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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管理制度(十二篇)

    發布時間:2024-02-04 12:14:22 查看人數:36

    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管理制度

    第1篇 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保障一線建筑工人的作業條件和生活環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稱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是指按照國家現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和有關規定,購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和作業環境所需要的費用。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工程量清單詳見附表。

    建設單位對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發生費用一并計入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

    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費用是由《建筑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中措施費所含的文明施工費,臨時設施費,安全施工費組成。

    其中安全施工費由臨邊、洞口、交叉、高處作業安全防護費,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措施費及其他費用組成。

    各項目部應當根據現行標準規范,結合工程特點、工期進度和作業環境要求,在施工組織設計文件中制定相應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并按照招標文件要求結合自身的施工技術水平、管理水平單獨報價。投標方報價的費率不得低于工程所在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測定的費率。

    各項目部在簽訂合同時應當在施工合同中明確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總費用,以及費用支付計劃、使用要求、調整方式等條款。

    依法將建筑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項目部與分包單位應當在分包合同中明確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以及費用支付計劃、使用要求、調整方式等條款。

    分公司各部門及項目部應當確保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顚S?,在財務管理中單獨列出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費用清單備查。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進行現場監督檢查,并有權向建設主管部門反映情況。

    項目部對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使用負總責,專業分包單位對所分包的專項工程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使用負責。項目部及分公司有關部門應當按照本規定及合同約定及時向分包單位撥付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

    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挪用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違反本規定的,由分公司安全管理機構予以處罰。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附件:

    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工程量清單

    一、文明施工

    (一)安全警示標志牌

    在易發傷亡事故(或危險)處設置明顯的、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安全警示標志牌

    (二)現場圍擋

    ⑴ 市區主要路段不小于2.5m高,一般路段不小于1.8 m高的圍墻;

    ⑵ 圍墻材料可采用彩色、定型鋼板,磚、砼砌塊等墻體。

    (三)五板一圖 在進門處懸掛工程概況、管理人員名單監督電話、安全生產規定、文明施工、消防保衛五板;施工現場總平面圖。

    (四)企業標志 現場出入的大門應設有代表本企業、本工程的標志

    (五)場容場貌

    ⑴ 道路暢通

    ⑵ 排水溝、排水設施通暢

    ⑶ 工地地面硬化處理可采用:① 不小于10㎝厚的c20素砼;② 定型化的砌塊等

    ⑷ 綠化

    (六)材料堆放

    材料、構件、料具等堆放時,懸掛有名稱、品種、規格等標牌

    (七)現場防火

    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符合消防要求。

    二、臨時設施、現場辦公生活設施

    (1)施工現場辦公、生活區與作業區分開設置,保持安全距離。

    (2)工地辦公室、現場宿舍、食堂、廁所、飲水、休息場所符合衛生和安全要求。

    三、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

    (一)配電線路

    (1)按照tn-s系統要求配備五芯電纜、四芯電纜和三芯電纜。

    (2)按要求架設臨時用電線路的電桿、橫擔、瓷夾、瓷瓶等,或電纜埋地的地溝。

    (3)對靠近施工現場的外電線路,設置木質、塑料等絕緣體的防護設施。

    (二)配電箱開關箱

    (1)按三級配電要求,配備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三類標準電箱。開關箱應符合一機、一箱、一閘、一漏。三類電箱中的各類電器應是合格品。

    (2)按兩級保護的要求,選取符合容量要求和質量合格的總配電箱和開關箱中的漏電保護器。

    (三)接地保護裝置 施工現場應設置不少于三處的保護接地裝置。

    四、安全施工

    (一)臨邊洞口交叉高處作業防護

    樓板、屋面、陽臺等臨邊防護 用密目式安全立網全封閉,作業層另加兩邊防護欄桿和18㎝高的踢腳板。

    (二)通道口防護

    設防護棚,防護棚應為不小于5㎝厚的木板或兩道相距50㎝的竹笆。

    (三)預留洞口防護

    用木板全封閉;短邊超過1.5m長的洞口,除封閉外四周還應設有防護欄桿。

    (四)電梯井口防護

    設置定型化、工具化、標準化的防護門

    (五)樓梯邊防護

    設1.2m高的定型化、工具化、標準化的防護欄桿,18㎝高的踢腳板。

    (六)垂直方向交叉作業防護

    設置防護隔離棚或其他設施。

    (七)高空作業防護

    有懸掛安全帶的懸索或其他設施;有操作平臺;有上下的梯子或其他形式的通道

    其他(由各項目部依據實際情況具體確定)

    第2篇 建筑工程安全三寶管理制度

    1 進入施工現場的所有人員,都必須按要求正確佩戴安全帽.作業中不得將安全帽脫下,擱置一旁或當坐墊使用.

    2 國家標準中規定佩戴安全帽的高度,為帽箍底邊至人頭頂端(以試驗時木質人頭模型作代表)的垂直距離為80~90mm.國家標準對安全帽最主要的要求是能夠承受5000n的沖擊力.

    3 正確使用安全帽,要扣好帽帶,調整好帽襯間距(一般約40~50mm),帽襯不得輕易松脫或顛動搖晃.領取安全帽時應及時檢查,發現有缺襯缺帶或破損的安全帽應立即更換,不準使用有安全隱患的安全帽.

    4 使用安全帶時要高掛低用,防止擺動碰撞,繩子不能打結,鉤子要掛在連接環上.當發現有異常時要立即更換,換新繩時要加繩套.使用3m以上的長繩要加緩沖器.

    5 在攀登和懸空作業中,必須佩戴安全帶并有牢靠的掛鉤設施,嚴禁只在腰間佩戴安全帶,而不在固定的設施上拴掛鉤環.

    6 安全帶不使用要妥善保管,不可接觸高溫、明火、強酸、強堿或尖銳物體。使用頻繁的繩要經常做外觀檢查;使用兩年后要做抽檢,抽檢過的樣帶要更換新繩。

    7 懸掛在施工現場的水平安全網內不得存留建筑垃圾,網下不能堆放物品,網身不能出現嚴重變形和磨損,防止受化學品與酸、堿煙霧的污染及電焊火化的燒灼等。

    8 安全網支撐架不得出現嚴重變形和磨損,其連接部位不得有松脫現象,網與網之間及網與支撐架之間的連接點不允許出現松脫。所有綁拉的繩都不能受到嚴重的磨損或有變形。

    9 施工現場水平網內的墜物要經常清理,保持網體潔凈。避免大量焊接或其他火星落入網內,避免高溫或蒸汽環境。當網體受到化學品的污染、網繩嵌入粗砂?;蚱渌赡芤鹉p的異物時,即需進行清洗,清洗后使其自然干燥。

    10 安全網在搬運中不可使用鐵鉤或帶剌的工具,以防損傷網繩。網體要存放在倉庫或專用場所,并將其分類、分批存放在架子上,不允許亂堆。對倉庫要求具備通風、遮光、隔熱、防潮、避免化學品侵蝕等條件。在存放過程中,要對網體做定期檢查,發現問題,立即處理,以確保安全。

    第3篇 建筑工程工地現場防火安全制度

    1)木工棚(間)防火安全制度

    1、木工棚(間)嚴禁吸煙,嚴禁動用明火。

    2、照明燈具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不準亂拉亂接電線。

    3、操作人員停止作業離開前必須將木屑、刨花清理干凈,并切斷電源。

    4.按規定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掛放在醒目的地方,并定期檢查保養,保持完好有效。

    2)氧氣、乙炔倉庫防火安全制度

    1、倉庫內嚴禁吸煙,嚴禁存放其它危險物品和雜物。

    2、倉庫周圍嚴禁動用明火。禁止堆放阻礙物,保持道路暢通。

    3、不準戴有油污的手套動用氧氣、乙炔瓶,搬運時不得混放、敲擊、碰撞、拋卸、滾滑。

    4、氧氣、乙炔瓶必須分開存放,氣瓶必須掛有明顯的“空”、“滿”標志。氧氣

    5、倉庫必須落實有效的通風、隔熱措施,門鎖必須使用三保險鎖。

    6、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掛放在醒目的地方,定期檢查保養,保持完好有效。

    3)材料倉庫防火安全制度

    1、倉庫周圍未經許可,嚴禁動用明火。嚴禁堆放物品。

    2、倉庫內嚴禁吸煙及使用電加熱器具。

    3、倉庫內照明燈具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嚴禁亂拉亂接電線。

    4、互相作用或滅火方法相抵觸的物資不得混放。

    5、倉庫工作人員下班時應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切斷電源,關窗鎖門,確認無隱患后,方可離開。

    6、按規定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滅火器材,掛放在醒目地方,定期檢查保養,保持完好有效。

    4)油漆倉庫防火安全制度

    1、倉庫內嚴禁吸煙,掛有醒目的禁煙標志。

    2、倉庫周圍未經許可,嚴禁動用明火,嚴禁堆物,保持道理暢通。

    3、不同性質的油漆應分類堆放,不得混放。嚴禁儲存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4、倉庫內照明燈具必須符合防爆、防火安全要求,嚴禁亂拉亂接電線。

    5、倉庫工作人員離開時應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切斷電源,關窗鎖門,確認無隱患后,方可離開。

    6、按規定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滅火器材,掛放在醒目地方,定期檢查保養,保持完好有效。

    5)配(變)電間防火安全規定

    1、配(變)電間周圍嚴禁堆物,保持道路暢通。

    2、嚴禁吸煙,掛有醒目的禁煙標志。

    3、非工作人員不得入內。

    4、按規定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滅火器材,掛放在醒目地方,定期檢查保養,保持完好有效。

    6)消防水泵管理規定

    l、指定專人負責檢查、維修、保養工作。

    2、每周進行一次檢查、試機、定期維修保養,確保運轉正常。

    3、消防水泵電源與施工用電分開,單獨架設專用線路和配電箱,并標明消防專用。

    4、冬季應有防凍保暖措施。

    5、嚴禁玩弄和損壞消防水泵。

    7)消防蓄水池管理規定

    1、專人管理,定期檢查,做好記錄,確保蓄水池有足夠的水量。

    2、水池必須有牢固的蓋板等封閉隔離設施,并設置醒目的標志。

    3、嚴禁擅自拆除封閉隔離設施,嚴禁向蓄水池拋扔雜物、垃圾。

    8)碰焊機防火安全制度

    1、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正確穿戴勞防用品,戴好防護眼鏡。

    2、碰焊機必須搭棚,保持周圍道路暢通,搭棚材料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3、碰焊機電纜線必須穿管埋設。

    4、張掛防火擋板,阻止火星四濺,并設置滅火器材。

    5、作業完畢離開時必須檢查并清理現場,熄滅殘余火種,切斷電源。

    9)木工園鋸防火安全制度

    1、木工園鋸使用時必須搭棚或進木工棚,不得露天使用。

    2、嚴禁吸煙,掛有醒目的禁煙標志。

    3、嚴禁在竹笆等易燃、松散,不易清理木屑的材料或地方上使用。

    4、停止作業離開時必須將木屑清理干凈,并切斷電源。

    5、嚴禁使用無安全隔離措施的大功率燈泡照明。

    6、按規定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滅火器材。

    10)集體宿舍治安、防火安全制度

    1、住宿人員必須自覺遵守集體宿舍治安,防火安全制度。

    2、親友探訪需住宿,須憑有效證件征得有關部門同意,辦理住宿手續后,方可住宿。嚴禁男女混居一室。

    3、保持室內安靜,不得大聲喧嘩、吵鬧,影響他人休息。

    4、住宿人員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錢財和貴重物品,人離宿舍時必須關閉電源,關窗鎖門。

    5、嚴禁偷盜、打架、酗酒鬧事和以任何形式進行輸贏的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

    6、宿舍使用低壓電照明,嚴禁亂拉亂接電源、插座,嚴禁使用大功率燈泡照明、取暖、烘烤衣物。

    7、嚴禁使用電爐、煤油爐、電加熱器具和液化煤氣。

    8、嚴禁躺臥在床上吸煙,不準亂扔煙蒂。

    9、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

    10、嚴禁損壞門窗、門鎖等公用物品,嚴禁玩弄、損壞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

    11)廚房防火安全制度

    1、使用油爐必須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操作,做到人離關機。

    2、油爐運行過程中嚴禁加油和調換油管。

    3、必須經常檢查油爐及輔助設備的運行情況,嚴禁帶病運行。

    4、油爐用油必須單獨存放,并落實防火安全措施。

    5、起油鍋炸食品時,人不能離開,以防油溫過高起火。

    6、電源閘刀嚴禁安裝在鍋灶上方,以防水汽造成短路發生火災。

    7、定期檢查電氣線路安全情況,防止用電量超載引起火災。

    8、下班離開前必須關閉油路開關,切斷電源。

    9、按規定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滅火器材,掛放在醒目地方,定期檢查保養,保持完好有效。

    12)動火作業審批制度

    為加強對施工現場動火作業的管理,特制訂如下作業審批制度:

    一、一級動火

    1.禁火區域內;油罐、油箱、油槽車和儲存過可燃氣體、易燃液體的容器以及連接在一起的輔助設備;各種受壓設備;危險性較大的登高焊、割作業;比較嚴密的室內、容器內,地下室等場所動火作業均屬一級動火。

    2.一級動火申請應在一周前提出,批準最長期限為一天,期滿應重新辦證,否則視無證動火。

    3.一級動火作業由所在單位主管防火工作的負責人填寫,動火申請(動火證),并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上一級主管及所在地區消防部門審查,經批準后方可動火。

    二、二級動火

    1.在具有一定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域內進行臨時焊割等動火作業;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等動火作業均屬二級動火。

    2.二級動火申請人應在三天前提出,批準最長期限為三天,期滿應重新辦證,否則視無證動火。

    3.二級動火作業由所在工地負責人填寫動火證,并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公司安全監督部審批,經批準后方可動火。

    三、三級動火

    1.在非固定的,無明顯危險因素的場所進行的動火作業均屬三級動火。

    2.三級動火申請人應在二天前提出,批準最長期限為七天,期滿應重新辦證,否則視無證動火。

    3.三級動火作業由所在班組填寫動火證,經主管施工員審核批準,簽發動火證后方可動火。

    四、動火升級制度

    1.元旦、春節、五一勞動節、國慶節等節假日期間,原則上不安排動火作業,確因施工需要而必須動火的,應事先申請,在原動火級別的基礎上提高一個等級辦理審批手續,并報公司安全監督部備案。

    2.在重大社會活動、事件期間動火作業,按上級規定時間實施動火升級,審批手續參照節日審批制度。

    13)防火檢查制度

    為了健全本工地的安全防火工作,保護好國家財產和人身安全,保證工程的正常施工進度,特制定以下制度:

    1、防火領導小組成員,除每日做防火檢查外,在每周項目部組織的大檢查中,及時發現隱患,要及時消除,將火苗消滅于萌芽狀態。

    2、防火檢查內容,除公司制定的防火檢查外,結合本工地的實際情況,應對木模堆放點、廚房間、木工間等地及時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時做好整改復查。

    3、決不放過一點一星火種,對造成火災者,根據情節輕重給予不同處理,還給一定的經濟處罰。

    4、檢查人員除教育外,必要時要加以嚴肅的處理。

    第4篇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檢查制度

    為確保公司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對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進行預測、預報和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不斷改善施工條件和作業環境,使施工現場達到最佳安全狀態,保障從業人員的安全、健康和財產安全,實現安全生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部建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制定本安全檢查制度,凡屬我公司從事建設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等項目施工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執行本安全檢查制度。

    第一條: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檢查應依據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11)和安全生產專項治理規定,結合項目施工特點,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情況進行督促、檢查,應保持檢查記錄。

    第二條:公司各級管理人員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應通過安全檢查,發現施工中的不安全問題,從而采取對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產;利用安全檢查進一步宣傳、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增強安全意識,糾正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提高搞好安全生產的自覺性和責任感;通過安全檢查達到互相學習,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取長補短,進一步促進安全生產工作。

    第三條:安全檢查按照經常性的、定期制度性的、突擊性的、專業性的和季節性等多種形式進行。

    第四條:各種形式的安全檢查應有檢查記錄,安全檢查中查出的隱患除保持檢查記錄外,應對被檢查方發出隱患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并跟蹤驗證隱患整改,經復查整改合格,進行銷案。

    安全檢查中查出有即發性事故危險的隱患,檢查人員應責令停工,被查方必須立即整改。

    對于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行為,檢查人員應當場指出進行糾正。

    被檢查方負責人對查出的隱患,應立即研究整改方案,進行“三定”(定人、定期限、定措施),立即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時向安全檢查部門(或檢查人)反饋信息,申請復查整改結果,并做好書面記錄。。

    第五條:經常性安全檢查。在建筑工程施工全過程中應進行經常性的預防檢查,能及時發現隱患、消除隱患,保證施工正常運行。作業班組長或作業人員應進行班前、班后崗位安全檢查,檢查崗位作業環境的安全情況,作業人員安全防護設施配置和健康狀況。

    項目部安全員或安全值日人員每天應對施工現場進行巡回安全檢查,通過對施工現場的巡回檢查,檢查施工現場各項安全防護設施的設置是否能滿足安全生產的要求,檢查作業人員的作業行為是否違反操作規程和程序。發現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并采取對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產。

    公司生產管理人員、項目經理、施工員在檢查生產過程的同時,應檢查安全、檢查保證安全生產所需資金、施工設備機具、環境和人力資源等投入是否得到有效實施,檢查作業人員的作業環境和作業行為,存在隱患,采取措施及時糾正。違規行為立即制止,責令改正。

    質安部項目安全管理責任人,按照所策劃的保證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控制方案,對施工全過程中的施工現場安全狀況,安全管理記錄,及文明施工實施督促、檢查,對安全隱患應及時下達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并應跟蹤驗證整改的效果,消除安全隱患,完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檔案資料。質安部經理應對項目安全管理責任人的項目安全管理策劃方案實施情況進行督促、檢查,掌握施工現場安全狀況和目標管理實現情況,保持檢查記錄。

    第六條:定期安全檢查。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安全生產專項治理規定、項目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公司或項目部定期對在建工程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達標檢查,屬全面性考核性安全檢查。

    公司每季度組織一次安全檢查,分管安全工作的副總經理帶隊,質安部、技術部、生產部等部門派員參加,質安部經理負責組織實施。檢查現場文明施工、安全生產狀況及安全資料管理,應將逐項安全檢查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被檢查方,鞏固成績,彌補不足,安全隱患由質安部負責下達整改通知單,并跟蹤整改結果。

    項目部每周組織一次安全檢查,由項目經理負責組織實施,項目安全員、施工員、機電員、材料員、分包方責任人(或委托人)、作業班組長參加,檢查施工現場管理、各項安全設施設置的安全狀況,作業人員的作業行為等,發現的安全隱患,項目經理應明確責任人負責整改,項目安全員負責跟蹤整改實施并將實施結果及時報告項目經理,對于作業人員的違規行為應立即制止,責令改正。

    第七條:專業性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檢查包括對井架物料提升機、塔吊、施工外用電梯、腳手架工程、模板工程、施工用電、防塵防毒、壓力容器等安裝、使用、拆除的安全狀態實施檢查。由質安部經理或委托人組織實施檢查,安裝方案應由總工程師或委托人審批。

    檢查安裝前的安裝方案安全技術措施,安裝單位的安裝資質,安裝人員的持證上崗;安裝驗收后的安全使用證或安全標志,安裝驗收后使用前的交接簽字手續。

    檢查使用規章制度、操作規程、操作人員的持證上崗、崗前崗后安全教育和交接班管理等使用、維護、保養管理。檢查設施拆除的安全技術措施和現場實施狀況。

    第八條:季節性及假日前后安全檢查。因季節性氣候特點引起臺風、暴雨、暑天高溫、嚴寒冬天可能給安全施工帶來危害,質安部會同生產部應根據氣象部門或上級有關部門發布的氣象警報及時通報項目部,采取相關預防措施,預防自然災害的危害,避免人員傷亡和財產安全。質安部應會同生產部在節假日(五一、國慶、春節)前后應對施工現場從業人員紀律松懈、思想麻痹狀況,防水、防盜、安全防護設施等安全防范措施的檢查,應重視對節假日加班人員的安全教育。

    第九條:每年安全月活動期間,圍繞安全月活動主題,組織一年一次的安全月活動,結合活動的開展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專項安全治理進行檢查、總結。

    第十條:安全評價。按照《廣東建設工程施工安全評價管理辦法》和南海規劃建設局的要求,依據《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對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情況檢查結果進行安全評價。評價意見、評價等級納入公司員工業績考核內容。

    安全評價按五個階段進行,安全評價應在項目部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記錄后。質安部按《標準》規定對項目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逐項檢查評分,作出評價意見和評定等級,需要整改的應提出整改意見,發出整改通知單。各階段安全評價在公司自評后報安監站作出安全評價核查。

    (一)施工準備評價。在施工現場準備完畢后,對場地平面布局、圍蔽、臨時用電、用水、辦公和生活設施進行評價。審查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方案,填寫“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監督(開工前)審查表”,質安部作出審查意見報安監站核查。審查下列資料的符合性、針對性、實用性。

    (1)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責任制

    (2)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目標管理要求

    (3)施工組織設計。應包括專職安全員配備情況,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措施,基坑支護、模板工程、腳手架工程、施工用電等專項技術方案等內容。

    (4)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制度。

    (5)安全教育制度。

    (6)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7)物料提升機、塔式起重機、外用電梯等設備和施工機具進場和安裝使用管理制度。

    (二)達標評價。在工程施工至下列進度時,由質安部進行達標評價,評價合格后,報安監站進行達標評價核查。

    (1)房屋建筑工程地下室基坑超過3米時;

    (2)地下室深度不足3米或無地下室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至二層樓面板鋼筋工程安裝完成時。

    (三)結構施工評價。

    (1)10層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至屋面板鋼筋工程安裝完成后,澆筑混凝土前評價一次;

    (2)10層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除施工至二層樓面進評價一次外,每完成10層時,分別評價一次。屋面板鋼筋工程安裝完畢后還應評價一次。

    (四)裝飾施工評價。在外腳手架拆除前,進行裝飾施工安全評價。

    (五)竣工評價。工程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前進行一次工程竣工評價。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評價書”一式三份,按照評價書要求填寫。分別由安全監督機構、施工單位(與施工竣工資料一并送人事行政部檔案室)各存一份,另一份由建設單位歸入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文件。

    第十一條:不論哪種形式安全檢查記錄和整改,都要對標做檢查記錄和評分。對存在的隱患,每級檢查組負責人要向班組表出整改通知單,一式兩份,并由班長簽字,交班組一份,留檔一份。整改通知單要明確整改時間,整改責任人和整改措施。整改完畢后由安全員進行復查,復查通過后(如公司級所下整改應報公司質安部復查合格后),方可施工,并將整改情況存入檔案。凡是在整改期限內沒有完成整改的,按公司有關獎懲制度規定處理。

    第十二條:質安部應對項目部施工現場各種形式安全檢查進行匯編總結,每半年在公司內部采取文件、會議形式通報一次,促進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的提高。

    第十三條:接受安全監督機構和上級安全監督部門的各種類型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監督檢查,檢查中查出的隱患,及時采取措施進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時向檢查部門反饋信息,申請隱患整改銷案。

    第十四條: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上規定望公司所屬各項目

    本部遵照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與公司質安部聯系。

    第5篇 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保障一線建筑工人的作業條件和生活環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稱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是指按照國家現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和有關規定,購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和作業環境所需要的費用。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工程量清單詳見附表。

    建設單位對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發生費用一并計入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

    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費用是由《建筑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中措施費所含的文明施工費,臨時設施費,安全施工費組成。

    其中安全施工費由臨邊、洞口、交叉、高處作業安全防護費,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措施費及其他費用組成。

    各項目部應當根據現行標準規范,結合工程特點、工期進度和作業環境要求,在施工組織設計文件中制定相應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并按照招標文件要求結合自身的施工技術水平、管理水平單獨報價。投標方報價的費率不得低于工程所在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測定的費率。

    各項目部在簽訂合同時應當在施工合同中明確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總費用,以及費用支付計劃、使用要求、調整方式等條款。

    依法將建筑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項目部與分包單位應當在分包合同中明確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以及費用支付計劃、使用要求、調整方式等條款。

    分公司各部門及項目部應當確保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顚S?在財務管理中單獨列出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費用清單備查。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進行現場監督檢查,并有權向建設主管部門反映情況。

    項目部對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使用負總責,專業分包單位對所分包的專項工程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使用負責。項目部及分公司有關部門應當按照本規定及合同約定及時向分包單位撥付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

    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挪用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違反本規定的,由分公司安全管理機構予以處罰。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附件:

    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工程量清單

    一、文明施工

    (一)安全警示標志牌

    在易發傷亡事故(或危險)處設置明顯的、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安全警示標志牌

    (二)現場圍擋

    ⑴ 市區主要路段不小于2.5m高,一般路段不小于1.8 m高的圍墻;

    ⑵ 圍墻材料可采用彩色、定型鋼板,磚、砼砌塊等墻體。

    (三)五板一圖 在進門處懸掛工程概況、管理人員名單監督電話、安全生產規定、文明施工、消防保衛五板;施工現場總平面圖。

    (四)企業標志 現場出入的大門應設有代表本企業、本工程的標志

    (五)場容場貌

    ⑴ 道路暢通

    ⑵ 排水溝、排水設施通暢

    ⑶ 工地地面硬化處理可采用:① 不小于10㎝厚的c20素砼;② 定型化的砌塊等

    ⑷ 綠化

    (六)材料堆放

    材料、構件、料具等堆放時,懸掛有名稱、品種、規格等標牌

    (七)現場防火

    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符合消防要求。

    二、臨時設施、現場辦公生活設施

    (1)施工現場辦公、生活區與作業區分開設置,保持安全距離。

    (2)工地辦公室、現場宿舍、食堂、廁所、飲水、休息場所符合衛生和安全要求。

    三、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

    (一)配電線路

    (1)按照tn-s系統要求配備五芯電纜、四芯電纜和三芯電纜。

    (2)按要求架設臨時用電線路的電桿、橫擔、瓷夾、瓷瓶等,或電纜埋地的地溝。

    (3)對靠近施工現場的外電線路,設置木質、塑料等絕緣體的防護設施。

    (二)配電箱開關箱

    (1)按三級配電要求,配備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三類標準電箱。開關箱應符合一機、一箱、一閘、一漏。三類電箱中的各類電器應是合格品。

    (2)按兩級保護的要求,選取符合容量要求和質量合格的總配電箱和開關箱中的漏電保護器。

    (三)接地保護裝置 施工現場應設置不少于三處的保護接地裝置。

    四、安全施工

    (一)臨邊洞口交叉高處作業防護

    樓板、屋面、陽臺等臨邊防護 用密目式安全立網全封閉,作業層另加兩邊防護欄桿和18㎝高的踢腳板。

    (二)通道口防護

    設防護棚,防護棚應為不小于5㎝厚的木板或兩道相距50㎝的竹笆。

    (三)預留洞口防護

    用木板全封閉;短邊超過1.5m長的洞口,除封閉外四周還應設有防護欄桿。

    (四)電梯井口防護

    設置定型化、工具化、標準化的防護門

    (五)樓梯邊防護

    設1.2m高的定型化、工具化、標準化的防護欄桿,18㎝高的踢腳板。

    (六)垂直方向交叉作業防護

    設置防護隔離棚或其他設施。

    (七)高空作業防護

    有懸掛安全帶的懸索或其他設施;有操作平臺;有上下的梯子或其他形式的通道

    其他(由各項目部依據實際情況具體確定)

    第6篇 建筑工程安全標志牌管理制度

    1安全標志使用要求

    1.1凡工程所用的安全標志的圖形、顏色及材質都必須符合國家宣貫標準《安全標志》(gb2894-1996)的要求;

    1.2對工程所用的安全標志牌應在工程開工前準備就緒,按工程的實際進度及安全標志總平面布置圖在相關位置及規定地方進行整齊掛設;

    1.3工程安全標志牌應有專人負責保管、掛設;

    1.4做到人人珍惜安全標志牌,對故意損壞者應加倍賠償。

    2安全色

    安全色是表達信息含義的顏色,用來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指示等,其作用在于使人們能迅速發現或分辨安全標志,提醒人們注意,預防事故的發生;

    2.1紅色:表示禁止、停止、消防和危險的意思;

    2.2藍色:表示指令,必須遵守的規定;

    2.3黃色:表示通行、安全和提供信息的意思。

    3安全標志

    安全標志是指在操作人員容易產生錯誤,有造成事故危險的場所,為了確保安全,所采取的一種標示。此標示由安全色、幾何圖形復合構成,是用以表達特定安全信息的特殊標示,設置安全標志的目的,是為了引起人們對不安全因素的注意,預防事故發生。

    3.1提示標志:是向人們提示目標的方向,用于消防提示(消防提示標志的顏色為紅色,文字、圖形為白色);

    3.2指令標志:是告訴人們必須遵守的意思(圖形為白色,指令標志底色均為藍色);

    3.4警告標志:是使人們注意可能發生的危險(圖形警告符號用字體為黑色,圖形底色為黃色);

    3.5禁止標志:是不準或制止人們的某種行為(圖形為黑色,禁止符號與文字底色為紅色)。

    4安全標志設置要求

    4.1各施工階段的安全標志應根據工程施工的具體情況進行增補或刪減,其變動情況可在“安全登記表”中注明;

    4.2根據工程特點及施工不同階段,有針對性的設置安全標志;必須使用國家統一的安全標志;

    4.3安全標志設置位置的平面圖;

    4.4施工現場安全色及安全標牌應符合下列要求:

    ●提示(綠色)

    安全狀態通行,用于安全通道、行人車輛通道、外架施工層防護、人行通道、防護棚。

    ● 警告類(黃色)

    ①機械傷人:用于機械操作場所、電鋸、電鉆、電刨、鋼筋加工現場、機械修理場所;

    ②當心塌方:用于坑下作業場所、土方開挖;

    ③當心弧光:用于焊工操作場所。

    ● 指令類(藍色)

    ①必須戴防護眼鏡:用于馬道出入口、外用電梯出入口、通道出入口、車工操作間、焊工操作場所、抹灰操作場所、機械噴漆操作場所、修理間、鋼筋加工場所;

    ②必須穿防護服:用于通道口、馬道出入口、外用電梯出入口、電焊作業場所、油漆防水作業場所;

    ③必須戴安全帽:用于外用電梯出入口、現場大門口、吊鉤下方、危險部位、馬道出入口、通道口、上下交叉作業。

    ●禁止類(紅色)

    ①禁止跨越:用于首層外架四周、欄桿、未驗收的外架;

    ②禁止攀登:用于外用電梯出入口、通道口、馬道出入口;

    ③禁止通行:用于外架拆除、坑、溝、洞、槽、吊鉤下方、危險部位;

    ④禁止吸煙:用于材料庫房、成品庫、油料堆放處、易燃易爆場所、材料場地、木工棚、施工現場、打字復印室。

    第7篇 建筑工程安全生產教育制度

    1、為提高職工安全生產技能及安全生產意識,減少因工傷亡事故,實現項目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目標,根據國家及地方有關法規、標準,制定本制度。

    2、項目安全組負責對安全教育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季度安全檢查和不定期安全檢查中對其進行抽查或專項檢查。

    3、項目綜合管理部負責制定安全生產教育的工作安排,收集、采購開展安全生產教育活動的相關資料,按照本制度的規定安排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或經安全生產教育考核但不合格的人員,不得安排其從事相應崗位工作。

    4、安全生產教育的具體實施,按下列規定分級負責:

    4.1項目部生產管理、技術、安全部門和有關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實施,平均每年不少于24學時。

    4.2崗位操作工人(包括工程分包和勞務分包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由項目經理部負責組織實施,每年不少于4學時;各單位在外包施工人員進場施工前必須進行入場安全教育,不少于4學時。

    4.3 新職工上崗前的安全生產教育,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各項目經理部、班組分別組織實施,總共30學時。

    4.4 換崗職工的安全生產教育,由公司勞務公司、租賃站負責組織實施,總共4學時。

    4.5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按《北京市特種作業人員勞動安全管理辦法》執行。

    4.6因工傷事故造成重傷以下的負傷職工復工前的安全生產教育,由所在單位負責組織實施,總共4學時;其它原因休假超過6個月的職工,復工前的安全生產教育,由所在部門及班組負責實施,總共4學時。

    5、安全生產教育的主要內容:

    5.1 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

    5.2 安全生產責任制、技術標準和安全操作規程。

    5.3 本崗位使用的設備、安全防護裝置的構造、性能、作用及實際操作技能。

    5.4 本崗位處理意外事故能力和緊急自救、互救知識。

    5.5 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使用與保管。

    5.6 工傷事故案例。

    5.7 勞動紀律。

    5.8 教育、培訓部門安排的其它內容。

    6、凡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并經考核合格的人員,由經營部勞資員統一建檔、登記。

    7、職工未經安全生產教育或者經安全生產教育考試不合格而上崗作業的,安全部門根據情節,責令責任部門或分包方進行改正,并按每人50至100元進行罰款。

    第8篇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公司各級領導,安全生產專職管理機構,有關責任部門及管理人員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責任,保障施工人員在施工作業中的安全和健康,公司依據國家和本市的有關法規,結合公司的具體情況,特制定如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一、公司董事長(經理、法定代表人):

    1.嚴格遵守并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市、區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掌握本企業安全生產動態,定期研究安全工作,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2.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組織制定和完善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領導編制和實施本企業中,長期整體規劃及年度、特殊時期安全工作實施計劃,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業的各項安全生產主獎懲辦法。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保證體系,保證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落實和有效實施。

    4.組織制定并實施公司的生產安全事故救援預案。

    5.督促、檢查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聽取安全生產情況匯報,及時消除安全生產事故的隱患及存在的不安全問題。

    6.在事故調查組的領導下,領導組織本企業有關部門或人員做好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調查處理的具體工作,接到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后,迅速采以有效措施組織搶救并及時如實向有關部門報告,并親臨事故現場,組織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監督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實,預防事故的重復發生。

    7.完成上級部門下達的安全生產工作任務。

    二、公司主管生產副經理:

    1.在公司董事長領導下工作,對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協助董事長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組織制定并落實公司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組織實施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及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組織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3.參與編制特殊復雜工程項目或專業性工程項目施工方案。

    4.組織制定項目經理部、分包隊伍安全生產考核辦法及指標。

    5.領導組織公司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制定公司施工現場設置及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的統一標準,安全生產考核。

    6.審批每項工程項目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所需材料設備,并協助項目部調配。

    7.領導組織公司定期(每月)的、特殊時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及時解決施工中的安全問題。

    8.認真聽取、采納安全生產的合理化建議,保障公司安全生產、保障體系的正常運轉。

    9.組織并配合董事長主持做好工傷事故、配合調查組做好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10.每半年以書面形式向董事長匯報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并保障落實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獎懲辦法。

    11.完成公司領導安排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任務。

    三、公司技術負責人(總工程師):

    1.在公司董事長的領導下工作,對公司施工安全生產負技術領導責任,協助董事長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組織落實公司安全生產所必需的技術要求。

    2.審批施工組織設計的同時,嚴格審查依施工組織設計所列分部分項工程編制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對其可行性提出決定性意見。

    負責審批如下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并對其可行性提出決定性意見:

    1)地下暗挖作業;

    2)深度超過1.5米的基坑;溝槽土方開挖施工作業;

    3)人工挖擴孔樁作業;

    4)腳手架、水平安全網搭設和拆除作業;

    5)大模板和跨度超過6米的梁、板、模板施工作業;

    6)施工升降機、整體提升腳手架、高空作業吊籃的安裝、頂升、拆除作業;

    7)起重吊裝作業;

    8)拆除、爆破作業。

    3.審批季節性施工技術措施時,要重點審查其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并對其可行性提出決定性意見。

    4.對公司使用的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從技術上負責,嚴格審查其安全技術措施和保證安全的工藝要求,領導安全技術攻關活動,確定勞動保護研究項目,并組織鑒定驗收。

    5.參加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6.完成公司領導安排的其它安全生產工作任務。

    四、總會計師

    1.組織落實公司財務工作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認真執行安全生產獎罰規定。

    2.組織編制年度財務計劃的同時,審批安全技術措施經費使用計劃,保證安全措施經費到位。

    3.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市有關勞動保護用品的規定和防暑降溫經費的使用標準,并按規定負責審批購置的勞動保護用品經費。

    4.完成公司領導安排的其它安全生產工作任務。

    五、技術質量科長

    1.認真學習,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技術及安全操作規程規定,保障施工生產中的安全措施的制定與實施。

    2.在編制和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和方案的過程中,要在每個五一節中貫穿安全技術措施,對確定后的方案,若有變更,應及時修定。

    3.檢查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實施情況,對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術性問題,提出解決辦法。

    4.對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操作規程。

    5.對改善勞動條件、減輕笨重體力勞動、消除噪聲等方面的治理進行研究解決。

    6.參加重大傷亡事故和重大已、示遂事故中技術性問題的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從技術上提出防范措施。

    六、財務審計科長

    1.根據本企業實際情況及企業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需要,按計劃及時撮安全技術措施經費、勞動保護費及其他安全生產所需經費,保證專款專用。

    2.按照國家及上級對勞動保護用品的有關標準和規定,負責查購置勞動保護用品的合法性,保證其符合標準。確認合同中所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品。

    3.協助安全主管部門辦理安全獎、罰款的手續。

    4.辦理企業職工工傷保險和工程項目意外傷害保險。

    5.根據設計要求評估項目所需安全保障用品資金投放。

    6.提供安全保障資金參考信息。

    七、安全科長

    1.協助領導組織推動安全生產工作,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法令,方針和政策。

    2.匯總和審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貫徹執行。

    3.組織和協助有關部門制定和修訂安全生產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對制度、規程的貫徹執行進行監督檢查。

    4.經常進行以抓點帶面的動工對現場檢查,協助解決問題,存在特別緊急的不安全因素,有權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且立即通知有關責任人整改。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

    6.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檢查、監督基層單位安全培訓工作,特別是新工人的上崗前培訓。

    7.指導基層專(兼)職安全員工作。

    8.督促有關部門按規定及時發放和合理使用個人防護用品。

    9.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提出預防事故的措施,并督促按期執行。

    10.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執行防止職業中毒的措施。

    11.督促有關部門搞好勞逸結合和女工保護工作。

    八、生產經營科長

    1.協助主管經理編制公司生產經營計劃和措施,召開有關生產經營會,解決施工生產中的疑難問題。

    2.負責工程投標具體工作,協助聯系工程活動,征求建設單位意見和要求,隨時掌握各項施工進展情況。

    3.嚴格執行各項有關政策的規定,負責工程預決算工作,確保工程預決算的質量及各項費用準確率達到國家規定標準。

    4.負責對工程項目的施工資料日常檢查落實,按公司的《管理制度》抓兌現。

    5.負責各項工程圖紙預算,圖紙會審,施工中的變更通知,質量檢記錄等各項施工資料收集,歸檔工作。

    九、辦公室主任

    1.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根據企業實際,配備具有一定文化、技術和實踐經驗的安全干部,保證安全干部的素質。

    2.加強新調入、轉業的施工、技術及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工作。

    3.根據國家和上級有關規定,負責審查安全管理人員資格,有權向主管領導建議調整和補充安全檢查人員。

    4.組織對工傷亡事故的調查,認真執行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5.有關的學習,要安排安全生產的學習。

    6.教育納入職工培訓教育計劃,負責組織職工的安全技術培訓和教育。

    7.配合有關部門,負責對職工進行體格檢查,對特種作業人員要定期檢查,提出處理意見。

    8.監測有毒、有害作業場所的塵毒濃度,做好職業病預防工作。

    9.正確使用防暑降溫費用,保證清涼飲料的供應與衛生。

    10.對冬季取暖火爐的安裝、使用負責監督檢查,防止煤氣中毒事故發生。

    11.對施工現場大型生活設施的建、拆,要嚴格執行有關安全規定,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12.發生工傷事故要及時上報并積極組織搶救、治療,并向事故調查組提供傷勢情況,負責食物中毒事故的調查與處理,提出防范措施。

    十、項目經理:

    1.對所承接的工程項目在施工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為本項目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2.積極組織項目經理部管理人員及參與本項目施工管理的相關人員學習國家、市、區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定及《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結合相關要求及項目工程特點,制定本項目工程和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及各項管理措施并按要求組織具體執行。

    3.開工前負責向建設單位索取地下管線交底資料并領導制定地下管線保護措施。

    4.開工前組織編制以施工組織設計中所列所有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措施,報公司總工程師及監理公司總監審批簽字后實施。

    5.進場前依據相關要求及公司規定編制施工現場、生活區設置方案,報工程部初審,主管生產副總經理審批后實施,保障生產、生活硬件條件符合標準要求。

    6.開工前組織制定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目標,項目部安全生產責任制,項目部安全管理機構。

    7.開工前組織編制各項專項施工方案,經公司總工程師及監理公司總監審批簽字后實施:(1)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2)急性職業中毒應急控制措施;(3)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4)一定規模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1>地下暗挖作業;<2>深度超過1.5米的基坑;溝槽土方開挖施工作業;<3>人工挖擴孔樁作業;<4>腳手架、水平安全網搭設和拆除作業;<5>大模板和跨度超過6米的梁、板、模板施工作業;<6>施工升降機、整體提升腳手架、高空作業吊籃的安裝、頂升、拆除作業;<7>起重吊裝作業。(5)冬、雨季施工方案。

    8.負責簽訂施工總承包單位與建設單位、監理單位三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

    9.指導簽訂總承包單位與勞務分包單位專業分包單位及本項目現場及周邊有關單位之間安全協議書,及落實以協議書為依據制定的安全防護措施及應承擔的管理責任。

    10.組織制定項目部消防責任制、消防方案、消防預案,與相關方簽訂治安消防協議書。

    11.監督所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12.領導建立安全教育檔案,施工人員檔案與公司同步,保證所有施工人員均能接受三級教育。

    13.接到工傷事故報告后,立即采取果斷措施組織搶救的同時向公司領導報告。參加事故調查分析與處理,認真制定防范措施。

    14.凡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未明確或不完善之處,項目部要采取可行措施予以完善防止潛在事故的發生。

    15.完成上級領導安排的其它安全生產工作任務。

    十一、施工員

    1.認真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對所管轄班組(特別是外施隊)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

    2.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措施及安全操作規程,針對生產任務特點,向班組(包括外施隊)進行局面安全技術交底,履行鑒任手續,并對規程、措施、交底要跟蹤落實,隨時糾正違章作業,發現解決不安全隱患。

    3.經常檢查所轄班組(包括外施隊)作業環境及各種設備、設施的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各種設備設施技術狀況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嚴格執行安全技術交底,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其執行,做到不違章指揮。

    4.定期和不定期組織所轄班組(包括外施隊)學習安全操作規程,開展安全教育活動,接受安全部門或人員的安全監督檢查,及時解決提出的不安全問題。

    5.對分管工程項目應用的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嚴格執行申報、審批制度,發現問題,及時停止使用,并上報有關部門或領導。

    6.發生因工傷亡及未遂事故要保護現場,立即上報。

    十二、技術員

    1.對項目工程施工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生產負技術責任。

    2.負責在安全員協助下編制以施工組織設計中所列所有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生活區設置方案。

    3.負責編制一定規模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1>地下暗挖作業;<2>深度超過1.5米的基坑;溝槽土方開挖施工作業;<3>人工挖擴孔樁作業;<4>大模板和跨度超過6米的梁、板、模板施工作業;<5>腳手架安裝作業<6>整體提升腳手架安裝。

    4.負責編制施工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5.編制的總體施工方案(施工組織設計)和重點項目及部位的專項措施應由具體法人資格的企業技術、安全等相關部門和技術負責人審批后,向操作者進行嚴密交底。交底后要跟蹤檢查實施情況,及時解決實施中發現的問題。

    6.積極配合施工員、安全員做好現場安全防護,內部管理等工作。

    7.負責對隱患、傷亡事故、已未遂事故進行技術分析和鑒定,并提出技術方面的改進措施,防止類似事故重復發生。

    8.完成領導安排的其它安全生產工作任務。

    十三、質檢員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結合項目工程特點,落實公司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對本項目安全生產負協查管理責任。

    2.對施工現場環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護設施的完整、齊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標準要求負監督責任。

    3.日常工作檢查時,及時糾正工人違章作業,協助安全員消除事故隱患。

    4.發生傷亡事故時,協助保護現場并立即上報項目部。

    5.有權拒絕不科學、不安全、不衛生的生產指令。

    十四、安全員

    1.對項目工程施工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2.按照施工現場生活區設置方案、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監督檢查現場設置,確保其符合標準要求。

    3.審查勞務分包方,專業分包隊伍的資質手續;管理人員、特殊作業人員等的相關崗位證書;保障分包方的手續及參與工程施工的管理及作業人員符合公司要求。

    4.認真做好對新入場施工人員的三級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的專項培訓及日常安全生產教育,提高所有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安全知識技能。建立安全教育檔案,施工人員入場一周內必須將其詳細個人資料及培訓情況存入管理檔案。

    5.編制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急性職業中毒應急控制措施、消防方案預案、協議,編制較大危險分部分項工程的專項安全施工方案(1)平安全網搭設和拆除作業;(2)施工升降機、整體提升式腳手架、高空作業吊籃的安裝、頂升、拆除作業;(3)起重吊裝作業;(4)大型腳手架搭、拆;(5)模板工程。負責與勞務分包方、專業分包方及工程項目施工現場范圍內同時作業的相關單位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書。

    6.認真做好公司自有機械設備(包括施工機具及物料升降機)的安裝、檢查與驗收。

    7.認真做好公司租賃設備(包括塔式起重機、外用電梯等)的設備出租方、設備、人員三個方面的相關手續及證件的審驗,并做好設備安裝、頂升、日常使用、拆除四個關鍵階段的安全檢查。

    8.負責在如下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施工現場出入口、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基坑邊沿、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

    9.按照安全技術措施及相關標準要求編寫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并向作業人員作書面交底,負責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10.對項目生產、生活所有場所進行巡查,制止違章冒險行為,消除不安全狀態,排除安全隱患。

    11.如實記錄安全內業資料。

    12.參加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分析及處理,制定防范措施,負責工傷事故的統計上報工作,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作好本項目安全生產資料的管理以及其他安全檔案工作。

    13.完成領導安排的其它安全生產工作任務。

    十五、材料員

    1.要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誠實正派的工作作風,遵守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熟悉材料規格、型號、產地、性能、結構特征、構造原理、內在質量和用途。

    2.掌握材料的市場價格變化,本著節約、就近取材的原則,精打細算降低材料的成本價。

    3.采購材料做到七個堅持:1.要核實材料計劃單;2.要貨比三家,質量價廉;3.要有主要材料的質保書、五金交電產品的出廠合格證及名優產品證書,必須隨貨交驗;4.要具備正當齊全的結算憑證;5.要辦妥遺留事務;6、要確保工程施工用料的需要;7.要材料進場及時辦好入庫手續。

    4.積極參與項目的成本核算,堅持“三不”采購:一是無施工部門需要材料計劃不采購;二是不合質量要求的物資不采購;三是感情投資的物資不采購。

    5.隨時了解所在項目的材料庫存情況,杜絕因積壓而影響材質和資金周轉,同時也要防止因疏忽致使材料供應脫節,影響施工生產。

    6.完成項目經理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六、機械管理員

    1.認真貫徹執行上級頒發的各項機械設備管理制度、操作規范,管理好本崗位范圍內的機械使用、檢查、維修、保養工作。

    2.嚴格實行定機、定人、定職責、持證上崗,安全交底、交接班等安全制度,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向上級主管匯報。

    3.負責搞好機械設備臺帳管理,對分管的機械日常運轉、維修、保養的情況作詳實記載。

    4.參加制定機械管理的目標、措施、辦法等并組織實施,參加現場中小型設備安裝驗收,監督整改措施落實,必要時行使安全否決權。

    5.定期向主管領導匯報現場機械管理情況,提出改進方案或建議。

    6.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對機操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檢查機操人員的持證上崗情況。協助處理機械事故,落實“四不放過”的措施。

    7.完成項目經理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七、施工班組長

    1.真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合理安排班組人員工作,對本班組人員在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負責。

    2.經常組織班組人員學習安全操作規程,監督班組人員正確使用個人勞保用品,不斷提高自保能力。

    3.認真落實安全技術交底,做好班前講話,不違章指揮,冒險蠻干。

    4.經常檢查班組作業現場安全生產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并上報有關領導。

    5.認真做好崗全安全技術操作教育,未經教育考試合格,不準分配上崗作業。

    6.發生因工傷亡未遂事故,保護好現場,立即上報有關領導。

    第9篇 建筑工程實現安全施工目標的十大制度

    1.? 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施工方案的批準制度

    工程招投標過程中,施工單位的技術負責人和項目經理應組織企業技術部門和安全部門,按專業對口和分部劃分為原則,編寫土建、設備安裝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案,編寫安全施工方案,編寫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和臨時建筑的施工方案。參與編寫的人員要求有土建、電氣專業中級以上職稱,(全面)負責過二類以上建筑工程業績且未發生安全事故記錄,接受過正式安全培訓并取得安全崗位證書。由公司技術負責人負責對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施工方案進行審核定稿,由項目經理負責審批。經過批準生效的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施工方案,確定了保證科學施工的安全目標和預防控制的安全目標,確定實現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成為工程招投標的技術標書的組成內容,和保證現場施工安全的理論依據,是建筑工程開工許可和備案登記的必備條件,同時也是施工單位對建設單位的書面承諾。

    施工單位的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施工方案在得到建設單位的同意實施后,經過監理審批,方可用于指導工地現場施工。

    2.? 工程開工許可和備案登記制度

    通過招投標過程確定總包單位后,由總包單位協同建設單位,統一提交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施工方案、圖紙審核批文和消防審核批文,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一同辦理開工許可的申請手續,同時提交本工程的專職安全員和特殊工種作業人員登記表,使用大型機械設備的生產(制造)許可證、設備使用合格證和檢測合格證,進行人員和設備的行政登記備案。收到上述材料后,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于7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并確定是否允許該工程開工,并發放“施工許可證”和“已備案”登記表。

    3.? 安全生產責任制

    建筑工程的項目經理是施工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負責組建開工項目的安全管理部門,和領導項目安全管理人員開展工作。施工單位的技術負責人是開工項目安全施工所需理論依據、資料保證和“三級教育”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建立并形成以安全施工方案(措施)為主的書面保證結構體系,在完成圖紙自審的基礎上對工長一級的技術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對具體的安全問題提出合理的解決方案,定期檢查各專業施工的三級教育、誓約書、技術交底安全條文,各分部安全交底和專項安全交底的過程記錄。針對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通病,依據“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以數據和文字相結合的方式,制定開工項目施工現場的“安全計劃”。同時,在結構工程隱蔽驗收的過程中,所有中間驗收過程隱蔽驗收記錄表的檢查意見欄要有項目技術負責人簽字認可。

    項目專職安全員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檢查和管理工作,對項目經理負責并賦予其經濟處罰權力,長駐工地檢查指導安全事務。

    監理單位的總監理工程師是施工安全監理的“第一”責任人。作為服務商,公正守法地開展工作,在巡視巡查并掌握實情的基礎上,分析量化,核對數據,現狀同計劃、依據相對照,提出與現行法律法規、規范規定和預定目標相抵觸的不適用,及時通知施工方整改糾正并直至符合規定的要求,消除安全隱患。另外,總監負責審批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施工方案,對專職安全員和特殊工種人員的報審進行核對,做到人證相符。對項目經理的更換和調換依法進行監督,對工地現場(包括“臨建設施”)的安全現狀,依據“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和“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評價標準”,在施工單位自評的基礎上,提交“施工安全評價報告”。對于書面通知整改而又未得到有效糾正的安全隱患和違規現象,及時采取“暫停施工”、“建議處罰”等手段,向業主和質監站書面提交“施工安全評價報告”一同進行制止。

    建設單位的現場代表(或甲方代表)是建設項目施工安全把關的“第一”責任人。工程開工初期主持召開安全交底會議,統籌考慮施工安全管理和防護的投入情況,貫徹施工合同的執行力度情況,實施法律法規程度,(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行政文件精神的落實情況,與同類項目安全管理存在的差距,與上級隸屬部門和行政主管部門的工作配合等??疾毂O理組的監理水平,考核施工單位項目經理的執業能力,采納監理單位的安全評估結論并責成項目經理落實整改。支持項目安全員的檢查工作,建立并形成“團結緊張、居安思?!钡捻椖堪踩ぷ鳉夥?。支持項目監理組的合理要求,支持項目經理部的合理化建議,物有所值,合理投入,防患于未燃。

    第10篇 建筑工程分包單位安全管理制度

    分包單位安全管理制度

    1、分包單位應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分包單位承擔。非分包方責任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2、分包單位應熟悉并能自覺遵守、執行建設部《建筑安全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以及相關的各項規范;自覺遵守當地政府有關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和行業主管部門頒發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各項規定,并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工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3、分包單位必須尊重并且服從總包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責任。

    4、分包單位必須執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術方案報批制度:分包單位必須執行總包方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分包單位自行編制的單項作業安全防護措施,須報總包方審批后方可執行,若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4.2、分包單位必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周三安全例會制度、班前安全活動制度,并做好跟蹤檢查管理工作;

    4.3、分包單位必須執行各級安全教育培訓及持證上崗制度。

    4.3.1、分包單位項目經理、主管安全生產經理、技術負責人須接受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后辦理分包單位安全資格審查認可證后方可組織施工;

    4.3.2、分包單位的工長、技術員、機械、物資等部門負責人以及各專業安全管理人員等部門負責人以及各專業安全管理人員等部門負責人須接受安全技術培訓,持證上崗;

    4.3.3、分包單位進入施工現場前,必須將進入施工現場作業人員清單上報項目部,并提供作業人員身份證件。分包單位工人入場一律接受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后方準進入現場施工,如果分包單位的人員需要變動,必須按規定進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4.3.4、分包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效證件以及建委核發的特種作業臨時操作證,持證上崗;

    4.3.5、分包單位工人變換施工現場或工種時,需進行轉場和轉換工種教育;

    4.3.6、分包單位必須執行每周安全活動一小時制度。

    4.4、分包單位必須執行總包方的安全檢查制度。

    4.4.1、分包單位必須虛心接受總包方以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和各級政府、各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否則造成的罰款等損失均由分包方負責;

    4.4.2、分包單位必須按照總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并且嚴格貫徹實施;

    4.4.3、分包單位必須設立專職安全人員實施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及工長、班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

    4.5、分包單位必須嚴格執行檢查整改消項制度;

    4.6、分包單位必須執行安全防護措施、設備驗收制度和施工轉換后的交接檢驗制度,分包單位自帶的各類施工機械設備、電纜等必須報總包單位驗收、登記方可進場;

    4.6.1、分包單位自帶的各類施工機械設備,必須符合相關要求,且機械性能良好、各種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按規定辦理安裝、驗收、備案等各項手續后,方可使用;

    4.6.2、分包單位的中小型機械設備和一般防護設備執行自檢后上報上級方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6.3、分包單位的大型防護設施和大型機械設備,在自檢的基礎上申報總包方,接受專職部門的專業驗收;分包單位必須按規定提供設備技術數據,防護裝置技術性能,設備履歷檔案以及防護設施支搭(安裝)方案,其方案必須滿足總包方所在地方政府有關規定;

    4.6.4、分包單位必須加強對進場機械設備的管理,各種機電設備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考試合格,持證操作,定機定人;

    4.6.5、各種機電設備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做到五個不準,即:a、未戴安全帽和非操作人員不準開機或上機亂摸亂動;b工作期間不準打鬧嬉戲吃東西看書報,不擅自離崗;c不準超負荷突然增速和急速沖擊作業;d不準帶病作業和在運轉中維修保養;e不準任意拆卸固定和屬于機器上的零件,變更機械性能和結構;

    4.6.6、機械傳動部位必須裝有保護裝置,電力部位必須裝有防雨裝置,如因此類保護裝置缺失而引起的操作安全事故,分包方承擔事故的損失以及責任;

    4.7、分包單位須執行安全防護驗收表和施工變化后交接檢驗制度。

    4.8、分包單位必須執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定期定量供應制度。

    4.9、分包單位必須預防和治理職業傷害與中毒事故。

    4.10、分包單位必須嚴格執行職工因工傷亡報告制度。

    4.10.1、分包單位職工在施工現場從事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傷害事故為工傷事故;

    4.10.2、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分包單位應在1小時內,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總包方的項目主管領導,向其報告事故的詳情。由總包方通過正常渠道及時逐級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同時積極組織搶救工作并采取相應的措施,保護好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實施者要做好記錄和拍照,總包方為搶救提供力所能及的條件;

    4.10.3、分包單位要積極配合總包方上級部門、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查。凡因分包方隱瞞不報、做偽證或擅自拆毀事故現場,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包方負責;

    4.10.4、分包單位須承擔因為分包單位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4.10.5、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分包單位應積極配合總包方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傷亡人員為分包方人員的,分包單位應直接負責傷亡者及其家屬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發生的資金費用由分包單位先行支付,因不能積極配合總包方對事故進行善后處理而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自負;

    4.11、分包單位必須執行安全工作獎罰制度:分包單位要教育和約束自己的職工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遵章守紀者給予表揚和獎勵,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者給予處罰。

    4.12、分包單位必須執行安全防范制度:

    4.12.1、分包單位要對分包工程范圍內工作人員的安全負責;

    4.12.2、分包單位必須采取一切嚴密的、符合安全標準的預防措施,確保所有工作場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險情況,并保證建筑工地所有人員或附近人員免遭工地可能發生的一切危險;

    4.12.3、分包單位的專業分包商及其現場雇傭的所有人員都應全面遵守各種適用于工程或任何臨建的相關法律或規定的安全施工條款;

    4.12.4、施工現場內,分包單位必須按總包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經過的每一個工作場所和其他地方均應提供充足和適用的照明,必要時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設備;

    4.12.5、總包方有權要求立刻撤走現場內的任何分包隊伍中沒有適當理由而又不遵守、執行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及行業主管部門發布的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得再雇傭于現場,除非事先有總包方的書面同意;

    4.12.6、施工現場和工人操作面,必須嚴格按國家、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搞好防護工作,保證工人有安全可靠、衛生的工作環境,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4.12.7、對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總包方安全管理人員有權要求停工和強行整改使之達到安全標準,所須費用從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4.12.8、凡重要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到正規廠家購買。如:安全帽、安全帶、電纜、配電箱、腳手架扣件等,并按規定進行檢測,提供相關的檢測報告及產品合格證;

    4.12.9、分包單位應給所屬職工提供必須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等,若必要時還需配戴面罩、眼罩、護耳、絕緣手套等個人人身防護設備;

    4.12.10、已獲批準的安全管理方案及條例的副本,由分包單位編制并且分發至所有分包方施工的工作場所,業主指示或國家法律要求的其他文件、標語、警示牌等物品,具體由總包方決定;

    4.12.11、分包單位應制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經驗的安全人員負責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實施。

    5、消防保衛工作要求:

    5.1、必須認真遵守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及建設部和當地政府、建委頒發的有關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及條例,分包單位應嚴格按總包方消防保衛制度以及總包方施工現場消防保衛的特殊要求組織施工,并接受總包方的安全檢查,對總包方的安全檢查簽發的隱患整改通知,分包方應在總包方指定的期限內立即整改完畢,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總包方的要求,總包方有權按規定對分包方進行經濟處罰;

    5.2、須配備至少一名專(兼)職消防保衛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消防保衛工作;分包單位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分包方工人責任造成的案件、火災、交通事故(含施工現場內)等災害事故,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以及事故的善后處理均由分包方獨自承擔,因此給總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分包方負責賠償,總包方可對其處罰。

    6、現場文明施工及其人員行為的管理:

    6.1、分包單位必須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項管理規定,在設施投入、現場布置、人員管理等方面要符合總包方的要求,按總包方的規定執行;

    6.2、分包單位應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勞務人員發生任何違法或妨礙治安的行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護工程周圍人員和財產不受上述行為的危害,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均由分包方自己負責;

    6.3、分包單位應按照總包方要求建立全工地有關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衛、環保衛生、料具管理和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同時必須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擾民、防噪聲、防空氣污染、防道路遺灑和垃圾清運等措施;

    6.4、分包單位必須嚴格執行保安制度、門衛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員要舉止文明、行為規范、遵章守紀、對人有禮貌,切忌上班喝酒、尋釁滋事;如出現打架斗毆事件,由當事人及所屬分包單位承擔一切后果及相關責任。

    6.5、分包單位在施工現場應按照國家、地方政府及行業管理部門有關規定,配置相應數量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專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以及因工傷亡事故處理工作,分包單位應賦予安全管理人員相應的權利,堅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6.6、分包單位應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采取適當的預防措施,以保證其勞務人員的安全、衛生、健康,在整個合同期間,至始至終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現場和住所,配有醫務人員,緊急搶救人員和設備,并采取適當的措施以預防傳染病,并提供應有的福利以及衛生條件;

    7、爭議的處理

    當合約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或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有關部門調解,不愿通過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股份制企業章程房地產公司章程股份制公司章程

    第11篇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員要有計劃、有步驟地做好三級教育和安全宣傳工作,并在每項新工作前,做好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書面交底,缺少一次罰100元。弄虛作假、代簽字罰200元。

    2、及時記錄安全資料,做好各類安全事故的調查和整改工作。無安全事故抽查報告和整改措施的,對安全員給予每次罰款100元。發生1000元以上的安全事故都要用書面形式報總部辦公室,隱瞞不報的每次罰項目經理、安全員各200元。對安全事故的處理必須采取'三不放過'的原則。

    3、對于體檢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痢病及傳染病的職工,必須勸其回家,如繼續留用,由項目經理、安全員承擔一切責任。

    4、施工過程中凡上下交叉作業,中間必須設有安全隔離措施,并做好書面安全交底工作。如果沒有安全隔離措施,安全員有權禁止下方人員施工,不聽勸阻者給予100元罰款。沒有書面安全交底的,給予安全員200元罰款。

    5、遇到六級以上大風、大霧、大雪、沙塵、沙暴等惡劣天氣,安全員要迅速通知,禁止塔吊起重作業和高空作業。如因安全員失職釀成安全事故,將給予安全員1000員以上的罰款。

    6、夜間施工和暗室施工,應該設置照明設備,密封或有毒場所須設置通風設備,地下室及樓梯口必須是低壓電,樓梯口、坑井洞口沒有照明和防護的,每次罰安全員100元。

    7、在建工程的樓梯口、電梯口、電梯井內、預留洞口、管道井內、通道口內、井架口內必須用圍欄、蓋板防護或用二層優質安全網防護,缺少一處罰安全員100元。

    8、施工現場危險區必須懸掛'危險'或者'禁止通行'的標志,夜間要懸掛警示燈,非正常使用的樓梯口必須封行,缺少一處罰安全員100元。

    9、工地上架設電線電路,安裝機械設備、存放易燃易爆品,要完全符合有關安全規定,安全員必須到現場親自把關,有一項不符合安全規定罰安全員100元。

    10、安全員要對塔吊、起重設備的保險裝置、超重限位裝置作定期檢查。嚴禁帶病運轉、維修中運轉及超負荷作業。安全員對違規操作不加制止的,給予200元罰款。

    11、信號工必須在物料起吊時進行現場指揮。如人不在現場遙控指揮,給予200元罰款。信號工指揮失誤損壞物品由信號工全額賠償,由他人替代指揮或超重吊裝的立即開除。所吊物品必須放置整齊。

    12、工地上裝拆大型機械,必須由持證專業人員裝拆,如果違章作業,每次罰機具負責人和安全員各500元。

    13、施工機械應定期保養上油,防護裝置齊全且運轉正常,操作規程懸掛醒目,缺少一項罰安全員和機具負責人100元。

    14、各項目部要建立內部每周安全檢查制度,及時排除安全隱患,對各工種安全工作進行獎罰,及時做好安全檢查記錄和整改落實監督工作。安全員負責辦理少數工種上崗證,如經上級部門檢查出缺一個上崗證罰責任人100元。

    15、工程項目出現安全死亡事故,項目經理罰款1000元,安全員與直接責任者2000元罰款,所在工種工長1000元。

    16、項目部要加強安全輔導、培訓教育和檢查的力度,每半個月用半天、一周用1小時為安全活動時間。同時,公司要進一步加大安全檢查力度,要成立安檢組對項目上的機械設備、防護設施、安全技術方案和交底進行定期檢查,力爭消除事故隱患。

    第12篇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產管理領導小組工作制度

    1、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安全工作例會或根據具體情況隨時召開會議。

    2、項目經理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負責組建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安全生產具體工作,由項目經理掛帥,經常性進行安全教育、檢查、評比,切實做到抓生產必須管安全。

    3、建立安全保證體系,健全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網絡,組織編制安全保證計劃,制定管理目標和措施,按要素分解管理職能,明確各崗位安全管理職責,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使全體職工人人講安全、懂安全、抓安全。

    4、教育全體職工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正確指導思想,經常利用會議、板報、宣傳欄等多種形式對職工進行安全法規、意識、技能和操作規定教育,使廣大職工進一步認識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和安全事故的危害性,以安全促進生產,安全帶動效益。

    5、安全工程師是本管轄范圍內的安全責任人,必須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確保做到誰安排生產,誰負責安全交底。每一作業層面或每一道工序必須進行一次安全交底,班組長接受交底后必須傳達到每一名工人,并做好班前安全活動記錄,保證做到工前交底、工中檢查、工后總結,把一切事故隱患消滅在初始的萌芽狀態。

    6、制定定期檢查制度,明確安全檢查內容,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力度。查思想意識、查制度落實、查安全設施、查機電設備、查安全教育培訓、查操作行為、查勞保用品使用,對查出的安全隱患,按“ 四不放過 ”要求落實整改,對整改不到位,嚴格按項目部《獎罰細則》實施處罰。

    7、堅持事故“四不放過”的原則,發生事故必須及時上報,對舉報重大安全隱患者予以獎勵,對違反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的人和事要及時教育處罰,對造成后果的要追究其當事人的責任,對予造成特別嚴重后果的,應及時上報司法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

    8、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嚴格執行方案先行的原則,專項方案須經總工程師或工程處技術負責人審批后方可投入實施。

    9、及時收集、編制、整理各項安全資料,接受上級有關部門的檢查驗收,保證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

    10、積極完成上級單位下達的創建目標和任務,完善安全保證體系,確保安保體系的有效運行,努力創建標化工地文明工地。

    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管理制度(十二篇)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保障一線建筑工人的作業條件和生活環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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