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化工生產安全檢修管理制度
化工生產檢修過程中,主要安全事故類型為機器工具傷害、物體打擊、高處墜落、刺割、纏繞、擠壓、電弧光灼傷、中暑、灼燙、中毒、爆炸、著火等,下面介紹化工機械安裝維護檢修中的安全檢修管理制度。
一、一般的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教育和崗位技術考核不合格者,嚴禁獨立頂崗操作。
2.進入生產區的人員嚴禁吸煙。
3.易燃、易爆場所禁止穿著能產生靜電火花的化纖織物工作服和帶鐵釘的鞋。
4.檢修人員應熟悉工作中碰到的酸、堿和易燃、易爆、有毒物質的性質,避免發生灼傷、燃燒、爆炸和中毒事故。
5.檢修人員應知道沙箱、防毒面具、防火栓、滅火器的位置,并能正確的用它們去滅火。
6.待檢修的設備在檢修以前應由值班主任負責切斷電源,然后接上地線,切斷機器的傳動部分,取下保險開關并掛上警告牌。如設備內附有攪拌器也要卸下。
7.檢修受壓容器、機器、設備和管路之前應將其壓力降低到等于大氣壓。
8、待檢修的機器設備、如果不斷電或未降低壓力,或未將酸、堿和易燃、易爆、有毒介質放凈時,絕對禁止進行修理。
9.嚴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體擦洗機動車輛、設備、地坪和衣服等。
10.安全裝置不準隨意拆除、挪用或棄置不用,因檢修拆除的,檢修完畢后必須立即復原。
11.在檢修時不要觸及電動機有電的部分,以及電纜和照明線。
12.使用手電鉆時,工人必須戴上橡膠手套,電鉆外殼應接地。
13.在起重或其他危險工作區域都應掛警告標志,不許外人進入工作區域。
14.檢修時拆開的地板,下班前應復原,如一時不便裝上,要在四周圍上欄桿,防止行人陷落。
15.當機器設備檢修完后,應將所有在檢修時拿開的安全裝置恢復原狀,并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試壓、試漏、試安全閥、試儀表和聯鎖的靈敏度,然后單體試車和聯動試車。
16.檢修完后應拆除腳手架、臨時電氣線路、警告牌和標志,搬走檢修用的機具,清理設備、屋頂上、地面上的雜物垃圾,達到工完料凈場地清。
二、施工與檢修的安全管理制度
1.企業新建、改建、擴建、技措、大修等工程施工,必須加強組織管理,按審核批準的施工圖紙,編制施工方案(施工組織設計),報請主管廠長或總工程師批準。
凡在廠區及已建工程區域內動土施工,必須向有關部門辦理《動土安全作業證》,弄清擬建區內的地下管網、電纜和水文地質情況。
2.每項工程施工前,施工部門的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施工員、工長等,在逐級布置生產任務和技術交底的同時,必須逐級進行安全指令和安全措施的交底,不經安全措施交底的工程項目不得施工,工人有權拒絕施工。
3.施工現場,按施工總平面和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平面布置,應符合安全要求,安排施工臨建設施及機具、材料和水、電、氣(汽)管網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和工業衛生要求。
4.施工現場內的坑、井、孔洞、陡坡、懸崖、高壓電氣設備、易燃、易爆場所等,必須設置圍欄、蓋板、危險標志,夜間要設信號燈,必要時指定專人負責,各種防護設施,安全標志,未經施工負責人批準,不得移動或拆除。
5.一切檢修項目均應在檢修前辦理檢修任務書,明確檢修項目負責人,并履行審批手續。
6.檢修項目負責人必須按檢修任務書的要求,親自或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到現場向檢修人員交底,落實檢修安全措施。
7.檢修項目負責人對檢修工作實行統一指揮、調度,確保檢修過程的安全。
8.根據檢修任務書的要求,生產單位要為檢修單位創造安全檢修條件,沒有辦完交接手續的檢修單位,不得任意拆卸設備、管道。
9.對檢修使用的工具、設備應進行詳細檢查,保證安全可靠。
10.檢修傳動設備、傳動設備上的電氣設備,必須切斷電源(拔掉電源熔斷器),并經兩次起動復查證明無誤后,在電源開關處掛上禁止啟動牌或上安全鎖卡。
11.檢修單位應檢查檢修中需要的防護器具、消防器材的準備情況。
12.檢修單位要檢查《動火安全作業證》、《盲板抽堵安全作業證》、《設備內安全作業證》、《高處安全作業證》、《吊裝安全作業證》、《設備檢修安全作業證》和電氣工作票的審批內容與落實情況。
三、設備內檢修的安全管理制度
1.設備(槽罐、塔、釜、槽車、地下貯池、爐膛、溝道、煙道、排風道等)內作業,必須辦理《設備內安全作業證》。該設備必須與其它設備隔絕(加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不允許采用水封或閥門等方法代替),并清洗、置換。
2.要選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盲板,建立盲板檔案卡片、并進行編號。盲板由各生產車間及設備動力車間分別保管、使用。要指定專人負責抽加盲板工作,指定專人負責監護。
抽加盲板必須確認部位,并掛牌做記號,對較大系統抽加盲板的工作 ,應繪制盲板分布圖,防止因誤抽加盲板造成事故。在易燃、易爆系統抽加盲板,應在系統卸壓后保持正壓,以防空氣吸入造成事故。
3.進入設備內作業前30 min內,要取樣分析有毒、有害物質濃度、氧含量,經檢驗合格辦理了《設備內安全作業證》后方可入內作業。在作業過程中如發現異常,立即停止作業,迅速撤出人員。
4.進入有腐蝕性、窒息、易燃、易爆、有毒物料的設備內作業時,必須穿戴適應的個人勞動防護用品,防毒器具。
5.設備內作業必須設作業監護人,監護人應由有經驗的人員擔任,監護人必須認真負責,堅守崗位,并與作業人員保持有效的聯絡。
6.設備內作業應根據設備具體情況搭設安全梯及架臺,并配備救護繩索,確保應急撤離需要。設備內應有足夠的照明,照明電源必須是安全電壓,燈具必須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
7.嚴禁在作業設備內外投擲工具及器材,禁止用氧氣吹風。
8.作業完工后,經檢修人、監護人與使用部門負責人共同檢查,確認無誤,并由檢修負責人與使用部門負責人在進入設備內作業證上簽字后,檢修人員方可封閉設備孔。
檢修完畢后必須做到:一切安全設施恢復正常狀態。根據生產要求抽加盲板、檢查設備管道內有無異物及封閉情況,按規定進行水壓或氣密試驗,并做好記錄備查。檢修任務書歸檔保存。清理現場。
9.檢修后的設備,必須按規程進行試運行,合格后,生產和檢修雙方辦理交接手續。
四、高處作業的安全管理制度
1.凡距墜落高度基準面(從作業位置到最低墜落著落點的水平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作業,稱為高處作業。
2.高處作業的分級和分類,按《廠區高處作業安全規程》(hg23014)執行。
3.高處作業前,必須辦理《高處安全作業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指定專人負責,專人監護,并嚴格履行審批手續,高處作業許可證的審批手續及審批權限按《化工企業高處作業安全規定》執行。
4.高處作業人員必須經體檢合格,凡不適于高處作業的人員不得從事高處作業。
5.高處作業用的腳手架、吊藍、吊架、手拉葫蘆(鏈式起重機)等,必須按有關規定架設,吊裝升降機嚴禁載人。
6.高處作業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戴好安全帽,隨身攜帶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須裝入工具袋,嚴禁上下投擲。
7.高處作業一般不應交叉進行,因工序原因必須在同一垂直線下方工作時,必須采取可靠的隔離防范措施,否則不準作業。在石棉瓦、玻璃鋼瓦上作業,必須采取鋪設踏腳板等安全措施。
8.遇有六級以上的風力或其它惡劣氣候時,應停止高處作業。
9.在易散發有毒氣體的廠房上部及塔罐頂部作業時,應進行現場環境監測,并設專人監護。
10.高處作業人員在鄰近有帶電導線的場所作業時,必須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中的有關規定,與帶電導線保持安全距離(距離普通電線1m以上,距離高壓電線2.5m以上)。
五、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根據火災危險程度及生產、維修、建設等工作的需要,經使用單位提出申請,廠安全、防火部門登門審批,劃定“固定動火區”。固定動火區以外一律為禁火區。
2.在禁火區內,除生產工藝用火外,其它可產生火焰、火花和表面熾熱的長期作業(如:化驗室用的電爐、電熱器、酒精燈、茶爐等),均須辦“用火證”,用火證的有效期最多不許超過一年。生產區內禁止用電爐、煤氣爐取暖和熱飯等。用火證上應明確負責人、有效期、用火區域及安全防火措施。用火證一律由安全(防火)部門審批,用火時要將用火證掛在用火點附近備查。
3.在禁火區進行焊接與切割作業及在易燃易爆場所使用噴燈、電鉆、砂輪等可能產生火焰、火花和赤熱表面的臨時性作業,均為動火作業,必須申請“動火安全作業證”。
4.動火作業分三級管理
特殊危險動火作業:在生產運行狀態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產裝置、輸送管道、儲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險場所的動火作業。
一級動火作業:在易燃易爆場所(即:甲、乙類火災危險區域)的動火作業。
二級動火作業:指除一級動火作業和特殊危險動火作業以外的動火作業。
遇節日、假日或其它特殊情況時,動火作業應升級管理。
5.凡盛有或盛過化學危險品的容器、設備、管道等生產、儲存裝置,必須在動火作業前進行清洗置換,經分析合格后方可動火作業。如進入設備內動火,同時要辦“設備內作業證”。
6.動火作業應有專人監火。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現場及周圍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措施,配備足夠適用的消防器材或滅火設施。
7.特殊危險動火作業必須制定施工安全方案,落實安全防火措施。動火作業時,車間主管領導、動火作業與被動火作業單位的安全員、廠主管安全防火部門人員、主管廠長或總工程師必須到現場,必要時可請專職消防隊到現場監護。
8.《動火安全作業證》的審批
(1) 特殊危險動火作業的《動火安全作業證》由動火地點所在單位主管領導初審簽字,經主管安全防火部門復檢簽字后,報主管廠長或總工程師終審批準。
(2)一級動火作業的《動火安全作業證》由動火地點所在單位主管領導初審簽字后,報主管安全防火部門終審批準。
(3)二級動火作業的《動火安全作業證》由動火地點所在單位的主管領導終審批準。滅火措施
(1)當油類(汽油、煤油、潤滑油等)開始燃燒時,可用砂子撲滅或用氮氣或蒸汽把火焰與空氣隔絕。
(2)當電氣設備(電機、線路等)著火時,應將電源切斷,并用干式滅火機或用氮氣將火熄滅,禁止用水和泡沫滅火器滅火,以免觸電。
(3)撲救有毒、有害物質的火災時,應站在上風向,必要時佩帶防護用具。
(4)車間內發生火警時,應立即通知值班主任及消防隊(火警電話“119”),及時采取滅火措施。
第2篇 化工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為了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做好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工作,進一步落實事故負責追究制度,防止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維護企業利益,保障職工的安全和健康,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1、 生產安全事故定義
生產安全事故是指在生產經營領域中發生的意外的突發事故,通常會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使正常生產經營活動中斷的事件。
2、 事故等級劃分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2.1、特別重大事故: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事故。
2.2、重大事故:指死亡10至29人,或者重傷50至99人,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至1億元的事故。
2.3、較大事故:指死亡3至9人,或者重傷10至49人,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至5000萬元的事故。
2.4、一般事故:指死亡1至2人,或者重傷1至9人(包括急性工業中毒),直接經濟損失100萬至1000萬元的事故。
2.5、輕微事故:指死亡或重傷0人,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的事故。
第3篇 化工企業安全生產反三違管理制度
1、總則
1.1、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管理,規范生產作業行為,控制和防止事故發生,保障職工的生命和車間財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及上級的要求和安全生產工作需要,結合我公司生產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1.2、“三違”行為,指的是在生產、工作過程中對人的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簡稱。
1.3、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所屬各車間、部門,以及各車間、部門安全生產管理責任范圍內生產作業行為。
2、“三違”的范圍
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違章作業行為:
2.1.1、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不聽他人勸阻而冒險作業的;
2.1.2、擅自變更操作程序而未采取安全措施的;
2.1.3、對領導者正確指令拒不執行或私自變更而冒險作業的;
2.1.4、違反有關規定,私自拆除安全防護裝置的;
2.1.5、習慣性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行為;
2.1.6、未按個人規定穿戴、使用勞保用品的;
2.1.7、違反人們正常工作秩序和習慣的。
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違章指揮行為:
2.2.1、違反安全法律法規、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規定而強令工人冒險作業的;
2.2.2、施工、作業場所不完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但又未采取安全措施而下令施工或作業的;
2.2.3、工程項目未經開工前的安全驗收而下令施工或作業的;
2.2.4、不采納安全員或施工人員的正確意見而下令施工蠻干的;
2.2.5、作業人員未經過安全教育或培訓便指令上崗作業的;
2.2.6、不按規定給操作人員發放個人勞保用品而強令工人作業的;
2.2.7、不懂得機械設備工作原理或技術方法而下令蠻干的;
2.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
2.3.1、上班之前飲酒的;
2.3.2、工作期間私自離崗、睡覺、干私活的;
2.3.3、工作期間打鬧、斗毆的;
2.3.4、生產場所不允許穿拖鞋、赤腳、赤膊、敞衣、戴頭巾、圍巾而違反規定的。
3、反“三違”的管理
3.1、公司安全辦公室領導全公司的反“三違”工作,負責反“三違”的宣傳、教育工作,并重點加強對車間、部門負責人“三違”行為監督檢查與處罰,對因“三違”而造成嚴重后果的,公司按有關規定提出處理意見。
3.2、公司各車間、部門負責人負責組織領導本車間、部門反“三違”工作,在布置、檢查安全工作時,把反“三違”作為一項必不可少的內容進行布置、檢查,并對此負責。
3.3、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在工作中發現“三違”行為,情節較輕且未造成后果的應及時予以處理,情節較重或已造成后果的,應提出處理意見報公司研究處理。
3.4、各級專兼職安全員應認真履行職責,及時糾正生產作業中的“三違”行為,并按本辦法有關規定進行處罰,處罰結果應上報安全管理辦公室。對未履行職責,隱瞞不報或沒有處罰的,一經發現,將按有關規定處理。
3.5、對“三違”行為,任何人都有權制止、糾正,“三違”行為人不得為此而對指正人打擊報復或進行人身攻擊。
4、特別規定
4.1、生產作業人員未經過安全教育、培訓,不熟悉工作環境和操作規程而發生違章作業行為,不予處罰。但車間負責人及相關責任人應承擔相應責任,接受相應處罰。
4.2、生產作業現場出現集體違章現象,相關負責人負管理責任,接受相應處罰,其他人不予處罰。對負責人的處罰,沒有造成后果的,按照本規定第十五、十六條執行;造成后果的,按第十七條執行。
4.3、操作者在工作時違反本辦法第四條的規定,負責人在現場未制止的,除行為人受處罰外,負責人負違章責任,接受相應處罰。本條適用于專兼職安全員。
5、“三違”行為的處罰
5.1、行為人第一次違反本辦法第四、五、六條規定,情節輕微,尚未造成后果的,車間、部門領導或安全員可以給予行為人口頭警告和罰款10元;第二次罰款30元;第三次罰款50元。
5.2、行為人第一次違反本辦法第四、五、六條規定,雖未造成后果,但出現事故苗頭,車間、部門負責人或安全員可以給予行為人30元處罰;一年內出現第二次,給予行為人100元的經濟處罰。
5.3、由于“三違”行為造成傷害自己或他人的后果,直接經濟損失在1000 元以下,按10%罰款;直接經濟損失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按5%罰款(最低罰款額不少于100元);造成較大損失或嚴重后果的,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議研究處理意見。
6、獎 勵
6.1、反“三違”成績突出,班組年度內無違章、無事故的,在年度評先評優時優先考慮。
6.2、個人因制止違章行為而避免事故發生的,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根據情節予以獎勵,在授予榮譽稱號時優先考慮。
7、附 則
7.1、本規定若與上級有關規定相抵觸,以上級規定為準。
7.2、本規定解釋權屬公司安全管理辦公室。
7.3、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第4篇 化工企業生產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1、生產設備、設施設計與制造的安全保障
1.1、生產設備、設施應有配套的安全設備或安全警示裝置,凡可產生危險、有害因素較大的場所、部位,都應設置相應的安全防護裝置。如設備的可動零部件是否設置有相應的安全防護裝置,凡人員易觸及的可動零部件,應盡可能封閉或隔離。對于操作人員在設備運行時可能觸及的可動零部件,必須配置必要的安全防護裝置。對于運行中可能超過極限位置的生產設備或零部件,應配置可靠的限位裝置。
1.2、安全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測、維修、改造和報廢應當符合國家或行業安全標準要求。
2、安全設備、設施使用、維護、檢測的安全保障
對安全設備、設施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并定期檢測,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轉。維護、保養、檢測應當作好記錄,并由有關人員進行簽字。
2.1、設備安裝的安全要求
設備安裝好后,應逐項檢查設備的安全狀態及性能是否符合安全生產的要求。檢查的安全項目包括靜態和動態兩方面,靜態檢查項目在設備不運行的條件下進行,如設備表面安全性,安全防護距離等;動態檢查項目在設備運行的條件下進行,如控制系統安全性能、可動部件安全防護性能、安全防護裝置的工作性能和可靠性、設備運行中灰塵的產生情況等。
2.2、設備使用、維護保養的安全要求
設備使用應建立設備使用保養責任制,制定安全操作規程,以確保設備的安全正常運行。
2.3、設備安全檢測的要求
安全檢測是了解設備運行狀況,預測設備運行變化趨勢的有效手段,其根本目的是避免安全設備故障或事故發生,保證生產安全。
2.4、設備的報廢與淘汰
建立對設備的報廢與淘汰制度,禁止使用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與設備。
2.5、建立設備安全檔案
設備的檔案管理是設備管理的基礎性工作,它為公司設備安全管理提供信息、資料和數據,通過對檔案信息資料的整理、分析,可以了解設備的運行狀態,為設備安全檢查、檢測、故障診斷、隱患整改等提供可靠的、科學的依據。
第5篇 化工廠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產獎懲制度的實施范圍,包括全廠職工及管理人員的全廠所有人員。
二、安全生產的內容:
1、機械設備運轉是否正常,備品備件是否齊全完好。
2、電器線路布置是否安全可靠。
3、物質保管是否符合廠部有關規定(包括消防器材等所有物質管理范疇)。
4、生產車間生產過程中的跑、冒、滴、漏。
5、勞動保護的佩戴。
三、責任
對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后,須分清職責進行處理。
1、因機械設備、電器設備影響兩個小時到四個小時為一段事故,四小時以上為重大事故。
2、物質管理事故指不符合廠規定的,發生兩次以內為一般事故,三次以上為重大事故。
3、生產車間的跑、冒、滴、漏屬于設備責任的按設備責任處理,不屬于設備責任的處理生產操作者。兩次經內的為一般事故,三次以上為重大事故。
4、勞動保護佩戴由班長負責日常管理,廠部值班人員總負責。每發生一次事故扣發安全生產獎金的10%,發生兩次為一般事故,三次以上為重大事故。
四、安全獎發放原則
1、根據責任區分,發生一般事故均扣發工人及管理人員當月安全獎的30%,發生重大事故取消安全獎。
2、發生一般事故扣發班組長安全獎金40%,發生重大事故扣發全月安全獎。并根據發生事故實際情況,對該班組長的勝任能力進行考核,對不合格者給予撤職處理。
3、對主管生產安全的主要負責人的處理:全廠發生一次一般事故扣發安全獎金10%,發生一次重大事故扣發50%,發生兩次重大事故扣發全月安全獎金。
4、對所發生一般或重大安全事故的主要領導(包括班組長),不能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導致連續發生事故的在扣除安全獎的基礎上,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以及扣除全月獎金。
五、安全生產獎金的來源
安全生產獎金的來源,為全廠每月的實際獎金發放額的50%做為安全生產獎金。
六、特殊貢獻獎
對于能夠發現重大事故隱患,并能及時采取積極措施處理,避免事故發生的班組及個人,由廠安全領導小組評價后報廠部批準,發一次性特殊貢獻獎金,特殊貢獻獎金的提取不包括在安全生產獎金內。
葫蘆島市益惠化工廠
二00八年一月一日
第6篇 某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生產雙基建設管理制度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努力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形成可靠的基層安全監管網絡和科學的基礎保障體系,使“雙基”考核制度化、規范化、正常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導思想、目的、意義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進一步落實安全責任,強基固本,關口前移、重心下移,把安全工作的著力點放在車間、班組和現場,充分發揮基層管理作用,全面提升安全基礎管理水平,落實基層監管責任,夯實安全生產基礎,確保實現安全生產。
二、工作目標
(一)堅持人本管理,積極踐行“從零開始,向零奮斗”的安全文化核心理念,營造濃厚的安全文化氛圍。使安全“零”理念成為員工的思維方式、工作標準和奮斗目標,促進安全文化落地生根。
(二)堅持“抓系統,橫向到邊;系統抓,縱向到底”的全面安全管理思路,激發內生動力、形成內生機制,努力構建自主管理型、系統管理型、預防預控型、學習創新型安全長效機制。
(三)堅持“干什么學什么、缺什么補什么、學什么考什么、用什么考什么”的原則,創新員工安全培訓;堅持“工作學習化、學習工作化、工學一體化”,提升員工基本技能和安全意識,打造本質安全型員工。
(四)加強車間班組建設,做到安全合格在班組、消除隱患在班組、杜絕“三違”在班組。安全管理重心下移、關口前移,實現班組自理。
(五)依靠科技興安戰略,強化管理和技術創新,夯實安全基礎工作。發揮安全管理創新項目帶動作用,力爭在激活管理要素和激發內生動力上取得突破。
(六)構建以治理抓源頭、系統抓過程和評價抓效果為主要內容的專業安全管理預防預控體系,推進精細化管理,建設本質安全型企業。
三、組織機構
為確保“雙基”建設工作標準及月度考核落到實處,公司成立安全生產“雙基”建設考核領導小組。
組? 長:****? 總經理
副組長:****
****
****
****
成? 員:安全職業衛生科、生產部、辦公室等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
考核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全職業衛生科,安全職業衛生科經理兼辦公室主任,辦公室成員:***。
四、領導小組職責
(一)每月召開一次“雙基”建設工作會議,研究部署“雙基”工作。
(二)主持、指導、督促業務范圍內的日常“雙基”建設工作。
(三)對“雙基”建設中上級要求與檢查的一些關鍵問題、重大問題進行決策處理。
(四)對“雙基”建設工作做到有規劃、有布置、有落實、有考核。
五、各級領導職責劃分
(一)公司、部室領導:
1、總經理:負責“雙基”全面工作。
3、生產副總經理:負責調度安全標準化、車間班組文明生產;負責“雙基”現場和內業工作。
3、安全副總經理:牽頭組織迎檢工作、負責綜合隱患統計上報、監督隱患治理和措施現場落實。
4、經營副總經理:負責后勤保障、供應、地面接待等工作。
5、相關部室負責人是本部室“雙基”第一責任人,對本部室“雙基”和分管專業安全標準化工作負責。
6、各車間主任、班組長本車間、班組第一責任人,對車間、班組“雙基”和安全標準化工作全面負責。
(二)部室職責
1、生產技術部負責《安全技術審批制度》、《安全標準化管理制度》、《事故應急救援制度》的制定和工作落實,建立安全生產臺賬、記錄等各類檔案,健全安全生產管理網絡和安全責任制,負責生產設施、設備維修。負責安全安全標準化檢查及隱患排查的管理與考核落實工作,指導施工單位落實整改檢查中存在的問題,將檢查情況、考核結果及時報送“雙基”建設辦公室。
2、辦公室負責《公司領導干部值班、帶班制度》、《生產調度會制度》、《事故統計記錄制度》、《調度安全達標管理制度》、《調度指揮協調管理制度》、《重大隱患登記管理制度》等制度的工作落實,負責生產調度會的安全工作落實及生產中緊急隱患措施的落實,并將調度會領導安排的情況及存在的問題報送“雙基”建設辦公室。
3、安全職業衛生科負責全公司日常安全管理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組織每月召開一次辦公會議并做好會議記錄。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和監督檢查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產“雙基”建設管理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會議制度》、《事故隱患排查與整改制度》、《安全責任追究制度》、《安全目標管理制度》、《安全監督檢查制度》、《事故統計報告制度》、《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獎罰制度》、《安全舉報制度》、《安監員管理制度》、《安監人員工作安全考核制度》等),組織、開展安全檢查,督促各單位對安全隱患進行落實整改,建立重大事故隱患跟蹤落實臺帳;負責匯總、通報“雙基”建設存在的問題、月度安全績效考核,并兌現獎罰;負責記錄安全辦公會、領導傳達上級文件精神與安全布置內容;做好企業安全文化活動,營造安全生產濃厚氛圍。
第7篇 h化工企業生產設施檢維修安全管理制度
一、總則
1.1 本制度適用于設備檢維修作業的安全管理。規定了作業過程中安全管理的基本內容和要求。
1.2 生產部是設備檢維修作業的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施工作業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具體內容和要求
2.1 認真做好裝
第8篇 化工企業生產設施拆除和報廢管理制度
1.目的
為規范公司生產設備設施變更、拆除、閑置、報廢的管理,有效利用再生資源,達到節能降耗,提高工廠經濟效益的目的,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各部門生產設施設備、變更、拆除、閑置、報廢的管理。
3.工作程序
3.1生產設施設備、變更、拆除、閑置、報廢必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3.1.1屬于國家發改委頒布淘汰落后的機電產品。
3.1.2經質量技術監督局鑒定為不合格、報廢的機電產品。
3.1.3屬于生產技術改造,達不到生產工藝要求的機電產品。
3.1.4屬于生產工藝改變,長期閑置未用的機電產品。
3.2申請制度和規定
3.2.1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機電產品由使用部門和保管部門填寫《固定資產閑置、報廢申請表》.
3.2.2由設備科現場確認后簽署意見報主管廠長和公司領導審批后由財務部統一辦理報廢。
3.2.3特種設備報廢后還應在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該設備的注銷登記。
3.2.4生產設施建設中設計改變而變更設備。
3.2.5該設備不能滿足現階段生產要求和工藝技術。
3.2.6該設備自身缺陷,未達到設計和使用要求。
3.2.7要求設施設備變更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填寫《生產設施設備變更申請表》,交設備科核實,報主管廠長審批。
3.2.8變更設備的購買嚴格按化工廠物質計劃,購買制度執行。
3.3安全拆除的管理制度和規定
3.3.1生產設施設備的拆除由使用單位按規定填寫申請表。報安全環保科、設備科、設備科審核后報主管廠長審批。
3.3.2拆除施工前,拆除單位應會同使用單位、安全環保科進行現場安全風險系數評估,制定拆除方案和安全預防措施,并由安全環保科制定專人現場負責監督執行,并做好記錄。
3.3.3拆除施工前應按規定辦理各種安全操作(業)票(證)。
3.3.4拆除作業時,需爆破作業必須提出爆破方案。并報公司保衛處、安全環保科以及當地公安機關批準。
3.3.5拆除作業時,嚴格按《化工企業廠區作業規程》、《化工企業廠區十四不準》及七個對待規定執行。
3.3.6拆除作業時禁止損壞本體設備和其他設施設備。
3.3.7拆除電氣儀表和特種設備時必須由電氣動力科批準確認可性,方可進行作業。
3.3.8拆除后的設備必須進行除銹,除油并保持外觀整潔。按規定地點放置,分類標識。
3.3.9拆除后的設備按《生產設施設備變更、拆除、閑置、報廢的管理制度執行》。
3.4設施設備閑置生產、報廢入庫的管理規定
3.4.1報廢設備申請報廢后由公司進行統一處理。
3.4.2閑置設備入庫前必須做到:
3.4.2.1設備零部件必須完好無損,外觀整潔干凈。
3.4.2.2銘牌,技術參數資料齊全。
3.4.3閑置設備入庫后必須建立臺帳檔案,方便合理調度利用。在能滿足生產要求和工藝技術的情況下,優先使用該設備。
3.4.4閑置設備的管理按《化工廠備品備件管理制度執行》。
3.4.5閑置設備的領用按《化工廠物質領用發放制度執行》。
第9篇 化工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編號:aq-bzh-46
版本號:01
目的:保證企業財產、員工生命不受損失,搞好安全生產,防患于未然。
范圍:適用于本企業所有員工。
職責:安全員以上人員負責實施,辦公室編制并監督實施。
1、每月檢查一次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2、隨時檢查安全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和是否上墻張掛或放置。
3、隨時檢查安全督導是否到位情況。
4、隨時檢查布置生產任務時是否同時布置了安全工作。
5、隨時檢查工作銜接是否合理情況。
6、隨時檢查工作區域的安全性、使用材料的安全性、設備的安全性、工具的安全性、行為的安全性、其他防護的安全性、車間通風情況的安全性。是否存在事故隱患情況。
7、隨時檢查稀料桶罐和樹脂儲罐的安全性。
8、隨時檢查原材料庫和成品庫按規定碼放情況及安全性,嚴禁相互碰撞產生靜電火花。
9、每月檢查一次安全防護、消防器材是否完備,消防器材及消防架前禁止擺放其它他物品。
10、每月檢查安全計劃措施是否落實到位情況。
11、隨時檢查個人勞動保護用品的佩戴情況。個人勞動保護用品是否齊備以及是否會正確使用。
12、常規性安全檢查要求:
12.1、班組安全員常規性安全檢查采取日查方式。
12.2、部門安全監督員常規性安全檢查采取日查方式。
12.3、廠部安全監督員常規性安全檢查采取抽查方式。
說明:安全生產檢查成員:總經理、各部門部長、車間主任、后勤辦公室人員等。要求:檢查到位,做好記錄,責任到人,不走形式,限期改正。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防患于未然。
第10篇 某某化工廠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為激勵各單位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證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保障員工人身和公司財產安全,減少經濟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1基本要求
企業對安全生產有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根據貢獻大小給于表彰和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規定而造成后果的單位和個人,應根據情節輕重經予懲罰和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2獎懲及辦法
2.1獎勵的范圍
企業各單位在生產和管理過程中,能及時消除隱患,排除事故,有突出貢獻者:
參加各級安全競賽活動,有突出成績者;
積極提出安全生產合理化建議,安措、安全技術創新有突出成績者;
對勞動衛生,職業病防治工作有突出貢獻者;
在事故發生后,積極搶救人員和物資有突出貢獻者;
在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中成績突出者;
單位達到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管理者。
2.2獎勵辦法
每年進行一次評比,根據評比情況對優秀 單位和個人給予一定現金獎勵。
2.3懲罰辦法
企業各單位在生產和管理過程中發生人身傷害和設備事故,有安全部門組織技術開發部、行政部、生產部成立事故調查組,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處理,視責任大小,按上級有關規定及公司《獎懲管理辦法》進行處罰,直到追究刑事責任 。
第11篇 化工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制度
1、目的
本制度確定了本公司適用于其生產活動和其它應遵守的安全責任要求,規定了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溝通、培訓、評審修訂與考核等方面,確保本公司各級領導干部、各個部門、各類人員,在其各自職責范圍內,對安全生產層層負責,確保安全生產目標的實現。
2、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本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溝通、培訓、評審修訂與考核。
3、職責
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及其相關人員負責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溝通、培訓、評審與績效測量的相關事項。
4、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
4.1? 安全生產責任制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起草后交公司安全第一責任人審閱。
4.2? 公司安全第一責任人審閱后提出修改意見。
4.3? 安全管理部門修改后下發相關至各級領導干部、各個部門、各類人員。
5、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溝通
5.1? 安全管理部門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應及時下發相關至各級領導干部、各個部門、各類人員并征求意見。
5.2? 安全管理部門將征求的意見匯總后反饋給公司安全第一責任人。
5.3? 公司安全第一責任人組織領導干部、各個部門、各類人員代表召開安全生產責任制修訂會。
5.4? 安全管理部門根據修訂會結果對安全生產責任制定稿。
6、培訓
6.1? 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解釋。
6.2? 安全管理部門應定期組織領導干部、各個部門、各類人員對其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學習。
6.3? 每次培訓學習應有學習記錄。
7、評審
7.1安全生產責任制評審小組由分管安全的副總及安全管理部門、生產部門等部門組成。
7.2安全生產責任制評審小組對已制定的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評審。
7.3經評審通過安全生產責任制,從上至下層層互相簽字實施。
7.4根據評審情況,對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否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是否具有可操作性進行修訂,每年一次。
8、考核
8.1每年底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執行情況進行考核;
8.2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由安全管理部門根據簽訂的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
8.3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結果報公司安全第一責任人認可,年終獎懲兌現。
第12篇 化工安全生產文件檔案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規范安全生產文件檔案的管理,確保文件檔案的完整性、合 理性、科學性,使其為今后工作開展提供參考資料和文獻,特制定本 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與安全生產有關的文件檔案的管理。
2、職責
2.1、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編程的編制、評審和修訂由行政部牽頭,生產部主管收集、整理、、編制并擬定文件和制度,公司總經理簽字同意生效后可以下發各部門實施和遵守。
文件的使用:安全生產標準化體系管理文件由行政部統一發放,并做好發放登記工作;技術性文件由生產部門負責發放,并做好發放登記工作;其他部門的專業文件由主管部門負責發放,并做好發放登記工作。
2.2、 各單位負責本單位文件檔案的管理, 并負責監督檢查和考核。
2.3、 各單位安全員負責本單位文件檔案的收集、歸檔和保管。
3、內容
3.1、 文件資料收集
安全生產文件檔案內容如下:安全生產會議記錄(含紀要)、安全費用提取使用記錄、員工安全教育培訓記錄、勞動防護用品采購發放記錄、危險源管理臺帳、安全生產檢查記錄、授權作業指令單、事故調查處理報告、事故隱患整改記錄、安全生產獎懲記錄、特種作業人員登記記錄、特種設備管理記錄、外來施工隊伍安全管理記錄、安全設備設施管理臺賬(包括安裝、運行、維護等)、有關強制性檢測檢驗報告或記錄、新改擴建項目“三同時”、風險評價信息、職業健康檢查與監護記錄、應急演習信息、技術圖紙等。
3.2、 立卷歸檔
3.2.1、 文件資料應根據其相互聯系、保存價值分類立卷,保證檔 案的齊全、完整,能反映安全生產主要情況,以便保管和利用。 3.2.2 應根據文件資料的重要性,案時間永久、長期和短期等三 種進行時間整理,分類歸檔。
3.2.3 、各單位在每年 2 月底前對上年度的文件資料進行歸檔, 統 一保存。
3.2.4、 各種文件資料按一定特征進行排列和系統化, 應層次分明, 編寫頁碼,填寫卷內文件資料目錄。
3.2.5、 不同價值,不同性質的文件資料應當區別管理,單獨立卷。
3.3、 檔案保管
3.3.1、 檔案應入柜上架,科學排列,避免暴露和捆扎堆放。
3.3.2、 應采取防潮、防蟲措施,防止檔案損壞。
3.4、 檔案借閱
3.4.1、 文件資料檔案借閱, 必須借閱手續, 借閱當案要注意保護, 不得丟失、 損壞、 涂改, 要如期歸還, 到期不能歸還者, 要說明情況, 并辦理續借手續。
3.4.2、 借閱的檔案要注意保密,未經許可,不得隨意公開、發表 或轉借他人。
3.4.3、 歸還檔案時,由檔案管理人員當面查點清楚,并在借閱登記本上注銷。
3.5、 檔案銷毀 對于過期并失去保存價值的文件資料,經單位領導批準,可以定 期銷毀,必要時做好銷毀記錄。
6、 本制度由行政部制定并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