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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明生產管理制度(十二篇)

    發布時間:2023-12-19 19:16:09 查看人數:90

    文明生產管理制度

    第1篇 文明生產管理制度

    一、工廠環境

    1、工廠環境衛生由辦公室負責管理,監督有關部門搞好環境衛生。

    2、各個部門對職工進行文明生產教育,使職工認識到文明生產對提高職工素質,保證產品質量的作用。

    3、廠區內的物品堆放要劃區,布局合理,保持道路通暢。

    4、汽車、自行車等交通工具要劃出固定位置放置。

    二、車間、倉庫衛生

    1、車間倉庫衛生由各單位的負責,廠辦公室負責監督檢查。

    2、倉庫內不得吸煙,油漆等易燃品存放處要有禁煙防火標志。

    3、車間、倉庫內的設備,物資排放整齊,并有標記,有防潮,防火措施,布局合理,道路通暢。

    4、配電盤要固定良好,導線排列有序,接觸良好。

    5、職工要作到自學遵守勞動紀律和工藝紀律,嚴守崗位,認真按操作規程進行文明生產。

    第2篇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化管理制度

    1.?適用范圍

    1.1.?公司、分公司、項目部從事建筑安裝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等有關活動及實施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化活動的監督管理,應遵守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于項目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化管理。

    1.3.?公司鼓勵從事技術、質量、工程、材設、人力資源、安全管理等工作的人員,進行安全生產的施工技術研究和先進技術的推廣應用,推進公司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標準化的科學管理。

    2.?術語和定義

    2.1.?安全生產標準化

    指通過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排查治理隱患,建立預防機制,規范生產行為,使各生產環節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的要求,人、機、料、法、環、測處于良好的生產狀態,并持續改進,不斷加強企業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規范化、定型化、工具化的建設。

    2.2.?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

    在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可能導致作業人員群死群傷、重大財產損失或造成重大不良社會影響的分部分項工程。

    2.3.?隱患

    未被事先識別或未采取必要的風險控制措施,可能直接或間接導致事故的根源。

    2.4.?工作環境

    施工作業場所內的場地、道路、工況、水文、地質、氣候等客觀條件。

    3?工作主體職責

    3.1?公司、分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標準化制度的制定,并監督檢查項目的實施情況,對項目的實施情況進行綜合評定。

    3.2?項目部根據承建工程的規模,必須按規定配備安全員,負責本工程現場安全文明標準化管理的日常工作。必要時設立安全管理機構,負責本工程現場安全文明標準化管理的日常工作。

    3.3?項目經理是現場安全文明標準化管理的第一領導責任人,應保障現場安全文明措施費用,落實現場安全防護措施,限期完成上級安全部門或監理提出的安全隱患整改要求。

    3.4?項目施工員是現場施工安全文明標準化管理的直接責任人,對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標準化管理負有直接責任,編制現場安全防護措施方案,落實安全員提出的不合格整改要求或安全隱患整改要求,并限期完成,同時將整改情況反饋到項目部。

    3.5?項目安全員負有現場安全文明標準化監督管理責任,督促落實安全文明管理措施;檢查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臨建設施、材料設備庫場、施工機械使用的安全狀況,及時排查安全事故隱患;負責監督安全隱患整改情況并反饋到項目部,提出改進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建議。

    3.6?勞務作業隊長是勞務作業隊的施工安全文明工作負責人,勞務作業隊必須按照規定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員,負責本勞務作業隊的日常安全文明施工監督檢查工作;施工班組長是本班組的安全文明工作負責人,施工班組必須配備兼職安全員,負責本班組的日常安全文明監督檢查工作。

    3.7?項目施工時,安全員和施工員發生意見不同時,安全員具有安全生產一票否決權,先執行安全員決定,再請項目部領導仲裁。

    4?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

    4.1?一般要求

    4.1.1?安全標準化工作原則

    1.?項目部開展安全施工標準化工作,除應執行本制度的規定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規范、規程的要求。

    2.?項目部安全施工標準化工作,應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以隱患排查治理為基礎,提高安全施工管理水平,減少各類事故發生,保障人身健康和財產安全,保證生產經營和施工活動的順利進行。

    4.1.2?建立和保持

    項目部安全施工標準化工作,應采用“策劃、實施、檢查、改進”動態循環的模式,依據本制度的要求,結合自身特點,建立并保持安全施工標準化系統;通過自我檢查、自我糾正和自我完善,建立安全績效持續改進的安全生產管理長效機制。

    4.1.3?評定

    1.?項目部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實行公司、分公司、項目部三級自主評定、外部評審的方式。

    2.?公司、分公司、項目部應根據本制度和有關評分細則,對項目部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情況進行評定;自主評定后向有資格的外部評審機構申請復評認證。

    4.2?通用要求

    4.2.1?安全報監

    工程開工前根據工程所在地建設主管部門規定,到設區的市級行政主管部門或委托的建筑施工安全監督機構辦理建筑施工安全標準化報監手續,并提供如下基本資料:

    1.?《建筑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2.?《工程中標通知書》;

    3.?《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4.?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的使用計劃(品種、規格、數量),安全生產費用預收憑證和費用計劃;

    5.?施工現場臨時設施規劃方案;

    6.?擬進入施工現場使用的施工起重機械設備的型號、數量;

    7.?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

    8.?建筑施工企業意外傷害保險手續;

    9.?工程項目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等。

    4.2.2?工程開工前的準備工作

    1.?工程項目開工前,項目部必須會同建設、監理單位對施工現場周邊環境進行安全評估,制定有針對性的防范措施,并填寫評估報告,評估人應對評估結論的可靠性負責。

    2.?施工期間,項目部應會同建設、監理單位按規定分階段對工程的安全狀況進行綜合檢查評定,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隱患,并將評定結果報告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委托的建筑施工安全監督機構。

    3.?項目部應建立健全各級、各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并上墻。

    4.?項目部應配備有關施工的安全技術標準規范,制定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應列為項目部日常安全活動和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并懸掛在施工現場操作崗位前。

    4.3?核心要求

    4.3.1?安全目標

    1.?項目部應根據自身安全生產實際情況,制定總體及年度或階段安全目標。

    2.?安全目標應包括生產安全事故控制指標、安全生產以及文明施工目標。

    3.?安全目標應分解到項目部各管理層及相關崗位,并按照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的工作,把安全責任落實到人,把安全目標分解到每項工作并量化,并制定安全管理指標和考核辦法。

    4.3.2?組織機構和職責

    4.3.2.1?組織機構

    1.?項目部應根據承建工程規模,按規定足額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2.?配備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滿足下列要求:

    ⑴?建筑工程建筑面積1萬平方米以下或安裝工程總造價在5000萬元以下的不少于1人;

    ⑵?建筑工程建筑面積1~5萬平方米或安裝工程總造價在5000萬~1億元的不少于2人;

    ⑶?建筑工程建筑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或安裝工程總造價在1億元以上的不少于3人,按土建、機電設備等專業設置,并設安全主管。

    ⑷?項目部同時承擔建筑工程、安裝工程施工,工程總造價在5000萬元以下的土建、安裝工程,按照土建專業、安裝專業配備各不少于1人。

    3.?項目部人員配備和崗位設置:具體要求執行《工程項目管理辦法》。

    4.3.2.2?職責

    1.?項目部負責人應按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賦予的職責,對項目部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并履行安全生產義務。

    2.?項目部應建立健全本項目部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管理層和各崗位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

    3.?項目部應建立安全責任考核制度,對各管理層和各崗位人員安全職責的履行情況及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實施情況進行定期考核,予以獎懲。

    4.3.3?安全生產投入

    項目部應建立安全生產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和改進安全生產條件,按規定提取安全費用,安全費用應當專款專用,用于項目的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采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和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并建立安全費用臺賬。

    4.3.4?法律法規與安全管理制度

    1、法律法規、標準規范

    ⑴?項目部應建立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制度,明確主管人員、獲取的渠道、方式,及時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

    ⑵?項目部各崗位人員應及時識別和獲取本崗位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并跟蹤、掌握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修訂情況,及時提供給負責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主管人員匯總。

    ⑶?項目部應將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及其他要求及時傳達給管理人員和施工作業人員。

    ⑷?項目部應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并將相關要求進行合規性評價,及時轉化為本項目部的規章制度或實施細則,貫徹到各項工作中。

    2.?規章制度

    ⑴?項目部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或實施細則,并發放到相關工作崗位,規范從業人員的安全管理行為和施工作業行為。

    ⑵?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或實施細則應符合公司、分公司相關要求。

    3.?操作規程:項目部可根據工程施工特點,編制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并發放到相關崗位。

    4.?評估

    項目部根據工程項目施工工期,應每年至少一次或在施工周期不足一年的工程項目施工完畢時,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評估和合規性評價。

    5.?修訂

    項目部應根據法律法規、合規性評價及評估情況、安全檢查反饋的問題、生產安全事故案例、績效評定結果等,對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或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進行修訂,確保其有效和適用,保證每個崗位所使用的為最新有效版本。

    4.3.5?文件和檔案管理

    1.?項目部應執行公司的文件和檔案管理制度,確保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編制、使用、評審、修訂的效力。

    2.?項目部應建立主要安全施工過程、事件、活動、檢查的安全記錄檔案,并加強對安全記錄的有效管理。

    3.?安全檢查采用儀器監測的技術檢查、監測記錄,由檢查人或施工員負責填寫、收集、整理;安全檢查采用巡視檢查方法的檢查、監測記錄,由檢查人負責填寫,安全員負責收集、整理。

    4.?項目部施工現場安全資料管理執行工程所在地建設工程施工安全資料管理規程的規定或行業的要求。

    4.3.6?教育培訓

    1.?項目部應確定安全教育培訓主管人員,按規定及崗位需要,定期識別安全教育培訓需求,制定、實施安全教育培訓計劃,提供相應的資源保證。

    2.?項目部應認真做好安全教育培訓記錄,建立安全教育培訓檔案,實施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并對培訓效果進行評估和改進。

    4.3.7?施工設備設施

    1.項目部施工現場對設備設施的設計、制造、租賃、安裝、驗收、檢測、使用、保養、維修、改造、拆除和報廢均應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

    2.應按規定對進入施工現場的設備設施進行驗收,并對運行過程及維修保養等階段進行規范管理。

    3.?項目部應對施工設備設施進行規范化管理,保證其使用期間的安全運行。

    4.?項目部應根據安全管理目標、施工管理特點、規模、環境等,配備符合安全技術要求的施工設備設施和所需要的安全檢測器具。

    5.?項目部應有專人負責管理各種施工設備設施,建立臺賬,定期檢維修保,并對設備設施制定檢維修保計劃。

    6.?大型、特種施工設備設施檢查、維修、保養前應制定方案,檢維修保方案應包含作業行為分析和控制措施。檢維修保過程中應執行安全隱患控制措施并安排專人進行監督檢查。

    7.?施工現場特種設備使用管理,具體執行公司《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辦法》的規定

    4.3.8?信息管理

    1.項目部應在施工現場配備計算機、打印機、復印機等電子辦公設備,按有關規定及時上報施工現場有關資料信息。

    2.施工現場應推廣使用視頻監控系統,建筑、安裝工程合同造價1000萬以上(含1000萬),合同工期3個月以上(含3個月)的項目,合同造價1000萬以下但列為公司重點監控的項目,創建并報監安全文明標準化工地的施工現場,必須使用視頻監控系統。

    3.施工現場在塔機安裝完畢后,項目部應會同建設單位、監理單位確定現場監控系統監控點,監控點應放置在塔機頂端、加工區、材料設備庫區、辦公區、大門口等處。

    4.3.9?施工現場安全管理

    4.3.9.1?施工現場管理

    1.?項目部應按規定實施項目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制度。

    2.?施工現場應按jgj59《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的規定實施定期檢查,對存在的隱患,應及時整改消除,并進行分析和控制。

    3.?項目部進行受限空間內作業、吊裝、安裝拆卸施工起重機械、垂直運輸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自升式模板等危險作業時,應安排專業技術人員現場監督安全管理。對動火作業、受限空間內作業等應實施作業許可管理,嚴格履行審批手續。

    4.3.9.2?施工作業行為管理

    1.?項目部應規范從業人員施工作業行為,提高從業人員安全作業意識和技術水平。

    2.?從業人員在施工作業過程中,應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應正確使用安全防護技術裝備,嚴格遵守公司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服從管理,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3.?施工作業前安全檢查:

    a)?項目部作業前安全檢查排查的人員應當按照國家和工程所在地建設工程施工安全強制性標準的相關要求進行作業前檢查排查。

    b)?作業前檢查排查的人員應當做好作業前排查記錄。填寫《安全工作日志》記錄。

    4.?班前安全活動:

    a)?各施工作業班組每天必須進行班前安全活動,針對當天作業中的不安全因素進行提示防范,并做好《班前安全活動記錄》。安全管理人員應對班前安全活動進行檢查、指導、管理。

    b)?在工人上崗的必經之路或宿舍區大門或辦公區大門等處,宜設置安全警示鏡、防護用品正確佩戴示意圖及警示標牌。上崗前,安全管理人員在警示鏡旁檢查工人和管理人員安全防護用品的佩戴情況。

    4.3.9.3?警示標志

    項目部應根據施工作業場所的實際情況,按照gb2894《安全標志及其使用導則》及公司《施工現場視覺識別系統手冊》的規定,在施工現場入口處、作業面臨邊、起重機械、垂直運輸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隧道口、基坑邊緣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4.3.9.4?相關方管理

    1.?項目部應建立對分包(供)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對其資質、資格、安全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機構設置和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配備、作業過程、安全生產績效等進行管理。

    2.?工程項目實行總承包的,由總承包項目部對施工現場的安全施工負總責,對進入同一作業區的分包(供)方進行統一安全管理。

    3.?兩個以上施工單位(指外部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施工作業活動,可能危及對方施工安全的,項目部應當進行告知和簽訂安全施工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施工管理職責和應當采取的安全防護措施,并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

    4.3.10?安全檢查及隱患排查和治理

    4.3.10.1?安全檢查及隱患排查

    項目部應進行經常性安全檢查、隱患排查及治理工作,并保存檢查記錄。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事故隱患,應進行分類別記錄,定期統計,分析評估確定多發和重大隱患類別,登記建檔,及時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

    4.3.10.2?排查范圍與方法

    1.?項目部安全檢查、隱患排查的范圍應包括所有與施工、辦公、住宿、材料設備、庫房(場)等相關的場所、施工現場、環境、人員、設備設施和活動。

    2.?項目部應根據安全施工管理的需要和特點,采用綜合檢查、專項檢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檢查、定期檢查、不定期檢查、日常檢查等方式進行安全檢查及隱患排查。并應符合下列要求:

    a)?項目部每天應結合施工動態,實行安全巡查;

    b)?項目部應組織各分包單位每周進行安全檢查,并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傾向性問題,對安全施工狀況較差的單位工程、分部分項工程施工作業區域,組織專項檢查;

    c)?項目部應針對承建工程所在地區的氣候與環境特點,組織季節性的安全檢查。

    4.3.10.3?隱患治理

    1.?項目部應根據隱患排查的結果,制定隱患治理措施或方案,對隱患及時進行治理。

    2.?隱患治理方案應包括目標和任務、方法和措施、經費和物資、機構和人員、時限和要求。

    3.?重大事故隱患在治理前應編制專項治理控制措施并制定應急預案。

    4.?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治理控制措施應包括:工程技術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護措施和應急措施。

    4.3.10.4?預測預警

    項目部可根據安全管理狀況及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建立體現項目安全生產狀況及發展趨勢的預警體系。

    4.3.11?安全技術管理

    4.3.11.1?安全技術管理職責

    1.?項目部技術負責人應對管理范圍的安全技術工作負責。

    2.?項目部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方案(措施)等方案編制、修訂、審核和審批應在開始施工前完成。

    4.3.11.2?安全技術方案編審

    1.?編制的施工組織(總)設計中應含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或依據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單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

    2.?應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單獨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

    4.3.11.3?安全技術交底與驗收

    1.?施工作業前,項目部技術負責人應組織相關編制人員參與安全技術交底,應將分部分項工程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施工班組、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明確其他參與交底的人員。

    2.?安全技術交底按照gb50870《建筑施工安全技術統一規范》的相關規定執行,并按照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要求進行細化和補充,對操作者講明安全技術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項,要有針對性、指導性、可操作性。

    3.?安全技術交底應有書面記錄,交底雙方應履行簽字手續,書面記錄應在交底者、被交底者和安全管理者三方留存備查。安全技術交底記錄嚴禁代簽字。

    4.?在施工過程中,項目部有關人員應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施工完成后,應按有關規定進行驗收。

    4.3.11.4?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

    1.?對工程項目危險性作業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辨識。并對確認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及時登記建檔。

    2.?建立健全危險性作業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技術措施。

    3.?對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按規定要求對專項方案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方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

    4.?在施工現場明顯位置對重大危險因素、重大危險源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進行公示。

    5.?指定專人對危險性作業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作業實施現場監督和監測。項目部技術負責人應當定期巡查專項方案實施情況,做好巡查記錄,對存在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并建立巡查檔案。

    6.?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項目部應當按規定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驗收。

    7.?危險性作業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作業,項目部負責人應進行現場帶班,并填寫《項目部負責人帶班施工檢查記錄表》。

    4.3.12?職業健康

    4.3.12.1?職業健康管理

    1.?項目部應按照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職業健康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配備與職業健康保護相適應的安全技術裝備、設施、工具。

    2.?對可能發生急性職業健康危害的有毒、有害工作場所,應設置報警裝置,制定應急預案,配備現場急救用品、設備,設置應急疏散撤離通道。

    3.?應對現場急救用品、設備和防護用品進行經常性的檢維修保,定期檢測其性能,確保其處于正常狀態。

    4.3.12.2?職業健康危害告知和警示

    1.?項目部對新進場的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時,應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健康危害及其后果和防護措施如實告知從業人員。

    2.?項目部應采用有效的方式對從業人員及相關方進行宣傳,使其了解施工過程中的職業健康危害、預防和應急處置措施,降低或消除危害后果。

    4.3.12.3?職業健康危害申報

    項目部應及時、如實向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門申報施工過程存在的職業健康危害因素,并依法接受其監督。

    4.3.12.4?高溫天氣及特殊場所

    1.?施工作業環境溫度超過35℃,項目部應當采取防暑降溫措施,配備必要的預防中暑急救藥品和器材,并按照規定合理安排施工作業時間。

    2.?項目部負責人必須掌握施工當天的天氣情況。六級風以上及雨、雪等惡劣天氣前后,必須立即組織檢查。發生影響施工作業環境的異常天氣,施工現場應停止施工。

    3.?在空氣不暢通、容易產生有毒有害氣體或有毒有害氣體聚集,可能造成窒息、中毒的地下工程、密室、洞室、井坑、管道、容器內部等場所進行施工作業時,項目部應當定期或定時檢測,作業前和作業期間應采取通風、排氣、專人監護等防護措施,并配備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技術裝備。

    4.3.13?應急救援

    4.3.13.1?應急救援組織

    1.?項目部應指定專人負責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管理工作。

    2.?項目部應建立與承建工程項目安全施工特點相適應的應急救援隊伍,并組織訓練。

    4.3.13.2?應急預案

    1.?項目部應制定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必要時制定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形成安全生產應急預案體系。應急預案應報相關部門備案。

    2.?應急預案應定期評審,并根據評審結果、演練結果或實際情況的變化進行修訂和完善。

    4.3.13.3?應急設施、裝備、物資

    項目部應按規定建立應急設施,配備應急裝備,儲備應急物資,并進行經常性的檢查、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可靠。

    4.3.13.4?應急演練

    1.?項目部應組織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并對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修訂、完善應急預案,改進應急管理工作。

    2.?項目部每年組織不少于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4.3.13.5?事故救援

    施工現場發生事故后,項目部應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積極開展事故救援。

    4.3.13.6?應急疏散

    施工現場一旦發生事故,項目部應按應急救援預案要求,組織從業人員從安全通道及時疏散撤離。

    4.3.14?事故報告、調查和處理

    1.?施工現場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按規定上報。

    2.?項目部應配合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

    3.?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和處理應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從業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未受到處理不放過,沒有采取防范事故再發生的措施不放過。

    4.3.15?績效評定和持續改進

    4.3.15.1?績效評定

    1.?項目部應每年至少一次或工程完工后對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標準化的實施情況進行評定,驗證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細則、措施的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檢查安全管理工作目標、指標的完成情況。

    2.?評定工作應形成正式文件,作為年度安全管理績效考評的重要依據。

    4.3.15.2?持續改進

    項目部應根據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標準化的評定結果,對安全目標、指標、規章制度、操作規程、施工現場管理等進行修訂完善,持續改進,不斷提高安全文明管理績效。

    4.3.16?安全技術管理資料

    1.?必須按照工程所在地建筑施工現場安全技術資料管理規定執行,使用標準規范的安全技術資料表格和公司規定的表格填寫記錄,建立安全管理檔案。

    2.?項目部應設專職資料員并持證上崗,按規定對安全資料進行組卷、建檔。

    3.?安全技術資料應及時填寫、分類清楚、組卷規范、內容完整真實、裝訂統一。

    4.3.17?項目部安全例會

    4.3.17.1?安全例會

    項目部應至少每周召開一次。安全例會內容是總結一周的安全管理體系運行情況,抓正、反兩方面典型,研究、解決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重大問題并進行分析,制訂并布置下一周的安全工作計劃,安全例會要有記錄。

    4.3.17.2?安全專題會

    安全專題會不定期召開,主要針對大型安全活動或上級重要安全指示進行研究、探討對策或整改措施,如安全周(月)專題會議、重大隱患治理專題會議等。安全專題會要有記錄。

    4.3.17.3?安全現場會

    安全現場會不定期召開,主要內容是宣傳推廣安全管理中的先進事跡、典型經驗和做法,施工中發生的各類事故、險肇事故或不安全現象,以教育全體員工從中吸取經驗和教訓,安全現場會要有記錄。

    4.3.17.4?班前安全會

    項目部施工班組在每天早上開工前召開班前會,使員工的安全意識得以提高。填寫《班前安全活動記錄》。

    1.?班前會由班組長主持,現場完成具體工作的工人和安全員參加。

    2.?班前安全講話不宜超過15分鐘。

    3.?班前會的內容要具體,著重講當天施工活動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及防范措施。

    4.?安全員要把監督或調整班前安全會做為他們日常工作的一部分。

    5?施工現場文明施工標準化管理

    5.1?文明施工方案編制

    1.?項目施工前應由施工員、安全員編制文明施工專項方案。

    2.?文明施工專項方案應包括圍擋墻、臨建設施搭設、場容場貌、衛生管理、環境保護、消防等主要內容。

    3.?文明施工專項方案應由項目部技術負責人審批,有要求時應報監理、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審核并簽字。

    5.2?現場圍擋

    1.?施工現場新建圍擋墻必須使用符合規定要求的彩色噴塑壓型鋼板或砌體等硬質材料。

    2.?市區主要路段的圍墻高度一般應不低于2.5m,一般路段應高于1.8m。

    3.?圍擋墻內外保持整潔,禁止依靠圍擋墻堆放物料、器具等。

    4.?禁止用圍擋墻做擋土、擋水墻、機械設備等的支撐體。

    5.?圍擋墻應采用彩繪等形式進行美化、亮化,并反映企業文化特點。

    6.?項目部應會同建設、監理單位對圍擋墻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建立巡查制度和驗收、巡查檔案。惡劣天氣條件下必須進行重點檢查。

    5.3?建筑物圍擋

    1.?施工中的建筑物應當使用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密目式安全網實施封閉圍擋。

    2.?密目安全網使用前應進行耐貫穿試驗檢驗,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3.?密目安全網應用棕繩或尼龍繩綁扎在腳手架內側,不得使用金屬絲等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綁扎。

    4.?腳手架桿件必須涂黃色漆,防護欄、安全門及擋腳板必須涂紅、白相間警示色。

    5.4?安全警示

    1.?施工現場應使用人性化安全警示用語牌。

    2.?警示用語牌應在施工現場的作業區、辦公區、生活區等醒目位置設置。

    3.?警示用語牌要統一規范,滿足數量和警示要求,符合公司《施工現場視覺識別系統手冊》的規定。

    4.?安全標志應針對作業危險部位懸掛,并繪制安全標志平面布置圖,不得將安全標志不分部位、集中懸掛。安全標志應符合《安全標志及其使用導則》(gb2894)的要求。

    5.5?臨建設施

    5.5.1?一般規定

    1.?新建臨建設施必須使用符合規定要求的裝配式彩鋼活動房屋,活動房屋不得超過兩層,并滿足安全、衛生、保溫、通風等要求。

    2.?臨時用房應進行必要的結構計算,確保使用安全,所用材料要滿足職業健康、環保和消防要求。

    3.?臨時房屋應優先選用鋼骨架彩板房,生活、辦公設施禁止選用菱苦土板房。

    4.?臨建設施內用電應達到“三級配電兩級保護”,未使用安全電壓的燈具距地面高度應不低于2.5m。

    5.?項目部應會同建設、監理單位對臨建設施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建立巡查制度和驗收、巡查檔案。惡劣天氣條件下必須進行重點檢查,確保臨建設施穩固。

    6.?施工現場應設置辦公室、宿舍、食堂、廁所、盥洗淋浴房、吸煙飲水處、文體活動室、密閉式垃圾站(或容器)等臨時設施,并按規定配備應急救護人員和急救器材。

    7.?施工現場所有臨建設施應符合《施工現場臨時建筑物技術規程》(jgj/t188)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jgj146)的規定。

    5.5.2?員工宿舍

    1.?宿舍應實行單人單床,每房間居住人數不得超過16人,宿舍內的床鋪不得超過2層,嚴禁睡通鋪。宿舍內應保證有必要的生活空間,室內凈高不得低于2.4m,通道寬度不得小于0.9m,宿舍內應設置生活用器專柜,有條件的宿舍宜設置生活用品儲藏柜,在建建筑物內嚴禁安排人員住宿、辦公。

    2.?宿舍內應設置封閉式餐具柜,個人物品應擺放整齊,保持衛生整潔。

    3.?宿舍衛生制度、衛生值日表、宿舍負責人標牌應上墻。

    5.5.3?職工食堂

    1.?食堂必須取得《衛生許可證》,距離廁所、垃圾點等污染源應大于15m。炊事人員應按規定進行體檢,取得《健康證》后方可上崗,工作時應穿戴工作服、工作帽。

    2.?灶間、售飯間、食品儲藏室應分隔設置,食堂內禁止人員住宿和放置施工料具、有毒有害物品等。生、熟炊具器皿應有明顯標記,分別放置,經常消毒,保持潔凈。溫暖季節食品出售前應加蓋防蠅罩。嚴禁購買、出售變質食品。

    3.?食堂應設上、下水、隔油池等設施,排水、排氣口應采用金屬網封閉,通風、排氣良好;制作間灶臺周邊應貼瓷磚。所貼瓷磚高度不宜小于1.5m,地面應做硬化和防滑處理,糧食存放臺距墻和地面大于200㎜。

    4.?食堂應設置密閉式泔水桶。

    5.?食堂應使用油、氣、電等清潔燃料,禁止燃用散煤等污染性燃料。

    6.?食堂、制作間、食品儲藏室門扇下方處應按規定設置“擋鼠板”,高度不低于0.6m。

    5.5.4?廁所

    1.?施工現場應設置封閉、水沖式廁所,蹲位應滿足使用要求,男廁蹲位的數量按照施工人數的1/50設置,女廁蹲位的數量按照施工人數的1/25設置,蹲位間距不應小于0.9m,蹲位之間設置隔墻,隔墻高度宜不低于0.9m;便池應采用面磚等材料飾面,飾面高度不低于1.5m。

    2.?廁所應設專人管理,及時沖刷清理、噴灑藥物消毒,無蚊蠅孳生。高層建筑施工超過8層以后,每隔4層宜設置封閉式臨時廁所,并設專人負責清掃。

    5.5.5?其他設施

    1.?施工現場應設置盥洗淋浴室,墻面應使用面磚等材料飾面;淋浴噴頭數量應滿足使用要求,淋浴噴頭與員工的比例宜為1/20,保證冷、熱水供應,排水、通風良好;淋浴間與更衣間應隔離,并使用防水電器;盥洗室應設置盥洗池和水嘴,水嘴與員工的比例宜為1/20,水嘴間距不宜小于700㎜。

    2.?施工現場應設置職工文化學習娛樂室,使用面積不宜小于50㎡,配備電視、報刊、雜志等學習娛樂用品。

    3.?施工現場應配備擔架等急救器材,配備止血藥、繃帶及其他常用藥品。現場應配備急救人員。有條件的項目部應設置衛生室,配備衛生員。

    4.?施工現場應設置吸煙、飲水處,嚴禁在施工區域內吸煙,嚴禁游動吸煙。飲水處應采用密封式保溫桶,保溫桶應加蓋加鎖,保持衛生、清潔。

    5.?施工現場辦公區、生活區應設置宣傳欄、讀報欄、黑板報等宣傳設施,達到牢固、美觀、防雨要求,并進行亮化。宣傳內容應及時更換。

    5.6?場容場貌

    1.?施工現場應設置金屬大門,門頭應設置公司標志,規模較大的施工現場,宜使用電動門。

    2.?大門處應設門衛室,實行人員出入登記和門衛人員交接班制度。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3.?施工現場大門處應按要求設置“七牌兩圖”,即工程概況牌、安全措施牌、文明施工牌、入場須知牌、消防保衛牌、管理人員名單及監督電話牌、建筑工人維權須知牌和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工程立體效果圖。

    4.?施工標志牌規格應為高1.2m,寬0.8m,架體材質為不銹鋼管,直徑不小于60mm。各類標牌應設置牢固、美觀,并進行亮化。

    5.?施工現場生活區、作業區應按照平面布置圖設置,并有明顯劃分。

    6.?施工現場設置大門、標志牌、圍墻圍檔應符合公司《施工現場視覺識別系統手冊》的要求。

    7.?管材、板材、設備、配件等安裝工程用材應按類別、型號、材質、品種和生產日期分類存放;焊材、儀表、電氣材料、防腐涂料等應設專用庫房存放,并有防潮、防雨、防盜措施。

    8.?水泥、鋼筋等建筑材料應按生產廠家、品種、強度和生產日期分類存放,防護設施應穩定牢固、整齊有序,并設置材料狀態標識牌。水泥存放應設專用庫房,并有防潮、防雨、防盜措施。

    9.?施工現場道路、加工區和生活區地面應進行硬化。主要道路必須采用混凝土硬化,并滿足車輛行駛和抗壓要求;生活區、加工區可采用磚鋪等其他方式硬化,土方應集中堆放,裸露的場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沙石應采取覆蓋、固化或綠化措施。

    10.?施工現場易產生揚塵污染的作業區應進行封閉作業。堆放、裝卸、運輸等易產生揚塵污染的物料應采取苫蓋、封閉、灑水等措施。風速四級以上天氣未采取降塵措施,應停止易產生揚塵的作業。嚴禁從建筑物內向外拋擲垃圾。

    11.?城鎮區域內的施工現場大門處應設置車輛沖刷設施,保持出場車輛清潔,嚴禁車輪帶泥土上路。

    12.?建筑垃圾應集中、分類堆放,及時清運;生活垃圾應采用封閉式容器,日產日清。垃圾清運應委托有資格的運輸單位,嚴格執行城鎮環衛部門統管統運的規定,不得亂卸亂倒。不得在施工現場熔融瀝青、焚燒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質。

    13.?施工現場應設置良好的排水系統,保持排水暢通,地面無積水;合理設置沉淀池,嚴禁污水未經處理直接排入城市管網、河流和田野。

    14.?溫暖季節,施工現場應進行綠化。

    5.7?現場防火

    1.?施工現場應制定消防管理制度,嚴格履行動火作業審批手續;電氣焊作業、生活區、倉庫、配電室(箱)、木制作業區等易燃易爆場所必須配置相應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應定期檢查,確保完好有效。嚴禁在施工現場內燃用明火取暖。

    2.?施工現場應制定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管理制度,購領、運輸、保管、發放、使用等環節應設專人負責,并建立臺帳。

    3.?高層建筑施工作業應設置臨時消防水源管道,立管直徑不小于dn100。每層應留有消防水源接口,配備消防管具。

    5.8?綜合治理

    1.?施工人員宜統一著裝,并戴胸卡,管理人員、作業人員的安全帽應有顏色區別。安全員應穿著橘黃色服裝,并佩戴明顯標志。

    2.?施工現場應建立治安保衛制度,及時辦理暫住登記,非工作人員不得擅自在施工現場留宿。

    3.?施工現場應建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制度,開工前應按規定簽訂計劃生育協議。

    4.?施工現場應建立衛生防疫應急預案,定期對工人進行衛生防疫宣傳教育,發現疫情及時向當地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并采取有效處置措施。

    5.?施工現場應按有關規定,定期開展職工安全教育培訓,并建立職工教育檔案。

    6.?對使用易產生噪音的機具,應采取隔音、降噪封閉作業;裝卸材料應輕卸輕放;在城鎮居住區域內施工,未經審批,晚10:00至早6:00,中、高考期間晚20:00至早6:00禁止施工。

    7.?項目部應采取優先措施,避免施工擾民,妥善處理與周邊居民的關系。

    6.附則

    6.1本制度的解釋由公司安全部負責。

    6.2本制度自發布之日實施。

    7.附錄:本制度制定的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3.?《山西省安全生產條例》

    4.?《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aq/t9006-2010)

    5.?《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 要求》(gb/t28001-2011)

    6.?《建筑與市政工程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標準》(jgj/t250-2011)

    7.?《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評價標準》(jgj/t77-2010)

    8.?《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

    9.?《安全標志及其使用導則》(gb2894-2008)

    10.?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標準》(dbj04-253-2007)

    11.?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資料管理規程》(dbj04/t289-2011)

    第3篇 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綜合管理獎罰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國家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對安全生產作出的有關規定,樹立以人為本的高度安全生產管理原則,加強對施工班組,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預防各類事故在本工地發生,且做好本工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工作,以消除事故安全隱患的需要,使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工作,形成規范化、標準化,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單位及項目所屬的管理人員、各工種、各班組員工及分包單位。

    第二章組織和任務

    第三條:本規定由項目部,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文明施工的領導小組、安全、質量等機構進行實施。

    第四條:主要任務

    1.根據有關國家和有關部門頒發的有關法律、法規、條例和技術措施操作規程對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進行監督調查。

    2.督促下屬班組,分包單位責任加強安全管理,落實安全技術措施,遵守操作規程。

    3.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深入現場調查安全生產管理情況,對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做出貢獻,成績突出的班組、分包單位、個人有權提出獎懲,對存在的事故隱患,有權簽發事故隱患處理意見書,并限期整改,發現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有權責令停止作業,并通知該單位即處理。

    4.對違反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規定的班組和個人有權提出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對特別嚴重的把懲處的意見提交給有關部門處理。

    第五條:檢查頻次

    1.生產班組每天根據工程進度及作業情況在班前由班組安全員或值班人員進行安全檢查,在施工中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解決。

    2.安全員每天進行不定時巡查并有紀錄和整改解決措施。

    2.項目部每周對工地進行檢查,幫助班組解決問題,項目經理每周帶隊進行檢查。

    第三章 安全生產

    第六條: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人員在項目部所屬的各班組、工種,施工現場生活設施進行檢查工作,有關人員不得進行拒絕,并提供檢查工作的一切方便。

    第七條: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人員的權限和職責

    1.宣傳“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各項法規對違反各項規程、制度、條例不聽勸阻,繼續違章的班組、分包隊伍、個人有權給予經濟處罰。

    2.檢查施工現場等作業場所,了解職工健康和勞動衛生情況。

    3.發現施工現場存在安全隱患的,要簽發安全隱患處理意見書,并督促(按時按期)整改。

    4.隨時向領導和上級機關反映安全生產情況,匯報監督工作情況。

    第八條:檢查人員應努力學習,不斷提高自已的政策和業務水平,堅持原則,實事求是認真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工作成績好的要給予獎勵,玩忽職守、徇私舞弊、不嚴格執行規定,履行職責的應嚴肅處理,造成責任事故的依法追究。

    第九條:凡阻止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人員正常工作,無理取鬧,進行漫罵,人身攻擊者應嚴肅處理。

    第四章經濟處罰和獎勵

    第十條:凡在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工作中成績突出,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和個人給予500-20000元的獎勵

    1.安全設施,安全技術措施等方面有創造、革新、重大改進及理論建議,并取得有關部門認可。

    2.在施工中及消除重大隱患,防止和避免了重大傷亡事故的發生的。

    3.敢于堅持原則,切實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為維護安全生產法律做出貢獻的。

    第十一條:對因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導致發生工傷事故的班組責任者,除責令改正外,并給予經濟處罰。

    1.發生工傷事故罰款1000-2000元。

    2.發生重大事故處罰由主管部門實施處理,公司按其建議實施。

    3.按上述一、二兩項罰款的同時,對主要責任和有關班組領導人,視情況輕重給予一定的紀律處分(或追究刑事責任)并可處1000-2000元的罰款。

    4.對施工現場各類違章者,經安全檢查人員查實后,根據罰款細則開出違章罰款后,由財務部門轉帳扣罰,從工程(資)款中直接扣除。

    5.罰款匯總后由公司安全部門統一掌握使用其中的50%用于安全管理和先進獎勵,50%由安全部門提出具休辦法由項目部實施。

    6.本罰款細則是對一般違章違規行為處罰,對情節嚴重,造成了嚴重后果的或二項以上重復違章,可給予加倍處罰或加并交政府部門處理,對未列入本罰款細則的違章行為,可給予參照其他處理細則。

    7.公司級檢查罰款額度可在此基礎上提升3~5倍。情節嚴重惡劣的不在此限(如純屬滋事、打架斗毆、損害公司聲譽和資質等行為);如為公司對分包罰款則罰款對象直接為分包負責人,額度為公司級(即細則的3~5倍),罰款金額直接從工程款扣除。

    第十二條 罰款細則如下:

    序號

    違章罰款內容

    罰款對象

    罰款金額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方面

    1-1

    班組或分包單位不指定安全生產責任人,分包安全責任人無證或失效。

    分包單位、班組長

    5000

    1-2

    施工組織設計中未編制安全技術措施

    技術員

    500

    1-3

    不執行施工組織設計中規定的安全技術措施一次發現

    工地負責人

    2000

    1-4

    擅自無理變更安全技術措施

    施工員

    1000

    1-5

    工序不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施工員、技術員

    500

    1-6

    不認真執行安全上崗,講評檢查記錄(上海市為班組安全文明檢查記錄表)

    班組

    500

    1-7

    強令工人冒險違章作業

    指揮者

    2000

    1-8

    接到上級發出的安全隱患通知單逾期不改或整改不力且不回復的

    工地負責人、班組長

    2000/每條

    1-9

    發現重大事故苗子不及時向上級匯報

    工地負責人

    2000

    1-10

    發生工傷事故對公司隱瞞不報

    工地負責人

    1000

    1-11

    安全檢查不認真,對問題無登記,不發整改通知單

    安全員、施工員

    1000

    1-12

    采用新技術、新設備,不制定相應安全技術措施

    技術員

    500

    1-13

    班組每天不組織工人進行班前活動

    班組長

    500

    1-14

    不按規定網上申報(包括月評)被總包、監理或業主向公司投訴

    2000/次

    1-15

    不按公司規定上報危險源、安全隱患及安全措施費等報表

    1000/次

    1-16

    無書面安全生產責任制

    工地負責人

    500

    1-17

    對指定專業分包無簽訂安全協議書,內容清包無安全指標

    工地負責人

    1000

    1-18

    各級部門未執行責任制,無責任制考核記錄的

    為執行者

    500

    1-19

    未進行三級安全教育上崗

    工地負責人、安全員、班組長

    5000

    1-20

    發生重大事故苗子和工傷事故不認真執行“四不放過”

    工地負責人

    2000

    1-21

    對工傷處理不及時,造成企業信譽損失及扣分的,直接由公司接受處理,不得異議,并處罰款。

    項目負責人

    3000-20000

    1-22

    在建工程的建筑物內禁止住人

    施工員、項目負責人

    500-1000

    二、違反安全生產六大紀律方面

    2-23

    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管理人員/班組長(頂)

    違章者

    2000元/頂

    2-24

    進入施工場地不戴安全帽 生產工人(頂)

    違章者

    500元/頂

    2-25

    進入施工現場戴安全帽而未扣帽帶(頂)(管理人員、班組長)

    違章者

    500元/頂

    2-26

    2米以上高空作業,懸空作業帶了安全帶,而不扣牢,不生根

    違章者

    2000元/人

    2-27

    2米以上高空作業,懸空作業無安全設施而不佩戴安全帶

    違章者

    5000元/人

    2-28

    高空作業,向上或向下亂拋材料和工具等物

    違章者

    1000元/人

    2-29

    操作人員在無安全措施情況下,在腳手架外面操作者

    違章者

    2000元/人

    2-30

    非操作人員(無上崗證)亂弄亂開機電設備

    違章者/指揮者

    1000

    2-31

    非電氣專業人員(無證人員)擅自亂接電話線和裝電燈

    違章者

    1000

    2-32

    吊裝區域內非工作人員站在把干下方作業

    違章者

    3000

    三、高空作業方面

    3-33

    高空作業穿高跟鞋或穿拖鞋

    違章者

    1000

    3-34

    架子上、起重工上高空穿皮鞋或硬底易滑的鞋

    違章者

    500

    3-35

    竹扶梯無防滑措施或缺擋、腐竹仍使用

    安全員、班組長

    2000

    3-36

    人字梯、移動腳手架無保險措施

    操作者、班組長

    500

    3-37

    翻爬腳手架及臨邊防護架(人/次)

    違章者

    500

    3-38

    翻爬井架(人/次)

    違章者

    1000

    3-39

    井架吊籃任意上下乘人

    違章者

    2000人

    3-40

    任意拆除安全防護措施(包括臨邊、動口、拉結)

    指揮人、違章人

    500人

    四、腳手架搭設和使用方面

    4-41

    腳手架搭設未經驗收合格掛牌而使用

    安全員/工地負責人

    2000

    4-42

    腳手架無登高設施(無其它安全措施)

    架子班組/工地負責人

    1000

    4-43

    鋼管腳手架無踢腳板、不設四排隔離

    架子班組

    1000

    4-44

    腳手架上堆積超載而不聽勸

    班組長

    1000

    4-45

    任意拆除腳手架的拉節

    班組長/違章人

    2000

    4-46

    任意拆除扶手欄桿踢腳笆網

    違章人

    1000

    4-47

    任意拆卸安全網、竹片(或因工作后不張掛密實)

    班組長

    1000

    4-48

    熱天在腳手架上午睡或乘涼

    違章人

    500

    4-49

    搭設腳手架不平整,地基不壓實,馬虎搭設導致沉降傾斜

    班組長

    3000

    4-50

    鋼管高層腳手架不敷設接地避雷措施

    電工/工地負責人

    1000

    五、電器設施方面

    6-51

    夜間施工無電工,安全員(班組安全員)

    工地負責人

    3000

    6-52

    夜間值班電工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電工

    1000

    6-53

    電工操作不穿絕緣鞋

    電工

    500

    6-54

    用木片、竹片取代桿頭插入插座者

    違章人

    1000

    6-55

    不按規定使用閘刀開關熔絲者

    違章人

    500

    6-56

    隨地亂拖電線,無架空造成水浸、受壓、車碾

    違章人/班組長

    500

    6-57

    閘刀開關損壞,不及時更換及無防護罩

    電工

    500

    6-58

    使用碘鎢燈,太陽燈取暖(每盞)

    違章人

    500

    6-59

    私燒電爐、電飯煲違反用電規定(每只)

    違章人

    500

    6-60

    私自使用煤氣灶

    違章人

    500

    6-61

    施工現場附近(臨邊、下方)有高壓線無防護措施

    工地負責人

    3000

    6-62

    施工用電設備無專用防護棚、機械設備無專用配電箱

    工地負責人/電工

    2000

    6-63

    機具設備未實行一機、一閘、一箱、一漏和三級配電、兩級保護的

    電工/責任人

    2000

    6-64

    接地、接零線路布置不符合46-2005臨電規范要求的

    電工

    500

    七、機械設備方面

    7-65

    起重機械超負荷使用

    指揮人/操作人

    3000

    7-66

    任意拆除機械設施上安全防護裝置

    違章人

    2000

    7-67

    定機、定崗位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致使無人員操作

    違章人

    1000

    7-68

    機械操作工開機時看報子、做零活、吃零食

    操作工人

    500

    7-69

    無證操作機械

    班組長/違章人

    1000

    7-70

    非操作人員玩弄電梯,井架等機械設施

    操作工/指揮人

    500

    7-71

    長物起吊時用單頭一點吊并沒用卸扣及螺栓固定牢固

    操作工/指揮人

    2000

    7-72

    起重機械的保險限位損壞仍在使用

    工地負責人/操作工人

    1000

    7-73

    酒后操作機械

    違章人/班組長

    5000

    7-74

    機械帶病運轉而發生故障

    違章人/班組長

    1000

    7-75

    非木工人員擅自操作木工機械

    違章人

    500

    7-76

    操作一、二類手持電動工具,無絕緣措施

    違章人

    1000

    7-77

    在機械不斷電繼續運轉情況下維修保養

    違章人

    1000

    八、防火保衛方面

    8-78

    未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未交底(項目管理人員以及班組長)的

    3000

    8-79

    無消防設施的或已失效

    1000~5000

    8-80

    動火作業隨意移動動火地點

    班組長/違章人/指揮人

    1000

    8-81

    無證動火作業和無證操作

    班組長/操作人

    2000

    8-82

    在禁火區域動火

    違章人

    2000

    8-83

    作業人員違反“十不燒”規定

    違章人

    500

    8-84

    在危險品儲存間和倉庫抽煙或切割作業

    違章人

    1000

    8-85

    任意拆除移動工地防火措施

    違章人

    1000

    8-86

    任意玩弄消防器材

    責任人/違章人

    500

    8-87

    在宿舍自行燒煮(使用熱的快、電飯煲、電爐等)

    違章人/班組長

    500

    8-88

    在宿舍內私拉亂接電線

    違章人/班組長

    500

    8-89

    盜用工地材料(不足以政府部門立案)

    違章人

    2000或按協議

    8-90

    氣割作業,氧氣、乙炔不按規定距離放置

    違章人

    500

    8-91

    出工地大門不接受門衛檢查而發生爭執斗毆的,情節嚴重的,移送當地司法部門處理

    班組長/違章人

    1000~5000

    九、社會綜合治理方面

    9-92

    擅自招外地民工管理無方,發生打架斗毆/次

    班組長/責任人

    2000-20000

    9-93

    酗酒鬧事,打架斗毆

    班組長/責任人

    2000-20000

    9-94

    因工作生產發生矛盾口角而動手打架的

    班組長/責任人

    1000

    9-95

    為爭搶勞動工具而發生吵架斗毆的

    班組長/責任人

    1000

    9-96

    為爭搶人貨電梯、塔吊糾集人員聚眾打斗的(除賠償損失外)

    班組長/責任人

    2000-20000

    9-97

    在工地集體宿舍內進行賭博和變向賭博的人,男女混宿的

    班組長/責任人

    1000

    9-98

    在宿舍內聚眾看黃色錄像的人/次

    違章人

    500

    9-99

    私留外客住宿且發生偷盜,查明細留宿人所致

    違章人

    2000

    9-100

    職工吃里爬外,將追究法律責任外賠償損失

    違章人

    1000-20000

    9-101

    在施工現場大小便的,在樓上往下小便的造成損害他人利益的另加賠償

    違章人

    500~2000

    9-102

    在宿舍上往下倒水,倒在他人生上的(除賠禮道歉外)

    違章人

    300-1000

    十、勞務管理方面

    10-103

    有一人未簽訂相關勞務合同、三級安全教育、安全承諾書等手續而進入現場施工的

    班組長、安全員、施工員、資料員

    500/人

    10-104

    勞務工人無理取鬧,中途無故停工(罷工的)

    班組長

    3000-5000/次

    10-105

    務工人員不積極配合管理人員工作的(登記、造冊等)

    班組長

    1500

    10-106

    班組長、管理人員慫恿民工聚眾鬧事、打架斗毆的

    班組長/違章人

    5000-20000

    10-107

    因勞務糾紛造成民工集體*,對公司造成名譽和形象損失的,由公司直接接手處理,處理結果不得異議。

    班組長/責任人

    2000-20000

    十一、文明施工及其它方面

    11-108

    使用未滿18周歲工人每人/每次

    班組長

    1000

    11-109

    以不安全行為在生產崗位上嬉鬧肇事(除賠償全部損失外)

    違章人

    1000

    11-110

    慫恿他人以不安全行為進行打賭取樂(除賠償外)

    違章人

    2000

    11-111

    油漆工使用噴涂不戴防護眼鏡

    違章人

    500

    11-112

    使用噴槍產生塵煙,施工不戴防護眼鏡

    違章人

    500

    11-113

    玻璃安裝工在無做好安全措施而進行操作,

    違章人

    1000

    11-114

    吊裝無專人指揮

    責任人

    500

    11-115

    現場預置埋件、建筑垃圾,各責任班組未做好落手清工作的以每次檢查為準

    班組長/施工員

    300~1000

    11-116

    未經項目部主要領導批準和帶家屬留宿工地的人/次(以檢查為準)

    違章人

    1000/天

    11-117

    人為造成材料浪費,不采取積極措施,不回收利用

    班組長

    500-1000

    11-118

    由班組原因未自覺辦理有關證件(按情節輕重罰款)

    班組長

    1000-3000

    11-119

    夜間睡覺、白天上班無人而開長明燈,隨意浪費用水,不關水龍頭

    責任人

    500

    11-120

    隨地亂丟垃圾,生活用水,剩菜剩飯,宿舍不整理不整潔,不衛生,無清掃責任人(以每次檢查為準)

    班組長/責任人

    500

    11-121

    私拆公共設施(如燈泡、活動房及宿舍其他勞動工具等)

    班組長/責任人

    1000

    11-122

    無理辱罵甲方、監理和管理人員,不服從管理人員指揮者,且動手毆打者(出賠禮道歉和經濟損失外)

    班組長/責任人

    2000-20000

    11-123

    施工現場在建工程住人

    班組長/責任人

    1000~20000

    注:試行期間,表中罰款對象為違章者的由違章施工隊或分包單位作為處罰對象,罰款對象為項目管理人員的則進入公司考核依據。

    第4篇 建設單位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施工現場(工地)安全文明生產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建立健全安全組織保障體系,制定和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人員到位,責任到人。

    2.施工現場(工地)必須具備良好的施工環境和作業條件,進入施工現場的所有人員必須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制度)。

    3.施工人員必須經過上崗前的安全生產教育,應備有各個工種安全生產手冊或須知,并做到每個職工人手一冊,特殊工種須經專業培訓,持證上崗。

    4.施工現場入口及危險作業部位應設置必要的提示、警示等各種安全防范標志,避免可能發生的意外傷害。

    5.施工現場秘須做好防火、防電、防爆和防墜等防護工作。

    (1)、 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消防規定,各種消防設施配置齊全,并由專人負責,經常檢查和定期更換。油庫易燃品存儲等重點防火區域必須禁止火源進入。

    (2)、供電電路布設及施工用電必須遵守有關安全用電的規程和規定,并應避免防礙正常作業和交通。

    (3)、爆破作業前必須報當地公安部門批準。火工產品的使用和管理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火工產品的運輸、存放必須接受當地公安部門的監督、指導和管理。

    (4)、高空作業必須遵守有關作業規程,設置必要的安全防護網或防護欄桿,視具體情況使用安全帶等防護設備。

    6.施工現場必須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三違”

    行為。

    7.施工現場應建立完善的機具設備例保、檢修制度,保證機械設備

    正常安全運轉。

    8.施工單位要加強汛期施工安全管理,成立防汛組織機構,制訂出完善、可行的應急預案,組織防汛搶險隊伍,并準備必要的搶險物資。堅持汛期二十四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

    9.在河道、溝渠內進行樁基施工的單位,要合理安排工程進度,盡量避開汛期施工。如在汛期施工或在河床上建有營區及堆放建筑材料的,要做好切實可行的安全防洪措施。

    10.施工單位的取土場、棄土場嚴格按照水土保持設計要求及時進行處理和必要的維護,防止水土流失、滑坡和堵塞河道等現角的發生。

    11.工程部將對各施工合同段的安全生產進行定期、不定期檢查,對存在事故隱患的將進行停工整改。

    12.由于責任過失造成在建的工程倒塌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的,施工單位必須按照規定及時向工程部及有關部門報告。

    13.工程事故等級劃分、申報時限和申報內容按照建設部《工程質量事故等級劃分和報告制度》執行。對重大質量和人員傷亡事故,施工單位必須在事故發生1小時內報工程部及有關主管部門。

    14.在本項目招標過程中,施工企業的安全生產素質是對其選擇的一項重要內容,施工企業要求符合招標文件中有關安全生產的要求。各施工單位開工前在總體施工組織設計中要詳細說明安全生產保障措施。

    15.監理單位應具備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監理知識和能力,了解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認真履行相應職責和義務,對發現的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糾正。

    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企業在開工前做好施工組織設計,繪制好總體平面布置圖,施工總體平面布置圖應布局合理,文明責任區劃分明確,有明顯標記,并報經工程部和監理單位審核后實施。

    2.項目經理部必須實行目標管理,應將施工組織網絡網、年季月目標計劃、工序交接流程、質量目標及管理制度上墻,并按季、月進行目標細化。

    3.施工現場所有管理人員、監理人員都必須佩帶胸卡(上崗證),同時按照管理處的有關要求統一著裝。

    4.施工現場作業道路應保持平整,設有明顯路標。機具和材料應做到“二整”:機械設備保持狀態良好、整潔、停置整齊:施工材料堆放有序、存儲規整合理,并插置標示牌。

    5.工地現場外觀應做到“三潔”:施工場地整潔、生活環境清潔、施工產品美觀潔凈。場區及施工范圍內的溝道、地面無廢料、垃圾和油污,應做到工完、料盡、地清。辦公區、作業區、倉庫等場所內部應整潔有序,生活區中食堂、供排水、浴室、宿舍應符合防火、衛生、通風、照明等要求。

    6.施工合同段內主要構造物前應設置標牌,標明名稱、施工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旁站監理等內容標牌。

    7.各類拌合場(站)和加工制作場地內區域必須進行場地硬化處理,材料分隔堆放,設隔離墻,并有標牌標明名稱、規格,對水泥、鋼材等,需設置防雨、隔潮設施。

    8.現場使用的主要機械設備應配設“設備標志牌”標示設備名稱、生產廠家、出場日期,使用狀況,操作人員姓名等。

    9.施工現場每個主要施工區域,均應有負責人現場指揮施工,主要部位應有技術人員在崗,現場指揮和技術要熟悉操作工藝要求和質量標準。

    10.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可能對環境造成污染的附屬工序要提前進行或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

    11.施工車輛行駛的便道應進行日常性養護,保證晴天行車無揚塵,雨后能行車無積水,不影響施工場地外圍道路清潔和不影響當地群眾正常生活、生產和通行。

    12.施工企業應具有環保意識,對施工中產生的廢料不可亂棄亂放,應按要求運往指定地點進行處理存放:對易于造成環境污染的施工材料,在運輸、存放及使用過程中,應采取有效措施,使之污染或將污染降到最小限度。

    13.現場進行的各項施工操作,必須按施工前的施工操作安排,或按相應的有關規定進行做到層次清楚,緊張有序,杜絕違章操作和野蠻施工。

    14.監理人員對施工企業的文明施工情況應隨時進行監督檢查,對不能滿足文明施工要求的要及時予以下令整改。

    15.施工結束后做好臨時占地的恢復工作,對施工中占用的地方道路、空置地等做好恢復工作。

    三、罰 則

    1.對違反本規定,施工現場存有事故隱患,或存有野蠻施工現象的項目經理部,管理處將責令其限期整改,如整改仍未達到要求的,限期清退出場,并將上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因此造成的建設單位的損失,由施工企業承擔賠償。

    2.旁站監理及其駐地辦對事故隱患視而不見,工程部將對其進行警告或辭退,責令駐地辦限期整改,并通報批評;對因此造成建設單位的損失,將視情節由其承擔賠償或清退出場。

    第5篇 現場安全文明生產管理制度

    第一條、班組長是本班組精神文明創建工作的第一責任者,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生產第二”的安全理念,時刻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抓好班組精神文明創建工作。

    第二條、工作現場要做到工人按章操作,班組長遵章指揮,杜絕野蠻施工和亂崗操作不文明行為。

    第三條、班組與班組之間,工人與工人之間互敬互愛,相互團結,相互幫助,共同解決困難和問題,使班組業務素質過硬,工作協調,互免互進,積極拼搏,為爭創優勝班組,實現安全生產而努力工作。

    第四條、人人講文明、講禮貌,尊師愛徒,愛護公物,遵守職業美德,自覺維護礦區秩序,不釀酒鬧事,打架斗毆,杜絕違法違紀等不良現象。

    第五條、班組長帶領全班組職工認真學習上級各項精神文明創建指示精神,規范職工道德和社會公德,創建和諧礦區,營造人人爭當文明職工的良好氛圍。

    第六條、班組成員嚴格遵守礦井上、井下文明規范,出現一次違犯者罰款10元。

    第七條、工作場所物料實行定置管理,分類碼放、整齊有序。物料擺放不適,巷道不清潔者,視情扣責任者10—30元。

    第八條、巷道達到“四無一整潔”即:無積塵、無積水、無雜物、無噴漿層、無懸石,責任區內設備、設施整潔衛生、安全設施靈敏可靠,巷道整潔。

    第6篇 文明生產衛生管理制度

    1 生產車間衛生管理制度

    1.1對產品除按規定要求進行日常出廠檢驗,每年至少要按產品標準及產品衛生標準要求進行兩次全項檢驗,保證產品質量符合衛生標準規定要求。

    1.2 設備設施衛生情況

    ①班前班后進行衛生清洗工作,專人負責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②對所用工器具、容器進行消毒。

    ③加工所需的設備設施全部是符合國家要求材料或其他能夠保證材料無毒、耐腐蝕、不生銹、易清洗的設備設施,以確保生產產品的質量安全。

    1.3防止不衛生物品對食品、食品包裝和其他與食品接觸表面的污染及未加工產品的交叉污染。

    1.4洗手間、消毒設施和廁所設施的衛生保持情況:洗手間、消毒設施和廁所設施有沙門、沙窗、擋鼠板等進行防蠅、防蟲、防鼠。

    1.5防止食品、食品包裝材料和食品接觸面摻雜潤滑劑、燃料、殺蟲劑、清潔劑、消毒劑、物理或生物污染物。

    1.6 包裝、儲存與運輸

    ①原料、輔料、半成品、成品分別有各自存放倉庫,保證不相互交叉、相互污染。

    ②按規定對包裝物料進行驗收,包裝物料間通風,內、外包裝物分別存放,不得有污染物。

    ③原料、輔料、包裝物料儲存庫衛生狀況良好,有相應的門窗、擋鼠板等設施,確保各物料間衛生達標。

    ④運輸工具及時進行清洗消毒,并根據產品特點配備防雨、防塵等設施。

    ⑤產品進入灌裝車間后,用于灌裝食品的物料必須符合衛生標準并且保持清潔衛生,不含有毒有害物質,不易褪色,并有檢驗人員進行檢驗,不達標產品,不能進行灌裝,并將不合格產品進行處理,內包裝使用前進行臭氧或紫外線消毒處理。

    ⑥保持庫內清潔衛生、定期消毒,有防霉、防鼠、防蟲設施。

    ⑦按規定成品庫設有墊襯物,使成品與地面至少10厘米,與墻壁至少30厘米,堆碼高度合理,不得踩踏堆碼,庫內不放有礙衛生的物品,同一庫內不得存放可能造成相互污染的食品,保管員必須嚴格進行出入庫登記,做到日清月結。

    ⑧對于產品應放在成品庫,成品、半成品不得混放,未經包裝食品不得進入成品庫。

    ⑨庫內通風性好,對于各類產品進行分類、分型號、分批、分體積進行堆放,堆放要整齊,并設有標識牌,以防拿錯造成損失。

    2 個人衛生制度

    2.1 進入車間應著整潔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

    2.2 應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勤換衣服,勤剪指甲,勤理發,勤洗澡。

    2.3不得將與生產無關的個人用品和飾品帶入車間,男不留長發,女不披散發,禁止涂指甲油。

    2.4 嚴禁在車間吃食物、吸煙、隨地吐痰。

    2.5嚴禁患有肺結核、痢疾、傷害病毒性消化道傳染病、皮膚病等有礙食品衛生之患者(包括病毒攜帶者)進入生產車間,若生產操作人員患有以上疾病,應立即調離工作崗位。

    2.6未經允許,不得攜帶家屬朋友等非工作人員進入車間。

    2.7生產過程中,不得從事與生產無關的活動,特殊情況(如上廁所)后必須立即洗手。

    2.8對本廠全體工作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體格檢查,體檢不合格,一律不得從事本廠的生產操作工作。

    2.9對本廠的衛生管理,指定專人(兼)負責管理,定期進行《食品安全法》和有關標準及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宣傳,并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切實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中的各項條款。并隨時向主管領導匯報監督、檢查本廠的執行情況,對違反規范的應適當進行經濟處罰。

    2.10對直接從事食品生產的人員進行考核,對新職工進行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3 設備清洗消毒制度

    3.1 目的

    本規程規定了生產所用設備、容器的清洗和消毒制度,規范車間生產線各工段班后的清洗作業,使清洗按一定要求、程序以保證生產所用設備和容器衛生達到標準,從而確保安全生產和產品質量達標。

    3.2 適用范圍

    生產所用設備和容器。

    3.3 職責

    生產車間負責生產設備及容器的清洗消毒。

    3.4 要求

    3.4.1在整個消毒過程中,嚴格按照規程執行,確保調質機、雙螺旋冷榨機、和過濾設備消毒達標,不得殘留消毒液,不得造成二次洗滌,影響產品質量。

    3.4.2建立《設備清洗消毒記錄》,對設備的清洗消毒進行記錄。

    3.5 消毒方法

    3.5.1所有設備、容器清洗應按照一洗、二沖、三消毒、四保潔的順序進行操作,禁止使用不潔凈的未經消毒的設備。

    3.5.2清洗時對設備先用適量的清潔劑進行清洗,再用清水重復沖洗,清洗完后再進行消毒。

    3.5.3使用藥物進行消毒時,消毒液的濃度,消毒的時間必須嚴格按照消毒液的說明進行:如果使用含氯消毒劑,使用濃度應含有效氯250mg/l。

    3.5.4大的生產設備,應首先經過清洗再使用消毒液進行消毒,小的生產設備應全部浸泡在液體中,浸泡時間5分鐘以上。

    3.5.5使用紫外線殺菌消毒,殺菌時間為30-40分鐘。

    3.5.6使用消毒劑,必須注意可用于食品消毒字樣,并注意失效期,不得使用失效的消毒劑。

    3.5.7經消毒的生產設備應在清潔的場所存放,不得與其他雜物混放,防止重復污染,車間場所應當每天清洗、消毒保持清潔。

    3.5.8經過清洗消毒后的生產設備,感官要保持光潔干凈,不得沾染肉眼可見物。

    3.5.9各班次班前對設備進行檢查、清潔和潤滑,下班前對設備進行外表清洗,除去設備外部殘留物,對各部件進行擦拭和注油。

    第7篇 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責任制度項目安全管理目標

    一、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責任制度

    <1> 項目經理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責任制

    項目經理是工程項目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負全面責任。

    認真貫徹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各項方針、政策、法規、法令和規章制度以及上級機關頒發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工作條例和規定,結合本單位的具體情況,制訂貫徹實施細則和組織機構,建立和健全各項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工作崗位責任制,并檢查執行情況。

    堅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把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工作擺在日常工作的首位,定期研究和解決安全和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對職工進行安全和遵章守紀的教育,督促各職能部門做好本職范圍內的安全工作。

    主持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并督促實施。

    <2> 項目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責任制

    項目主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對本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負主要責任。

    認真貫徹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各項方針、政策、法規、法令和規章制度。協助項目經理做好各項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工作,在管生產的同時,必須管安全、文明施工,在布置檢查、總結生產工作的同時布置檢查、總結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對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工作負直接責任。

    定期召開工地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工作會議,當生產和進度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

    經常組織各種安全生產教育活動,支持和配合治安隊員搞好各項安全工作。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時,要保護現場和立即上報,并配合調查組人員進行調查。

    <3> 項目質安員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責任制

    對本工程項目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負責日常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監督、管理工作。

    經常深入施工現場,對作業層、段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責令作業班組或落實整改處理,遇有特別險情,有權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命令有關人員撤出危險區段,并迅速報告領導,妥善處理。

    認真做好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和記錄工作,如質安日記、檢查評分表、隱患整改通知單、模板與腳手架驗收等,并督促各作業班組做好班前活動與記錄工作,并有關的安全記錄資料定期歸資料員整理歸檔。

    認真落實執行國家各項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方針、政策、規定和制度。掌握安全動態,并經常向工程項目部與質安科領導匯報工作。

    組織職工學習安全操作規程和制度,配合施工員與班組長,做好對進場工人及變換工種工人的安全技術交底、培訓、教育工作。

    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時,應迅速搶救傷員和國家財產,組織保護現場,參加事故調查分析。

    <4> 項目施工員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責任制

    對分管班組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負責,不違章指揮,制止冒險作業,在班組布置施工任務的同時對班組長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支持并協助質安員的工作,對本工程內一切安全防護設施負責,當進度與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必須服從安全。

    領導班組搞好安全活動,組織班組學習安全操作規程,教育工人正確使用防護用品,并檢查執行情況。

    有權拒絕上級不科學、不安全、不衛生的生產指令。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時,要迅速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并立即上報,參加事故調查分析。

    <5> 班組長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責任制

    對本班組及相應施工作業面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負直接責任。

    認真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有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各項法規、法令。根據本組人員的技術、體力、思想等情況,合理安排工作,做好安全交底,對本班組工人在施工作業中的安全與健康負責。

    組織搞好安全活動日,開好班前安全會,做好相關記錄,并及時交主管質安員審核,交資料員存檔。

    組織本班組工人學習有關安全操作規程,對新調入的工人要進行現場安全教育,同時辦好安全教育交底卡的簽證工作。

    經常檢查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情況,存在的問題及時解決處理,對重要問題及時與主管施工員和質安員研究解決。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時要迅速搶救傷員,立即上報并保護好現場。

    <6> 作業工人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責任制

    認真學習和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不盲干亂干,對違章作業的指令有權拒絕執行,并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不得在施工現場玩耍、兒戲、追逐和打鬧,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和到工作區域外的地方去。

    參加各項安全學習和安全活動,提出改進安全工作意見,搞好安全生產,不斷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工作時思想要集中,堅守崗位。嚴禁酒后上班,不得在禁止煙火的地方吸煙,動火。

    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各項安全、文明施工規定,正確使用“三寶”愛護各種安全設施及標語牌,不得任意拆除和隨意挪動。

    在施工現場要注重安全,不得攀蹬腳手架,井字架,龍門架和隨吊籠上落。

    堅持“三級”安全教育,凡未經安全教育的不得上崗作業。

    發生事故時要立即向班組長匯報,并迅速及時搶救傷員,保護好現場。

    二、安全生產目標

    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安全措施規定,做好各級安全交底,加強工人安全生產教育和檢查,提高工人自我保護意識,落實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三寶”、“四口”、“臨邊”等防護措施要符合有關規定要求,“三寶”使用率100%,“四口”防護率100%。

    該工程施工全過程做到:杜絕重大安全事故(無傷亡事故、無重傷事故、無火災事故、無中毒、無重大設備事故),輕傷負傷頻率控制在3‰以內。

    中天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第8篇 皮帶運輸區井下文明生產責任區域管理制度

    為使礦井的文明生產、質量標準化水平提高,促進文明生產,創造安全、規范、整潔的工作環境,形成文明有序的工作秩序,運輸區根據宣東礦業公司重新修訂的《井下文明生產責任區域管理辦法》制定以下管理辦法:

    一、井下文明生產責任范圍劃分

    1、-230膠帶大巷一臺皮帶機頭到二臺皮帶機頭文明生產責任區由8點班的-230機頭、機尾、裝載站崗位人員負責。

    2、-230膠帶大巷二臺皮帶機巷、第一聯絡巷、第二聯絡巷及 三叉口文明生產責任區由清理消塵組人員負責。

    3、-200膠帶巷、205尾巷文明生產責任區由下運一組李樹龍班負責。

    4、一采區膠帶上山、一采區煤倉上口文明生產責任區 由下運二組于連和班負責。

    5、一采區膠帶上山、102二臺皮帶機巷、一采區一聯絡巷由下運三組王慶利班負責。

    6、大巷變電所、本區內所管轄范圍內的電纜吊掛、車間、機電設備的完好、配電點和變電所周圍5米范圍內的文明生產責任區由電修組王志軍班負責。

    7、裝載站的文明生產責任區由井下三班負責。

    8、本區所管轄范圍內的水管、風管、消塵管、噴霧 及所有安全設施、機電設備的完好、車間的文明生產責任區由機組機武貴禮班負責。

    二、責任區標準

    各班組所負責的責任區內文明生產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和《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的要求。

    1、各種材料、設備工具集中存放,分類擺放整齊,掛牌明示,各種責任牌、標志牌、指示牌及安全文化牌吊掛規范準確

    2、巷道清理干凈,無浮喳、雜物;巷道無淤泥、無積水(淤泥、積水:長度>5米,深度>0.1米 )。

    3、管、線吊掛整齊,管線上無積塵,供風、供水、排水管路,符合《規程》規定,保證不漏氣、不漏水。

    4、機電設備安裝位置合理,掛牌管理;衛生清潔無積塵,開關、綜保、上架,所用儀表顯示數值準確。

    5、帶式輸送機機頭;機尾牢固、鋪設平、穩,直運行可靠。

    6、皮帶巷內有風流凈化裝置;轉載點有噴霧設施;保證正常使用;-230膠巷水溝暢通,蓋板齊全、穩固、平整。

    7、各班組按要求定期消塵,-230大巷、膠軌聯絡巷、大巷變電所及本責任區負責的配電點5米范圍內每五天徹底消塵一次,裝載站、-200皮帶巷、205尾巷、一采區皮帶上山、102 皮帶巷、一采區第一聯絡巷、一采區煤倉上口每天徹底消塵一次。

    三、責任區管理

    1、區成立文明生產領導小組,各班組成立以班組長任組長的工作小組,負責本班組的日常工作。

    2、區根據評分標準每10天評比一次,評比結果做為評優評先的依據;對不符合的要給予處理。

    3、備用的材料、設備集中堆放在自己的責任區內,不能放在自己責任區內的負責清理所放材料、設備5米范圍的文明生產。替換下來的材料、設備及時出口。

    4、責任區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處理或上報。

    四、考核和獎罰

    1、按宣礦字[2007]20號文關于《井下文明生產責任區域管理辦法》執行.

    皮帶運輸區

    2023年4月1日

    第9篇 現場安全文明生產管理制度總則

    1.1 為強化工程建設各施工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全面貫徹有關安全施工的法規、制度等,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障施工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確保工程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規定。

    1.2 在施工管理過程中,除本規定外,各單位還應執行《電力建設文明施工規定及考核辦法》及《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

    1.3 應嚴格遵循工程建設的客觀規律,一切從實際出發,在確保人身設備安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嚴格按基建程序和合理工期組織文明施工。

    1.4 必須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擺正安全、質量、進度三者之間的關系,要始終把安全工作擺在首位。做到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施工質量及進度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1.5 安全工作要有法制觀念,安全制度要有嚴肅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1.6 在執行過程中,遇有和上級規定相抵觸時,應以上級文件規定為準。

    第10篇 安全文明生產管理制度總則

    1.1為強化工程建設各施工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全面貫徹有關安全施工的法規、制度等,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障施工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確保工程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規定。

    1.2在施工管理過程中,除本規定外,各單位還應執行《電力建設文明施工規定及考核辦法》及《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

    1.3應嚴格遵循工程建設的客觀規律,一切從實際出發,在確保人身設備安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嚴格按基建程序和合理工期組織文明施工。

    1.4必須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擺正安全、質量、進度三者之間的關系,要始終把安全工作擺在首位。做到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施工質量及進度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1.5安全工作要有法制觀念,安全制度要有嚴肅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1.6在執行過程中,遇有和上級規定相抵觸時,應以上級文件規定為準。

    第11篇 施工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化管理制度

    1.適用范圍

    1.1.公司、分公司、項目部從事建筑安裝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等有關活動及實施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化活動的監督管理,應遵守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于項目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化管理。

    1.3.公司鼓勵從事技術、質量、工程、材設、人力資源、安全管理等工作的人員,進行安全生產的施工技術研究和先進技術的推廣應用,推進公司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標準化的科學管理。

    2.術語和定義

    2.1.安全生產標準化

    指通過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排查治理隱患,建立預防機制,規范生產行為,使各生產環節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的要求,人、機、料、法、環、測處于良好的生產狀態,并持續改進,不斷加強企業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規范化、定型化、工具化的建設。

    2.2.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

    在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可能導致作業人員群死群傷、重大財產損失或造成重大不良社會影響的分部分項工程。

    2.3.隱患

    未被事先識別或未采取必要的風險控制措施,可能直接或間接導致事故的根源。

    2.4.工作環境

    施工作業場所內的場地、道路、工況、水文、地質、氣候等客觀條件。

    3工作主體職責

    3.1公司、分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標準化制度的制定,并監督檢查項目的實施情況,對項目的實施情況進行綜合評定。

    3.2項目部根據承建工程的規模,必須按規定配備安全員,負責本工程現場安全文明標準化管理的日常工作。必要時設立安全管理機構,負責本工程現場安全文明標準化管理的日常工作。

    3.3項目經理是現場安全文明標準化管理的第一領導責任人,應保障現場安全文明措施費用,落實現場安全防護措施,限期完成上級安全部門或監理提出的安全隱患整改要求。

    3.4項目施工員是現場施工安全文明標準化管理的直接責任人,對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標準化管理負有直接責任,編制現場安全防護措施方案,落實安全員提出的不合格整改要求或安全隱患整改要求,并限期完成,同時將整改情況反饋到項目部。

    3.5項目安全員負有現場安全文明標準化監督管理責任,督促落實安全文明管理措施;檢查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臨建設施、材料設備庫場、施工機械使用的安全狀況,及時排查安全事故隱患;負責監督安全隱患整改情況并反饋到項目部,提出改進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建議。

    3.6勞務作業隊長是勞務作業隊的施工安全文明工作負責人,勞務作業隊必須按照規定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員,負責本勞務作業隊的日常安全文明施工監督檢查工作;施工班組長是本班組的安全文明工作負責人,施工班組必須配備兼職安全員,負責本班組的日常安全文明監督檢查工作。

    3.7項目施工時,安全員和施工員發生意見不同時,安全員具有安全生產一票否決權,先執行安全員決定,再請項目部領導仲裁。

    4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

    4.1一般要求

    4.1.1安全標準化工作原則

    1.項目部開展安全施工標準化工作,除應執行本制度的規定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規范、規程的要求。

    2.項目部安全施工標準化工作,應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以隱患排查治理為基礎,提高安全施工管理水平,減少各類事故發生,保障人身健康和財產安全,保證生產經營和施工活動的順利進行。

    4.1.2建立和保持

    項目部安全施工標準化工作,應采用“策劃、實施、檢查、改進”動態循環的模式,依據本制度的要求,結合自身特點,建立并保持安全施工標準化系統;通過自我檢查、自我糾正和自我完善,建立安全績效持續改進的安全生產管理長效機制。

    4.1.3評定

    1.項目部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實行公司、分公司、項目部三級自主評定、外部評審的方式。

    2.公司、分公司、項目部應根據本制度和有關評分細則,對項目部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情況進行評定;自主評定后向有資格的外部評審機構申請復評認證。

    4.2通用要求

    4.2.1安全報監

    工程開工前根據工程所在地建設主管部門規定,到設區的市級行政主管部門或委托的建筑施工安全監督機構辦理建筑施工安全標準化報監手續,并提供如下基本資料:

    1.《建筑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2.《工程中標通知書》;

    3.《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4.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的使用計劃(品種、規格、數量),安全生產費用預收憑證和費用計劃;

    5.施工現場臨時設施規劃方案;

    6.擬進入施工現場使用的施工起重機械設備的型號、數量;

    7.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

    8.建筑施工企業意外傷害保險手續;

    9.工程項目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等。

    4.2.2工程開工前的準備工作

    1.工程項目開工前,項目部必須會同建設、監理單位對施工現場周邊環境進行安全評估,制定有針對性的防范措施,并填寫評估報告,評估人應對評估結論的可靠性負責。

    2.施工期間,項目部應會同建設、監理單位按規定分階段對工程的安全狀況進行綜合檢查評定,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隱患,并將評定結果報告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委托的建筑施工安全監督機構。

    3.項目部應建立健全各級、各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并上墻。

    4.項目部應配備有關施工的安全技術標準規范,制定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應列為項目部日常安全活動和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并懸掛在施工現場操作崗位前。

    4.3核心要求

    4.3.1安全目標

    1.項目部應根據自身安全生產實際情況,制定總體及年度或階段安全目標。

    2.安全目標應包括生產安全事故控制指標、安全生產以及文明施工目標。

    3.安全目標應分解到項目部各管理層及相關崗位,并按照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的工作,把安全責任落實到人,把安全目標分解到每項工作并量化,并制定安全管理指標和考核辦法。

    4.3.2組織機構和職責

    4.3.2.1組織機構

    1.項目部應根據承建工程規模,按規定足額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2.配備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滿足下列要求:

    ⑴建筑工程建筑面積1萬平方米以下或安裝工程總造價在5000萬元以下的不少于1人;

    ⑵建筑工程建筑面積1~5萬平方米或安裝工程總造價在5000萬~1億元的不少于2人;

    ⑶建筑工程建筑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或安裝工程總造價在1億元以上的不少于3人,按土建、機電設備等專業設置,并設安全主管。

    ⑷項目部同時承擔建筑工程、安裝工程施工,工程總造價在5000萬元以下的土建、安裝工程,按照土建專業、安裝專業配備各不少于1人。

    3.項目部人員配備和崗位設置:具體要求執行《工程項目管理辦法》。

    4.3.2.2職責

    1.項目部負責人應按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賦予的職責,對項目部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并履行安全生產義務。

    2.項目部應建立健全本項目部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管理層和各崗位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

    3.項目部應建立安全責任考核制度,對各管理層和各崗位人員安全職責的履行情況及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實施情況進行定期考核,予以獎懲。

    4.3.3安全生產投入

    項目部應建立安全生產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和改進安全生產條件,按規定提取安全費用,安全費用應當專款專用,用于項目的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采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和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并建立安全費用臺賬。

    4.3.4法律法規與安全管理制度

    1、法律法規、標準規范

    ⑴項目部應建立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制度,明確主管人員、獲取的渠道、方式,及時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

    ⑵項目部各崗位人員應及時識別和獲取本崗位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并跟蹤、掌握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修訂情況,及時提供給負責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主管人員匯總。

    ⑶項目部應將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及其他要求及時傳達給管理人員和施工作業人員。

    ⑷項目部應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并將相關要求進行合規性評價,及時轉化為本項目部的規章制度或實施細則,貫徹到各項工作中。

    2.規章制度

    ⑴項目部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或實施細則,并發放到相關工作崗位,規范從業人員的安全管理行為和施工作業行為。

    ⑵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或實施細則應符合公司、分公司相關要求。

    3.操作規程:項目部可根據工程施工特點,編制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并發放到相關崗位。

    4.評估

    項目部根據工程項目施工工期,應每年至少一次或在施工周期不足一年的工程項目施工完畢時,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評估和合規性評價。

    5.修訂

    項目部應根據法律法規、合規性評價及評估情況、安全檢查反饋的問題、生產安全事故案例、績效評定結果等,對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或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進行修訂,確保其有效和適用,保證每個崗位所使用的為最新有效版本。

    4.3.5文件和檔案管理

    1.項目部應執行公司的文件和檔案管理制度,確保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編制、使用、評審、修訂的效力。

    2.項目部應建立主要安全施工過程、事件、活動、檢查的安全記錄檔案,并加強對安全記錄的有效管理。

    3.安全檢查采用儀器監測的技術檢查、監測記錄,由檢查人或施工員負責填寫、收集、整理;安全檢查采用巡視檢查方法的檢查、監測記錄,由檢查人負責填寫,安全員負責收集、整理。

    4.項目部施工現場安全資料管理執行工程所在地建設工程施工安全資料管理規程的規定或行業的要求。

    4.3.6教育培訓

    1.項目部應確定安全教育培訓主管人員,按規定及崗位需要,定期識別安全教育培訓需求,制定、實施安全教育培訓計劃,提供相應的資源保證。

    2.項目部應認真做好安全教育培訓記錄,建立安全教育培訓檔案,實施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并對培訓效果進行評估和改進。

    4.3.7施工設備設施

    1.項目部施工現場對設備設施的設計、制造、租賃、安裝、驗收、檢測、使用、保養、維修、改造、拆除和報廢均應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

    2.應按規定對進入施工現場的設備設施進行驗收,并對運行過程及維修保養等階段進行規范管理。

    3.項目部應對施工設備設施進行規范化管理,保證其使用期間的安全運行。

    4.項目部應根據安全管理目標、施工管理特點、規模、環境等,配備符合安全技術要求的施工設備設施和所需要的安全檢測器具。

    5.項目部應有專人負責管理各種施工設備設施,建立臺賬,定期檢維修保,并對設備設施制定檢維修保計劃。

    6.大型、特種施工設備設施檢查、維修、保養前應制定方案,檢維修保方案應包含作業行為分析和控制措施。檢維修保過程中應執行安全隱患控制措施并安排專人進行監督檢查。

    7.施工現場特種設備使用管理,具體執行公司《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辦法》的規定

    4.3.8信息管理

    1.項目部應在施工現場配備計算機、打印機、復印機等電子辦公設備,按有關規定及時上報施工現場有關資料信息。

    2.施工現場應推廣使用視頻監控系統,建筑、安裝工程合同造價1000萬以上(含1000萬),合同工期3個月以上(含3個月)的項目,合同造價1000萬以下但列為公司重點監控的項目,創建并報監安全文明標準化工地的施工現場,必須使用視頻監控系統。

    3.施工現場在塔機安裝完畢后,項目部應會同建設單位、監理單位確定現場監控系統監控點,監控點應放置在塔機頂端、加工區、材料設備庫區、辦公區、大門口等處。

    4.3.9施工現場安全管理

    4.3.9.1施工現場管理

    1.項目部應按規定實施項目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制度。

    2.施工現場應按jgj59《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的規定實施定期檢查,對存在的隱患,應及時整改消除,并進行分析和控制。

    3.項目部進行受限空間內作業、吊裝、安裝拆卸施工起重機械、垂直運輸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自升式模板等危險作業時,應安排專業技術人員現場監督安全管理。對動火作業、受限空間內作業等應實施作業許可管理,嚴格履行審批手續。

    4.3.9.2施工作業行為管理

    1.項目部應規范從業人員施工作業行為,提高從業人員安全作業意識和技術水平。

    2.從業人員在施工作業過程中,應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應正確使用安全防護技術裝備,嚴格遵守公司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服從管理,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3.施工作業前安全檢查:

    a)項目部作業前安全檢查排查的人員應當按照國家和工程所在地建設工程施工安全強制性標準的相關要求進行作業前檢查排查。

    b)作業前檢查排查的人員應當做好作業前排查記錄。填寫《安全工作日志》記錄。

    4.班前安全活動:

    a)各施工作業班組每天必須進行班前安全活動,針對當天作業中的不安全因素進行提示防范,并做好《班前安全活動記錄》。安全管理人員應對班前安全活動進行檢查、指導、管理。

    b)在工人上崗的必經之路或宿舍區大門或辦公區大門等處,宜設置安全警示鏡、防護用品正確佩戴示意圖及警示標牌。上崗前,安全管理人員在警示鏡旁檢查工人和管理人員安全防護用品的佩戴情況。

    4.3.9.3警示標志

    項目部應根據施工作業場所的實際情況,按照gb2894《安全標志及其使用導則》及公司《施工現場視覺識別系統手冊》的規定,在施工現場入口處、作業面臨邊、起重機械、垂直運輸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隧道口、基坑邊緣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4.3.9.4相關方管理

    1.項目部應建立對分包(供)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對其資質、資格、安全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機構設置和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配備、作業過程、安全生產績效等進行管理。

    2.工程項目實行總承包的,由總承包項目部對施工現場的安全施工負總責,對進入同一作業區的分包(供)方進行統一安全管理。

    3.兩個以上施工單位(指外部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施工作業活動,可能危及對方施工安全的,項目部應當進行告知和簽訂安全施工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施工管理職責和應當采取的安全防護措施,并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

    4.3.10安全檢查及隱患排查和治理

    4.3.10.1安全檢查及隱患排查

    項目部應進行經常性安全檢查、隱患排查及治理工作,并保存檢查記錄。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事故隱患,應進行分類別記錄,定期統計,分析評估確定多發和重大隱患類別,登記建檔,及時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

    4.3.10.2排查范圍與方法

    1.項目部安全檢查、隱患排查的范圍應包括所有與施工、辦公、住宿、材料設備、庫房(場)等相關的場所、施工現場、環境、人員、設備設施和活動。

    2.項目部應根據安全施工管理的需要和特點,采用綜合檢查、專項檢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檢查、定期檢查、不定期檢查、日常檢查等方式進行安全檢查及隱患排查。并應符合下列要求:

    a)項目部每天應結合施工動態,實行安全巡查;

    b)項目部應組織各分包單位每周進行安全檢查,并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傾向性問題,對安全施工狀況較差的單位工程、分部分項工程施工作業區域,組織專項檢查;

    c)項目部應針對承建工程所在地區的氣候與環境特點,組織季節性的安全檢查。

    4.3.10.3隱患治理

    1.項目部應根據隱患排查的結果,制定隱患治理措施或方案,對隱患及時進行治理。

    2.隱患治理方案應包括目標和任務、方法和措施、經費和物資、機構和人員、時限和要求。

    3.重大事故隱患在治理前應編制專項治理控制措施并制定應急預案。

    4.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治理控制措施應包括:工程技術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護措施和應急措施。

    4.3.10.4預測預警

    項目部可根據安全管理狀況及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建立體現項目安全生產狀況及發展趨勢的預警體系。

    4.3.11安全技術管理

    4.3.11.1安全技術管理職責

    1.項目部技術負責人應對管理范圍的安全技術工作負責。

    2.項目部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方案(措施)等方案編制、修訂、審核和審批應在開始施工前完成。

    4.3.11.2安全技術方案編審

    1.編制的施工組織(總)設計中應含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或依據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單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

    2.應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單獨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

    4.3.11.3安全技術交底與驗收

    1.施工作業前,項目部技術負責人應組織相關編制人員參與安全技術交底,應將分部分項工程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施工班組、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明確其他參與交底的人員。

    2.安全技術交底按照gb50870《建筑施工安全技術統一規范》的相關規定執行,并按照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要求進行細化和補充,對操作者講明安全技術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項,要有針對性、指導性、可操作性。

    3.安全技術交底應有書面記錄,交底雙方應履行簽字手續,書面記錄應在交底者、被交底者和安全管理者三方留存備查。安全技術交底記錄嚴禁代簽字。

    4.在施工過程中,項目部有關人員應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施工完成后,應按有關規定進行驗收。

    4.3.11.4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

    1.對工程項目危險性作業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辨識。并對確認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及時登記建檔。

    2.建立健全危險性作業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技術措施。

    3.對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按規定要求對專項方案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方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

    4.在施工現場明顯位置對重大危險因素、重大危險源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進行公示。

    5.指定專人對危險性作業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作業實施現場監督和監測。項目部技術負責人應當定期巡查專項方案實施情況,做好巡查記錄,對存在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并建立巡查檔案。

    6.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項目部應當按規定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驗收。

    7.危險性作業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作業,項目部負責人應進行現場帶班,并填寫《項目部負責人帶班施工檢查記錄表》。

    4.3.12職業健康

    4.3.12.1職業健康管理

    1.項目部應按照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職業健康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配備與職業健康保護相適應的安全技術裝備、設施、工具。

    2.對可能發生急性職業健康危害的有毒、有害工作場所,應設置報警裝置,制定應急預案,配備現場急救用品、設備,設置應急疏散撤離通道。

    3.應對現場急救用品、設備和防護用品進行經常性的檢維修保,定期檢測其性能,確保其處于正常狀態。

    4.3.12.2職業健康危害告知和警示

    1.項目部對新進場的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時,應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健康危害及其后果和防護措施如實告知從業人員。

    2.項目部應采用有效的方式對從業人員及相關方進行宣傳,使其了解施工過程中的職業健康危害、預防和應急處置措施,降低或消除危害后果。

    4.3.12.3職業健康危害申報

    項目部應及時、如實向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門申報施工過程存在的職業健康危害因素,并依法接受其監督。

    4.3.12.4高溫天氣及特殊場所

    1.施工作業環境溫度超過35℃,項目部應當采取防暑降溫措施,配備必要的預防中暑急救藥品和器材,并按照規定合理安排施工作業時間。

    2.項目部負責人必須掌握施工當天的天氣情況。六級風以上及雨、雪等惡劣天氣前后,必須立即組織檢查。發生影響施工作業環境的異常天氣,施工現場應停止施工。

    3.在空氣不暢通、容易產生有毒有害氣體或有毒有害氣體聚集,可能造成窒息、中毒的地下工程、密室、洞室、井坑、管道、容器內部等場所進行施工作業時,項目部應當定期或定時檢測,作業前和作業期間應采取通風、排氣、專人監護等防護措施,并配備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技術裝備。

    4.3.13應急救援

    4.3.13.1應急救援組織

    1.項目部應指定專人負責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管理工作。

    2.項目部應建立與承建工程項目安全施工特點相適應的應急救援隊伍,并組織訓練。

    4.3.13.2應急預案

    1.項目部應制定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必要時制定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形成安全生產應急預案體系。應急預案應報相關部門備案。

    2.應急預案應定期評審,并根據評審結果、演練結果或實際情況的變化進行修訂和完善。

    4.3.13.3應急設施、裝備、物資

    項目部應按規定建立應急設施,配備應急裝備,儲備應急物資,并進行經常性的檢查、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可靠。

    4.3.13.4應急演練

    1.項目部應組織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并對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修訂、完善應急預案,改進應急管理工作。

    2.項目部每年組織不少于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4.3.13.5事故救援

    施工現場發生事故后,項目部應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積極開展事故救援。

    4.3.13.6應急疏散

    施工現場一旦發生事故,項目部應按應急救援預案要求,組織從業人員從安全通道及時疏散撤離。

    4.3.14事故報告、調查和處理

    1.施工現場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按規定上報。

    2.項目部應配合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

    3.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和處理應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從業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未受到處理不放過,沒有采取防范事故再發生的措施不放過。

    4.3.15績效評定和持續改進

    4.3.15.1績效評定

    1.項目部應每年至少一次或工程完工后對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標準化的實施情況進行評定,驗證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細則、措施的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檢查安全管理工作目標、指標的完成情況。

    2.評定工作應形成正式文件,作為年度安全管理績效考評的重要依據。

    4.3.15.2持續改進

    項目部應根據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標準化的評定結果,對安全目標、指標、規章制度、操作規程、施工現場管理等進行修訂完善,持續改進,不斷提高安全文明管理績效。

    4.3.16安全技術管理資料

    1.必須按照工程所在地建筑施工現場安全技術資料管理規定執行,使用標準規范的安全技術資料表格和公司規定的表格填寫記錄,建立安全管理檔案。

    2.項目部應設專職資料員并持證上崗,按規定對安全資料進行組卷、建檔。

    3.安全技術資料應及時填寫、分類清楚、組卷規范、內容完整真實、裝訂統一。

    4.3.17項目部安全例會

    4.3.17.1安全例會

    項目部應至少每周召開一次。安全例會內容是總結一周的安全管理體系運行情況,抓正、反兩方面典型,研究、解決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重大問題并進行分析,制訂并布置下一周的安全工作計劃,安全例會要有記錄。

    4.3.17.2安全專題會

    安全專題會不定期召開,主要針對大型安全活動或上級重要安全指示進行研究、探討對策或整改措施,如安全周(月)專題會議、重大隱患治理專題會議等。安全專題會要有記錄。

    4.3.17.3安全現場會

    安全現場會不定期召開,主要內容是宣傳推廣安全管理中的先進事跡、典型經驗和做法,施工中發生的各類事故、險肇事故或不安全現象,以教育全體員工從中吸取經驗和教訓,安全現場會要有記錄。

    4.3.17.4班前安全會

    項目部施工班組在每天早上開工前召開班前會,使員工的安全意識得以提高。填寫《班前安全活動記錄》。

    1.班前會由班組長主持,現場完成具體工作的工人和安全員參加。

    2.班前安全講話不宜超過15分鐘。

    3.班前會的內容要具體,著重講當天施工活動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及防范措施。

    4.安全員要把監督或調整班前安全會做為他們日常工作的一部分。

    5施工現場文明施工標準化管理

    5.1文明施工方案編制

    1.項目施工前應由施工員、安全員編制文明施工專項方案。

    2.文明施工專項方案應包括圍擋墻、臨建設施搭設、場容場貌、衛生管理、環境保護、消防等主要內容。

    3.文明施工專項方案應由項目部技術負責人審批,有要求時應報監理、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審核并簽字。

    5.2現場圍擋

    1.施工現場新建圍擋墻必須使用符合規定要求的彩色噴塑壓型鋼板或砌體等硬質材料。

    2.市區主要路段的圍墻高度一般應不低于2.5m,一般路段應高于1.8m。

    3.圍擋墻內外保持整潔,禁止依靠圍擋墻堆放物料、器具等。

    4.禁止用圍擋墻做擋土、擋水墻、機械設備等的支撐體。

    5.圍擋墻應采用彩繪等形式進行美化、亮化,并反映企業文化特點。

    6.項目部應會同建設、監理單位對圍擋墻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建立巡查制度和驗收、巡查檔案。惡劣天氣條件下必須進行重點檢查。

    5.3建筑物圍擋

    1.施工中的建筑物應當使用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密目式安全網實施封閉圍擋。

    2.密目安全網使用前應進行耐貫穿試驗檢驗,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3.密目安全網應用棕繩或尼龍繩綁扎在腳手架內側,不得使用金屬絲等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綁扎。

    4.腳手架桿件必須涂黃色漆,防護欄、安全門及擋腳板必須涂紅、白相間警示色。

    5.4安全警示

    1.施工現場應使用人性化安全警示用語牌。

    2.警示用語牌應在施工現場的作業區、辦公區、生活區等醒目位置設置。

    3.警示用語牌要統一規范,滿足數量和警示要求,符合公司《施工現場視覺識別系統手冊》的規定。

    4.安全標志應針對作業危險部位懸掛,并繪制安全標志平面布置圖,不得將安全標志不分部位、集中懸掛。安全標志應符合《安全標志及其使用導則》(gb2894)的要求。

    5.5臨建設施

    5.5.1一般規定

    1.新建臨建設施必須使用符合規定要求的裝配式彩鋼活動房屋,活動房屋不得超過兩層,并滿足安全、衛生、保溫、通風等要求。

    2.臨時用房應進行必要的結構計算,確保使用安全,所用材料要滿足職業健康、環保和消防要求。

    3.臨時房屋應優先選用鋼骨架彩板房,生活、辦公設施禁止選用菱苦土板房。

    4.臨建設施內用電應達到“三級配電兩級保護”,未使用安全電壓的燈具距地面高度應不低于2.5m。

    5.項目部應會同建設、監理單位對臨建設施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建立巡查制度和驗收、巡查檔案。惡劣天氣條件下必須進行重點檢查,確保臨建設施穩固。

    6.施工現場應設置辦公室、宿舍、食堂、廁所、盥洗淋浴房、吸煙飲水處、文體活動室、密閉式垃圾站(或容器)等臨時設施,并按規定配備應急救護人員和急救器材。

    7.施工現場所有臨建設施應符合《施工現場臨時建筑物技術規程》(jgj/t188)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jgj146)的規定。

    5.5.2員工宿舍

    1.宿舍應實行單人單床,每房間居住人數不得超過16人,宿舍內的床鋪不得超過2層,嚴禁睡通鋪。宿舍內應保證有必要的生活空間,室內凈高不得低于2.4m,通道寬度不得小于0.9m,宿舍內應設置生活用器專柜,有條件的宿舍宜設置生活用品儲藏柜,在建建筑物內嚴禁安排人員住宿、辦公。

    2.宿舍內應設置封閉式餐具柜,個人物品應擺放整齊,保持衛生整潔。

    3.宿舍衛生制度、衛生值日表、宿舍負責人標牌應上墻。

    5.5.3職工食堂

    1.食堂必須取得《衛生許可證》,距離廁所、垃圾點等污染源應大于15m。炊事人員應按規定進行體檢,取得《健康證》后方可上崗,工作時應穿戴工作服、工作帽。

    2.灶間、售飯間、食品儲藏室應分隔設置,食堂內禁止人員住宿和放置施工料具、有毒有害物品等。生、熟炊具器皿應有明顯標記,分別放置,經常消毒,保持潔凈。溫暖季節食品出售前應加蓋防蠅罩。嚴禁購買、出售變質食品。

    3.食堂應設上、下水、隔油池等設施,排水、排氣口應采用金屬網封閉,通風、排氣良好;制作間灶臺周邊應貼瓷磚。所貼瓷磚高度不宜小于1.5m,地面應做硬化和防滑處理,糧食存放臺距墻和地面大于200㎜。

    4.食堂應設置密閉式泔水桶。

    5.食堂應使用油、氣、電等清潔燃料,禁止燃用散煤等污染性燃料。

    6.食堂、制作間、食品儲藏室門扇下方處應按規定設置“擋鼠板”,高度不低于0.6m。

    5.5.4廁所

    1.施工現場應設置封閉、水沖式廁所,蹲位應滿足使用要求,男廁蹲位的數量按照施工人數的1/50設置,女廁蹲位的數量按照施工人數的1/25設置,蹲位間距不應小于0.9m,蹲位之間設置隔墻,隔墻高度宜不低于0.9m;便池應采用面磚等材料飾面,飾面高度不低于1.5m。

    2.廁所應設專人管理,及時沖刷清理、噴灑藥物消毒,無蚊蠅孳生。高層建筑施工超過8層以后,每隔4層宜設置封閉式臨時廁所,并設專人負責清掃。

    5.5.5其他設施

    1.施工現場應設置盥洗淋浴室,墻面應使用面磚等材料飾面;淋浴噴頭數量應滿足使用要求,淋浴噴頭與員工的比例宜為1/20,保證冷、熱水供應,排水、通風良好;淋浴間與更衣間應隔離,并使用防水電器;盥洗室應設置盥洗池和水嘴,水嘴與員工的比例宜為1/20,水嘴間距不宜小于700㎜。

    2.施工現場應設置職工文化學習娛樂室,使用面積不宜小于50㎡,配備電視、報刊、雜志等學習娛樂用品。

    3.施工現場應配備擔架等急救器材,配備止血藥、繃帶及其他常用藥品。現場應配備急救人員。有條件的項目部應設置衛生室,配備衛生員。

    4.施工現場應設置吸煙、飲水處,嚴禁在施工區域內吸煙,嚴禁游動吸煙。飲水處應采用密封式保溫桶,保溫桶應加蓋加鎖,保持衛生、清潔。

    5.施工現場辦公區、生活區應設置宣傳欄、讀報欄、黑板報等宣傳設施,達到牢固、美觀、防雨要求,并進行亮化。宣傳內容應及時更換。

    5.6場容場貌

    1.施工現場應設置金屬大門,門頭應設置公司標志,規模較大的施工現場,宜使用電動門。

    2.大門處應設門衛室,實行人員出入登記和門衛人員交接班制度。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3.施工現場大門處應按要求設置“七牌兩圖”,即工程概況牌、安全措施牌、文明施工牌、入場須知牌、消防保衛牌、管理人員名單及監督電話牌、建筑工人維權須知牌和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工程立體效果圖。

    4.施工標志牌規格應為高1.2m,寬0.8m,架體材質為不銹鋼管,直徑不小于60mm。各類標牌應設置牢固、美觀,并進行亮化。

    5.施工現場生活區、作業區應按照平面布置圖設置,并有明顯劃分。

    6.施工現場設置大門、標志牌、圍墻圍檔應符合公司《施工現場視覺識別系統手冊》的要求。

    7.管材、板材、設備、配件等安裝工程用材應按類別、型號、材質、品種和生產日期分類存放;焊材、儀表、電氣材料、防腐涂料等應設專用庫房存放,并有防潮、防雨、防盜措施。

    8.水泥、鋼筋等建筑材料應按生產廠家、品種、強度和生產日期分類存放,防護設施應穩定牢固、整齊有序,并設置材料狀態標識牌。水泥存放應設專用庫房,并有防潮、防雨、防盜措施。

    9.施工現場道路、加工區和生活區地面應進行硬化。主要道路必須采用混凝土硬化,并滿足車輛行駛和抗壓要求;生活區、加工區可采用磚鋪等其他方式硬化,土方應集中堆放,裸露的場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沙石應采取覆蓋、固化或綠化措施。

    10.施工現場易產生揚塵污染的作業區應進行封閉作業。堆放、裝卸、運輸等易產生揚塵污染的物料應采取苫蓋、封閉、灑水等措施。風速四級以上天氣未采取降塵措施,應停止易產生揚塵的作業。嚴禁從建筑物內向外拋擲垃圾。

    11.城鎮區域內的施工現場大門處應設置車輛沖刷設施,保持出場車輛清潔,嚴禁車輪帶泥土上路。

    12.建筑垃圾應集中、分類堆放,及時清運;生活垃圾應采用封閉式容器,日產日清。垃圾清運應委托有資格的運輸單位,嚴格執行城鎮環衛部門統管統運的規定,不得亂卸亂倒。不得在施工現場熔融瀝青、焚燒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質。

    13.施工現場應設置良好的排水系統,保持排水暢通,地面無積水;合理設置沉淀池,嚴禁污水未經處理直接排入城市管網、河流和田野。

    14.溫暖季節,施工現場應進行綠化。

    5.7現場防火

    1.施工現場應制定消防管理制度,嚴格履行動火作業審批手續;電氣焊作業、生活區、倉庫、配電室(箱)、木制作業區等易燃易爆場所必須配置相應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應定期檢查,確保完好有效。嚴禁在施工現場內燃用明火取暖。

    2.施工現場應制定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管理制度,購領、運輸、保管、發放、使用等環節應設專人負責,并建立臺帳。

    3.高層建筑施工作業應設置臨時消防水源管道,立管直徑不小于dn100。每層應留有消防水源接口,配備消防管具。

    5.8綜合治理

    1.施工人員宜統一著裝,并戴胸卡,管理人員、作業人員的安全帽應有顏色區別。安全員應穿著橘黃色服裝,并佩戴明顯標志。

    2.施工現場應建立治安保衛制度,及時辦理暫住登記,非工作人員不得擅自在施工現場留宿。

    3.施工現場應建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制度,開工前應按規定簽訂計劃生育協議。

    4.施工現場應建立衛生防疫應急預案,定期對工人進行衛生防疫宣傳教育,發現疫情及時向當地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并采取有效處置措施。

    5.施工現場應按有關規定,定期開展職工安全教育培訓,并建立職工教育檔案。

    6.對使用易產生噪音的機具,應采取隔音、降噪封閉作業;裝卸材料應輕卸輕放;在城鎮居住區域內施工,未經審批,晚10:00至早6:00,中、高考期間晚20:00至早6:00禁止施工。

    7.項目部應采取優先措施,避免施工擾民,妥善處理與周邊居民的關系。

    6.附則

    6.1本制度的解釋由公司安全部負責。

    6.2本制度自發布之日實施。

    7.附錄:本制度制定的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3.《山西省安全生產條例》

    4.《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aq/t9006-2010)

    5.《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 要求》(gb/t28001-2022)

    6.《建筑與市政工程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標準》(jgj/t250-2022)

    7.《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評價標準》(jgj/t77-2010)

    8.《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22)

    9.《安全標志及其使用導則》(gb2894-2008)

    10.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標準》(dbj04-253-2007)

    11.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資料管理規程》(dbj04/t289-2022)

    第12篇 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技術管理制度

    本工程位于新干縣城南新區,新干縣公安局技偵大樓及附屬樓工程工期緊,質量要求高,為保證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提高安全生產工作和文明施工管理水平,預防傷亡事故的發生,要求參建單位必須安全、有序、規范、標準、整潔、科學地進行管理,爭創現場文明施工樣板工程,根據jgj-99《建設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和gb50194-93《建筑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及建設部、省市有關安全文明施工法則、條例,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應根據國家公布的勞動保護立法和各項安全技術標準為依據,根據公司年度施工生產的任務,各項工程施工的特點確定安全技術措施項目,針對安全生產檢查中發現的隱患、未能及時解決的問題以及對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等所應采取的措施,做到不斷改善勞動條件,防止工傷事故的發生。

    (二)、勞動保護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范圍包括:

    ⒈起重機械上的各種防護裝置及保險裝置(如安全卡、安全鉤、安全門,過速限制器,過卷揚退制器,門電鎖、安全手柄、安全制動器等),為了安全而進行的改裝。

    ⒉各種運轉機械上的安全起動和迅速停車設備。

    ⒊為安全而重新布置或改裝機械和設備。

    ⒋電氣設備安裝防止觸漏電的設施(包括標準配電箱)。

    ⒌為安全而安設低電壓照明設備。

    ⒍在原有設備簡陋,全部操作過程不能機構化的情況下,對個別繁重費力或危險的起重,搬運工作所采取的輔助機械化設備。

    ⒎在生產區域內危險處所裝置的標志、信號和防護設施。

    ⒏在工人可能到達的洞、坑、溝、升降口、漏斗等處安設的防護裝置。

    ⒐在生產區域內,工人經常過往的地點,為安全而設置的通道及便橋。

    ⒑消除塵及各種有害物質而設置的吸塵設備及防塵設施。

    ⒒為減輕或消除工作中的噪音及震動的設施。

    ⒓機械、電氣設備等傳動部的防護裝置。

    ⒔為保持空氣清潔或使溫濕度合乎勞動保護安全而安設的通氣換氣裝置。

    ⒕工作場所的休息室,用膳室及食物加熱設備。

    ⒖購置或編印安全技術,勞動保護的參改書,刊物、宣傳畫、標語等。

    ⒗建立與貫徹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制度的措施。

    ⒘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所需的工具、儀器。

    ⒙女工衛生室及其設備。

    (三)、安全技術措施項目由公司安全科在工程開工時依據工程、公司實際情況制定,經公司經理批準后由相關部門執行。

    (四)、安全技術措施的重大項目由公司組織實施,一般項目均由基層各部門負責實施,安全科負責定期檢查實施情況。

    (五)、安全技術措施項目的費用和使用材料,都應切實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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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明生產管理制度(十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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