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公司財務部工作制度及崗位職責
一、財務部工作制度
在*公司各項財務會計制度的指導下,在中心主任的領導下,制定并組織實施財務內控制度,搞好財經管理工作。
1、資金預算制度
(1) 根據采購任務建立采購資金預算制度,逐月編制資金預算表及上月實際與預計比較的資金運用表。并按規定呈送相關部門掌握采購資金的運用情況。
(2) 協助中心主任籌措調度好資金,并于次月十日前按月將有關銀行貸款額度可動用資金、存款余額等編制“銀行借款明細表”呈中心主任審核作為決策的參考。
2、資金控制制度
根據采購資金計劃做好日常采購中的資金控制制度。達到資金運用的最高效益。
3、財務控制制度
(1) 應隨時核對零用金與庫存現金,并維持最少額度。
(2) 各項支出要以核準的合同或訂單為依據并分責辦理。
應盡可能以支票支付,支票的使用保管嚴格按支票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各項付款憑證一經支付,應即加蓋付訖(或轉訖)章。以防重復支款。
財會人員要相互制約。出納與會計、財務主管與會計主管、收款與賬務要予以分立,避免集中一人。
定期舉行資產的全面盤點,一般一年一次。盤點結果呈報中心主任核準后作賬務處理。不得擅自對盤盈或盤虧資產處理。
財務人員處理業務盡可能遵循中心的各項書面管理手冊規定制度。
4、財務內部稽核制度
(1)中心主任或部主任指(2)定專人執行稽核工作。主要稽核范圍為賬務和財務以及其他需要稽核的項目。
(3)稽核人員對所審核的事項負責任,(4)應保守秘密,(5)寫出稽核報告呈各有關領導。
(6)賬務的稽核遵照賬務管理的有關規定進行。
(7)財務的稽核嚴格按其財務制度和規定進行。
(8)其他稽核按相關規定進行。
5、采購物料付款制度
(1)財務部門在接到采購部傳來的“合同(2)(或訂單)”“材料驗收報告表”,(3)應與發票核對無誤后辦理付款。
(4)如果屬分批驗收的,(5)財務部在接到第一批物料驗收報告表后,(6)按前次程序辦理。
(7)對于購入材料須試車檢驗者,(8)其訂立合同(9)部分,(10)依合同(11)規定辦理付款;未訂合同(12)部分,(13)依采購部門呈準的付款條件辦理付款。
(14)短交應補足者,(15)財務部門依照實收數量給予付款。
(16)超交者應經部主任核實后依實收數量進行付款,(17)否則僅依定貨數付款。
(18)財務部付款時按照支款審批程序規定辦理,(19)辦事人員不(20)得拖延。
6、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1)本中心的會計憑證、賬簿、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 保存價值的資料,(2)均應歸檔。
(3)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逐月裝訂成冊,(4)標(5)明月份、 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6)由有關人員簽名(7)蓋章(包括制證、審核、記賬、主管)裝訂后移送專人保管,(8)分類填制目錄。
(9)會計檔案不(10)得攜帶外出,(11)凡查閱、復(12)制、摘錄檔案,(13)須經中心主任批準。
崗位職責
7、部主任負責組織本中心的下列工作
(1)主持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定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2)有效的使用資金。
(3)進行采購成本費用的預算、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中心有關部門降低消費,(4)節約費用,(5)提高經濟效益。
(6)建立健全會計核算制度,(7)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項采購供應活動的經濟分析。
(8)嚴格財經紀律,(9)規避財務風險,(10)協助中心主任搞好資 金制度。
(11)承辦中心領導交給的其他工作。
8、會計主管崗位職責
(1)嚴格按照《會計法》及集團公司、平朔總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2)組織好會計核算工作。
(3)按照公司的經營計劃組織編制年度財務計劃,(4)促進各項經濟指(5)標(6)的實現和完成財務會計工作任務。有效的組織會計日常控制與監督,(7)實行會計指(8)標(9)歸口分級管理,(10)層層落實,(11)嚴格控制和監督各項費用的支出。
(3) 建立健全各項財務會計制度,根據公司業務的特點、管理的要求和會計業務的實際,建立會計核算體系,合理組織會計核算工作。并加以控制,確實發揮各項制度的作用。
(4) 負責財務報表、費用支出報表、年度決算報表的組織編報工作。
(5) 負責財務計劃執行情況的分析、經營成果的考核工作;開展經濟活動分析和原始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及時向領導提出合理化建議。
加強業務學習,努力提高職工素質,堅持原則,積極配合各業務部門的工作。
9、 資金主管崗位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法令政策,(2)嚴格按照各項規章制度辦事。
(3)負責采購中心運營資金的籌集及管理工作,(4)制定資金使用計劃、監督資金使用情況。協助部主任搞好資金的管理。
(5)負責資金的核算與管理,(6)監督其增減變動。經常了解資金計劃執行情況,(7)合理調動資金,(8)組織和利用閑散資金參加周轉,(9)盡量減少銀行貸款。
(10)組織搞好資金賬表的綜合分析工作,(11)按月、季、年度定期編寫資金分析說明。對資金占用情況整理出有數據、有原因、有改進措施的書面報告,(12)并及時向領導提出建議。
(13)負責組織采購中心的所有的貨款的回收工作。
(14)完成領導交給的其他工作。
4、 結算主管崗位職責
(1)嚴格執行國家財經制度、財經紀律及財務會計制度,(2)遵守
國家政策法令。協助部主任搞好結算業務。
(3)具體負責與用料單位材料款項的結算工作,(4)及時回收款項,(5)并按月編制材料結算月報表。
(6)組織編制實際用料比較表,(7)分析采購資金的使用情況。
(8)負責組織審核憑證,(9)監督各種結算方式,(10)檢查其合理性、合法性、準確性。
(11)及時掌握備(12)用金的情況,(13)嚴格控制管理好備(14)用金。
(15)及時對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往來賬款、在途資金等賬戶進行清理,(16)保證資金安全。
(17)負責組織工資的核算、發放及各種附加費的計提工作,(18)及時提供勞動工資計劃分析資料。
(19)完成領導交給的其他工作。
5、 出納員的崗位職責
(1)掌管“中心”各種貨幣資金業務。
(2)辦理銀行結算現金收支業務。
(3)掌握庫存現金和各種票券。
(4)登記現金帳和銀行存款日記帳。
(5)匯總銀行結算往來賬戶收支和庫存現金收支,(6)核對雙方往來金額。
(7)保管有關印章、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
6、 材料核算、稽核崗位職責
貫徹有關材料核算的制度和規定,負責“中心”所屬部室材料核算業務指導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材料管理與核算實施辦法。
負責材料、配件、設備等物資的進料報銷簽收轉賬及余額核算工作。
負責材料核算會計憑證的填制,按時提供產品的材料耗用情況。
審核材料采購原始憑證,加強采購業務的結算工作。
負責有關材料配件設備等明細賬的記賬、結賬、清帳工作。
辦理售出材料的結算轉賬。
督促清理各種在途材料和估價材料。
協同有關部室辦理材料配件盤盈、盤虧、報損的審批手續。
負責材料明細賬等的整理、編號、裝訂、歸檔工作。
7、 流動資金核算崗位職責
協助部主任做好流動資金管理與核算工作,落實安排流動資金使用計劃。
按年、季、月分別編制流動資金計劃和銀行借款計劃。
負責流動資金調度,組織流動資金供應,考核流動資金的使用效果。
上繳各種款項,及時辦理解交手續。
負責流動資金核算,編制流動資金報表,正確反映資金動態。
辦理有關流動資金的報批手續。
對盤盈、盤虧、損毀的流動資產,按規定審批手續進行賬務處理。
8、 結算崗位職責
建立其他往來款項清算手續制度對購銷業務以及的暫收、暫付、應收、應付、備用金等往來款項,需要建立必要的清算手續制度及時清算。
辦理其他往來款項的結算業務,對購銷業務以外的各種應收、暫付款項,要及時催收結算;應付、暫收款項,要抓緊清償,對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款和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應查明原因,按照規定報經批準后處理。
加強備用金借款的管理,要及時辦理借款和報銷手續,對預借的差費,要督促及時辦理報銷手續收回余額,不得拖欠,不準挪用。要按規定的開支標準嚴格審查有關支出。
負責其他往來結算的明細核算,對各項往來款項設置明細帳,根據審核后的記帳憑證逐筆順序登記,并經常核對余額,隨時列表,并向領導或有關部門報告。
9、 工資核算崗位職責
按照國家有關工資政策,會同勞資部門制定和貫徹工資核算辦法。
參與制定工資計劃,監督工資基金的使用,參與工資計劃的編制工作。
組織中心各部室工資和獎金的計算、發放工作。
負責工資的結算與分配的核算工作。
做好工資臺帳和應付工資明細帳的登記工作。
及時考核勞動工資計劃的使用情況,及時提供勞動工資計劃分析資料的報表。
負責職工福利費和工會經費計提等工作。
10、總帳報表崗位職責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2)正確設置和使用會計科目、會計賬戶和會計賬簿,(3)建立健全原始憑證和記帳憑證。
(4)及時做好總賬和有關明細賬的登記工作,(5)做好各項財務結算工作。
(6)按時編制財務報表,(7)編制財務情況說明書,(8)具體組織上報全部財務會計報表。
(9)督促出納及時繳納各項應交款項,(10)督促有關會計做好往來款項的清查。
(11)按月總結財務活動,(12)按時編制提供財務分析報表及資
(13)按月(或季、年)度整理、裝訂各種會計檔案資料,(14)按照會計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15)保管好有關會計資料。
第2篇 z公司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公司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為嚴肅財經紀律,規范企業經營和管理行為,合理籌措和使用資金,優化資金結構,有效地規避經營風險,按照《會計法》、《企業財務通則》等國家有關財經法規、制度的要求,特制訂本制度。
一、業務性資金實行計劃管理
1、年初由財務部根據公司年度工作計劃和目標,編報資金使用計劃、單項工作計劃表,報董事會審批后執行。
2、公司各部門計劃內業務用資金,須填制資金使用申請表。由總經理審批,特殊情況下總經理可授權執行副總經理審批。
二、費用性資金實行一支筆審批管理
1、所有費用的支出,每月均有總經理審批執行。
2、費用支出在1000元以上的由總經理或財務總監審批執行。
3、費用支出在1000元以下的由執行副總經理會同財務主管審批后執行,同時上報總經理。
4、差旅費用的審批由執行副總經理和財務主管共同審批,同時上報總經理。
5、差旅費的開支標準由總經理或財務總監確定報董事會批準。
6、專用性票據要正規票據,
7、固定資產的購置必須經總經理審批報董事會同意后方可購置。
8、員工工資的審批由總經理審批。
三、控制現金使用范圍,嚴格票據和現金管理。
財務人員及時做好原始票據的催繳回收工作,杜絕白條下賬和抵庫。
1、職工因公領用款項,一般情況下要七天內核銷報賬,無特殊原因,月滿不報者扣發工資頂替。
2、內部職工個人借款,未經領導批準,不得辦理,經領導批準的借款,必須注明還款日期及辦法,否則財審部拒付。
3、不論支票、現金,發生費用時經辦人必須要求對方開具正式發票。支票發出時,財審部門要執行審批手續,登記支票使用備查薄。要準確填寫金額,如具體額度不確定,應限位數,使用限位數支票時,經辦人應親手填寫或嚴格監督收方填寫,并讓其在存根聯上簽字,以防公司受經濟損失。
4、支票領用人從領用之日起,七日內必須報賬,對到期不報者財務人員應及時督促,并拒絕再發放。因此造成損失的,由支票領用人承擔一切責任。
5、嚴禁開空頭支票、遠期支票。否則,出現問題糾紛、經濟責任、法律責任,由當事人自負。
6、差旅費報銷按公司規定執行。
7、職工工資及年終獎勵工資由公司董事會確定標準。辦公室負責填列考勤表,后由財審部做工資表,經總經理簽批后,由職工個人簽領。職工工資原則上不拖欠,適公司經濟狀況,最多拖欠不超過兩個月工資。
8、公司銷售發票由出納保管,并在主管會計的監督下按規定使用。
四、會計工作實行規范化原則管理
1、公司每月30日結賬,月末做出各項會計報表報送有關部門和總經理、董事會。年末做出決算報公司董事會和監事會。
2、財務部要及時審核各項財務收支手續,合理設置會計科目,正確及時記錄賬薄,準確核算成本。按時同有關部門對賬,做到賬賬相符、賬表相符、賬實相符。
3、對不合理和違反財務制度的開支和違反報批程序的行為,應予以抵制,問題嚴重的向領導請示處理。
4、依據《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要求將會計憑證、賬薄、各項會計報表等整理、立卷、歸檔、保管。同時積極提供會計檔案資料為公司服務。向外部提供會計檔案資料時,原件不得外借,特殊需要的,須經總經理和財務總監批準后辦理借閱登記手續,按時歸還后清點歸檔。
5、財審部必須保存各種合同文本、概預算文件一份,有關部門要積極配合,完整提供。財審人員必須按時收集、匯總生產經營情況等方面的有關資料,分析檢查合同執行情況,為公司領導提供準確的財務信息資料和改進意見。
6、財務部庫存流動資金不超過1000元,使用現金如超過規定數額時必須提前告之。
五、公司全體員工要共同遵守以上財務制度,因違反財務制度而造成經濟損失,由當事人負全部責任。
六、本制度由董事會負責解釋,于2006年1月1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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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 建筑公司財務部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財務部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會計基礎工作的管理,提高會計信息的真實性,正確計算公司的財務成果,進一步落實財政部頒發的《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減少或避免不必要的損失,維護公司正常經濟活動,特制定本制度。
1.財務人員職業道德
1.1財務人員在工作中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具有良好的職業技能,嚴守工作紀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
1.2必須熱愛本職工作,忠于職守,嚴肅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做到愛崗敬業。
1.3必須實事求是,講求信用,保守公司秘密,做到誠實守信。
1.4會計人員必須真實地反映經濟業務事項,公證地提供會計信息。
1.5會計人員必須熟悉并掌握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稅法及企業規章,做到堅持原則。
1.6會計人員必須努力鉆研業務,及時更新知識,增強職業判斷能力,適應工作要求,做到自覺提高職業技能。
1.7會計人員必須熟悉企業的業務流程,運用并掌握財務會計信息和會計方法。
1.8會計人員必須具有鮮明的服務意識、文明的服務態度,做到強化服務。
2.財務部崗位職責
2.1負責會計的管理工作,對各項財務會計工作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總結。
2.2負責確定會計核算控制點,建立健全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并督促貫徹執行。
2.3負責組織編制會計報表、成本表,及時檢查下署工作完成情況。
2.4負責督促檢查會計人員正確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會計制度和企業內部控制制度以及履行崗位職責。
2.5負責原始憑證的審核,準確完整記賬、算賬、報賬及財務檔案整理工作。
2.6負責往來賬目核算與材料供應商的對賬工作。
2.7負責公司的營業執照、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的年檢工作。
2.8負責財務人員離職的交接工作。
2.9每月30日向公司領導報送各項財務報表。
2.10 負責對保管員、材料員進行定期培訓。
2.11 負責同相關部門溝通與協調、落實工作。
2.12 負責落實向建設單位索取工程款工作。
2.13 負責質量保證金反款工作,前題在綜合部提供相關材料后辦理(備案證、竣工報告)。
3.會計人員崗位職責
3.1熟悉國家財經法律、法規和企業規章制度,掌握本行業業務管理的有關知識,適應公司的工作要求。
3.2按會計制度建賬,設置會計科目,進行會計核算和接受監督。
3.3認真做好記賬、算賬、報表工作,做到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按期報表;(根據稅務部門要求,月末30日報成本表,下月l0日前報稅務表)遲報一天負激勵10-50元。
3.4拒絕接受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如:假票據等)并向公司負責人匯報。
3.5認真執行公司制定的報銷審批制度,按程序審批。
3.6做好財產清查工作,對于財產清查中發現的盤盈和虧損,及時向主管財務領導匯報,以保證賬物相符。
3.7成本會計必須到所負責的工地與保管員進行出、入庫票據的傳遞交接工作,并將傳遞的票據及時的對賬、記賬,與保管員進行月末盤點工作。
3.8成本會計必須真實、客觀地反映各工程成本耗用情況,數字要真實、準確,每月進行一次盤點。
3.9成本會計定期將各工程水、電量簽字函復印件及時從保管員處取回報送財務部。
3.10 成本會計必須按規定時間內報表(每月20日盤點,30日報成本表);遲報一天負激勵10-50元。
3.11 工程竣工后成本會計必須在一個月內上報竣工成本表。
3.12 遵守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賦予的其它職責。
4.出納員崗位職責
4.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及企業管理制度。
4.2保管庫存現金、空白支票和空白票據,并對其安全和完整負責。
4.3負責辦理現金的結算業務辦理時,應按照核定的庫存限額和現金支付范圍內使用現金,如有違反,負激勵100元。
4.4復核或授權審核收付款原始憑證,及時向相關會計崗位傳遞會計憑證(傳遞時間不能超過三天);遲報一天負激勵l0一50元。
4.5根據收付款會計憑證序時逐筆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每曰進行日結和賬實核對,做到日清月結。發現問題及時核對,查明原因,違者負激勵50元。
4.6監督和維護財經紀律,依照規定阻止違法和違規的行為,合理利用資金,保證資金和財產的安全。
5.現金管理制度
5.1嚴格執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在規定范圍內使用現金。
5.2各部門的現金收入必須全額統一交財務部保管。
5.3庫存現金限額為i000元,超出部分必須當日交存銀行。
5.4嚴格遵守收、支兩條線的原則,出納員不得坐收、坐支現金。
5.5出納員到銀行提存現金數額較大時,必須安全部派人乘公司專車前往,以保證安全。
5.6公款不準用于生產經營活動以外的個人借款。
5.7嚴格控制攜帶大批公款外出,出差人員應按照出差天數、地點等,適當借支差旅費,經主管領導批準,一般一人一次借款不得超過2000元,并提前一天通知出納員。
5.8出差人員返回后,必須在三el內到財務部辦理報銷結賬手續。遲報一天罰款:30元,每周一、周四上午九點為公司內部報銷時間。
5.9外出采購支出在200元以上的,原則上使用支票結算。
5.10 嚴格執行企業報銷制度和支出標準,各種原始票據要合法有效,凡不符合報銷制度的,出納員有權拒絕報銷。
5.11 現金收付業務,應當及時登記現金日記賬,做到日清月結,賬款
相符。
5.12 一切現金收、付必須有憑有據,對現金收、付憑證要嚴格審核審核時手續完整,數字正確。
5.13 出納員和會計人員必須分清職責范圍,不得一人兼管。
5.14 接受公司內部的監督檢查,確保公司完善會計制度。
6.銀行存款和支票的管理
6.1財務部要加強支票的管理,空白支票與財務專用章要異地存放。
作廢支票一定要加蓋作廢章。
6.2領用支票要按規定的程序填寫《支票借款單》,由借款人簽字,經主管領導批準后,到財務領取支票,并在'領用支票登記薄'登記方可支付。
6.3支票使用人要妥善保管好支票,不得毀損或遺失,如有遺失,立即掛失,由于遺失支票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按損失的額度、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6.4出納員簽發支票,必須填準日期、用途,需注明使用限額的,限額要書寫規范。
6.5采購人員用支票采購時,原則上不能超過請領時的限額。超過限額需向主管領導請示,如超限額較多,需補辦手續,不經請示,追究責任,并罰款100元。
6.6出納員要及時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做到日清月結,隨時準確掌握銀行存款余額,不得開據空頭支票,如果發生銀行存款空頭,由出納員個人承擔,并按銀行罰款額度處罰。
6.7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要及時與銀行對賬單進行核對,發現問題及時查找,更正未達事項,填未達清單,凡已支付的支票存根,要督促經辦人在規定時限內報賬;(時限七天)超期一天罰款50-100元。
7.財務印章的管理
7.1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財務印章一般應由以下人員保管:
(1)企業法人名章由指定出納員保管。
(2)財務專用章由指定的會計人員保管。
(3)發票專用章、現金收(付)銀行收(付)章由財務部部長保管。
7.2財務專用章、法人名章、發票專用章應按規定用途和范圍內用印,不準交由非負責人用印,不準在空白紙張上用印,違反上述規定罰款200元。
7.3印章一般不得攜帶出公司使用,確因工作需要攜帶出公司使用的,必須經財務主管領導審批并登記,違者罰款200元并追究法律責任。
7.4啟用、封存或銷毀財務印章,應當填制財務印章啟用、封存或銷毀表,經公司法定代表人審批后,方可辦理啟用、封存或銷毀,并做出記錄。
7.5財務印章應當隨會計人員的交接辦理交接手續,并寫出書面材料。
8.報銷審批制度
為了進一步完善會計工作的操作標準,強化企業財務管理規范,現制定如下報銷審批制度:
8.1材料員在購入材料發貨票及入庫單上簽上經手人姓名,交財務主管領導簽字同意后到財務部審核報銷。
8.2企業內部報銷時,(包括:辦公用品、汽油、修車、差旅費等各項支出)由經辦人到財務部領取專用借據和報銷票據,經財務主管領導批準,到財務部門領取現金或支票。在規定時間內及時報銷,報銷時按規定粘貼,經手人在專用票據規定位置及原始發貨票的后面簽字。經財務主管領導批準后,到財務部審核報銷。如:借款超過規定時限,(三天、特殊情況一周內)掛個人借款處理。
以上報銷審批程序缺少一項,拒絕報銷,發現虛報,弄虛作假的將追究其責任,罰款處理。
9.會計工作交接制度
會計人員在發生以下變動情況時,應當辦理會計工作的交接手續:
9.1在本企業內部調離會計工作崗位或離職。
9.2因病或其他原因離開工作崗位的,需辦理以下交接手續。
(1)移交人員必須將所保管的會計檔案、資料及其物品等在規定時間內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
(2)移交人員必須將所保管財務印章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
(3)沒有填制完的記賬憑證應當填制完畢,沒有登記的賬簿應當登記完畢,并在各賬戶最后一筆余額上加蓋移交人員名章。
(4)對未完事項寫出書面材料,整理簽字后公司留存一份。
9.3移交人員未履行完畢會計工作交接手續前,不得離開原會計工作崗位。
9.4移交時如有短缺、不完整,必須查明原因,并在移交清冊中注明,由移交人員負責完善。
第4篇 j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企業的經營狀況和經營成果,是通過財務部門來反映的。建立、健全企業的財務制度對于企業的發展,對于財務人員的規范管理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根據本公司的具體情況,特制定以下財務管理制度:
一、會計人員要不斷學習《會計法》、《稅收征管法》,并嚴格遵守其中的一些規定。會計人員養成良好的職業道德,做到敬業愛崗、熟悉法規、依法辦事、客觀公正、實事求事。
二、明確分工、責任到人,會計、出納分設清楚,其中王晴為本公司專職會計,張俊霞為本公司專職出納,雙方在工作上要做到互相合作、互相監督。
三、按商品流通企業會計制度設置總賬、現金賬、銀行賬、庫存商品明細賬、多欄式明細賬、應交增值稅明細賬、三欄式明細賬。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會計記帳采用借貸記帳法,固定資產采用平均年限法計提折舊,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性攤銷法。會計人員要正確核算收入、成本、費用,要正確核算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和應納稅額。
四、要嚴格遵守《現金管理條例》的規定,公司從業人員需要預支款項時,必須向出納人員打借條,并由財務負責人簽字后方可借出。當天的收入是現金的,每天下午下班前存入銀行,保險柜內不得存放大量的現金。
五、制定財務室夜間專人值班制度,值班人員要定期檢查防盜門、防盜窗、保險柜的防護功能。
六、制定嚴格的商品入庫、出庫的倉庫管理制度:商品入庫時,由倉庫保管員驗收并填寫商品入庫單方可入庫;商品出庫時由倉庫保管員填寫商品出庫單方可出庫。
七、制定發票管理制度:
1、本單位開具發票的庫房門窗牢固可靠,存放發票專柜保管,按發票種類、號碼大小有序存放。
2、在保管方面,本公司采取了有效措施,作到防盜、防火、防水、防潮、防蟲蛀、防鼠咬,確保發票安全。
3、發票管理會指定專人負責,而且會保持人員的相對穩定,領購發票不會讓其他人代領。確因工作需要變動發票管理人員,會及時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報告。
4、堅持逐月發票盤存制。如發生盈溢、短少和各種損失事故,會及時查明原因。未經查明原因和未經稅務機關批準,不會擅自調帳,作到帳帳相符、帳證相符、帳表相符。
5、如發生丟失、被盜發票時,會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6、妥善保管《發票領購簿》及其他票管資料,不會損壞和丟失。
7、使用發票會全份按順號填寫,不涂改、挖補、缺頁漏項、撕毀、拆本、轉借、代開、倒賣或帶往外地使用。因填錯,逐聯加蓋“作廢”戳記,全份妥善保管,不私自銷毀,以備核查。
八、對于各種票據報銷必須按規定執行,先由經手人簽字,然后再由領導簽字批準后方可報銷。
九、每月會按時在稅務機關的規定期限內進行納稅申報、交納稅款。
第5篇 某某物業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某物業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財務管理,嚴肅財經紀律,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錢管局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財政稅務票據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節總則
第二條為加強公司財政稅務票據管理,規范票據使用,制止亂收費,杜絕'小金庫',嚴肅財經紀律,本公司按局財政稅務票據管理辦法參照執行。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財政稅務票據,是指單位在經濟活動中,向付款單位或個人收取款項開具的收款憑證(以下簡稱票據)。
票據是單位財務收支的法定憑證,是會計核算的原始憑證,是財政、審計、物價、稅務、監察等部門進行檢查監督的重要依據。
第四條公司財務部門是票據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票據的購領、使用、保管、結報、核銷等環節工作。單位會計主管人員為票據管理的第一責任人。
第二節票據的種類及適用范圍
第五條票據主要分為發票和收據。
第六條發票適用于銷售商品、提供勞務以及從事其他生產經營活動,向付款單位或個人收取的經營服務性款項。
第七條收據用于行政事業性收入,即非應稅業務。
第三節票據的購領
第八條發票和收據由財務部門依照主管稅務機關有關規定,辦理購領手續,并嚴格參照規定執行。
第四節票據的使用
第九條各類票據必須按規定的種類及適用范圍使用,不得混淆使用和串用。
第十條在啟用票據之前,必須仔細檢查有無缺聯、缺號、重號等情況,一經發現,應及時報告原發放單位處理。
第十一條發生經濟活動收取款項,必須向付款單位或個人開具票據,并如實入賬,不得因對方要求隨意改變臺頭、品名和金額。
第十二條開具票據要按規定時限、順序、逐欄、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復寫,加蓋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并有收款人簽章。
第十三條票據如有開錯或作廢,必須在原票據上注明醒目的'作廢'字樣,全部聯次完整保存,以備結報核銷,不得擅自銷毀。
第十四條空白的票據不得事先加蓋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確需時應征得單位會計主管人員同意。空白票據未經單位會計主管人員同意,不準隨意外帶。
第五節票據的保管
第十五條票據統一由公司財務部門出納人員負責購領和保管,并建立票據購領登記制度,設置票據登記簿,并明確列示票據的種類、購領日期、票據編號、領用人和交回日期等。
第十六條必須妥善存放和保管各類票據,不得擅自損毀;開票人不得經管空白票據的保管。
第十七條不準自制、自印票據以及使用未經財政、稅務部門監制的票據,不得向文具商店購買票據。
第十八條嚴禁票據買賣、轉讓、轉借、虛開、代開、偽造等違法行為。
第六節票據的結報和核銷
第十九條票據按照購領發放關系結報核銷,實行向誰購領向誰結報、誰發放誰核銷的辦法。由局直接發放的各類票據,直接向局結報。從主管稅務機關或地方財政部門購領的票據,按其相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條因換版、改版和超過規定使用期限以及單位撤消、改組、合并等原因不再使用票據時,未使用完的票據,應及時辦理核銷手續;整本未使用的票據,退回原發放單位繳銷,不得擅自處理。
第二十一條票據存根聯,經發放單位核銷后,由保管人按照會計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隨當年會計檔案妥善歸檔保存,財政票據保存期限為五年,稅務票據保存期限為十年,期滿需銷毀時,必須編制銷毀清單經發放單位查驗批準后,方可銷毀。
第二十二條票據或票據存根遺失、被損、被盜,保管人員位應在發現之日起五日內書面報告原發放單位,說明事因和整改措施,由發放單位核實并作出處理意見,必要時應及時登報聲明作廢。
第七節票據的監督檢查
第二十三條票據保管人員必須主動接受發放單位和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如實反映情況,提供資料,任何人不得干擾、阻撓、隱瞞和拒絕檢查。
第二十四條違反票據管理規定及本辦法有關規定,由公司責令限期改正,并依照國家和省有關財政稅務票據管理規定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移交有關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節附則
第二十五條單位行政方面按工資總額2%撥交的工會經費,使
用《工會經費撥繳款專用收據》;上述票據的發放、購領、使用、保管和核銷,發放單位或主管部門有明確規定的,從其規定,沒有明確規定的,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章出納工作安全防范規定
第二十六條為了切實加強現金、票據和有價證券的安全管理,預防各種事故、案件的發生,保障國家財產和出納人員人身安全,根據局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十七條出納安全防范工作,必須堅持預防為主、確保重點、保障安全的方針,遵循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領導負責制。
第二十八條會計主管人員負責組織實施本規定,辦公室保衛人員協助責任人具體落實本規定。財務辦公室應當列入公司治安保衛重點部位加強防范。
第二十九條強化安全防范設施建設,增強防范能力。
(一)出納人員必須配置符合安全標準的保險箱(柜)。
(二)出納辦公室必須門窗牢實,門鎖堅固,必要時應當配備符合技術防范要求的安全報警裝置。新設、遷移或調整出納辦公室時,應當對安全防范設施建設提出具體方案,經單位負責人批準后組織實施。
(三)出納辦公室人員因事外出或下班時,必須關好門窗,鎖好保險箱(柜),撥好保險箱(柜)密碼,保險箱(柜)鑰匙必須隨身攜帶,不得存放在辦公桌抽屜內。出納人員發生變動時,應及時更改密碼或鑰匙。
(四)根據有關規定和實際工作需要,應當為專職出納人員配備具有防盜、防搶功能的攜款裝具,改善辦公條件,投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
第三十條嚴格遵守現金、票證管理制度。
(一)出納人員對當天的收付款項必須在下班前留出一定時間,記好當天帳,結出余額,并核對庫存,做到日清月結。
(二)每天庫存現金結余不得超過銀行規定的限額(未作規定的按1,000元計算),超過部分要及時解交銀行。
(三)規定限額內的庫存現金結余,必須存放保險箱(柜),保險箱(柜)內不準放置私人財物和其他無關物品。
(四)預留銀行的財務印鑒必須分人管理,由出納和會計主管分別保管,非上班時間,出納人員保管的印鑒應當存放在保險箱(柜)內。
(五)出納人員到銀行提取或送存超過1萬元以上的現金款項,必須兩人或兩人以上同行,3萬元以上的安排汽車護送。路途較遠或銀行營業場所周邊治安情況復雜時,護送的現金標準應適當降低,應積極推行工資薪金打卡和大額現金銀行上門收款、預約送款業務。
(六)出納人員去銀行交款前或提款后,途中不得辦理其他事項。
(七)凡單位之間經濟往來,除特殊情況外,應通過銀行轉賬結算,減少現金收付。
(八)必須做好空白支票、發票和收據等票據及有價證券、會計憑證、賬冊、資料的保管。空白支票必須與銀行印鑒分開存放。嚴格控制外帶不填寫金額的轉賬支票購買商品或支付勞務。
第三十一條出納人員一旦發生現金、票據、有價證券、鑰匙、單據、賬冊丟失或被盜、被搶等情況,應及時報告,并協助有關部門追查處理。
第三十二條出納人員應當忠于職守、遵紀守法、不得徇私舞弊。對有違法、違紀、違規、失職、瀆職行為的主管人員和出納人員,依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四章會計檔案管理辦法
第三十三條為了加強會計檔案管理,統一會計檔案管理制度,更好地為單位事業發展和經濟建設服務,根據《會計法》、《檔案法》和財政部、國家檔案局頒發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三十四條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財務報告等會計核算專業材料,是記錄和反映單位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得據為己有或拒絕歸檔。具體包括:
(一)會計憑證類: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匯總憑證、其他會計憑證。
(二)會計賬簿類: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固定資產卡片,輔助賬簿、其他會計賬簿。
(三)財務報告類:月度、季度、年度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說明;年度財務預算(或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工程項目竣工財務決算;財務及稅務審計報告;驗資報告。
(四)其他類: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銀行對賬單和余額調節表,財政稅務票據存根,經濟合同(或協議)資料、會計核算專業資料及涉稅資料,單獨成冊的工資單等。
第三十五條會計檔案的整理和立卷
單位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都應由會計人員按照歸檔要求,負責整理立卷和裝訂成冊。
(一)會計憑證。登完賬后,按月整理,把當月的會計憑證收集齊全,按時間和序號逐張排列好,按適當厚度(原則上不得超過兩公分)分成若干本,裝訂成冊。整理裝訂時,必須將金屬物剔除,做到裝訂整齊、美觀、堅固和規范。
(二)會計賬簿。每年會計年度終了,在結清舊賬,建立新賬后,集中統一整理;總賬、明細賬分別裝訂;活頁賬按會計科目編號按序排列,編定頁碼,加具目錄索引、賬簿啟用和交接記錄及封面后裝訂成冊。賬簿啟用和交接記錄表的有關內容要填寫齊全,蓋妥印章。賬簿封面應載明單位名稱、所屬年度、賬簿種類、裝訂人和裝訂日期等。
(三)財務報告一般在年度終了后統一整理、裝訂成冊;月(季)度報表,年終財務決算應分別裝訂成冊。年度財務預算(或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工程項目竣工財務決算、財務及稅務審計報告、驗資報告單獨成冊。
(四)其他需要歸檔的會計資料。包括銀行對賬單和余額調節表、財政稅務票據存根、經濟合同(或協議)資料、會計核算專業資料及涉稅資料等也隨同正式會計檔案及時進行收集整理,也可以年度終了后一次整理,按不同保管期限分類裝訂成冊。其中單獨成冊的經濟合同(或協議)應編定頁碼,加具目錄索引,記明合同(或協議)名稱、簽定日期、金額、對方單位名稱和頁次。
第三十六條會計檔案的歸檔和保管
(一)當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暫由本單位會計人員保管一年后,于次年6月底前移交本單位的檔案管理人員統一保管,移交清冊由會計人員編造,清點核對后辦理移交手續。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
(二)檔案管理人員接收保管的會計檔案,原則上應保持原卷冊的封裝,個別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應當會同會計人員和原經辦人員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責任。
(三)所有會計檔案按要求移交后,檔案管理人員應按有關標準進行歸類和入盒存放,做好分類、編目、登記工作。不同保管期限的檔案原則上不得裝在同一盒內。
(四)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永久和定期兩類。定期保存期限分為3年、5年、10年、15年、25年五種,各種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具體類別和保管期限詳見附表。
(五)對會計檔案必須進行科學管理,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時,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隨意堆放,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
第三十七條會計檔案的調閱
(一)本單位財務人員調閱會計檔案時,必須按規定程序,辦理登記手續;本單位其他人員原則上不得調閱會計檔案,確需時應經會計主管同意,并由會計人員陪同;外單位人員調閱會計檔案要持正式介紹信,經公司總經理批準。
(二)會計檔案原則上不得借出和復制,如有特殊需要,必須經本單位負責人批準。借出和復制會計檔案不得拆散原卷冊,不得勾劃、涂改,更不得抽換單據,并應限期歸還。
第三十八條會計檔案的銷毀
(一)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銷毀時,應由本單位檔案管理人員會同會計人員提出銷毀意見,并共同鑒定,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列明銷毀會計檔案的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銷毀時間等內容,經單位負責人審查并簽署意見后,報局審批或轉報權限部門審批。對于其中未了結的債權債務,未終止的對外投資,未處置的固定資產、土地征用以及涉及歷史遺留問題的原始憑證等,不得銷毀,應單獨抽出,另行立卷,由檔案管理人員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時為止。職工工資單也應單獨抽出,另行組卷,永久保存。單獨抽出立卷的會計檔案,應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和會計檔案保管清冊中列示。
正在建設或未完工的工程項目,其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不得銷毀。
(二)會計檔案按規定批準銷毀
時,應由檔案管理人員和財務人員共同監銷,監銷人在銷毀會計檔案之前,應當按照銷毀清冊內容認真進行清點核對,銷毀后在清冊上簽名簽章,并將監銷情況(包括銷毀會計檔案種類、匯總數量、銷毀時間、銷毀地點、銷毀人、監銷人)報告本單位負責人。
(三)銷毀清冊及銷毀情況報告一式二份,單位財務室、單位檔案室各一份,其中檔案室留存的銷毀清冊及銷毀情況報告應永久保存。
第五章財務報銷若干規定
第三十九條為進一步完善財務管理,規范財務行為,嚴格財務制度,根據局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四十條現金借款
(一)大額現金借款(5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告知公司財務。
備用金作為部門日常小額零星開支周轉的預支款,各部門可根據業務情況核定相應金額指定專人負責,年初借用,支用后按規定手續報銷,補足原金額。駕駛員借用備用金由部門負責人確定。
(二)備用金借款時,經辦人應在借款單中注明'備用金'字樣,否則按差旅費借款處理。
(三)職工因出差借款,按估計需要數額填寫借款單,支用后一次報銷,多退少補。前賬未清,不得繼續預支。
(四)會議開支除發放專家咨詢費、專家交通費外不得現金借款。
第四十一條轉賬支票的領用
(一)支票領用原則上要求憑手續完備的發票領取,由經辦人在支票存根聯簽字確認。
(二)各部門因業務需要未能取得發票先行領用支票時,應由經辦人填寫'支票領用申請單'(見附表),出納根據審批單簽發支票并在支票領用登記簿上登記備案。
(三)出納人員交給經辦人員轉賬支票時,應按估計用款填寫限額和簽發日期,掌握收款單位名稱的應將收款單位名稱填寫齊全,最大限度地保證資金的安全。
(四)轉賬支票領用后,經辦人應在三日內將相應發票或收據交回,辦清結算手續,經辦人不得將領用的轉賬支票挪做它用。前賬不清,后賬不簽發。
(五)若領用但未使用支票,經辦人必須及時(最長不超過領用后三日)將支票交回財務。
第四十二條預付款支付
(一)各部門因業務需要未能取得發票需由財務先行辦理付款時,由經辦人填寫'預付款申請單',按規定審批程序報批。
(二)申請單上各項目必須填寫完整,收款單位名稱、銀行賬號及開戶銀行名稱必須填寫正確。
(三)經辦人必須在付款日的前一日將'預付款申請單'交到財務處。
(四)各類保證金支付須提供相應的文件或合同,并注明到期日,以便財務提醒催收。
第四十三條費用報銷
(一)固定資產報銷
1、購置固定資產必須附有批準的固定資產購置單,財務部門方可予以報銷。
2、在當日內購置,經領導批準可借用空白支票在計劃范圍購置,如事先掌握價格、單位名稱及帳號者,可辦理借款手續,經領導批準,由財務開支票。
(二)流動資產報銷
1、凡購入的材料及物品,必須填入庫驗收單(一式三聯,采購、保管、財務各一聯)后,才予以報銷。
4、采購人員可借支備用金,作為零星采購材料物品周轉,年終備用金全部交財務部門,第二年再申請借領。
5、各項預付款先填借款單,經主管領導批準,按合同要求付款。
(三) 業務招待費用報銷
(1)業務部門凡報銷招待,需填寫《業務招待費申請表》,應列明所招待客戶單位名稱、標準,并按照審批權限由領導審核批準后,方可報銷。
(2)因公外出或加班午餐、晚餐,報銷需注明用餐人數及事由。
(3)上級部門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附件:
物業公司原始憑證審核要求
原始憑證應具備的內容:
(1) 憑證名稱;
(2) 填制憑證的日期;
(3) 填制憑證單位的名稱或填制人的姓名;
(4) 經辦人的簽名或蓋單;
(5) 接受憑證的單位名稱;
(6) 經濟業務的內容;
(7) 數量、單價和金額;
各種發票、收據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的規定: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蓋有填制單位的公章;從個人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有填制人員的簽名或蓋單;對外開出的原始憑證,必須加蓋單位公章,其中辦理收款業務的要加蓋本單位財務專用單。
對原始憑證的技術性要求:
(1)凡填有大小寫金額的原始憑證,大寫與小寫必須相符。
(2)購買實物的原始憑證,必須有手續完備的驗收證明。需入庫
的物資,必須填寫出入庫驗收單,由實物保管人員按計劃或合同驗收后,在驗收單上填寫實收數額并簽章。不需入庫的物資, 除經辦人在憑證上簽章外,必須交給實物保管人員或使用人員進行驗收,并在憑證上簽章。
(3)支付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有收款單位或個人的收款證明以及簽字,有審批人簽字,并有付款的依據。
(4)職工因公出差借款的借據,必須附在記賬憑證上。收回款項時應另開收據,不得退還原借款借據。
(5)預付性匯款,由經辦人填制付款申請單,作為原始憑證,不得以匯款回單代替。
(6)屬于現金發放性質的原始憑證,原則上應由本人領取簽名。有委托他人代領的,由代領人簽名;由一人代領多人的,須逐個簽章,不得通欄劃大括號簽一個章。
(7)自制原始憑證應設計科學、格式規范、計算清楚。如計提折舊、職工福利基金等,要列名稱、計提基數、提取率、提取額等.分配工資及費用時,要列分配標準、分配率、分配額。
(8)凡憑證內容不全、字跡模糊不清、與經濟業務本身內容不符者,應予退回或重新補正。
第七章職工教育費報銷規定
第五十六條根據浙錢辦[2001]126號及浙錢勞人[2005]143號文件精神,結合公司實際,為進一步加強職工教育管理工作,就職工教育費用報銷問題規定如下:
(一)在職職工凡參加學歷教育的,都必須履行審批手續,經批準參加學習者,一切費用自理;占用工作時間的,可享受除獎金(或獎勵性績效工資)以外的一切待遇。獎勵標準:取得本科文憑者獎勵2000元,取得學士學位者獎勵3000元,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者獎勵8000元。
(二)在職職工經批準參加執業、崗位(業務)培訓及考試,培訓(考試)成績合格者
,培訓(考務)費予以報銷;不合格者,培訓(考務)費不予報銷。執業考試合格者另可給予適當獎勵。職工取得的物業管理師資格證書,必須注冊、存放在本公司,注冊后給予一次性獎勵3000元,注冊年審費由公司支付。
(三)參加以上各類學習、培訓的,均應事先辦好審批手續,審批程序為:個人填寫《物業公司員工繼續教育申請表》,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后,交領導審批。
(五)符合上述規定報銷相關費用或獎勵時應憑學校開具的正規收據或發票經本人簽字、人事登記、領導批準后,到財務辦理報銷。
(六)組織委派的學歷教育不屬本規定之列。
第八章職工子女醫療管理辦法
第五十七條公司在冊職工未滿18周歲或雖已滿18周歲但仍在中小學就讀,且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子女,適用本辦法。
第五十八條按屬地原則,符合當地相關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規定,職工為其子女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由單位全額報銷。因個人原因未及時參保的,其發生的醫療費用,單位不予報銷。
第九章職工子女保育費報銷規定
第五十九條根據浙錢財[2022]3號文件精神,現就職工子女保育費(幼托費)報銷作如下規定:
第六十條享受范圍:公司在冊職工的獨生子女,第一胎為多胞胎的子女和計生部門批準的計劃內二胎;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者,一概不得享受報銷政策。
第六十一條享受標準:
(一)已領取獨生子女光榮證的職工子女和第一胎為多胞胎的子女,不論入哪一級幼兒園(托兒所),均可憑幼兒園(托兒所)收費票據和規定的項目及限額,按60%比例報銷;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第二胎子女及沒有領取獨生子女光榮證的職工子女,按40%比例報銷。
(二)報銷月份和執行標準按照收費票據相關記載計算,學期初和學期末不足一個月的,按日折算(月在園天數÷該月工作日);收費票據上未單獨明確載明屬于寒暑假、法定節假日(休息日)提供保育教育服務所收取保教費的,一律按照一般保教費標準計算;享受年限不超過四年。
第六十二條限額規定
(一)按規定可報銷的保教費月限額標準為:
一般保教費 寒暑假等保教費
省級機關
幼兒園 其他
幼兒園 省級機關
幼兒園 其他
幼兒園
幼兒園日托 600 720 840 1008
全托、3周歲以下托兒所、20人及以下小班 840 1008 1176 1411.2
全托、3周歲以下托兒所、20人及以下小班 840 1008 1176 1411.2
(二)保教費超限額部分以及其他名目的費用一律不準報銷。收費票據不規范或收費項目名稱、入托種類及執收月份不明確的,應退回補正后方可報銷。
第六十三條費用負擔
(一)按規定報銷的保教費,由父母雙方單位各負擔一半,原則上按學期或學年劃分輪換負擔,也可以同期各自承擔。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單位全部按規定標準報銷:
1.子女為單親家庭的(指喪偶或離異家庭在重組新的家庭前,法院判定撫養幼兒的一方);
2.本單位工作的雙職工;
3.憑街道、社區居委會或村委會等證明確認,配偶方無經濟收入來源者;
4.配偶一方在省外或省內外市、縣(不含市轄區)工作,而子女入托在職工常住地者。
第六十四條報銷辦法
(一)在保教費繳納期限內憑幼兒入托的收費票據及時辦理報銷手續,原則上不得跨年報銷。
第6篇 建筑裝飾公司財務制度
建筑裝飾公司財務制度第一章 總則
1、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制定本制度;
2、 為規范公司日常財務行為,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門及員工對公司財務部工作進行有效地監督,同時進一步完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維護公司及員工相關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第二章 財務管理細則
1、 公司財務實行“計劃”為特征的總經理負責制:屬已經總經理審批的計劃內的支付,由相關事業部總經理的書面授權,財務負責人監核即可辦理;屬計劃外的,必須有公司總經理的書面授權。
2、 嚴格執行《會計法》和相關的財務會計制度,接受財政、稅務、審計等部門的檢查、監督,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及時、準確、完整。第三章 崗位職責財務經理崗位責任制
一、負責領導企業的財務政策和財務預算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實施和運轉,直接對總經理負責。
二、 按時組織編制財務預算和結算。負責全企業的經濟核算工作,組織編制和審核會計、統計報表,并向總經理負責報告工作。
三、 負責組織財會人員搞好會計核算,正確、及時、完整地記帳、算帳、報帳,及時提供真實的會計核算資料,全面反映給企業有關領導。
四、 正確合理調度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指導各部門搞好經濟核算,加強財務管理,編制和執行財務計劃,為企業發展積累資金。
五、 認真執行成本審批權限、費用報銷制度,嚴格掌握費用開支。
六、 負責審查各部門開支計劃,嚴格按計劃執行,決不超支。
七、 積極為總經理當家理財,當好參謀。參與企業經營管理,促進企業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的提高。
八、 督促、檢查企業財產、物資的使用、保管情況,注意發現和處理財產、物資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確保企業財產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管理。
九、 負責督促有關人員重視應收帳款的催收工作,加速資金回籠。
十、 負責定期開展財務分析工作,考核經營成果,分析經 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建議,促進企業不斷提高管理水平。
十一、每三個月應組織一次全面檢查庫存現金和備用金情況,并不定期抽查各業務部門收款崗位的庫存現金和備用金。
十二、 督促本部門員工完整地保管公司的一切帳冊,報表憑證和原始單據,保存企業關于財務工作方面的文件、資料、合同和協議。
十三、 確定財務部人員的編制,制定每個崗位的工作職責、工作程序,建立各種物資、財金管理制度。
第7篇 科技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科技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條 報銷單據應是符合國家財政稅務部門要求的正式發票并填寫齊全。具體包括:(1)填制憑證的日期;(2)客戶名稱應填寫'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字樣;(3)商品名稱應填寫清楚、明了,有具體型號的應要求對方填寫;(4)金額大小寫應相符并填寫清楚,不能改動;(5)單據必須加蓋對方單位章。財務人員有權拒絕辦理不符合規定的報銷單據。
第二條 報銷單據不得涂改、挖補。發現報銷單據有錯誤的,將退回經辦人重開或者更正,更正處應加蓋開出單位的公章。
第三條 預借款項必須書面寫明借款原因,并附借款的明細表,由部門經理簽字后,交財務按照財務制度審核所借款項是否確實需要發生,預算內且單筆金額在500元以下的款項由財務經理簽字,預算外的款項由財務總監簽字方可預借。
第四條 臨時借款(包括出差借款)應在費用發生后一周內及時送交財務予以銷帳,多退少補,前款未銷的,不予再次借款。(長期出差在外的人員應該在月底前將一個月的票據整理好按時寄回公司。)一個月仍沒有報帳的,財務有權給予一定經濟處罰。
第五條 經辦人領取支票時應在支票領用簿及支票存根上簽字,預先領取支票的應提供收款人全稱及確切金額,否則不予簽發。原則上應先取得發票后領用支票,特殊情況領用支票后必須在一周內取得發票到財務部報帳。如果確實金額不能確定,經財務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可以開出不填金額的轉帳支票(但必須填寫對方單位,并封上上限金額)。
第六條 業務招待費,禮品費報銷時需附有費用明細說明,列明所請人員的姓名和單位及聯系方式。單筆費用在500元以上的支出,事先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方可支出。否則一律不予報銷。
第七條 工程人員在工程中發生的招待費用屬于市場行為,原則上不予報銷。若有特殊情況需事先向工程負責人、當地市場負責人請示,經批準后,方可發生,每月不得超過200元。經工程負責人、當地市場負責人簽字后,財務予以報銷,否則費用自負。
第八條 工作時間因公事外出,應盡量使用公司車輛或者選擇公共交通工具。如遇特殊情況,需要乘坐出租車的,必須在出發前填寫出租車使用申請單,經部門經理批準后,方可乘坐。在報銷時,需將申請單附在車票后。
第九條 手機費用報銷必須使用電信營業廳電腦打印的話費專用發票,手機號碼必須是員工聯系表上記錄的號碼,否則一律不可報銷。當月話費次月報銷,一個月只報銷一次。使用如意通和神州行的人員,如果確有困難無法更換可以打印手機話費專用發票的,請及時告知財務部。
第十條 總部的大客戶部每月執行包括過橋費、汽油費和停車費在內的300元標準車補。
第十一條 公司司機報銷停車、過路等用車費用時,必須在票據后注明與何人前往、何時去何地辦何事。
使用公司的車輛外出,駕駛員必須遵守交通規則。違章罰款一律自負。
第十二條 公司根據財務部匯款記錄對應每筆匯款報銷異地提款手續費,員工報銷時應在發票后注明公司匯款項日期。
第十三條 公司的車輛由綜合辦統一負責保管和日常管理,汽車維修費、保養費、加油費等相關費用一律由綜合辦統一報銷,其他任何部門沒有報銷權。對于非公原因產生的汽車費用,公司一律不負擔。
第十四條 固定資產由綜合辦負責統一購買和日常保管、維修、管理。具體規定參照綜合辦有關制度。
第十五條 各項費用的領取和報銷均要按公司規定格式填寫計劃和粘貼憑證,不符合規定的,財務人員有權拒絕支付。
第十六條 報銷程序:
預算內費用、在財務報銷報銷制度上有明確規定的且單筆金額小于500元的現金報銷簽字順序:經手人-部門經理-會計--財務經理-出納;
預算外費用及特殊情況且單筆金額在5000元以下的現金報銷簽字順序:經手人-部門經理-主管副總經理-會計--財務經理-財務總監-出納。
預算外費用及特殊情況且單筆金額在5000元以上的現金報銷簽字順序:經手人-部門經理-主管副總經理--會計-財務經理-財務總監-總經理-出納。
第十七條 銷售部門實現銷售需開具發票的,原則上應先取得支票后開具發票。如須先開具發票的,應在發票開具當天交回支票,如不能及時交回支票的,應在當天交回發票,便于財務部門對發票的管理。
第十八條 如因業務需要,必須提前支付對方發票,按上一條難以操作,則業務人員說明原因,并報財務經理同意,可以預先拿發票,但業務人員將發票交給客戶時,應要求客戶出具收到發票的證明。
第十九條 費用報銷時間為:每周二各部門將手續齊全的報銷憑單交到財務部,周四下午辦理報銷業務。
第二十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本部和各地辦事處。
第二十一條 本制度由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8篇 集團分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建設集團分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為規范項目管理分公司的財務會計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第七分公司的財務管理,遵循集團公司《項目管理辦法》中的項目財務管理條款。
2、各項目的資金使用、費用報銷,由經理審批,未經經理審批的經濟業務,財務部門不予辦理資金的劃撥與費用的報銷。
3、嚴禁項目開立銀行帳戶,(外地項目特需)需經分公司領導同意,報公司批準,方準開出。
4、各項目向建設單位收取的工程款,必須先匯入分公司的銀行帳戶,項目不得直接向建設單位收款,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5、嚴格執行項目資金的專款專用,原則上不容許超支,如有特殊情況,需經分公司經理批準,以貸款的形式向分公司借支,月利率按集團公司內部銀行、借貸款利率計算。
6、各項目必須建立'項目核算員'制度,確定專門的項目核算員,或指定專人兼職,項目核算員的主要工作:建帳,核算項目收支,整理保管原始憑證等等,杭州以外地區的,還負責項目當地稅種的解交,清交。
7、各項目必須建立帳冊,進行項目的收支核算,及時與分公司財務科進行項目收入,成本費用的核對,以利雙方的互相確認。
8、各項目的帳冊、憑證,等項目完成后,必須全部交分公司存檔,以便日后的財務、稅務檢查。
9、各個項目必須及時辦理領用支票的銷帳工作,最高預領支票為五張,最長銷帳日期為十天,違反規定的予以停領支票處理。
10、各項目必須妥善保管好建筑業發票與收據,及時收回工程價款,以利財務發票銷帳,對過長時間不能收回工程款的發票,應交回財務,予以銷帳,對遺失的發票,按稅務規定的程序進行處理和處罰。
11、各項目在支付人工、材料等款項時,必須取得合法、有效、符合現行稅務規定的發票等原始單據,不能以白條、收據代替發票,不能使用假發票。
12、項目承包人墊資的項目、項目承包人應將墊資現金交入分公司,由分公司按人工、材料逐筆付出,項目完成清算時憑當時的銀行現金交納單,退回現金。
13、各項目應嚴格控制現金的使用,現金的提取要符合人民銀行的現金管理規定,用于支付職工工資、個人勞務報酬,各種獎金、勞保福利、差旅費、另星支出及人民銀行規定的其它支出,不能另作應用。
14、各項目應嚴格遵守國家稅務的各項規定,遵守當時、當地稅務局、所的規定、要求,按照當時、當地的稅率及時交納稅款,同時按照稅法規定的要求行事,各項經濟業務必須取得稅法所規定的各種有效原始憑證。
15、各項目必須按章納稅,各類稅負,在撥付工程款時予以扣除,杭州地區的稅款,由分公司統一交納,外地的稅款由各項目負責交納后與分公司結帳。
16、外地的各項目,在取得施工業務的同時,要及時辦理進入施工所在地的一切稅務手續,(如開具外經證等),收取各類款項的收據、發票,按稅法的規定由所在地的稅務機關開具。
17、今后,若發生稅務的違規事例,一切責任均由違規的項目自負,包括經濟損失,責任的追究等。
18、附集團《項目管理辦法》項目財務管理條款。
第9篇 z集團公司財務制度范本
一個集團公司的財務工作,為加強其財務管理及會計監督等的工作,都會制定相應的財務管理制度。以下是詳細的集團公司財務制度范本,請參考。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財務管理和會計監督,規范財務行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公司法》,以及有關法規、政策、制度,結合本集團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各全資子公司(含事業性質、企業化管理單位)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簡稱所屬企業)。
第三條
集團公司和所屬企業是獨立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責任,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集團公司各職能部門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不得自立銀行帳號。
第四條
集團公司對國家授權經營的國有資產負有保值增值責任,集團公司對各所屬企業所占用的國有資產實行占有責任制。各所屬企業必須設立會計機構,根據內部牽制制度合理配備會計人員,及時、準確、真實地核算企業所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并實行有效的會計監督。第五條
各所屬企業應加強經營管理,努力降低成本、費用,確保企業財產的安全完整,提高資源的使用效率。
第六條
各所屬企業的財務部門和財務人員必須自覺地接受集團公司財務監督管理,除法定的會計帳冊外,不得另立會計帳冊,對會計帳冊應妥善保管,未經集團批準不得銷毀;對企業的資金,不得以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嚴禁資金體外循環。
第七條
集團公司對各所屬企業的管理以產權為紐帶,享有投資收益權。
第八條
各所屬企業不得以其資產對非控股子公司或集團以外的法人提供擔保,因特殊原因需提供擔保的,必須經集團公司批準。
第二章
集團公司財務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九條
集團公司設計劃財務部,對所屬各企業及參股公司占有的集團資產實行統一管理。一、制訂和完善集團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會計核算制度及其他財會規章制度,并負責實施。二、負責集團總部會計核算、報表合并和財務分析,對所屬企業財會業務進行指導、檢查、考核。對發現違反財務會計制度有關規定的應予以糾正。三、建立和完善集團預算管理體系,組織集團所屬企業年度預算的編制,并編制合并預算,負責預算執行情況的跟蹤、分析并提出建議。四、參與投資項目效益論證,實施過程的財務監督;負責集團公司投資權益的管理,并向集團提供投資收益分析報告,參與各所屬企業投資收益分配工作,并對投資方面重大決策(如投資、融資、利潤分配等)向集團決策層提供建議;建立健全投資檔案,對集團股權性投資項目參與股權管理。五、負責集團授權經營考核及獎勵方案的實施與跟蹤,分解下達各所屬單位占用的國有資產增值指標并按期考核;對授權范圍內的國有資產進行清產核資、產權登記、產權界定。六、對所屬企業財務管理實行財務主管委派制,制定管理規定并負責實施。七、根據集團經營戰略,協調各所屬企業之間的資金分配和資金調撥,根據集團發展需要,策劃集團融資方案并實施。八、了解各所屬企業重大經營決策,提出財務風險防范措施,向集團提出建議。九、制定集團公司內部結算價格。按照市場價格制訂集團公司內部之間的結算價格,調解因價格而引起的集團公司內部經濟糾紛。十、如實反映集團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按照有關規定,編制集團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和集團公司的合并財務會計報告。
第三章
所屬企業財務機構職責
第十條
貫徹執行國家的財務會計政策法規,執行集團公司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具體實施辦法并負責實施。并報送集團公司計劃財務部備案,接受集團公司的財務監督。一、做好各項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健全內部會計管理制度。各企業應不斷完善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內部牽制制度、稽核制度以及原始記錄、定額管理、計量驗收、財產清查等方面的規章制度,健全內部經濟責任制,建立科學規范的內部經營考核體系。二、集團所屬各企業實行預算管理。(1)每年1月中旬,根據集團預算管理制度,向集團書面報告下一年度的財務預算草案。(2)2月中旬上報正式預算案。(3)各企業財務預算的主要指標應由集團公司董事會討論通過。(4)上報集團的預算案應由企業總經理或單位負責人簽字同意。三、所屬企業應真實地記錄和反映本公司的經濟活動和財務狀況,準確核算本公司經營成果,及時向集團公司上報月(季)度、中期、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每個會計年度終了,應根據集團要求聘請具高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年報進行審計。四、對外的長期投資項目,資產轉讓、兼并、破產、拍賣,必須經集團公司批準方可處置。五、擁有被投資企業20%以上權益的所屬企業,對其長期投資必須采用權益法核算并編制合并會計報表。六、固定資產增加、報廢、調出或處置必須報集團公司批準。七、壞帳損失單戶在5萬元以上的,必須報集團公司批準,企業不得隨意核銷。各企業壞帳準備金可選擇按應收帳款總額比例提取和按帳齡分析法計提。按應收帳款總額比例提取的,壞帳準備金比例統一按0.5%計提。應收帳款的考核辦法按照集團頒布的《關于應收帳款的管理規定》辦理。八、每年進行一次財產清查盤點,對各項資產的盤盈盤虧,必須查明原因,金額在5萬元以上的必須報集團批準后方可入帳。九、各企業在年度終了進行利潤分配時,須統一按照稅后利潤總額的15%提取法定公積金和法定公益金,一般不得少提或多提,法定公積金超過注冊資本的企業,在征得董事會同意后可以不再計提。十、各企業應嚴格執行集團頒布的財務指令、通知等文件,對文件精神有異議的,應在接到有關文件之日起5天內向集團有關部門遞交書面意見,集團有關部門應在收到文件后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
第四章
附則第十一條
本制度由集團計劃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
本制度自通過之日起執行。
第10篇 公司工程項目財務管理制度
某公司工程項目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章 納入基本賬戶統一管理
第1條 工程結算收入由公司統一開票,流轉稅、所得稅等稅費由公司統一交納。平時項目部所需費用先墊支或在工程款中借支,在第二次領款時,按《成本管理條 例》要求,由項目部將成本發票交財務部審核、經總經理或分管財務的領導審簽后沖銷以前的借款,或作為報賬領款的依據。
第2條 對應交納的稅費,工程結算款到賬一次,及時結算。流轉稅及附加按成都地區的應收標準,以到賬金額的3.56%計算,所得稅按省地稅局、川地稅發(2000)043號通知和新的《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比例2%預留。利潤分成及管理費一次性或按到賬金額交納。項目部在第二次結算款時,若不能及時交足前次的成本發票,原則上不得支付款工程款(稅務部門規定:按欠票金額的25%預交企業所得稅,逾期按每日5‰向稅務局交滯納金)。
第3條 項目部報賬、預借工程款必須有經辦人、項目部負責人簽名,或有項目部負責人的書面授權委托及總經理或分管財務的審簽后方能報賬或支付。
第4條 工程完工時,項目部要負責辦理完成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資料,并完整的交回公司一套,經公司管理工程資料的人員簽字確認后,財務部方能支付最后一筆結算款和履約保證金及工程竣工資料保證金。
第5條 公司開異地稅收管理證明,工程款轉入公司賬戶的工程,按以上有關條 款辦理。
第二章 項目部建賬,公司兼管
(一)、項目部單獨核算,公司統一做賬,財會人員費用由項目部承擔。
公司開異地納稅證明,在項目所在地開立臨時賬戶,各辦事處需向公司申請,經公司財務總兼審核,領導審批同意方可開立項目臨時賬戶,開戶資料原件由公司保管,分公司、辦事處留復印件并保管密碼支付器,或派專人監管。
第6條 設立銀行臨時賬戶的項目部,其銀行預留印鑒由項目部財務公章 和公司財務人員印章 組成,工程結算收入先轉入總公司賬戶,然后全部轉入臨時賬戶內,由公司財務部監管。
第7條 收款票據及流轉稅費在當地交納。辦理異地納稅證明時,根據《企業所得稅法》所得稅按稅務部門要求代收,由公司統一交納。
第8條 工程進度費用支出:由項目部負責人或財會人員憑銀行進賬單、發票、稅票、到公司財務部辦理結算及報賬手續,以及在支票上加蓋銀行印鑒章 。
第9條 項目部應按要求及時準備好成本發票,按成本管理條 例要求,由項目部將報表和成本發票交財務部審核、經總經理或分管財務的審簽后沖銷以前的借款,或作為報賬領款的依據。利潤分成及管理費按與公司簽訂的內部協議要求交納。項目部若不能在第二次劃撥款時交足前次的成本發票,原則上不得支付工程款。工程完工時,項目部要負責辦理完成工程竣工驗收、稅務清理有關資料,并完整的交回公司一套,經公司管理資料的人員簽字確認后,財務部方能支付最后一筆結算款和履約保證金及竣工資料保證金。
第10條 項目部報賬、預借工程款必須有經辦人、項目部負責人簽名,或有項目部負責人的書面授權委托方能報賬或支付。
(二)、項目部在當地開立臨時戶,獨立核算,由公司預留印鑒和密碼器監管。
第11條 項目部獨立核算必須要有符合條 件的會計人員(會計從業資格、職稱證、身份證復印件留公司),按規定時間向公司財務部報送會計報表,企業所得稅在開外經證時交納;不開外經證的按到賬金額的2-3.3%預留,在稅務指定地交納。
工程竣工時,項目部要負責辦理完成工程竣工決算、驗收有關資料,并將完整的會計憑證、賬本、報表交回公司,經公司財務部確認后,方能支付最后一筆結算款和及工程竣工資料保證金。
第12條 其它條 款同二章 (一)條 款。
(三)、對大中型項目(或合同金額在1000萬元以上的項目),由公司派專參與項目部財務管理。工資、福利及有關費用由項目部承擔(其它同上第二章 (一)、(二)條 款)。
(四)、對路途遙遠、交通不便、項目較小且當地銀行不能使用支付密碼器的,可實行:一次性按合同金額交8%-15%管理費、流轉稅、所得稅、各種保證金后,印章 、支票、依法納稅等全權委托項目部代為辦理。工程完工時,項目部要負責辦理完成工程竣工驗收、稅務清理有關資料,并完整的交回公司一套,經公司管理資料的人員簽字確認后,財務部方能支付履約保證金。
第三章 全權委托,依法納稅,互利共盈。
第13條 在保證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條 件下,對項目較小,金額不大,可委托項目部負責人在招標方以現金方式收款,應付稅費由項目部直接交納,其利潤分成及管理費按合同金額一次性交納。
第14條 在工程開工前,按合同金額8%-15%收取項目部安全、質量、稅費保證金,工程完工時,項目部要負責辦理完成工程竣工驗收、稅務清理有關資料,并完整的交回公司一套,經公司管理工程資料的人員簽字確認后,財務部方能支付保證金。
項目財務檔案管理
第15條 納入公司統一核算的項目,其單據、發票、合同、決算、竣工資料,由財務部統一歸檔。
第16條 建立了臨時賬戶的項目部,平時的成本單據、發票,由項目部負責收集,報賬時交財務部并每月按時報送財務會計報表。異地納稅證明、臨時開戶資料、中標通知書、合同、稅票等單據資料,由項目部和財務部相互配合及時歸檔。
第17條 所有單證、資料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在規定時間內交檔案室保管。
第五章 、本制度從合同成立之日起執行。
第11篇 一般公司財務制度范文
每個公司都有其財務人員,同時也會制度出嚴密的財務制度,以下為一般公司財務制度的范本,請參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郵電通信企業財務行為,有利于企業公平競爭,加強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根據《企業財務通則》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各類郵電通信企業(以下簡稱企業),包括:全民所有制企業和集體所有制企業、私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等各類經濟性質的企業;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各類組織形式的企業。
第三條企業應在辦理工商登記之日起30日內,向主管財政機關提交企業設立批準證書、營業執照、合同、章程等文件的復制件。企業發生遷移、合并、分立以及其他變更登記等主要事項,應當在依法辦理變更手續起30日內,向主管財政機關提交變更文件的復制件。
第四條企業應當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完善內部經濟責任制,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各項財務開支范圍和標準,如實反映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依法計算繳納國家稅收,并接受主管財政機關的檢查監督。
第五條企業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是,做好各項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籌集資金,有效利用企業各項資產,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第六條企業應當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產量、質量、工時、設備利用,存貨的消耗、收發、領退、轉移以及各項財產物資的毀損等,都應當及時做好完整的原始記錄。企業各項財產物資的進出消耗,都應當做到手續齊全,計量準確,并制定和修訂燃料、材料等物資消耗定額和工時定額,定期或者不定期地進行財產清查。
第二章資金籌集
第七條企業籌集的資本金,分為國家資本金、法人資本金、個人資本金以及外商資本金等。
國家資本金為有權代表國家投資的政府部門或者機構以國有資產投入企業形成的資本金。
法人資本金為其他法人單位以其依法可以支配的資產投入企業形成的資本金。
個人資本金為社會個人或者本企業內部職工以個人合法財產投入企業形成的資本金。
外商資本金為外國投資者以及我國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投資者投入企業形成的資本金。
第八條企業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合同、章程的規定,及時籌集資本金。資本金可以一次或者分期籌集。一次性籌集的,從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6個月內籌足。分期籌集的,最后一期出資應當在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3年內繳清,其中第一次籌集的投資者出資不得低于15%,并且在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3個月內繳清。
投資者未按照投資合同、協議、章程的約定履行出資義務的,企業或者其他投資者可以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
第九條企業在籌集資本金過程中,吸收的投資者的無形資產(不包括土地使用權)出資不得超過企業注冊資金的20%;因情況特殊,需要超過20%的,應當經有關部門審查批準,但是最高不得超過30%。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企業不得吸收投資者的已設立有擔保物權及租賃資產的出資。
第十條企業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資,出具驗資報告,由企業據以發給投資者出資證明書。
第十一條企業籌集的資本金,在生產經營期間內,投資者除依法轉讓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投資者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合同、章程的規定,分享企業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十二條企業在籌集資本金活動中,投資者實際繳付出資額超出其資本金的差額(包括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票的溢價凈收入);接受捐贈的財產;資產的評估確認價值或者合同、協議約定的價值與原帳面凈值的差額;以及資本匯率折算差額等計入資本公積金。資本公積金按照法定程序可以轉增資本金。
第十三條企業的負債分為流動負債和長期負債。
流動負債包括短期借款、應付及預收貨款、應付票據、應付內部單位借款、應繳稅金、應付利潤和其他應付款、應付短期債券、預提費用等。從成本、費用中提取的職工福利費等,作為流動負債。
長期負債包括長期借款,應付長期債券、應付引進設備款,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應付款等。
發行的長期債券按照債券面值計價,實際收到的價款超過或者低于債券面值的差額,在債券到期以前分期沖減或者增加利息支出。
第十四條企業應當按期償還各種負債,例如發生因債權人特殊原因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計入營業外收入。
第十五條企業流動負債的應計利息支出,計入財務費用。企業長期負債的應計利息支出,籌建期間的,計入開辦費;生產經營期間的,計入財務費用;清算期間的,計入清算損益。其中:與購建固定資產或者無形資產有關的,在資產尚未交付使用或者雖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之前,計入購建資產的價值。
第三章流動資產
第十六條流動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預付款項、存貨等。
第十七條企業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及各種存款的內部控制制度。
第十八條企業應收及預付款項包括:應收票據、應收帳款、郵電用戶欠費、其他應收款和待攤費用。
應收票據按照面值計價。貼現應收票據的實得價款與其面值的差額,計入財務費用。
第十九條企業可以于年度終了,按年末應收帳款余額的3~5‰計提壞帳準備金,計入管理費用。
企業發生的壞帳損失,沖減壞帳準備金。收回已經核銷的壞帳,增加壞帳準備金。
不計提壞帳準備金的企業,發生的壞帳損失,計入管理費用。收回已核銷的壞帳,沖減管理費用。
第二十條存貨包括各種材料、燃料、油料、業務用品、零配件、包裝物、低值易耗品、集郵商品、在產品、自制半成品、產成品等。
第二十一條存貨按照實際成本計價。
購入的,按照買價加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途中合理損耗,入庫前的加工、整理及挑選費用以及繳納的稅金等計價。
自制的,按照制造過程中的各項實際支出計價。
委托外單位加工的,按照實際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加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和加工費用等計價。
投資者投入的,按照評估確認或者合同、協議約定的價值計價。
盤盈的,按照同類存貨的實際成本計價;沒有同類存貨的,按照市價計價。
接受捐贈的,按照發票帳單所列金額加企業負擔的運輸費、保險費、繳納的稅金等計價;無發票帳單的,按照同類存貨的市價計價。
按照計劃成本核算存貨的企業,對存貨的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之間的差異,應當單獨核算。
第二十二條企業領用或發出的存貨,按照實際成本核算的,可以采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個別計價法、后進先出法等方法確定其實際成本;采用計劃成本核算的,按期結轉其應負擔的成本差異,將計劃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
第二十三條企業領用的低值易耗品、周轉使用的包裝物和材料,一次或者分期攤銷。
第二十四條存貨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盤點,年度終了前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對于盤盈、盤虧、毀損及報廢的存貨,應當及時查明原因,分別情況及時處理。
盤盈的存貨沖減管理費用。盤虧、毀損和報廢的存貨,扣除過失人或者保險公司賠款和殘料價值之后,計入管理費用。存貨毀損屬于非常損失的部分,扣除保險公司賠款和殘料價值后,計入營業外支出。
第四章固定資產
第二十五條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機械設備、線路設備、電源設備、運輸設備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主要設備、工具、器具等。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中,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過兩年的,也應當作為固定資產。
房屋的附屬設備和線路的附屬設備,應與房屋、線路一起作為固定資產。
牲畜不作為固定資產。
通信生產過程中專用的電視機(監視器)、錄音機、電話機、自行車、工具性儀表等不作為固定資產。
企業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固定資產目錄。
第二十六條固定資產按照下列方式計價。
購入的,按照買價加上支付的運輸費、保險費、包裝費、安裝成本和繳納的稅金等計價。
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全部支出計價。
投資者投入的,按照評估確認或者合同、協議約定的價值計價。
融資租入的,按照租賃協議或者合同確定的價款加運輸費、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等計價。
接受捐贈的,按照發票帳單所列金額加上由企業負擔的運輸費、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等計價。無發票帳單的,按照同類設備市價計價。
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進行改擴建的,按照固定資產的原價,加上改擴建發生的支出,減去改擴建過程中發生的固定資產變價收入后的余額計價。
盤盈的,按照同類固定資產的重置完全價值計價。
企業購建固定資產交納的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耕地占用稅,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第二十七條企業的在建工程,包括施工前期準備、正在施工中和雖已完工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筑工程和安裝工程。在建工程按照下列方法計價:
自營工程,按照直接材料、直接工資、直接機械施工費以及所分攤的工程管理費等計價。
出包工程,按照應當支付的工程價款計價。
設備安裝工程,按照所安裝設備的原價、工程安裝費用、工程試運轉支出以及所分攤的工程管理費等計價。
第二十八條在建工程發生報廢或者毀損,按照扣除殘料價值和過失人或者保險公司等賠款后的凈損失,計入施工的工程成本。單項工程報廢以及由于非常原因造成的報廢或者毀損,其凈損失,在籌建期間計入開辦費;在投入生產經營以后,計入營業外支出。
工程交付使用前因進行試運轉發生的支出,計入工程成本。因進行試運轉取得的收入扣除稅金后,沖減在建工程成本。
第二十九條雖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工程,自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工程預算、造價或者工程成本等資料,估價轉入固定資產,并計提折舊。竣工決算辦理完畢以后,按照決算數調整原估價和已計提折舊。
第三十條企業下列固定資產計提折舊:房屋和建筑物;在用的機械設備、線路設備、電源設備、運輸設備、儀器儀表、工具器具;季節性停用和大修理停用的設備,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
下列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資產,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建設工程交付使用前的固定資產。
已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以及以前已經估價單獨入帳的土地等也不計提折舊。
第三十一條固定資產折舊方法一般采用平均年限法。郵政運輸車輛可以采用工作量法。長途電話程控交換機、市內電話程控交換機可以采用雙倍余額遞減法或者年數總和法。
企業固定資產折舊年限(見附一)實行工作量法的,其總行駛里程由企業根據(附一)中規定的同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換算確定。
企業按照上述規定,有權選擇具體的折舊方法,在開始實行年度前報主管財政機關備案。
第三十二條平均年限法的固定資產折舊率和折舊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年折舊率=(1-預計凈殘值率)/折舊年限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月折舊率
凈殘值率按照固定資產原值的3~5%確定,凈殘值率低于3%或高于5%的,由企業自主確定,報主管財政機關備案。
工作量法的固定資產折舊額計算公式(按照行駛里程計算)如下:
單位里程折舊額=原值×(1-預計凈殘值率)/總行駛里程
月折舊額=月實際行駛里程×單位里程折舊額
雙倍余額遞減法的固定資產折舊率和折舊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年折舊率=2/折舊年限×100%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帳面凈值×月折舊率
實行雙倍余額遞減法的固定資產,應當在其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到期前兩年內,將固定資產凈值扣除預計凈殘值后的差額平均攤銷。
年數總和法的固定資產折舊率和折舊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年折舊率=(折舊年限-已使用年數)/[折舊年限×(折舊年限+1)÷2]×100%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預計凈殘值)×月折舊率
折舊方法和折舊年限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需要變更的,須在變更年度以前,由企業提出申請,報主管財政機關批準。
第三十三條企業固定資產折舊,根據本制度第三十二條規定的有關計算公式,按月計提。正常經營期間月份內開始使用的固定資產,當月不計提折舊,從下月起計提折舊。月份內減少或停用的固定資產,當月仍計提折舊,從下月起停止計提折舊。提足折舊的逾齡固定資產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其凈損失計入企業營業外支出,不得補提折舊。
企業按照規定提取的固定資產折舊,計入成本、費用,不得沖減資本金。
第三十四條企業發生的固定資產修理支出,計入有關成本和費用。修理費用發生不均衡、數額較大的,可以采用待攤或者預提的辦法。采用預提辦法的,實際發生的修理支出沖減預提費用,實際支出數大于預提費用的差額,計入有關成本和費用;小于預提費用的差額沖減有關成本和費用。
第三十五條固定資產有償轉讓或者清理報廢的變價凈收入與其帳面凈值的差額,作為營業外收入或者營業外支出。
固定資產變價凈收入是指轉讓或者變賣固定資產所取得的價款減清理費用后的凈額。固定資產凈值是指固定資產原值減累計折舊后的凈額。
第三十六條企業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盤點清查。年度終了前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
盤盈的固定資產,按照其原價減估計折舊后的差額計入營業外收入。盤虧及毀損的固定資產,按照原價扣除累計折舊、變價收入、過失人及保險公司賠款后的差額計入營業外支出。在企業工程施工中發生的固定資產清理凈損益,計入有關工程成本。
籌建期間發生的與工程不直接有關的固定資產盤盈、盤虧和清理凈損益,以及由于非常原因造成的固定資產清理凈損失,計入開辦費。
第五章無形資產、遞延資產和其他資產
第三十七條無形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等。
第三十八條無形資產按照取得時的實際成本計價:
投資者作為資本金或者合作條件投入的,按照評估確認或者合同、協議約定的金額計價。
購入的,按照實際支付的價款計價。
自行開發并且依法申請取得的,按照開發過程中實際支出計價。
接受捐贈的,按照發票帳單所列金額或者同類無形資產市價計價。
除企業合并外,商譽不得作價入帳。
非專利技術和商譽的計價應當經法定評估機構評估確認。
第三十九條無形資產從開始使用之日起,在有效使用期限內平均攤入管理費用。無形資產的有效使用期限按照下列原則確定:
法律和合同或者企業申請書分別規定有法定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按照法定有效期限與合同或者企業申請書規定的受益年限孰短的原則確定。
法律沒有規定有效期限,企業合同或者企業申請書中規定受益年限的,按照合同或者企業申請書規定的受益年限確定。
法律和合同或企業申請書均未規定法定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按照不少于10年的期限確定。
第四十條企業轉讓無形資產取得的凈收入,除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計入企業其他業務收入。
第四十一條遞延資產包括開辦費、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改良支出等。
開辦費是指企業在籌建期間發生的費用,包括籌建期間人員工資、辦公費、培訓費、差旅費、印刷費、注冊登記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購建成本的匯兌損益、利息等支出。
下列費用不包括在開辦費內:應當由投資者負擔的費用支出,為取得各項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所發生的支出,籌建期間應當計入工程成本的匯兌損益、利息支出等。
開辦費從企業開始生產經營月份的次月起,按照不短于5年的期限分期攤入管理費用。
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改良支出,在租賃有效期限內分期攤銷。
第四十二條其他資產包括特準儲備物資、銀行凍結存款、凍結物資、涉及訴訟中的財產等。
特準儲備物資是指具有專門用途,但是不參加生產經營的經國家批準儲備的特種物資。
第六章對外投資
第四十三條企業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可以采用貨幣資金、實物、無形資產等方式向其他單位投資,包括長期投資和短期投資。
企業不得以國家專項儲備的物資以及國家規定不得用于對外投資的其他財產向其他單位投資。
第四十四條企業對外投資,按照下列原則確定:
以現金、存款等貨幣資金方式向其他單位投資的,按照實際支付的金額計價。
以實物、無形資產方式向其他單位投資的,按照評估確認或者合同、協議約定的價值計價。
企業認購的股票,按照實際支付款項計價,實際支付的款項中含有已宣告發放但尚未支付股利的,按照實際支付的款項扣除應收股利后的差額計價。
企業認購的債券,按照實際支付的價款計價。實際支付款項中含有應計利息的,按照扣除應計利息后的差額計價。
溢價或者折價購入的長期債券,其實際支付的款項(扣除應計利息)與債券面值的差額,在債券到期以前分期計入投資收益。
第四十五條企業以實物、無形資產方式向其他單位投資的,其資產重估確認價值與其帳面凈值的差額,計入資本公積金。
第四十六條企業以貨幣資金、實物、無形資產和股票進行長期投資,對被投資單位沒有實際控制權的,應當采用成本法核算,并且不因被投資單位凈資產的增加或者減少而變動;擁有實際控制權的,應當采用權益法核算,按照在被投資單位增加或者減少的凈資產中所擁有的數額,作為企業的投資收益或者投資損失,同時增加或者減少企業的長期投資,并且在企業從被投資單位實際分得的股利或者利潤時,相應減少企業的長期投資。
第四十七條企業對外投資分得的利潤或者股利和利息,計入投資收益,按照國家規定繳納或者補交所得稅。
企業收回的對外投資與長期投資帳戶的帳面價值的差額,計入投資收益或者投資損失。
第七章成本和費用
第四十八條企業在郵電通信生產過程中實際發生的與通信生產直接有關的各項支出,以及從事其他業務活動發生的各項支出,計入營業成本。包括主營業務成本和其他業務成本。主營業務成本包括:
企業在郵電通信生產過程中實際消耗的各燃料、油料、材料、業務材料和用品、動力、備品、配件、輪胎、專用用具、工器具等。
企業直接從事郵電通信生產人員的工資、福利費、獎金、津貼和補貼。
企業在郵電通信生產過程中發生的固定資產折舊費、修理費、租賃費,低值易耗品攤銷,郵件運輸費,業務費,職工福利費,事故損失補償費等費用支出。
租賃費是指企業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支付的租賃費。
低值易耗品攤銷是指企業郵電通信生產用不構成固定資產信箱、磅秤、儀表、工具、工作臺、廚架等的購置費或攤銷額。
郵件運輸費是指企業支付的鐵路運費(包括委托鐵路運輸郵件支付的自備火車郵箱牽引費,固定火車容間或席座租費,集裝箱費,托運及加掛車輛運費和郵車篷布洗濯費)、航空運費、自辦汽車運費、委辦汽車運費、自辦或委辦水運運費、其他運費(指自辦畜力運輸牲畜購置費,飼料費,醫療費,裝置費,馬廄費,委辦獸力運輸費,郵件押運員車船費,過河費,過橋費,過路費,裝卸費,零星雇班費)以及國際聯郵運費結算支出。
業務費是指企業支付給代辦郵電業務單位或個人的代辦手續費、業務宣傳費、生產人員因公使用名章刻制費、生產用圖書資料費、集郵商品進價和流通費、票券印刷費、郵袋購置費、郵袋修理費及改制費、水電費、取暖費、勞動保護費、差旅費、運輸費、保險費、展覽費等。
事故損失補償費是指企業按規定支付的郵件損失補償費等。
差旅費標準由企業參照當地政府規定的標準,結合企業的具體情況自行確定。
其他業務成本是指企業銷售材料,代辦工程,其他勞務作業,出售信封、電話號碼簿、電報簽收簿等發生的支出。
第四十九條管理費用是指企業行政管理部門為管理和組織郵電通信生產經營活動的各項費用,包括公司經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勞動保險費,待業保險費,董事會費,咨詢費,審計費,訴訟費,排污費,綠化費,稅金,土地使用費(海域使用費),土地損失補償費,技術轉讓費,技術開發費,無形資產攤銷,開辦費攤銷,業務招待費,壞帳損失,存貨盤虧(減盤盈)、毀損和報廢,以及其他管理費用。
公司經費包括企業總部管理人員工資、職工福利費、差旅費、辦公費、折舊費、修理費、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攤銷以及其他公司經費。
工會經費是指按職工工資總額2%計提撥交給工會的經費。
職工教育經費是指企業為職工學習先進技術和提高文化水平而支付的費用,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的1.5%計提。
勞動保險費是指企業支付離退休職工的退休金(包括按照規定繳納的離退休統籌金)、價格補貼、醫藥費(包括企業支付離退休人員參加醫療保險的費用),易地安家補助費,職工退職金,6個月以上病假人員工資,職工死亡喪葬補助費、撫恤費,按規定支付給離休干部的各項經費。
待業保險費是指企業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的待業保險基金。
董事會費是指企業最高權力機構(如董事會)及其成員為執行職能而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差旅費、會議費等。
咨詢費是指企業向有關咨詢機構進行科學技術、經營管理咨詢時支付的費用,包括聘請經濟技術顧問、法律顧問等支付的費用。
審計費是指企業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進行查帳驗資以及進行資產評估等發生的各項費用。
訴訟費是指企業因起訴或者應訴而發生的各項費用。
排污費是指企業按規定交納的排污費用。
綠化費是指企業對場區進行綠化而發生的零星綠化費用。
稅金是指企業按照規定支付的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
土地使用費(海域使用費)是指企業使用土地(海域)而支付的費用。
土地損失補償費是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破壞的國家不征用的土地所支付的土地損失補償費。
技術轉讓費是指企業使用非專利技術而支付的費用。
技術開發費是指企業研究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所發生的新產品設計費、工藝規程制定費、設備調試費、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試驗費、技術圖書資料費、未納入國家計劃的中間試驗費、研究人員的工資、研究設備的折舊,與產品試制、技術研究有關的其他經費、委托其他單位進行的科研試制的費用以及試制失敗損失。
無形資產攤銷是指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的攤銷。
業務招待費是指企業為業務經營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費用,在下列限額內據實列入管理費用:全年營運收入在1500萬元(不含1500萬元)以下的,不超過年營運收入的5‰;全年營業收入超過1500萬元(含1500萬元)但不足5000萬元的,不超過該部分的3‰;超過5000萬元(含5000萬元)但不足1億元的,不超過該部分的2‰;超過1億元(含1億元)的,不超過該部分的1‰。
第五十條財務費用指企業為籌集資金而發生的各費用,包括企業營運期間發生的利息支出(減利息收入)、匯兌凈損失、調劑外匯手續費、金融機構手續費以及籌資發生的其他財務費用等。
第五十一條職工福利費按照企業職工工資總額的14%提取。
職工福利費主要用于職工的醫藥費(包括企業參加職工醫療保險繳納的醫療保險費),醫護人員的工資、醫務經費,職工因公負傷赴外地就醫路費,職工生活困難補助,職工浴室、理發室、幼兒園、托兒所人員的工資以及按國家規定開支的其他職工福利支出。
第五十二條企業一次支付、分期攤銷的待攤費用,按照費用項目的受益期限確定分攤的數額。分攤期限一般不超過一年。
在費用尚未發生以前,需要從成本中預提的費用項目和標準,由企業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報主管財政機關備案。預提數與實際數發生差異較大時,應及時調整提取標準。多提數一般應在年終沖減成本費用,年終財務決算時不留余額。需要保留余額的,在年度財務報告中予以說明。
第五十三條企業不得以計劃成本、估計成本、定額成本代替實際成本。采用計劃成本或者定額成本核算的,按照規定的成本計算期,及時調整為實際成本。
第五十四條企業的下列支出,不得列入成本、費用:為購置和建造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的支出;對外投資的支出;被沒收的財物;支付的滯納金、罰款、違約金、賠償金,以及企業贊助、捐贈支出;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以外的各種付費;國家規定不得列入成本、費用的其他支出。
第八章營運收入、利潤及其分配
第五十五條營業收入是指企業從事郵電通信生產或者其他業務活動取得的收入。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
主營業務收入包括函件匯兌收入、集郵收入、包件收入、機要通信收入、報刊發行收入、郵政儲蓄收入、市內電話收入、長途電話收入、電報收入等。
函件匯兌收入指企業收寄國內、國際及港澳各類函件取得的資費收入,開發各類匯票的匯費收入,以及與函件匯兌業務有關的各種處理費、手續費、保管費和信箱租金等其他收入。
集郵收入是指企業出售集郵郵票和集郵用品的銷價收入,以及與集郵業務有關的其他收入。
包件收入是指企業收寄國內、國際及港澳各類包裹取得的資費收入,以及與包件業務有關的各種處理費、手續費、保管費等其他收入。
機要通信收入是指企業收寄各種機要郵件取得的資費收入,以及與機要通信有關的其他收入。
報刊發行收入是指企業訂閱及零售報紙、雜志取得的訂銷收入和發行收入,以及與報刊發行業務有關的各種手續費和零售其他出版物等其他收入。
郵政儲蓄收入是指企業辦理郵政儲蓄業務取得的利差收入,代辦保險業務取得的手續費收入,以及與郵政儲蓄業務有關的其他收入。
市內電話收入指企業從事市內電話業務取得的月租費及通話費收入,專線收入,裝移機收入,公用電話收入,無線尋呼收入,移動電話收入,出租市內電話設備及代維費收入,以及與市內電話業務有關的各種手續費和開戶費等其他收入。
長途電話收入是指企業從事國內、國際及港澳各類長途電話業務取得的去話通話費、加急費、傳呼附加費等收入,會議電話收入,廣播電視傳送收入,出租長途電話電路收入,出租長途電話設備及代維費收入,以及與長途電話業務有關的各種手續費等其他收入。
電報收入是指企業從事國內、國際及港澳各類電報、傳真、數據等業務取得的收入,出租電報電路收入,出租電報設備及代維費收入,以及與電報業務有關的各種手續費、勞務費等其他收入。
其他業務收入是指企業銷售材料,出租固定資產、包裝物,轉讓無形資產,代辦工程,其他勞務作業,出售信封、電話號碼簿、電報簽收簿等取得的收入。
第五十六條企業一般于收訖價款或者取得收取價款的憑據時,確認營業收入的實現。企業發生的退還營業款項沖減營業收入。
企業發現少收、漏收的營業款項補列營業收入。
第五十七條企業利潤總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
利潤總額=營業利潤+投資凈收益+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
營業利潤=主營業務利潤+其他業務利潤-管理費用-財務費用
主營業務利潤=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其他業務利潤=其他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成本-其他業務稅金及附加
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包括營業稅金和教育費附加。企業收到減免稅退回的稅金,作為減少營業稅金處理。
第五十八條投資凈收益是指投資收益扣除投資損失后的數額。
投資收益包括對外投資分得的利潤、股利和債券利息,投資到期收回或者中途轉讓取得款項高于帳面價值的差額,及按照權益法核算的股權投資在被投資單位增加的凈資產中所擁有的數額等。
投資損失包括投資到期收回或者中途轉讓取得款項低于帳面價值的差額,以及按照權益法核算的股權投資在被投資單位減少的凈資產中所分擔的數額等。
第五十九條企業的營業外收入和營業外支出是指與企業生產經營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收入和支出。
營業外收入包括:固定資產的盤盈和出售凈收益,罰款收入,因債權人原因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教育費附加返還款等。
營業外支出包括:固定資產盤虧、報廢、毀損和出售的凈損失,職工子弟學校經費和技工學校經費,非常損失,公益救濟性捐贈,賠償金,違約金等。
第六十條企業發生的年度虧損,可以用下一年度的稅前利潤等彌補。下一年度利潤不足彌補的,可以在5年內延續彌補。5年內不足彌補的,用稅后利潤等彌補。
第六十一條企業利潤總額按照國家規定作相應調整后,依法繳納所得稅。
第六十二條企業繳納所得稅后的利潤,除國家另有規定者外,按照下列順序分配:
(一)被沒收的財物損失,支付各項稅收的滯納金和罰款。
(二)彌補企業以前年度虧損。
(三)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法定盈余公積金按照稅后利潤扣除前兩項后的10%提取,盈余公積金已達注冊資金50%時可不再提取。
(四)提取公益金。
(五)向投資者分配利潤。企業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以并入本年度向投資者分配。
第六十三條股份有限公司提取公益金以后,按照下列順序分配:
(一)支付優先股股利。
(二)提取任意盈余公積金。任意盈余公積金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提取和使用。
(三)支付普通股股利。
當年無利潤時,不得分配股利,但用盈余公積金彌補虧損后,經股東會特別決議,可以按照不超過股票面值6%的比率用盈余公積金分配股利,在分配股利后,企業法定盈余公積金不得低于注冊資金的25%。
第六十四條盈余公積金可用于彌補虧損或者用于轉增資本金,但轉增資本金后,企業的盈余公積金一般不得低于注冊資金的25%。
第六十五條公益金主要用于企業的職工集體福利設施支出。
第九章外幣業務
第六十六條企業的外幣業務,是指以記帳本位幣以外的貨幣進行的款項收付、往來結算和計價等業務。
第六十七條企業一般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業務收支以外幣為主的企業,可以外幣作為記帳本位幣。
記帳本位幣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如果需要變更,應當報主管財政機關批準,并在財務情況說明書中予以說明。
第六十八條企業發生外幣業務時,應當將有關外幣金額折合為記帳本位幣金額。折合匯率采用外幣業務發生時的國家外匯牌價(原則為中間價,下同),或者當月一日的國家外匯牌價。
第六十九條月份終了,企業應當將外幣現金、外幣銀行存款、債權、債務等各種外幣帳戶的余額(不包括按照調劑價單獨記帳的外幣項目),按照月末的國家外匯牌價折合為記帳本位幣金額。按照月末國家外匯牌價折合的記帳本位幣金額與帳面記帳本位幣金額之間的差額,作為匯兌損益。
第七十條企業發生的匯兌損益,籌建期間發生的,如果為凈損失,計入開辦費,從企業開始生產經營月份的次月起,按不短于5年的期限平均攤銷;如果為凈收益,從企業開始生產經營月份的次月起,按不短于5年的期限平均轉銷,或留待彌補企業生產經營期間發生的虧損,或者留待并入企業的清算收益。生產經營期間發生的,計入財務費用。清算期間發生的,計入清算損益。其中與購建固定資產等直接有關的匯兌損益,所購的資產尚未交付使用或者雖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之前,計入資產的價值。
第七十一條企業收到投資者的出資額,如果需要折合為記帳本位幣的,有關資產帳戶按照當日國家外匯牌價或者當月一日的國家外匯牌價折合,實收資本帳戶按照合同、協議約定的國家外匯牌價折合;合同、協議未作約定的,按企業收到出資額時的國家外匯牌價折合。
有關資產帳戶與實收資本帳戶采用的折合匯率不同產生的折合記帳本位幣差額,作為資本公積金。
第七十二條企業發生外匯調劑業務時,按照下列原則處理:
企業按照買入外匯調劑價單獨記帳的,支用時,按照買入時的帳面調劑價折合為記帳本位幣金額記帳。帳面調劑價可以采用逐筆辨認法、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等方法確定。
企業不實行外匯調劑單獨記帳的,買入的調劑外匯按照國家外匯牌價折合為記帳本位幣金額,外匯調劑價與國家外匯牌價的差額,作為調劑外匯價差。在支用調劑外匯時,屬于購買資產或者支付費用的,調劑外匯價差計入有關資產價值或者有關費用;屬于償還債務的,調劑外匯價差計入財務費用。賣出調劑外匯時,實際取得款項與按國家外匯牌價折合的記帳本位幣金額的差額,應當沖銷調劑外匯價差,如有余額,作為匯兌損益處理;賣出其他外匯時,調劑外匯價差作為匯兌損益處理。
第十章企業清算
第七十三條企業宣布終止時,應當成立清算機構。清算機構在清算期間,負責制定清算方案,清理企業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處理企業債權、債務;向投資者收取已認繳而未繳納的出資;清結納稅事宜以及處置企業的剩余財產。
第七十四條清算企業的財產包括宣布清算時企業的全部財產以及清算期間取得的資產。
已經作為擔保物的財產相當于擔保債務的部分,不屬于清算財產,擔保物的價款超過所擔保的債務數額的部分,屬于清算財產。
清算期間,未經清算機構同意,不得處置企業財產。
第七十五條清算財產的作價一般以帳面凈值為依據,也可以重估價值或者變現收入等為依據。
第七十六條企業清算中發生的財產盤盈或者盤虧,財產變價凈收入,因債權人原因確實無法歸還的債務,確實無法收回的債權,以及清算期間的經營收益或損失等,計入清算收益或者清算損失。
第七十七條企業在宣布終止前6個月至終止之日的期間內,下列行為無效,清算機構有權追回其財產作為清算財產入帳:
(一)隱匿私分或者無償轉讓財產;
(二)非正常壓價處理財產;
(三)對原來沒有財產擔保的債務提供財產擔保;
(四)對未到期的債務提前清償;
(五)放棄自己的債權。
第七十八條清算費用包括法定清算機構成員的工資、差旅費、辦公費、公告費、訴訟費及清算過程中所必須的其他支出。清算費用從現有財產中優先支付。
第七十九條企業財產撥付清算費用后,按照下列順序清償債務:
(一)應付未付的職工工資、勞動保險費等;
(二)應繳未繳國家的稅金;
(三)尚未償付的債務;
不足清償同一順序債務的,按照比例清償。
第八十條企業清算終了,清算收益大于清算損失、清算費用的部分,依法繳納所得稅。清算完畢后的剩余財產,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按照下列原則處理:
有限責任公司,除公司章程另有規定者外,按照投資各方的出資比例分配。
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優先股股份面值對優先股股東分配。優先股股東分配后的剩余部分,按照普通股股東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如果剩余財產不足全額償還優先股股金時,按照各優先股股東所持比例分配。
第八十一條清算完畢,清算機構應當提出清算報告并造具清算期內收支報表,連同中國注冊會計師查帳報告,一并報送主管財政機關。
第十一章財務報告與財務評價
第八十二條企業應當定期向主管財政機關等政府部門以及其他與企業有關的報表使用者提供財務報告。公開發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還應當向證券交易機構和證券監管會等提供年度有關財務報表。
第八十三條企業報送的年度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變動表和其他附表以及財務情況說明書。年度財務報告,于年度終了后在規定的時間內連同中國注冊會計師的查帳報告一并報送主管財政機關。
企業按月、按季、按年編報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變動表等財務報表。
第八十四條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說明營運生產、利潤實現和分配、資金增減和周轉、財務收支、稅金繳納、各項財產物資變動等情況,對本期或者下期財務狀況發生重大影響的事項,資產負債表日后至報出財務報告以前發生的對企業財務狀況變動有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第八十五條企業總結和評價本企業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的財務指標包括償債能力指標、營運能力指標和盈利能力指標。具體包括資產負債率、流動比率、速動比率、資本金利潤率、營運收入利稅率、成本費用利潤率等。指標評價及計算公式見附二。
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可以采用上述指標之外的一些比率進行分析。
第十二章附則
第八十六條本制度由財政部負責修訂和解釋。
第八十七條企業按照《企業財務通則》和本制度的規定,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內部財務管理辦法,并報主管財政機關備案。各地區、各部門不再另行制定企業財務制度。
第八十八條企業附屬工業、供銷、施工企業應當執行相應的財務制度,不適用本制度規定。
第八十九條本制度自1993年7月1日起施行。
附一:國營企業固定資產分類折舊年限表
一、通用設備部分折舊年限
通用設備分類
1.機械設備10~14年
2.動力設備11~18年
3.傳導設備15~28年
4.運輸設備6~12年
5.自動化控制及儀器儀表8~12年
自動化、半自動化控制設備
電子計算機4~10年
通用測試儀器設備7~12年
6.工業爐窯7~13年
7.工具及其他生產用具9~14年
8.非生產用設備及器具
設備工具18~22年
電視機、復印機、文字處理機5~8年
二、專用設備部分折舊年限
專用設備分類
9.郵電通信專用設備
郵政機械設備8~10年
電信機械設備5~7年
電源設備6~8年
通信線路10~15年
三、房屋、建筑物部分折舊年限
房屋、建筑物分類
10.房屋
生產用房30~40年
受腐蝕生產用房20~25年
受強腐蝕生產用房10~15年
非生產用房35~45年
簡易房8~10年
11.建筑物15~25年
附二:企業財務評價指標
1.資產負債率:衡量企業利用債權人提供資金進行經營活動的能力,反映債權人發放貸款的安全程度。計算公式為:
資產負債率=負債總額/全部資產總額×100%
2.流動比率:衡量企業流動資產在短期債務到期以前可以變為現金用于償還流動負債的能力。計算公式為:
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100%
3.速動比率:衡量企業流動資產中可以立即用于償付流動負債的能力。計算公式為:
速動比率=速動資產/流動負債×100%
速動資產=流動資產-存貨
4.資本金利潤率:衡量投資者投入企業資本金的獲利能力。計算公式為:
資本金利潤率=利潤總額/資本金總額×100%
5.營業收入利稅率:衡量企業營業收入的收益水平。計算公式為:
營業收入利稅率=利稅總額/營業收入
6.成本費用利潤率:反映企業成本費用與利潤的關系。計算公式為:
成本費用利潤率=利潤總額/成本費用總額×100%
第12篇 y公司財務會計制度
公司財務會計制度
第一章 資金審批制度
1.總則
⑴所有款項的支付,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如果主管領導不在公司,應以電話或傳真的方式與其聯系,確認是否批準款項的支付,事后請其在支出單上補簽意見;
⑵財務專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須分開保管,公司法人章由辦公室主任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和支票由出納負責保管。辦公室主任或出納不在單位期間,印章應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專人保管。印章代管須辦理交接手續,代管人員必須對印章的使用情況進行登記;
⑶財務部原則上不得將已加蓋財務專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預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額,并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⑷開具的支票須寫明經批準同意的收款人全稱,收取的發票須與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況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給第三者,必須有收款人的書面通知并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⑸往來款項的沖轉(指非正常經營業務),須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⑹非正常經營業務調出資金須經過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⑺用以支付各種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保存原件,復印件不得作為原始憑證。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2.施工工程用款審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用款支付審批工作流程”執行。施工工程用款支付批工作流程3、行政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員的費用報銷,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財務方可報支;
⑵涉及應酬等非正常費用,須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3.公司差旅費開支制度
⑴公司員工到本市范圍以外地區執行公務可享受差旅費補貼;
⑵公司職員出差根據需要,由部門經理決定選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職員出差期間,住宿費用及補貼按以下規定執行:①房租標準:a、部門經理以上職員,房租標準為120元/日;b、一般職員,房租標準為100元/日。②伙食補貼、市內交通補貼標準伙食補貼每人20元/日;市內交通費每人6元/日。
⑷、實際報銷金額超出公司的補貼標準,需由部門經理或帶隊經理說明原因,報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后支付。
4.車輛維修費及汽油費管理制度
⑴公司車輛維修保養由辦公室統一管理,應指定維修點,維修費用一般采取銀行轉賬的方式結算;
⑵車輛的易損備品備件由辦公室統一安排采購,以支票支付。需用時應辦理領用手續,并由辦公室建賬予以核銷使用;
⑶公司汽油票由辦公室統一保管并設賬登記使用。
5.辦公費用、會議費用及其他費用管理制度
⑴公司辦公用具由辦公室統一采購、管理;
⑵辦公室設立賬冊登記公司辦公用品的采購、使用情況;
⑶辦公室財產臺賬為財務部附設賬冊;
⑷辦公室應對各部門領用的辦公用品情況進行造冊、登記、定期通報;
⑸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需邀請有關單位人員召開會議的,應由部門經理提出建議,報總經理批準,其會務工作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⑹有關工資、獎金、福利費等各項津貼的發放標準由公司人事勞資管理部門制定,經總經理批準后報財務部備案。
6.行政費用報銷制度
⑴公司行政費用現金支出范圍為: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差旅費,向個人支付的其他款項及不夠支票起點100元的零星開支;
⑵公司職員報銷行政費用應填寫報銷單,由經辦人員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認可后報送財務部按照本制度有關規定進行審核,并按本章第1條的規定進行審批支付;
⑶應酬、禮品費用支出實行一票一單、事前申報制,批準后方可實施;
⑷凡未具備報銷條件(如沒有對方單位的收款憑證),需領用支票或現金者必須填寫借款單。借款單留財務存底,待借款還回時財務開沖賬收據給經辦人;
⑸支票領用單、借款單必須由經辦人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財務審核后,由財務部直接支付;
⑹銀行支票如發生丟失,有關責任人應及時向財務部和開戶銀行報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損失,丟失人員負有賠償責任;
⑺其他有關費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規定為準。
第二章 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經濟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標、保證、承諾及其他經濟簽證均需由總經理簽署或授權委托簽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負責工程造價的預測及審核、工程招投標文件的編制、工程決算的審定。
3.工程部還負責組織工程用設備材料的采購供應及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對已經選擇定型的設備、材料進行采購,確保設備材料及時供應,積極進行市場詢價工作,建立市場價格詢價登記薄,記錄材料價格變動的歷史資料。
4.財務部主要負責工程成本的總體控制工作。
⑴參與有關工程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及時準確地了解公司各項工程成本的構成及用款計劃;
⑵負責工程進度款的復核工作,參與工程造價的確定和最后決算的審定工作。
5.工程中間結算程序。
⑴施工單位于每月25日之前,將工程進度結算報送工程部審核,工程部結合工程施工圖紙、施工進度計劃以及其他文件資料提出審核意見,并在5日內送財務部會簽;
⑵財務部根據有關文件資料、施工單位領用的供應材料數額,以及與施工單位其他經濟往來等情況,并參考公司財務狀況提出付款意見,報送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6.工程決算程序。
⑴施工單位應將工程決算書以及各項經濟簽證資料按工程中間結算同樣的程序報工程部復核,財務部會簽;
⑵財務部根據各種經濟簽證、合同以及經審定的工程決算數和材料結算數,扣除已付工程數及墊付的各項費用,結算應付工程尾數,提出付款方案,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⑶大工程辦理決算時,應由公司主管工程領導牽頭,由工程部、設計部、財務部及其他有關部門人員組成工程決算小組,按照上述本制度規定的職責范圍聯合進行專項工程決算;
⑷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時,商品房由工程部、銷售部辦理竣工房交接驗收入庫手續,財務部憑交樓入庫手續辦理竣工房成本結算。
第三章 財產管理制度
1.公司財產的范圍
⑴公司財產包括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
⑵凡公司購入或自制的機器設備、動力設備、運輸設備、工具儀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時具備單項價值在2000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為固定資產;
⑶凡單項價值在2000元以下或價值在2000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屬低值易耗品。
2.公司財務部負責公司所有財產的會計核算
⑴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資產及公司所有辦公用品用具由辦公室歸口管理;
⑵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機器設備、動力設備、工具儀器等由工程部歸口管理;
⑶辦公室和工程部應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財產的業務核算,應設立臺賬,登記公司財產的購入、使用及庫存情況,負責組織公司財產的保管、維修并制定相應的措施、辦法。
3.財產的購置與調撥
⑴辦公室根據公司發展需要編制財產采購計劃及進行市場詢價工作,經財務部會簽,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采購;
⑵財產購回后,應填寫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產收入驗收單一式兩聯,財務部憑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物發票及采購計劃辦理報銷手續。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憑驗收單登記臺賬;
⑶各部門需領用固定資產時,應填寫領用單,領用單需經部門經理同意,報辦公室審批,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⑷固定資產的領用單由使用部門開具,領用單一式三聯。一聯由領用部門存查,一聯送財產歸口管理部門作為財產發出憑據,一聯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定期匯總后向財務部報賬;
⑸財產在公司內部之間轉移使用應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手續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辦理,送財務部備案。
4.財產的清查、盤點
⑴公司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定期進行財產清查盤點工作,年終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
⑵各部門的年終財產盤點必須有財務人員參加;
⑶財產盤點清查后發現盤盈、盤虧和毀損的,均應填報損益報告表,書面說明虧、損原因。對因個人失職造成財產損失的,必須追究主管人員和經辦人員的責任;
⑷凡已達到自然報廢條件的固定資產,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會同財務部組織評估,評估情況上報公司主管領導,由公司主管領導決定處理意見;
⑸凡尚未達到自然報廢條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查明原因,如實上報;屬個人責任事故的應由有關責任人員負責賠償損失;屬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失的,應上報總經理,決定處理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