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xx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xx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xx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了公司管理規范化、制度化,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所有員工都要考勤。
第三條 冬季上班時間是8:00~12:00、2:00~6:00,夏季上班時間是8:00~11:
30、2:30~6:00,具體以公司通知為準。
第四條 上下班實行簽到制,辦公室人員在綜合部簽到,市場部人員和項目人員在現場簽到,簽到由本人自簽,代簽視為無效,各部門必須認真管好簽到記錄,綜合部監督檢查簽到情況。
第五條 上班時間不按時到崗位的為遲到,提前離開工作崗位的為早退,工作日不上班又沒有請假的為曠工,考勤以簽到薄簽到時間為準,遲到早退半小時以上為事假。
第六條 負責考勤管理的人員要嚴肅考勤紀律,實事求是,認真負責,不得徇私舞弊、弄虛作假。
第七條 職工請事假,須至少提前一天向部長報請,五天以內(包括五天)由部長批準,五天以上由經理審批。請假期間,遇有休息日、法定節日不另給假,統一按事假計算,事假期間不計工資。
第八條 遲到十分鐘以內扣五元,三十分鐘以內扣二十元。
第九條 職工因工負傷,需要休息者,部門在五天內出據工傷事故報告報公司備案,由經理審批,享受工傷待遇。
第十條 凡因婚、喪、探親、生育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離開崗位的,必須事先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經批準后,方可辦理工作交接手續離開崗位,否則視為曠工。
第十一條 職工休假期滿及時到部門銷假,開始正常工作,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返回工作的,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不履行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第十二條 臨時工工資以天計,做滿一個月享受兩天休息,臨時工曠工一天扣一天工資,每月曠工累計三天除名。正式工曠工一天除扣除當日工資外,取消月度獎,連續請假三天以上者取消當月月度獎,年終獎相應下浮,全勤獎也相應下浮,一個月連續曠工超過十五日,按勞動法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部門月底匯總當月考勤,將考勤結果上報出納,不得徇私舞弊,弄虛作假,公司于每月5日發給員工上一個月的工資,并按規定代扣個人所得稅。
第十四條 職工享受國家法定節假日,國家法定節假日薪資及津貼照付,法定節日加班的工資計算遵守勞動法規定。
第十五條 公司原則上不安排加班,因生產和工作上任務緊需要加班的,一般安排補休,不能補休的按單日工資補發。
第十六條 本制度自宣布之日起執行。
xx公司
二0xx年九月三日
第2篇 s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一個公司如果要使管公司整體營運正常,得有一套完善的員工管理制度,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公司考勤管理規章制度范本,歡迎閱讀!
公司考勤管理規章制度范本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為工作日,周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周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項目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準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準,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準,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十二、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 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第3篇 公司考勤規章制度
公司考勤規章制度(一)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 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 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三、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四、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五、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六、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七、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后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九、出差
1、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準;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出差申請表》交行政部備查。
十、員工因違紀的扣款,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作為員工集體活動的補充費用。
十一、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執行。
十二、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部。
公司考勤規章制度(二)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為工作日,周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周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項目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準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準,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準,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十二、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 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公司考勤規章制度(三)
1、主題內容及適用范圍
1.1為了確保出勤的準確統計,維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各職能部門及下屬公司。
2、 考勤方式及對象
2.1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均使用卡鐘進行打卡考勤。
2.2集團總部副總級以下員工、下屬公司副總經理級以下員工為考勤對象。集團及下屬公司經理級(含)以上員工每天打卡二次(上下班各一次),集團及下屬公司經理級以下員工每天打卡四次(上午上班、上午下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各一次)。2.3 市場業務人員在公司上班應照常打卡,出差的人員憑《因公出差申報單》記錄考勤。
3、工作時間
集團總部實行六天工作制。上班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集團的某些特殊崗位及下屬公司可依據營業特點、工作崗位經濟質調整上班時間和休息時間,報集團人力資源中心審批并備案。
4、打卡管理
4.1 代人或授人打卡者,一經發現即予以記大過處分,再次發現即予以開除。
4.2人事部門負責考勤制度的執行與考勤的管理工作,考勤結果直接與工資掛勾。
4.3 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記錄,違者扣薪50元/次。
4.4 員工在打卡時,應自覺遵守秩序,打卡完畢將卡依位插入本部門區域,不得亂放。
4.5 因卡鐘出現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事部門登記上下班時間。
4.6 因公出差若預計會影響正常打卡者,須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經規定的審批人審批后,由本部門文員于每周六下午交至人力資源中心,作為考勤的依據。如因特急事而無法預先填單者,可事先電話知會人事部門,待出差返回后及時補卡。補卡時間為每周六下午。
4.7 每月25日,各部門文員到人力資源中心領取考勤卡,按員工工號填寫下月考勤卡,于每月末前一天晚上依位插入本部門區域。每月于1號將上月考勤卡送交人力資源中心,并附考勤原始報表。
4.8在市內辦理公務不能按時打卡或已按時上、下班但忘記打卡者,須在次日填寫《出勤解釋單》,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下屬公司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否則作缺勤處理。
4.9因公外出當天不能往返的為出差。出差人員須提前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一式兩份,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集團總部副總級(含)以上員工及下屬公司總經理由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初核,集團總經理審核,集團董事長批準。下屬公司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否則作缺勤處理。
4.10需到國外出差的,出差人員須提前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一式兩份,并附申請報告(說明內容、目的、地點、時間、費用預算等),由集團總經理審核,集團董事長批準。
5、請假流程
5.1員工請假必須填寫《請假申請單》,并在批準后交人事部門備案,未在人事部門備案的請假無效,強行請假作曠工處理。
5.2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請假三天(含)以下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請假三天以上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并交人力資源中心備案。
5.3 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請假三天(含)以下由主管副總/總監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請假三天以上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并交人力資源中心備案。
5.4 集團總部副總級(含)以上員工及下屬公司總經理請假報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復核,集團董事長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
5.5 下屬公司員工請假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交行政人事部備案。
5.6 員工請產假必須提前三十天向人事部門申請,并附經濟或當地政府相關證明。
5.7.凡請假員工,假期未滿上班或超假必須到人事部門辦理銷假或續假手續。未辦理銷假手續者假期內上班不計工資,超假但未辦理續假手續者以曠工論。
6、缺勤處理
6.1 遲到、早退者,5分鐘以內每次扣薪5元,15分鐘以內的每次扣薪15元,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薪30元。每個季度考勤有遲到、早退記錄,將不能獲得年度的晉職、晉級資格。
6.2當月忘記打卡超過一次(含)以上,沒有合理理由的;遲到或早退30分鐘(含)以上的;沒有事先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擅離工作崗位的,以曠工論。
6.3 無故不上班或故意不打卡者作曠工處理,當日曠工0.5-2小時以內的計半天曠工,2-4小時以內的計全天曠工。曠工扣當天工資總數并進行相關的行政處罰,曠工一天扣薪100元,曠工二天扣薪200元,依此類推。連續曠工三天或全年累計曠工達四天者作自動離職處理,將予以解除勞動合同,不計發當月工資,不做任何經濟補償。
7、加班管理
7.1 公司提倡高效運作,員工的本職工作應于正常上班時間內完成,不得故意拖延。
7.2 實際加班時間應與考勤紀錄相符,加班工資計算以考勤紀錄為準。如有加班考勤紀錄而實際并未加班的,視情節輕重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扣薪50100元的處罰。
7.3員工加班需提前半天提出申請,詳細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經理審核,主管(副)總經理/總監批準后交人事部門備案,未經批準而擅自加班的,公司不予計算加班費。如加班時間與所填報時間不符的,部門經理需在次日上午補填《加班申請單》,經相關負責人審批后交人事部門備案。
7.4 如確因工作需要,符合以下條件并經過相關領導審批的,可計為加班:
7.4.1 在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內,公司因為生產、業務等原因要求員工加班的。
7.4.2 必須利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進行物資盤點、對帳或不影響日常工作而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召開會議的。
7.4.3 由于發生嚴重自然災害或其他災害,為避免公司財物遭受損失而進行搶救的。
7.4.4 突發經濟、不屬于正常工作范圍內的工作而必須通過延時工作或利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完成工作的。
7.5 下列情況不屬于加班:
7.5.1 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經理級(含)以上員工(除司機)在星期日、法定節假日以外的延時工作時間。
7.5.2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正常上班時間以外的延時工作時間。
7.5.3凡屬正常工作范圍之內,但因個人工作效率必須在正常工作時間之外繼續上班的。
7.5.4因工作需要出經濟社交場合的。
7.5.5因公差旅期間。
7.5.6加班時的就餐時間。
7.5.7 市場銷售人員的業務時間。
7.6 加班工資計算
7.6.1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經理級以下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及司機)在正常上班時間外(非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150%的基本工資。
7.6.2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200%的基本工資。
7.6.3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300%的基本工資。
7.6.4 加班時間不足30分鐘者不予計算加班費。
8、其 他
8.1 本制度解釋權歸集團人力資源中心。
8.2 本制度應與相關的人事管理制度配套實施。
8.3 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執行,以往如有與此制度相抵觸者,以此為準。
第4篇 x地產公司銷售部考勤制度
地產公司銷售部考勤制度9
一、工作時間
9:00-18:00
用餐時間:每次不得超過30分鐘
注:具體作息時間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案場考勤由銷售部助理負責,于月底交于公司行政部。
二、休息制度
銷售部為每周六天工作日,銷售人員原則上每周休息一天。銷售經理在展會、廣告發布日、推廣促銷活動等特殊情況,可另行安排作息時間。
三、考勤制度
遲到:遲到者每次罰款20元,三次以上者罰款50元;10分鐘以上1時以內,每次罰款50元;1小時以上作曠工1天處理;每月累計遲到三次記曠工一次。
早退:早退者每次罰款20元,三次以上者罰款50元,1小時以上作曠工1天處理;每月累計早退三次記曠工一次。
曠工:未經提前請假,私自不來上班者按曠工處理,曠工一次罰款50元,一個月內累計三次將予以除名。
病假:員工病假須提前通知銷售經理,并在康復上班時出具醫院診斷證明。一個月內病假兩天內不扣工資,兩天以上病假扣除當天工資。
事假:事假必須提前1天以書面形式通知銷售經理,經批準后方可執行,未經批準,擅自離崗,以曠工處理。事假不得超過1天,超期請假須經公司總經理批準,方可離崗。超期離崗者,以曠工處理。超期四天以上,視為自動離職。事假期間扣除當天工資。
外出:員工外出辦理與工作相關事宜,須向銷售經理請示,獲得批準后方可外出,并應在辦完事情后,立即返回,不得利用外出時間辦理與工作無關的私人事宜,未經批準私自外出按曠工處理。
脫崗:無故不在自己當值的崗位上的,視為脫崗,給予20元/次罰款處罰,每月累計三次者按曠工一次處理。
四、考勤管理
銷售部考勤由公司行政部、現場銷售主管如實記錄,于次日2日前統計匯總,上報公司行政、財務部。
事假、病假、休息、離崗前必須填寫工作交接單,離崗人員與指定人員進行工作交接,以保證工作的連續性。未填寫工作交接單,處以100元/次處罰。
外出前必須填寫外出事由登記表,未填寫者以曠工處理,用餐前必須填寫用餐登記表,未填寫者以用餐超時處理,處以20元/次罰款。
五、著裝要求:現場人員按公司規定統一著裝
第5篇 某物業管理公司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物業管理公司員工手冊:考勤管理制度
一、由公司綜合管理部統一管理考勤工作,各部門經理落實考勤工作。
二、公司管理人員實行五天工作制,每天工作時間為上午8:30-12:00時,下午13:30-17:30時。基層人員按本部門工種特殊性質實行排班制,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8小時。如確因工作任務較多,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部門,向綜合管理部申請“臨時加班單”,經執行總經理批準后,報綜合管理部備案,并在月底由綜合管理部統計考勤及加班情況(詳見《加班管理規定》)。
三、員工每日上下班應按時打卡。綜合管理部將在每天的9:00、13:30檢查員工考勤,如無特殊說明,又無考勤記錄,視為遲到或曠工處理。
四、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因公外出,須征得部門經理同意,并向綜合管理部說明,由綜合管理部登記并進行公布。普通員工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公司打卡,應提前說明,并由部門經理在考勤卡上簽字確認,面部門經理則需執行總經理簽字,否則均視為遲到、早退或曠工處理。
五、如因公出差,一律填寫“出差申請單”,普通員工報部門經理批準,部門副經理級別經上員工(含部門副經理)報執行總經理批準,并交綜合管理部備案,按正常出勤登記,否則,按缺勤處理。
六、員工請假一律填寫“假期申請表”。普通員工請假2天(含2天),報部門經理及批準、綜合管理部審核,普通員工請假3天以上(含3天)及部門副經理級別以上員工請假,報執行總經理批準,并將“請假單”交綜合管理部備案。員工請病假者,原則上要有醫院出據的證明。
七、公司嚴禁員工在考勤管理上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將受嚴懲處罰。情節嚴重者,公司可通報批評以至解除合同。無論何種原因,請人打卡或代人打卡者,按曠工二天處理,情節嚴重者公司將予以辭退。
八、遲到、早退、曠工的界定:
1、遲到:工作時間開始后15分種內上班者視為遲到;超過15分鐘視為曠工;
2、早退:工作時間結束前十分鐘內下班者為早退;
3、曠工:凡有下列行為者均屬曠工:
(1)不請假或請假未批準而不到崗者;
(2)超假不續或續假未經批準而不到崗者;
(3)未經領導批準,私自調班的;
(4)不服從分配、調動而不按時到崗上班者。
九、處罰辦法
1、遲到一次,扣遲到者5元
2、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無故曠工三次以上者,公司視情節輕重,可以記過及到開除;
3、當月遲到累計遲到達三次(含三次),當月按曠工一天計;
4、早退一次,扣早退者日工資的1/2;
5、當月早退二次(含二次),按曠工一天計;
6、請病假者,請假期間按基本工資標準發放,不享受工資津貼。超過一個月或無期請事假、病假者,公司有權停發工資乃至辭退;
7、請事假者,不享有基本工資和各項津貼(詳見《福利制度》);
8、考勤由綜合管理部專人負責匯總。每月一日前將上月考勤簽字確認后,上報綜合管理部經理簽批,財務部按考勤情況發放上月工資。
第6篇 物業公司員工考勤制度-12
物業公司員工考勤制度(十二)
為加強員工的管理,保證工作正常有序的開展,特制定本考勤制度,以供大家共同遵守。
一、打卡制度
物業公司全體員工一律實行早晚上下班打卡制度。打卡必須由員工本人執行,嚴禁代打卡。發現代打卡者每次罰款一百元;漏打卡者須本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漏打、遲到、早退者每次罰款五元;
二、請銷假制度
按照物業公司制定的管理規定,實行固定公休日休息,如臨時有事則須事先填寫請假單,經總經理審核后,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1、事假:部門經理有權給予本部門員工一天以內的假期,超過一天以上三天以內的須報請總經理,三天以上則需請示執行董事,經批準后方可休息,否則視為曠工;
2、病假:員工因病無法工作,須電話請示本部門經理,并在上班時交付醫院開具的診斷書;超過一天以上或三天以內的,由主管領導匯報總經理,超過三天的須報經執行董事批準;
3、住院:員工因病需住院治療,須出具住院通知書原件后將復印后送交主管部門領導,并由主管部門領導向上級匯報,同時報辦公室存檔。
4、臨時外出:員工在工作時間臨時外出,須請示本部門經理同意后,并在辦公室公示板上標明外出時間、處理事項及返回時間,不得超過三小時,特殊情況根據實際情況調整。
5、請假:除因病無法工作之外,均應于請假前處理好手中工作,并做好工作交接和安排,以免影響正常工作。
6、調休:員工申請變更休息日須提前填寫調休申請單,獲批準后方可調休。
第7篇 建設集團公司考勤管理制度9
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九)
為規范和加強公司勞動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提高工作效率,保障良好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一、日常考勤
(一)作息時間管理
公司實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周六安排人員值班,每天工作時間為7小時。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工作時間為: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工作時間為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二)打卡管理
1、總部和分子公司員工原則上均實行電子指紋考勤制度,應在上下班各打一次卡;
2、原則上允許員工每月忘打卡3次,當月超過3次將公布忘打卡名單和次數;
3、公司副總經理級(財務總監)及以上員工原則上每周六均需值班,若周六因私請假需提前填寫請假單,不履行相關手續按缺勤曠工處理;
4、員工在工作時間外出必須在總臺處填寫《臨時外出辦事登記表》后方能外出辦事,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記為曠工。
(三)出差和外勤管理
1、所有員工因公出差或外出不能及時打卡的,必須提前填寫《因公出差單》或填寫《外勤未按時打卡情況說明》,遇事情緊急不能提前填寫的,必須于外出工作結束后下一個工作日內填寫;
2、《因公出差單》和《外勤未按時打卡情況說明》上要具體寫明因公外出時間和詳細事由(外出共同辦事人員可寫在一張單據上),由部門經理、分管副總審核后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3、外出開會、培訓、活動等有會議通知的需附在考勤表單后。
(四)加班管理
1、加班是指在節假日或公司規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況。公司不提倡員工加班,但確實因計劃外工作需要要求員工加班的,員工應予以積極配合;
2、駕駛員等崗位因工作性質原因需要在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出勤,公司根據實際加班天數酌情給予加班補貼,補貼統一于年底發放,原則上不再另外給予調休;
3、因增加非計劃內工作且必須在限定時間內完成的,可申請加班,因個人原因或開展常規工作而產生的加班不能作為加班。部門負責人必須對員工的加班進行嚴格管理;
4、各部門加班申請必須做到事前控制、事先申請、合理安排。申請加班人員需提前填寫《加班審批單》,注明加班事由,交部門經理、分管副總簽字確認后并報人力資源部確認、備案方可安排加班。如確因工作需要來不及填寫,應于加班后次日補辦相關手續。違反上述程序,不視為加班。各副總加班,由總經理簽字確認。
5、加班時間計算:員工正常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4小時以內不計加班,延長工作時間滿4小時可計加班0.5天;延長工作時間滿8小時的計1天,一天內有效加班時間最多不超過8小時;
6、加班時數的確定以指紋考勤機打卡時間為依據,考勤機未有記錄不計加班。個別員工晚上不加班但在辦公室上網的,部門負責人應嚴加管理。屢教不改的,公司有權清退。
7、公司提倡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合理科學地安排加班,原則上規定員工月加班天數不能超過3天,超過3天安排調休。
(四)調休管理
1、根據具體加班情況,在不影響工作安排的前提下,員工可提出調休申請。1天加班沖抵1天調休;
2、申請調休需提前填寫《加班調休單》,經部門經理同意、分管副總審批,報人力資源部登記備案后方可調休;
3、如加班到午夜2點之后的,為避免疲勞而影響工作效率,可由部門經理安排調休半天,并及時報公司人事部門補辦調休審批手續;
4、員工加班的天數應在當季度內申請用完,跨季度加班數清零。
(五)請假管理
1、員工的年假、事假、病假、婚假、喪假、產假必須事先填寫《因私請假單》,經部門負責人和主管副總批準后報備人力資源部方可開始休假;若遇緊急情況無法填寫《因私請假單》的,可口頭向部門負責人申請,并于次日內補辦請假手續,超過規定時間,公司有權按曠工處理;
2、年假需在當年年底前全部用完,不可累積至下年度享受;
3、婚假請假時需提供結婚證書復印件,產假銷假時需提供子女出生醫生證明復印件;產假按80%工資發放,超過三個月以上的,停發工資,保留職務半年;超過保留期仍未上班的,公司有權解除勞動關系;
4、員工請病假超過1日者,需提供醫院有關證明;
5、請假需延假的,必須履行有關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因私請假將被扣除當天薪金全額。
6、請假批準權限:
集團公司:
職級
批準人
1-2日(含)
2-5日(含)
5日以上
普通員工
部門經理
分管副總
總經理
部門副經理/經理
分管副總
總經理
副總經理級
總經理
分子公司:
職級
批準人
1-2日
2-5日
5日以上
普通員工
部門負責人
分公司總經理
部門副經理/經理
分公司副總經理
分公司總經理
總經理
副總經理級
分公司總經理
總經理
注:分子公司員工請假需總公司總經理審批的,可先報至總部人力資源部后再請示。
(六)遲到、早退與曠工管理
1、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勤;
2、每月累計遲到、早退3次以上給予口頭警告,當月累計達到5次以上者作書面檢查并公示,7次以上公司有權予以勸退。無正當理由,遲到2小時以上者按曠工處理;
3、曠工按當天薪金全額2倍扣罰。年累計曠工達5天及以上或連續曠工3天以上,公司可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4、下列情形按曠工處理:
(1)未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而擅自不上班者。
(2)請假期已滿,未續或續假未獲批準不歸者。
(3)不服從調動和工作分配,未按時到工作崗位報到者。
(4)超過2小時未到(或離開)崗位,且無充分理由辦理請假手續者。
5、員工遲到、早退和曠工
情況按照情節程度,計入年終考核。
二、職責
1、人力資源部
(1)負責考勤的管理、統計、提報和公布。
(2)負責保管各種休假、請假、加班等考勤憑證。
(3)負責監督員工對于本制度的執行情況。
(4)人力資源部負責本制度的擬定及解釋。
2、各分子公司、部門負責人和分管副總
(1)按權限規定審核和批準員工請假、加班、調休等申請。
(2)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考勤確認。
(3)對員工加班申請、請假時間、用假事由、未打卡情況說明進行嚴格審核,把好考勤管理第一道關,并承擔主要責任。
三、其他要求
1、員工須于次月2日前完成考勤單據填寫并上報,人力資源部須于次月5日前(遇假期、特殊情況順延)完成考勤統計并于一樓公示(遇節假日順延)。如員工持有異議,應及時向人力資源部門提出,人力資源部予以核實后更正。
2、員工各項考勤業務必須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后方可實施,否則一律以曠工處理。單據上報不及時或不如實填寫者,一經發現將予以警告并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3、員工考勤情況計入員工年終考核。
四、本制度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執行。原《上海zz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滬z建字【2010】22號)即日起失效。
附:加班審批表、加班調休單、外勤未按時打卡說明(滬內)、公休單、因公出差單(滬外)、因私請假單、臨時外出登記表。
上海zz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二
第8篇 有限公司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1.為加強公司勞動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2.日常考勤規定
2.1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6時。(如果周末加班,那么就是上午九時30分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30分。)
2.2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勤。
遲到:超過規定上班時間未到崗位為遲到。
早退:未到規定下班時間離開工作崗位為早退。
2.3員工日常考勤實行打卡制。
2.3.1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所有出勤員工每天(包括加班)須保證至少兩個考勤記錄;
2.3.2員工上下班需打卡,違反此規定者,給予雙方各書面警告一次并處以100元罰款;
2.3.3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打卡,應最晚于下一工作日內填寫《未按時打卡說明書》,注明因公外出時間及原因,由授權領導簽字,報公司考勤員留存;
2.3.4公司考勤員:人事專干、文員;
2.3.5遲到早退的處罰:
考慮公司辦公地點比較偏遠,目前公交車不太方便,員工在上班途中因不可抗拒原因(如電梯故障、交通堵塞等)而延遲到崗十五分鐘以內,不處罰,但必須對考勤員說明遲到原因,但每月累計5次以上(含)9:00以后到崗的,給予口頭指導一次;每月累計10次以上(含)9:00以后到崗的,給予書面警告一次;單次遲到超過15分鐘不足1小時或早退一次按以下標準扣罰。
總經理級:200元/次
部門經理級:150元/次
部門主管級:100元/次
部門專員級:50元/次
部門文員級:40元/次
員工級:30元/次
2.4所有人員上班須先到公司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部門主管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論處。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部門主管說明外出理由,得到批準后,方可外出,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上班時間未辦請假手續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扣除當天工資的70%,并給予警告一次。
2.5缺勤:下列情形按曠工處理:
2.5.1不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而擅自不上班者。
2.5.2請假期限已滿,未續假或續假未獲批準而逾期不歸者。
2.5.3不服從調動和工作分配,未按時到工作崗位報到者。
2.5.4超過1小時未到(或離開)崗位,且無充分理由辦理補假手續者。
2.5.5請假原因不屬實者。
2.5.6曠工的處罰:按照月薪資標準÷28÷8×曠工時數×300%扣罰。年累計曠工達五天及其以上或連續曠工五天以上,解除勞動合同。
3.員工請假的規定
員工因各種原因需要離開工作崗位時,應辦理請假手續,員工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達一小時以上者,按曠工處理。
3.1員工因事、病、婚、喪、生育以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離開工作崗位者,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并經公司領導批準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3.2因突發事件或急病來不及事先請假的,可用電話、書信或帶口信等方式及時向部門主管報告,部門主管應向公司領導報告,并應于返回工作崗位的當天補辦請假手續。
3.3請假報批程序:
3.3.1請假二天以內(含二天),填制請假單,說明請假事由報部門主管簽字批準;
3.3.2請假二天以上者,須經公司領導簽字批準。
4.假期計算及待遇:
4.1事假
4.1.1事假須提前一天辦妥請假手續,部門主管憑本人在請假單上說明的詳細事由準假,如請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妨礙公司業務者,公司有權不準假或縮短、暫緩準假。
4.1.2公司員工事假天數原則上年累計不得超過15天,月累計不得超過3天。
4.1.3公司員工因特殊原因需超出上述假期時限的,須經總經理簽字批準,否則按曠工論處。
4.1.4員工請事假期間按事假時間扣除薪資。
4.2病假
4.2.1員工因病必須治療及休養時,憑市級以上醫院診斷書辦理請假手續,一天以內的病休可以免附診斷證明;
4.2.2員工連續病休超過三天,但不超過三個月時,按本人日工資的70%計發病假工資,福利照發,獎金按實際休假天數扣除。
4.2.4病休連續三個月以上為長期病休,長期病休須憑醫院住院證明或醫師病假建議請假,并須經總經理簽字批準。
4.2.5長期病休人員按政府規定的最低生活標準,發給基本生活費。
4.3年假
4.3.1公司員工自入職之日起,工作滿一年后具備享受年假的資格,年假期間薪資照發。年假遇節假及公休順延。
4.3.2年假標準:員工自入職之日起工作滿一年享受5天年假,1-10年可享受5天年假,10(含)-20年可享受10天年假,20(含)年以上可享受15天年假。
4.3.3每年元月一日為核定基準日,核定下年度年假天數。在當年度3月31日前(含)入職的員工下一年度可有4天年假;4月1日至9月30日入職的員工下一年度可有2天年假,10月1日后、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可以休假三天。
4.7.2員工旁系親屬喪亡經公司領導同意,可以休假一天。
4.7.3員工喪假在規定時間內,不扣除薪資。
4.7.4喪假需憑相關死亡證明。
5.加班的規定:
5.1加班申請——由公司安排加班的,需由擬加班部門經理(主管)提前填寫《加班申請表》,交人力資源部經理簽字確認后,方可安排加班,加班申請表須交考勤員匯總;
5.2加班時數——原則上每月每人加班不允許超過16小時。
5.3申請調休——對于加班的員工,可以視情況安排員工調休。(調休限三個月內有效,倒休申請單上需注明沖抵加班日期)
5.4加班工資:
凡員工加班不能安排調休的,可以按以下標準核發加班工資:
5.4.1員工正常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兩小時以內不計加班,延長工作時間兩小時以上的,加班工資=實際加班時數*小時工資*150%;員工小時工資=基本工資/20.92/8。
5.4.2周六、日和節假日的加班工資按以下標準計發:
周六、日加班工資=基本工資/20.92*200%
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基本工資/20.92*300%
5.4.3加班工資月核發天數:全月累計不得超過2天,并需以“加班申請單”和考勤卡為依據,沒有打考勤卡,一律不得計為加班。
6.附則:本規定由人資部制訂并負責解釋,報總經理核準后施行,修改或終止時亦同。
第9篇 公司考勤請假管理制度
一、目的
第1條 為規范公司考勤制度,統一公司請假政策,特制定本辦法。
至3日放假公休3天;
春節:農歷除夕、正月初
一、初),14周歲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第20條 非法定假日:婦女節
(3月8日)、青年節
(5月4日),可分別組織婦女和青年
(35周歲以下)參加紀念活動。如不組織活動,則分別給婦女、青年員工放假半天。對參加活動或照常工作的員工,均不支付加班工資。如婦女節、青年節適逢法定公休日,則不補假。
第21條 年休假: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員工享受帶薪休假。
1、 年休假標準:員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以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 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2) 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3) 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員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3、 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不跨年度安排,年休假工資照發。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員工休年假的,經員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員工休年假。對員工應休年休假未休的天數工資按國家標準執行。
第22條 事假:員工因事必須由本人處理的可申請事假。有調休假或年休假者,須在調休假和年休假用完后請事假,事假期間不發工資。
1、 有薪事假: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員工享受帶薪事假。
2、 有薪事假標準:員工累計工作每滿1年的,年有薪事假1天,最多不超過7天
(含7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有薪事假的假期。
第23條 病假:員工因病請假,憑醫院的醫療證明填寫請假條,由醫務人員簽署意見,再按事假審批權限報批;病假的醫療期及待遇按《計劃生育及醫療待遇規定》執行。
第24條 工傷假:員工因工負傷,員工因工遭受事故傷害或被診斷為職業病,由本人并所在部門報公司經營管理部,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診斷為職業病日起30天內,由公司經營管理部向公司所在地芝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并經認定后,給予工傷假;
1、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2、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2)、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3)、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3、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1)、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
2)、醉酒導致傷亡的;
3)、自殘或者自殺的。
4、 在醫療期間,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執行,因員工個人責任事故原因造成的按病假規定執行,員工因公負傷,需治療休養者,須履行工傷假審批手續。
第25條 婚假:員工符合結婚條件,需請婚假者憑結婚證填寫請假條,經計管員審核,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總經理審批。婚假的假期按《計劃生育及醫療待遇規定》執行,假期改發補肋工資。
第26條 生育假:員工符合計劃生育規定需請生育假的,按請婚假審批程序審批;請生育假者可自己或委托他人填寫請假條。其假期及津貼補償按《計劃生育醫療待遇規定》執行。
第27條 喪假:員工直系親屬死亡時,可給予3天喪假;請喪假者由本人填寫請假條,部門負責人審核報總經理審批,喪假期間改發補肋工資
第28條 長假:員工請假超過15天即為長假,請長假員工不在歸屬車間管理,由辦公室直接管理,期滿后需續請的,須通過辦公室來辦理。
六、 附則
第29條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制訂和解釋,報總經理批準后施行,修改時亦同;
第30條 本手冊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實施。
第10篇 食品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考勤管理制度
一、總則
1、為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強化全體職工的紀律觀念,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2、考勤制度是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搞好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全體員工要提高認識,自覺地、認真地執行考勤制度。
3、公司的考勤管理由綜合部負責實施。
4、各部門主管、經理對本部門人員的考勤工作負有監督的義務。
5、公司考勤實行打卡制度,員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計每日4次),行政副總、生產副總、財務總監每天上班均需打卡(共計每日2次)
6、考勤記錄作為績效考核參考依據。
二、具體規定
1、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2:30-6:30,每周休一天,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辦公室另行通知。
2、遲到、早退處罰范圍:上班時間開始15分鐘內到班者、提前15分鐘以內下班者按遲到、早退論處,遲到一次罰(20)元。
3、請假(病假、事假)
部門主管以下員工請假由部門主管批準,部門主管請假由主管經理批準,主管經理請假由總經理批準,所有請假人員都須在綜合部備案。
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打卡者,由主管經理簽字確認,辦公室備案。
4、年假
a.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享受每年7個工作日的年假,未滿一年,享受每年3個工作日的年假。
b.年假需一次休完,當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計到第二年。
7、婚假
a.員工請婚假時,必須本人持法定的結婚證填寫婚假申請單,經部門經理批準,交綜合部審核。
b.婚假假期為三天,男方28周歲、女方25周歲為晚婚,晚婚假期共計10天。
8、產假
a.女員工正常生育時,給予90天(包括產前15天)產假,難產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5天。
9、喪假
員工供養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滿周歲的子女)死亡,可辦理喪假,員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5天;員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員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員工辦理喪假需在假前寫出申請,部門經理簽字后,綜合部備案,交考勤員考勤。
10、曠工
a.未向部門和公司主管領導書面申請并經批準者、未按規定時間請假者、違反病、事假規定者、違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關規定等行為者,均視為曠工。
b.曠工一日者,扣三天工資;曠工二日者,扣十天工資;曠工三日者,當月只發基本工資;曠工超過三日者,公司視情況給予處理。
三、附則
本制度由公司綜合部負責解釋、補充,經總經理審批通過后頒布執行。
寧夏金島食品有限公司
二O一一年五月一日
第11篇 煤礦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加快公司發展,強化經營管理,完善制度建設,嚴肅勞動紀律,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部門、員工。
第三條考勤機構、職責:
1、經營管理部負責考勤管理、監督、檢查工作。
2、考勤員要嚴格執行公司考勤制度,切實履行工作職責,堅持原則,嚴格把關,不弄虛作假。
3、次月2日前經營管理部將上月的考勤情況進行匯總,以考勤機考勤刷卡為依據計算工資。
4、經營管理部要如實收集、統計考勤數據,保管好假條、出差證明、考勤臺賬。
第四條考勤要求:
1、員工要自覺遵守考勤制度,按規定時間上、下班,自覺到指定地點刷卡考勤;
2、入井人員必須穿工作服刷卡,嚴禁穿干凈衣服刷卡,發現一次罰款200元。
3、嚴禁員工之間代替刷卡,發現一次罰款200元。
4、各部門、隊組要建立考勤臺賬,對不建立考勤臺帳的部門及隊組處罰200元。
5、公司要建立考勤“三對口”即刷卡指紋考勤、班報、內部考勤。
6、凡參加碰頭會的管理人員由調度負責考勤,月末匯總報經營部。
第五條考勤時間
1、大班制:
夏季上午:7:30---8:00之前簽到
下午:18:30之后簽退。
冬季:上午:7:40---8:00之前簽到
下午:18:00之后簽退。
考勤對象:綜合部、經營部、生產部、通風部、安監部、維運隊。
2、兩班制:早上7:00之前簽到,晚上7:00以后簽退;
晚上7:00之前簽到,次日早上7:00以后簽退。考勤對象:維運隊、后勤隊。
考勤地點:考勤室。
3、三八制
零點班:22:40---0:00簽到,次日7:30之后簽退;
八點班:6:40---7:30簽到,15:30之后簽退;
四點班:14:40---15:30簽到,23:30之后簽退。
考勤對象:采煤隊、掘進隊、工程隊、通風隊、安監部、機電隊。考勤地點:井口。
第六條考勤
1、公司領導由綜合部負責。
2、科級(含助理)由各部門負責。
3、隊干由各隊組負責。
4、井下員工按工作班報和刷卡結合(凡入井人員必須刷卡)。
5、地面員工指紋考勤和內部考勤相結合。
6、下井不簽退或者上井不刷卡者發現一次罰款100元。凡工作時間不足8小時者不計出勤。
7、指紋考勤機未簽到或未簽退者罰款50元。凡工作時間不足8小時者不計出勤。
8、凡工作時間脫崗者發現一次罰款500元。
第七條休假
一、管理人員休假
1、公司副總以上領導根據工作安排經總經理或書記批準。
2、部長、助理根據各自的業務情況經總經理批準。
3、各隊隊長休假由部門主要負責人批注。
4、一般管理技術人員及副隊長,根據本部門情況,由分管領導批準(安排好輪流值班)。
二、管理性崗位人員休假
1、經營部部室、材料庫、煤廠磅房。
2、綜合部辦公室
3、生產技術部、安監部
上述部門一般管理人員根據各自的業務情況休假由分管領導批準。
三、井下及地面操作人員休假
1、井下員工休假由各隊隊長批準。
2、地面廠房、后勤人員,隊長批準。
第八條請假程序
1、副總以上領導請假辦理請假條交綜合部。
2、助理級管理人員及隊長請假條交綜合部。
3、員工請假條月底交經營管理部。
第九條請假制度
1、公司所有員工請假必須辦理手續,未辦理者處罰100元。
2、請假未辦理手續者,假期按曠工處理。
3、實際享受假期超過批準假期的,超出天數按曠工處理。
4、凡出現曠工者,曠工一天考核50元。
5、員工連續曠工15天,一年內累計曠工30天者,經教育無效,屬地工解除合同,臨時工給予辭退。
第十條病假
職工患病或非因公負傷不能正常上班時,持定點醫院出具的病休證明,方可請病假。病情嚴重.需要住院治療時,須持定點醫院的診斷書、住院建議書,方可請病假。
第十一條工傷假
職工因工受傷需請工傷假時,必需出具醫院的診斷證明,由本部
門負責人簽字并到安全監察部填寫受傷時間、地點、經過,加蓋安監部公章后報經營部。
第十二條事假
一次請假不得超過一個月、連續請假不得超過三個月。超過此規定者,臨時工的予以辭退;屬地工予以解除合同。
第十三條婚假
請婚假時,經本部門負責人簽字、計劃生育專干簽字后方可準假,假期三天。
第十四條喪假
職工直系親屬死亡,需要請假料理喪事時,假期七天。
第十五條凡按規定享受計劃生育假的職工,均由所在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綜合部計劃生育干事審查簽字后,方可準假。第十六條出差
凡公司員工出差,必須辦理出差手續,并經總經理批準方可有效。特殊情況可補辦手續。
第十七條以上規定自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執行。
第12篇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試行
1、目的
根據國家的規定和條例,在維護公司員工的權利,明確員工義務的前提下,為提高公司的工作效率,嚴格勞動紀律,保證各項工作正常運行,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考勤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2、適用范圍
年齡在60歲以下的所有員工。
3、考勤管理規定
?,工作時間:每周五個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夏季工作時間為6:30小時,正常上班時間為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冬季工作時間為6:30小時,正常上班時間為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考勤管理制度,遲到細則:
a:遲到0-10分鐘,忽略。
b:遲到10-20分鐘,按遲到處理。
c:遲到20-30分鐘,累積二次按曠工半天處理。
d:遲到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注:8:30-9:00考勤管理制度,間接向直接上級請假者,可補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早退細則:
a:即早退0-10分鐘,忽略。
b:早退10-20分鐘,按早退處理。
c:早退20-30分鐘,累積二次按曠工半天處理。
d:早退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公出
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因為公事要外出,需向直接上級報告,獲得批準以后(填寫公出審請單)再在出勤登記表上登記,否則酌情按早退或曠工處理。(2個小時以內早退,2個小時以上為曠工)
?,事、病假
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或生病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的(含3天),由總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報董事長批準。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董事長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假期
所有員工均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具體按國家頒布的法定假日執行。
4、考勤方法
考勤方法:員工每天上下班、午休因公因私出入都必須到公司辦公室簽到簿上登記(共計4次),員工必須親自登記,幫助他人登記者和接受他人幫助登記者,無論是否遲到都按遲到處理。
附注:添加劑廠考勤方法:添加劑廠工作人員考勤由直接管理人負責,每月月底將考勤結果交至公司辦公室匯總。
5、 獎勵及處罰
?,全勤獎勵辦法
公司的考勤制度與帶薪假制度(帶薪假制度見頁4)相結合,以帶薪假激勵出勤,全勤一天(不遲到不早退)積累0.056天帶薪假(見公式一)。
?,遲到處罰
遲到處罰與帶薪假掛鉤,遲到一次扣除全勤三天積累的帶薪假。帶薪假扣完以后,遲到一次扣除20元/次。一個月內,遲到或早退累計達到4次以上的,由部門負責人給予警告。
?,曠工處罰
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一次口頭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5天者,扣發8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給予書面警告并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7天以上者(含7天),予以辭退。
?,病、事假處理:事、病假時間由以往積累的帶薪假抵扣,如帶薪假不足扣除事、病假工資。
6、考勤登記表每月月底進行匯總。本考勤制度的解釋權交由公司辦公室,請大家全力配合,嚴格執行,互相監督。
附:帶薪假制度
1、公司帶薪假制度簡介
員工帶薪休假制度是國際慣例。帶薪休假制度始于60年代的美國,后盛行于歐洲等一些經濟發達的國家。帶薪休假制度,能分散休假消費的時間和強度,降低旅游淡旺季所造成的沖擊,減少生活與工作的沖突,使生活與工作、個人與公司達到雙贏的效果。
公司的帶薪假制度直接跟考勤制度掛鉤。考勤制度以帶薪假為激勵手段,帶薪假制度以考勤制度為依托。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以一年為周期,一年之內的帶薪假上限為二個星期(14天),一年有251個工作日,全勤一天積累0.056天(見公式一)的帶薪假。帶薪休假的時間上限的長短主要是根據工齡、職位等級等因素來確定的,其中工齡是最為重要的因素。勞動者工作年限越長,享受帶薪休假的時間也就越長。(帶薪假等級劃分待議)
雇員可按自己需要分時段來休假,跨年不累計休假時間,如果雇員放棄休假,一般也得不到加班工資。為了不影響公司工作的正常運行,當帶薪假天數達到6天時,公司會提醒調休。
支取或調休帶薪假的程序:首先向直接上級申請,同意后再報人事部門(公司辦公室)。
3、帶薪假的計算方法:
公式1: 全勤一天的帶薪假=14÷365-(52×2+10)=0.056(天)
注:14帶薪假上限,365一年天數, 52×2 一年52個星期每個星期休息2天,10 國定假期
公式2:員工個人帶薪假=全勤天數×0.056
注:0.056 全勤一天積累的帶薪假
公司辦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