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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業安全防護用品管理制度(十二篇)

    發布時間:2025-08-28 07:01:24 查看人數:20

    企業安全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第1篇 企業安全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規范施工現場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檢驗、發放、使用和報廢,保障職工能使用合格、符合要求的勞動防護用品,消除因勞動防護用品引發的安全隱患和安全事故,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勞動防護用品分為一般勞動防護用品和特種勞動防護用品。本辦法中的勞動防護用品指特種勞動防護用品中的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范圍內的新建、擴建、改建工程的勞動防護用品管理。

    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

    第四條 公司物資和安全部門應按《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生產企業名錄》對供應單位的資格進行認定。對現使用及新購的勞動防護用品的供應單位宜從《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生產企業名錄》中選擇。

    第五條 由于地方政府的特別指定等原因,致使勞動保護用品未在《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生產企業名錄》中,由項目部向公司指定的供應商采購。

    第六條 項目開工前,項目安全部門編制項目勞動防護用品需用計劃,報項目經理審核、批準,項目物資部門按計劃采購。

    第七條 各勞務和專業分包進場后應將本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需用計劃報項目部。

    第八條 物資部門應通過供貨合同約定勞動防護用品的產品質量和驗收要求。具體包括:規格、型號、等級、品名、驗收準則和方法。

    第九條 未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應作好標識并清退出場。驗收的辦法包括:查驗質量合格證明和質量檢驗報告;通過外觀檢查實物質量;按規定抽樣復試。

    第十條 項目應按以上規定的采購程序采購勞動防護用品。對不按規定采購安全防護用品的責任人員,視情況給予進行經濟和行政處罰。

    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

    第十一條 勞動防護用品由項目部統一采購和發放,各勞務和專業分包單位不得獨自采購和發放。

    第十二條 項目部和各勞務、專業分包單位不得以貨幣或其他物品替代應當發放的勞動防護用品。

    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

    第十三條 工人領取勞動防護用品后,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按規定正確佩戴和使用,做到“三會”:會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可靠性;會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會正確維護保養勞動防護用品。

    第十四條 工人應按照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對其防護功能進行必要的檢查。

    第十五條 應在性能范圍內使用勞動防護用品,不得超極限使用;不得使用未經國家指定、未經檢測部門認可或經檢測達不到標準要求的產品;不能隨便代替,更不能以次充好。

    第十六條 對不按規定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的工人,可視情況進行經濟處罰或解除勞務合同。

    第十七條 項目安全部門應做好勞動防護用品的定期檢查和檢測,建立勞動防護用品的檢查和檢測記錄。

    勞動防護用品的更換與報廢

    第十八條 從生產之日起,塑料帽不超過兩年半;玻璃鋼(維綸鋼)橡膠帽不超過三年半。公司安全部門對到期的安全帽,要進行抽查測試,合格后方可繼續使用,以后每年抽驗一次,抽驗不合格則該批安全帽即報廢。

    第十九條 安全帶使用兩年后,應按批量購入情況,抽驗一次。使用頻繁的繩,要經常做外觀檢查,發現異常時,應立即更換新繩。帶子使用期為3~5年,發現異常應提前報廢。

    第二十條 安全網從生產之日起,超過2年者,應按2‰抽樣,不足1000張時抽樣2張進行沖擊試驗。對使用中的安全網,應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并及時清理網上落物污染,當受到較大沖擊后應及時更換。

    第2篇 企業公司員工高處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企業(公司)員工高處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高處作業安全管理,減少高處墜落事故的發生,確保員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及相關方的高處作業安全管理。

    第二章高處作業的定義與分類

    第三條本制度所指高處作業是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位置有可能墜落的作業。高處作業分為一般高處作業和特殊高處作業兩類。

    (一)在作業基準面2米(含2米)以上30米以下(不含30米)的,稱為一般高處作業;

    (二)符合以下情況的高處作業為特殊高處作業;

    在作業基準面30米(含30米)以上的高處作業、高溫或低溫、雨雪天氣、夜間、接近或接觸帶電體、無立足點或無牢靠立足點、突發災害搶救、有限空間內等環境進行的高空作業及在排放有毒、有害氣體和粉塵超出允許濃度的場所進行的高處作業。

    第三章高處作業審批

    第四條高處作業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高處作業安全技術標準》。進行高處作業需向生產辦提出申請,由安全管理人員負責辦理《登高作業許可證》,一般高處作業由生產辦審批,特殊高處作業由實業公司安全環保部進行檢查確認后,公司主管安全領導負責審批。未辦理作業票,嚴禁作業。

    第四章高處作業的安全措施

    第五條凡是墜落高度在2米以上(含2米)的作業,均稱為高處作業,高度雖不足2米,但作業地段的下面是坡度大于45°的斜坡,附近有坑、井、有轉動設備或堆放容易傷人的物品,工作條件特殊(風雪天氣),有機械震動的地方,在有毒氣體存在的房內工作時,均應按高處作業的規定執行。

    第六條在進行高處作業時,作業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戴好安全帽,作業現場必須設置安全護梯或安全網(強度合格)等防護設施,遇有六級以上大風、暴雨或雷電天氣時,應停止高處作業。

    第七條高處作業的人員必須經安全教育合格,并熟悉現場環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對患有職業禁忌證和年老體弱、疲勞過度、視力不準及酒后等人員不準進行高處作業。

    第八條進行高處作業的人員一般不應交叉作業,凡因工作需要,必須交叉作業時,要設安全網、防護碰等安全設施,否則不準作業。

    第九條高處拆除工作,必須提前作好方案,并落實到人。

    第十條鋪設易折、易碎、薄型屋面建筑材料(石棉瓦、石膏板、薄木板等)時,必須有保證施工安全的措施。

    第十一條高處作業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須裝入工具袋,上下時手中不得拿物件,且必須從指定的路線上下,禁止從上往下或從下往上拋扔工具、物體或雜物等,不得將易滾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腳手架上,工作完畢時應及時將各種工具、零部件等清理干凈,防止墜落傷人,上下輸送大型物件時,必須使用可靠的起吊設備。

    第十二條進行高處作業前,應檢查腳手架、跳板等上面是否有水、泥、冰等,如果有,要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當結冰、積雪嚴重而無法清除時,應停止高處作業。

    第十三條在易散發有毒有害氣體的房上部及塔頂上作業時,要設專人監護,發現有毒有害氣體泄漏時,應立急停止工作,工作人員馬上撤離現場。

    第十四條高處作業地點應與架空電線保持規定的安全距離,距普通電線1米以上,距普通高壓線2.5米以上,并要防止運輸的導體材料觸碰電線。

    第十五條高處作業所用的腳手架,必須符合《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的規定。

    第十六條高處作業必須設專人監護。

    第十七條夜間高處作業應有充足的照明。

    第十八條進入有限空間進行高處作業,在辦理《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票》后,辦理特殊高處作業票。

    第五章高處作業相關人員的職責

    第十九條高處作業相關人員的職責

    (一)作業負責人職責:負責按規定辦理高處作業票,制定安全措施并監督實施,組織安排作業人員,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確保作業安全;

    (二)作業人員職責:應遵守高處作業安管理標準,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保護用具,認真執行安全措施,在安全措施不完善或沒有辦理有效作業票時應拒絕高處業;

    (三)監護人職責:負責確認作業安全措施和執行應急預案,遇有危險情況時命令停止作業;高處作業過程中不得離開作業現場;監督作業人員按規定完成作業,及時糾正違章行為;

    (四)作業所在生產車間負責職責:會同作業負責人檢查落實現場作業安全措施,確保作業場所符合高處作業安全規定;

    (五)生產辦職責:負責監督檢查高處作業安全措施的落實,簽發高處作業票。

    (六)其他簽字領導的職責:對特殊高處作業安全措施的組織、安排、作業負總則。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相關規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由安全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第3篇 某建筑企業機械及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機械及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1、購置

    機械、工器具的采購應選擇有質量保證體系、有生產許可證的供貨方產品,并符合環境保護、職業健康安全有關規定。

    2、驗收

    2.1、機械設備驗收按物資管理辦法執行,噪聲和廢氣排放符合環境保護有關規定。

    2.2、工器具驗收除表面檢查外,受力工器具按dl5009.2-2004《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進行額定負荷的1.25倍通過性拉力試驗,經試驗合格并標識后才發給施工單位使用。

    2.3、計量器具經過檢定合格,登記入帳后方可使用。

    3、使用與維護

    3.1 機械、工器具的使用應遵循的基本原則:

    3.1.1、操作或使用人員應經過培訓并熟悉機械、工器具的使用方法;

    3.1.2、使用前應對機械、工器具進行檢查和必要的保養工作;

    3.1.3、使用時嚴格按照該機特性和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作業;

    3.1.4、保養、維修、調整等作業時應停機(切斷電源和其他動力源)后進行;

    3.1.5 使用后應做好清潔保養、防雨防潮以及回歸保管等工作。

    3.1.6、各種機械設備、工器具的使用按《機械設備安全操作規程匯編》有關規定執行。

    3.1.7、機械在使用時,如有指定的指揮人員,操作人員必須聽從指揮人員的指揮;指揮人員必須熟悉施工方案、機械性能和使用要求,事先應向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明確指揮信號,正確指揮。對違反機械性能、操作規程和可能引起危險造成事故的,操作人員有權拒絕執行。

    3.1.8、機械操作人員,在機械運轉中,不得打鬧、閑談、吃零食,不得酒后開機,不能擅離工作崗位,隨時注意和檢查機械各部件的運轉情況,發現異常現象應及時停機處理。如發現機械存在影響安全方面的缺陷并不能立即排除時,應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

    3.1.9、機械的安全防護裝置應齊備。凡安全防護裝置不全或已損壞的應停用,安全防護裝置恢復完善后方可使用。

    3.1.10、每臺機械應在醒目位置貼掛簡潔明了的安全操作規程,說明該機的主要操作程序和安全注意事項以及負責人姓名。

    3.1.11、機械使用的各種燃料、潤滑油料、能源、替換設備配件、消耗材料必須符合技術標準要求,電壓等級必須符合銘牌規定,防止機械事故發生。

    3.1.12、實行租賃管理的企業,應在租賃管理規定中規定租賃各方對機械安全管理工作方面的職責。

    3.1.13、加強對工器具的安全檢查,發現有安全隱患工器具及時分離識別,按重大危險源管理方案有關規定處理。

    3.1.14、工器具在使用前應檢查有無裂紋、變形,轉動部分是否靈活,安全裝置是否合乎規定。工器具在使用中,必須嚴格按工具標定的安全許可負荷使用,不能以小代大,必須符合施工生產工藝要求。對鋼絲繩的管理,應嚴格執行鋼絲繩報廢技術標準。

    3.1.15、機械、工器具倉庫應做好保管、周轉和維修保養工作。對機械、工器具應有進出庫制度、記錄、臺帳齊全。庫內應按新機械、完好機械和待修機械分別排放整齊;機械庫應保持干燥和通風,要清潔衛生,有防火設施,并有足夠照明。

    3.1.16、施工現場在用機械停機位置應高于地面,保證機械不致土埋水淹;凡不能集中使用和保管的機械,應做到上蓋下墊,防止風吹雨淋、土埋水淹使機械損壞和配件丟失。

    3.1.17、施工現場各種機械的電源箱必須安全有效,接地線必須牢固可靠,各種電氣開關上的保險必須符合要求。

    3.1.18、施工現場較長時間不用的機械,不能退還公司機具庫的,應停放在現場設置的停機場或停機庫中,均應明確保管負責人,定期進行檢查保養,并根據情況采取必要的防盜、防火、防潮等安全措施。

    3.1.19、各種輪胎機械以及機動車輛,長期封存停用的,必須充足氣壓,必要時采取架空墊起,防止輪胎損壞并拆掉電瓶。各種長期停用機械必須斷開電源,鎖好電源、電氣箱,放凈油箱內的油料,重要附屬裝置或配件應拆下另外存放保管。

    4、檢查監督

    4.1公司工程部、物資部每年進行一次機械、工器具大檢查,各施工單位每半年進行一次機械、工器具檢查。機械數量較多的可分期分批進行,但對每臺機械的檢查每年不少于一次,對查出的各種缺陷應即時整改。

    4.2機械設備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

    4.2.1落實機械管理責任制情況;

    4.2.2機械的各種行程限位裝置(或壓力、溫度、轉速等限止裝置);

    4.2.3機械轉動部分的安全防護罩、殼等;

    4.2.4防飛濺的擋板或罩、蓋等;

    4.2.5緊固件的緊固情況,調整部件的調整情況;

    4.2.6電源箱、電氣絕緣、保險、接地、繼電保護及其他電氣保護裝置情況,要求安裝漏電保護器;

    4.2.7防腐保護情況;該機特性應有的其他安全防護裝置。

    4.2.8工程部有權不定時對機械、工器具使用進行安全檢查、監督。

    5、事故處理

    機械發生事故,要按'三不放過'的原則認真進行事故分析和處理。

    第4篇 企業內部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1目的: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增強安全意識;遵章守紀,持續改進,保障健康安全”的方針,提高員工安全意識,減少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2.1公司全體員工(包括新員工、合同工、臨時工);

    2.2外來人員(外單位來公司業務聯系、施工、培訓、學習等);

    2.3轉崗、頂崗、脫崗人員。

    3職責:

    3.1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新員工、臨時工入廠一級安全教育;

    3.2綜合管理部負責協助人力資源部進行一級安全教育;識別、計劃并組織實施專項、日常安全培訓教育;

    3.3行政部協助人力資源部進行一級安全教育;識別、計劃并組織實施消防、保衛、交通運輸培訓教育;

    3.4各生產單位負責對新員工進行二級安全教育;協助人力資源部、綜合管理部、行政部進行安全培訓教育;識別、計劃、組織進行本單位安全培訓教育;

    3.5各生產班組負責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協助上級部門實施各種安全培訓教育工作;

    3.6財務部負責保障教育資金的落實。

    4內容:

    4.1入企業教育

    4.1.1一級安全教育

    由人力資源部組織綜合管理部、行政部對新入廠員工進行一級安全教育,教育內容包括: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制度、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公司安全生產特點、相關事故分析、安全注意事項以及職業衛生防護知識等,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分配到單位。培訓時間不少于24學時。

    4.1.2二級安全教育

    由各單位第一負責人負責,教育內容包括:廠安全生產制度、生產特點、工藝流程、主要設備的性能、安全技術規程、相關事故教訓、安全防護設施、勞動保護用品使用等,并經考試合格,方可分配到工段、班組。培訓時間不少于24學時。

    4.1.3三級安全教育

    由班組長(工段長)負責,教育內容包括:崗位生產任務、特點、主要生產設施結構原理、操作注意事項、崗位責任制、崗位安全操作規程、預防措施、相關事故案例、安全設施裝置、工(器)具、個人防護用品(器具)消防器材等,并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培訓時間不少于8學時。

    4.2特種作業教育

    4.2.1由綜合管理部組織特種作業培訓。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gb5306-)的要求進行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取得特種作業證后,方可從事特種作業。

    4.2.2特種作業人員須按各業務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的期限組織復審。

    4.3危險化學品運輸、押運人員教育培訓

    從事危險化學品運輸的駕駛員、押運人員必須進行有關安全培訓,經所在地設區的交通部門考核合格,取得上崗證后方可上崗作業。

    4.4變更培訓

    各單位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新產品投產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規程,對崗位作業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門教育,考試合格后,方可獨立作業。

    4.5事故教育

    凡發生重大事故和惡性未遂事故后,公司要及時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現場教育,吸取教訓,防止類似事故重復發生。

    4.6大修或關鍵、重點部位檢修前教育

    各單位在大修或關鍵、重點部位檢修前,各單位要組織并實施相關人員的專門安全教育。綜合管理部進行監督檢查。

    4.7轉崗、頂崗、脫崗人員教育培訓

    員工轉崗、干部頂崗以及脫離崗位6個月以上者,必須由廠、班組進行相關內容的安全教育培訓,并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4.8外來人員培訓

    4.6.1外來施工人員必須經綜合管理部和行政部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公司生產特點、相關制度、相關規定、安全注意事項、事故應急救援等內容,并經考試合格方可發放入廠證。

    4.6.2外來參觀、學習、業務聯系人員,須由相關單位進行相關安全制度、規定廠及注意事項培訓教育。

    4.9日常安全教育

    4.9.1綜合管理部協助公司安委會制定并實施公司級日常安全教育,教育對象包括公司級、廠級領導及安全員,教育內容包括:國家政策法規、公司安全文件、規章制度、典型案例討論及其他相關內容。

    4.9.2各單位組織制定本單位日常安全教育、班組安全學習計劃,班組安全學習每月不少于一次,班組所有人員必須參加,教育內容包括:國家政策法規、公司安全文件、規章制度、廠安全規章制度、典型案例等相關內容。

    4.9.3公司各級管理人員要定期參加班組安全學習,綜合管理部和生產廠安全管理部門要定期檢查班組安全活動情況,在活動記錄上簽字。

    4.9.4公司安全培訓是全員培訓,任何人缺席均需進行補培訓。

    4.10安全培訓教育管理

    4.10.1公司各部門要建立從業人員培訓教育檔案,記錄培訓時間、內容和考核結果。

    4.10.2公司、各單位要根據生產需要,確定培訓目標,指定培訓計劃并實施,培訓計劃變更要有記錄。

    4.10各部門要對培訓教育方式和效果進行評價,確定是否達到培訓目的。

    第5篇 港口企業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產職責

    一)班組長安全生產職責

    1、經常對本組工人進行安全生產教育。

    2、督促職工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各種安全生產制度。

    3、教育職工正確地使用個人防護用品。

    4、檢查和維護本組的安全設備。

    5、發現生產中有不安全情況的時候要及時報告。

    6、參加事故的分析和研究、協助領導落實防止事故的措施。

    7、對新工人進行安全教育,并指定熟練工人帶領,在未熟練前不得單獨操作。

    二)機電科安全生產職責

    1、 負責機械、電氣、起重、鍋爐,受壓容器等設備的安全管理,保證安全附件齊全,靈敏、有效。按照安全技術規范定期進行檢查和檢驗,使全部設備保持良好狀態。

    2、保證新投產設備,包括內制設備符合安全技術要求,并負責組織投產使用前的鑒定、驗收。

    3、安排聯系對機械、電氣、起重設備等的檢驗發證。

    4、制訂貫徹與公司有關的安全規程,參與由設備問題造成的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5、對有關安全設備、手提電動工具,檢測儀器、儀表的質量維修、管理、使用進行監督。

    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特種設備管理制度

    1. 凡從事特殊設備的作業人員,需經勞動部門培訓,考試合格,持有操作證方可作業。

    2. 分管設備部門對起重機械、各種特殊設備的使用,應按照勞動部門的規定定期檢測,合格后方可使用。平時作業,安全附件必須齊全,靈敏可靠,上機前檢查,動力轉動防護裝置,須牢固可靠。

    3. 電、氧、乙炔焊氣瓶應按規定放置,保持間距、按章操作。

    4. 分管部門對各種內燃和動力機械,應按規定大、中、小和正常的維護保養。

    5. 對機械發生故障,必須查明原因,及時匯報,不得帶病作業。

    6. 對各種特殊設備,管理部門應做好運行和修理記載,以便掌握設備使用情況。

    二)安全教育制度

    1. 經常性地組織學習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上級指示精神,不斷學習本崗位的操作規程及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制度,提高每個員工的安全意識,做到“三不傷害”。職能部門組織每年1~2次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術的講課。

    2. 對新工人和新調動工種的人員,及到廠的臨時工、合同工,培訓和實習人員,堅持三級安全教育工作者,教育人員做好教育記錄。

    3. 人事部門應配合三級安全教育,凡新工人及“四工”人員進單位,應通知安全職能部門進行安全教育。部門和班組也要進行教育。

    4. 對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應經專門培訓,經勞動部門考核合格,持證方可作業。

    5. 公司根據不同時間的實際情況,利用多樣形式的安全會議(職工大會、部門會議、班前班后會)。黑板報、通訊、簡報、事故現場分析會、廣播來廣泛進行安全宣傳教育。

    三)安全檢查制度

    1. 每一次公司安全檢查,應由公司領導參加,職能部門協同有關專業人員參加。

    2. 公司每月不定期檢查一次,部門每旬檢查一次,班組每天都要檢查。

    3. 檢查中應嚴肅認真,不走過場,并根據生產情況、天氣變化或生產中的薄弱環節,有重點的確定檢查目標。

    4. 對檢查出的隱患,逐條整理,落實有關部門整改,有的整改項目確有一定難度,由公司領導研究。但要落實有關部門做好臨時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

    5. 對隱患整改項目,各部門應按職能部門的整改通知書整改。執行好回應職能部門,可整改,而未落實整改的扣部門獎金。

    6. 職能部門應做好檢查出的事故隱患登記和整改通知書的送收,做到心中有數。

    第6篇 餐飲企業的安全制度

    一、簡介

    根據資料報導,每年在食品服務業有數十萬件的職業事故發生,每一位受傷的人員平均有35個工作日不能工作。因為這些傷害,公司必須付出高額的醫療及賠償費用。這個數字,提醒我們應該要重視安全。但是重視安全更重要的理由不僅僅是為節約費用,更因為我們有責任要照顧員工與顧客的健康與安全。因為我們深深了解:如果員工及顧客在門店收到傷害,所造成的影響,除了個人所承受的痛苦外,也會影響公司及門店的聲譽。這樣的結果,不是任何金錢可以彌補的。

    二、管理組的職責

    任何對顧客或員工造成傷害的情況,我們都歸類成“不安全狀況”,身為一名門店管理人員,你的主要任務:

    1、?隨時訓練并提醒服務員,執行正確的安全操作程序,請記住:沒有任何工作重要到需要以不安全的方法來完成

    2、?發現并制止任何不安全的情況

    3、?不允許任何員工在未收正式訓練前操作設備

    4、?自己以身作則,在任何時間,正確無誤的執行安全的操作標準

    三、意外事件的預防

    為了達到安全的目標,門店應建立檢查記錄,每月定期檢查下列各項目及區域是否有任何會發生危險情況的可能性

    1、?食品儲藏及冷藏區域

    2、?食品烹調及調理區域

    3、?煤氣

    4、?室內區域--用餐區,廁所,走道及樓梯

    5、?電器設備及接頭

    6、?外圍區域--人行道,戶外垃圾箱

    7、?醫藥箱

    8、?防火設備

    9、?防火計劃

    檢查結果應交由門店經理評估,并針對缺點舉行管理組會議,立即擬訂改善行動執行改善。

    注意事項:

    應記錄所注意到的危險情況,并采取立即改善行動,如果無法立即完全改善,則應采用過度期措施,以減少發生意外的機會

    檢查記錄應予追蹤,直至已徹底消除危害原因為止

    指派員工從事較具危險可能性的工作時,例如登高清理燈具、燈罩等,應事先給予安全建議,并督導執行避免發生危險

    四、意外傷害的原因及解決方案

    意外總是一些基本原因而造成的,當我們針對以下傷害進行分析時,通常即可發現造成意外傷害的基本原因及響應解決方案

    意外事件???????? 基本原因????????? 解決方案

    顧客/員工滑到? * 地面積水或油膩???? *大廳及工作區域要保

    持清潔、干燥????????????????????????????????? *未及時處理????? * 使用“地板潮濕”牌

    l?地面有雜物??????? *在打烊期間盡量維持

    地面不油膩,不積水

    l?地磚松動????????? *在較滑的地方放墊子

    *要求員工穿防滑鞋

    熱水/熱油/蒸汽? *速度太快?????????? *在訓練及追蹤時,必須

    燙傷??????????????????????????????? 對服務員強調正確的

    程序而不是速度

    熱氣皿燙傷???? *速度太快?????????? *加強督導在搬運熱器皿時,手必須干燥不油膩且使用干燥的抹布

    肌肉扭傷???? *缺乏正確搬運重物的????? *加強宣傳安全搬運

    常識或獨立搬運過重?????? 的方法及訓練

    的貨物????????????????? *搬重物時用腿的力量,不要用腰部力量

    銳物割傷???? *設備有尖銳的邊角??????? *一發現設備有銳利

    邊緣盡快找廠商維

    修,并告知員工

    *門店內碎玻璃垃圾??????? *妥善處理玻璃,并

    未妥善處理????????????? 不在門店內留存玻璃

    *工具定位不良??????????? *妥善定位工具,決不能放在清洗區及其四周

    第7篇 化工企業外來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1.1、加強對供應商的管理,確保采購的原料、包裝材料、勞動保護用品及設備、零部件等符合相關要求,從源頭上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和控制。

    1.2、加強對為本公司承運貨物的運輸車輛的安全管理、減少因運輸問題對本公司造成的危害。

    1.3、為加強外來人員(包括政府工作人員、外來參訪者、外包工程施工人員、土建工程工作人員)進入公司生產區的管理,確保安全。

    2、 管理職責

    相關方管理由以下部門負責:生產部、供應部、行政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3、管理程序

    3.1、供應商的管理

    3.1.1、 供應商必須有相關的資質證明,且有穩定的供貨能力。

    3.1.2、公司應與合格供方簽訂采購合同,采購合同中除應有一般的采購信息和標準要求外,還應增加安全管理要求的條款。

    3.1.3、 供應部建立合格供方檔案,每年一次識別與采購有關的風險。

    3.1.4、供應部每年對供應商進行一次評價,并形成記錄歸入供應部原材料合格供方檔案中。

    3.1.5、供應部在對供應商跟蹤過程中發現的不符合項,應聯系供應商,要求供應商限期整改,對不落實整改措施的應取消其供貨資格。

    3.1.6、經考核評價,供應商各方面都達標的,特別是質量和安全生產管理及售后服務較好的供應商予以繼續保持合作關系,并列入下年度合格供方名單。

    3.2、貨物運輸的管理

    3.2.1、凡承擔本公司貨物運輸的貨運公司或個人必須具有相關的資質證明和道路運輸許可證。

    3.2.2、經預審合格的運輸公司或個人須與本公司簽訂承運合同,并在承運前對相關人員培訓本企業產品相關知識,以便了解本企業產品的性能和運輸及裝卸過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項及應急措施等。

    3.2.3、銷售部及倉庫管理人員對運輸公司的作業過程和人員行為進行監督,如發現有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應及時限令其進行整改,并跟蹤檢查,對安全措施不予落實的,應取消其承運資格。

    3.2.4、為確保運輸公司或個人的安全管理符合本企業的要求,公司每年對運輸公司或個人進行評價和考核,對評價結果合格的才考慮繼續合作。

    3.2.5、對合格的運輸公司或個人應建立名錄,完善檔案,作為下一年的合格運輸方。

    3.3、外包工程與外來人員安全管理

    3.3.1、各類外包合同中,必須訂有明確具體的安全內容和要求。

    3.3.2、外包單位人員進入生產區作業前,須由負責外包部門及外包單位負責人對其進行以安全方面的規章制度、管理規定等為主要內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規定進行登記。

    3.3.3、我公司與外包單位屬于甲方、乙方關系,按有關規定,乙方在施工中發生事故,責任自負。

    3.3.4、外來人員進入生產區必須遵守本公司各項有關規定。

    3.3.5、 外包單位工作時間按我公司作息制度執行,如果要提早或推遲下班,經安全保衛部門同意。

    3.3.6、外來人員中的電焊工、電工、管子工等特殊工種必須持證操作,其他專業工種也要有合格的業務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礎知識,普工、雜工等一律不得從事技術性的工作。

    3.3.7、外包單位在場區施工,運輸行車路線必須按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執行,時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0公里。

    3.3.8、從事起重、吊裝、搬運作業時,外包單位要設有安全監護人和明顯的安全標志,嚴禁利用公司管道、電桿、機電設備和建筑物等作為吊裝錨點。

    3.3.9、外包單位所用的木工圓鋸等噪音設備,不能超過九十分貝,以免影響正常的生產和工作。

    3.3.10、? 外包單位沒有安全防護裝置機電設備,不得在生產區使用。

    3.3.11、 外包單位使用本公司電源時,必須事先向公司負責外包部門提出申請,再由外包部門按照規定辦理,不得自行其事。

    3.3.12、? 外包單位的露天機電設備,使用后必須及時切斷電源,并有封管措施。

    3.3.13、 嚴禁非焊工動火、焊接工具不得轉借無合格證人員使用。

    3.3.14、氣焊工的乙炔瓶、氧氣瓶、明火點三者之間的距離,電焊作業的二次線、接地線搭掛,都必須符合安全操作規程規定。

    3.3.15、外包單位焊工動火和其它明火使用時,須按本公司制度規定辦理動火手續。

    3.3.16、外包單位人員須進入容器(包括坑、釜、井、貯槽)作業時,必須嚴格執行化工部四十一條禁令中進入容器設備的八個必須,作好各項安全防范工作,報經行政部批準后,方可入內工作。

    3.3.17、外包單位人員進行高空、起重吊裝、動土打樁等危險性較大的作業時,須報行政部門審批,經批準后方可進行作業。

    3.3.18、施工現場的各種防護設施,如護欄、設備預留口的蓋板、跳板、安全網繩、地溝、電葫蘆、樓梯、操作臺板等,未經本公司行政部門同意,不得移動或拆除。

    3.3.19、 外包工程施工過程中,如遇與合同不同處或合同中難以包括的具體問題須經雙方妥善商定有關安全注意事項后,方可進行。

    3.3.20、外來人員在作業中,不準將化工原料桶隨意拿來當腳手架,以免中毒、爆炸。多工種上下層交叉作業要采取可靠的安全兼顧措施,以防發生事故。

    3.3.21、外包單位人員在施工過程中,要注意保證施工現場道路和通道暢通。每項施工作業完后,必須及時清理現場,否則不予辦理工程結算。

    3.3.22、外來人員要遵守本公司禁煙制度,違反者按本公司制度處理。

    3.3.23、外包人員在裝卸化工原料及氣瓶時,須作到輕放輕卸、文明裝卸,嚴格遵照“危險貨物運輸規則”。

    3.3.24、外來人員未經有關負責人同意,不得隨意進入與作業無關的生產區域,不準動用生產工具、原料、設備、車輛、設施等。

    3.3.25、因外包單位人員在生產區引起事故而造成的我公司各項損失及其后果,全部責任應由外包單位負責。

    3.3.26、本公司對外包單位及施工人員負責監督管理。

    3.3.27、 外來人員進入生產區發生事故進行急診或須用救護車輛時,我公司有關部門應大力支持。

    第8篇 建筑企業安全責任制度范本

    建筑工程企業安全責任制度范本

    一、公司總經理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公司總經理是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負責人,必須把安全生產工作提到首要議事日程。

    (二)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保證安全技術措施經費和其它安全措施經費的投入。

    (三)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四)督促、檢查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五)組織制定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六)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主持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

    二、安全生產副經理

    (一)在總經理領導下,在施工生產過程中,對國家財產和職工安全健康負主要責任,從組織、管理、指揮、協調生產方面負領導責任。

    (二)每月組織召開安全生產專業會議,分析安全生產狀態,總結經驗教訓,制定防范措施,研究解決安全、防火、交通、工業衛生、環境保護、文明施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三)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負責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和文明施工工作,組織安全競賽活動,總結推廣好的典型,對安全生產有突出貢獻者,給予表揚和獎勵。

    (四)負責組織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檢查和文明施工檢查,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和遵章守紀教育、新工人三級教育、特殊工種上崗前的培訓取證教育等各項教育工作。

    (五)組織重大傷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分析,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和上報。

    (六)審批工程項目質量計劃和參加其施工組織設計、專項安全技術方案審定,對安全措施進行審核。

    (七)按權限組織調查、分析、處理傷亡事故,重大險情隱患,指定整改措施并負責實施。

    三、公司總工程師

    (一)對本企業的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在技術上負全面領導責任。

    (二)認真貫徹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定、文件和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檢查執行情況。

    (三)負責審批工程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在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時,必須審查安全技術措施的適應性和可行性,并督促貫徹執行。

    (四)在檢查施工和生產的技術工作的同時,負責安全技術檢查、指導工作。及時解決生產中的安全技術問題,對主管的職能部門,進行安全責任制教育,并檢查執行情況。

    (五)組織工程技術人員和有關部門對勞動保護工作、消除粉塵、噪聲、改善勞動條件的項目的實施措施,并督促檢查取得實效。

    六、參與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組織技術力量對重大事故發生的原因進行分析,提出技術鑒定意見和改進措施。

    四、技術負責人

    (一)協助項目經理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有關規定和制度,對項目的安全技術負直接責任。

    (二)根據生產規模,組織或參加一般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根據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向單項工程負責人、工長及有關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并督促檢查其實施情況,主持編制項目部冬季雨期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三)負責組織職工學習有關安全技術規程和規章制度。

    (四)參加工傷事故的調查分析,制定 技術措施。

    (五)組織有關人員研究改進機具、設備,消除粉塵噪聲,改善勞動條件。

    (六)參與施工現場搭設的腳手架、龍門架、安全網、安裝的電器、機械等安全保護裝置的驗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七)參加項目部的安全檢查,負責對施工班組或職工進行安全技術教育,督促生產班組及時解決查出來的事故隱患。

    (八)推廣采用新技術、新工藝和合理化建議時,都要會同安全部門制定安全技術措施,無保證安全措施項目,一律不得采納和推行。

    (九)參加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和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進行事故簽定,提出改進措施。

    (十)在制定科技發展規劃時,要有職業安全、衛生的內容,要積極引進和推廣職業安全衛生新技術。

    (十一)負責組織制定和修訂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十二)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時,同時制定安全技術措施。

    五、項目經理

    (一)落實本公司制定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規章制度。

    (二)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根據工程的特點組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

    (四)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五)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六)對爆破措施、防火措施以及建筑防火進行安全審核。

    (七)經常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檢查工作,制定消防、易燃易爆、劇毒品等崗位的管理制度和考核辦法,并督促貫徹執行。

    (八)負責督促檢查消防器材的配備使用及爆破人員工作情況。

    (九)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并征求施工管理部意見。

    (十)參加重大傷亡事故、交通和火災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六、施工管理部

    (一)根據公司規定的安全管理部門工張職責,對本部門、本系統的工張全面負責,并保證分工明確,使各項職責落實到具體管理崗位。

    (二)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張的方針、政策和上級有關條例、規定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三)根據公司的具體情況,組織起草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批準后組織貫徹、實施。

    (四)組織編制公司年度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計劃及措施,經批準貫徹、實施,并對實施情況金鑫監督檢查。

    (五)定期組織公司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工作及本部門管理工作的檢查和考核工作,按時向主管經理匯報工作。

    (六)負責組織重傷及以上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和上報。

    (七)主持部門內的日常工作,制定每月的具體工作計劃,組織每月的安全生產例會,研究總結提高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八)負責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教育活動,總結、交流和推廣安全生產經驗。

    (九)負責組織進行對現場環境保護工作的監督檢查,協調外部關系。

    (十)負責組織對安全設施進行監督檢查和鑒定勞動保護用品;負責制定勞動保護用品的配備標準,并對其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十一)負責本系統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配合其它部門定期組織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取證工作和其它安全教育工作。

    (十二)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制訂公司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與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并對其執行情況予以監督。

    (十三)負責制定年度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計劃及措施,并組織實施;負責公司貫徹執行安全法規,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培訓、監督、檢查與考核管理。

    (十四)參與審核公司安全技術方案與措施,監督檢查安全技術方案與措施的執行情況;推進安全技術進步,參與公司投資項目的新建、購置、更新、改造的技術經濟分析與論證。

    (十五)負責監督檢查公司現場各類機械設備(包括鍋爐、壓力容器和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六)負責安全檢查工作,對查出的事故隱患,限期解決,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遇有嚴重險情有權暫停生產,并令作業人員先撤離危險區域,事后向領導匯報。

    (十六)負責組織公司重傷及以上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及上報,及時向公司勞動管理部門進行情況通報;負責公司的安全統計工作;負責辦理工傷人員醫療費用報銷審批簽字手續,裁決安全生產糾紛。

    (十七)負責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安全活動,總結交流腿哦光安全生產經驗。

    (十八)負責公司安全管理人員的業務管理與培訓,指導下級安全人員的工作,掌握安全生產動態,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

    (十九)負責公司安全生產技術培訓、考試、考核、辦理安全生產證件。

    (二十)負責現場環境保護、噪聲防治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二十一)做好安全設施、勞保用品的鑒定和監督、檢查工作。

    (二十二)管理公司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獎勵基金,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獎勵。

    (二十三)參加公司勞動醫務鑒定委員會工作。

    (二十四)編制職工培訓計劃,必須包括安全培訓教育計劃,并負責解決教育經費。

    (二十五)負責將年度安全技術措施項目列入各級年度施工生產計劃并安排實施。

    (二十六)做好新工人的入廠培訓及三級安全教育工作。

    (二十七)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七、專職安全員

    (一)努力學習和掌握各種安全生產業務技術知識,不斷提高業務水平,作好本職工作。

    (二)經常深入基層,了解各單位的施工和生產情況,指導和協助基層專業人員的工作。深入現場檢查、督促工作人員,嚴格執行安全規程和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制止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遇有嚴重險情,有權暫停,并報告領導處理。

    (三)對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負責做好記錄,總結和簽發事故隱患通知書等工作。

    (四)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應當立即處理;認真調查研究,及時總結經驗,協助領導貫徹和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和安全措施,改進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五)不能處理的,應及時報告單位負責人。

    (六)檢查及處理情況應做好記錄。

    (七)協助經理配合有關部門,共同做好對新工人教育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工作。完成經理交辦的其它工作。

    八、項目部安全員

    (一)認真貫徹執行各級政府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條例標準、方針、政策及本公司在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方面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參加項目部安全措施的制定工作,使施工項目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達到標準化、規范化。

    (二)對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并做好公司月、季度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評比記錄入檔。

    (三)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應當立即處理,參加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領導小組會議,組織好施工班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并作好教育記錄入檔。

    (四)不能處理的,應及時報告單位負責人。

    (五)檢查及處理情況應記錄在案。

    (六)安全員對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負有責任,有權拒絕不安全的生產指令,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的直接責任者,有權進行批評教育和罰款,并作好懲罰記錄入檔。

    (七)協助項目經理、施工隊長及有關班組長等對腳手架、模板工程、龍門架(井字架)、塔吊、施工用電、施工機械、“三寶”及“四口”防護,進行檢查驗收工作,作好合格交驗簽字手續,并作好檢查驗收記錄入檔。

    (八)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標語,安全生產標志牌,各種機械設備安全操作規章的編制與實施,負責各種安全設施和安全防護用品的檢查試驗,維修保養和登記工作,保證施工現場的安全設施工作正常,安全有效。

    (九)施工現場發生傷亡事故后,協助工程處長,施工隊長保護好施工現場,積極組織搶救傷員及財產,排除險情;及時上報,協助事故調查工作,并作好事故的詳細記錄入檔。

    九、材料設備部

    (一) 認真執行、模范遵守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領導本組安全作業,對本班組生產的安全負責。

    (二) 班前要對所使用的機具、設備、防護用品及作業環境進行安全檢查,發現的問題解決后,才能使用和作業。

    (二) 在生產過程中,要經常注意檢查施工現場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發現隱患及時解決,不能解決的要立即報請上級采取措施,保證安全方可繼續作業。

    (三) 發生工傷事故,要立即報告,并保護現場,作好記錄,組織本組人員分析事故原因,從中吸取教訓,改進工張。

    (四) 組織本班組安全生產競賽和評比,及時表揚好人好事,學習推廣安全生產的獻技 經驗。

    (五) 定期組織對各種機械設備、電氣設備、車輛的安全檢查,對不符合安全技術規程、標準的不準使用,應采取措施,消除隱患。

    (六) 做好鍋爐等壓力容器的工作,隨時能夠提供技術資料,,并組織司爐工培訓工作。

    (七) 組織設備大、中、小修時要簽定安全協議,落實安全措施,根據現場情況設置安全通道和臨時圍欄。

    (八) 負責組織對各種機手技術培訓和技術考核,對考試合格者簽發合格證,嚴格執行專人專機制。

    十、財務部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充分發揮財務在安全生產方面的職能作用,提高我公司安全生產的管理水平,預防傷亡事故的發生,使我公司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上臺階

    ,上水平,盡快實現標準化,規范化。

    (二)按照上級規定,公司每年按竣工工程決算造價中直接費的0.6%提取。財務科按規定提取資金存入專項帳戶科目,做到專款專用,有計劃、有步驟地增強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使其達到標準化,規范化。

    (三)在計劃安排使用資金時,優先安排投入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方面的資金。

    (四)按有關規定,保證勞動防護用品,防暑降溫等費用的開支,同時實行財務監督。

    (五)確保安全教育經費的開支,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用。

    (六)凡因工傷發生的一切費用,必須有醫院證明,施工管理部簽署意見后方能報銷。

    十一、綜合辦公室

    (一)、認真貫徹執行各級政府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法規、方針、政策,充分發揮職代會在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方面的作用,提高我公司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預防事故的發生,使我公司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上臺階、上水平,盡快實現安全生產標準化、規范化。

    (二)、貫徹領導與群眾相結合的管理原則,充分發動群眾,依靠群眾,并及時總結和推廣先進經驗,解決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做到事事有著落,條條有落實,真正體現到廣大職工在安全生產中的作用和當家作主的權力。

    (三)、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建持行政領導和職工監督相結合,落實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落實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令,強化安全生產管理,實現安全生產的目標。

    (四)、要教育職工聽從指揮,服從領導,自覺遵守安全生產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熱愛本職工作,積極參加安全生產的各種活動,努力提高安全生產的業務技能,搞好安全生產。

    (五)、認真做好女工的五期保護,即孕期、產期、哺乳期、經期、更年期,適當分配工作。

    (六)事故發生后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幫助組織搶救傷員及財產,排除險情,協助搞好事故調查工作,對事故處理提出意見,協助主管處理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并監督事故整改“四不放過”的落實情況。

    十二、班組長

    (一)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程、規定和制度,對所管的工程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二)組織實施安全技術措施,向班組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并監督班組實施情況。

    (三)經常檢查施工現場安全設施,不違章指揮,發現隱患及時消除,堅持文明施工。

    (四)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堅持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工作,組織工人學習安全操作規程,教育工人不違章作業,督促班組開好班前教育會。

    (五)發生工傷事故立即上報,保護現場,參加調查處理。

    十三、班組兼職安全員

    (一)班組兼職安全員在專職安全員的領導下,協助班組長開展安全工作,在安全生產中以身作則,起模范帶頭作用。

    (二)配合班組長,經常組織本班組人員學習操作規程和新工人的入廠安全教育工作。

    (三)協助班組長,堅持執行每日班前安全活動,開展無事故競賽活動,并作好記錄。

    (四)教育督促本班組人員正確使用安全設備及個人防護用品,并在生產中隨時檢查執行情況。

    (五)檢查和維護班組的安全設施,作好作業現場安全狀況自檢工作,發現生產中有不安全因素應及時處理并報告。

    十四、生產工人

    (一)努力學習勞動衛生和安全生產知識,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作到不違章作業。

    (二)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服從領導聽從指揮。

    (三)愛護并正確使用生產設備、防護設施和防護用品。

    (四)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制止他人違章作業,發現危險征兆,主動采取措施或請有關專業人員解決,并向負責人匯報。

    (五)積極參加安全生產活動,提出合理化建議,揭漏批評安全生產工作中的缺點和問題。

    第9篇 化工企業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 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臨時用電及合格制度、職責要求及《廠區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的管理。

    本制度不適用于公司固定用電作業場所。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制度的引用而成為本制度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勵根據本制度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制度。

    jgj 46-2005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

    gb/t 13869 《用電安全導則》

    gb 50052 《供配電系統設計規范》

    gb 50194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范》

    3、 術語和定義

    本制度采用下列術語和定義。

    3.1 、低壓 low voltage

    交流額定電壓在1 kv及以下的電壓。

    3.2、 高壓 high voltage

    交流額定電壓在1 kv以上的電壓。

    3.3、 安全了變壓器 safety isolating transformer

    為安全特低電壓電路提供電源的隔離變壓器。

    它的輸入繞組與輸出繞組在電氣上至少由相當于雙重絕緣或加強絕緣的絕緣隔離開來。

    它是專門為配電電路、工具或其他設備提供安全特低電壓而設計的。

    3.4、 開關箱 switch bo*

    末級配電裝置的通稱,亦可兼作用電設備的控制裝置。

    3.5、 外露可導電部分 e*posed conductive part

    電氣設備的能觸及的可導電部分。它在正常情況下不帶電,但在故障情況下可能帶電。

    3.6、 人工接地體 manual grounding

    人工埋入地中的接地體。

    3.7、外電線路 external circuit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工程配電線路以外的電力線路。

    4 、臨時用電作業危害識別

    4.1、臨時用電作業前,針對作業內容進行危害識別,制定相應的作業程序及安全措施;

    4.2、將安全措施填入“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內。

    5 、臨時用電作業要求

    1.1、為加強臨時用電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觸電、火災、爆炸及各類電氣事故的發生,促進建設事業發展,特制定本規定。

    1.2、本規定適用范圍為各單位正式運行電源上所接的一切臨時電源。

    1.3、在正式運行的電源上所接的一切臨時用電,應辦理“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

    1.4、 在運行的生產裝置、罐區和具有火災爆炸危險場所內一般不允許接臨時電源。確屬裝置生產、檢修施工需要時,在辦理“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的同時,按規定辦理“用火作業許可證”。

    6 、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辦理程序

    6.1、本企業內部單位(以廠為單位)的臨時用電,由用電單位持“施工作業單”、“特種作業(電工)操作證”到電檢車間辦理“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

    6.2、本企業以外單位所需臨時用電,必須由用電單位向企業機動部門提出臨時用電申請,由機動部門批轉電檢車間組織實施。施工單位負責人持“施工作業單”、“特種作業(電工)操作證”到電檢車間辦理“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

    6.3、在用火管理范圍內的臨時用電,用電單位必須先辦理施工地點及電源箱處的“用火作業許可證”,然后再申辦“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

    6.4、電檢車間負責人應對作業程序及安全措施進行確認后簽發“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

    6.5、臨時用電主要安全措施和其他補充安全措施,由供電執行人負責確認簽字;

    6.6、施工單位負責人應向施工作業人員進行作業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

    6.7、作業完工后,施工單位應及時通知供電單位停電,施工單位拆除臨時用電線路,并由供電執行人組織施工單位對現場進行驗收,合格后分別在“完工驗收”一欄簽名。

    7、 臨時用電作業安全措施

    7.1、有自備電源的施工和檢修隊伍,自備電源不應接入公用電網;

    7.2、安裝臨時用電線路的電檢作業人員,應持有“特種作業(電工)操作證”;

    7.3、臨時用電設備和線路應按供電電壓等級和容量正確使用,所用的電檢元件應符合國家規范標準要求,臨時用電電源施工、安裝應嚴格執行電檢施工安裝規范,并接地良好;

    7.3.1、安裝臨時線路人員持有電工作業操作證;

    7.3.2、在防爆場所使用的臨時電源,電氣元件和線路應達到相應的防爆等級要求;

    7.3.3、臨時用電的單相和混用線路采用五線制;

    7.3.4、臨時用電線路架空高度在裝置內不低于2.5m,道路不低于5m;

    7.3.5、臨時用電線路架空進線不得采用裸線,不得在樹上或腳手架上設。

    7.3.6、暗管埋設及地下電纜線路設有“走向標志”和安全標志,電纜埋深大于0.7m;

    7.3.7、現場臨時用電配電盤、箱應由防雨措施。

    7.3.8、臨時用電設施,應安裝符合規范要求的漏電保護器,移動工具、手持工具、應一機一閘一保護。

    7.3.9、用電設備、線路容量、負荷符合要求。

    7.4、供電單位應進行每天兩次的巡回檢查,建立檢查記錄和隱患問題處理通知單,確保臨時供電設施完好。對存在重大隱患和發生威脅安全的緊急情況時,供電單位有權緊急停電處理;

    7.5、臨時用電單位應嚴格遵守臨時用電規定,不得變更地點和工作內容,禁止任意增加用電負荷或私自向其他單位轉供電。

    8、 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的管理

    8.1、“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臨時用電申請表”是臨時用電作業的依據,不得涂改、不得代簽,如確需修改時,應經簽發人在修改內容處簽字確認;

    8.2、“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一式三聯,第一聯由簽發人留存,第二聯由臨時用電單位持有,第三聯上交行政部門保管。

    8.3、在非用火管理范圍內的“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有效期限為一個作業周期;

    8.4、在用火管理范圍內的“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有效期限必須與“用火作業許可證”有效期限一致;

    8.5、“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保存期為一年。

    9、 管理職責

    9.1、各單位電檢管理部門負責臨時用電歸口管理;

    9.2、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單位臨時用電的安全監督;

    9.3、供電單位負責其管轄范圍內的臨時用電的審批;

    9.4、施工單位負責所接臨時用電的現場運行、設備維護、安全監護和管理。

    第10篇 企業安全生產事故管理制度

    企業(公司)安全生產事故管理制度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做好事故的報告、統計、上報和調查處理工作,及時準確在掌握安全生產事故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事故報告。

    發生輕傷、重傷、死亡和重大傷亡事故,要保護好現場,由傷者本人或現場有關人員立即將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和原因報告車間負責人,由車間負責人上報相關部門和企業負責人,由企業報上及時報上級安監部門和企業主管部門。

    2、事故的調查處理。

    (1)事故發生后,要立即對傷者組織搶救。

    (2)要保護好事故現場。對事故現場必須做好圍欄和標志,派專人看護,使被破壞的物件、碎片、殘留物、致傷人的位置等保持原樣,不準移動或沖刷清洗。

    (3)事故發生后,重傷以下的事故由企業負責調查處理。死亡和重大事故由企業上報,由上級安監部門組成調查組進行處理。

    (4)事故的調查處理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一是勘察事故現場。查清受害人或肇事者工作時間、工作內容、作業程序、作業時的動作或位置、致傷物體,并拍攝事故現場。二是查清受害人和肇事人的有關情況。查清受害人和肇事人姓名、性別、年齡、文化程度、工種、技術等級、從事本工種的時間、接受教育情況和發生事故原因,對證人的口述材料要認真考證其真實程度,并責成寫出書面材料。三是查清單位的規章制度、安全技術交底、及措施的落實情況。

    (5)、寫出事故調查報告。找出原因,分清責任,吸取教訓,采取預防措施,對事故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3、安全生產事故統計

    (1)各部門安全生產事故的月報表必須及時準確。

    (2)由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向上級安監部門和企業主管部門報送每月的安全生產事故情況。

    (3)安全生產事故的統計報表必須按照要求進行統計上報,不得隱瞞、虛報、遲報或拖延不報。

    第11篇 化工企業安全檢維修管理制度

    1 目的和范圍

    為保證生產設施的運行、檢維修、拆除和報廢過程的安全,確保企業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應于公司內所有生產設施的運行、檢維修、拆除和報廢管理。

    2 編制依據

    依據《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規范(試行)》制定本制度。

    3 職責

    3.1 生產部負責對生產設施運行、檢維修、拆除和報廢方面的安全管理。

    3.2 使用部門對分管的生產設施要嚴格遵循操作規程,認真檢查生產設施運行中的動態指標是否符合要求,保證生產設施的運行安全。

    3.3 生產設施的檢維修由生產設施的“包機”維修部門負責。檢修項目負責人應對檢修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并指定專人負責整個檢維修作業過程的安全工作。

    3.4 生產設施的拆除和報廢,由設備處和拆除部門負責。設備處和拆除部門負責人應對拆除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并指定專人負責整個報廢、拆除過程的安全工作。

    3.5 管理部負責對該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抽查。

    4 控制程序

    4.1 生產設施的安全管理

    4.1.1 生產設施使用部門負責設備的管理與維護

    4.1.1.1 車間設備主任每天進行生產設施安全運行檢查,并認真填寫崗位設備巡回檢查表。

    4.1.1.2 維修工每天進行巡檢,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解決,并認真填寫崗位設備巡回檢查表。

    4.1.1.3 操作工嚴格按照崗位作業指導書操作設備,加強日常維護保養,認真填寫設備運行記錄表及崗位設備巡回檢查表。

    4.1.2 設備處對生產設施的管理與監督

    4.1.2 .1 日常檢查:設備處巡檢人員每天對生產設施進行認真巡檢,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并認真填寫崗位設備巡回檢查表。

    4.1.2 .2 對主要生產設施的檢查:設備處巡檢人員每周一次對主要生產設施進行重點檢查,檢查內容包括生產設施的壓力、溫度、聲音、振動、油壓、油溫、油位、電流、電壓及軸承潤滑點、防腐保溫、主要泄漏點等,如發現問題,同操作人員、維修人員一同會診處理。

    4.1.3 生產設施隱患的處理

    4.1.3 .1 設備處根據查出的生產設施隱患,下發隱患整改通知單,詳細

    說明存在的問題,整改意見及期限。

    4.1.3 .2 生產設施使用部門在接到設備處下發的隱患整改通知單后要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整改,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實到人,整改完成后將整改情況返回設備處。

    4.1.3.3 隱患整改通知單返回設備處后,設備處將整改情況進行復查,簽署復查意見。

    4.1.3.4 生產設施使用部門接到隱患整改通知單后,不及時整改或組織不力逾期不完成的或整改不徹底者,按未整改對待,除加倍經濟處罰外,還要拿出處理意見,并納入年終考核。

    4.2 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

    4.2.1 特種設備的采購

    4.2.1.1 采購部門接到采購特種設備(特種設備指壓力容器、起重機械、電梯、壓力管道)計劃后,應對特種設備供方資質進行審查,核實其是否具有國家相關法規規定的相應資質。

    4.2.1.2 特種設備進廠時,采購部門應核查特種設備隨機資料是否符合國家相關法規的要求,并將符合要求的資料移交給檔案科。

    4.2.1 .3 檔案科收到資料后,應按照檔案管理的相關規定,將資料入檔。

    4.2.2 特種設備的安裝、注冊

    4.2.2 .1 特種設備安裝管理部門應核實委托的特種設備安裝單位是否具有相應資質。

    4.2.2 .2 特種設備安裝過程中,安裝管理部門應按國家相關規定進行驗

    收或報檢。

    4.2.2 .3 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內,特種設備安裝管理部門應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進行注冊、登記。

    4.2.3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

    4.2.3 .1 管理部應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作業知識。

    4.2.3 .2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取得特種設備作業證,應由特種設備使用部門寫報告,報分管副總批準后,由設備處組織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到相應的管理部門參加培訓、取證。

    4.2.4 特種設備的日常安全管理

    4.2.4 .1 設備處負責建立特種設備臺帳。

    4.2.4 .2 使用部門負責特種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

    4.2.4 .2.1 使用部門應按照相關規定定期對特種設備進行自檢,并作出記錄。

    4.2.4.2.2 使用部門應當對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進行自檢,如需校驗,及時通知相關部門;對于需外協校驗的,由使用部門寫報告,經分管副總批準后,由相關部門實施。

    4.3 生產設施安全檢維修管理

    4.3.1 維修前的準備

    4.3.1.1 設備維修作業開始前應辦理《設備檢修安全作業證》。

    4.3.1.2 根據設備維修項目的要求,檢修部門應制定設備檢修方案,落

    實維修人員、維修組織、安全措施。

    4.3.1.3 設備維修如需高處作業,動火、動土、斷路、吊裝、抽堵盲板、進入設備內作業等,相關規定辦理相應的安全作業證。

    4.3.14 維修前的交出手續由設備所在單位辦理。靜止設備清理置換后應有分析報告,檢修項目負責人應同設備技術人員、工藝技術人員檢查并確認設備、工藝處理及盲板抽堵等符合檢修安全要求。

    4.3.2 維修前的安全教育內容

    4.3.2.1 維修作業必須遵守的有關檢修安全規章。

    4.3.2.2 維修作業現場和檢修過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現的不安全因素及對策。

    4.3.2.3 維修作業中身體防護用品和用具的正確佩戴和使用。

    4.3.2.4 維修作業項目、任務、維修方案和維修安全措施。

    4.3.3 維修前的安全檢查和措施

    4.3.3 .1 安全檢查和措施應詳細填寫在《設備檢修安全作業證》上。

    4.3.3 .2 應對檢修作業使用的腳手架、起重機械、電氣焊用具、手持電動工具、扳手、管鉗、錘子等各種工具進行檢查,凡不符合作業安全要求的器具不得使用。

    4.3.3 .3 轉動設備維修前應采取可靠的斷電措施,切斷需檢修設備上的電器電源,并經啟動復查確認后,在電源開關處掛上“禁止合閘”的安全標志,并加鎖。

    4.3.3 .4 對維修中使用的氣體防護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設備、照明設備等器材應經專人檢查,保證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

    4.3.3 .5 對維修現場的爬梯、欄桿、平臺、鐵箅子、蓋板等進行檢查,保證安全可靠。

    4.3.3 .6 對維修用的盲板應逐個檢查,高壓盲板需探傷后方可使用。

    4.3.3 .7 對維修中使用的移動式電氣工具,應配有漏電保護裝置。

    4.3.3 .8 對有腐蝕性介質的檢修場所應備有沖洗水源。

    4.3.3 .9 對檢修現場的坑、井、洼溝、陡坡等應填平或鋪設與地面平齊的蓋板,也可設置圍欄和警告標志,并設夜間警示紅燈。

    4.3.3 .10 應將檢修現場的易燃易爆品、障礙物、油污、冰雪積水、廢棄物等影響檢修安全的雜物清理干凈。

    4.3.3 .11 應檢查、清理檢修現場的消防通道、行車通道,保障暢通無阻。

    4.3.3 .12 需夜間檢修的作業場所,應設有足夠亮度的照明裝置。

    4.3.4 檢修作業中的安全要求

    4.3.4.1 參加檢修人員應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4.3.4.2 檢修作業的各工種應遵守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規定并嚴格執行本公司《設備維護檢修規程》中各種設備檢修安全注意事項。

    4.3.4.3 嚴禁涂改、轉借《設備檢修安全作業證》,變更作業內容,擴大作業范圍或轉移作業地點。

    4.3.4.4 在生產和儲存化學危險品的場所進行設備檢修時,檢修項目負

    責人應及時與當班班長聯系溝通,防止異常情況發生。

    4.3.4.5 對《設備檢修安全作業證》審批手續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實,作業環境不符合要求的,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

    4.3.5 檢修結束后的安全要求

    4.3.5.1 檢修項目負責人應會同有關檢修人員檢查檢修項目是否有遺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遺漏在設備內。

    4.3.5.2 檢修項目負責人應會同設備技術人員、工藝人員根據生產工藝要求檢查盲板抽取情況。

    4.3.5.3 因檢修需要而轉移的蓋板、扶手、欄桿、防護罩等安全措施應恢復正常。

    4.3.5.4 檢修所用的工器具應搬走,腳手架、臨時電源、臨時照明設備應及時拆除。

    4.3.5.5 設備檢修單位會同設備所在單位和有關部門,對檢修的設備進行單機和聯動試車、驗收、交接。

    4.3.6《設備檢修安全作業證》的管理使用

    4.3.6.1 《設備檢修安全作業證》由公司設備處負責管理。

    4.3.6.2 維修前,設備所在單位應制定設備交出的安全措施,并簽字確認。

    4.3.6.3 維修時,設備維修單位應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并簽字確認。

    4.3.6.4 設備所在單位、維修單位應對《設備檢修安全作業證》進行審查,并填寫審查意見。

    4.3.6.5 生產部只對主要/關鍵設備的檢修審查《設備檢修安全作業證》,并填寫審查意見。

    4.3.6.6 設備所在單位負責辦理《設備檢修安全作業證》,自留一份后,交設備處、設備維修單位各一份。

    4.4 生產設施的安全拆除和報廢管理

    4.4.1 生產設施的安全拆除

    4.4.1 .1 拆除工程在施工前,拆除部門應該對拆除設備的現狀進行詳細調查,編制拆除方案,落實控制風險,經聯合簽字批準后,方可施工。較簡單的拆除工程,也要制定切合實際的安全措施。

    4.4.1 .2 拆除工程在施工前,管理部要組織技術人員和工人學習相關的安全操作規程。

    4.4.1 .3 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須在工程負責人員的統一領導下和經常監督下進行。

    4.4.1 .4 拆除工程在施工前,應將電線、水道、供熱設備等相連接部分切斷。

    4.4.1 .5 生產設備中若有易燃、易爆等危險化學品介質的,應先清洗干凈,經化驗分析驗收合格后方可動火拆除。

    4.4.1.6 工人從事拆除工作的時候,應該有腳手架或者其它穩固的結構部分方可操作。

    4.4.2 生產設施的報廢

    4.4.2.1 生產設備使用或保管部門填寫“固定資產報廢申請單”。

    4.4.2.2 由歸口管理部門現場確認后簽署意見。

    4.4.2.3 報分管副總經理和總經理批示。

    4.4.2.4 需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的,由財務部門辦理報批手續。

    4.5 特種設備的安全作業

    4.5.1 特種設備的維修

    4.5.1.1 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使用部門應及時對其進行全面檢查,如需外協維修,由使用部門寫報告,經分管副總批準后,通知設備處,由設備處組織外協維修。

    4.5.1.2 設備處在聯系特種設備維修、維護時,應先審查維修、維護單位有無相應資質。

    4.5.1.3 特種設備維修、維護單位在工作時,應嚴格執行公司的相關安全管理制度。

    4.5.2 特種設備的檢驗

    4.5.2.1 設備處應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在特種設備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單位提出定期檢驗要求。

    4.5.2.2 使用部門應配合特種設備檢驗檢測單位,做要相應工作。

    4.5.2.3 特種設備檢驗檢測單位在檢驗時,應嚴格執行公司的相關安全管理制度。

    4.5.3 特種設備的報廢

    如發現特種設備存在嚴重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的使用年限,使用部門應及時按相關規定予以報廢。由設備處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該設備的注銷

    5 相關制度

    《作業安全管理制度》、《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6 記錄

    6.1 崗位設備巡回檢查表。

    6.2 主要/關鍵設備周檢表。

    6.3 設備檢修安全作業證。

    6.4 安全檢查分析表。

    6.5 特種設備注冊登記表。

    6.6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

    6.7 特種設備檔案。

    6.8 固定資產報廢單。

    6.9 在用壓力容器檢驗計劃。

    6.10 檢驗報告。

    第12篇 電力企業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逐步推行現代安全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一、公司在編制各種計劃和年度計劃時,把安全工作列入頭等議事日程。根據黨和國家的安 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部門的指示和要求,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提出全公司的 安全生產目標數值。 內容包括本公司的工傷事故頻率, 死亡率和重傷率的數值及職業病危害 區域的合格率,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等; 二、 公司與下屬項目部和施工隊簽訂承包合同或下達工作計劃時, 一并將公司的安全生產目 標責任制分解到各單位,作為公司對各單位考核的一項重要指標; 三、各單位在與班組或個人簽訂合同或下達任務時也應將安全目標責任制一并列入,作為考 核內容之一; 四、 公司工作實行安全一票否決, 凡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和超過安全生產目標值的單位和個人, 一律取消當年的評先評獎資格; 五、 公司每月組織一次大的安全檢查, 檢查時一并對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進行分析和總結; 六、安全生產目標責任管理與經濟責任制緊密掛勾。

    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為了進一步搞好安全生產工作,強化安全生產意識,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各項目部。 二、 每次例會各科室和項目部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參加,無故不參加者, 將根據公司有關制度給予罰款,并納入年終單位評先評優考核指標。 三、會議內容 1、由公司安全經理主持會議,宣讀當次會議的主要內容。 2、傳達上級部門有關文件及會議精神。 3、針對生產狀況,學習有關安全規程和安全技術等。 4、各科室和項目部介紹本月的安全生產情況及事故情況,每次大型活動后交流經驗。 5、布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動內容。 四、 發放有關文件及材料:建筑施工安全有關文件、技術刊物、安全簡報、各類報表等。 五、每月 30 日上午 3:00 時為安全生產例會時間。例會時間、地點如有臨時變動,由公司 安全科負責提前通知。

    安全生產教育制度

    為使廣大員工不斷提高對安全生產重大意義的認識,增強遵守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自覺 性,避免事故的發生,確保各項建設工程順利進行,必須對員工普遍、深入、經常地進行安 全生產思想、安全技術知識、規章制度和操作技術的教育,特制訂本制度。 一、三級教育: 1、新進員工必須經過從公司級到項目級到班組級的安全生產教育或培訓。 2、新進員工必須接受的一級安全教育(公司級)內容有:建筑業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

    規定;本公司生產特點;各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安全生產正反兩方面的經驗教訓;公司安 全通則和消防、急救常識等。 3、經一級教育安全知識考試合格者,由項目部進行二級教育(項目級) 。內容有:本工程項 目特點、設備特點、事故預防方法;安全技術規程、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項等。 4、經二級安全生產知識考試合格后,分配到班組進行三級教育(班組級) 。內容有:崗位生 產特點及安全裝置;工器具與個人防護用品及使用方法;本崗位發生過的事故及其教訓等。 5、經三級安全生產教育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 二、特殊工種教育: 從事電工、起重、電氣焊、高空作業、腳手架作業等特殊工種工人,應參加專業強化訓練 班,進行專業安全技術知識的強化學習。 三、日常教育: 1、公司各級領導平時要自覺學習貫徹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堅持“五同時” ,特別要加強對工 人進行經常性教育,教育員工遵章守紀,履行安全職責。 2、各班組要根據工作性質、任務緩急、生產特點、氣候變化,由班組長或班組安全員,進 行班前安全講話、班中安全喊話、班后安全講評,抓好典型,加強經驗交流,組織技術示范 表演等。 3、各項目部要堅持至少雙周一次安全活動,做到有計劃、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驟,要不 斷提高質量,防止流于形式。內容有: a、傳達貫徹上級指示、通報及有關安全生產文件。 b、檢查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 c、分析研究事故發生情況,接受教育,提出防范措施。 d、對員工進行有關安全技術、職業衛生知識的教育。 e、交流推廣先進的安全操作經驗,進行技術示范表演。 f、開展反事故斗爭,進行事故演習。 g、參觀安全生產展覽,開展安全生產競賽。 h、發動全員,討論提出解決安全缺陷的合理化建議。 i、總結安全生產規律,表揚好人好事,批評各種錯誤傾向。 四、安全考試: 1、員工每年度進行安全技術教育 1-2 次,考核形式多樣,考核成績必須記錄存檔。 2、凡考試不合格要進行補考,補考不合格,要離職進行專門安全生產學習,再進行補考, 仍不合格者要根據情況調換工種及崗位。 3、安全考試成績要作為員工晉級評獎和選拔干部的標準之一。

    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為了及時了解和掌握安全生產情況,及時發現事故隱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未然,特制 訂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檢查的內容 1、查思想:查對安全生產的認識是否正確;查安全生產的責任心是否強;查對忽視安全生 產的思想和行為是否敢于斗爭。 2、查制度:查安全生產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況,是否有無違章作業情況;查安全生產制度 的執行情況,有沒有違章冒險作業現象。

    3、查紀律:查崗位上勞動紀律的執行情況,有沒有擅離崗位、做與生產無關的事。 4、查領導:領導是否把安全生產擺到議事日程;對安全生產成績顯著的員工是否做到及時 表揚和獎勵; 對忽視安全生產造成事故的責任者是否進行嚴肅處理; 生產與安全是否做到了 “五同時” 。 5、查隱患:是否做到了文明、安全生產;每臺設備是否都有安全裝置;在建工程有無不安 全因素;平臺、欄桿是否安全可靠。 二、安全生產檢查的形式 1、綜合性安全生產大檢查: a、公司安全生產大檢查:每月一次,由主管安全生產的公司領導負責,召集以安全科為主 的有關部門參加,組成檢查組,對所有項目工程進行檢查。檢查和整改情況由安全科匯總上 報。 b、項目級安全生產檢查:每月兩次。由項目經理負責,召集有關人員組成檢查組進行檢查, 檢查和整改情況,由安全員匯總上報。 2、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 a、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由各主管部門負責,召集有關項目部參加,定期進行。并將檢查 和整改情況上報和抄送公司安全科。 b、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的每一個項目,必須作好詳細登記,每次檢查都必須對前期檢查登 記的問題做出準確性的鑒定。 3、季節性安全生產檢查: 對防暑降溫、防雨防洪、防雷、防電、防寒、防凍等季節性安全生產檢查,由主管部門負責, 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發動群眾做好預防工作,并將檢查和整改情況上報和抄送安全科。 4、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檢查: a、每一個員工都必須堅持執行作業前后的安全檢查制。 b、每一個班組都必須堅持執行班前班后安全檢查制。 c、各級管理人員和專職安全員都必須結合自己的工作業務,深入生產工作現場進行安全生 產檢查。 d、安全生產大檢查要堅持普遍檢查與專業檢查相結合;經常性檢查與臨時性檢查相結合; 檢查與整改相結合。 5、對查出的不安全因素,一定要按“三定”措施實施,即:定項目、定時間、定具體完成 項目的人。 6、安全生產檢查制度還應結合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和員工考核制度。檢查結果應作為獎罰或 晉級評優的標準之一。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認真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為主”方針,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習 1、現場技術人員和班組長應按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及時組織學習操作規程和有關法律 等,并上報存檔。否則處以現場技術員或責任班組負責人 100-500 元罰款。 2、班組長每天要作兩次班前安全操作交代,否則處以班組負責人 50-200 元罰款。 二、違規操作 1、技術人員違規指導造成事故的,則該技術人員應承擔 10-20%的經濟責任。

    2、作業人員在作業前不戴安全帽、系安全帶及安全繩等個人防護用品,罰款 50-100 元。 若造成事故的,其需承擔 20-30%的經濟責任。 3、現場指揮人員違規指揮造成事故的,應承擔 20-50%的經濟責任。 4、作業人員不聽從指令而違規作業者,處以 50-100 元罰款。 5、擅自違規操作造成事故的,當事人應承擔 50-100%的經濟責任。 6、 非上班時間違規操作發生事故的, 損失一律由當事人自己承擔, 并處以 50-200 元罰款, 情節嚴重者要予以開除。 三、高處落物 1、高處落物未造成事故,但影響較大的,要處以責任人 50-300 元罰款。 2、高處落物造成事故的,責任人和責任班組要承擔 10-60%的經濟責任。 3、高處落物造成事故的,責任班組若找不出責任人,則責任班組承擔 50%的經濟責任。 四、環境 1、施工現場必須進行每天一次的場地清理,保持場地干凈整潔,并將物料合理堆放,否 則處以現場技術人員和班組長 10-100 元罰款。 2、造成嚴重的環境污染或材料浪費的,處以現場技術人員和班組責任人 100-500 元罰款。 五、檢查 1、自檢 a、在施工前班組長必須進行班前檢查,看員工人身防護用品是否穿、戴、系好,作業場地 是否存在隱患,并要及時進行處理,在未處理好之前不能進行施工。否則對班組負責人處以 50-200 元罰款。 b、建立崗位管理責任制(要責任到人)和設備維護管理制度,以及相應資料的報、存和 落實等工作。否則對相關責任人處以 50-200 元罰款。 c、產品在使用前先進行品檢,確認合格后方能使用,否則處以班組長 100-200 元罰款, 造成事故的按相關規定處理。 d、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否則處現場技術人員和責任班組 100-500 元。 2、認真積極開展、貫徹、落實上級部門“安全檢查”活動,按照要求進行部署、計劃、 安排、檢查整改、落實,否則處以現場技術人員和責任班組 100-500 元罰款。 3、保護、保持各種標志牌、警示牌及標識牌的完好,整潔。合理設立警示牌、警示區等, 否則處以現場技術人員和班組長 50-300 元罰款,如因此導致有關事故發生的,責任技術員 和責任班組承擔 50%以下的經濟責任。 六、責任認定 本公司各現場所發生的一切事故都將進行責任認定, 認定后承擔相應的責任。 (責任分 4 種: 直接責任、主要責任、重要責任和領導責任。 ) 1、認定負直接責任的,責任人或責任班組承擔 50-80%的經濟責任。 2、認定負主要責任的,責任人或責任班組承擔 20-50%的經濟責任。 3、認定負重要責任的,責任人或責任班組承擔 5-20%的經濟責任。 4、認定負領導責任的,相關責任人承擔 20%以下經濟責任。 5、認定有兩種或兩種以上責任的,相關責任方按相關比例分擔經濟責任。 6、未及時準確上報事故信息的,處以相關負責人 100-500 元罰款。 七、文明施工 1、 在工作中隨意對他人采取不文明行為、 動作、 語言等, 且屢教不改的, 罰款當事人 50-200 元。 2、隨意動手打人的,罰款 100-300 元,情節嚴重的并予以開除。 3、對上級領導不禮貌的罰款 50-200 元。

    4、在公共場所穿戴不整潔,或有不道德行為的罰款 50- 100 元。 八、獎勵 1、在工作崗位帶頭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并有突出表現的個人獎勵 100-200 元。 2、單個項目中,在工程進度、質量、安全生產的工作成績顯著的班組獎勵 200-500 元。 3、在季度或年度以及單個項目的安全生產考評中,對成績突出的相關安全技術人員和班 組獎勵 200-1000 元。

    工傷事故調查、分析、報告、處理制度

    一、工傷事故及其分類 1、根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 ,凡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和急性中毒 稱為傷亡事故。 2、工傷事故按傷害情況分為重大事故、輕傷、重傷和死亡四類。具體劃分按 gb6411-86《企 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執行。 二、工傷事故的報告 1、工傷事故發生后,負傷者或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班組、項目部或公司有關負責人及 安監科。 2、項目部或公司負責人在接到重傷 、死亡以上事故時,應立即報主管部門和其他相關職能 部門。 3、應盡可能保護現場,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的擴大。 4、如特殊情況需要對現場進行損壞時,應將現場作標記或記錄。 三、事故調查和分析 1、輕傷和重傷事故,由公司經理或主管安全的副經理組織安全、技術、生產等部門及工會 成員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 2、凡由上級機關插手的事故,公司按要求盡最大努力積極協助調查。 3、凡調查涉及到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如實向有關人員回答有關的提問,提供有關的證據和 證詞。不準弄虛作假,隱瞞事故真 *iang。 4、由本公司處理的工傷事故的調查必須查清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原因、人員傷 亡、經濟損失等。 5、召開事故分析會,確定事故處理的意見防范措施的建議。 6、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四、事故處理和結案歸檔 1、由本公司處理的工傷事故,必須在事故調查組寫出事故調查報告后由公司召集專門會議 研究處理。 2、事故處理結果應向全公司干部職工公開宣布。并將整個事故處理情況寫出書面材料,向 有關部門報告。 3、事故處理必須公正合理、不遷就、不避讓、做到事故“三不放過” 。 4、對本公司處理不服的,可向上級有關部門提出異議和起訴。 5、事故處理結案后,由公司安全科負責將各有關材料收集整理,存檔建卡。 6、必須要辦理工傷審批手續的,由公司負責辦理。

    現場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施工現場要有施工標志,安全標牌和安全語口號; 二、根據現場的具體情況,掛好安全網和安全隔離裝置,以防高空落物傷人; 三、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都必須按規定戴好安全帽、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 四、腳手架(包括卸料平臺)必須符合標準; 五、施工現場的機械、設備和物件應保持整潔; 六、施工人員要文明施工、要有禮貌、講文明,不準打架斗毆和爭吵罵人; 七、遵守建設單位的有關規章制度; 八、做好施工現場“四口”的安全防護; 九、盡可能保證道路的暢通; 十、電氣設備和電氣線路要有良好的接零保護。電源線要完好無裸露; 十一、施工現場要做好防火防爆工作,易燃、易爆工作,易燃易爆物品不宜放在有火花的作 業現場; 十二、認真接受上級有關部門和公司內部人員的各項檢查

    企業安全防護用品管理制度(十二篇)

    總 則第一條 為加強對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規范施工現場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檢驗、發放、使用和報廢,保障職工能使用合格、符合要求的勞動防護用品,消除因勞動防護用品引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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