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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設施設備綜合安全制度(十二篇)

    發布時間:2024-01-14 21:44:12 查看人數:89

    設施設備綜合安全制度

    第1篇 設施設備綜合安全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對公司設施、設備的安全技術管理,保證公司設施、設備的技術狀況良好、安全生產、節能增效,充分發揮設施、設備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根據國際的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管理規定。

    一、 設施、設備前期管理

    1、設施、設備管理工作由公司行政部主管負責,公司生產部為設施、設備管理的職能部門,具體負責設施、設備管理,銜接好設施、設備的前期和后期管理工作。

    2、設施、設備選配,要進行調查研究和技術論證,對設施、設備的先進性(技術、安全、節能、環保)、經濟性、可靠性和可維修性進行綜合分析,擇優確定。不得使用國家明文規定的淘汰或未經國家認定的設施、設備。

    3、公司生產部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和企業技術改造發展規劃以及生產實際需要,制定年度車輛設備的新增及更新計劃。計劃外購置車輛設備,由公司提出申請,經總公司總經辦按選型條件審核后,報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購置或建設。

    4、為滿足生產的需要,設施、設備的購置(建設)根據“先審批,后購置(建設)”的原則,按總公司要求選型配置,以便進一步調整公司設施、設備結構。

    二、設施、設備安全技術管理

    1、設施、設備的技術檔案管理

    設施、設備技術檔案是設施、設備從接收到報廢全過程的歷史記錄,是設施、設備安全技術管理的重要內容,各使用單位必須逐一建立車輛安全技術檔案。要認真填寫,妥善保管,記載及時,完整和準確,辦理車輛過戶和內部調撥時,檔案必須隨車移交。

    2、投入使用時,必須按總公司規定的式樣,進行編號,并將自編號報總行政部處備案。

    3、設施設備技術使用

    投入運輸之前,生產部應及時組織操作人員進行認真學習,掌握設施、設備的技術性能和熟悉其使用維修中的技術數據及注意事項。

    4、加強設施、設備的技術管理,保證設施、設備技術狀況良好,準確掌握其實際技術狀況,必須每年進行一次設施、設備技術等級鑒定。

    ⑴設施設備技術等級劃分為四級:

    一級:完好;二級:基本完好;三級:需維修;四級:停用

    ⑵評定標準:按照各設備具體由技術部匯同生產共同制定。

    5、設施、設備設備封存、報廢

    ⑴設施、設備封存:設施、設備功能良好,確因生產需求不足、款式差異等原因,需要停用三月以上,由生產部提出申請,說明封存原因,期限,報總經辦批準,由行政部封存。

    ⑵暫停使用:凡因主要總成基礎件和零配件損壞,待件以及修理技術等原因,短期內不能參加生產,仍按封存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⑶封存管理:封存設施、設備,要派專人負責管理,未經總經辦同意,一律不得啟封、臨時動用,不得拆卸或挪用任何零配件。如需啟封時,要進行必要的保養維護作業,經檢驗合格后,方能投入生產運行。

    三、 設施、設備的報廢

    設施、設備經長期使用,技術性能日趨下降,技術狀況不穩定,消耗嚴重,維修費用高,繼續使用不經濟,不安全的設施、設備,可予以報廢。

    1、報廢標準: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可作報廢處理。

    (1)達到使用年限。

    (2)經長期使用,主要部件總成磨損過甚無修復價值,或雖能修復但全部修理費用超過原值的50%以上,可作報廢處理。

    (3)設施、設備使用性能不穩定,形成安全隱患者,經技術部鑒定,無維修價值者,可做報廢處理。

    2、設施、設備未經報廢以前,應保持零部件完整,嚴禁拆卸和挪用任何部件。

    3、設施、設備具備報廢條件,且達到規定使用年限,又提足固定資產折舊,無修復價值可提出報廢申請。報廢申請由公司技術部組織技術人員,對總成部件進行技術鑒定,認定符合報廢條件后,填報《固定資產報廢簽定審查表》辦理固定資產報廢手續,并通知財務部注銷固定資產。

    4、凡未到規定使用年限,因各種原因確需提前報廢,可先向總經辦申報,經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方可辦理固定資產報廢手續。

    5、凡經總經理批準報廢的車輛應及時向有關部門相關資料及技術檔案封存備查。

    6、報廢后殘值處理

    凡經批準報廢的設施、設備應進行部分解體,對可利用部件要分別入庫保管使用,并以質論價,按財務規定辦理手續。不可用部件、總成,湊足噸位后交市金屬回收公司。收回殘值扣除清理費用后,財務部按產權比例處置。

    第2篇 某煤礦機電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為加強設備管理,嚴格執行設備管理制度,管好、用好、維修好各種機電設備,確保安全生產和設備的正常運行與經濟管理相結合的原則,為提高鑫源公司的經濟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如下:

    機電管理科負責管理全公司生產的機電設備、電纜、大型材料以及所有零配件的使用、庫存情況的統計和管理。機電管理科必須經常深入井下現場,了解掌握井下和井上設備的運行、使用、備用、回收、待修、待報廢等情況,并建立建全各種臺帳,搞好各種圖、牌、板管理,做到口勤、腿快、數量清、狀況明,帳、卡、物、牌、板五對口。

    采煤、掘進、開拓、通風、運輸、巷修、抽準、機電一區、機電二區等單位,應配備一名兼職的設備管理人員,使專業管理和群眾管理結合起來,共同搞好全礦機電設備的管理工作。

    全礦機電設備、配件及大型材料必須建立建全各種臺帳,屬固定資產的要和財務相符。使用單位要建立自己的分區臺帳,分區臺帳要建立一式兩份,使用單位和設備組各一份,并每月與設備組對帳兩次,上旬從1~15號為一次,下旬16~25號前為止,一次不對帳,罰款50元。對帳的范圍:包括各單位使用的設備、電纜長度、數量及規格型號,以及各種備用和待收設備,備用的配件等必須對帳清楚。

    要嚴格執行機廠進出設備驗收制度,特別要加強對礦用防爆電氣設備的管理(包括五小設備和瓦斯監測儀器等)。要嚴格執行防爆電氣設備的檢修質量和驗收制度,并做好自修設備的檢查和驗收工作。做到從檢修、安裝、運行、維護、檢查等全過程管理,要做到檢修按標準,入井有復查、安裝有驗收、運行有監督、維護有規范、檢查有記錄、臺臺有檔案、失爆有責任追究制。對不合格的設備一定不準下井使用,已下井使用造成后果的設備,要追究檢修人員檢修單位和驗收人的責任,并按造成后果及影響的時間負責、要根據公司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工資科定額組應加強對各單位領用下井,和回收上井的設備清單進行嚴格的審批,凡屬領用下井設備,和回收上井設備的清單,必須有機電管理科設備組值周人員的簽字后才能有效結帳。否則,將根據公司有關規定,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和處罰。

    ù機修廠是為全公司生產服務的中心,所以必須保證檢修質量,和各種備件的供應和儲備,各種配件要上架掛牌統一設專人管理,機廠要建立臺帳,對常用的溜子配件必須保證隨時不少于5件儲備和庫存,當儲備不足時,機廠應及時安排加工補齊儲備量,各使用單位,凡需到機廠領取設備、電纜、配件的人員,必須先開票,經機電管理科科長同意,設備組值班人員簽字后才能領取,不得到機修廠隨便拆卸、亂拿,特別是各種配件和材料,為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行,若發現要對當事人進行50~100元的處罰。

    設備安裝回收管理辦法

    (1)各單位回收上井的設備、電纜、配件,必須齊全完整,不得丟失和損壞,并及時交到機修廠,經機電管理科、機修廠、回收單位三方現場簽字驗收后,人資科考核辦方能支付回收工資。如有丟失或缺損的按原值進行賠償。凡回收的開關、電機拆火時,電纜不準切割,如發現切割,每臺次對責任單位處罰200元,其中區長、書記各承擔50元、其余100元罰款由工區落實責任人。

    (2)采煤工作面的設備安裝,由礦安排相關單位負責,回收時由礦安排單位回收。回收時必須經機電管理科、使用單位和回收單位三方現場驗收并辦理移交簽字手續,回收單位必須持三方現場移交簽字手續,隨回收上井的設備、電纜、配件交到機修廠,并經機電管理科、機修廠、回收單位三方簽字并填寫回收單,回收單位憑回收單到人資科考核辦方能有效結帳。同時,回收上井的設備,應及時推進機修廠,并卸在指定位置,不得亂堆亂放,不準不卸車,否則將對責任單位區長、書記各處罰50元。

    (3)各單位使用的設備、電纜的安裝及回收,由各單位自行負責。各單位到機修廠領用下井的設備、電纜及配件時,必須先開票后下井。對拆除后的設備(包括溜頭、溜尾、牙箱、電機、溜槽、皮帶機頭、機尾、各種架子、調度絞車等隨機配件),責任單位必須在三日內回收上井并交機修廠,同時責任單位的設備管理員(或機電副區長),應及時與機電管理科對帳,及時銷帳。如超過規定時間按100元/天/臺處罰責任人。

    (4)各使用單位的設備,如需變動使用地點或轉用,必須在三日內到機電管理科對帳,以保證帳目清楚,如超過規定時間,延長一天罰使用單位設備管理員(或機電副區長)20元。

    (5)新安裝設備的工作面以及掘進頭搬家需移交時,必須由機電管理科組織技術科、安全科、設備移交單位和施工單位現場共同辦理簽字移交手續。凡通知到的單位,無故不參加者將給予責任單位區長100元的處罰。對移交出現的問題,移交方必須在24小時內處理完畢并移交施工單位,如超過規定時間還未處理,每超一天按200元處罰,區長、書記各承擔100元(特殊情況除外)。

    (6)采煤工作面、掘進頭需更換設備、配件(包括溜頭、溜尾、電機、牙箱、根節、溜槽、扒斗機、扒斗機上槽、噴漿機、皮帶機、電機、牙箱、滾筒、皮帶及各種小絞車等)時,都必須在三日內將更換的部件回收上井,以便檢修備用。如延期不回收的,每天每臺按50元處罰責任單位區長、書記、機電副區長,直至該單位將設備回收上井為止。

    (7)小型電氣設備(包括電煤鉆、綜保、皮帶機綜保、80開關、7.5kw以下水泵、潛水泵、打點器、接線盒、電鈴、按鈕等)的回收,從更換之日起一日內必須回收上井交機修廠,如超過規定時間,按每臺(件)一天20元處罰使用單位負責人。若在使用單位責任范圍內有亂丟、亂放并無人看管的五小設備,每發現一次,處罰使用單位負責人100元。

    (8)配件、材料(包括皮帶機上、下托輥、中間架、溜子連接筒、快軸、盲軸、鏈輪、護板架、機尾滾筒、花鍵套、聯軸器等常用材料和配件)的回收,從領取到更換,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回收上井交機修廠,每超過一天,按每件50元處罰責任單位區長、書記。

    (9)對使用完畢、暫時又不回收的設備,由原使用單位提出申請,礦另行安排相關單位負責管理。

    (10) 各單位領用或回收的設備,必須在清單上填寫數量、地點、用途、編號等。回收上井的設備及配件必須經機修廠開票,并經回收單位、機修廠、機電管理科三方簽字方能到人資科有效結帳。

    (11)進出機修廠的設備要嚴格把關,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弄虛作假,騙取工時。對弄虛作假的單位和個人,一經查出,除扣除全部虛假工時外,還將給予作假數額等額的罰款。

    °電纜使用與回收管理規定

    (1)電纜的管理要健全,要建立各種臺帳并設專業人員負責管理,各種規格的電纜要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和編號,編號位置在每根電纜兩頭1.5米左右處,并注明電纜的長度。電纜管理人員,要對每一根電纜從進貨到使用都必須有使用和檢修記錄,有到貨日期和生產廠家規格型號及長度數量登記檔案。

    (2)各單位需領用電纜時,必須先到設備組開票,見票后電纜組才能發放,領用時要注明電纜使用地點和長度,在領用期間電纜的管理和維護,全由使用單位負責,不得損壞和丟失,對使用單位要根據被盜電纜的規格、長度按原價進行賠償處罰。如在使用中出現問題須切割加接線盒時,必須經機電礦長、機電副總和機電科長同意。直到回收上井(去掉線頭損耗),必須保證在領用前的長度,電纜組要認真對回收的電纜進行驗收和復查,若少于下井前的長度,按該電纜的原值每米進行處罰,嚴重者將追究使用單位及責任人,并加倍處罰。

    (3)對不使用的電纜要及時回收,已拆火不用的電纜必須在二天內回收上井交到電纜組,從拆火到裝車,使用單位必須設專人看守,以防丟失,并隨同電纜一起上井交到電纜組,如裝車后的電纜不能及時上井,應及時通知礦調度值班員,盡快安排運輸將電纜提升上井,若造成電纜在井下停留被盜,要追究礦回收單位的責任,除按丟失電纜金額進行賠償外并對回收單位干部處罰200元。

    (4)回收上井的電纜,必須及時交到電纜組,并經電纜組驗收合格開票到設備組銷帳,由設備組填寫回收清單并簽字到人資科定額組才能有效結帳。

    (5)機電管理科根據井下工作場所變化,應及時督促使用單位或指定單位及時回收不使用的電纜,并有機電管理科下發回收通知單,若未在規定時間內回收的,每拖延一天處罰責任單位100元。

    (6)使用電煤鉆的單位,要嚴格執行電煤鉆電纜每月切割兩次的規定,切割的電纜頭和對帳的時間相同并交到機電管理科,對一次不切割不交者,罰款50元。

    對各種電纜的鋪設和管路安裝,施工單位必須嚴格按標準進行施工,由機電管理科組織,技術科、安全科、施工單位和使用單位共同驗收辦理移交。巷修工區如在有電纜,管路的巷道修復時,施工措施必須送一份給機電管理科,由機電管理科組織有關人員參加對原有的電纜,管路及吊掛情況進行現場移交施工單位,施工單位要加強對電纜和管路的保護,不得損壞,施工結束后,必須恢復原狀,若發現電纜和管路被損壞等情況,要追究施工單位的責任并處罰干部300元。

    十、 運輸系統電機管理考核辦法

    (1)、考核范圍:礦井地面及井下運輸系統設備(包括刮板運輸機、皮帶運輸機)的電機管理考核納入本辦法。

    (2)、電機的燒損由機電管理科負責鑒定燒損原因,落實責任單位。

    (3)、采煤工區、機電二區電機燒損按0.5臺/萬噸進行考核,超出或節余部分按30元/千瓦進行獎罰。

    (4)、掘進工區按每0.4臺/百米進行考核,超出或節余部分按30元/千瓦進行獎罰。

    (5)、當月責任單位燒損電機55千瓦(不含55千瓦)以下按上述辦法進行考核。

    (6)、當月責任單位燒損電機達55千瓦(含55千瓦)以上,同樣按上述辦法進行考核,其中對責任單位的黨政負責人各處罰100元,機電副區長處罰200元;燒損電機達100千瓦以上,對責任單位的黨政負責人各處罰200元,機電副區長處罰400元,以此類推。

    十、刮板運輸機的使用管理規定

    (1)、使用單位必須加強對刮板運輸機電機的保護和管理,電機必須保證通風和散熱良好,不得被埋和雜物覆蓋,若發現電機被埋,按100元/次處罰責任單位。

    (2)、刮板運輸機必須采用墊木懸空,否則停止使用。采面運輸巷的刮板運輸機除面腳20米范圍內及掘進工作面迎頭刮板運輸機最后10m范圍內外,每節中部槽必須在其插接處墊一塊道木,并安裝均勻,同時在溜頭、溜尾處各挖一個回頭炭窩。每部刮板運輸機的墊木之間和每個回頭炭窩必須隨時清理干凈,不得存滿。若發現每個墊木之間未清理或清理不干凈,按5元/處處罰,回頭炭窩未清理或清理不干凈,按50元/處處罰,由使用單位落實責任者。

    (3)、刮板運輸機不準缺刮板、缺螺栓運行,更不得帶病運轉。有問題應及時停機檢修,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轉。若查出缺刮板,按20元/塊進行處罰;缺螺栓或螺栓松動,按5元/處進行處罰,由使用單位落實責任者。

    (4)、刮板運輸機的使用單位應加強對溜子司機責任心教育,杜絕野蠻使用設備現象,影響生產。

    (5)、刮板運輸機不要求墊墊木是,每隔15米必須挖一個回頭碳坑,回頭碳坑尺寸不得小于長*寬*高800*600*500,每缺一個按50元處罰。

    (6)、刮板運輸機與帶式輸送機搭接處,前后10米必須清理干凈,不得埋機尾,若查出未清理或清理不干凈,按50元處罰。

    (7)、工區內部由機電副區長完善設備及備品備件管理臺賬,做到賬物相符,備品備件滿足生產需要。

    (8)、機修廠必須保證設備檢修質量,保證各種備件的供應和儲備,對常用的刮板運輸機配件必須保證隨時不少于5件儲備和庫存。當儲備不足時,應及 時安排加工補齊儲備量。若因檢修不及時影響生產,由機修廠承擔損失。

    (9)、機電管理科負責日常監督檢查工作。

    十一、刮板運輸機墊木和擋煤板使用管理規定

    (1)、機電管理科負責對全礦刮板運輸機墊木和擋煤板建立臺賬并進行統一調配和管理。

    (2)、各工區在安設刮板運輸機時,必須同步安設墊木和擋煤板。安設墊木時必須安設在兩溜槽連接處,擋煤板必須安設在溜槽兩邊,并與溜槽固定好。如未按要求安設墊木和擋煤板的單位,定額組不預支付安裝溜子工資。

    (3)、各工區墊木安設好后,必須隨時保持墊木地板到溜槽底板之間無浮貨。對沒有清理的單位,一經查出對單位主管按100元/次進行處罰。

    (4)、刮板運輸機必須每隔50米有一回頭炭坑,其尺寸不得小于長×寬×高=800×600×500mm,并隨時保持清理干凈。否則按每個50元進行處罰。

    (5)、各墊木和擋煤板使用單位必須妥善管理好所使用的墊木和擋煤板,嚴禁故意損壞。否則對單位主管墊木按20元/塊,擋煤板按50元/塊進行處罰。

    (6)、每月底機電科進行質量標準化檢查時,將把墊木、擋煤板的管理情況列入標準化考核范圍內。

    (7)、每次回收刮板運輸機期間,必須有機電管理科移交給回收單位。對回收過程中出現丟失或損壞的墊木和擋煤板。損壞墊木按20元/塊,擋煤板按50元/塊進行處罰。丟失墊木按30/塊,擋煤板按100元/塊進行處罰。

    十二、帶式輸送機使用管理規定

    (1)、井下帶式輸送機必須使用皮帶綜合保護裝置,皮帶機不安裝皮帶機綜合保護裝置,罰款200元,每缺一種保護,罰款50元,皮帶機綜合保護裝置不起作用,罰款100元,每一種保護裝置不起作用,罰款50元。

    (2)、帶式輸送機必須使用標準清掃器,不允許用木料或鐵管等材料代替清掃器,若不使用標準清掃器,每個罰款50元,清掃器不起作用,每處罰款50元。

    (3)、帶式輸送機機頭、機尾前后10米必須清理干凈,若清理不干凈,罰款50元,傳動裝置必須清理干凈,若清理不干凈每次罰款50元,若因傳動裝置未清理干凈,造成皮帶斷帶事故,罰款300元。

    (4)、皮帶跑偏磨中間架,每處罰款10元。

    (5)、若因接頭不正,造成皮帶跑偏,每個頭罰款50元。

    (6)、托輥不轉不更換,造成硬磨皮帶,每個罰款10元。

    (7)、皮帶托輥纏纖纏絲,每處罰款5元。

    (8)、底托輥被浮貨掩埋,每處罰款10元。

    (9)、底皮帶離地低于200mm,每15米為一處,罰款50元。

    (10)、防跑偏托輥不起作用或損壞不更換,每處罰款10元。

    (11)、接煤架損壞或不起作用,每處罰款50元。

    (12)、吊掛鐵絲每缺一處或鐵絲吊掛不平直,每處罰款10元。

    (13)、皮帶接頭時必須用尺子劃線,若查出一次不用,罰款

    十三、每月要定期召開一次維護班長專業會,參加單位、采二、采三、掘一、開拓、巷修、抽準、通風、運輸、機修廠、機電一、機電二區區長及各隊隊長,機電管理科,會議總結機電、運輸上個月來的工作情況,布置下一個月的工作安排,凡通知到會者,遲到罰款50元,對無故不參加者罰款100元。

    十四、機電管理科設備組要負責和組織每周兩次的設備完好檢查,參加檢查人員必須認真負責,對所檢查范圍的設備、管路、巷道狀況,仔細檢查,做好記錄備查并存檔,若別的檢查人員復查時,如發現有遺漏的隱患,檢查人員應承擔一切后果,并視情節輕重給予50~100元罰款。對該區上次查出的問題,要限定時間處理,使用單位整改完畢后,將檢查結果在當日內交機電管理科,并由機電管理科匯總上報有關領導、部門,電氣設備失爆,按每臺(次)200元罰款。

    十五、設備、配件報廢,必須由機電礦長牽頭并組織驗收,經礦三結合小組技術簽定后才能作報廢,報送總公司審批,任何個人和單位都無權對設備進行報廢和處理,如發現要根據規定追究當事人和單位領導的責任。嚴重者要按原價賠償。

    十六、各生產單位在更換電氣設備和電纜時,必須及時通知機電管理科現場驗收,若超過十六小時不通知的單位,每次罰款200元。

    十七、鉆機鉆桿及鉆機配件使用管理規定

    (1)、抽準工區負責井下使用鉆桿的管理,建立健全領取、使用、回收、井下埋鉆臺賬,并逐日核實清查及回收登記。

    (2)、所有鉆機設備到位后,碼放整齊,由班隊長親自清點鉆桿數量,做到現場交接清楚,不允許亂丟亂放。

    (3)、三班連續打鉆地點,執行現場交接班制度,并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本,記錄不清楚的發現一次罰50元。不是三班連續作業地點。把鉆桿數量點清,無施工單位時,交給該地點的瓦檢員看守;有施工單位時,交給施工單位看管,由施工單位現場負責人在交接單上簽字,施工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

    (4)、井下區域搬運鉆機鉆桿,抽準工區分管區長必須安排連續作業,確保當日到位;不能到位時,必須安排專人看守,防止損壞和丟失。

    (5)、從地面下鉆桿時,必須一次性下到指定地點。交給相關人員。

    (6)、損壞鉆桿及鉆頭由當班人員及時回收上井,如發現沒有及時回收的罰當班人員100元。

    (7)、丟失鉆桿、鉆頭按原價賠償,加罰50元/根.個;偷盜鉆桿、按200元/根處罰;情節嚴重的,按偷盜礦用物質論處。

    (8)、嚴禁任何人將鉆桿挪做它用,一旦發現按偷盜論處。

    (9)、發現偷竊行為時,現場人員必須制止,對于不聽勸阻、一意孤行人員,立即匯報礦調度室,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并按500元/根罰款。

    (10)、嚴禁使用鉆桿處理掉道礦車和抬重型設備,以及處理溜子等,發現一次處罰200元/人.次。罰責任單位300元一次。

    (11)、由于人為損壞鉆機配件,影響鉆機進尺的,按該地點每班平均進尺賠付工資。

    十八、運輸系統備品備件使用管理規定

    (1)、各生產單位根據實際情況每10天制定所需備品備件計劃和當前的設備運行狀況及備品備件使用情況上報機電管理科,經過審核后,予以補充備品備件下井備用。采煤、掘進溜子道備用設備的規定,平均5部溜子可備用、開關、電機、牙箱、機頭、機尾、跟節各一臺,常用的配件一套,如更換備用設備時,必須在三日內把換下的壞設備及時回收上井檢修。以做備用,若三日內不回收上井,按每臺每天50元罰款計算。配件更換必須在當日內回收上井交到機廠,若當日內不回收上井,按每件每天20元罰款計算。

    (2)、各生產單位備品備件必須在3天內及時下到指定地點,機電管理科進行監督檢查,如不按時下到位,對責任單位區長、書記各處罰50元,如因設備未下到位而影響生產的,將追究區長、書記責任各處罰100元。

    (3)、各單位備品備件下到位后,必須掛牌管理,不得亂堆亂放。

    (4)、備品備件更換使用后,及時匯報機電管理科,由機電管理科負責給予補充。

    (5)、由于生產單位對備品備件管理不善,造成損壞的,影響生產的由本單位負責,將追究區長、書記責任各處罰100元.損壞的備品備件應在限期內回收交機修廠,超期按規定給予處罰。

    (6)、機修廠應做到及時修理,保證足夠的備品備件量以滿足入井的需要。

    (7)、因機修廠修理不及時(有待修件)造成井下生產影響的,由機修廠承擔責任,將追究廠長、書記責任各處罰100元。

    (8)、對于下到位的備品備件且幾個單位都能起到備用的,機電管理科有權進行統一協調調配使用。凡屬井下各單位備用設備,其他單位都不得私自挪用,如急需使用時,必須經礦調度、機電管理科和備用單位等有關人員同意,才能動用備用設備,并限期給借用單位下到位再做備用,不得拖欠。若發現私自把備用單位的設備挪用和更換,將按每臺次罰款300元,并承擔備用單位的損失。

    機運管理科

    2023年11月4日

    第3篇 起重機械和設備設施驗收登記制度

    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施工單位應當自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驗收合格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登記。登記標志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設備的顯著位置。”現特建立起重機械和設備設施登記備案制度,對進入施工現場的機械設備嚴格把關,加強監管督查,確保生產安全。為了使我合同段起重機械和設備設施符合業主安全生產規范、標準的要求,消除隱患、保證安全運轉和使用。特制訂本制度。

    一、施工現場各類設備設施的檢測驗收登記工作具體由材設部進行操作,建立完整、準確的設備技術檔案,數據應準確、真實,驗收、檢測項目應齊全。

    二、起重機械和設備設施的驗收登記,應當按臺建立起重機械及其安全保護裝置的安全技術檔案。使用租賃起重機械的,由租賃單位提供該臺機械的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特種機械設備登記管理臺帳應包括相應的監督檢驗證明、質量合格證明、安裝使用說明書、交接驗收等原始資料文件;

    2、安裝、大修、改造的記錄及其驗收資料;

    3、運行使用、維修保養和常規檢查的記錄;

    4、運行故障和事故記載;

    5、該設備累計運轉記錄

    三、起重機械設備設施安裝、操作、維修保養等作業人員,必須接受專業的培訓和考核,取得地、市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頒發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證》后,方能從事相應的工作。

    四、材設部應加強對起重機械和設備設施的日常監督檢查。檢查內容包括機械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有無違反起重機械安全操作的現象;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及執行情況;設備運行情況、日常保養維修情況;檢查安全防護裝置是否齊全、有效。

    五、機械設備使用過程中發生事故或有違規作業、違章操作的,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項目經理部管理制度實施處理或處罰。

    六、須嚴格執行設備的維修保養制度,明確維修保養者的責任,對設備定期進行維修保養。

    七、特種設備的維修保養必須由持《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證》的人員或委托有資格的機構進行維修保養,人員數量應與工作量相適應。接受委托的特種設備維修保養單位,必須與我項目部簽訂維修保養合同,并對維修保養的質量和安全技術性能負責。

    八、使用特種設備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性能定期檢驗制度。按時申請定期檢驗,及時更換《安全檢驗合格》標志中的有關內容。

    九、遇到下列情況之一的特種設備,在使用前,承擔維修保養的單位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和維修保養:

    1、經受了可能影響其安全技術性能的自然災害(如火災、水淹、地震、雷擊、大風等);

    2、發生設備事故;

    3、停止使用1年以上。

    經全面檢查和維修保養,完全消除影響安全的隱患后,方可以投入使用。實施大修的特種設備,必須按照大修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4篇 重要安全設備設施檢查制度

    1 目的

    根據公司加強重要安全設備設施的日常管理的要求,明確重要安全設備設施檢查周期和責任,確保其有效性和可靠性,特制訂此檢查制度。

    2 范圍

    分廠范圍內的重要安全設備設施主要包括:煤氣檢測儀、煤氣系統聯鎖裝置、煤氣管道及附屬設施、電磁吊、吊運液態金屬行車、事故水塔、消防報警(滅火)系統、高溫(酸腐蝕)區建構筑物、鋼(鐵)水包、鋼(鐵)水事故坑、防雷裝置等。

    3 職責

    3.1 各部門負責本部門所轄的重要安全設備設施的檢查工作。

    3.2設備部負責廠區內設備設施、建構筑物、防雷裝置、消防等相關重要安全設施的監督檢查。

    3.3安環組負責分廠內重要安全設備設施的綜合監督檢查。

    4 工作內容和要求

    4.1各部門應組織辨識出本部門重要的安全設備設施,列出重要安全設備設施清單,分層次明確檢查周期和責任人。

    4.2 各部門應按照已確定的重要安全設備設施檢查責任人和檢查周期,認真開展檢查工作,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整改,一時無法整改的應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確保重要安全設備設施安全可靠,防止事故發生。

    4.3 安環組、設備部等職能部門應定期開展重要安全設備設施監督檢查工作,督促各部門重要安全設備設施檢查制度落實到位。

    4.4 各部門開展重要安全設備設施檢查要作好檢查記錄并保存1年以上。

    附 重要安全設備設施檢查安排表

    第5篇 公路機電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機電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一、zz高速公路機電設施設備指本路段內通信系統、監控系統、收費系統(包括計重收費設施設備)、供配電系統及辦公自動化網絡系統中所有的機電設施設備。

    二、機電設施設備的運轉狀況直接影響著zz路的經濟效益及社會效益,為進一步加強管理,規范操作程序,及時排除故障,做好日常維護工作,確保各系統安全、穩定、高效的運行,滿足運營管理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三、zz高速公路機電設施設備管理實行監控指揮中心和各單位兩級管理、維護體制,即各單位負責機電設備的日常管理和日常維護,監控指揮中心負責業務指導、排除緊急故障和進行設備年檢、定期維護。

    第二章職責范圍

    一、監控指揮中心職責范圍

    (1)負責本路段內通信系統、監控系統、收費系統(包括計重收費設施設備)、供配電系統及辦公自動化網絡系統中所有機電設施設備的定期維護和統一管理工作。

    (2)認真貫徹上級相關文件精神,嚴格執行《zz高速公路機電設施設備管理制度》,定期對各種設施設備進行全面的保養,及時排除故障,指導各單位維護員做好日常性維護、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機電設施設備、備品備件檔案,做好維護記錄和設備運行記錄,完善機電設施設備的管理。

    (3)制定年度機電設施設備的檢修、保養、采購計劃,按時完成專項工程,并負責設備的改造、升級等工作。

    (4)負責緊急、重大故障的處理,并及時將相關情況上報管理處。遇光纜、電纜中斷、設備損壞等緊急故障需應急啟動站監控時,由處辦公室派遣車輛負責接送監控人員赴各收費站工作。

    (5)發揮機電設備優勢,逐步與路政、養護、收費、交警等部門建立聯動機制,將監控范圍內可視的各種情況和采集到的各種數據與相關部門及時進行信息交流,配合各部門做好逃漏費車、人情車的監管,路產、路權索賠,風雪雨霧等特殊天氣的預報,車輛故障、交通事故、堵車等問題的處理工作。

    (6)組織開展業務培訓、課題研究、技術交流工作,降低維修維護成本,提高技術人員業務能力。負責指導各下屬單位正確使用、維護機電設備,提高自行解決問題的能力。

    (7)加強對各下屬單位機電設施設備的監督管理,嚴格查處因違規操作、管理不善導致設施設備損壞、被盜,數據丟失等情況。

    (8)根據機電設備、設施損壞賠補嘗標準,負責對肇事車輛、人為損壞機電設備的賠償、索賠工作。

    二、各單位職責范圍

    (1)貫徹落實《zz高速公路機電設施設備管理制度》及相關規定。

    (2)機電設施設備的管理由本單位一把手負責,并設立專職管理、維護人員,負責本單位機電設施設備的日常保養、檢查、檢修、維護工作,能排除一般性故障。

    (3)建立健全本單位機電設施設備、備品備件管理檔案,做好日常運行記錄。

    (4)每日清潔監控室、設備間,巡查外場機電設施設備的運行狀況,做好日常維護。定期檢查設備安全運行環境(衛生、溫度、濕度等)和備用的設備,對于易造成設備損壞的隱患應及時采取措施,并保證能應急使用。

    (5)設備發生緊急、重大故障、被盜或病毒感染時,應及時報告監控指揮中心專業人并組織人員做好應急工作,防止在專業人員未到達前發生責任事故。需應急啟動站監控時,經監控指揮中心授權,組織本站人員負責48小時內的監控工作。

    (6)嚴格執行zz處辦公自動化管理規定,控制上網計算機數量,嚴禁下載與工作無關的資料,確保辦公時間網速達標,及時升級殺毒軟件。

    (7)加強對設施設備的日常管理,因工作人員違規操作、管理不善導致設施設備損壞、被盜,數據丟失等情況,需照價賠償并承擔相應責任。

    (8)各單位所有機電設備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歸本單位,監控指揮中心負責監督管理并提供技術服務,本單位維護員應做好對本站所有機電設備的日常維護工作,加強安全巡查,確保設備的高效、平穩運行。

    三、監控指揮中心機電負責人崗位職責

    (1)負責全處機電設備的綜合管理工作,組織編制、修訂機電系統設備管理制度,負責機電設備管理制度的貫徹、落實和有效執行。

    (2)組織制定機電設備維修、保養、耗材采購計劃及專項工程項目,并負責組織落實。

    (3)組織開展重大設備故障搶修工作,做好各部門協調工作。

    (4)組織開展技術攻關、技術培訓、技術交流和技術研討等項工作,降低維修成本,提高技術人員的維修水平。

    (5)組織建立、健全機電設備、備品配件管理檔案,科學合理的購置、發放備品備件,完成機電設備的報廢和處理工作。

    (6)加強對中心專職維護人員和各單位維護人員的管理,定期檢查設備運行情況,及時處理設備損壞、被盜等重大問題。

    四、監控指揮中心機電維護人員崗位職責

    (1)全面掌握機電系統的設置、參數配置、技術要求、工作原理、軟件安裝、測試、維修、調試等方法,能夠指導使用者進行正確操作,能夠快速解決系統出現的各類故障問題。

    (2)負責監控指揮中心及外場設備的日常維護工作及協助各單位解決緊急、重大性故障,并認真填寫《設備維護記錄》。接到報修通知后及時上報并在規定時間內趕到故障地點,開車上路時要遵守交通規則,嚴禁酒后駕駛、疲勞駕駛。進行設備安裝、調試、檢修和維修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有關安全作業規定。

    (3)負責執行機電設備月度、年度檢查、檢修、保養計劃;建立、管理機電設備、外場設備、備件檔案。

    (3)負責對各單位機電系統日常運行的監督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上報。發生緊急、重大問題時根據設備故障等級,制定施工方案并開展搶修工作。

    (4)負責機電系統硬件改造,軟件、數據庫的升級,定期完成數據備份和清理,加強病毒防火墻和殺毒軟件的管理。

    (5)負責ic卡管理,及時統計匯總各站ic卡使用情況,協助各收費站做好ic卡調配工作,配合二片區完成路段間ic卡調配。

    (6)定期檢測收費系統的傳輸情況,確保數據準確上傳輸,協助收費站做好收費管理工作,及時開展相關業務培訓。

    五、各單位機電負責人崗位職責

    (1)負責落實《zz高速公路機電設施設備管理制度》及有關規定。

    (2)組織建立機電設備、備品備件管理檔案,制定本單位機電設備檢查、檢修、保養計劃,并監督落實情況。

    (3)加強對本單位機電設施設備的管理,嚴禁私自使用、拆裝機電設備。組織落實本單位機電設備日常清潔、保養和簡易維修工作,保證機電設備穩定運行,防止發生因操作不當造成設備損壞、因管理不善發生

    被盜、漏電起火等事件。

    (4)嚴格執行zz處辦公自動化管理規定,管理好本單位辦公自動化系統使用的機電設備,嚴禁下載與工作無關的資料,控制上網計算機數據,確保辦公時間網速達標,及時升級殺毒軟件防止病毒攻擊系統。

    (5)積極組織人員參加業務培訓、技術交流、技術研討等項工作,降低維修成本,提高維護人員技術水平。

    (6)根據本站車流量的變化,組織財務人員及時統計ic卡使用情況,做好預測工作,需調配ic卡或卡夾時一般提前3天報監控指揮中心。

    (7)遇光纜、電纜中斷、設備損壞等緊急故障時,及時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確保收費工作的正常進行。需應急啟動站監控時,經監控指揮中心授權,組織本站人員負責48小時內的監控工作。

    六、各單位機電維護人員崗位職責

    (1)掌握本單位機電系統的設備參數配置、技術要求、工作原理、維修調試方法,能夠快速解決機電系統出現的簡單故障,完成對設備的日常維護工作。

    (2)具體負責本單位機電設備、配件管理及檔案建設,按月統計匯總機電系統備品、備件、耗材使用情況。負責制定本單位機電設備的使用計劃,達到報廢標準的提出申請。

    (3)嚴格遵守工作程序,認真填寫《設備維護記錄》,《設備運行記錄》等相關工作記錄。

    (4)設備出現故障及時處理,不能處理時盡快通知監控指揮中心專業維護員,配合專業維護員完成后續處理工作。

    (5)嚴格遵守工作紀律,按時上崗,各站維護員每日上午9點30分,下午15點在站監控室向處監控指揮中心報匯報設備運行情況和日常維護情況。

    (6)加強對辦公自動化系統的管理,安裝正版殺毒軟件并及時升級。對于重大機電設備故障,應及時上報并協助有關技術人員完成搶修工作。

    (7)認真執行維護工作程序,加強對本單位機電設施設備的監督管理,發現設備損壞、被盜時立即上報監控指揮中心。

    (8)積極參加各級組織的技術交流、技術攻關、技術培訓等,加強學習,提高自身技術水平。

    第三章機電設施設備使用規定

    一、監控指揮中心設備使用管理規定

    1、監控大廳設備使用管理規定

    (1)監控指揮中心機電崗位負責人全面負責機電設備的管理工作。

    (2)監控指揮中心專業維護人員負責設備的日常保養和故障排除工作。

    (3)監控員應按照操作程序正確使用監控室設備,并負責記錄當班期間設備的運行情況。發生故障時,能進行簡單的處理,不能解決的設備故障,應及時通知中心專業維護人員。

    (4)當班監控員至少檢查2次設備間設備運轉情況,檢查各種設備是否正常工作,數據是否正常傳輸, ups不間斷電源是否有報警等,并做好交接班記錄,將在本班期間發生的各種情況通知接班人員。

    (5)監控室、設備間應保持環境清潔,監控桌面、設備表面無塵土,監控設備擺放整齊。適時調節設備工作環境的溫度、濕度,溫度應保持在15度至30度之間,濕度應保持在70%以下。

    (6)上崗前先檢查可變情報板發布的內容,按上級文件和領導指示及時、準確的發布信息。查看管理機,統計車流量、ic卡等數據,及時上報領導。

    (7)監控室、設備間不允許使用明火、嚴禁吸煙、大聲喧嘩,不準將食品或其他與工作無關物品帶入機房,不準打接手機。

    (8)嚴禁移動、私自挪用機電設備或更改系統線路,嚴禁增加監控室、設備間機房供電負荷。不允許將水杯、盛有液體的器皿放置于設備上或附近及監控桌面上,避免灑漏損壞設備。

    (9)非工作人員不得擅入機房,不得在機房內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蝕物品。

    (10)嚴禁私自拷貝資料,防止感染病毒。愛護設備、加強節電意識,按規定使用。

    2、外場機電設備使用管理規定

    (1)監控指揮中心機電設備負責人全面負責對外場機電設備的管理工作。

    (2)監控指揮中心維護人員每周對重點路段攝像機進行檢查、維護,檢查圖像是否清晰、是否有抖動現象,云臺控制是否正常,攝像機是否在正常的監控范圍內。

    (3)監控指揮中心維護人員每周對全線的兩個氣象站及車輛檢測器進行檢查、維護,檢查數據是否能正常上傳,各項數據是否準確。

    (4)監控指揮中心維護人員每周對可變情報板進行檢查、維護,檢查通訊是否正常,信息發布是否正常,情報板模組是否有損壞,遠程檢測設備箱內溫度電壓是否正常。

    (5)監控指揮中心維護人員每周對緊急電話進行檢測、維護,通過緊急電話故障檢測軟件,檢查全線64對緊急電話通訊、供電狀況是否正常。

    (6)對外場設備出現的故障,監控指揮中心維護人員要及時上報,并在12小時內趕赴故障現場進行修復。

    (7)監控指揮中心維護人員每周最少上路一次,對全線外場設備進行檢查、清潔、保養。

    (8)監控指揮中心維護人員在進行設備安裝、調試、檢修和維修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有關安全作業規定,著統一服裝、使用規定的工具,嚴禁帶電操作。在高速公路上進行設備維修時,必須嚴格執行《河北省高速公路路上作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在安全島上作業時,應關閉作業區所在車道,穿越車道時,應確認該車道無車輛行駛時方可穿越。在進行高空作業時,應帶安全帽、扎安全帶等防護用品。

    二、收費站機電設施設備使用管理規定

    1、監控室及設備間機電設施設備使用管理規定

    (1)收費站長為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站監控室及設備間機電設施設備的管理工作,建立設備臺帳,賬目清晰,并做好使用、運行、維修維護記錄。

    (2)站級維護人員在機房內要嚴格執行安全管理制度,遵守工作程序,安全用電,做好防火、防盜、防雷、防塵、防靜電等安全工作,保障人身及設備安全。每天至少檢查2次設備運行情況(相隔8小時以上),檢查通信設備、程控交換機工作是否正常,服務器工作是否正常,檢查不間斷電源ups是否有報警、漏電等。

    (3)站級維護人員要根據操作程序正確操作設備,負責對故障進行簡易處理,記錄設備運行情況、處理方法及結果;對于不能解決的故障要及時通知監控指揮中心專職維護人員。

    (4)站級維護人員每天上午9點、下午2點半打掃衛生、清潔設備,及時進行維護,必須保證監控室、設備間環境清潔,操作臺、設備表面無塵土,監控設備擺放整齊,儀表正常、工具就位,資料齊全,不準堆放雜物。

    (5)機房內不允許使用明火,嚴禁吸煙、大聲喧嘩,不準將食品或其他與工作無關物品帶入機房。嚴禁私自拷貝資料,防止感染病毒。愛護設備、加強節電意識,按規定使用。

    (6)監控室備用設備應在24小時內處

    于開啟狀態,維護員定期維護,確保在應急啟動時能及時運行。

    (7)天氣熱時保持空調長開,適時調節設備工作環境的溫度、濕度,溫度應保持在15度至30度之間,濕度應保持在70%以下。

    (8)除上級領導、站長、監控員、維護人員外一律不得擅入機房,不得在機房內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蝕物品。嚴禁移動、私自挪用機電設備或更改系統線路。

    2、收費站廣場、車道機電設施設備使用規定

    (1)值班站長負責收費站廣場、車道機電設施設備的全面管理工作,站級維護員定期維護,及時排除設備故障。

    (2)收費員應依據操作程序正確操作設備,因違規操作或人為因素導致設備損壞、丟失,需照價賠償并追究責任。

    (3)當班班長發現設備故障時,及時報告值班站長,通知站級維護員修復,重大問題及時通知監控指揮中心。

    (4)收費崗亭應保持環境清潔、桌面、設備表面無塵土,收費設備擺放整齊。班長負責檢查收費崗亭工作環境是否符合要求,對存在易造成設備損壞的隱患應及時報站級維護員采取措施。

    (5)收費崗亭不允許使用明火,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蝕物品。嚴禁吸煙,不準將食品或其他與工作無關物品帶入崗亭。嚴禁私自移動、挪用機電設備或更改系統線路,嚴禁增加崗亭供電負荷。

    (6)不允許將水杯、盛有液體的器皿放置于設備上或附近及桌面上,避免灑漏損壞設備。

    (7)收費系統應保證正常的工作接口,收費人員需在規定的權限范圍內工作,不得超越權限進行操作;禁止使用私人硬盤、光盤等設備與計算機接口。

    (8)遇車流量較大需要使用便攜式收費機時,必須由值班站長全程監督,經監控指揮中心授權后方可使用,并做好相關記錄。否則出現損壞設備、數據錯誤、不能上傳等問題時,管理處嚴格追究相關人責任。

    三、ic卡和ic卡夾的使用管理規定

    1、zz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ic卡是行駛zz高速公路車輛的通行繳費憑證,為zz高速公路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仿制,一經發現按違法行為嚴肅處理。

    2、zz高速公路ic卡和ic卡夾由監控指揮中心統一制作、管理和發放。每周根據收費系統內的數據,統計各收費站ic卡和ic卡夾的使用情況,按照各收費站提出的申請及時調配,確保收費、發卡工作的順利進行。

    3、各收費站負責本站使用的ic卡和ic卡夾管理,站票證人員根據車流量的變化做好統計分析工作,當ic卡存量不足三天的用量或超過三天的用量時,應及時填寫調撥空卡夾或滿卡夾申請單,向監控指揮中心提出申請,監控指揮中心根據實際情況提出調配意見協商解決。

    4、當車流量突然出現較大幅度變化時或設備、軟件、網絡等出現故障時,收費站應及時向監控指揮中心提出調卡、維修申請,因反應遲緩、通知不及時造成的責任事件,管理處將嚴格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如需發放紙票或收散卡時,及時上報監控指揮中心和二區拆帳中心并做好相關記錄。

    5、收費站票證人員應嚴格執行卡夾領取、發放規定,卡夾領用后至裝入卡機之前,如出現卡丟失,卡夾損壞等問題,由領用人負責;車道間相互調配卡夾過程中,如出現卡丟失,卡夾損壞等問題,由調配卡夾操作員負責。

    6、交接班時,票證人員對發卡員、收費員交回的散卡進行入夾操作,對交回的壞卡要逐張檢測,確認為壞卡后要進行登記,按照規定程序上報監控中心進行統一回收。

    7、發卡員必須嚴格按發卡作業流程發放ic卡,不得漏發、多發、錯發;嚴禁私藏、出售、轉借ic卡,一經發現按違規違紀行為處理。

    8、行駛高速公路的所有車輛(包括內部車輛),必須嚴格遵守高速公路“入口領卡、出口交卡”的規定,一車一卡,出口無卡的車輛收取全程通行費,并繳納每張ic卡工本費10元,下班后收費人員將工本費上繳財務室登記。

    四、光纜、電纜等外場重要機電設施設備使用管理規定

    1、監控指揮中心和處路政科、宣化路政隊、陽原路政隊及交警公安建立長期聯合行動機制,共同負責zz路光纜、電纜等外場重要機電設施設備的管理工作。

    2、監控指揮中心監控員加強對監控可視范圍內光纜、電纜等外場重要機電設施設備的監督,發現在光纜、電纜附近停留的可疑人員、車輛等特殊情況要及時向路政科、路政大隊、交警公安提供準確信息,確保能盡快趕到事發現場。

    3、宣化路政隊、陽原路政隊要加強巡邏,全面掌握zz路光纜、電纜等外場重要機電設施設備的情況,做好因交通事故、人為損壞、被盜等賠補償工作。

    4、中心專職維護員必須每周上路一次,對全線的光纜、電纜等外場重要機電設施設備進行檢查,并做好相關記錄。

    5、光纜、電纜等外場重要機電設施設備被盜、被破壞時,中心維護人員要馬上啟動應急預案進行緊急搶修,并做好記錄報保險公司。

    6、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擅自融接光纜、電纜等外場重要機電設施設備,如需改動或提供通訊通道時,必須向監控指揮中心提出申請,獲得授權后,由中心維護人員監督施工。

    五、各單位辦公自動化設施設備使用管理規定

    1、辦公自動化系統(簡稱oa)是指基于internet技術,整合機關辦公資源,實現軟硬件和資源共享,實現機關公文無紙化快速傳遞、處理,降低辦公成本,提高辦事效率的現代化辦公系統。我處辦公自動化系統是以oa系統軟件為平臺,采用光端機、光收發器等通信設備,利用主干光纜長距離傳輸構建的環型網絡,實現了我處網上辦公和信息資源共享。

    2、所有用戶應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和公安部《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嚴格遵守我處有關規定,科學合理的使用自動化辦公系統。

    3、嚴禁利用辦公自動化網絡,散布傳播危害國家安全、利益和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信息。在oa上發表言論時要慎重,不得有抨擊單位政策、侮辱他人人格等過激言論。

    4、不得在工作時間內上傳、下載與工作無關的資料,工作時間外嚴禁上傳、下載涉及黃、賭、毒、暴力等信息。

    5、按管理處統一作息時間,每日在個人考勤欄目中登錄考勤。出差、請假、外出時要在相關欄目中登記,等待主管領導批復。

    6、及時瀏覽oa上的作息,以保證公文系統的正常流轉和信息的及時傳送,利用內部討論區加強溝通,向管理處提供良好的意見和建議。

    7、嚴格控制接入辦公自動化系統的電腦數量,嚴禁私自更改ip地址和交換機、光收發器等設備的參數。安裝正版殺毒軟件,定期升級。不得制造和輸入計算機病毒以及危害系統安全的數據。

    8、oa系統用戶必須設立自己的密碼,以防他人有意或無意打開系統數據獲取信息,濫發電子郵件、惡意增刪資料或干擾公文運轉。不得盜用他人用戶帳號,不得干擾其他用戶和破壞系統服務。

    第6篇 直屬小學教學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為加強對教學設施設備的管理,保證教學設施設備的完好率和利用率,保障教學各項工作順利進行,制定本制度。

    (一)、教學設施設備包括教具、多媒體、計算機、投影儀、掛圖、實物、階梯教室、音樂室、實驗室、圖書室和體育場等。教學設施實行分片保管,專人負責管理。

    (二)、教學設施設備的使用:1、教學前對所使用的教學設施設備進行認真調試,滿足教學需要;2、教學設施設備要專用,不得挪作他用;3、重要的教學設施設備實行專人專用;4、按教學設施設備的使用說明和技術要求進行使用,防止設施設備、儀器的損壞;5、建立教學設施設備使用管理檔案。

    (三)、教學設施設備的維修:1、管理人員要制定教學設施設備年度維修計劃,并按計劃實施維護;2、日常維護由設施設備使用人負責;3、計算機、投影儀等高科技設備需要維修時應聘專業人員進行維修;4、教學設施設備在保修期內發生故障,應及時聯系生產廠家維修。

    (四)、教學設施設備的檢查:1、學校每半年對教學設施設備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檢查內容包括數量、質量和保管使用情況,處理;2、設施設備使用人要不定期的檢查自己保管使用的儀器和設備;3、教學設施設備要做到帳、物、卡一致。4、借用教具及教學設備的,應用好后及時歸還。管理人員要及時登記,完善臺賬。

    (五)、教學設施設備的更新:1、教學設施設備需要更新由使用人提出,經學校審核后,報政府采購;2、教學設施設備更新周期,執行國家規定,報廢后方可更新;3、更新的設施設備要符合國家配備標準。

    (六)、教學設施設備損壞的賠償:教學設施設備的非正常損壞或丟失,直接責任人按折舊后價值的100%賠償;屬直接責任人故意行為的,按折價后150%賠償,并提請學校按其他規定處理。

    (七)、教職工調出時,必須將借用學校的物品款項還清,方可辦理離校手續。

    第7篇 現代浴場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現代浴場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一〉目的:

    現代浴場設備管理是一種以最佳服務質量和經濟效益為最終目標,以最經濟的設備壽命周期費用和最高的設備綜合效能為直接目標動員公司全員參加,通過計劃、組織、指揮、協調、控制等環節對設備系統進行綜合管理的行為。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所有部門,所有員工的設備管理。浴場設備管理的內容是計劃造購、安裝、調試、使用、維修、改造、更新、報廢等部分組成全過程的管理:

    〈三〉職責:

    浴場的各職能部門應參與設備的全過程管理,特別是工程部、財務部和各營業部門更是設備管理的主要力量,負有設施、設備管理的工作職責。

    1、工程部

    1.1、在浴場管理領導下,具體負責貫徹執行企業的經營方針,制定設備管理工作的具體目標和政策。

    1.2、負責公司設備的規劃和實施,運行和使用、維護和修理、改造和更新直到報廢,全過程的技術和經濟管理。

    1.3、負責公司設備的技術改造,引進工作和更新工程的可行性研究,編制年度計劃經批準后實施。

    1.4、編制公司設備的保養、大修計劃、預防性試驗計劃并負責組織計劃完成,控制費用提高,修理的經濟效果。

    1.5、根據公司設備基本折舊和大修基金的提取情況,協同財務部門合理的計劃和安排使用設備購置費用,更新改造費用,大修理費用和各種流動資金等。

    1.6、制定公司設備管理維修的各項規章制度,技術規程和技術標準,實行定額管理和經濟核算,完成公司下達的各項技術、經濟指標。

    1.7、有計劃有組織地開展設備的更新和改造,提高公司設備的先進性和低能耗,高效率防污染等性能,保持設備的現代化水平。

    1.8、推動開展全員參與設備管理活動,督促日常維修和保養,定期的設備普查工作促進全體員工關心和參與設備管理。

    1.9、以'經濟、舒適、安全、高效'為指導方針,負責保障營業部門的水、電、冷氣和熱能供應,做好能源分配和費用核算的基礎工作,積極推廣節能措施,提高節能成效。

    1.10、負責設備安全管理,組織公司設備的事故分析和處理;制定安全防火、事故防范措施并督促落實執行。

    1.11收集和編制和設備有關技術資料和維修圖紙,做好設備技術檔案工作。

    1.12、負責組織各種設備的備件訂制、訂貨和供應。

    1.13、經常總結和推廣公司設備管理的經驗作法以及維修新技術應用提高維修技術水平。

    1.14、負責組織設備管理和技術人員的培訓學習,通過技術講座、知識問答等各種形式,積極開展營業部門人員的設備管理基礎知識培訓,不斷提高全員的設備管理意識和水平。

    1.15、加強設備項目驗收,運行、維修的原始記錄資料和運行報表工作,積累有關資料和數據,內管理決策提供依據。

    2、財務部

    2.1、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關于(企業)發展基金,大修理基金等各項專用基金的管理和使用的政策法規,嚴格把關,督促合理使用。

    2.2、建立公司設備的帳卡,參與設備盤點,保持帳卡與實物相符,并與設備管理部門的設備帳卡一致。

    2.3、參與公司設備改造項目,引進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和實施計劃的審議。積極籌措資金,保證項目投資需要。

    2.4、擬定公司內部各部門的設備維修費用和能源消耗的分配指標,以及設備管理部門的流動資金指標,并定期考核、檢查、統計和分析。

    3、各營業部門

    3.1、認真執行公司有關設備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積極配合公司設備管理部門做好設備的維修保養和設備定期普查等工作。

    3.2、組織本部門員工積極參加設備全員管理活動,制定本部門設備崗位責任制,督促落實本部門使用設備的操作規程和日常維修,衛生制度。

    3.3、積極采取節能措施,合理使用能源,嚴格控制本部能耗使用額。

    3.4、根據各營業分區,管好屬本部門使用的設備,掌握部門設備數量和狀態加強設備資產管理。

    3.5、督促部門服務人員按規程認真檢查本部門區域的服務設施,及時認真填寫報修單,及時傳遞待修信息。

    3.6、

    教育本部門員工愛護設備和設施,節約能源,組織部門員工學習設備'應知應會'知識,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保養好)'四懂'(懂設備性能、結構、懂操作使用、懂排除一般故障、懂安全防范措施)

    3.7、普及設備安全消防知識,擬定安全措施并檢查落實。

    〈四〉運作規程:

    1、選購設備的要求:

    1.1選購設備要根據本店的實際需要與可能來選擇適當的設備,不可肓目,要注意配套;技術上要先進,性能要好、安全、方便操作,方便維修保養,有零配件和技術資料,節能環保。

    1.2店要根據浴場不同環境和條件設置相應的設備,設備要與其格調相符。

    2、設備的管理

    2.1公司的各種設施,設備共有十幾萬件,大型的公共設備由工程部來管理其余,大量的設備由各使用部門管理,各使用部門有對這些設備進行一般性維護,保養的責任,并協助工程部對其進行大修和保養的義務。即:

    2.1.1能做到對設備四懂(懂設備性能結構;懂操作使用;懂排除一般故障;懂安全防范措施)。

    2.1.2做到使用時集中精力對設備做到聽、模、看、嗅(聽有設有異常聲音;摸設備的溫度是否正常;看各種儀表數據是否合理;嗅不嗅到異常氣味)。

    2.1.3設備使用完后清潔設備和工作場地。例如:廚房各廚具的使用,pa部各電動工具的使用等等,要嚴格按此制度執行。

    2.1.4酒店每位員工都要具備強烈的責任心去愛護我們的設施設備保護好我們的工作環境(特別是裝飾)。

    2.2建立完善的設備維修保養制度

    設備的故障不外于突發性的事故和可預計發生的事故,對于突發性的事故和可預見的事故,可以向工程部提出維修申請,具體操作按《工程部維修單處理程序》和《工程部電話報修處理程序》操作。

    2.3為減少設備的突發性的事故和其它一些事故,工程部制定完善的設施、設備的保養計劃,做到定時進行維修保養,保證公司設備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具體操作按《設備維護制度》執行。

    2.4對人為破壞設施、設備的情況實行責任事故追查制,根據損壞程度責任人認錯的態度,日常一貫工作臺表現協助人事部門對該員工進行處理,原則上應由責任人賠償經濟損失。

    3、設備的增加更新和更遷

    設備的服役有一定的年限,和浴場的經

    營方針和實際的需要,對設施、設備的要求在不斷變化,故設備的增加、更新、更遷的需要是不可避免的。我們在這一過程中應掌握設備的性能是先進的,安全可靠,節約能源的和環保的原則,具體操作按《設備更新改造工作程序》執行。

    4、設備檔案制度

    設備檔案是為了更好地了解設備,掌握設備的技術性能,達到管好、用好設備而建立的設備檔案收存的資料有:

    4.1、各種大型設備關鍵性設備,技術復雜的設備及其他各種設備的名稱、型號、性能、規格、出廠銘牌、出廠時間后始技術數據和運行技術數據。

    4.2、設備的維修保養情況,更換的零件,維修的部位、部件、修理后的數據,修理的時間等。

    第8篇 安全設施設備器材檢修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礦井生產過程中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減少設備事故的發生,加強設備現場危險作業環境及作業過程中安全防護設施的有效使用和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應于我礦生產礦井全過程的安全設施管理和控制。

    第三條 礦井生產現場的安全設施、設備必須由礦主管領導負責統籌規劃,制定響應的安全設施計劃并實施,建立相應的安全設施保證體系。

    第四條 礦井作為安全設施、設備管理的責任主體,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落實安全費用,并專款專用。

    第二章 礦井設備安全設施的范圍

    第五條 安全設施的內容、范圍:

    1.電氣設備的保護和接地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693條至第710條的規定進行檢查和試驗;

    2.礦井立井和斜井的提升裝置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第427條規定裝設下列安全保險裝置并符合要求:(1)防止過卷裝置;(2)防止過速裝置;(3)過負荷和欠電壓保護裝置;(4)限速裝置;(5)深度指示器失效保護裝置;(6)閘間隙保護裝置;(7)松繩保護裝置;(8)滿倉保護裝置;(9)減速功能保護裝置。

    3.空氣壓縮機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437條至第739條規定,設置下列保護裝置:(1)超溫保護裝置;(2)設置壓力表和安全閥;(3)斷油斷水保護裝置。

    4.主排水泵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設置水位報警裝置,相應配電系統符合電氣設備有關安全保護的規定,有條件的礦井應裝設泵房無人監控集控系統。

    5.主通風機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設置超溫保護裝置,機房內必須安設電流表、電壓表、水柱計等設施。

    6.井下運輸設備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有關“平巷和傾斜井巷運輸”的相關規定設置安全保護裝置并保證靈活可靠。

    7.礦井采掘設備的安全保護裝置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設置并確保靈敏可靠。

    第六條 礦井設備的安全設施、設備,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和《肥礦集團公司機電管理規定》的標準進行定期檢查試驗。礦井主要提升裝置的安全保護,由維修工每天試驗一遍,司機每1小時巡檢一次,交接班時必須對內外過卷、腳踏開關等進行試驗,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存在安全隱患時可以拒絕開車。對于鋼絲繩楔形連接裝置,每半個月進行一次抽檢,發現斷絲必須采取相應措施。每個月有礦機電負責人組織相關人員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每年必須組織機電、地測等部門根據《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全面檢查,寫出報告書,針對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措施,限期進行解決。

    第七條 對其余各崗點,必須根據崗點設備的性質和要求,定期對安全保護設施進行試驗,并對試驗結果進行記錄簽字。對于更換的安全設施備品備件,必須在檢修履歷簿中記錄清楚,檢修周期符合相關規定。

    第三章 檢查試驗規定

    第八條 礦井主要提升機的安全保護裝置必須由維修工每天檢查試驗一遍并將檢查試驗結果認真填寫清楚,發現問題立即處理、匯報,檢查處理結果必須簽字,實行責任負責制;每月礦井的機電負責人必須組織相關技術人員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并簽字,做出結論性意見。正常使用的提升絞車,提升人員的每年進行技術測定,提升物料的每三年進行一次技術測定 ,檢查和測試結果必須寫成報告書,針對發現的缺陷,必須提出改進措施,并限期解決。

    第九條 空氣壓縮機和主通風機、主排水泵等崗點的安全保護設施必須按照設備本身的要求和電氣設施的有關規定進行檢查、試驗,檢查、試驗結果必須在相關記錄上簽字備查。

    第十條 各個崗點必須建立完善的管理干部上崗查崗制度,各級管理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分工定期進行上崗、查崗以及定期組織人員全面檢查。上崗的內容和發現、解決的問題必須注明,如因外出等原因不能及時上崗的,則必須在外出前指定專人代其檢查,并說明原因。

    第十一條 對于安全設施的檢修檢查,必須遵循“預防為主,以人為本”的原則,建立完善的定期檢修制度。檢修周期嚴格執行《肥礦集團公司機電設備管理規定》中的相關要求。檢修中的發現的問題、解決方法、更換配件、測量數據等必須在檢修履歷簿中填寫清楚,以便為以后的檢修留做參考。技術負責人必須定期進行檢查,提出整改意見。

    第十二條 各單位必須制定專門的技術資料管理制度,有專門的資料室和相關設備,設定專門的資料管理員,定員定編,所有資料必須作到清楚明了,存放科學,并有專門的借閱制度。

    第四章 大型固定設備的維護保養

    第十三條 大型固定設備主要包括主提升絞車(滾筒直徑2米及以上絞車和所有提人絞車)、主排水泵、主扇風機、空氣壓縮機和鋼絲繩芯膠帶輸送機。

    第十四條 大型固定設備改變其主要技術性能、結構及其系統能力和進行技術改造項目時,必須經集團公司組織論證后方可實施。

    第十五條 大型固定設備的值班司機和維修工要嚴格按照巡回檢查周期表的內容對設備進行檢查和維護并做好記錄,發現設備在運行中有異常變化時,要及時向單位分管領導匯報,影響安全的問題要及時進行處理。

    第十六條 大型固定設備必須按照《檢修周期表》的內容和周期,實行強制性的檢修,要嚴格執行每天兩小時檢修制度,每年的停產檢修日要不少于12天,月度檢修計劃要按照下列要求編制和申報:

    1.停產檢修計劃由機電科編制、上報和發至各有關單位;35kv系統檢修要在上一月的20日前提出申請,批準后再實施;

    2.停產檢修計劃在檢修前五天,由礦機電礦長帶領機電科科長、分管技術人員和安監科分管人員向總部分管領導匯報,停產兩天及以上的檢修項目要提前15天報張能公司審查;

    3.停產檢修項目和時間不準隨意變動和更改,確需更改的,要經分管礦長、機電礦長審核,總部分管領導批準。檢修完畢,設備必須試運轉。

    4.大型固定設備的關鍵部件必須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強制探傷,探傷報告存檔備查,對在探傷中發現的問題,要采取措施處理。

    第十七條 合理選用潤滑油脂,其型號、牌號和更換周期,要符合設備說明書和有關技術設計文件的要求,使用之前必須經過化驗,壓縮機油要經過閃點試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八條 固定設備硐室要建立要害場所管理制(張掛)、崗位責任制和包機制(張掛)、交接班制(張掛)、操作規程(張掛)、設備巡回檢查制、設備定期檢修試驗制、領導干部上崗制、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制度及檢查標準和周期、潤滑油脂和其它潤滑材料的檢驗制度;主提升機要建立安全保護裝置日檢查試驗制等。

    第十九條 固定設備機房要建立以下記錄:

    1.設備檢查記錄 主要記錄對機械和電氣設備進行檢查的結果以及查出問題的整改處理情況。其中主提升系統要記錄每天對提升容器、連接裝置、防墜器、罐耳、罐道、阻車器、搖臺、裝卸載設備、天輪、提升機滾筒、制動系統、調繩裝置及深度指示器傳動部分等維護檢查及問題處理情況,并有維修工親筆簽字;

    2.設備檢修記錄 主要記錄設備部件的更換、修復、探傷和電氣控制部分的調試、整定數據;

    3.運轉日志和交接班記錄 主要記錄司機每班在交接班時的交接情況并進行交接簽字;運轉日志記錄中所列入的記錄項目,凡是有數字顯示者,均要真實記錄具體數字,不得用其它符號代替。其中主提升司機在接班后要對過卷保護開關試驗一次,并做好記錄;

    4.干部上崗記錄 各分管干部上崗必須按照規定的每月上崗次數上崗(分管機電礦長至少每月上崗一次,機電科長至少每月上、下旬各上崗一次,區隊干部、科室管理人員至少每五天要有人上崗一次,區隊主要領導要至少每旬上崗一次),并做好記錄,主要記錄在上崗時對設備檢查的情況、發現的問題和處理意見。

    5.主提升系統還要建立月檢記錄,由機電礦長每月組織機電科長、分管技術人員等按照集團公司制定的“主提升系統月檢表”進行檢查并填好月檢表;

    6.要害場所入內登記記錄 除值班司機、維修人員以及按規定定期上崗的干部、技術人員外,其余人員進入機房均須登記記錄,并有值班司機簽字;

    7.事故記錄 主要記錄設備各系統所發生的異常運行狀態、各種保護裝置失效所發生的事故及處理情況;

    8.安全保護裝置試驗記錄 主提升裝置主要記錄每天對《煤礦安全規程》第427條規定的電氣保護裝置等檢查、試驗和問題處理情況,并有維修工簽字;空氣壓縮機主要記錄安全閥、釋壓閥、斷水、斷油保護的試驗情況和發現問題及處理情況;主排水泵主要記錄水倉高、低水位報警裝置的試驗和檢漏繼電器的試驗情況;

    9.鋼絲繩日檢記錄 主要記錄主提升鋼絲繩的懸掛、更換、定期試驗日期和維修人員在現場每天對在用鋼絲繩斷絲數、銹蝕、磨損情況及其位置和其它異常狀態的檢查情況。對使用中的鋼絲繩,至少每月涂油一次。滾筒上纏繞2層或3層以上鋼絲繩時,鋼絲繩有下層轉到上層的臨界段(相當于繩圈1/4長的部分)必須經常檢查,并應在每季度將鋼絲繩移動1/4繩圈的位置。鋼絲繩連接裝置必須每半個月打開抽繩檢查一次,每次檢查要有檢查人員簽字。分管人員要定期上崗抽查簽字,其中分管技術員不超過七天一次,機電科長不超過半月一次,機電礦長不超過一月一次。

    10.立井提升系統井口操車設備、安全門閉鎖與提升信號要建立日檢查、試驗記錄 主要記錄井上下操車設備、安全門閉鎖與提升信號日檢查試驗情況并簽字,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

    第五章 大型固定設備的技術測定

    第二十條 每年年初,由機電科編制大型固定設備技術測定計劃,報總部機電處,并按計劃協助實施。大型固定設備的技術測定由總部負責。

    第二十一條 固定設備技術測定的項目、內容和周期必須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及有關規定,技術測定報告由機電副總、機電科長審閱簽字后存檔備查。應測試的設備及要求如下:

    1.主提升機每年進行一次技術測試,檢查驗收和測試的內容,必須包括下列項目:

    (1)現場拍攝提升機運行速度圖;

    (2)天輪(導向輪)的垂直和水平程度、有無輪緣變形和輪輻彎曲現象;井架的變形、損壞、銹蝕和震動情況;井筒罐道的垂直度及固定情況;

    (3)檢查盤式制動器的各部間隙及連接、固定情況,并驗算其制動力矩;

    (4)測試保險閘空動時間和制動減速度;副井要有防滑條件驗算資料,驗算在制動過程中鋼絲繩是否打滑;

    (5)測試保險閘的貼閘壓力;

    (6)機械、電氣傳動裝置和控制系統的情況;各種調整和自動記錄裝置以及深度指示器的動作和精密程度;

    檢查和測試結果必須寫成報告書,針對發現的缺陷提出改進措施,限期解決。

    2.主通風機每五年至少進行一次性能測試。五年內,如果改變礦井通風系統時,也要做一次性能測試。測試內容:

    (1)繪制通風機性能曲線。對通風機進行測試的工況點選擇,一般不少于10個,且均勻分布。對軸流式通風機,應繪制出風機裝置靜壓特性曲線,對離心式風機,應把全壓特性曲線轉化為靜壓特性曲線;

    (2)計算出正常運行工況時的靜壓效率和軸功率。

    3.主排水系統每年雨季前要進行一次性能測試,測試內容:

    (1)水泵性能曲線,應在不同流量值的情況下進行繪制,測點不少于5個;

    (2)計算出水泵運行工況下的效率、排水系統總效率和噸水百米電耗。

    4.使用中的空氣壓縮機應每年進行一次測試,要測試壓縮機的排氣量、各級排氣溫度、壓力并計算出壓縮機的比功率和排氣效率。

    第六章 安全設施的維護保養

    第二十二條 提升裝置的各部分,包括提升容器、連接裝置、防墜器、罐耳、罐道、阻車器、搖臺、裝卸設備、天輪和鋼絲繩,以及提升絞車各部分,包括滾筒、制動裝置、深度指示器、防過卷裝置、調繩裝置、傳動裝置、電動機和控制設備以及各種保護和閉鎖裝置等,每天必須有專職維修工檢查一次,每月還必須由分管礦長或機電副總組織有關人員檢查一次,發現問題必須立即處理,檢查和處理結果都應留有記錄。對金屬井架、井筒罐道梁和其他裝備的固定和銹蝕情況,由分管機電礦長或機電副總組織應每年檢查一次,發現松動,應采取加固或其他措施;發現防腐層剝落,應補刷防腐劑。檢查和處理結果都應留有記錄。

    第二十三條 冬季要天天對立井井筒進行檢查,墜冰隱患不排除,嚴禁提升。

    第二十四條 鋼絲繩的使用和管理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全礦使用的鋼絲繩,新繩到貨后,應由資質的檢驗單位進行驗收檢驗,合格后供應科應妥善保管備用,防止損壞或銹蝕。提升鋼絲繩必須經有資質的鋼絲繩試驗站試驗合格后,方可懸掛使用。

    1.升降人員或升降人員和物料用的鋼絲繩,自懸掛時起每隔六個月檢驗一次;專為升降物料用的鋼絲繩,自懸掛時起12個月時進行第一次檢驗,以后每隔六個月檢驗一次;副井摩擦輪絞車用的主鋼絲繩及平?尾繩、φ18mm及其以下的專為提升物料用的鋼絲繩(立井提升用繩除外),不受此限。

    2.提升鋼絲繩必須每天檢查一次,平?鋼絲繩必須至少每周由維修工檢查一次。對易損壞和斷絲或銹蝕較多的一段應停車詳細檢查。斷絲的突出部分應在檢查時剪下。檢查磨損必須用專用量具。要將檢查鋼絲繩斷絲、磨損、銹蝕等情況認真填入“鋼絲繩檢查記錄簿”;

    3.連接裝置處的鋼絲繩必須每半個月拆卡抽繩檢查一次,鋼絲繩使用到后期或發現斷絲較多、發展較快時,要縮短檢查周期;檢查結果要填入“鋼絲繩檢查記錄簿”;

    4.在鋼絲繩使用中期至少每月一次,使用后期至少每周一次,由分管技術人員負責組織對鋼絲繩的使用情況進行分析,及時向分管領導匯報,并有記錄,如發現異常的突然變化,必須立即更換。

    5.摩擦輪式提升鋼絲繩的使用年限應不超過2年,平?尾繩的使用年限應不超過4年。如果鋼絲繩的斷絲、直徑縮小和銹蝕程度不超過《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可繼續使用,但不得超過一年。

    6.各種股捻鋼絲繩在一個捻距內斷絲斷面積與鋼絲總斷面積之比,達到下列數值時,必須更換:

    (1)升降人員或升降人員和物料用的鋼絲繩為5%;

    (2)專為升降物料用的鋼絲繩、平衡鋼絲繩為10%;

    (3)架空乘人裝置的鋼絲繩為25%。

    7.以鋼絲繩標稱直徑為準計算的直徑縮小量提升鋼絲繩達到10%時,必須更換。

    8.鋼絲繩在運行中遭受到卡罐、突然停車等猛烈拉力時,必須立即停車檢查,發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必須將受力段剁掉或更換全繩:

    (1)鋼絲繩產生嚴重扭曲或變形;

    (2)斷絲或直徑縮小量超過上述規定;

    (3)遭受猛烈拉力的一段的長度伸長0.5%以上。

    9.在鋼絲繩使用期間,斷絲數突然增加或伸長突然加快,必須立即更換。

    10.鋼絲繩的鋼絲有變黑、銹皮、點蝕麻坑等損傷時,不得用作升降人員。鋼絲繩銹蝕嚴重,或點蝕麻坑形成溝紋,或外層鋼絲松動時,不論斷絲數多少或繩徑是否變化,必須立即更換。

    第二十五條 立井提升容器與提升鋼絲繩的楔形連接裝置,每次更換鋼絲繩時,都必須對連接裝置的主要受力部件進行探傷檢驗,合格后方可繼續使用。楔形連接裝置的累計使用期限:單繩提升的主井不得超過10年;四繩提升的副井不得超過15年。

    第二十六條 傾斜井巷運輸時,礦車之間的連接、礦車與鋼絲繩之間的連接,必須使用不能自行脫落的連接裝置,并加裝保險繩,鋼絲繩連接裝置,在每次更換鋼絲繩時,必須用兩倍于其最大靜荷重的拉力進行試驗。

    第二十七條 新安裝或大修后的防墜器,必須進行脫鉤試驗。對副井提升罐籠的防墜器,應每六個月進行一次不脫鉤試驗,每年進行一次脫鉤試驗。防墜器的各個連接和傳動部分,必須經常處于靈活狀態。

    第二十八條 信號、操車系統必須符合以下要求和各種閉鎖關系。

    1.副井井口、井底的安全門必須與罐位和提升信號連鎖:罐籠到位并發出停車信號后安全門才能打開;安全門未關閉發不出開車信號;安全門關閉后才能發出開車信號;發出開車信號后,安全門打不開。井口、井底搖臺與罐籠停止位置、阻車器和提升信號系統要連鎖:罐籠未到位,放不下搖臺,打不開阻車器;搖臺未抬起,阻車器未關閉,發不出開車信號。

    2.主、副井從井下信號工發給井上信號工和從井上信號工發給絞車司機的信號裝置以及備用信號裝置要靈敏、可靠。井上信號裝置必須與絞車的控制回路相閉鎖,只有在井口信號工發出信號后,絞車才能啟動。

    第二十九條 主要通風機要達到以下要求:

    1.主要通風機必須裝置兩臺同等能力的通風機,其中一臺作備用,備用通風機必須能在10min內開動起來;必須保證主要通風機連續運轉;機殼、風門不漏風,不銹蝕。葉輪安裝角度要一致,應保持平衡,且無積塵,機電工區至少每年清掃、防腐一次;

    2.反風裝置的每個機構必須靈活可靠,并能在10min內改變巷道中的風流方向,當風流方向改變后,通風機的供風能力不得小于正常供風量的40%。每季度由礦總工程師組織至少檢查1次反風設施,每年進行一次反風演習。裝有防爆蓋的井口要封閉嚴密,防爆門由機電工區負責,每六個月檢查維修一次,并留有記錄。

    3.主要通風機房內必須安裝水柱計、電流表、電壓表、軸承溫度計等儀表,必須有直通調度室的電話,并由反風系統圖、司機崗位責任制和操作規程。

    4.主要通風機的運轉必須有專職司機負責,司機必須每小時將通風機的運轉情況記入運轉記錄簿內,發現異常情況,立即匯報調度室。

    第三十條 壓風機要達到以下要求:

    1.設備無裂紋,不漏水,不漏油,不漏風,性能要良好;

    2.電機和電控設備接地系統完善,接地電阻符合規定;

    3.壓力表、溫度表、電流表、電壓表、電度表和壓力調節器要齊全,指示準確,動作可靠;

    4.濾風器要至少每三個月清掃一次,空氣壓縮機的進風管和風包至少每年清掃一次,新安裝或檢修后的風包,應用1.5倍壓風機工作壓力作水壓試驗。

    第三十一條 主排水泵、水管、閘閥、排水用的配電設備和輸電線路,必須經常檢查和維護,每年雨季以前,必須全面檢修一次,并認真填寫檢修履歷簿存檔備查;全部工作水泵和備用水泵聯合排水試驗和所有水泵的技術測定工作必須在每年的6月底前完成。主排水泵要達到以下要求:

    1.泵體、電機、環形管路、閘閥等要完好、防腐良好,泵體無裂紋,各閘閥使用正常,操作靈活不漏水;

    2.壓力表、真空表、電壓表、電流表、電度表齊全,指示正確;

    3.有可靠的引水裝置和備用引水裝置,并能在5min內啟動水泵;

    4.水泵噸水百米電耗不大于0.5kwh,做到經濟運行。

    第七章 其它安全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

    第三十二條 認真執行安全設施、設備使用與維護相結合和設備誰使用誰維護的原則。單人使用的設備實行專責制。主要設備實行包機制(包運轉、包維護、包檢修)。設備使用實行定人、定機,憑證操作。主要管、線纜裝置,實行區域負責制,分片包干的管理辦法

    第三十三條 各種安全設施、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達到本設施、設備操作的技術等級“應知”、“應會”要求,經考試合格,領到操作證,方能上崗。設備操作人員都要做到“三好”,即管好、用好、修好;“四會”,即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故障。

    第三十四條 要嚴格執行日常保養(維護)和定期保養(維修)制度。日常保養:操作者每班照例進行保養,包括班前10-15分鐘的巡回檢查;班中責任制,注意設備運轉、油標油位、各部溫度、儀表壓力、指示信號、保險裝置等是否正常;交接班前進行清掃、擦洗。發現隱患,及時排除;發現大問題,通知維修人員處理。定期保養:設備運行一段時間后,以維修工為主,操作人員配合,進行部分解體清洗檢查,調整配合間隙和緊固零件,處理日常保養無法處理的缺陷。定期保養完后,由工程技術人員與進行驗收評定,填寫好維修記錄。確保設備經常保持整齊、清潔、潤滑、安全、經濟運行。

    第八章 機電設備器材的日常使用管理

    第三十五條 機電科是全礦機電設備的主管部門,負責機電設備的統一管理。各單位使用設備必須到機電科設備管理組辦理手續方可領取設備。做到帳、卡、物、牌板四相符。

    第三十六條 承擔設備器材檢修的單位未經機電科同意不得發放設備,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設備,使用單位次日必須到設備組登記報賬,補辦手續。

    第三十七條 機電科每月下達月度設備檢修計劃,承修單位要認真履行設備檢修計劃,入庫管理規定,按時完成臨時性工作。

    1.凡使用機電設備器材的單位均要將更換下來的設備及時送交機修廠及機電工區進行檢修。

    2.井下、下閑置設備、附件的交回升井期限為3天,采煤及附件停用后5天內交回租賃站。機電科下達閑置設備通知單之日即為有效。

    3.凡申請繼續留用的設備經分管領導簽字后,交機電科備案。

    4.設備配件升井后,升井單位要清理好設備配件的表面衛生,按機修廠指定地點分類存放,機修廠不得經任何理由拒絕接受。

    5.機電設備升井后,由機電科質量驗收組人員與送交單位機修廠有關人員共同驗收并簽字,對設備零配件的損壞、丟失情況進行登記考核。同時送交單位到機電科設備組辦理移交手續。

    第三十八條 工作面在機電設備安裝完畢后,移交生產之前,礦組織有關單位進行驗收,機電設備必須達到臺臺完好,安裝單位和使用單位方可同時到設備組辦理移交手續。特殊條件下,生產單位直接進入工作地點,即具備設備移交手續的條件,不得拒絕拖延簽字時間。

    第三十九條 各生產單位由于工作地點變化,需要交接設備,礦組織機電科會同移交單位和使用單位雙方在現場檢查驗收清點無問題后,方或到設備組辦理移交手續。交出單位設備存在的質量問題,按照機電設備質量考核辦法進行考核,設備的移交手續必須在當天完成。對拖延未移交的加倍考核。

    第四十條 采掘工作面需移交撤出升井檢修的設備,在礦牽頭下由機電科各專業組參加會同交接雙方清點數量,確認損壞程度辦理移交手續。機修廠對損壞設備的考核以機電科出據的設備交接情況為準。

    第四十一條 現場使用設備的單位,負責把更換或撤下來的設備在三天內并到機修廠并按指定地點存放,由質量驗收人員進行檢查驗收。

    第9篇 z中心消防設備設施維護保養制度

    嘉里中心消防設備設施維護保養制度

    1、**嘉里中心所有消防設施設備日常運行、維護管理由**嘉里中心物業管理處保安部及工程部共同負責,按一定的程序和分工進行;

    2、當班監控員負責對消防控制中心設備進行班查、日檢及日常清潔;對各類設備報警、誤報、故障等進行分類記錄;對需要維修的及時上報消防主任及工程部跟進;

    3、消防設施設備專業維修保養由公司聘請具有專業資質(政府消防部門認可)的消防公司承擔,與其簽訂《**嘉里中心消防設施設備維修保養合同》;

    4、消防保養公司按《合同》要求擬定《**嘉里中心消防設施設備維護保養計劃》,經**嘉里中心物業管理處確認同意;

    5、消防保養公司根據《保養計劃》,按月對所有消防設備進行保養維護,由**嘉里中心物業管理處保安部及工程部相關人員負責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6、消防系統每天的故障報修,由嘉里中心物業管理處工程部會同消防保養公司共同完成,一般要求報修項目必須在一個工作日內完成;否則,報告相關負責人,并采取相應措施予以保證系統其它設備運行不受影響;

    7、設備月維護保養項目一般包括:設備外觀檢查、固定及接線情況檢查;電壓、工作電流、控制及聯動測試;設備清潔及緊固等;

    8、年度保養項目一般包括:消防水系統泵體、管網、閘閥,防排煙系統防排煙機、防火、防煙閥檢查測試、緊固、上油、補漆;火災探測器清洗除塵等;

    9、每個季度至少對火災報警系統進行一次綜合性測試,檢查報警功能、地址碼及聯動動作是否正確無誤;

    10、消防設備保養維修質量及進度確認,均由**嘉里中心物業管理處保安部及工程部相關人員負責作出書面記錄并存檔;

    11、每年保養《合同》期滿時,進行一次系統驗收,進一步確認保養維修質量,并以此作為下年度消防設施設備保養工作安排的依據;

    第10篇 物業轄區設備設施管理程序制度

    物業轄區設備設施管理程序

    1.0目的

    通過對物業管理范圍內公共設備設施的管理,確保各系統設備設施的正常運行,滿足各項服務要求。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物業管理范圍的所有設備與設施管理

    3.0引用文件

    3.1《質量手冊》

    3.2iso 9002標準

    4.0職責

    4.1工程部負責公司所有設備的技術管理,監督、指導和檢查各管理處的設備管理、運行和維護保養情況。

    4.2工程部負責審核設備設施的購置論證和選型,報公司總經理批準。

    4.3管理處工程維修部負責所管轄設備設施的運行管理,并建立設備臺帳、設備檔案,設備卡等。

    4.4管理處工程維修部負責所管轄范圍內設備設施的小修及維護保養工作,完成工程部批準的設備設施的大修、中修檢修計劃及更新改造工作,并作記錄。

    5.0工作程序

    5.1設備設施的購置、安裝、調試與驗收。

    5.1.1設備購置由使用部門填寫《采購申請單》交工程部審核后,經總經理批準,再報總裁批準后方可實施。

    5.1.2設備設施到貨后由工程部組織開箱驗收,合格后由供應商或工程維修部進行安裝調試,安裝完成后由工程部與使用部門實施安裝確認并詳細填寫設備驗收報告。

    5.1.3驗收不合格的設備設施按合同條款處理。

    5.2合格設備分類登記、編號建帳、建檔。

    5.2.1設備正式驗收后,由工程部和管理處主任、工程維修部主管一起進行清點,辦理移交手續。

    該設備的流水序號(01…)

    設備名稱縮寫(漢語拼音字頭)

    部門代碼

    5.2.2由各管理處工程維修部根據設備類別進行編號,例:

    如**管理處1#客梯編號為dm/kt-01

    5.2.3工程部和管理處工程維修部應各自保存一份《設備臺帳》和重要的設備技術資料。設備的維修保養記錄和檢查記錄由管理處工程維修部保存。

    5.3設備運行管理

    5.3.1運行值班人員應嚴格按有關工作手冊及產品使用說明書進行操作,認真填寫設備運行記錄。

    5.4設備的維護保養

    5.4.1管理處工程維修部按設備運行情況確定大、中修計劃,報公司工程部批準,工程維修部實施,并做好《設備大、中修記錄》報工程部存檔。

    5.4.2管理處工程維修部按有關工作手冊進行維修保養,對于簡單的維護保養(如加油、除銹等)填寫《維護保養記錄表》,對于中修以下的維修,填寫《維修日常記錄》。

    5.4.3對于外包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按《分承包方的選擇和評審程序》執行。

    5.4.4管理處工程維修部定期對公共設備設施、公共使用場地進行巡檢,填寫《設備設施日常巡檢記錄表》、《工程維修巡檢記錄》。

    5.5設備維修管理

    5.5.1工程部每季度對各管理處機電設備、公共設施進行一次監督檢查,并將檢查情況記錄在《工程部設施、設備檢查記錄表》上。

    5.5.2對于巡檢和維護保養中發現的一般問題及設備故障,由工程維修部主管組織安排人員維修,并填寫《維修日常記錄》。

    5.5.3對于巡檢和維護保養中發現中修以上工程由工程維修部主管寫申請報告,報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并由工程維修部填寫《設備大、中修記錄》。

    5.5.4對于外包設備設施的維修按《分承包方的選擇和評審程序》執行。

    5.6重大設備設施故障處理

    5.6.1對于重大設備設施故障,工程維修部解決不了的,及因設備設施故障而停電、停水、停機等事件,管理處應及時上報工程部處理。

    5.6.2管理處維修部配合公司工程部進行故障原因分析,制定處理方案,報上級領導批準后實施。

    5.6.3需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的按《糾正和預防措施控制程序》執行。

    5.7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

    5.7.1工程部經理每年第一季度組織有關專業人員根據設備設施運行狀況和新技術、新產品動向,綜合考慮后提出設備設施更新改造方案經總經理審批,報總裁批準后方可實施。

    5.8設備設施的報廢

    5.8.1因淘汰或損壞無法修復,致使設備設施無法使用時,由工程維修部主管組織相關人員胡認,填寫《設備設施報廢申請表》由工程部審核,經總經理審批報總裁批準后才能報廢并除帳。

    6.0支持性文件和記錄

    6.1《給排水設備管理工作手冊》

    6.2《電梯管理工作手冊》

    6.3《制冷設備管理工作手冊》

    6.4《供配電設備管理工作手冊》

    6.5《工程維修管理工作手冊》

    6.6《設備臺帳》

    6.7《設備檔案登記表》

    6.8《設備卡》

    6.9《設備開箱記錄表》

    6.10《設備驗收報告》

    6.11《維護保養記錄表》

    6.12《設備設施日常巡檢記錄表》

    6.13《工程維修巡檢記錄》

    6.14《維修日常記錄》

    6.15《設備大、中修記錄》

    6.16《設備設施報廢申請表》

    6.17《主要設備選型、論證報告》

    6.18《機電設備設施大、中修計劃表》

    6.19《工程部設備、設施檢查記錄表》

    附表一:《設備臺帳》

    第11篇 學校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1、校內的一切設備與設施要定期檢查,及時維修維護,做到固定牢固,運行安全可靠。

    2、教學設備的維護和安全管理: 電腦、投影儀、錄音機、實物投影儀、電視機、照相機等貴重辦公器材,維護管理要落實到人,明確責任,實行目標管理,在做好防火、防盜的同時,要做好使用維護記錄,消除用電等方面的安全隱患。

    3、消防設施的安全管理

    (1)加強對全校師生的《消防法》、《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教育,加強教室、教師宿舍、圖書室、多媒體教室等公共聚集場所的消防設施和用電安全管理,由總務處確定專人負責,定期檢修,保證正常運轉。

    (2)學校總務處應按規定配齊配足消防器材,保持安全疏散通道暢通,保證滅火器械規格正確、功能有效,有關管理人員必須熟悉使用滅火器等消防設施。

    (3)組織開展緊急情況下師生安全撤離和疏散的演習活動,確保師生安全。

    (4)總務處加強對電源、電器、電網的檢查,防止因漏電或線路老化等隱患引發事故。

    (5)加強對師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嚴禁教師在宿舍私自接線,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嚴禁將煤油燈、蠟燭、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宿舍。

    (6)學校教師一旦發現消防不安全隱患,因立即向校長反饋,應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進行整治,不得以各種理由拖延。

    第12篇 勞保用品、安全設施、機械設備采購使用、維修制度

    勞保用品:

    在施工中絕緣鞋、絕緣手套、口罩、工作衣必須在工作前準備好。施工中正確使用。在工作中,如發現不能用的情況不再使用。

    安全設施:

    在施工過程中所需的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必須有出廠檢驗合格證及監察部門驗證。鋼管及扣件必須有出廠合格證,在使用中,必須按國家有關部的規定正常使用,在施工中發現有損失的要及時修理,正常維修。對安全通道口要按安全施工規范的要求施工。

    機械設備:

    采購時必須選用技術先進,高效節能經濟耐用,安全可靠,方便維修和便于管理的施工機械設備。具體要求:①安全性;②可靠性;③節能性;④先進性;⑤環保性;⑥耐用性;⑦配套使用性;⑧靈活性;⑨經濟性;⑩安全性;機械設備使用管理制度。在使用前施工人員:①必須崗位培訓;②特殊工種操作證,操作證每年審一次,審驗不合格者,收回操作證,代補審合格后在行發證;③施工機械設備必須有正常的運行記錄憶及施工機械設備交接班制度。

    機械設備維修制度:定期檢測,定向修量是建立在以設備狀態檢測為基礎的維修制度。發現故障征兆,預測其發展趨勢,以便適時采取維修。機械設備送廠大修時,必須清洗干凈,保證運轉或行駛狀態。零件、附件和儀表齊全。有關技術檔案應隨機送廠。為保證機械設備的維修質量,機械修理廠應做好以下技術檢驗工作。

    1)①進場檢驗;②零件檢驗;③過程檢驗;④竣工檢驗;

    2)質量要求:①發動機組成;②離合器組成;③各齒輪箱組成;④操作機構;⑤傳動機構;⑥行走機構;⑦液壓系統;⑧儀表;⑨電機。

    3)①級機械設備大修工期;②機械設備大修費用;③建立機械設備修理臺帳;④考核、機械設備大修質量的指標。

    設施設備綜合安全制度(十二篇)

    為進一步加強對公司設施、設備的安全技術管理,保證公司設施、設備的技術狀況良好、安全生產、節能增效,充分發揮設施、設備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根據國際的有關規定,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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