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三级精品三级专区,污污网站18禁在线永久免费观看 ,精品久久久久中文字幕加勒比,国产亚洲自在精品久久,亚洲日韩成人网,中文成人无码精品久久久,欧美日韩在线第一页,久久99爰这里有精品国产
    當前位置: > 企業管理 > 制度大全 > 安全制度

    煤礦安全技術審批制度和管理辦法(十二篇)

    發布時間:2025-08-08 07:00:07 查看人數:72

    煤礦安全技術審批制度和管理辦法

    第1篇 煤礦安全技術審批制度和管理辦法

    為加強礦井技術基礎工作,規范安全技術審批行為,實現礦井安全技術的編制、審批,流程化、規范化、標準化,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礦井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和管理辦法。

    一、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礦安全技術審批管理領導小組

    組 長:礦長

    副組長:總工程師

    成 員:各副總工程師、生產技術科、安全科、機電科、調度室、通風科、防突隊、地測科、企管科、人勞科、供應科等有關科室和區隊技術人員

    (二)總工程師為安全技術審批管理分管負責人,日常工程方面的措施審批管理工作由生產技術科具體負責、機電方面的措施審批管理工作由機電科具體負責、“一通三防” 方面的措施審批管理工作由通風科具體負責。

    (三)安全技術審批管理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安全技術日常審批管理工作,組織會審、審批。

    2、負責對安全技術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負責安全技術審批制度的修改和完善工作。

    二、安全技術審批內容

    (一)安全技術內容分類

    本制度所稱技術審批,是指設計、措施、作業規程和臨時措施的審批,按照安全技術涉及的范圍、時效性、工程量,分為重大安全技術問題,重要安全技術問題和一般安全技術問題。

    重大安全技術問題是指對礦井生產環境有根本改善,工程量大,工程實施后時效性長的安全技術問題,需經礦領導班子討論通過并報公司批準。

    重要安全技術問題是指對整個單位工程起作用,時間從單位工程開工至竣工,需經礦總工程師批準的安全技術問題。

    一般安全技術問題是指對工程局部起作用,不涉及生產安全系統構建,時間短的安全技術問題。

    (二)重大安全技術問題包括以下內容:

    1、采區設計、開拓延深設計;

    2、礦井瓦斯等級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鑒定報告;

    3、地面建筑物、河流、鐵路、防水等煤柱留設及變更;

    4、調整全礦井通風系統的措施;

    5、串聯通風措施;

    6、采用專用瓦斯巷解決采煤工作面瓦斯的措施;

    7、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

    8、試驗涉及安全生產的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的措施;

    9、安全技措工程計劃;

    10、礦井、采區、工作面防治水方案設計;

    11、需要報批的其它安全技術設計、措施。

    (三)重要安全技術包括以下內容:

    1、采掘工程設計;

    2、采掘工作面作業規程;

    3、“一通三防”安全技術措施;

    4、一般安全技措工程設計、措施;

    5、巷道貫通措施;

    6、涉及“一通三防”的機電運輸安全技術措施。

    (四)一般安全技術包括以下內容:

    1、采煤、掘進、巷修、“一通三防”工作的局部安全技術措施;

    2、機電、運輸安全技術措施;

    3、工程局部的變更設計;

    4、作業規程的復審意見、補充措施;

    5、有關安全生產的正常預報、業務聯系通知單(書)、技術業務委托書等。

    三、安全技術審批程序

    (一)重大安全技術審批程序:

    總工程師召開專題會議說明工程的內容、目的和意義→業務科室論證、設計優化→總工程師組織會審、簽字→礦長審批→擬文呈報公司審批。

    (二)重要安全技術審批程序:

    根據業務科室的施工圖設計或安全生產需要→施工單位(一般為技術人員)編制→業務科室審查→分管副總工程師組織會審→總工程師批準。

    (三)一般安全技術措施審批程序:

    根據現場安全生產需要或工程的局部變更設計→施工單位技術人員編制→業務科室審批(涉及到“一通三防”的措施通風隊要參與審批)→分管副總工程師審批→總工程師批準。

    (四)排放瓦斯措施審批程序:

    通風隊技術人員編制→分管副總工程師(或總工程師)組織排放地點的施工單位、通風科、生產技術科、安檢科、調度室、通風隊、救護隊進行會審。

    (五)井下電氣焊、氣割措施審批程序:

    施工單位技術人員編制→分管機電副總工程師(或機電副礦長)組織機電科、安檢科、通風科、調度室、生產技術科、通風隊、施工單位進行會審、簽字→總工程師審批→礦長批準。

    四、安全技術審批權限

    (一)礦長審批權限:

    井下電氣焊、氣割、錄像、拍照安全技術措施。

    (二)總工程師審批權限:

    1、回采

    (1)采煤工作面作業規程;

    (2)采煤工作面初采初放措施;

    (3)綜采工作面調斜、旋轉安全技術措施;

    (4)綜采工作面延長、縮短、對接安全技術措施;

    (5)采煤工作面遇頂底板松軟或破碎安全技術措施;

    (6)采煤工作面過斷層(h≥2m)安全技術措施;

    (7)采煤工作面過老巷安全技術措施;

    (8)采煤工作面過陷落柱、火成巖、天然焦措施;

    (9)采煤工作面過無煤帶、薄煤帶安全技術措施;

    (10)采煤工作面過鉆孔安全技術措施;

    (11)采煤工作面采煤工藝變更安全技術措施;

    (12)采煤工作面沿空留巷安全技術措施;

    (13)改變兩巷端頭支護、超前支護形式安全技術措施。

    (14)采煤工作面收尾安全技術措施;

    (15)采煤工作面安裝作業規程;

    (16)采煤工作面設備回撤作業規程;

    (17)采空區強制放頂安全技術措施;

    (18)采煤工作面托偽頂開采安全技術措施。

    2、掘進

    (1)掘進工作面作業規程;

    (2)泵房、水倉、變電所、煤倉、火藥庫、機頭硐室等大型硐室作業規程或安全技術措施;

    (3)巷道貫通安全技術措施;

    (4)巷道穿(跨)越巷道安全技術措施;

    (5)巷道瓦斯排放安全技術措施;

    (6)巷道透老空、老巷安全技術措施;

    (7)巷道探放水安全技術措施;

    (8)大傾角(≥25°)上、下山掘進安全技術措施;

    (9)巷道設計變更及其補充措施;

    (10)巷道沿空送巷安全技術措施;

    (11)巷道施工工藝變更安全技術措施;

    (12)推廣新設備、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等措施。

    3、“一通三防”

    (1)改變礦井通風系統的安全技術措施;

    (2)改變一個采區通風系統的安全技術措施;

    (3)主要通風機性能測定安全技術措施;

    (4)主要通風機檢修停運、改變轉速或葉片角度的措施;

    (5)礦井阻力測定方案及安全技術措施;

    (6)工作面串聯通風安全技術措施;

    (7)排放瓦斯安全技術措施;

    (8)礦井主要巷道維修安全技術措施;

    (9)深孔爆破、松動爆破、震動爆破、崩溜煤眼措施;

    (10)礦井反風演習計劃(安全技術措施)及報告;

    (11)礦井年度《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及季度補充計劃;

    (12)礦井事故救援應急預案安全技術措施;

    (13)礦井綜合防塵安全技術措施;

    (14)礦井井上、下防火安全技術措施;

    (15)礦井安全監控設備檢修、故障處理安全技術措施。

    4、機電、運輸

    (1)礦井主要通風機單回路供電、單機運轉、檢修措施;

    (2)中央變電所停電檢修安全措施;

    (3)采區變電所停電檢修安全技術措施;

    (4)水平大巷軌道整修安全技術措施;

    (5)乘人裝臵安裝與運行安全技術措施。

    5、地質測量

    (1)礦井水平、采區、采掘工作面地質報告或說明書;

    (2)采掘工作面探放水設計;

    (3)采掘工作面防治水工程設計;

    (4)采掘工作面底板改造(打鉆、注漿)設計;

    (5)井上、下供水孔設計;

    (6)礦井局部探放水、防治水工程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7)地質報告的修訂和完善;

    (8)重要貫通測量設計或說明書;

    (9)各種測量觀測站設計。

    6、井巷維修

    (1)井筒維修安全技術措施;

    (1)巷道開口、拐彎安全技術措施;

    (2)巷道交岔點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3)巷道施工硐室、車場安全技術措施;

    (4)巷道過斷層、松軟巖層施工補充措施;

    (5)巷道擴大斷面安全技術措施;

    (6)臨時工程(絞車窩、矸石硐、水窩、鉆機窩等)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7)巷道挑頂、拉底、加固和處理大塊巖石等補充措施;

    (8)采、掘工作面處理冒頂安全技術措施;

    (9)掘進工作面使用溜子、小絞車、掘進機、耙裝機等設備的安裝、使用、回收、升(入)井及檢修安全技術措施;

    3、其它

    (1)采、掘工作面停、開(復)工安全技術措施;

    (2)巷道維修安全技術措施;

    (3)推廣新設備、新工藝、新材料等安全技術措施;

    (4)巷道施工方式變更安全技術措施;

    (5)爆破材料變更安全技術措施;

    (6)局部施工設計修改;

    (7)其它臨時性安全技術措施。

    (四)通風副總工程師審批權限:

    通風副總工程師除負責總工程師審批權限內的“一通三防”安全技術審批外,還負責以下安全技術審批:

    1、安全監控設備發生故障期間的安全措施;

    2、局部通風機運輸、安裝及臨時停風安全技術措施;

    3、通風設施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4、貫通巷道時通風系統調整的安全技術措施;

    5、其它臨時性安全技術措施。

    (五)機電副總工程師審批權限:

    機電副總工程師除負責總工程師審批權限內的“機電、運輸”安全技術審批外,還負責以下安全技術審批:

    1、超長、超重材料及設備的運輸安全技術措施;

    2、固定設備自檢、事故性檢修、停產檢修安全措施;

    3、機電設備安裝及回收安全技術措施;

    4、采掘工作面拉移膠帶機尾、膠帶掐接安全技術措施;

    5、大巷運輸、斜巷提升運輸安全技術措施及實驗措施;

    6、井下停、送電及檢修措施;

    7、采掘工作面供電管理;

    8、井下電纜調整懸掛,變電所拆接電纜,調整負荷安全技術措施;

    9、井下電機車架空線路安裝及檢修安全技術措施;

    10、更換高強膠帶、鋼絲膠帶、鋼絲繩、硫化接頭安全技術措施;

    11、用膠帶運輸設備及材料安全技術措施;

    12、高空作業、起吊大件措施。

    13、其它臨時性安全技術措施。

    (六)地測副總工程師審批權限:

    地測副總工程師除負責總工程師審批權限內的“地質測量”安全技術審批外,還負責以下安全技術審批:

    1、鉆孔設計變更;

    2、采掘工作面地質、水文地質預報;

    3、采掘工作面水害預測預報;

    4、其它臨時性安全技術措施。

    (七)業務科室審批人員權限

    1、生產技術科負責組織采掘類作業規程及安全技術措施的審批工作,主要負責工程概況、工程設計安全、技術先進性、施工工藝、施工方法、工程質量標準、防治水及過地質構造帶等相關內容的審批。

    2、機電科負責組織審批機電類的安裝、運輸、拆除、排水措施以及綜采工作面的安裝、拆除、運輸、使用電焊、氣割、電錘等措施的審批工作,主要負責設備選型計算,供水系統、排水系統、供電系統、供風系統、主、輔助運輸系統、設備運行方式、安裝、拆除、運輸(軌道以及膠帶運輸等)方式、設備選型、設備運行安全監控系統、供電容量和供電安全內容的審批。

    3、通風科負責組織“一通三防”類的安全技術措施的審批工作,主要負責“一通三防”是否合理,通風設施構筑、風機選型,風量計算是否符合要求、防滅火、防塵系統,爆破等相關內容的審批。

    4、安全科主要負責審批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的安全設施以及安全管理內容是否符合安全規程、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礦的有關安全管理規定,是否滿足工程的施工安全等內容的審批。

    5、調度室主要負責施工組織的安排及協調,通訊系統、監測監控系統,施工條件對規程和措施中的施工方法影響,影響煤質的淋水、積水、撿矸、分矸裝臵的設計、設臵、安裝以及回撤、配采措施等內容的審批。

    (八)審批人員資格

    1、作業規程會審人員為:參與審批科室科長(或主任)、副科長(或副主任)、副主任工程師及助理工程師技術職稱以上人員。

    2、安全技術措施審批人員為:參與審批科室具有技術員以上技術職稱的人員。

    3、參加審批人員必須具有在井下工作兩年以上的工作經驗。

    五、安全技術審批管理辦法

    (一)會審辦法

    1、準備會審的方案設計、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等,設計或編制單位必須至少提前2天在辦公網上發布并通知相關人員進行預審。

    2、責任科室至少提前半天通知相關科室人員按時參加會審。

    3、參加會審人員應為已對方案設計、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等進行預審的人員。

    4、有關人員對方案設計、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等進行預審時,應自行詳細記錄預審時發現的問題及預審意見。

    (二)傳審辦法

    一般安全技術措施編制完成后,必須由主管科室首先審批,編制人員根據審批人員意見進行修改完善。只有在主管科室審批人員簽字確認后,方準傳審到其它科室。

    (三)審批意見簽署要求

    1、審批人員(包括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必須親自簽字,不得找人代簽,否則出現一次,罰相關責任人100元。作業規程及施工安全技術措施采取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一旦由于審批不嚴密而導致事故者,將根據劃分的科室負責審批內容與職責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并給予相應處罰。

    2、審批意見由分管副總把關審核,各部門將意見集中到生產技術科(或機電科)歸納分條目列出,并提出整改措施,由編制人負責整改,作業規程審批意見和整改措施由施工單位負責打印,附在作業規程正文前頁。

    3、會審意見統一簽署,統一日期,參加會審人員要簽字。會審完畢的作業規程由總工程師簽字后方可實施,總工程師出差期間可由礦長指定的分管礦領導代簽,總工程師或主管礦長返回工作崗位后2天內應補簽。

    (四)會審時間定為每周二、周五下午進行審批,其余時間原則上不單獨審批作業規程和措施,因特殊原因審批規程或措施要由生產技術科(或機電科)提前通知各單位和編制人。

    (五)會審作業規程時,參審人員不得無故缺席或遲到,遲到一次罰款50元,每缺席一人次罰款100元,若由于單位負責人沒有通知到參加審批人員則罰款由該單位負責人承擔。

    六、本制度適用于濫壩煤礦井下所有的生產單位和施工單位

    七、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第2篇 某煤礦安全生產調度中心管理制度

    調度室主任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負責組織指揮協調全礦的安全生產,認真解決安全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落實公司年、季、月度安全生產計劃。

    2、負責組織每天調度會和每旬生產分析會。

    3、負責解決采掘區隊班匯報問題。

    4、負責組織對本礦生產中出現的安全隱患處理工作。

    5、負責組織指揮事故的搶險工作,依據事故的處理規定程序上報領導和有關部門,并組織事故分析會。

    6、經常深入井下,了解全礦安全動態及生產環境的變化情況,及時匯報和平衡及解決安全生產管理中的問題。

    7、負責傳達上級和礦領導有關安全生產指示,認真貫徹執行請示和回報制度,做到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及時準確。

    8、協助礦長負責本礦重大風險的控制。

    9參加礦組織的安全大檢查及安全生產會議和安全辦公會議。 調度室副主任崗位責任制

    1、在調度主任領導下,負責做好分管的調度業務管理工作。

    2、在班時,要了解上一班生產情況和本班生產計劃及工作重點,掌握礦井生產、運輸、提升、倉存及銷售情況,組織完成生產任務。

    3、掌握全礦安全生產動態,及時平衡協調生產中出現的各種問題,組織好生產事故的處理,保證生產系統的暢通。

    4、掌握重點采掘隊及綜采、綜掘工作面生產技術管理情況,參與推行正規循環作業,解決生產中存在的各種問題。

    5、掌握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及其避災路線,參與礦井災害及重大事故的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工作。

    6、不斷學習新經驗、新技術,更好地為生產和安全服務。7、完成主任交辦的其它工作。

    調度室主任“一通三防”責任

    1、認真貫徹《煤礦安全規程》及有關通風安全方面的政策、法令、通知、決定等。

    2、在瓦斯治理工作中,按照礦上“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工作的統一部署安排,對本部門各專業技術有關瓦斯治理業務負責.

    3、在瓦斯治理工作中,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針、《國有煤礦瓦斯治理規定》、《煤礦安全規程》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并做到在所管業務范圍內,瓦斯治理措施不到位或不落實不組織安排生產。

    4 、參加礦井的采掘設計,安全措施年度計劃的編制及各工作地點作業規程的審查。

    5、 協助有關科室搞好職工安全知識教育,參加全礦周、旬、季安全檢查工作和安全例會。

    6、參與通風事故分析調查和處理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臨時性工作。 調度室工作權限

    1、在組織日常生產過程中,有權制止任何人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并對存在上述“三違”現象的單位和人員進行處罰。

    2、有權召集、參加有關安全生產會議,接到通知的單位人員必須準時參加,對會議做出的決定各單位必須嚴格執行,并將執行情況準時向礦領導匯報。

    3、在組織搶救重大事故時,有權下達緊急命令,調動全礦的一切人力、物力進行搶救。接收命令的單位,必須嚴格執行,全力以赴做好搶救工作。對不服從指揮或不積極行動者,有權通報批評和按規定進行經濟考核,并對情節嚴重者提出行政處理意見。

    4、有權主持或參加年度、月度生產計劃的編審工作。

    5、根據工作需要,有權了解和督察生產計劃、安全措施和領導安排等事項的落實情況,有關單位和人員必須如實報告并提供相關資料。

    6、根據工作需要和領導指示,有權對機關職能科室的業務工作提出相關工作要求。遇有重大或緊急情況有權對上述部門的業務工作進行調整和安排。

    7、有權對不執行調度命令和對調度通知(通報)傳達落實不好的單位和個人,按其情節有權做出處罰決定。

    調度室崗位責任制

    1、負責掌握全礦當班情況,并負責當班生產數據的統計、分析及第二天生產預報工作。

    2、在生產過程中出現事故時,立即報告主管領導并通知有關職能部門,防止事故擴大。

    3、準確無誤計算各種數據的填寫、圖表制作和臺帳填寫。

    4、隨時掌握采掘工作面存在的問題,并及時向有關單位聯系,及時積極解決。

    5、經常深入現場,掌握現場存在的問題。

    6、認真執行業務保安責任制,搞好安全生產工作,制止“三違”現象,并做好記錄。

    7、交接班前搞好室內衛生,各班要注意保持整。

    調度員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前,調度員要填寫交接班記錄。

    2、調度員交接班時,要當面進行,親自交接,不得代轉。

    3、交接時,雙方必須將當班的主要生產、安全情況及存在的問題、注意事項交接清楚,包括未辦完的事情、未落實完的事情、通知、領導最新指示、安排等。

    4、雙方交接清后,在交接班記錄本簽字,做到手對手、口對口,你不來我不走。

    調度員值班制度

    調度值班是組織指揮、協調控制安全生產的核心,實行24小時不間斷值班制度,值班調度員執行8小時工作制,每班1-2人。

    1、調度室擔負著企業生產、安全、經營活動的組織、指揮、監督和控制四大職能,值班調度員要做到“情況明、底數清、信息靈”。

    2、值班調度員必須熟悉全礦各業務部門和下屬區隊的各自職權、業務和分管范圍,熟悉全礦生產經營流程,對與生產、安全、經營活動息息相關的生產和輔助環節的運作程序要了如指掌,并具備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

    3、按照煤礦《三大規程》遵章指揮。

    4、按照作業計劃組織完成班、日生產及設備檢修任務,主動調度,及時協調各生產環節的正常運轉。

    5、掌握礦領導的下井動向,對領導下井過程中提出的問題和工作安排要認真落實,詳細紀錄過程和結果,并及時向有關領導通報辦理進展。

    6、對基層單位匯報的情況,在認真接收的同時要弄清楚并加以分析,在核對無誤的情況下及時處置和向有關領導匯報,要做到不留死角,不主觀臆斷,有理有據。

    7、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值班調度員崗位責任制

    1、在調度主任直接領導下,負責日常生產的調度組織、協調、指揮.

    2、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堅持八小時工作制,嚴格交接班制度,不遲到早退。

    3、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嚴格按照三大規程組織指揮生產,做到令行禁止。對安全生產中出現的重大問題,要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并督促有關部門迅速處理。

    4、按照規定隨時接收工作面的匯報,及時詢問各采掘面的安全生產情況,認真填寫報表、臺帳,做好原始記錄。做到文字清潔整齊,數字準確無誤。

    5、認真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工作,對上級領導下達的有關通知、指示、電文、要做到記錄準確,傳達及時,登記編號,妥善保存。

    6、經常輪流深入井下,深入現場,熟悉了解掌握井上下各主要生產環節的生產過程,掌握第一手資料,并隨時隨地幫助解決生產中的擋手問題,疏通生產渠道,當好領導參謀。

    7、值班調度人員,工作時間必須做到著裝統一,文明上崗。室內嚴禁隨地吐痰、亂扔雜物、飲酒吸煙。

    第3篇 煤礦爆破材料專項安全措施管理制度

    為確保井下采、掘工作面安全使用好炸藥、雷管爆炸物品,特制定我礦2023年爆破器材安全使用專項措施。

    一、火工品運輸安全措施:

    1、運輸火工品的人員需有經過上級公安部門培訓的人員擔任,特殊情況要安排政治可靠、責任心強、熟悉火藥性能的人員負責押運。

    2、嚴禁在火工品附近用煙火和帶電物品。

    3、炸藥、雷管要用箱單獨運送,不得和其它貨物混裝。

    4、運輸火工品的人員在入井前不得在人多地點逗留。

    5、未用完的火工品必須及時的退回到火藥庫中,并辦理退庫手續。

    二、爆破器材的導通編號發放清退制度

    1、雷管在發放前必須要進行導通檢查。

    2、按計劃用量當班發放。

    3、爆破員領取炸藥、雷管時,必須持本人爆破證領取清退單領取。要先登記后發放,庫管員必須堅持“五不發”投制度。

    4、爆破員領取火工品必須有專用工具(藥包、管箱)否則不予以發放。

    5、各單位當班的火工消耗,實際用量要由當班生產班、組長負責簽字,每剩余的火工品,必須當班交庫,嚴禁個人私埋或帶上井上,退交時放炮員和庫管員要當面點清。

    6、庫管員嚴格執行火工品管理制度,按號序搭配發放,放炮員必須服從庫管員的管理。

    7、如用礦車運送火工品時,必須事先通知絞車司機和井上把鉤工,列車行駛速度不得超過2米/秒。

    8、運送火工品時,嚴禁行人。

    三、爆破器材防火警衛制度

    1、庫內消防設施齊全,有滅火器、水源、沙子、水桶、鍬、鎬,庫內通訊設施暢通無阻。

    2、庫管人員要堅守工作崗位,提高警惕,巡視庫區,嚴防壞人破壞。

    3、要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當班情況要向下一班交待清楚。火藥的支出與庫存數字要記入交接班記錄,并要有交接雙方簽字。

    4、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庫區內,上級機關檢查時應有礦有關人員帶領或持保衛部門證明并在外來人員登記本上進行登記,方可入庫。

    5、如發生爆破器材損壞、丟失、被盜,必須及時上報有關部門。

    6、庫管人員禁止穿化纖制服工作,嚴禁任何人帶打火物品、非防爆物品進入存放炸藥、雷管的硐室。

    四、爆破器材貯存保管制度

    1、儲存爆破器材的倉庫和儲存室,必須符合要求,有公安機關核發的 “爆破物品儲存許可證”方可儲存。

    2、井下爆破器材庫要求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儲存(炸藥儲存不得超過三晝夜的需要量,雷管儲存不得超過十晝夜的需要量)或按公安核發的數量儲存。

    3、爆破器材的保管,必須按不同規格、品種分別存放,并掛標志牌,包裝要完整,擺放要整齊、牢固,便于清點庫內物資,禁止存放其它物品。

    4、庫內要保持通風良好,清潔衛生,地面無雜物,庫區無垃圾,保證爆破器材不受潮變質等現象。

    5、庫內嚴禁有老鼠,并有防鼠措施,地板要有木質地板,必須有防靜電措施。

    6、交回入庫的廢舊炸藥雷管(含經導通查出的瞎管)及時交公安部門銷毀。銷毀時應采用爆破方式,嚴禁燃燒、埋藏。

    五、井下爆破安全的一般要求:

    1、爆破作業必須執行 “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制度。并由采煤隊放炮員認真填寫“一炮三檢”記錄及時交通風科。

    2、爆破作業必須編制爆破作業說明書,內容要符合《規程》的要求,爆破必須依照說明書進行爆破作業。

    3、爆破作業的采、掘工作面必須采用濕式打眼和放炮使用水炮泥,放炮前后要灑水和沖洗巷幫,掘進工作面實行放炮噴霧。

    4、特殊情況下爆破作業,必須嚴格執行由礦總工批準的專項措施。

    六、掘進工作面火工品管理專項措施:

    1、放炮工作必須由專門培訓、并持有上崗證的專職放炮員擔任。

    2、領取的炸藥雷管必須分別存放在加鎖的木箱內,木箱必須放在警戒線以外支護完好的安全地點。木箱和放炮器的鑰匙必須由放炮員隨身攜帶。

    3、放炮前必須掩護好電纜、設備等,認真檢查迎頭支架的完好情況,對距迎頭10m范圍內支護進行加固。

    4、裝配引藥必須在頂板完好、支架完整,避開電氣設備和導電體的放炮工作地點附近進行,嚴禁坐在炮藥箱上裝配引藥。裝配引藥數量,以當時當地所需數量為限。

    5、 放炮母線和連接線應符合下列要求:

    (1)煤礦井下爆破母線必須符合標準。

    (2)爆破母線和連接線、電雷管腳線和連接線、腳線和腳線之間的接頭必須相互扭緊并懸掛,不得與軌道、金屬管、金屬網、鋼絲繩、刮板輸送機等導電體接觸。

    (3)爆破母線與電纜、電線、信號線應分別掛在巷道兩側。如果必須掛在同一側,爆破母線必須掛在電纜的下方,并應保持0.3m以上的距離。

    (4)只準采用絕緣母線單回路爆破,嚴禁用軌道、金屬管、金屬網、水或大地等當作回路。

    6、嚴禁邊打眼、邊裝藥,放炮母線和電源線不能處于同一幫,母線必須避開電源線,同時炮泥的充填必須符合要求,水炮泥必須堅持使用,放炮警戒距離:直巷中不得小于75m,拐彎巷道中不得少于50m。

    7、嚴格執行《一炮三檢》、《三人聯鎖》放炮制度,當回風流中沼氣濃度達到1%時嚴禁放炮。

    8、放炮前由班組長指定專人在所有通向放炮地點的巷道設好警戒,放炮前必須由班組長清點人數,確認無誤后,方可下達放炮命令,沒聽到撤離通知前不得離崗。

    9、放炮不響查找原因時,必須把母線從炮機上摘下扭結成短路,隨身攜帶炮機鑰匙,15min后方可由放炮員邊收線邊查找原因。

    10、處理拒爆、殘爆時,必須在班組長指導下進行,并應在當班處理完畢。如果當班未能處理完畢,當班爆破工必須在現場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處理拒爆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由于連線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連線起爆。

    (2)在距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與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裝藥起爆。

    (3)嚴禁用鎬刨或從炮眼中取出原放置在起爆藥卷中的電雷管。不論有無殘余炸藥嚴禁將炮眼殘底繼續加深;嚴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藥;嚴禁用壓風吹出拒爆(殘爆)炮眼。

    (4)處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須詳細檢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電雷管。

    (5)在拒爆處理完畢以前,嚴禁在該地點進行與處理拒爆無 關的工作。

    11、打眼放炮嚴格掌握好炮眼的角度和深度,按規定裝藥,反向裝藥,反向爆破,一次裝藥,分次起爆。

    12、其余事項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中有關<<井下爆破作業部分>>執行。

    七、采煤工作面火工品管理專項措施

    1、放炮員必須經公安機關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無合格證者嚴禁從事放炮作業。

    2、放炮作業必須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煤礦爆破器材管理規定》和《作業規程》,認真執行“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制度。

    3、嚴格執行火工品入箱制度和瞎炮處理制度。

    4、裝藥只能由放炮員進行,其他人員不得從事此項工作。

    5、順槽內運送火工品時雷管由放炮員用專用的箱子攜帶,火藥由其他人員攜帶,不準由一人混裝混運。

    6、裝卸火藥時必須輕拿輕放,嚴禁拋擲和沖擊。

    7、放炮員領取火工品時,領藥票據必須經當班班長、安全員簽字,必須持有本人的放炮證。

    8、當班消耗的火工品要經班長、安全員當面核對簽字后方可退庫,嚴禁個人私自存放,嚴禁把火工品帶到井上。

    **煤礦

    2023年2月

    第4篇 x煤礦班組安全生產聯保互保制度

    一、安全生產互保制度

    1、互保結對子的原則:兩人及以上配合作業形成的安全相互保障責任共同體。

    2、班組必須實行安全互保制,互保對象要明確。

    3、工作前,班組長應根據出勤情況和人員變動情況,明確當天的互保對象,不得遺漏。在每一項工作中,工作人員形成事實上的互保,并履行互保職責。

    4、作業中,互保雙方要對對方人員的安全健康負責,做到四個互相,即:

    (1)互相提醒:發現對方有不安全行為與不安全因素、可能發生意外情況時,要及時提醒糾正,工作中要呼喚應答。

    (2)互相照顧:工作中要根據工作任務、操作對象合理分工,互相關心、互創條件。

    (3)互相監督:工作中要互相監督, 嚴格執行勞動防護用品穿戴標準,嚴格執行安全規程和有關制度。

    (4)互相保證:保證對方安全生產(檢修)作業,不發生人身事故。

    二、安全生產聯保制度

    1、聯保原則:班組各互保對象之間、班組與班組之間,在作業過程中形成的安全聯系保障責任共同體。

    2、聯保的主要內容如下:

    (1)在工作中發現互保對象以外的人員有不安全行為與不安全因素、可能發生意外情況時,要及時提醒糾正,工作中要呼喚應答。

    (2)在工作中對互保對象以外的人員要互相照顧、互相關心、互創條件。

    (3)在工作中與互保對象以外的人員要互相監督,共同嚴格執行勞動防護用品穿戴標準,嚴格執行安全規程和有關制度。

    第5篇 新版煤礦安全舉報制度

    第一條 為了加強群眾監督,鼓勵舉報重大安全生產隱患和違法行為,有利于及時發現并排除隱患,制止和懲處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國務院第446號令)等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其發現的重大安全生產隱患和有關安全生產的違法違規行為向礦調度室和安檢科舉報。舉報電話6000、6001。

    第三條 受理的舉報經調查屬實的,由礦安檢部門依據相關規定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處理,并對舉報有功人員進行保密,防止舉報人受到打擊報復。對舉報人員的獎勵金額依據舉報的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或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的嚴重程度,經安全礦長、礦長批準后給予適當獎勵。

    第四條 舉報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核查屬實的,給予舉報人獎勵

    (一)舉報瓦斯檢查員脫崗、弄虛作假、空班漏檢造成瓦斯超限的直接責任者。

    (二)舉報擅自停風停電、敞開風門不關、損壞通風設施、安全儀器者。

    (三)舉報瓦斯超限不停電、不撤人、強行生產的責任者。

    (四)舉報通風設施、無措施調整通風系統,巷道貫通后不及時調整通風系統,造成大面積瓦斯超限的責任者。

    (五)舉報機電設備失爆或甩掉漏電保護的。

    (六)舉報超前鉆探不按規定施工,超前距不符合礦相關規定的。

    (七)舉報工作面控頂距超過作業規程規定,空頂作業的。

    (八)舉報隱瞞生產安全傷亡事故的。

    (九)舉報違規違法組織生產的。

    (十)舉報其它事故,經礦認定為重大事故隱患或違法違規行為的。

    第五條 礦調度室、安檢科值班人員認真接聽舉報電話并做好記錄,安檢科負責核查、督辦、確認舉報事項,確保每一次舉報得到及時辦理,促進安全生產。

    第六條 舉報人可以采取書信、電話等方式舉報。

    舉報人舉報的事項應當客觀真實,對其提供材料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不得捏造、歪曲事實,不得誣告、陷害他人。

    第七條 多人多次舉報同一事項的,給予實名舉報的最先舉報人一次性獎勵。

    多人聯名舉報同一事項的,獎勵可以平均分配,由第一署名人或者第一署名人書面委托的其他署名人領取。

    舉報人接到領獎通知后,憑舉報人有效證件到安檢科領取獎金,逾期未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第八條 礦相關部門應當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并為其保密。舉報人要求答復的,應當及時將核查處理的結果用適當方式向舉報人反饋,并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對于因舉報人按程序舉報事實屬實,單位或個人對舉報人打擊報復的,由礦保衛嚴肅追究責任。

    第6篇 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特別規定安全舉報制度

    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和安全舉報制度

    一、安全事故特別規定

    第一條 為了及時發現并排除煤礦安全生產隱患,落實煤礦安全生產責任,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發生,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煤礦安全生產。依據《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結合我礦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企業是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全面責任主體。礦屬各單位對分管轄區內預防生產安全事故負主要責任。

    第三條 建立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責任制,監督檢查各單位生產安全事故的情況,及時解決我礦生產安全事故預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各單位落實、執行礦各項措施、責任制度和結合本部門的實際編制實施細則,確保各項工作的落實。

    第四條 安全監察科和礦級領導,對全礦的重大安全生產隱患和違章行為負有檢查和依法、依章規定查處的職責。各單位轄區重大安全生產隱患和違章行為負有檢查、整改落實和自行查處的職責。

    第五條 安全監察科、礦級領導和各單位行政負責人,不履行職責,不及時查處和整改重大安全生產隱患和違法行為的,對直接責任人和主要負責人,礦委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或者開除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條 對特種作業人員應當加強對取得各種證照的日常監督管理,不履行日常監督管理職責的,因丟失、損壞,對主要負責人,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記過、記大過、降級、調職的行政處分或處200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特種作業人員自行離開的,是礦承辦證照的按每證照2000元承擔辦證補償費;

    第七條 凡發生事故單位除按原有規定處罰外;各單位轄區域內1個月內發生1次重傷的,按原有規定處罰;1個月內發生有2次或者2處以上重傷或3次嚴重不安全隱患未整改、沒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單位主要負責人以及負有責任的相關負責人,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記過或記大過的行政處分并處罰300-800元。

    1個月內發生1次1人死亡事故的,依據情節給予記大過或降級的行政處分或處罰1000-2000元;1個月內發生1次2人死亡事故的,依據情節給予降級或撤職的行政處分或處罰2000-3000元;1年內累計發生6次重傷(醫療費一次5萬元以上的)、累計計大過6次、一次2人以上死亡事故的依據情節給予撤職留用或開除的行政處分或處罰3000-5000元;礦級領導按上級的處罰意見執行。本條由礦委會、礦長審定。

    第八條 煤礦的通風、防瓦斯、防水、防火、防煤塵、防冒頂等安全設備、設施和條件應當執行和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有防范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的措施和完善的應急處理預案。

    第九條 要建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和報告制度。由安全礦長每月一次定期組織排查,并將排查情況由安監科每季度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寫出書面報告。報告須經礦長簽字。

    第十條 受到停產整頓時,應當積極制定整改方案,各單位要積極落實整改措施和安全技術規定;及時達到整改恢復生產的條件,努力實現驗收合格。對造成影響不能驗收合格的部門和相關人員,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記過記大過、降級或撤職的行政處分或處罰500-1000元。

    第十一條 要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井下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井下作業人員具有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并建立培訓檔案。未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或者經教育和培訓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下井作業。

    礦級領導、中層管理、代班員及工作員、特種作業由礦長指派到上級指定的資質部門培訓。新工人由安監科進行《入井須知》、《職工手冊》、《規章制度》等基礎培訓;各單位進行《單位制度》、《崗位責任制》、《操作規程》、《作業規程》《 崗位技能》等培訓。建立培訓擋案。要求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安監科及相關單位實施監督檢查。

    第十四條 執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或者煤礦安全監察機構依法下達的執法指令的。對巨不執行《執法指令》,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五條 礦級領導按照國家規定輪流帶班下井,監督檢查各崗位行政、帶班、安監員等特種作業到崗情況以及不安全隱患的并向分管及部門反應,要求及時處理。安監科建立下井登記檔案。按照《礦級領導輪流帶班下井制度》執行。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或者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發現在生產過程中一周內礦級領導沒有按照國家規定帶班下井,或者下井登記檔案虛假的,責令改正,并礦受到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的罰款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礦級領導記大過、降級、辭退的行政處分或300-1000元的處罰。

    第十六條 由礦長負責印刷,安監科負責編寫和免費發放每位職工煤礦《職工安全手冊》。職工交《職工安全手冊》的保管押金30元,離礦時退書退還押金。

    煤礦職工安全手冊應當載明職工的權利、義務,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的情形和應急保護措施、方法以及安全生產隱患和違法行為的舉報電話、受理部門。

    第十七條 本規定由礦委會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釋權歸礦委會。有關細則按《國家總局出臺五個配套辦法貫徹國務院特別規定》中適合我礦部分內容執行。

    二、安全舉報制度

    一、每個員工對礦井的不安全行為或安全隱患沒有及時整改的現象,均有舉報的權利和義務,以便督促礦井安全生產。

    二、安全舉報分為向礦舉報和向上級主管部門舉報,舉報原則按照“先礦后上級的原則”進行。每個員工發現安全隱患或不安全行為,應該先向礦職能部門反映舉報,若職能部門未即使處理整改的,再向礦相關領導反映舉報,若礦也未及時處理整改而繼續生產的,再向上級部門(縣、市、省等安監部門)反映舉報。

    三、舉報事實必須真實可靠,嚴禁偽造事實。舉報手段可以采用當面舉報、書面舉報或電話舉報等。

    四、凡舉報屬實者,按照隱患性質和危害程度給予一定獎勵:向礦職能部門舉報的,按照50~100元/次給予獎勵;向礦主要領導舉報的,按照100~300元給予獎勵;向上級主管部門舉報的,按照300~500元給予獎勵(上級獎勵的除外),具體獎勵金額由各級人員調查后按照舉報內容的性質和危害程度而定。凡舉報不實者,按照調查的情況給予一定的處罰,其標準按照獎勵的標準執行。

    第7篇 煤礦安全生產聯合執法檢查制度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煤礦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政策措施,加大煤礦安全生產執法力度, 嚴厲打擊煤礦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強化煤礦安全監督管理,完善執法機制,為促進我縣煤礦安全生產形勢的穩定好轉,制定本制度。

    一、煤礦安全生產聯合執法工作的主要內容

    1、煤礦企業沒有依法取得安全生產相關證照,非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

    2、新建、改建、擴建煤礦安全生產設施未經有關安全生產監管、監察機構審查批準而擅自投產應依法取締或停產、停業整頓的。煤礦企業存在較大安全隱患不能保證安全生產,或較大安全隱患長期得不到治理應停產、停業整頓或依法關閉的;

    3、重大政治活動、社會活動、重大節假日期間的督查工作;

    4、煤礦違法行為涉及兩個或兩個以上監管部門職能范圍,需要組織聯合執法的;

    5、在煤礦安全執法中,對于單一部門無法解決的重大安全生產問題,需聯合執法的;

    6、針對突發性、緊急性煤礦安全事件需組織聯合執法的;

    7、縣人民政府及煤炭安全監管部門對落實煤礦安全執法決定存在較大問題的。

    二、煤礦安全生產聯合執法組織機構

    1、由縣安監局牽頭,縣公安局、縣國土局、縣經貿局、縣電力局、煤礦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共同參與,組成**縣煤礦安全生產聯合執法領導小組。

    2、煤礦安全聯合執法領導組辦公室設在縣安監局監管一股。負責執法領導組的日常工作,具體承擔聯合執法的組織協調工作。

    三、煤礦安全生產聯合執法工作的要求

    1、各執法部門要認真按照歸口管理和“相互配合、分工協作、職責明確、聯手互動、重拳出擊”的原則,積極配合牽頭部門開展工作,切實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依法嚴肅查處生產經營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2、聯合執法部門要選派政治素質高、作風正派、業務熟練并持有相關執法證件的人員參加聯合執法。必要時邀請縣級以上有關部門和煤礦安全生產專家組成員參加。

    3、聯合執法人員要服從指揮、落實責任、各司其職,嚴格履行執法程序,做到依法行政、規范執法。

    4、在聯合執法行動中,各成員單位要主動配合執法主體單位開展煤礦安全聯合執法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各種理由推諉和回避。

    5、需要開展安全生產聯合執法工作時,執法部門應該在5日前向聯合執法的牽頭部門提出申請,并報聯合執法方案,經牽頭部門審核,在2日內書面回復。由牽頭部門組織的聯合執法,應制訂聯合執法方案。安全生產聯合執法工作完畢后,聯合執法牽頭部門要將工作總結或執法情況及時上報縣政府,并抄送縣政府安委會辦公室。

    **縣安監局煤監股

    2023年3月1日

    第8篇 煤礦安全投入保障制度范本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生產費用(以下簡稱安全費用)投入管理,建立安全生產投入長效機制,不斷完善安全設施,提高安全裝備水平,改善作業環境,保障作業人員安全,根據《關于印發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財企[2022]16號)、《煤礦安全費用管理辦法》(煤礦化工〔2022〕715號)以及《煤礦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安全投入保障制度》的有關規定,結合煤礦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費用的提取

    第二條 煤礦安全費用每月按照原煤實際產量從成本中提取,提取標準為每噸25元,專門用于礦安全生產設備、設施及其它與安全直接相關投入的資金,包括企業申請國債資金補助的項目資金。

    第三章 職責及權限

    第三條 企管科職責:安全費用的牽頭管理部門,具體負責安全費用的年度計劃匯總、上(申)報;負責月度計劃的上報和下達、監督落實;及時建立安全費用管理檔案;負責建立安全費用項目管理臺賬,做到賬目、項目相符;負責安全投入效果評價以及與安全費用相關的其他工作。

    第四條 生產科職責:負責通風、防塵、井下防滅火、防治水、防瓦斯等系統災害治理工程,事故逃生和緊急避難設施的配置,分管范圍內的開展重大危險源和事故隱患評估、監控和整改,安全生產適用新技術、新標準、新工藝的推廣應用以及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等計劃的編制、實施和管理,負責業務范圍內安全費用項目的完成驗收,并建立驗收記錄。

    第五條 機電科職責:負責通風、防瓦斯、防塵、防滅火、防治水、防瓦斯等系統設備改造,供電、運輸設備設施改造和災害治理工程,實施煤礦機械化改造,完善煤礦井下壓風自救、供水施救系統,分管范圍內開展的重大危險源和事故隱患評估、監控和整改,安全生產評價、咨詢,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適用新技術、新標準、新工藝、新裝備的推廣應用,安全設施和特種設備檢測檢驗以及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等的計劃編制、實施和管理,負責業務范圍內安全費用項目的完成驗收,并建立驗收記錄。

    第六條 調度室職責:負責完善煤礦井下監測監控、人員定位、和通信聯絡系統,應急救援技術裝備、設施配置和維護保養,分管范圍內的開展的重大危險源和事故隱患評估、監控和整改,安全生產檢查、評價、咨詢,安全生產適用新技術、新標準、新工藝、新裝備的推廣應用,安全設施及特種設備檢測檢驗以及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等的計劃編制、實施和管理,負責業務范圍內安全費用項目的完成驗收,并建立驗收記錄。

    第七條 安檢科職責:負責安全生產檢查、評價、咨詢,分管范圍內開展重大危險源和事故隱患評估、監控和整改以及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等的計劃編制、實施和管理,負責所有安全生產費用計劃及支出的審核,負責業務范圍內安全費用項目的完成驗收,并建立驗收記錄。

    第八條 保衛科職責:負責地面防滅火設備改造和災害治理工程以及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的計劃編制、實施和管理,負責業務范圍內安全費用項目的完成驗收,并建立驗收記錄。

    第九條 勞資科職責:負責配備和更新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以及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的計劃編制、實施和管理,負責業務范圍內安全費用項目的完成驗收,并建立驗收記錄。

    第十條 培訓辦職責:負責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以及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的計劃編制、實施和管理,負責業務范圍內安全費用項目的完成驗收,并建立驗收記錄。

    第十一條 政工科職責:負責安全生產宣傳以及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的計劃編制、實施和管理,負責業務范圍內安全費用項目的完成驗收,并建立驗收記錄。

    第十二條 財務部職責:負責煤礦安全專項資金的籌措工作,保證安全專款的及時提供;負責安全費用提取、單獨建賬等財務管理工作。

    第十三條 各部門權限

    各部門可依據本部門的職責劃分,有根據安全管理需要進行相關的安全設備、設施購置和改造向礦建議,對計劃批準項目進行實施的權利,礦其他部門應予以配合和支持,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撓、消極配合安全項目的實施。

    第四章 計劃的編制

    第十四條 年度計劃編制

    每年末由礦長主持,生產副礦長、總工程師、安監處長、機電副礦長、經營副礦長、生產科、機電科、調度室、安檢科、供應科、勞資科、培訓辦、保衛科、企管科、政工科參加研究編制年度煤礦安全費用投入計劃,經企管科匯總,安檢科審查、總工程師審核,礦長審批后上報公司。

    第十五條 月度計劃編制

    每月26日中午12點前生產科、機電科、調度室、勞資科、培訓辦、保衛科、政工科、安檢科等責任科室將分管的安全費用項目月度計劃報企管科,計劃中要標明項目工程量和所需資金等內容,企管科匯總編制礦月度安全費用投入計劃,并在當月生產計劃會上進行研究后由各責任科室進行重新修改,企管科再次匯總,經安檢科審查、總工程師審核,礦長審批后于每月30日下午5點前上報公司。

    第五章 安全費用的使用管理

    第十六條 使用范圍

    煤礦安全投入主要用于煤礦安全生產改造和重大隱患治理支出;完善煤礦井下監測監控、人員定位、緊急避險、壓風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聯絡安全避險“六大系統”支出;開展重大危險源和事故隱患評估、監控和整改支出;安全生產檢查、評價、咨詢、標準化建設支出;配備和更新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支出;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支出;安全生產適用新技術、新標準、新工藝、新裝備的推廣應用支出;安全設施及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支出;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第十七條 使用審批程序

    1、礦提取資金全部上交正龍公司財務部;月度需用資金由礦各相關部門提出使用計劃,經企管科匯總后交正龍公司財務部統一向公司提交資金申請報告,公司審批撥款后由礦企管科統一安排在計劃內使用,保證專款專用。

    2、對于單項工程超過50萬元的項目(正常的工作面底板加固除外)、單臺(套)超過20萬元的設備,經礦研究同意后向煤礦公司提出安全資金計劃申請,經煤礦公司有關部門組織技術論證審批通過后,礦相關部門方可組織實施。

    3、對于列入年度安全費用計劃中的項目,除第2項須向煤礦公司單獨申請外,其他計劃內項目,由業務科室在實施前列入月度安全費用計劃,經企管科匯總、安檢科審查、總工程師審核、礦長審批后使用部門按計劃組織實施。

    4、對于年度計劃中未列支項目,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由礦生產、機電等業務部門審核,安檢科審查,總工程師批準,經礦長審批同意后使用部門方可組織實施。

    第十八條 使用管理

    1、在生產過程中,凡列入計劃內的安全費用項目,由礦安檢科負責監督責任部門實施。

    2、單項工程超過50萬元的項目(正常的工作面底板加固除外),作為安全費用重大支出項目納入到安全費用項目管理,項目牽頭單位必須提供設計圖紙、措施方案、工程進度報告、工程驗收報告等資料。企管科每月初將上月項目梳理后反饋至各部門,項目牽頭單位負責每月5日前將上月項目工程驗收報告報至企管科存檔,其余資料(項目設計圖紙、措施方案、工程進度報告等相關資料)自行整理留存。

    3、在本辦法規定的使用范圍內,各責任科室應將安全費用優先用于滿足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以及行業主管部門對礦安全生產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者達到安全生產標準所需的支出。

    4、煤礦提取安全費用實行專戶核算,按規定范圍安排使用。礦安全費用支出以滿足安全生產為原則,不受安全費用提取額的限制,當年計提安全費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費用渠道列支。

    5、對于安全費用中列支的各項支出與生產經營支出容易混淆的費用,一是堅持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原則;二是堅持與安全費用預算相結合的原則;三是堅持分配依據不充分時不計入安全費用的原則。

    第十九條 業務科室對分管項目安全費用支出中的設備、設施、材料及配件的使用情況,進行日常監督檢查,對不按煤礦安全費用投入計劃使用的區隊,除追回不合理使用的設備、設施、材料及配件外,將對其負責人和材料管理人員進行不少于一周的安全強制性培訓學習,對安全費用投入計劃制定不周密,使用、管理和監督不到位的責任科室將視情節輕重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二十條 每月4日17:00前由生產科、機電科、調度室、安檢科、勞資科、培訓辦、保衛科、政工科將分管項目的安全費用計劃完成情況報企管科,企管科于每月6日17:00前將安全費用投入計劃完成情況和財務部核對后編制全礦的月度安全費用計劃完成情況統計報表,經安檢科審查后,報總工程師審核,礦長審批后上報煤礦公司規劃發展部、安監局。

    第二十一條 管理考核

    1、每月4日17:00前由生產科、機電科、調度室、安檢科、勞資科、培訓辦、保衛科、政工科將分管項目的安全費用計劃完成情況報企管科。

    2、每月26日中午12點前生產科、機電科、調度室、勞資科、培訓辦、保衛科、政工科、安檢科等責任科室將分管的安全費用項目月度計劃報企管科。

    3、以上資料各分管部門不按照規定期限上報的,一律按照遲報1分/天在當月內部市場化考核中予以扣減。各分管部門必須保證上報資料的質量,對上報資料不符合要求的,視具體情況給予內部市場化考核1-3分的處罰。

    第六章 其 他

    第二十二條 安全費用作為本礦的安全投資專款專用項目,任何人不得挪用或轉給其它項目。

    第二十三條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第9篇 某煤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1 目的

    為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管理,嚴格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落實和執行,充分發揮安監等業務部門和各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重要作用,狠反“三違”現象,及時發現并督促整改現場存在的問題,消除各類事故隱患,保證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建設項目管理。

    3 安全檢查組織領導

    為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安全生產監督檢查領導小組。

    組 長:主任

    副組長:副主任

    各專業副總工程師及各部室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全管理部,具體負責各類安全監督檢查的組織、協調、統計和考核工作。

    專業組:包含機電、運輸、一通三防等專業。

    4 職責

    4.1 安全管理部負責建設項目安全施工監督檢查和考核工作;監督檢查籌建處各部門、監理公司、各施工單位貫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情況;監督檢查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等。

    4.2 各專業組組長是本專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并執行“誰管理生產,誰負責安全”的原則,抓好本專業、監理單位、各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和考核工作;監督檢查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等。

    5 安全檢查類別和周期

    5.1 安全大檢查

    由副總及以上領導帶隊,每周一天上午9:00在籌建處會議室集中,有籌建處相關人員、監理人員、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參加。

    5.2 專業檢查

    礦建、土建、機電運輸、一通三防、火工品等專業檢查。由各專業副總組織不定期檢查,本專業人員參加。

    5.3 安全管理部和值班人員檢查

    不定期檢查,重點查“三違”現象,(查領導干部下井帶班、地面值班、要害車間、廠房人員在崗情況。

    5.4 安全管理重點檢查

    安全生產的重點工作,抓“三違”現象,查安全管理人員和專業人員帶班在崗情況。

    6 安全檢查重點和內容

    6.1 安全大檢查

    對礦建、土建、機電安裝工程質量,運輸、一通三防安全設施、爆破管理、文明生產、施工人員規范操作、持證上崗情況以及安全技術資料等進行全方位檢查。

    6.2 專業檢查

    礦建、土建、機電運輸、一通三防、火工品管理等專業檢查,重點檢查本專業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和隱患。

    7 安全檢查標準和方式

    7.1 安全檢查標準主要依據煤礦“三大規程”、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有關安全規章制度以及安全技術措施等。

    7.2 安全檢查方式采取“五個結合”即全面檢查與專業檢查相結合、全面檢查與重點檢查相結合、現場檢查與資料檢查相結合、例行檢查與專項檢查相結合、值班檢查與

    安全管理人員查崗相結合。

    7.3 安全大檢查定在每周三午9:00點籌建處會議室集中,處領導、各專業組長、監理單位、施工單位負責人參加,下午3:00安監部門要將大檢查情況在安全例會進行通報,并以“五定表”的形式下發施工單位,施工單位要按照“五定表”(定查出的問題、定責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復查時間,定跟蹤落實人員)的內容認真填寫,安排落實。安監部門和各專業部室對其本專業查出的問題要跟蹤整改,按照“五定表”的時間進行復查,對不能按時整改和整改不力的施工單位要進行處罰,直至隱患排除。安監管理部負責“五定表”分類、下發、匯總,其他檢查以隱患通知單的形式現場落實。

    7.4 對查出的問題和隱患,要嚴格執行檢查、整改、復查簽字落實制度,并堅持“五定”原則(定存在的問題、定責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時間,定跟蹤落實人員),落實處理結果要在籌建處安全生產會上通報。

    7.5 籌建處分管領導、各專業副總、各專業組長對分管范圍內存在問題負責落實并督促整改;安全管理部負責監督檢查各類安全檢查查出問題的落實和整改。

    7.6 安全大檢查查出的問題和隱患,由安全管理部匯總、通報、考核、落實;專業檢查和不定期檢查,由專業副總或部門負責人通報、考核、落實。各類檢查安全管理部要及時匯總、分類、存檔備案;對查出的事故隱患按整改日期復查,實行閉合式管理。

    8 安全檢查考核規定

    8.1 全礦安全大檢查必須由副總及以上領導帶隊,填寫問題落實表,并嚴格“誰檢查,誰簽字”制度,檢查人不簽字一人次罰款50元。

    8.2 各類安全檢查人員,必須按規定的集合地點和時間參加統一分工,有特殊情況須向礦分管領導請假。無故不參加者,按一次50元考核。

    8.3 所有檢查要從嚴從細,如現場有違章、安全隱患沒有查出,被上級領導發現,每處對檢查人員罰款100元。

    8.4 參加檢查人員要堅持原則,敢于動真,對查出的問題,該罰款的必須嚴格按規定進行考核罰款,否則對檢查人員給予處罰。

    8.5 施工現場工程質量低劣或存在不安全隱患,檢查人員要依據各專業考核標準給予處罰,并落實整改時間。

    8.6 現場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和問題,檢查人員有權停止作業,并依據各專業考核標準給予考核。

    8.7 嚴格安全問責制度,因檢查人員作風漂浮,責任心不強,有安全隱患不能發現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有關檢查人員責任。

    8.8 各類安全檢查,對上次檢查出的問題也要同時進行復查,發現沒有按規定期限和要求整改的,從嚴從重處理。

    8.9 各類檢查的問題落實表,經施工單位簽字落實后,必須按規定時間報安全管理部一份,否則對檢查人員罰款50元。

    8.10 對各類安全檢查問題落實表,安全管理部設專人保管存檔,并做好統計、上報工作,否則,對負責人每次罰款50元。

    第10篇 某煤礦雜散電流安全管理制度

    1、對所有架空線、拉線及絕緣瓷瓶進行定期清潔,提高絕緣,盡量能減小雜散電流。

    2、運輸隊設專人檢查井下運輸大巷鋼軌的連接情況,確保連接良好。軌道接縫處的電阻值及整條運輸線鋼軌的電阻值不超過規定值。

    3、所有與大巷架空線無聯系的各井筒、繞道、盤區及采區工作面的全部軌道與靠軌道線作電源回路的軌道間隙至少設兩個絕緣點,絕緣點之間的距離大于一列車長度,各絕緣點標注清楚,并設專人定期檢查,確保絕緣良好。

    4、井下各處接地電阻檢測按規定定期進行,有詳細記錄,確保各處接線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

    5、所有存放雷管、炸藥的地方附近,不得有電氣設備及接地裝置,以防雜散電流誤引爆雷管。

    6、井下嚴禁使用高絕緣器材,將可能產生靜電的設備、器材進行接地,使靜電及時良好釋放,不形成聚集,工作人員禁止穿高絕緣工作服。

    第11篇 煤礦風筒工安全操作流程規章制度

    煤礦風筒工的安全隱患的主要時作業的地點支護的不完好,運輸巷道中設備運轉時作業及風筒上積塵超限與登高作業保護措施不全等。下面泰迪風筒的小編就為大家詳細介紹,風筒工的安全技術操作規范。

    一、適用范圍

    第1條本操作規程適用于風筒工。

    第2條風筒工應擔負以下工作:

    1.負責所管轄區域內風筒的安裝、維護、拆除、回收等工作。

    2.配合通風管理人員做好井下風筒檢查考核工作。

    二、

    主要危險源

    1.作業地點支護不完好。

    2.登高作業保護措施不全。

    3.運輸巷道中設備運轉時作業。

    4.風筒上積塵超限。

    三、上崗條件

    第3條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第4條風筒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識:

    1.掌握《煤礦安全規程》對局部通風和局部通風機開停的有關規定。

    2.掌握風筒安裝、使用的有關規定和技術要求。

    3.熟悉所分管區域掘進工作面的情況。

    4.了解有關煤礦瓦斯、煤塵爆炸的知識。

    5.了解井下各種氣體超限的危害及預防知識。

    四、正常操作

    第11條井下風筒的安裝、維護和拆除:

    1.風筒吊掛“平、直、緊、穩”,安裝位置能避免車刮,炮崩。逢環必掛,鐵風筒每節吊掛點不少于兩處,每節風筒末端兩側的掛鉤應用鐵絲系在巷道幫壁上。

    2.風筒之間接口嚴密。膠質風筒要用雙反邊接頭或三環接頭,插接時要順接,無反接頭。

    3.使用膠質風筒時,局部通風機和膠質風筒之間要有硬質過渡節。局部通風機和硬質過渡節的接頭處要加墊圈,上緊螺絲;硬質過渡節與膠質風筒套接合處用鐵絲箍緊。

    4.風筒的直徑要保證一致,如果不一致,需要使用過渡節連接。應先大后小,不準花接。

    5.經常檢查井下風筒,如有破口及時修補。

    6.風筒在拐彎處要設彎頭,不準拐死彎。

    7.斜巷和立井掘進時,導風筒接頭、風筒都要綁扎牢固。

    8.更換風筒時,不得隨意停開局部通風機。

    9.巷道掘進完工后,應及時把風筒全部拆除,并裝車運至井上,進行沖洗、曬干和修補。

    10.拆除風筒時,由里往外依次拆除。

    第12條地面修補風筒:

    1.風筒上井后,首先刷洗、曬干,檢查風筒損壞情況,根據情況分別處理。

    2.修補風筒時,根據破口大小裁剪補丁,補丁以圓形為好;補丁壓邊應大于破口尺寸20mm以上。為防止補丁補后翹邊,補丁邊應裁成斜面。補丁和破口應刷凈至露出膠質風筒本色,晾干后才能涂上膠漿進行粘合。補丁粘合后應用木手錘砸實,使其粘合嚴密,保證不漏風。最后涂上滑石粉。

    3.風筒上的吊環應齊全,吊環間距應保證風筒吊掛平直,兩端鐵圈要縫牢。如果需要加長風筒時,風筒之間壓邊粘合的寬度為200mm。

    4.修補好的風筒妥善保存,存放的風筒每季度晾曬1次。

    5.制作彎頭及過渡節時,根據風筒的形狀和直徑制作,要注意平直。過渡節長度不小于2m。

    6.晾曬、沖洗、清掃風筒時要戴口罩。風筒必須在晾干或吹干后方能粘補。

    7.修補后的舊風筒,應按規格尺寸分別存放在指定地點,并做好標志,以便取用。

    8.裝卸風筒時應注意安全,防止鐵絲劃手、扎腳和碰傷眼睛。

    第13條安裝、拆除風筒時的注意事項:

    1.應注意運行車輛。

    2.跨帶式輸送機、刮板輸送機運轉時,必須先同輸送機司機聯系好,必要時可暫停輸送機,以保證作業安全。

    3.登高作業時要設臺架,工作時要站穩;在電機車運行的巷道中吊掛風筒時,要設安全警戒,嚴防被電車刮、撞。

    第14條地面修補風筒時的注意事項:

    1.稀釋劑、膠水必須存放在單獨房間內,嚴禁煙火。

    2.風筒修理室內禁止使用火爐取暖。

    3.風筒修理室內應備有滅火器材,做好防火工作。

    五、操作準備

    第10條入井前帶足必要的工具和材料,熟悉分管區域的風筒直徑、長度、巷道掘進速度及貫通日期等情況。

    六、安全規定

    第5條在作業前必須進行危險源辨識,作業過程中必須執行“手指口述”。

    第6條風筒工在作業過程中必須佩戴防塵口罩。

    第7條在巷道中有提放車作業時,必須待提放車作業結束且與絞車司機聯系確認后方可作業;在膠輪車運輸巷道中作業時,必須有專人監護。

    第8條風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離,必須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保證工作面有足夠的風量。風筒拐彎處要設拐彎風筒,不準拐死彎。

    第9條風筒管理要做到“五不讓”:即不讓風筒落后工作面的距離超過作業規程規定、不讓風筒脫節破裂、不讓別人改變風筒的位置和方向、不讓風筒堵塞、不讓風筒浸在水中。

    七、收尾工作

    第15條井下安裝、維護風筒工作結束后,認真檢查確認質量,整理好工具,方可離開工作地點。

    第16條地面修補風筒工作結束后,要將修補、晾干后的風筒折疊好存放在指定地點,并將現場清理干凈。

    相關文章推薦:礦用緩沖床的作用

    第12篇 煤礦安全生產技術信息化管理制度

    總則

    為規范信息化建設的管理>,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實現科學化、精細化、標準化管理,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特制訂本規定。

    管理范圍

    信息化建設管理范圍為:安全技術信息化管理。

    設備使用與管理

    1、使用單位操作人員要做好日常維護工作,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操作,否則造成軟硬件損壞的要對操作人員及單位負責人進行處罰。

    2、操作人員應對計算機能熟練操作,對單位使用的應用程序要熟練掌握,嚴格按程序進行操作。對不能進行相關操作的,由技術人員負責培訓,以達到熟練操作。

    3、各單位操作人員未經許可不準增刪硬盤上的應用軟件和系統軟件,不準對應用軟件的配置進行變更,違者罰款100元。

    4、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計算機的各項設置,如:計算機名、網絡ip地址、計算機管理員密碼、登陸方式等,造成計算機不能訪問網絡資源的,對其罰款200元,情節嚴重、給與開除。

    5、計算機上不得存放有破壞本礦計算機網絡正常運行的軟件,如:黑客程序、帶病毒的文件、電影文件等,不得傳播非法文字及圖片、視頻資料,一經發現罰款200元,并無條件刪除。不得私自拆卸計算機及外設備,更不能私自更換計算機硬件,如有違法者,以更換硬件價值的2倍處罰責任人。

    6、技術人員定期對煤礦 計算機系統進行檢查和病毒防范等工作,保持電腦正常運行,對值班人員進行技術培訓。

    7、任何人不得因私挪用本礦信息設備和網絡資源,更不能破壞計算機網絡設備,對于有破壞的,以其價值的2倍賠償。

    8、礦局域網安裝有防火墻和瑞星網絡殺毒軟件,任何單位不得刪除、卸載、關閉其安裝在計算機上的網絡殺毒軟件,如果發現軟件出錯或不能正常運行,及時通知公司人員,進行修復或重新安裝。

    9、不得在計算機旁堆放雜物,保持計算機正常通風散熱,不得隨意擺放信息設備,沒有特殊情況不得更換計算機位置。違者對其罰款100元。

    10、計算機使用者必需經常清潔主機、顯示器、鍵盤,以保持計算機的清潔衛生。發現處罰值班人員1次處罰100元。

    11、操作人員工作時間離開計算機10分鐘以上每次罰款50元。

    12、遇到煤礦監控系統異常不及時匯報的,對其處罰50元。

    煤礦安全技術審批制度和管理辦法(十二篇)

    為加強礦井技術基礎工作,規范安全技術審批行為,實現礦井安全技術的編制、審批,流程化、規范化、標準化,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礦井實際情況,制定本制
    推薦度:
    點擊下載文檔文檔為doc格式

    推薦專題

    相關煤礦信息

    • 煤礦機電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八篇)
    • 煤礦機電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八篇)100人關注

      為加強設備管理,嚴格執行設備管理制度,管好、用好、維修好各種機電設備,確保安全生產和設備的正常運行與經濟管理相結合的原則,為提高鑫源公司的經濟效益,特制定本管 ...[更多]

    • 某某煤礦安全檢查制度(十一篇)
    • 某某煤礦安全檢查制度(十一篇)97人關注

      某煤礦安全檢查制度(一)日常性檢查制度1、采、掘、開工作面必須有安全員、瓦斯檢查員不間斷進行動態檢查,由安全科統一管理。一般情況下采取巡回檢查制度,特殊時 ...[更多]

    • 煤礦安全停送電制度(十二篇)
    • 煤礦安全停送電制度(十二篇)96人關注

      1、凡需停電時,由申請單位填寫停電申請單,提前報請調度室批準,按批準時間作業,超過計劃時間或因停送電造成事故者,應嚴格追查。2、停電工作必須有專人進行,停電 ...[更多]

    • 煤礦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制度(十二篇)
    • 煤礦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制度(十二篇)93人關注

      為了進一步明確禹舉明煤礦安全費用的使用范圍,合理安排安全投入的比例分配,改善礦井安全生產條件,規范安全費用的管理,本著“專款專用,自提自用”的原則,保證礦安全費 ...[更多]

    • 煤礦安全監控系統維護制度(十二篇)
    • 煤礦安全監控系統維護制度(十二篇)92人關注

      1、對監控室內的所有通訊設備和井下、地面及本礦各監控系統的設備維護保養工作。2、對礦上下監控設備進行檢查、維修。3、認真做好監控設施的日常維護工作,保證通 ...[更多]

    • 煤礦安全信息管理制度(十二篇)
    • 煤礦安全信息管理制度(十二篇)89人關注

      為發揮員工安全管理中的作用,傾聽員工對安全管理的建議和要求,形成群策群力的安全監督網絡,進一步加強現場安全管理,及時整改生產過程中的各類隱患,超前預防重大事故 ...[更多]

    • k煤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四篇)
    • k煤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四篇)89人關注

      1.3.1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范井工一礦消防安全管理,防止火災危害,保障職工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公私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