按年度綜合計劃執行。
(2)?年度綜合計劃的指定采取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綜合平衡的方案進行編制,即由分管計劃工作的經理負責領導。各業務過口部門按“管什么業務,就編什么計劃”的原則,根據規定的計劃表式,負責編制各專業計劃,經營部負責擬定編制計劃的總進度。
(3)?年度綜合計劃編制的主要依據:
①?上級主管部門下達指令及指導性計劃。
②?總經理提出的年度方針目標。
③?產品訂貨合同和市場預測資料。
④?長遠發展規劃。
⑤?前期預訂完成數字及本企業歷史統計資料。
第8篇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檢查制度
為確保公司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對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進行預測、預報和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不斷改善施工條件和作業環境,使施工現場達到最佳安全狀態,保障從業人員的安全、健康和財產安全,實現安全生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部建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制定本安全檢查制度,凡屬我公司從事建設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等項目施工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執行本安全檢查制度。
第一條: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檢查應依據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11)和安全生產專項治理規定,結合項目施工特點,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情況進行督促、檢查,應保持檢查記錄。
第二條:公司各級管理人員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應通過安全檢查,發現施工中的不安全問題,從而采取對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產;利用安全檢查進一步宣傳、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增強安全意識,糾正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提高搞好安全生產的自覺性和責任感;通過安全檢查達到互相學習,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取長補短,進一步促進安全生產工作。
第三條:安全檢查按照經常性的、定期制度性的、突擊性的、專業性的和季節性等多種形式進行。
第四條:各種形式的安全檢查應有檢查記錄,安全檢查中查出的隱患除保持檢查記錄外,應對被檢查方發出隱患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并跟蹤驗證隱患整改,經復查整改合格,進行銷案。
安全檢查中查出有即發性事故危險的隱患,檢查人員應責令停工,被查方必須立即整改。
對于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行為,檢查人員應當場指出進行糾正。
被檢查方負責人對查出的隱患,應立即研究整改方案,進行“三定”(定人、定期限、定措施),立即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時向安全檢查部門(或檢查人)反饋信息,申請復查整改結果,并做好書面記錄。。
第五條:經常性安全檢查。在建筑工程施工全過程中應進行經常性的預防檢查,能及時發現隱患、消除隱患,保證施工正常運行。作業班組長或作業人員應進行班前、班后崗位安全檢查,檢查崗位作業環境的安全情況,作業人員安全防護設施配置和健康狀況。
項目部安全員或安全值日人員每天應對施工現場進行巡回安全檢查,通過對施工現場的巡回檢查,檢查施工現場各項安全防護設施的設置是否能滿足安全生產的要求,檢查作業人員的作業行為是否違反操作規程和程序。發現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并采取對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產。
公司生產管理人員、項目經理、施工員在檢查生產過程的同時,應檢查安全、檢查保證安全生產所需資金、施工設備機具、環境和人力資源等投入是否得到有效實施,檢查作業人員的作業環境和作業行為,存在隱患,采取措施及時糾正。違規行為立即制止,責令改正。
質安部項目安全管理責任人,按照所策劃的保證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控制方案,對施工全過程中的施工現場安全狀況,安全管理記錄,及文明施工實施督促、檢查,對安全隱患應及時下達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并應跟蹤驗證整改的效果,消除安全隱患,完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檔案資料。質安部經理應對項目安全管理責任人的項目安全管理策劃方案實施情況進行督促、檢查,掌握施工現場安全狀況和目標管理實現情況,保持檢查記錄。
第六條:定期安全檢查。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安全生產專項治理規定、項目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公司或項目部定期對在建工程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達標檢查,屬全面性考核性安全檢查。
公司每季度組織一次安全檢查,分管安全工作的副總經理帶隊,質安部、技術部、生產部等部門派員參加,質安部經理負責組織實施。檢查現場文明施工、安全生產狀況及安全資料管理,應將逐項安全檢查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被檢查方,鞏固成績,彌補不足,安全隱患由質安部負責下達整改通知單,并跟蹤整改結果。
項目部每周組織一次安全檢查,由項目經理負責組織實施,項目安全員、施工員、機電員、材料員、分包方責任人(或委托人)、作業班組長參加,檢查施工現場管理、各項安全設施設置的安全狀況,作業人員的作業行為等,發現的安全隱患,項目經理應明確責任人負責整改,項目安全員負責跟蹤整改實施并將實施結果及時報告項目經理,對于作業人員的違規行為應立即制止,責令改正。
第七條:專業性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檢查包括對井架物料提升機、塔吊、施工外用電梯、腳手架工程、模板工程、施工用電、防塵防毒、壓力容器等安裝、使用、拆除的安全狀態實施檢查。由質安部經理或委托人組織實施檢查,安裝方案應由總工程師或委托人審批。
檢查安裝前的安裝方案安全技術措施,安裝單位的安裝資質,安裝人員的持證上崗;安裝驗收后的安全使用證或安全標志,安裝驗收后使用前的交接簽字手續。
檢查使用規章制度、操作規程、操作人員的持證上崗、崗前崗后安全教育和交接班管理等使用、維護、保養管理。檢查設施拆除的安全技術措施和現場實施狀況。
第八條:季節性及假日前后安全檢查。因季節性氣候特點引起臺風、暴雨、暑天高溫、嚴寒冬天可能給安全施工帶來危害,質安部會同生產部應根據氣象部門或上級有關部門發布的氣象警報及時通報項目部,采取相關預防措施,預防自然災害的危害,避免人員傷亡和財產安全。質安部應會同生產部在節假日(五一、國慶、春節)前后應對施工現場從業人員紀律松懈、思想麻痹狀況,防水、防盜、安全防護設施等安全防范措施的檢查,應重視對節假日加班人員的安全教育。
第九條:每年安全月活動期間,圍繞安全月活動主題,組織一年一次的安全月活動,結合活動的開展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專項安全治理進行檢查、總結。
第十條:安全評價。按照《廣東建設工程施工安全評價管理辦法》和南海規劃建設局的要求,依據《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對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情況檢查結果進行安全評價。評價意見、評價等級納入公司員工業績考核內容。
安全評價按五個階段進行,安全評價應在項目部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記錄后。質安部按《標準》規定對項目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逐項檢查評分,作出評價意見和評定等級,需要整改的應提出整改意見,發出整改通知單。各階段安全評價在公司自評后報安監站作出安全評價核查。
(一)施工準備評價。在施工現場準備完畢后,對場地平面布局、圍蔽、臨時用電、用水、辦公和生活設施進行評價。審查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方案,填寫“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監督(開工前)審查表”,質安部作出審查意見報安監站核查。審查下列資料的符合性、針對性、實用性。
(1)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責任制
(2)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目標管理要求
(3)施工組織設計。應包括專職安全員配備情況,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措施,基坑支護、模板工程、腳手架工程、施工用電等專項技術方案等內容。
(4)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制度。
(5)安全教育制度。
(6)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7)物料提升機、塔式起重機、外用電梯等設備和施工機具進場和安裝使用管理制度。
(二)達標評價。在工程施工至下列進度時,由質安部進行達標評價,評價合格后,報安監站進行達標評價核查。
(1)房屋建筑工程地下室基坑超過3米時;
(2)地下室深度不足3米或無地下室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至二層樓面板鋼筋工程安裝完成時。
(三)結構施工評價。
(1)10層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至屋面板鋼筋工程安裝完成后,澆筑混凝土前評價一次;
(2)10層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除施工至二層樓面進評價一次外,每完成10層時,分別評價一次。屋面板鋼筋工程安裝完畢后還應評價一次。
(四)裝飾施工評價。在外腳手架拆除前,進行裝飾施工安全評價。
(五)竣工評價。工程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前進行一次工程竣工評價。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評價書”一式三份,按照評價書要求填寫。分別由安全監督機構、施工單位(與施工竣工資料一并送人事行政部檔案室)各存一份,另一份由建設單位歸入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文件。
第十一條:不論哪種形式安全檢查記錄和整改,都要對標做檢查記錄和評分。對存在的隱患,每級檢查組負責人要向班組表出整改通知單,一式兩份,并由班長簽字,交班組一份,留檔一份。整改通知單要明確整改時間,整改責任人和整改措施。整改完畢后由安全員進行復查,復查通過后(如公司級所下整改應報公司質安部復查合格后),方可施工,并將整改情況存入檔案。凡是在整改期限內沒有完成整改的,按公司有關獎懲制度規定處理。
第十二條:質安部應對項目部施工現場各種形式安全檢查進行匯編總結,每半年在公司內部采取文件、會議形式通報一次,促進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的提高。
第十三條:接受安全監督機構和上級安全監督部門的各種類型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監督檢查,檢查中查出的隱患,及時采取措施進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時向檢查部門反饋信息,申請隱患整改銷案。
第十四條: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上規定望公司所屬各項目
本部遵照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與公司質安部聯系。
第9篇 x建筑施工企業施工機具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企業施工機具管理制度
1.目的
對施工機械設備運行進行有效控制,降低施工機械設備對環境的負面影響,確保機械設備的安全運轉,減少機械事故和人身傷害,確保公司整體目標和指標的實現。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施工機械設備的管理。
3.相關文件
《設備管理制度》
4.職責
4.1工程部
4.1.1是本制度的主管部門,負責對本制度的編制、修訂與過程監督檢查。
4.1.2 負責、發放施工機械設備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4.1.3負責為施工機械設備配備合格的操作人員。
4.1.4負責施工機械設備的安全檢查和維修。
4.2項目部
4.2.1負責施工中施工機械設備的安全使用及施工現場管理。
4.2.2負責本制度運行過程的監督與檢查,并記錄存檔。
5.工作程序
5.1施工機械設備的購置及配備
5.1.1各項目根據施工生產需要購置時,填寫'機械設備購置申批表'需公司主管經理批準執行,購置申請中對效益、安全、節能、環保等做好經濟技術論證。采購應遵循技術上先進、生產上適用、經濟上合理的原則。
5.1.2公司根據施工生產的要求進行調配。項目部施工設備在不能滿足施工生產時,可申請調配、購置和租賃。
5.1.3對進入施工現場的機械設備進行全面檢查和維護且符合下列要求:
a)連接牢靠,無松動現象。
b)機械運轉平穩,無異響和震動。
c)機械設備運轉部位密封良好,無泄漏現象.
d)機容整潔。
5.2施工機械設備的使用
5.2.1施工時,應配置使用性能完好,安全有保證的機械設備,機械設備的安全裝置和防護設施應齊全。機械設備在投入使用前,公司應對其進行全面的檢查,并填寫《機械設備進場驗收單》,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2.1.1所有機械設備應達到以下要求:
a)傳動的外露部分應有牢固的防護罩,并且連接可靠,無松動。.
b)所有設備保持接地(零)線應可靠。
c)每臺設備應使用一個獨立的開關和電源線路,并與設備的負荷相匹配。所有帶電部位屏護良好,防止意外觸及。
d) 設備的線位、連鎖、操作手柄應靈活可靠。
e) 設備不能出現漏油現象。
f) 設備檢修時要斷電,在斷電處必須掛警示標志'禁止合閘、有人作業',并設置監護人。
5.2.1.2各種設備除達到上述要求外還應分別達到下列要求:
5.2.1.2.1垂直運輸與起重機械(汽車式起重機、塔式起重機、室外電梯)。
a)超高限位、力矩限制器、制動器、臂桿幅度指示器、吊鉤保險,裝置齊全穩定有效。
b)安全裝置:
1卷揚限位器動作應有效可靠。
2大小車行程限位動作應有效可靠。
3門窗電器聯銷應有效可靠。
4緊急停車開關應靈敏可靠。
5電鈴聲應清脆、響亮,操縱開關標志應清晰。
6各處轉動連接軸和其它外露旋轉部位應裝設牢固可靠的防護罩。
7 駕駛室地面應鋪絕緣墊。
c)鋼絲繩
1、鋼絲繩斷絲數在一個捻節距中斷絲數不得超過鋼絲繩絲數的10%。
2、鋼絲繩尾端應裝卡牢固,鋼絲繩在卷筒上至少留有三圈。
d)滑輪應無裂紋、缺損,且轉動靈活。
5.2.1.2.2 機動與運輸車輛(機動翻斗車、輪式裝載機、砼攪拌運輸車)
a)離合器分離徹底,結合平穩可靠,無異常聲響。
b)轉向裝置應調整適當,操縱方便,靈活可靠。
c)油箱、油路應無滲漏。
d)手、腳制動調整應適當,制動距離應符合要求。
e)儀表、照明、信號及附屬裝置應齊全完好。
5.2.1.2.3 混凝土機械(攪拌機,砂漿機,皮帶運輸機,混凝土輸送泵)
a)連接件應完好無松動現象。
b)離合器分離應徹底,起支應平穩,制動器應靈敏可靠。
c)電氣裝置和線路的絕緣應良好,必須使用漏電保護器。
d)電源開關箱應有防雨遮欄措施,且應加鎖。
e)露天使用的攪拌機應有防風避雨棚。
5.2.1.2.4 鋼筋機械(鋼筋調直機、鋼筋切斷機、鋼筋彎曲機、卷揚機、對焊機、點焊機)
a)電氣裝置和線路的絕緣應良好,必須使用漏電保護器,設備外殼應做保護接零(接地)。
b)明露的傳動部位應有牢固適用的防護罩。
c)卷筒上鋼絲繩在使用時不應全部放完,應留有三圈,尾端裝卡應牢固。
d)對焊作業要有防止火花燙傷的措施,防止作業人員及過路人員燙傷。
5.2.1.2.5 木工機械(平面刨,壓刨,木工銑床)
a)應有吸塵裝置且完好有效。
b)夾緊裝置應完好有效,工作可靠。
c)電氣裝置和線路絕緣應良好,必須使用漏電保護器。設備外殼應做保護接零(接地)。
5.2.1.2.8 焊接機械(直流、交流、等離子切割機)
a)電源線、焊接電纜與電焊機接線處應有屏護罩。
b)電焊機插座與插頭相匹配,且必須裝有保護接(零)線。
c)電焊機一次接線長度一般不超過3m,焊把線長度不超過30m,并不準有接頭,二次接線接頭不允許超3個。
5.2.2需現場組裝的大型機械設備(塔吊、室外電梯)須指派具有資質的安裝隊伍按有關規程進行組裝,取得技術監督部門準予使用證方可使用。
5.2.3施工單位在使用機械設備時,優先考慮到負荷與設備配置相適應,并減少設備空運轉節約能源。
5.2.4施工單位對使用的機械設備制定和實施必要的管理措施,減少施工機械設備運行過程中的噪音、尾氣的排放、運輸撒漏等。
5.2.5施工單位應為施工機械設備配備能勝任工作的操作人員,主要施工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保持相對穩定,要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
5.2.6施工單位加強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機械設備所
處工作場所應掛機械設備操作規程牌,嚴禁違章作業。
5.2.7項目部設備管理部門每月對所屬的機械設備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并填寫《機械設備完好、利用情況表》。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對存在重大問題的機械設備,必須停機整改,整改后經驗收合格,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5.3施工機械設備的檢查與維修。
5.3.1機械設備的日常檢查工作由操作人員進行,發現機械故障、安全裝置及防護設施損壞及時報設備管理部門。
5.3.2操作人員負責機械設備的日常維護、清潔、調整、潤滑、緊固、防腐工作,發現漏油、液現象及時處理。
5.3.3項目部設備管理人員負責施工機械設備的大、中、小修工作安排。不具備大修條件的可委托外修。督促操作人員和維修人員對機械設備進行定期維護和修理。
第10篇 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為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切實加強施工的安全管理,消除施工中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等不安全行為及安全設施、裝置不完善等事故隱患,杜絕一切傷亡事故發生。現依據《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建筑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上級的有關要求,結合本工程特點,特制訂本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獎罰制度,并在2023年2月20日起執行。
請各施工班組、工地主要負責人、工地管理人員認真學習,并貫徹實施。
(一)、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獎勵制度
第一條:在安全檢查中,對安全檢查總評分獲得達標等級的工地,公司給予經濟獎勵(工地主要負責人占30%,工地質安員、施工員共占70%):
1、在公司季度安全生產檢查時,安全評分獲90分以上(含90分,以下同)的工地,獎勵1000元;
2、在區建設局安全生產檢查時,安全評分獲90分以上的達標工地,獎勵1500元;
3、在省、市安全生產檢查時,安全評分獲90分以上的達標工地,獎勵2000元;
4、在住建部安全生產檢查時,被評定為達標的工地,獎勵5000元。
第二條:在公司安全生產季度綜合評定考核中,評分達90分以上(含90分)的分公司或項目部、獎勵1500元。
第三條:在公司年度考核評定中,對安全生產工作有顯著成績的各級質安管理人員(包括工地的質安員、施工員、工地負責人及模范遵章守法操作人員),公司除精神鼓勵外,還給予經濟獎勵如下:
獲一等獎,獎勵2000元;
獲二等獎,獎勵1500元;
獲三等獎,獎勵1000元。
注:在安全生產中有特殊貢獻的人員(如及時制止重大事故發生的有關人員),公司給予表彰和參照上述標準給予經濟獎勵(包括公司有關管理人員)。
第四條:員工對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并經實施而取得顯著效果的,公司給予其經濟獎勵如下:(以書面建議為準,并經所在單位核實上報公司質安科承辦)
1、獲一等獎者,獎勵2000元;
2、獲二等獎者,獎勵1500元;
3、獲三等獎者,獎勵1000元;
注:如產生明顯經濟效益的參照上級有關規定另行計提獎勵。
4、對安全生產工作積極提出多項合理化建議,雖未被采納實施但精神可嘉,給予精神獎勵500元,以資鼓勵。
第5條:對被省、市評為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稱號的工地,公司給予獎勵5000元。
第六條、各項目班組在各級安全檢查,評分中獲得優良成績的,可參照執行。
(二)、建筑施工安全生產處罰制度
第一條、安全管理:
1、新進場未經三級教育并考試合格而安排上崗作業(以教育登記卡及考試卷為依據)。
出現5人或5人以上者,該段施工員按罰款額的(下同)20%連同受罰;
出現10人或10人以上者,工地質安員按30%連同受罰;
工地主要負責人強行安排的,責任人按100%連同受罰。
對工地每出現一人罰款50元。
2、電工、焊工(含氣焊工)、起重作業人員、登高架設人員、工地內機動車輛駕駛員等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每出現一人罰款200元。
3、塔吊、施工升降機安裝或搭設完畢,無辦理驗收(包括階段驗收)手續就投入使用的。(以驗收簽證單為依據)每出現一人罰款500元
4、招用童工或安排未滿18歲的未成年人從事《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第三條所規定的禁忌勞動的或施工現場內有小孩的。每出現一人罰款500元
5、對上級檢查人員發出的隱患整改通知,不按期整改或整改后不報告有關人員進行復查的。罰款200元(按次數加倍計算并累計處罰)
6、未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履行簽字手續的。每例罰款50元。
7、各班組進入現場必須到質安部辦理登記,遞交作業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婚育證明及計生證(女工)并辦理工地出入證。
第二條建筑機械(包括機具)安全管理
1、施工升降機有下列安全隱患:
1)吊籠限位開關、緊急出口開關、上下限位開關、及山下極限碰塊、斷繩保護開關缺或不能有效使用,每處罰:500元。
2)綬沖器(彈簧)失效;升降機底層進出口未設防護棚;。
3)卸料平臺無防護門或未關閉、平臺未滿鋪腳手板、防護欄桿不穩或高度不足1.2米、架體與外架有剛性連接共同受力、防護門有缺陷等,每處處罰:200元。
4)鋼絲繩及滑輪系統:(1)鋼絲繩出現斷股、縮徑、斷絲數量等超過報廢標準。(2)滑輪運轉卡死、支座松動。(3)鋼絲繩固定,每端少于四個繩夾;每處處罰:500元。
5)電氣系統:未設置開關箱和漏電保護器;電線、電纜出現破損、漏電,穿線金屬軟管銹蝕、破損無接零保護。處罰:500元
2、塔吊存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每例處罰:300元
1)無力矩、超高、變幅、行走限位器、或不靈敏的;行走限位器無碰觸裝置的;
2)吊鉤和卷揚機滾筒無保險裝置的;
無專人指揮或指揮人、司機、司索無證上崗的
3、工地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每例罰款:100元
1)砂輪、電鋸、轉軸、皮帶輪、明齒輪、聯軸節、攪拌槳等轉動的危險部位無安全防護裝置,或防護裝置失靈。
2)混凝土攪拌機料斗升高后非作業時無掛保險鉤;
3)園盤鋸(鋸木機)無分料器,護罩或隨機使用膠殼閘刀作電源開關,用倒順開關作控制開關;
4)卷揚機、混凝土攪拌機、砂漿機、鋸機、鋼筋機械無掛設安全操作規程牌的。
第三條 電氣安全管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處罰責任者:每例:300元
1、不采用三相五線制(tn-s)供電的;電氣設備不按規定接零(接地)保護,違章使用金屬線代替保險絲;
2、手持電動工具,潛水泵,移動式電氣設備,民工宿舍用電路不按規定裝設漏電保護開關的或規格不符規定的;
3、使用導線直接插入電源插座或鉤在閘刀開關的保險絲上,電氣設備的電源破損裸露出金屬導線(包括發現后不制止或予以立即整改);
4、電氣線路,燈具架設和安裝不符合規范(含民工宿舍工棚);
5、不按規定架設電線或埋地電纜線路;工作手燈或危險場所不使用安全電壓的;
6、電器設備地接入地體采用螺紋鋼筋;接零(接地)線采用單支金屬芯線,接地線與接地體聯結不用螺銓擰緊;
7、220伏(含220伏)以上電源電壓的電源線采用花線的;
8、未對電箱進行定期檢修、檢查或檢修時不掛安全標志牌,帶電作業;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未及時處理,定期檢測(包括各類漏電電阻、對地電阻);檢測、維修無記錄。
第四條 腳手架
1、外腳手架搭設不符合規定(如與建筑物錨固不牢、立桿間距過大,步距大于1.8米、未高于施工面(點)1.2米的等),或不按經審批的搭設方案搭設的。每層、每項每20延長米罰款:500元
2、鋼管立桿無設掃地桿;立桿無底座墊塊或墊塊不符合要求的。每10延長米罰款:50元。
3、腳手架外側未滿掛安全網;張掛不牢、網面破損嚴重等;每10平方米罰:50元。
4、進場架設的鋼管、扣件未保養刷黃色油漆,剪刀撐刷黃黑相間(間距1米)油漆;每100延長米罰款:100元。
5、連墻件設置、腳手板鋪設、欄桿扶手及擋腳板防護等材料、現場設置,有違反強制性標準條文的每項處罰:500元,并限期整改。
第五條 “三寶”、“四口”、“五臨邊”安全管理
1、施工人員(操作人員、管理人員)不按規定穿戴個人防護用品的(含安全帽、安全帶、工作服、工作鞋、絕緣鞋等)。工地不按規定提供個人防護品給施工人員使用的,按發生人數連同計罰工地管理人員;出現有5人(含5人)以上者,該段施工員按20%連同受罰,有10人以上發生者,工地安全員按25%連同受罰,有20人以上發生者,工地主要負責人按30%連同受罰;每出現一人罰款:50元。
2、電梯口,樓梯口,通道口,預留洞口,未砌攔板的陽臺、樓梯側無安全防護設施;處罰款:200元.。
3、墜落高度超過2米的臨邊處未設置高于1.2米的防護欄;每10延長米罰款:200元.。
第六條 模板工程安全管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處罰責任者:每例300元
1、鋼管立柱規格、間距、扣件應符合設計要求;立柱接長采取搭接、接頭中心距主節點大于步距的1/3;
2、在立柱距地面200mm 高處,未沿縱橫水平方向按縱下橫上設掃地桿;
扣件擰緊扭力矩未控制在45~60n·m之間;
3、未按規定或設計方案設置剪刀撐;剪刀撐斜桿未采用搭接或搭接長度小于500mm;
4、鋼管、扣件、u型可調支托組件、規格方木等材料的使用,搭設標準有違反jgj162-2008等規范、標準中的強制性條文的,按每項計罰,同時必須嚴格進行整改。
第七條 鋼筋加工及砼安全管理
1、砼攪拌運轉中,用手或工具伸入筒內扒料、出料;無證操作或開機時擅自離崗。處罰200元。
2、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員未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焊接現場10米范圍內有堆放油類、氧氣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每例處罰:100元。
3、其他有違反相關規范、標準中的強制性條文的,按每項計罰,同時必須嚴格進行整改。每項(處)罰款:100元。
第八條 其他
1、未經批準私自拆除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或移動安全標志、警示牌;違者處罰:500元。
2、未經審批私自使用電爐、煤油爐、電飯煲、電磁爐、電熱棒等大功率電器的,沒收所有廚具并處罰款:300元。
3、因酗酒、賭博或未經同意挪用他人材料及工具等其他原因,引發的事端導致打架斗毆者,雙方各處:5000元罰款。所發生一切醫療費誤工費雙方各自負擔。
4、無愛護工地文明施工形象,亂扔紙屑、亂倒垃圾剩飯剩菜,每人罰款:100元。破壞文明施工設施的。每人罰款:1000元。
5、樓層內隨地大便者一人次罰款:1000元,凡有檢舉、揭發者給予:500元獎勵。
6、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汽油、煤油、柴油、松節油、油漆、雷管、炸藥等)帶入工地宿舍。若因施工需要必須報項目負責人經同意后,方可進場。并由項目部專用庫房存放。違者給予:1000一2000元罰款處理。
7、各班組應做到工完場清,及時清理各樓層模板、鋼筋、鋼管、扣件、安全網、木方、落地灰、磚頭等雜物,凡未做到工完場清的給予每平方米:100元的罰款處理。
第八條 附則
公司安全科和各分公司的質安部為本經濟處罰制度的執罰機構,執罰各自的管轄范圍。其科室成員是具體執罰實施人。
分包單位需服從總包單位的施工現場管理,總包單位有權對其分包單位、班組實施本經濟處罰制度。
工地質安員有權依據本處罰制度的規定,對違章行為收集證據(如拍照等),開出違章處罰通知單,并經執罰機構和項目負責人簽字后,交財務部直接從撥款中或工作中扣款。
廈門地山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中國茶博匯項目部
2022.02.15
第11篇 某建筑企業安全施工教育培訓制度
建筑公司安全施工教育培訓制度
1、基本安全教育
1.1公司安全教育實行逐級負責制,運用各種形式,進行有針對性、形象化的教育、培訓活動,加強企業安全文化建設,確保公司全員得到應有的安全教育,從而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
1.2公司、分公司和項目部領導和技術、安監部門負責人由上級主管單位年初組織每年一次安全教育培訓擴考試。
1.3公司新任命的中層領導應由安全監察部安排進行一次安全培訓及考試。
1.4公司每年組織由總工程師負責,人事勞動部及安全監察部配合,組織一次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專兼職安全員和班組長參加的安全教育、培訓及考試。
1.5新工程開工前,由項目部組織參加施工的所有施工人員進行一次有針對性安全規程、規定及制度的學習及考試。對不適宜筆試人員可采用宣講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提綱,本人簽字的辦法。
2、三級安全教育
2.1新招員工必須經過公司、分公司(項目部)、班組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安排工作任務,并建立三級教育卡。
2.2三級安全教育內容
2.2.1公司級:國家有關職業安全健康和環境管理工作方針、政策、典型案例、公司安全施工的情況及有關安全施工的規章制度及一般安全防護知識。由人事勞動部負責。
2.2.2分公司(項目部)級:本工地施工特點及狀況,工作范圍內危險場所,工作性質及職責范圍以及安全要求和環境健康、文明施工要求。由專職安全員負責。
2.2.3班組級:本班組、本工種安全生產概況,工作性質及職責范圍,工作環境及易發生事故和危險場所,有關安全施工注意事項,施工范圍內所使用機具的性能和操作要領,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保管。由施工隊長負責。
2.3臨時招用的當地民工在作業前,必須由施工負責人講解工作范圍,安全注意事項和操作方法,宣講安全施工作業票和安全監護制度,并做好安全監護工作。
3、特種作業及其他安全教育培訓
3.1特殊工種人員必須經有關主管部門培訓取證后方可上崗。
3.2施工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型機具,必須進行適應新崗位、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技術教育和必要的實際操作訓練。
3.3對換崗、息崗和嚴重違反安全規章制度的人員,應重新組織學習,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3.4公司職業培訓應設安全技術專業課程。必須使所有施工人員熟練掌握觸電、中毒、外傷等現場急救方法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第12篇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一、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四、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五、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六、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安全生產副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在經理的領導下,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法規、標準及上級的指示決議。
二、從組織、管理、指揮生產方面負安全責任,認真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協助經理組織本公司的安全生產檢查工作,對查出的問題督促有關人員及時整改,對違章者進行批評教育和處理。
三、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會議,及時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四、負責對新工人的安全生產思想教育和對各科人員的安全責任教育,并檢查其落實執行情況。
五、在深入基層,現場檢查施工進展情況的同時,認真檢查安全生產情況,并組織有關人員對施工現場徹底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責成有關人員及時整改。
六、每季度定期進行各級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目標考核。
七、監督檢查各施工單位的安全防護品的發放和使用情況。
總工(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安全技術標準、規范,結合單位技術情況,制訂貫徹實施的具體措施,并檢查落實執行情況。
二、對施工生產中一切安全技術工作全面負責,經常把安全技術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每次研究,安排施工生產技術工作時,必須同時研究,安排安全技術工作。
三、組織編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時,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從工程設計的圖紙審核,施工方法的確定,施工機械設備,垂直運輸設備的選用,以及確定架設工程的實施方案等每個環節,都要有安全技術措施,要針對性強,實用效果好,成為科學指導施工的技術依據。
四、對企業存在的重大事故隱患和嚴重職業危害問題應列為重大科研項目,有計劃,有步驟地下達科研任務,組織力量攻克技術難關,徹底改善勞動條件。
五、組織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制定特殊施工工藝的技術措施,督促各生產單位實施和采用新技術,新設備,新工工藝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六、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審查或提出設計方案時,必須同時提出安全技術、工業衛生設施方案,同時要檢查實施情況。
安全科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部門和公司頒發的各項安全技術規范和規章制度,搞好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
二、認真檢查監督各單位勞動保護用品的購置和使用,以及安全生產執行落實情況。
三、負責對職工進行安全施工思想教育,對新工人進行安全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勞動紀律的教育,編寫教育材料。
四、定期組織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問題提出限期整改意見,并進行復查,經常深入工地進行安全檢查指導。
五、負責組織審批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并檢查監督執行情況。
六、組織好安全方面的會議,總結安全管理工作的先進經驗,推廣安全管理先進典型。
七、按照傷亡事故管理辦法規定,做好事故的處理,分析總結和上報工作。
總會計師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在總經理的領導下,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二、指導項目部編制保證安全生產的資金投入計劃。
三、協助安全部門編制安全教育計劃。
四、領導財務部門確保公司整個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安全生產資金及時撥付。
項目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項目經理應對本單位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工作負具體領導責任,認真督促檢查工地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落實,不違章指揮。
二、定期研究分析工地的安全狀況,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和開展競賽活動,對安全檢查查出的隱患要采取措施、落實人員、落實經費、限期整改。
三、組織工人學習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知識,進行遵章守紀和安全技術教育,堅持對新工人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四、發生重傷、死亡和重大設備事故,應迅速報告主管部門、勞動部門和檢察院,并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查清原因,擬定防范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