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社區衛生中心社區護理工作制度
南調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社區護理工作制度
1.以健康為中心為有需求的社區居民提供護理、保健、康復等服務。
2.與全科醫生、防保人員組成健康服務團隊,進行人群的健康管理、重點人群的護理保健;
3.根據居民的主要健康問題,制定、實施護理工作計劃。有針對性的提出社區慢性病人的整體化護理方案,并指導病人家屬協助實施,及時向全科醫生反饋相關信息。
4.遵醫囑完成擔任社區衛生服務工作中各項護理工作,并做好社區護理記錄。
5.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常規,做好查對和交接班工作,嚴防差錯事故發生。
6.保證急救藥品、物品的使用,各種藥品分類放置,標簽明顯,字跡清楚,器械完好,每日清點,賬物相符并有記錄,做好交接。
7.做好消毒工作,按要求將醫療垃圾集中回收、處置,避免交叉感染發生。
8.為轄區居民開展各種健康教育健康促進活動。
第2篇 社區衛生中心麻醉藥品、精神藥品使用制度
南調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麻醉藥品、精神藥品使用制度
1、根據管理需要在門診藥房設置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周轉柜,庫存不得超過本院規定的數量。周轉柜應當每天結算。
2、門診、住院藥房發藥窗口麻醉藥品、精神藥品調配基數不得超過本院規定的數量。
3、門診藥房應當固定發藥窗口,有明顯標識,并由專人負責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調配。
4、執業主治醫師(含主治)以上經培訓、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處方資格。
5、開具麻醉藥品、精神藥品使用專用處方。處方格式及單張處方最大限量按照《新津縣人民醫院麻醉藥品、精神藥品處方管理制度》執行。
醫師開具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處方時,應當在病歷中記錄。醫師不得為他人開具不符合規定的處方或者為自己開具麻醉藥品、精神藥品處方。
6、處方的調配人、核對人應當仔細核對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處方,簽名并進行登記;對不符合規定的麻醉藥品、精神藥品處方,拒絕發藥。
7、對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處方進行專冊登記,內容包括:患者(代辦人)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明編號、病歷號、疾病名稱、藥品名稱、規格、數量、處方醫師、處方編號、處方日期、發藥人、復核人。
專用帳冊的保存應當在藥品有效期滿后不少于2年。
8、為使用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的患者建立相應的病歷。麻醉藥品注射劑型僅限于院內使用或者由醫務人員出診至患者家中使用;為使用麻醉藥品非注射劑型和精神藥品的患者建立隨診或者復診制度,并將隨診或者復診情況記入病歷。為院外使用麻醉藥品非注射劑型、精神藥品患者開具的處方不得在急診藥房配藥。
9、本院購買的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只限于在本院內臨床使用。
第3篇 社區衛生中心護理值班制度
南調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護理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員應嚴格遵照醫囑和護士長安排,對病員進行護理工作。
(二)值班者必須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項工作,遇有特殊情況,必須做詳細交待,與接班者共同做好工作方可離去。
(三)交班報告應由交班護士填寫,要求字跡清楚,內容簡明扼要,應用醫學術語,有連貫性。
(四)晨間交班時,由夜班護士重點報告危重病員或新病員病情診斷以及護理有關事項。
(五)早晚交班時,日班護士應詳細閱讀交班簿,了解病員動態,然后由護士長或主管護師陪同日夜班重點巡視病員作床前交班。交班者應給下一班做好必須用品的準備。
(六)交班中如發現病情、治療、器械物品交待不清,應立即查明,接班時如發現問題,應由接班者負責,接班后如因交班不清,發生差錯、事故或物品丟失,應由接班者負責。
第4篇 社區衛生中心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工作制度
南調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工作制度
1、開展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工作,年度有計劃、有總結。
2、開展全天候門診,實行首診負責制。
3、掌握轄區內已婚育齡婦女生育、節育等基礎情況,做好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信息統計、分析總結和上報工作。
4、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內容:
(1)生殖健康科普宣傳、教育、咨詢;
(2)提供避孕藥具、術后及相關的指導、咨詢、隨訪;
(3)具備條件的單位,方可開展計劃生育手術和其它生殖保健項目。
5、定期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加強指導;定期召開工作例會,舉辦專業技術培訓班和講座。
6、承擔上級下達的各項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工作。
第5篇 社區衛生中心治療室工作制度
南調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治療室工作制度
1、治療室應由專人負責,非工作人員不得入內;
2、工作人員進入治療室必須著裝整齊,操伯時帶口罩,每次操作前后都要用流動水洗手;
3、熟練掌握治療基本知識和技能,嚴格遵守無菌操作規則,捃行查對制度和消毒隔離制度。
4、三區界線明顯,各類物品定點放置,無菌物品與非無菌物品分別放置,保持治療室清潔整齊。
5、藥品管理有序,及時清點,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6、治療室每日通風兩次,每次20分鐘,每日紫外線消毒兩次,每次40分鐘,照射后有記錄。定期對治療室空氣、物表、護理人員手、消毒液等進行細菌監測。
7、凡用過的治療物品、器械均應用有效濃度的含氯制劑進行初步消毒后清洗滅菌。對用過的一次性物品經過初消毒毀形,分類裝袋后由有關部門統一回收處理。
8、治療室內冰箱,除存放藥品外一律不能存放其它物品。
第6篇 社區衛生中心健康檔案管理制度
南調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健康檔案管理制度
1.健康檔案包括家庭健康檔案、個人健康檔案。家庭健康檔案每戶一份,個人健康檔案每人一份,以家庭為單位成冊。
2.應為轄區內重點人群(老年、婦女、兒童)、弱勢人群(孤寡、殘疾、低保)、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病人建立健康檔案。
3.對患有高血壓、糖尿病、冠心病、腦卒中、腫瘤的病人,應在健康檔案袋上用紅、綠、橙、藍、黑色標識區分。
4.健康檔案由全科醫師負責填寫,項目齊全、字跡清晰、表述準確、不得隨意涂改。診療記錄按soap(主觀治療、客觀檢查、評價、計劃)要求書寫。
5.健康檔案每年至少隨訪記錄四次,進行動態管理。
6.健康檔案應及時收集、及時記錄、統一編號、歸檔保管。個人健康檔案分散存放的,應在家庭健康檔案中標明其存放地。
7.健康檔案管理應責任到人、制度到位、硬件落實、管理達標,逐步納入計算機系統管理。
第7篇 社區衛生中心傳染病管理制度
南調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傳染病管理制度
1.發現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時,在法定報告時限內,以最快速度向本轄區疾病控制與預防中心(簡稱疾控中心,下同)報告。
2.實行傳染病首診負責制。發現傳染病病人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時,及時轉入傳染病定點收治醫療機構。
3.建立傳染病個案登記卡,按照卡片登記項目填寫齊全,不得漏項。掌握其動態情況,做好追蹤隨訪。
4.做好傳染病人或疑似病人流行病學調查、疫情報告、消毒隔離、應急救治、轉院治療等。必要時對病人的學習、工作、生活環境進行預防性消毒;對病人接觸者,實行醫學觀察;密切接觸者預防性用藥。
5.協助疾控中心開展傳染病癥候群(如發熱、腹瀉、因病缺勤、缺課等)監測工作。建立監測資料檔案,開展監測分析。
6.加強對結核病傳染源的發現與報告,配合疾控中心做好轄區內恢復期結核病病人的送藥和訪視工作。
7.建立健全性病、艾滋病防治工作制度,開展防治知識宣傳,高危人群行為干預、咨詢、檢測、轉診服務;協助開展流行病學調查、醫學隨訪、醫療救助;妥善保管工作檔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
8.對傳染病預防、治療管理中,發生傳染病疫情緩報、漏報、謊報、隱瞞不報,造成疫情擴大或傳染病暴發流行的部門和責任人,應嚴格追究責任。
第8篇 社區衛生中心門診工作制度
南調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門診工作制度
1、醫院由一名副院長分工負責領導門診工作。各科主任應加強對本科門診的業務技術指導,并確定一位主治醫師協助領導本科門診工作。
2、各科室參加門診工作的醫務人員,在門診辦公室領導下進行工作,人員調換時,應與門診辦公室共同協商。
3、門診醫護人員要派有一定經驗的醫師、護士擔任。
4、遇有疑難危重病員或兩次以上復診仍不能確診者,應及時請上級醫師診視或專科會診,必要時報請門診部主任組織專家會診。
5、對高燒病員、危重病員、60歲以上老人應安排提前門診。
6、對病員要進行認真檢查,按《病歷書寫規范》填寫門診病歷,要求簡明扼要,準確完整,主治醫師應定期檢查門診醫療質量。
7、門診檢驗、放射等各種檢查結果,必須做到準確及時。門診手術應根據條件規定一定范圍,醫師要加強對換藥室、治療室的檢查指導,必要時親自操作。
8、門診各科與住院處及病房應加強聯系,以便根據病床使用及病員情況,有計劃地接收病員住院治療。
9、加強檢診做好分診工作,嚴格執行消毒隔離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小兒科、內科應建立傳染病診室,并做好疫情報告。
10、門診工作人員要堅持首診負責制,做到關心體貼病員,態度和藹,耐心地解答問題,盡量簡化手續,有計劃地安排病員就診。
11、門診應經常保持清潔整齊,改善候診環境,加強候診期間衛生防病、計劃生育和優生學等知識的宣教工作。
12、門診醫師要采用保證療效、經濟便宜的治療方法,合理檢查,科學用藥,盡可能減輕病員的負擔。
13、對基層或外地轉診病人,要認真診治,在轉回基層或原地時要提出診治意見。
14、轉上級醫院的病人,要簡要介紹病史、病情及診治經過。
第9篇 社區衛生中心轉院制度
南調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轉院制度
為規范醫療行為,提高醫療質量,確保醫療安全,依據《醫院工作條例》有關規定,特制定我院轉院制度。
1、因限于技術和設備條件,對診治有困難確需轉往上級醫院的病員,由主管醫師提出,經科室討論同意后,主管醫師填寫轉院證明,該科主任簽字,報醫務科批準并作登記后方可轉院。
2、醫院提前與轉入醫院聯系,征得對方同意后方可轉院。
3、病員轉院應征得本人或其監護人(委托人)同意,將轉院的必要性、可能發生的風險、轉往醫院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如實告知患者或其監護人(委托人),提供病情摘要。并將醫患溝通情況如實記入病歷。
4、危重病員轉院時須由科主任派遣具有執業資格的醫護人員護送,并負責作好轉院病員診療及交接工作。轉診醫務人員應主動向接診醫務人員介紹病人基本情況、轉出醫院名稱、本人姓名及聯系方式等情況,提交病情摘要。在接診醫院的接診醫務人員未簽署接收轉院病人意見前,轉出醫院護送病人的轉診醫務人員不得視為轉院病人已移送接診醫院。病人交接情況應如實記入病歷中。
5、如估計轉院中可能加重病情,導致生命危險者,應留觀處置,待危險期過后再護運轉院。
6、未經科主任同意和醫務科批準,病員及其家屬要求轉院者,按自動出院處理。但醫院應提供病情摘要,并如實記入病歷。
7、對在上級醫院已明確診斷或經特殊治療后需轉我院的病員,我院應無條件接收。嚴禁以轉院名義推諉、遺棄病員。
第10篇 社區衛生中心醫院藥品采購管理制度
南調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醫院藥品采購管理制度
1、藥劑科在藥事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全院的藥品采購、儲存和供應工作。除放射性藥品可由放射科按有關規定采購外,其他科室和個人不得自購、自制、自銷藥品。屬集中招標采購的藥品,堅決按市藥品集中招標采購領導小組規定進行采購。
2、藥劑科設置藥品采購員負責藥品的采購工作。藥品采購人員必須具有藥士以上職稱,并具備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專業技術知識。
3、采購藥品必須向證照齊全、資質和信譽好的藥品生產、批發經營企業采購。要選擇藥品質量可靠、服務周到、價格合理的供貨單位。供貨單位由藥劑科提名,藥事管理委員會集體討論決定。藥劑科必須將供貨單位的證照復印件存檔備查。
4、采購人員根據臨床需要,依照醫院基本用藥目錄科學地制定采購計劃,交藥劑科主任初審,主管院長審核同意后方能采購。新品種必須由臨床科室提出申請,藥劑科初審,醫院藥事管理委員會通過后方可采購。
5、采購進口藥品時,必須向供貨單位索取《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和《進口藥品許可證》,并加蓋供貨單位的紅章。采購特殊管理藥品必須嚴格執行有關規定。
6、采購人員不得采購'食'、'消'、'械'等非藥品及無批準文號、無廠牌、無注冊商標的藥品供臨床使用。
7、采購藥品必須執行質量驗收制度,如發現采購藥品有質量問題,要拒絕入庫。對于藥品質量不穩定的供貨單位,要停止從該單位采購藥品。
8、強化藥品采購中的制約機制,嚴格實行采購、質量驗收、藥品付款三分離的管理制度。藥劑科每年向藥事管理委員會匯報本年度采購藥品的品種、渠道、金額等情況,接受藥事委員會的監督。
9、藥品采購人員不得收取供貨單位的回扣費。供貨單位給予的藥品讓利按有關管理規定執行。藥品采購人員定期進行輪換。
第11篇 社區衛生中心供應室醫院感染管理制度
南調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供應室醫院感染管理制度
一、供應室布局合理,分污染區、清潔區、無菌區,三區劃分清楚,人流、物流由污到潔,強行通過,不得逆行。室內環境清潔、無污染。
二、醫務人員著裝規范。
三、壓力蒸汽滅菌鍋、干熱滅菌鍋每鍋做工藝監測;每包做化學監測;每月做生物監測。滅菌后物品定期做無菌實驗。
四、滅菌前應將物品徹底清洗干凈,物品洗滌后應干燥并及時包裝,包布要清潔干燥,無破損,不得少于二層。
五、滅菌物品與非滅菌物品要分開放置,已滅菌物品必須標明有效日期。滅菌物品放在無菌儲存柜內,每日檢查,夏季超過7天,冬季超過10天,一律重新滅菌。
六、作好一次性醫療用品儲存、發放、回收工作。
七、醫院感染科每月對供應室空氣、物表,醫務人員手進行監測。
第12篇 社區衛生中心口腔室工作制度
南調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口腔室工作制度
1.開展社區居民及托幼園所、中小學校等牙病普查普治工作,將篩查人員的口腔基本情況,認真地記載在健康檔案中。
2.做好口腔保健及口腔疾病健康宣傳工作。
3.嚴格執行操作規程,經診治三次不能確診者,要及時請上級醫師診視,減少復診率,提高治愈率。對疑難病三次不能確診的,及時轉往上級醫院。
4.口腔治療需注射麻醉劑時應首先詢問病人有無過敏史,按照常規做藥敏試驗,備常規急救藥品。
5.嚴格無菌操作、器械消毒工作和室內紫外線空氣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6.定期對器械清點、加油保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